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

时间:2023-12-16 作者:JQ文豪

优秀作文以其深入的洞察和独到的见解展示作者的思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优秀作文是表达自己思想和情感的重要方式,对于提升语文能力非常有帮助。在写作优秀作文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写作的目的和读者群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近期获奖的优秀作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以参考和借鉴。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一

地球是我们人类共同拥有的家。现在我们国家正大力提倡节约资源,我们小学生也要懂得节约,而且还应该从小事做起呢。

我们在学校里吃完饭后用纸巾擦嘴,这是浪费的一种行为。我们应该自己带好手帕,用手帕擦嘴、擦汗。手帕脏了也可以用水冲洗,然后再继续反复使用。要知道,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呢。

夏天,频繁地开关冰箱门也是一种浪费的行为。因为经常打开门,冰箱里面的灯就会自动亮起,冷气也会跑出来,耗电量非常大。减少开冰箱门的次数就也是一种节约用电的好方法。

妈妈用洗衣机洗少量衣服时,把水位定得和衣服差不多高。这样,衣服与衣服之间的摩擦力大,洗得干净,又节约水。这真是两全其美啊!

家里用空调时,空调常常会漏水,妈妈就把盆子放空调下,一个晚上过后,盆子里满满的水可以浇花、洗抹布、洗拖把……家里用电风扇时,经常使用中档或慢档,因为慢档比快档省电三分之一。刷牙也是,许多人习惯边放自来水边刷牙,这样不断地放水30秒,用水量约6升。而用杯子接水,3杯水足以刷一次牙,用水量仅升,多省水啊!

其实,节约并不等于小气。对于节约用水,同学们总觉得不如节约别的东西重要一些。但是,如果没有水,我们就活不了几天。然而水却是不可再生的,整个地球现在只有一点点可以让人类饮用。所以,我们现在要行动起来,珍惜水资源和其他一些资源。

也许,几百年后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就是人类的眼泪!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二

青春时期的我们正处于情窦初开的年龄,在这段时期,我们的校园生活会增加了那么一段与爱情相关的经历,也因为那些经历让我们的校园生活更加的难忘。以下为几则与校园有关的爱情故事。

青春的回忆是淡淡的忧伤。

夕阳的余晖透过洁净的窗户打下一束束光芒,这时的阳光是温柔的,让人从心里觉得静谧,不忍再去留恋外界的喧嚣繁华,只想静静的倾听阳光所带来的心情物语。总是喜欢倚窗而坐的我看着书上定格的柔美光圈,心里不禁想起曾经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的那个少年,虽说我用自己璀璨的青春去想念他,可带来的总是一场关于成长的忧伤。

这个少年,他的出现让我的人生充满了温暖,他的笑让我永生难忘。现在的我再也找不到这阳光了,但我的青春却没有因为失去他而再次黯淡下去,反而渐渐葱茏起来了。

我忘记了这个少年是何时出现在我的眼里的,也忘了他是何时让我记住他的。那时的我仿佛与世隔绝,每天沉浸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学习成绩也马马虎虎过得去。我在班里是那样的平凡,平凡的如尘土一样不引人注目,而我也慢慢习惯了这种慵懒、安逸,恰是他的出现让我惊觉原来自己一直是在浪费青春。

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是在我的光碟里,那次上地理课,开始觉得好奇就跟着老师听课,后来的结果却是在老师口若悬河的讲话下败了下来。我承认自己的想象力很差,在老师给了精确的经纬度之后,我就开始在脑海拼命的想着那个蓝色的地球仪,可任它在我的脑中转多少圈,我也不能找出准确的位置来给这个可怜的经纬度安家。一种挫败感涌上心头,我再也没有心情听老师讲课了,百无聊赖中掀开了一本买了好久而始终未落一笔的英语参考书,拿出附在书后的录音光碟当镜子照。每一我无聊的时候总拿这张光碟消遣时间,我喜欢用它把全班照个遍,然后看光碟里呈现出好多同学因听不懂老师所讲内容而表现出的迷茫表情,这样会让我很惬意,因为这样至少我知道他们和我一样不懂老师在讲什么,而我比这些“不懂装懂”的人还要悠闲快乐些。当我的光碟里出现他的画面时,我停顿了下,是他灿若星辰的眼睛吸引了我,虽说只是一个侧面,可偏偏又长的棱角分明充满了阳光的活力。我想努力看清他的正脸,可因为角度的问题,不管我怎样晃动手中的光碟就是看不见。

午后的阳光静静的穿过窗户,带来了祥和的气息,仍然不断的移动着光盘的位置,仅为了看清他的正脸,却让阳光有了可乘之机打在光碟上在教室的天花板上折射出一块亮斑,这亮斑在我的手里不停的跳跃着,费了很大的力气还是没能如我所愿。反而给了一个我意想不到的结果,我制造出的光斑严重的影响了老师的教学。因此被老师“请”了出去,站在教室外面的我反而没有感到丝毫羞愧,对着窗户正大光明地看我光碟里出现的那个少年,尽管看得还是侧面,可我的心里却无端多了一份甜蜜。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他施了魔法,再也不是个沉默的姑娘了。过去的那个我开始脱胎换骨,我开始制造每一次和同学说话的机会,可每次谈话的内容总是拐弯抹角的打探着他的消息,每知道一点我都欣喜万分。我在心里独享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以人之忧为己忧,以人之喜为己喜,还会偷偷地在光碟里看他的侧脸,在心里默默地为他祈祷。

总是幻想着有一天能和他一起在春暖花开的时节去看大海,这个愿望便成了我不断前进的动力,他的优秀让我产生了畏惧,可这个愿望却让我战胜了自己。我重新拾起丢下已久的课本没日没夜地学习,放学了还追着老师问问题……所有一切能让我变得和他一样优秀的机会我都不放过,同学们都说我“疯”了,可只有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当我感到力不从心时,我就会想想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再用光碟偷偷地看一看他,光碟中他流露出的青春活力,把我的青春也一并染绿了。

我用了两年的时间蜕变的和他一样优秀,可我还是不敢和他说话,只是会对着光碟中的影像漠然的流露心语。

高三悄无声息的来临了,我没有感到一丝紧张,还是静静的守护着自己秘密,我以为我会用自己的青春来陪伴着这个秘密成长,也曾幻想过高考之后和他填同一个志愿。可所有的美好都被他不带一声告别的离去打碎了,直到我的光碟里再也出现不了他俊朗的棱角,我才相信他转学了。

从此在我的青春里再也寻不到他了。

他离开之后,我的光碟就被尘封在书中了。

一年的时光就这样慢悠悠的晃过去了,我没有因为他的离去而消沉下去,只是默默地接受青春的洗礼。当阳光在我的书上时,我只是会习惯性地抬起头看天空,偶尔会想起他。

高考完之后,整理自己的书桌时,在书本中最不起眼的地方拿起了一本泛黄的日记本,我知道这是他的,还记得这是学习委员发作业时不小心将他的本子掉在了洒了水的地上,他将本子弃置在垃圾桶里,我在没人的时候卑微的将它拾起,收拾干净放在最隐秘的书本之间。从此它便成了我的日记本,再无人的时候我总会将心中秘密向它诉说,内容多是与他和自己的青春有关。在他走后我就再也没有动过它,只是将它藏在书本中想努力的忘却。

当我重新拿起这本曾经既属于他又属于我的日记本时,突然发觉这本子重了很多。轻轻用手一抖,随之落下一张和我曾经用来偷看他的光盘和一面精美的镜子,我以为那张光碟是我放错地方了,于是就打开了英语参考书却看到我的光盘依然躺在那里,不待岁月的任何雕琢。心中的迷惑顿感而生,当我在往前翻着日记本时,他熟悉而又刚劲的笔迹映入我的眼帘,我用品味青春的的格调来品读着他留给我的文字。

看完之后,泪打湿了我的双眼,所有的一切都昭然在心,唯一不解的就是他什么时候做的这些。

青春的回忆是淡淡的忧伤,不知这忧伤是他在我流金的岁月里中途退出造成的,还是青春本应如此。

仅有的一段情毕业了。

时间快的都来不及回忆,回忆那些点点滴滴的日子。仿佛一个昨天,一个明天。昨天我好像仿佛看到自己在军训,我拿起镜子仿佛又看到现在的我为了找工作而奔波。我们都在学人生,回头发现自己长大了,成熟好多。刚开始大家聚在一起都很好奇,开心对周围的人和事充满了好奇感期待感。后来大家聚在一起,真的很难得。

谢谢你们教会了我很多,谢谢你们带给我的感动,那些都深埋在我的心底。还记得那时候我晚上不睡觉睡的很晚,整天上课喝着中药,使整个宿舍都弥漫着刺鼻的味道。还记得有个计算机的男孩喜欢我,那段短短的故事。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放学他在路口等我,我们就沿着路一直往下走,没说几句,而我同桌则跟着我在后面悄悄的跟着我像个偷窥狂。后来的后来也没有发生什么,后来在12月12日他发说说说爱情来得快,也去得快。只有java是永恒的。

后来当我在放学路口看到他的时候,他都是躲着我的。有谁会了解到我上这个大学是最辛苦的,幼师专业学习那么多课,整个课堂整个气氛都是疲倦的。有时候我很不安,望着安静的的教室,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进教室,不知道同学们在想什么。什么画画,跳舞,唱歌,钢琴,写字,各种学。我是我们班唱歌最差的,弹钢琴也是。曾经我为了一个人学了半学期的简笔画,每次画画我都是特别慢几乎都快哭的状态几乎快抓狂了。

再后来我当了小组长,这个小组长特别辛苦。每天审新闻稿,发照片有时还被辅导员骂。想想心里真的很委屈。看着记忆一丝一缕的聚集起来,成长就像神秘的果子。有的人歇斯底里,有的人想放声哭泣。有时候感觉自己是那么的疲惫不堪,好无助好孤单。突然想起一句话,每当你想放弃的时候,想一想是什么支撑你一路坚持。现在我们都是成人了,现在的我们是很年轻,不要深感满足,觉得自己很厉害,这样做就行了,那么从此以后这个人就在决定,那里就是山顶的瞬间,往后的人生就只有走下坡了。人怎样才能做到一个人呢,为了做自己而不在意其他的眼光,这是一种勇气。

我们都在成长,无论我们属于哪个组织,而和谁在一起,到头来自己永远都是一个人,生存单位终究是以个计算,一个人表示我们必须自己负起所有责任,我们有理想,我们有时不想妥协所有事,受不了领导的唠叨,想得到自由,喜欢这两个字对我们来说成为了奴隶。习惯性的每天重复生活,每天受那么多气,自己没想法吗,不愿做自己吗。问你怕不怕,听不惯,看不惯,受不了,放不下。

如果我离开家了,我能想象到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农村之夜,父母是怎样的孤独。我突然明白,他们内心的那种难过。他们穿的朴素,那天我听到父母在抱怨生活,明明活的很累,却拼死挣扎乐观的活着。感觉人生太荒谬,尊严不及一口饭,该看的都已看看透。在这个世界上到处可以看到富有才华的穷人,他们才高八斗,但往往不懂人际关系落个穷困潦倒,有许多没才的只是靠沟通能力就成功了。有的人看不到奔波劳碌,就成功了,他们能够猜透别人心里需要什么,每个人活着都是孤独的。那些年,这个青春已过去了。

我决定去哪里,未知。我总是独立的去判断事物,太多杂七杂八的事想的让我难以入睡,有时再问自己这就是成长吗,这就是21-22岁吗。不敢相信,有时候感觉自己掉进黑洞,无力反抗,无法翻身。从前,现在,未来,突然觉得人生好奇妙,它是个变数。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风吹走吧。相信总会好的,相信所有阴霾都会走的。所有的不安烦恼都会过去的。不管怎么样,为了以后加油。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三

那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季节,我开始注意一个高我一届的男生。

那时候我每天很早便去上学,男孩的家就在路边一幢旧楼的二楼,从路边可以看见他那个装着淡紫色百叶窗帘的窗户。每天我骑着自行车经过都要隔着马路远远地观望,一直到扭回头也看不见为止。当柔柔的灯光从百叶窗中渗出,弥漫着氤氲的色彩朦朦胧胧地将天地吻合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想走进那个房子瞧一瞧,看一看,他在干什么;又想男孩走出阳台对我笑笑,说:“喂!等一下,我们一起上学。”每天我都这样幻想着,幻想着这个不可能出现的情形。一个又一个飘雪的冬日早晨,那窗子散出的暖暖灯光总会成为我不变的期盼。

那是一个不善于掩饰,也不会掩饰的年龄。说不清的理由,我却把这份期盼尘封在只有自己知道的角落里。心中一直有个强烈的愿望,希望能有一张与男孩的合影。男孩的成绩很好,每个学期都是年级的第一名,而学期末学校会给各年级的第一名来一张大合照。想不到,这个愿望竟成了我学习的动力,我拼命地学习……那个学期我就拿到了第一名,在那个令我激动万分的时刻,我悄悄站到了男孩的身边,终于有了一张与他的合影。照片上的我只及他的肩,我笑得很甜,男孩也笑了,是阳光灿烂的。他眼睛不大,但在两道浓浓的眉下显得很亮。我将照片看了很久,然后将自己和男孩剪下来把它贴在一张素雅并缀着满天星花纹的信纸上。我让照相馆的师傅将它翻拍、放大后,夹在了一个带锁的。

日记。

本里,上面写满一个女孩初次的呓语。

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男孩,关注他的一切。而后我与他有了淡淡的接触,也知道了他那颗善良包容的心。一切就如此淡然,之后我们分别考上了两个不同城市的大学。

在青春流转的大学,虽然不乏男同学的青睐,但我知道他们不是我想要的,究竟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很迷惘。再次打开那本带锁的小日记本,看着我与男孩的那张合影,我终于决定给他写一封信。

“曾经认为自己苦苦追寻不舍放弃的是最初的那一段美好的心情故事,走过之后才发现自己错了,其实内心深处真正在乎的是最终的人。”我在信的第一段写得很含蓄很朦胧,出于矜持,最后我还是把那个“人”字去掉了。

那年晚春我的生日,他来信了,信中夹寄了一张相片,竟然就是我们高中时的那张合影。他和我一样,也把它剪了下来放大。“你有一双很大很美的眼睛,以前只要触到你的目光我就会心动不已……”男孩在信中说。

男孩成了我的男友,但他一直不知道我也有一张同样的照片,他说我给他的那封信让他揣摩了好几天,终于他决定用那张合影冒一下险。

我们热烈地爱着,我们也拥有了许多的合影。

他的生日快到了,我将日记本的小锁打开,再次凝望了好久那张照片,然后将它装进了信封,郑重写上了他的地址。

这个学期,我明显地感觉到了李增的异样,至于在哪里,也说不清楚,虽然他平素就爱摆个笑脸,可是我总觉得那笑脸的背后藏着无数的阴谋。

其实不是我疑心太大,对李增那些伎俩,我可是从小看到大的,谁让我们自小是一个大院里长大的呢。

论聪明,我对李增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打破沙锅问到底地问他不停。可论成绩,李增每次都在成绩公布出来后的时候在我屁股后一路小巴结,不是拿冰淇淋来诱惑就是送我一套我早已想要的火花,为的是让我故意在父母面前把自己的成绩说得低一些,增大此次考试的难度。虽然每次我都十分恼怒李增的卑鄙,可是一想到冰淇淋吃在嘴中冰凉甜美的感觉我就顾不得了自己要减肥的宣誓,至于那美艳的火花我就更不能放弃了。

从幼儿园到中学,我和李增就在这互相追逐中一路成长,可恼的是他一直和我伙同一个学校,更甚的是,每次分班,都毫无例外地把我们划在一起。这个样子,无论如何我都在父母眼里树立不成乖乖女的形象。

淑女不成,索性就做假小子,我把一头长发剪成短短的男孩头,夏日里也只穿牛仔裤和球鞋,与李增勾肩膀搭背互称哥们儿,父母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不求上进,终日和李增厮混在一起,好在他们一直了解李增的品性,对我的现状也不加太多干涉。当然,最重要的是,我的成绩一直是我最坚强的后盾,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告诉过李增,其实每次我告诉父母的都是我的真实成绩。

中午放学的时候,和李增一块回家。他气急败坏地告诉我,课间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倚着栏杆想问题,不料有水滴在头上,伸出手想试试是不是下雨了,结果一口痰吐在他手上,他愤愤地蹦起来,正欲发火,一抬头,楼上两个漂亮的美眉正尴尬地对着他傻笑,对不起,对不起,头点得跟鸡吃豆的样子。我笑得嘴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活该李增,谁让好奇心那么大。岂料他并不气恼,花痴般地咧着嘴,那可是两个漂亮的美眉啊。

一下子,我明白了李增的异样,敢想这小子到了春心萌动的年龄了。我强忍住笑,拍拍他的肩膀,老兄,美女的痰也格外的香啊。说罢,捧着肚子就跑。李增显然被我的笑弄得很没面子,伸出手在我身后像狼一样扑来。

班里也时不时地传出某某恋爱的消息,情爱有时像挂在树上的青果子一样诱惑着我们,明知道其实的味道是又酸又涩,可是仍是忍不住地摘下来品尝。

关于爱情,我懂的不多,言情小说倒是没少看,只是,书中那种心动的感觉一直不曾出现。所以,爱情于我,只是一个完美的梦,不睡眠,自然也不会有梦境。何况,像我这样一个胖嘟嘟的假小子,有谁又会把我放在眼里呢。

课间去卫生间,不留神听到两个女生的对话,说xx班的李增挺帅气的,人聪明,篮球又打得极好,另一个女生就插嘴,你是不是暗恋他呢,人家身边可是有红颜知己呢。

冲水出来,遇上两个女生的目光,彼此觉得很不自然,我知道,她们口里的红颜知己一定是我。在这个校园,只有我和李增整日打打闹闹地纠缠在一起。

我有意地疏远李增,为的是不想莫名成为别的女生攻击的目标。心里却觉得难过,难道男生女生在一起就一定是谈情说爱。找不到答案,我陷入困境。

女生中谈得来的朋友很少,多数都觉得我的成绩好认为我傲气不好相处,其实我一直在渴望友谊,回首上学的这些日子,我竟然把大半的课余。

时间。

和李增消磨在一起。我感到一丝丝失落。

李增再拉着我一块回家时我故意说要留下做功课,他好心地要等我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除去李增,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朋友。

我的努力始终都是白费功夫,很快,有传闻说李增和我分手,说我应该有自知之名不应和李增这样的帅哥纠缠在一起。我倍加地孤独,大把的时间投入在功课上。然而,功课愈好,我愈有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很快,高中的日子结束了。高考的时候,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理想的大学。父母的脸上洋溢着七彩的光芒。我表面上应承着别人的祝贺,可是内心里又有谁知道我的苦恼。

去班主任那里拿通知书,碰上了久不见面的李增。知道他高考后就去和母亲一块渡假了,皮肤晒得黑黑的。看见我,愉快地迎上来。我的泪滑落出来,这么多年了,酸甜苦辣,唯有李增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快乐时陪我欢歌,悲伤时给我振奋。

他一脸愉悦地扬着手中的通知书,我们还是一所大学。我有些惊呆,半天愣愣地反应不过来。他拉起我的手,俯在我耳上,我来告诉你一个秘密。

原来,每次考试都是他故意把题目做错,是为了看我把冰淇淋吃得满面都是,他喜欢我拿着火花雀跃,其实他并没有收集火花的爱好。他装作可怜只为我得意洋洋地挑起眉毛,在他面前做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我惊跳起来,拳头软软地打在他的背上,始终,我是超不过他的,想起了以往种种的不快,心里黯然。

李增搂住我的肩膀,我还知道你为了怕别人把你和我凑成一对而故意疏远我,我现在就去告诉他们,我和你就是一对,这是上辈子就注定的事实。

我的脸红彤彤的,这突如其来的爱情让我来不及惊喜,只觉得眼前一片眩晕。

我拔起腿就跑,我可从来没想过会接受你的,再说,这样平淡的爱情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找到书中描写的那种恋爱的感觉。

李增站在后面大叫,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嘻嘻,让他追去好了。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我也是很喜欢他的哦。

那年,她和他正是最美丽的季节,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

英语。

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的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

数学。

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的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的非常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了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他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了,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了。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她更英俊更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确实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立起来,眼泪淬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连城。

他发现她颈间的项链,更呆了,已经黑了,银子褪了色,黑黑的一圈在颈间,这是当年他买给她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这样黯淡了,如他和她的爱情,已经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因为当年那两万块她就退给了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四

完整的故事是,他喜欢她很久了,像很多落俗的人物设定,他天生腼腆,她惹人喜爱。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只是默默地关注她,在很多次擦肩而过的时候幻想着能跟她打个招呼,但从来没鼓起勇气迈出相识的那一步。

每当和哥们儿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不自觉地谈到她,哥们儿们总是连鼓励带怂恿,直到他信誓旦旦地表示回家就写好台词,第二天一准儿表白。但是隔天再碰头,他拿出来的永远是皱巴巴的白纸一张。因为每天晚上坐在书桌前,只要想到表白这两个字,他就立刻焦虑症上身,脑子里近乎空白。

终于,哥们儿们受不了每天观摩暗恋的戏码。于是那天中午,他们在女生来之前提前包圆儿了饮料窗口所有的冰红茶,肉疼地各自抱回了宿舍,只剩下一瓶塞给那男生。一通威逼利诱之下男生终于答应配合演出,可惜上了台他还是胆小地提前落跑,幸好在隔壁桌观战的哥们儿们急得几乎要拍案而起的那个刹那,女生追了上去……后来,他们无数次彼此嘲笑说,虽然脚本写得不赖,但没想到男演员怯场,以至于差点儿白花了那一箱冰红茶的钱。

蓝颜知己。

完整的故事是,蓝颜知己喜欢安倩很久了,只可惜她已经名花有主,单纯地把他当成很要好的朋友,而他也甘心在她遇到麻烦的时候,尽可能提供安慰和支持。这一次她和男友的冷战闹得比以往都严重,他也自私地想过如果他们分手自己是不是可以和她在一起?但是看到她连日不开心的样子,他真的不忍心。于是情人节这天,蓝颜知己让自己的室友给安倩送去了那个礼盒,并约了她的男朋友来咖啡厅聊聊。为了不让先到的男友生疑,还“串通”了店主骗他这一切都是为了另一对儿情侣准备的,直到男友看到自己的安倩,才明白这一切都是蓝颜知己的一番好意。

蓝颜知己不免有点儿难过,但他安慰自己说,至少下一次见面,他会看到她带着自己送的项链,笑得一如既往地灿烂。

自产自销玫瑰花。

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们一大票朋友约好了那天组织一项特别有意义的活动——卖花。我们要以这个别出心裁的方式,在这个重要的节日里,为促进消费做出自己的贡献。花是批发来的,前一天晚上一枝一枝包好,第二天上午一大捧就这么上街了。浩浩荡荡地吆喝着“买花送棒棒糖”,十几个姑娘小伙儿一路走在闹市街上,成了一道风景。不一会儿就赶上一个大客户,一下买走了几十枝。大家激动地讨论起这一捧花卖完,晚上到哪儿去大吃一顿庆祝这个自食其力的集体情人节。没成想叽叽喳喳的讨论引来了城管,一时间大家七嘴八舌混乱地解释着他们不是卖花的,而是在进行一次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趁着城管还没回过神来迅速地撤退进附近的肯德基。

连带午饭,这一躲就到了下午。除了一票朋友中的一个男生自产自销一朵玫瑰,整个下午我们都没有开张。在男生收起那朵花的时候,朋友们又是起哄又是讯问,大家纷纷责怪男生有了喜欢的人还藏着掖着,真是不够朋友。我突然很想知道,这个从来没出现过的女生是谁。

卖花是行不通了,于是剩下的时间里,大街上出现了一群人,看到路上的情侣,就冲上去问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答对“情人节”的,免费送花送棒棒糖。天一点点暗下来的时候,我拦住了一对老夫妇,看着老人迷茫的眼神,微笑着告诉他们,今天是情人节,是一个对自己亲密的人表达感情的节日。当老爷爷把玫瑰花递给老奶奶的那一刻,大家禁不住都欢呼起来,这喜悦的情绪伴随着每一个人延续到了晚饭,除了我心里仍旧惦记着今天这个日子,他那朵玫瑰花会送到谁的手上。

赵雯出国快一年了,颠倒的时差让两个人每天只有那么几个小时的聊天时间,还经常处于“你困他乏”的状态。屋漏偏逢连夜雨,大情人节地赶上房东要她搬家,一人在外,一切都要靠自己。当她终于把几大箱子的东西搬到新窝,精疲力竭地看着乱糟糟的房间,心里涌起一阵无依无靠的难过。再想起身边异地的朋友们陆续都分手了,她几乎开始相信朋友说的那句:“距离从来产生不了美,只能产生距离。”

当天晚上,赵雯打开视频,看到他睡眼惺忪,信心更是down到零点。他一边儿吃着橘子,一边儿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着。以前孩子气的他总是能逗她开怀,但今天,他没心没肺的样子让她窝了一肚子气,就在火山几乎要爆发的时候,她突然发现他手里拿着橘子,嘴张得大大的,一动不动。她不耐烦地问:“你干吗呢?”他张着大嘴像含着热茄子似的挤出几个含混不清的字眼:“视频……卡住了……”然后继续保持不动。她忍不住扑哧一f乐了。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叫做“表演一个卡住了”的情人节礼物会比之前那些香水、饰品更打动她。也不确定是不是凭借着这个傻乎乎的礼物,他们撑过了异地的那一年。

回国后,赵雯和男友手拉手参加了各路聚会。她总是讲起这个特别的情人节礼物,以证明“异地恋的上辈子是折翼的天使,至于异国恋的,就得是上辈子挑断手筋脚筋那种!”但是故事的最后,她总是带点儿骄傲地说:“如有雷同,都是兄弟,翻版随意,欢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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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五

高中的我是校园里的一只流浪猫,逃课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天天抱着一本世界名著,任凭我作家的梦想轻舞飞扬。

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问我到底住不住校?我告诉班主任,寝室那些臭袜子臭鞋子,还有如雷贯耳的打呼噜声我无法忍受,所以,我依然做我的走读生。因为学校离家很近,我只需要穿过一条商业街和小路就可以到学校。可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经常迟到。

班主任不得不给我下最后通牒,不住校可以,但不允许我迟到。我嘴上答应着,但私底下却依然我行我素,迟到10分钟是家常便饭,最后老师为了不让我迟到,只好出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我迟到多久,便让我在教室门口站多久。

从那以后,我开始经常在教室门口站岗放哨,迎接同学们用目光做的炮弹,我孤军奋战,用冷漠孤傲来反击他们。后来,我感觉他们是一群无聊的家伙,和他们一般见识是一件无聊的事。当这群无聊的家伙再朝我张望时,我已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溜走了。这时候的我已在操场上自由漫步了,欣赏别的班级在操场上体育课。有时候,我还可以混进他们的球队,踢上两脚,但常常被他们不友好地赶出来。

她就在这个时候撞进了我的视线。她身穿运动服,特别文静,手捧一本书,在操场旁边的一棵梧桐树下看书。在这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操场上与她相遇,次数多了,我便和她熟悉了,知道了她叫莫小艾,是邻班的同学,和我一样,也是因为迟到,常常被老师罚站门口。我心想,我这样的男生都受不了他们的嘲讽,更何况一个女生,怎么受得了这帮乌合之众幸灾乐祸的眼神。

慢慢地我和小艾越来越熟悉了,再到后来就互称难友。我问她为什么常常迟到,她总是笑而不答。这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做一次神秘跟踪,看看这样一个爱看书,又很文静的女生,为何会像我一样经常迟到。

我的跟踪行动是在一天中午放学后开始的。我提前奔出校门,在一个地方躲避好,等待小艾的出现。终于,小艾出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一直步行走在小路上,走出小路,又穿过闹市,最后,她走进一个很狭窄的小巷里,进了一家小院,那是一家很旧的小院,房子是瓦房,已有些历史了。我在想,是应该进去看看,还是应该转身离开,正在犹豫时,小艾突然开门,我来不及躲藏,满脸的歉意,尴尬地说了句,你住在这里?小艾白了我一眼,便把门关上了,我猜想,她是生气了。

后来,我和小艾成了朋友,她也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一些关于她的事,她的父亲是一名矿上的领导,在一场矿难中受牵连入狱,母亲改嫁。她主动从省城的重点高中回来,边在小城学习边伺候年迈体弱的奶奶。知道小艾的经历后,我突然觉得,原来我与小艾的迟到原因是这样的天壤之别,心中突然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一点怜惜。

我问小艾,为什么不买辆自行车?这样,也免得上课迟到。小艾笑而不答,我知道,也许我不该问,因为像她这种情况,一辆自行车也算是奢侈品了。看着小艾,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们相隔得不远,以后,我就负责来接送你吧。小艾高兴地答应了,两颗年轻的心简单而真实地快乐着。

我们相约不再迟到,我的自行车成了小艾的专车,我则成了她的车夫。我们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在自行车上挥洒着我们的青春和快乐。青春期的萌动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发觉自己慢慢喜欢上了小艾,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快乐,喜欢她看书时的样子,她再也不迟到了,而我也因为小艾,成了班级里不被别人讨厌的男生了。

小艾突然的拒我于千里之外,让我内心有些无法接受,曾经以为她可以让我变得成熟,没想到,在离开她的时候,那个曾经叛逆的男生又重新回来了,我告诉同学们小艾的事情;我告诉同学们,我与小艾谈恋爱,因为种种原因又与她分开。我诉说着自己内心里最不真实的想法,我觉得伤害她,也许是我最好的解脱办法。那个迟到、逃课、玩世不恭的男生又重新出现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小艾,她仿佛一夜之间蒸发了。后来我知道她的奶奶去世了,她又回了省城,我知道她想与我谈谈其实也算是跟我道别了。时过五年,我在一次偶然的会议上和小艾相遇。她变得成熟、风韵、楚楚动人。我向她忏悔我当年的幼稚和对她的伤害。她笑笑说,已经忘记了。

那天,我说我想借辆自行车,带她在省城里转一转,她没有拒绝。点头间,我们双眼间飘起了烟雾,青春的往事又在我们脑海中慢慢展开。

窗外阳光灿烂,碧树上洒满金辉,轻风吹动,满树的金辉摇摇欲坠。阿杰就坐在窗边,戴着耳机。

“你在听什么?”乐瑶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阿杰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摘下一只耳机告诉她,是一首轻音乐。

“好听吗?”

阿杰递过耳机,乐瑶把它放到耳边,音乐缓缓从耳机传入耳中。轻盈、跃动的音符,给人一种坐在树下看白云悠悠飘过蓝天的感觉。

“很有味道。”乐瑶把耳机还给阿杰。

阿杰接过耳机,正准备重新戴上,却又突然停下来,问道:“找我有事吗?”

乐瑶思忖片刻,说道:“是这样的,艺术节快到了,我准备组建一个合唱团,现在缺男生,你能加入吗?”

阿杰笑道:“当然可以啊!”

得到这个回复,乐瑶非常开心:“太棒了!那就这样定了。不过以后可能就要辛苦你了,我们会在每天晚饭结束后抽空进行练习,地点就在音乐教室边上的小教室,你一定要来哦!”

阿杰点头,又戴上了耳机,继续听歌。

吃过晚饭,阿杰从食堂前往音乐教室。夕阳下的操场,有人踢球,有人跑步。几个认识阿杰的男生纷纷向他招手。

“踢球吗,阿杰?”

阿杰笑着摆摆手。

在走进小教室前,阿杰就已远远地听到里面传来的钢琴声,琴声悠扬悦耳,他不禁加快了脚步。

敲开小教室的门,里面已经坐了七八个人,人手一本乐谱,轻声哼唱着。乐瑶坐在钢琴前,美丽的双手正在黑白键上优雅地弹奏着。

“你怎么也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友好地响起。

“阿凯,你也在啊!”阿杰报以微笑。

然而阿凯并不领情,他走到乐瑶身边,把乐谱还给乐瑶,然后转身离开。门被“砰”的一声关上,大家都不明所以。

“怎么回事?”乐瑶问道。

大家都摇摇头,唯独阿杰若有所思地看着地板,一言不发。乐瑶察觉阿凯和阿杰之间似乎发生过什么不愉快,但还是决定排练后再问。

“艺术节的预选赛就在下周五,所以时间非常紧迫,而且这次选的是首法语歌,我知道这对大家来说难度很大。每一句歌词我都有注音,希望大家回去以后多加练习,争取尽早克服语言上的困难。”

练习一直进行到晚自习来临前,由于大家对歌曲不熟悉,所以进度缓慢。

乐瑶很着急,因为阿凯的缺席更是让整体排练效果雪上加霜。回教室的路上,乐瑶向阿杰问起了他和阿凯之间不愉快的原因。

阿杰讲述了整件事的过程,原来他俩的矛盾源于一场球赛。那是一次校际足球联赛,关乎学校能否晋级到决赛。双方冒雨苦战,各进一球,踢得难解难分。这时,阿杰和阿凯发起一波攻势,原本有机会踢进一球,却在阿杰传球过程中发生失误,不仅错失了进球良机,还被对方抓住防守漏洞,反攻进一球。比赛结束后,大家的情绪都十分低落,阿凯对阿杰大发雷霆。在众人的劝阻下,阿凯才克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但他依旧对此事耿耿于怀。此后,阿凯对阿杰态度一直非常冷淡。

“原来如此。”乐瑶暗暗决定,一定要帮他们化解矛盾。

乐瑶主动找到阿凯,希望他能够回到合唱团来。在她的再三劝说下,阿凯同意了,但他提出了苛刻的条件:有阿杰在就没有他,有他在就不能有阿杰。

乐瑶把阿凯的想法告诉了阿杰,阿杰觉得自己可以做出让步。

“他都这么说了,那我就退出吧。”

“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都是男生,直接面对吧。青春嘛,谁没有过一两次失利!我们不怕平淡收场,只怕不敢放手一搏,不是吗?”

金色的落日染红了天边的云彩,白天的辉煌很快就要归于夜晚的平静。

阿凯和阿杰面对面站着,乐瑶离得远远的,不去打扰他们谈话。

“阿凯,上一次,是我的错。那一球我害怕自己踢不进去,所以放弃进攻,转而传球,可我却失误了。”

“你没必要就这个向我道歉。”

“阿凯?”阿杰一脸疑惑。

“我气的是,你为什么在丢球后不去努力追击;在被反攻后,又为什么只是一脸沮丧地站在原地。我们没有赢,是事实,可我们输了自信,输了斗志,也就提前输了比赛。”

阿杰终于明白了阿凯生气的原因——一个乐瑶和阿凯都懂的道理。

阿杰握紧了拳头,认真地说:“我明白了,明年,我们从头再来!”

听了这话,阿凯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在阿杰肩头擂了一拳,最后以一个有力的拥抱告别了彼此的不愉快。

之后每一次合唱练习,大家都拼尽全力,几乎克服了语言上的障碍,只等待预赛的到来。

“大家都准备好了吗?”乐瑶换上了演出服装,信心满满地看着大家。

“闭着嘴都能唱!”

乐瑶笑了,提醒道:“那可不行,一定要放开嗓子,唱出感觉来!”

“下面有请二班为我们带来《放牛班的春天》的主题曲《眺望你的路途》。”报幕员的声音清晰而洪亮。

灯光暗了,音乐响起,大家的心也逐渐平静。在钢琴的伴奏声中,合唱团的每一个人都忘我地歌唱着,拼尽全力去争取一个完美的结果。

预赛结束后,乐瑶、阿凯和阿杰三人相约去操场散步。

阿杰忍不住问乐瑶:“不留在那儿等待最终的评定结果吗?”

乐瑶反问:“你觉得呢?”

“我们用心努力过、全力付出过,就算平淡收场又如何?”阿凯拍了拍阿杰的肩膀。

三人相视一笑。

“对了,上次你听的那首歌叫什么来着?”

“《在洒落阳光的树下》。”

“很好听,我很喜欢。”

“是吗?下次有机会一起交流一下。”

“好的,没问题。”

阳光下,三个朝气蓬勃的身影,慢慢走远。

她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他的爱,却不一定能得到他费尽力气的爱的等待。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1黑暗火锅。

当十二月的第一场雪来临,吴紫涵跟着室友去与邻校男生联谊。他们约好在男生寝室吃顿黑暗火锅——这是对方提出来的古怪玩法,就是关起灯加料,把夹回碗里的菜吃完,不管对方买来的是何种食材。

路过菜市场,室友们在里头兜了一圈出来,各自拿着猪血、黄鳝、鱼腥草等自以为难以下咽的东西。

喂。吴紫涵问道,难道你们不怕被自己夹进碗里吗。

她才不管对方耍出什么怪招——她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肥羊肉片,和室友的一起放进那个黑色的大塑料袋。

到了对方寝室,开门的是**仲式蘑菇头的许峥,他一脸诡异地站在门口,看着女生们进去。

第一锅料的味道类似豆沙与海鲜的混合物,双方勉强吃完,第二锅则饱含臭豆腐与甘笋同煮的脚臭味,吴紫涵夹到了一块蛇肉和半片没有切过的猪耳朵,这还算是幸运的,室友最讨厌形状丑陋的菌类,偏偏捞到一大把滑腻腻的猴头菇。

下了最后一轮料,室友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怎么咬不烂啊。

不会吧,吴紫涵咕哝,按规则不允许放非食材进去的。

灯开了,大家看见她筷子上挂着一个米白色带着蕾丝边的大毛球。

那是我的发夹!

吴紫涵失声叫了出来,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在与许峥的短暂对视之后,她终于按捺不住向他扑了过去。

我知道是你干的!

没错,在进门的时候,她就觉得许峥好像碰了一下她的后脑勺。

好吧,我请你吃饭还不行吗。他无比可怜地举起双手,说出如上顺理成章的句子。

2绅士女郎。

黑暗火锅以吴紫涵大发雷霆收尾,她不仅没有答应许峥的请求,还恼羞成怒掀了桌子。这下联谊的计划完全被她打乱了。室友质问吴紫涵的时候,她还在大喊大叫。

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发夹对我有多重要!

是,每个人都有点自以为重要得不得了的东西,就算在别人眼里,那也许是个可以随时扔进火锅的破玩意。

那个发夹上的毛球来自她以前养过的一只兔子,当然那只叫小白的兔子现在已经不在而且不在的原因是被一辆卡车碾过,毛球就是它尚算完好的尾巴。吴紫涵为了纪念这只陪她度过高考时光的兔子,略显变态地把毛球做成了发夹。

而现在,那个毛球被火锅一烫,始终弥散着一股肥羊肉的味道,吴紫涵一闻就牙痒痒。

或许更倒霉的事是许峥喜欢上她了,他每天骑着自行车到吴紫涵楼下唱《没那么简单》,不得不承认,他的蘑菇头和黑框眼镜确实像个小清新的音乐人,可他一遍又一遍的歌声终于引来了宿管大妈的扫帚。

这个人一点儿王子的优雅也没有。室友每次见到许峥都撅一撅嘴,小涵啊,他真是配你不上。

作为以上事件和言论的结局,吴紫涵和她的博士师兄在一起了。他们吃饭逛公园看电影各几次之后,刚结束学期论文写作的许峥又出现在楼下。

其实之前的吴紫涵很犹豫——师兄每天在实验室里对着电脑和瓶瓶罐罐,像个与世隔绝的科学怪人,可与行为吓人表情夸张的许峥相比,他实在是太像地球人不过了。

就这样,戴着瓶底眼镜的师兄提着一瓶白酒走向刚在宿舍楼下摆好板凳和吉他的许峥,他说嘿,你信不信你再骚扰我的妞我就打爆你的头。

他话还没有说完,许峥就冲了过来把酒瓶往自己头上一砸。

趴在宿舍窗上的室友之一差点晕过去,而吴紫涵想到小时候看过的那个拿啤酒瓶子砸自己脑袋的流氓兔。

师兄脸上溅满了鲜血,他看着许峥瞪得大大的眼睛,默默地,迅速地离开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逃跑太丢脸,又或者是觉得自己没必要和一个亡命之徒较劲,师兄没有再继续约吴紫涵,这真悲哀,更悲哀的是当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某个人可怕的大喊大叫,他却忽然消失了。

你们一定都听过那个女郎和绅士的故事,高傲而美丽的女郎让绅士以在楼下站一百天为代价赢得她的芳心,而他只在楼下站了九十九天就撤了。

尊严也好,耐心也罢,或者他只是单纯地看烦了那个女郎的美丽,他想想,其实也没有那么美丽。

3哎呀抱歉。

一年以后,吴紫涵毕业。她进了一家旅行社,这里的男女比是一比九——当男性比例过高,这世界就会溢满粗鲁的光棍气息,而只要女人多起来,一幕幕狗血的宫闱大戏便陆续上演。

为了一个长得像憨豆先生的会计,两个女业务员翻脸在办公室里打了起来,其中一个本想掏出水果刀威胁对方,可不小心把长得像定时炸弹的创意闹钟拿了出来,那大义凛然的董存瑞姿势把围观的女孩们吓得抱头鼠窜。

喂,你说那会计有什么好。室友聚会上的吴紫涵喝得有点醉,怎么那两个人那么喜欢他。

女孩们一起去江边放烟火,赤橙黄绿青蓝紫,她们在火光的间隙里看见不远处一个男孩被一个女孩强吻。

是许峥!吴紫涵你快来看!

一个室友的叫声把吴紫涵从酒意里拉了出来。那一刻,许峥可怕的蘑菇头变得惊慌失措,而强吻他的女孩只是瞟一眼她们,就拉着他离开了。

为此,吴紫涵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压在抽屉里的一封情书,那是许峥写给她的,可她从来没想过要打开。

因为他一点儿也不重要。

他说,不要嫌我不够好便不靠近我,我会为你写歌为你戒烟也要变成一个好孩子。

他在信封的背面画一个大大的眼镜蘑菇头,信纸的下半部用双面胶贴了一张民谣演出的门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那个乐队呢,吴紫涵有点后悔当初的不曾在意。

让她更措手不及的是竟然也有人爱他如同当初他的狂热,要知道,他看上去多么平凡无奇。

吴紫涵骑着自行车去郊外听一场演出,看见了她本该在一年前就看见的歌手,他结婚了,看上去比以前成熟一点,但娃娃脸依旧。

除了自己写的歌,他只翻唱年轻女歌手的曲目,他说,哎呀抱歉,我的少女情怀一两天改不过来。

有哪个少女没有固执情怀。

4第一百天。

我喜欢你。

吴紫涵在记事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她凝视蓝天几十秒,又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把那一行字涂掉了。

对,她喜欢蘑菇头,喜欢他像**仲那样唱歌的时候把嘴张得大大地像《我爱你》mv里的那只猩猩,甚至渐渐地并不反感兔毛发夹上留下来的羊肉膻味。

吴紫涵叹了一口气,决定睡一个午觉。

如果醒来时还不到三点,她就给许峥发个短信,问他愿不愿意再唱一次《没那么简单》。

此时的许峥坐在ktv包房发呆,他不想坐在这里接收那个女孩抛过来的媚眼,她这几天竭尽所能讨他欢喜,让他想起过去自己做出的种种傻事情。

那一天的吴紫涵睡过头了,许峥最后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离开包房,他打了个盹,梦见自己扛着吉他奔向一个似曾相识的女生宿舍。

傍晚,干燥了一个春季的天空下起小雨,吴紫涵伸了个懒腰,走向最近的一家便利店。

许峥正在收银台为刚买的饮料结账,他看见她,连忙扭过头,装作毫不在意地哼起歌来。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面,或许是见了也没有再认出来。

但至少最后那一天,吴紫涵清楚地看见许峥扭过头不去看自己,他哼着《没那么简单》,一只手亲昵地挽住旁边脸上涌现惊喜的女孩。

她终于确认绅士不再等女郎了,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六

希望是引导人成功的信仰,是人生奋斗目标,是实现理想的翅膀,是平凡生活的小小期待。我们因希望而生活,世界因希望儿多彩。在这个社会有一个工程让更多贫困孩子有了美好而充满希望的童年,那就是“昆山周火生希望工程协会”。

大爱无疆,大恩不言谢,我与“希望工程”的故事越来越多。

我是“希望工程”资助的学生之一,我感到非常幸运。在那些志愿者的帮助下,我重新找回了快乐的童年,美好的学习生活,非常感谢他们的爱心。

我来自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因为农村的重男轻女观念,我有姐弟三人,爸爸在我刚上小学一年级时在工地出了意外,从十三层高楼坠地,身体多处骨折重伤,当时生命已经危在旦夕,经过抢救治疗,爸爸恢复了很多,可是腿落下残疾,再也不能干重活了。面部多处骨折,惨遭毁容,手术后留下了很多伤痕。然而祸不单行,父亲通过三个月的住院治疗回家后,原本一向很坚强的母亲感觉浑身酸痛,直到后来走路都受影响,严重的早上起床手指都不能动弹。那是我六岁,妹妹四岁,弟弟一岁半。从此我们家步入无法想象的生活困境。

自从我家发生了这些情况,学校老师都尽可能的给我帮助。一个春天的早晨,我们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我们接到“昆山周火生希望工程协会”的资助,班主任说给我申报上,后来就得到一位叫李叔叔的资助。我永远不会忘记,在6月1日,那天学校突然来了好多身穿红色马甲的叔叔阿姨们。他们是无私献爱心的志愿者们,他们是在河南商会余昌权会长的牵线搭桥下来到我们这里。感到意外的是捐助的有书籍、体育器材、益智小玩具等还有一个600元救助金的信封。这些爱心人士还为我们学校捐助了课桌板凳,给我们贫困山区的孩子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没有他们,我不可能明白“人间大爱”的真正含义,没有他们现在我可能已经辍学了。妈妈经常告诉我:要好好学习,用成绩来回报!

我想将来长大了,不管我从事什么职业,都会像这些叔叔阿姨们那样坚持把这样的一份爱心传递下去,奉献社会。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七

从学校接女儿回来,我让她赶紧地去做作业。只是这一句,女儿听得立马就撅起了嘴,不情不愿地拎起了书包,只是终究还是无奈地喊了一句:要是能穿越到以前去多好啊!

我不由得感觉疑惑:老想着穿越,穿越有那么好吗?

女儿朝我眨着大眼睛,说,穿越了当然好,你没看吗,电视里的女主角穿越到了某个朝代,不是直接成了公主就是集万千宠爱的美女,什么人都捧着她护着她,而且什么事都有人帮着做,哪像我现在这般,为了上学为了写作业,受尽煎熬。

女儿的歪理让我听得好笑,没错,电视里确实有太多这种情况,只是,我好心地提醒女儿:应该也不是所有的穿越都会那么好运吧?譬如穿越剧《宫》里的那个女警察,穿越过去时就不幸成了苦力,每天要干很多的活,还要受人欺负和诬陷,若不是后来遇到了皇上的妹妹,然后又借此成了妃子,她的穿越就是悲剧。

那,那……女儿急急地来反驳我,说那你为什么一定要盯着她呀,我为什么就不能是晴川、是若曦?她们那穿越经历才叫丰富多彩。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八

山阳小学对我来说并不陌生,这是一所有100年历史的老校,我就在这里上学,我从7岁的幼稚孩童逐渐长成了一位优秀的少先队员。校园里有我们活泼的声影,这里有许多我们的故事。和小时候相比,我们成熟了许多,懂得了感恩。

10月20日,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班主任李老师来说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她的生日。自从我们跨入小学,李老师就像一位慈母一样,兢兢业业,不辞辛劳地教我们学会各种知识和本领,如果谁哭了或受伤了,李老师会和蔼可亲地询问事情的经过,安慰或鼓励她……李老师对我们这么好,我们也应该给与回报。

”铃声响起,李老师随着音乐奏进来。这是我悄悄地做了个手势“1。

2

3”,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对李老师说:“祝李老师生日快乐!”李老师先是一惊,接着便开心地笑了。李老师对我们说:“谢谢同学们!”我在心里想:李老师不应该对我们说谢谢,我们祝你生日快乐是应该的,何况,我们错过了多少次老师的生日呀!在母校的最后一年里我们一定要好好感谢我们的老师!

在母校我们还有许多故事,就不一一讲述了。这一件是值得我终生难忘的事情。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九

小时候,爸爸对我说:他是大海,我就是海边的浪花。

后来呀,爸爸对我说:他是森林,我就是森林中的一棵小树。

少年时,爸爸对我说:他是太阳,我就是太阳系的一颗行星。

我的故事也是爸爸的故事,爸爸是我的故事的创作者,我就是爸爸创作的故事中的主角。

小时候,我最喜欢《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故事,因为我就像那个公主,有着无数人的呵护,而爸爸无疑是最关爱我的人。爸爸在我童年的每一个时光里,扬起他大海里的波浪,拍打着我的海岸,让我在无忧无虑中享受童年的幸福。每一个见过我的人都夸我,说我的脸总是笑出两个酒窝,特别可爱,可他们不知道,这样开心的笑,是爸爸给我的。爸爸会伏在地上给我当马骑,爸爸会教我折纸飞机,爸爸会从空空的手心变出一颗颗甜甜的糖果……在童年的故事里,我总是一个快乐的小公主。

后来呀,在爸爸的故事里,我真的一天天长大起来,有了自己的梦想与追求。爸爸说,他是太阳,我就是太阳系里的一颗行星。我生活在爸爸的视野里,我有我自己的运行轨迹,我又总是没有离开爸爸的照耀。我在自由地旋转,我在享受着独自飞翔的快感。爸爸说,我不久就会成为一个真实的自我。可是,我担心有一天,爸爸会在故事中消失,让我再也享受不到被爸爸照耀的温暖。

我是天空,爸爸就是自由翱翔的雄鹰;

我是高山,爸爸就是临风而啸的青松。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十

人累了,喜欢独坐一室,让疲惫之身得以安宁;心累了,喜欢捧起一书,让浮躁之心得以慰藉。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仍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远,我对书始终保持着一种绵绵不尽的情感,夜阑人静,一书在手思绪万千。拜读古今中外灿烂的文学长卷,卷卷都缀满一个深深的情字,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倾刻间唤醒了我沉睡的心灵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一般,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面对的不是钢筋水泥,建造的不是高楼大厦,而是鲜活的生命,娇嫩的心灵,祖国的未来。所以,作为教师必须锤炼自己的语言技巧,提高语言的感召力、说服力、鼓动力,拓宽自己的语言内涵,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凝聚力、向师力,丰富自己的语言积累,再现语言趣味性、灵活性、厚重性。当我们拥有了精妙的语言技巧,高超的驾驭能力、灵活的应变能力,实际上就是拥有了一笔取之不尽的财富,那时候,我们的每一句话都会真正起到“不是蜜,但可以粘住一切”的作用。而这些能力的获得,只能信赖于书,只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滋润学生求知若渴的心田,只有读书,我们才能引领学生读书;只有读书,教起书来才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妙趣横生,事倍功半。

让研读教育名著成为我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吧,让我们的生活再添几缕书香吧!让教育先贤的智慧,把我们课改实践的前行之路照亮吧!让我们在打造绿色课堂,全面实现新课程育人目标的实践中实现我们的专业成长吧!

漫游在教育书籍中,我的心潮此起彼伏,《爱心与教育》让我知道了为人师者要有爱心、耐心和信心;《民主与教育》使我明白了学生也的有说“不”的权力,《我的教育理想》让我懂得了一名优秀的教师要有理想、有文化、有爱心。所以,教师读书既要有栽花,也要用心插柳。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

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十一

安婉儿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又很聪明,漂亮。一头乌黑的长发,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眼睫毛。有好人缘,平时和同学相处得很好,她和同学之间有着纯洁而真挚的友谊。

下面介绍另外一个女主角——杜茉茉。她是一个和安婉儿截然不同的女孩。她不爱说话,总是独来独往,有时候爱发脾气。来到光泉中学几个月了,还没交上几个朋友。

男主角——郝晨。他是一个具有魅力的男孩,帅气,幽默,风趣,是男生中人缘最好的一个。

一天早晨。

这天,安婉儿早早的起了床,洗漱完毕后,看着同寝室的室友,不由得开始了沉思:

她就这样,坐在床上想了很多很多……。

李欣欣想:她今天怎么怪怪怪的?干嘛发呆啊?

安婉儿想:如果你们真的是我的好朋友,就不会把我从幻想中拉回来,就不会打扰我……。

(第一篇写的可能没意思,但是,到第二篇就会有情节哦!至于那些主角,会一个一个的慢慢出现……朋友们!给我加把劲吧!)。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十二

我家中的风铃是我生日时我最好的朋友夏天送的,还记得那天夏天说:“思艺啊,生日快乐哦。”然后神神秘秘地从背后拿出一个红红的东西。再一看,原来是八角风铃。

我叫吴思艺,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和我,每天都其乐融融地生活。我也有自己温暖的小房间。我房间的窗户上挂着一串八角风铃。那风铃是红色的,八角风铃。顾名思义,就是有八个角的风铃。每当风吹起,风铃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古人说风铃会招魂。可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风铃是会给人们带来好运气的。

我家中的风铃是我生日时我最好的朋友夏天送的,还记得那天夏天说:“思艺啊,生日快乐哦。”然后神神秘秘地从背后拿出一个红红的东西。再一看,原来是八角风铃。

“叮铃叮铃”,八角风铃又在响了。在诡异的夜晚听起来那声音并不是那么悦耳呢,反而有些恐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自从窗边挂上那个八角风铃之后,我就夜夜失眠,偶尔睡着的一两个夜晚也都是被噩梦惊醒。我总是梦见一个穿着红衣服的披头散发的女子,看不清她的脸蛋。她身上好像有浓浓的怨气。我越来越害怕了,却也没往坏处想,只是把这些情况当成是自己高考前的紧张所致。

是啊,我正在x中学读高三,我的成绩那是数一数二的。班上除了我的死党。也就是夏天是我的对手之外,其他人都不在话下的。

我看着讲台上的老班又在碎碎念:“你们准备要高考了,还不好好复习。整天只知道玩玩玩。考不上好的大学就没有好的未来。难道你们不知道珍惜时间的吗?”

啊,好困。迷迷糊糊之中我居然听见有人在叫我的名字。“吴思艺,吴思艺。”抬头,揉揉双眼。原来是老班,我吓了一跳:该死,我怎么会睡着呢,平时上课最认真就是我了,可能是因为最近老是失眠的关系。

“放学后你留下来,我有话要对你说。”

看见老班气愤的样子,我连忙点头,说:“老班,我知道错了。下次再也不会了。”谁也没有注意到角落里有一个人脸上挂着诡异的笑。下课之后,我一个人留在了老师的办公室,夕阳把我的身影拉的好长好长。班主任孔慈拉长了脸,严肃地对我说:“吴思艺,你知不知道。保送的名额只有一个,现在你这个样子我怎么帮你争取啊。”我低头不语。“你现在高三了,不是小孩子了。你应该知道竞争的残酷。”

我心中此时也很矛盾,保送。肯定就是在我和夏天中选一个。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而最后我只好犹豫地对老班说:“你让我想想,我心里很乱。”

“你自己想清楚吧,希望下次你不要再发生上课睡觉的事了。”

在办公室外面,某人脸上出现了嫉妒和愤恨的神情:“为什么这么不公平,班主任这么偏向你。所有的好运气都是你的,所有的人都爱你。吴思艺,我不会让你好过的。”脸上也扭曲成一团。甚是可怕。

我家中的风铃是我生日时我最好的朋友夏天送的,还记得那天夏天说:“思艺啊,生日快乐哦。”然后神神秘秘地从背后拿出一个红红的东西。再一看,原来是八角风铃。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想想最近发生的一切,我睡眠一向很好啊。这么会失眠呢。还会梦见恐怖的人。怎么回事?该不会真的和八角风铃有关吧。我决定好好研究研究那个风铃。于是我走得更快了。

晚上,我吃过饭后。将窗下的风铃拿了下来。仔细端详,只见风铃八个角下面都掉满了星星,那黄的星星跟红色的风铃极不相称。看着看着我眼睛又困了,这是怎么回事。我动不了了。那风铃仿佛有魔力一样吸引着我,“来吧,走进来吧。快点走进来吧。”那诡异的红光,该死,我明明已经将风铃拿下来了,可是此时它却出现在窗台,叮铃叮铃地响个不停。

我走进去了,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慢慢变小变小。最后消失在自己的房间中。

另外一边,夏天正在哈哈地大笑,“此时的吴思艺已经被吸进风铃了吧!这下再也没有人跟我抢保送生的名额了。哈哈。”

第二天,夏天早早就来到了学校,果然没有看到吴思艺呢。夏天如是想。叮铃铃上课了,就在这时我踏着优雅的步伐来到学校了,我看了夏天一眼,没有说话。此时夏天大叫起来:“吴思艺,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你不是…….”

“我不是什么?夏天。”然后我砰的一声将八角风铃扔在夏天身上。也不顾周围人的眼光,夏天就像避瘟神一样避开了。

“我明明把带有冤魂的风铃给了你,你应该被吸进去了啊。为什么你还会在这里?为什么?”

“要不是我答应风铃里的女孩,帮她找到家人然后帮她捡回尸骨,她怎么会放过我呢?”

“你为什么要害我,夏天,你说啊,你说啊。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我情绪激动地说道。

“吴思艺,你够了。谁跟你是朋友啊?你家世比我好。父母又疼你爱你。不像我父母离异。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吗?不,是嫉妒你。我讨厌你,很讨厌很讨厌你。在你身边我永远是一棵草。我讨厌那种感觉。所以我要你消失啊。”说着说着,夏天把脚踩在风铃上,风铃碎了。我们的友谊是不是也碎了?无法修复呢。“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有怨念的鬼魂住在里面的风铃,没想到还是被你逃出来了。吴思艺,我恨你,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我冲过去抱住激动的夏天,说:“我一直都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啊,从来没有把你当成绿叶。我们是平等的,夏天。”夏天泣不成声,任由我抱着,就这样一直抱着。

后来,夏天跟我道歉了,可是我们还是有隔阂。那风铃里意外死亡的女孩子的家人我们也找到了,女孩的尸体我们也找回来了。希望女孩来世可以生在个好人家。后来夏天被保送到s大学了。而我也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同一所大学。这一年我20岁生日,夏天又送给了我一串八角风铃。可是我再也没有挂起来过。有些东西一旦丢失了就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十三

可能是一串字儿,也可能是一句话儿,看似简单,却蕴含着丰富的哲理,这就是故事。祖辈的,子孙的,自己的,别人的,虚构的,实在的,这就组成了一个个鲜活的故事。读过这些故事,我们或欢笑,或流泪,又或感叹。

这个故事也许是自己经历过的,例如一场重大的考试,在这之前,你可能很紧张,很轻松,又或者是充满自信,或是情绪不好。之后,这件事情就成为了你生活中的一部分、人生中的一个小故事。在这故事中,你也许会体验到生活的乐趣。

盘古开天地、女娲补天、夸父追日、造物主……故事也许是从来没有、虚构的事,但却给我们以深刻的印象。

故事同时又是已故的事,让我们看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悲壮事迹,看到了刘备三顾茅庐的高尚情怀,看到了苻坚淝水之战战败的错误……这些已故的事,蕴含丰富的哲理。

故事承载着民族的精神,被我们的祖先代代相传,故事不仅仅是故事,还是精神的代表,还是心灵的启示,我们还是一个稚嫩的孩子时,就已经接受了故事。尽管历经了千百年,依然在传承着,依然在完成民族精神的接力棒!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十四

安婉儿和郝晨就这样交往了起来。他们之间由杜茉茉为他们传信。两个人,不对,应该是三个人彼此很开心。

安婉儿和郝晨很幸福。而杜茉茉也因此变得不那么冷漠了,她变得开朗了。

校园中,自然也诞生了不少关于安婉儿和郝晨的流言蜚语。但他们并没有因此就放弃,他们俨然有一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精神”。

校园操场上,安婉儿和杜茉茉。

“婉儿,和你们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确确实实感到了快乐。现在,我只想知道,你到底喜欢不喜欢郝晨呢?”杜茉茉说。

“茉,你怎么突然问一个这样的问题呢?”安婉儿感到很奇怪。

“没什么,只是随便问问,呵呵,你回答我啊!不好意思了不是?”杜茉茉笑了笑,说。

“嗯……可以说是吧,现在,我对这种感情朦朦胧胧的,也不太确定。但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上他了。”

杜茉茉的脸上马上闪过了一丝哀怨的神情,但马上就恢复过来了。她对安婉儿说:“那么,你……知道我喜欢谁吗?”

“谁啊?”

“我……也喜欢……郝晨。我喜欢他已经很久了,一定比你们的时间长。因为,我们在小学的时候就是同学,我一直暗恋他,可是一直没有勇气向他表白。”

“……”

“他给你写情书的那天,我知道后,心都要碎了,我就不明白,你哪一点比我好了?可是现在,我明白了,你热情,活泼,开朗,人又是那么的好,那么的聪明,难怪男生们都会被你吸引……”

“我……”

“你先听我说完好吗?我知道,爱可以让一个人走火入魔,爱可以让人做出许多傻事,如果说,以后我做出了什么不可理喻的事情,我请你原谅。”

“哦……”

最新我与校园的故事(通用15篇)篇十五

一回到宿舍,邹义便习惯性地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接着,设置了自动登录的qq头像便在屏幕的右下角亮了起来。这时,一条提示信息跳出来提醒他,又有了新的好友印象。

邹义随手便点开了自己的好友印象窗口。

“来自远方”给你评价了新的好友印象:长舌夫。

“长舌夫?”宿友王俊里不知什么时候瞄见了上面的评价,乐不可支地说道,“哈哈,邹义,真没想到居然有人给你这个评价,太有味儿了。”

邹义本来不想理会这无聊的评价,也不想理会王俊里,但是下一秒,他却张嘴便来了一句:“谢文华,你知不知道,王俊里上次得到a的论文是在网上请枪手写的?”

到了半夜,邹义突然觉得呼吸困难,像有什么东西卡在了喉咙里。他试着咳了几下,还是没缓解这种状况,只好挺身从床上坐了起来,冲向了洗手间。

“咳咳!”费力咳了好一阵,邹义张开嘴,一个滑溜又柔软的物体终于从喉咙里被咳了出来。只是,那个东西并没有被吐出来,而是粘着舌头,挂在了下巴那里。

邹义抬起头,看见镜中的自己,大吃一惊。

他看见自己的舌尖上,不知什么时候又长出了两条细长的舌头。

那两条细长的舌头和原先的舌头一样宽,但却长了许多,像两条发白的触角,在他的下巴那里轻轻蠕动着。

刚刚卡在喉咙里差点儿让他断气的便是这无缘无故长出来的两条舌头——。

“长舌夫。”

“西院有人为情跳楼。”

“外语教授因有小三而离婚了。”

“之前因拒绝了理科男表白的女生被报复后在医院不治身亡。”

“中文系的校花又换了新男友。”

王俊里突然成了班上的小喇叭、百事通。

而以前在宿舍里最活跃的邹义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很少说话。

“喂,邹义,你说校花的新男友怎么样啊?”王俊里笑嘻嘻地凑近在电脑前查资料的邹义。

邹义抬头看了他一眼,一脸无奈:“那个男生现在还有个未婚妻在老家呢。”说完,他便好像说错话般用手挡住了嘴巴。

谢文华吹了一下口哨,打趣着说道:“哇,邹义,原来你最近不是不爱说话,而是准备用一鸣惊人的方式树立新形象啊。”

“没有。”邹义简单吐出两个字,便咬紧了嘴唇。

王俊里拍拍他的肩,有意无意地问他:“那个好友印象是谁给你评价的啊?”

“好友印象?”谢文华也来了兴致,“什么好友印象?我也总收到好友印象,都快被那些无聊的人气疯了。那些哪里是好友印象,明明就是恶意中伤嘛。”

王俊里被邹义吓坏了。

那晚,他在洗手间的门口并没有发现邹义的不妥,只是想不通,一向沉稳、最能保守秘密的邹义怎么突然把他抄论文的事情如倒豆子一样倒给了谢文华。

直到见到了那舌头,他才意识到,邹义最近的行为变化都是因此而起。

“他给你这个评价,你就真成了长舌夫。那你不如也给他一个评价,看会不会成真。”王俊里一下子成了邹义的密友,“这叫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评价什么?”邹义苦思冥想着怎么打击对方,王俊里已经直接给“来自远方”发送了好友印象:短命鬼。

“这不是诅咒别人吗?不太好吧。”邹义不认可。

“你怕什么?我是用我的qq号给对方的好友评价,和你扯不上关系。”因为邹义的号码给对方评不了好友印象,所以王俊里便用他自己的qq号码给了对方评价。

“评价失败?”接着,王俊里傻了眼,“我也评不了,兄弟,帮你报不了仇。”

“没事。”邹义听他这样说,反而莫名松了口气,“医生说这舌头可能只是身体正常的变异,和返祖的症状差不多。除了尽量保证不要让舌头卡住喉咙之外,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说完,他对王俊里苦笑了一下。

王俊里也松了一口气。他其实也不希望评价成功,只是,邹义嘴里的那两条舌头总在他的眼前挥之不去。它们像是秘密探测仪,让好友印象里的“长舌夫”实至名归。

“你知道吗?西院跳楼的女生是被别人推下楼摔死的。”邹义坐在床头,又缓缓开口说道,“那个小三听说是外语教授以前的学生呢……那个重伤不治的女生之前一直暗恋我们班上的男生。”

“你怎么知道?”王俊里看着嘴唇一张一合的邹义,有些惊诧。

“我哪里知道?”邹义说到这里,惨淡地笑了一下。他微张的嘴里,那两条长长的舌头像手一样,掰开了他的嘴唇,然后爬了出来。它们在邹义的脸上张牙舞爪地舞动着,“是它们知道的。”

“这个教授的小三听说是他以前的学生。”

其实,邹义也有想剪了那两条舌头的想法。

只是,和王俊里的噩梦不一样,邹义打算遵医嘱做手术切除。

但邹义手术前很害怕会不会就此挂掉,真成了短命鬼。

医生知道了他的担忧,语重心长地说道:“你不知道变异生长是必须要切除的吗?不切除的话,将来癌变了不就更危险了?”

“但现在手术台上的死亡率实在太高了。”邹义低声嘀咕着。此刻,他正在医院里,准备做手术。

“你管好自己的舌头,别等会儿做手术时,突然爆出医生收红包的事情就行了。”王俊里陪着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提醒着。

邹义苦笑了一下,拿出手机登陆了qq。

接着,他又翻开了自己的好友印象。

突然,他一拍大腿,对王俊里说道:“怪了,之前的评价没了。”

“什么评价?”王俊里问邹义。

“长舌夫的那个。”邹义说,“我记得我当时想删,却怎么也删不了。现在它怎么自己不见了?”

“那个‘来自远方’给你的评价?”王俊里问他。邹义点点头。

“哪个‘来自远方’?”正准备给邹义打麻醉针的小护士端着药盘进来,听见他们的对话,好奇地接着说道,“前几天,我们有个病人的qq昵称就叫‘来自远方’。”

邹义和王俊里相视一眼:“那个病人现在在哪儿?”

“就在前面,不过……”小护士的话还没说完,邹义和王俊里已经顺着护士指的方向跑了过去。小护士在后面跟着叫道:“哎,你要做手术呢,你要去哪儿?”

邹义没理会小护士,因为直觉告诉他,医院里的这个“来自远方”和给他评价的“来自远方”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邹义和王俊里跑出去,正好和一群伤心的人打了个照面,最前面的人怀里抱着一张黑白遗照。照片中,一个女生灿烂的笑脸一下子刺痛了邹义的双眼。

“她不是一直暗恋你的那个女生吗?”王俊里也看见了那个女生的照片,他低声问邹义。

“真是可怜啊,听说向她表白的男生是因为qq里的好友印象而留意她,的。”人群里,有人发出感慨,“那个刺伤她的男生就因为看见好友印象里有人说这个女生是‘超级萌的小学妹’,就留意起她,然后对她一见钟情,接着就向她表白。这个女生直接拒绝后,就遇害了。唉,可怜啊。”

邹义的心一下子便沉到了谷底。

他想起来了,之前他听说过有个女生暗恋他,他便通过校友录在对方的qq好友印象里写下了那句话。

之后,他便将这个小插曲彻底忘记了。

他也未曾料到,自己无心的“好友印象”,却间接导致了那个和他还不曾说过一句话的女生的死亡。

“唉,我告诉你们,这个女生没抢救过来,但她的手机却总是莫名其妙地会回到她的手里。”跟着邹义和王俊里跑来的小护士低声说道,“而且,还在以‘来自远方’的昵称登陆qq。当时好几个护士都吓得不敢上夜班了。”

来自于“来自远方”的好友印象:短命鬼。

那三个鲜艳的红色字眼,出现在了邹义的电脑屏幕上。

“难道她还是对你间接导致她死亡而耿耿于怀,所以,要置你于死地?”王俊里帮邹义的酒杯加满酒,“唉,如果是个人,我还能帮你打一架,但对方是个鬼,我爱莫能助啊。”

邹义一口喝完了杯里的酒,摇摇晃晃地往学校走。

过了那条马路,不远处便是学校。王俊里跟在他的身后,被他甩开了一些距离。

“邹义,小心,有车。”王俊里在后面叮嘱着。

邹义突然打了个冷颤,接着,一道白色的影子向他迎面扑过来。等邹义看清时,那张苍白的脸距他只有一步之遥,反应过来的邹义吓得后退了两步。

这时,一辆车从邹义的面前飞驰而过,带起一阵阴冷的夜风,让他的酒醒了一大半。

“我的妈啊,太危险了。兄弟,你怎么了?真想成为好友印象里的短命鬼啊?”王俊里正好走过来,拖着邹义往角落走。

“我刚看到她了。”邹义停下脚步,眨眨眼,见白影已经不见了,便又说道,“可能是我喝高看错了。”

“你是说那个‘来自远方’?”王俊里也停下脚步,两人站在拐角的阴影里。夜深了,周围除了他们,一个人都没有,但是,两人却都缩了缩肩,像被一道阴森的目光缠上了似的。

“那你能不能问一下她,为什么给我的好友印象是‘短命鬼’?”王俊里的声音也沉了下来。

“你也收到了那个好友印象?”邹义大吃一惊。

“是啊,所以我一直在想,我怎么可能成为短命鬼呢?”王俊里喃喃自语着,“就连那个女生要拉着我一起殉情,我都想法先推她下去了。除非,有人知道这个秘密,并且将这个秘密说出去。”他说到这里,在黑暗中无声地靠近了邹义。

“你是说,西院跳楼的那个女生,是被你推下去的?”等邹义察觉到不对劲时,已经晚了。刚刚王俊里已经把他拖到了一个死角,此时,王俊里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刀,向邹义步步逼近。

“是啊,我见你总是可以说出别人的秘密,都不知多担心你会突然抖出我的秘密。但现在,只要我杀了你,就可以一了百了了吧。”王俊里说完,慢慢举起了手里的刀,“嘿嘿,这样,你的好友印象里的‘短命鬼’可就名副其实了啊。”

还有谁在评价谁。

只是,王俊里的刀还没落下去,“砰”地一声闷响过后,他的身体便摇晃着倒了下去。

邹义看见谢文华的手里拿着一块砖头,正在紧张地深呼吸。

“你后面那个‘短命鬼’的评价,是王俊里搞的鬼。”谢文华对邹义说道,“如果不是他故意改了昵称评价你,我都不会发现,之前一直在我的好友印象里专门评价那些打击我的话的人就是他。”

邹义听了他的话,松了一口气:“那快报警,是王俊里杀了西院的那个女生。”

“你是说,王俊里之前谈的地下恋情就是和那个女生?”谢文华一听他的话,一脸兴奋,“你怎么知道这个秘密的?你那个‘长舌夫’的好友印象太名副其实了。”

邹义又听到了这个评价,他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那个好友印象……”

只是,他剩下的话因被谢文华捂住了嘴而没说完。

“你不会也正好知道,我在网上当枪手专门接论文写作的事情吧?”谢文华扬起了手里的砖头,接着说道,“我可不能让你这个长舌夫去告诉其他人……我会把这里弄成一个相互斗殴的案发现场……”

接着他抡起了手中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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