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翰墨

优秀作文需要在语言运用上做到准确无误,避免出现歧义和错误,让读者沉浸其中。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的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一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题记。

初秋时节,风渐渐萧索起来,不似夏季轻抚在脸上那般温柔,而是有些生硬地扫过脸颊,留下些许寒意。风儿漾着与枝干还有一些牵连的残叶,飒飒作响。那枝好似不愿叶就如此离去,拼命拽着叶抵抗着风的侵袭。即使感到这样的秋景,也不禁使我心生凉意。何况正在此时,我读到了如此平静却又哀切的句子。

离别之际,他忍受着她照例的拥抱,他渴望着他回头那一瞥,他却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同路之时,他不愿与她同行。即使同车,他也会戴上耳机---那是一个她无法涉足的世界。细雨飘零时,她忍受着寒意等待着他的到来,他却拒绝了她递来的伞,任凭丝丝细雨濡湿他的头发。日常交流中,她总是被他“调侃:“小孩!”“大惊小怪。”“你不知道吗?”“妈,不要指,不要指,跟你出来实在太尴尬了,你简直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五岁小孩!”

不知多少次的失落,多少次的渴望,多少次的难堪。这些都渐渐使她意识到,他已然默默长大了,以她不期望的极快的速度。灿然清澈的双眸不经意间变得深邃宁静。时间源头的纯真与美好仿佛已不复存在。他不再是愿意自在安宁地待在她臂弯里的那个小孩子了。她必须要重新认识,一个十八岁的青年人。

随着时光的潜移,母子间的牵绊渐渐像是隔着一道似有似无的屏障。两人间的联系仿佛只留下一个字:“爱”。只是,爱不代表喜欢,爱不代表熟悉。

落寞的感觉细微地渗透地包围过来,占据着我内心最稚嫩柔软的部分。我瞧见他的影子里映出了自己。物走星移。时光,确是能改变太多太多,甚至是一切事物。我们不由得被它支配,似是无助。每个人,终会长大。可时间,终究斩不断我们与父母丝丝缕缕的联系。他们赐予我们生命,给予我们最柔情的炙热心灵。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对他们表达爱意的方式终会有所改变,但我们要真真切切地记住,无论何时,我们必要报以与他们给予我们的等价的爱意。今生,他们值得我们去陪伴,去赞美,去歌颂。如此,便不悔。

无论时光如何变迁,我都万般渴望一切,是开始时最美好的样子。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二

黄昏的窗外,细雨叮咚,窗前是幽灯一盏,木桌一张,桌边是我,手中是书。

这与我手中董桥的《青玉案》中的情景一模一样!

这便是我爱它的原因,它不漫漫谈国事,也不偷偷发牢骚,它写的是生活。每个人都可以有的生活。

我觉得我也在那书中,跟着作者在那小巷中徘徊,去蓿园会见友人,或是在寂静无人的夜里,挑灯看那悠悠岁月。

整本书的基调是怀旧,而我刚好也是个恋旧的人。

作者爱古玩,几乎每篇文章都要多少提到与友人鉴赏哪些珍品,我也喜爱古旧的事物,可惜我没有古玩,只好留下自己身边的事物,总也舍不得扔掉。

为什么我们会恋旧?

这是作者的问题,也是我的问题。

在我家衣柜的一个小角落里,藏着我小时候的衣服,那些衣服早已不能穿了,可妈妈依然坚持留着。

妈妈说,每当看到这些衣服时,就会想起我幼时,把我抱在怀里的时光。妈妈说完一脸的幸福,开心地笑着。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作者在怀旧,为什么他爱古玩,为什么我总是舍不得扔掉伴我多年的那个布娃娃。

那是因为,这些事物身上,存留着我们最不想忘却的`记忆和美好的向往。

作者历经苦难,最爱的还是和朋友在一起的纯真时光。同此,我受到生活的洗礼,最爱的还是童年那无忧无虑的岁月。

这是作者的思考,也是我的思考。

我在这本书中,看见了作者,也看见了我。

别人说,书是一个纽带,它贯穿了不同的时间和空间。

我要说,书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我的生活,也照出了自己。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三

小时候的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书,《伊索寓言》中的《狼和小羊》,小羊与妈妈走散了,它想到小河边去喝水,却被狼发现了,机智的小羊想了想说:“我生病了,我想死,请把我吃掉吧。”狼听了很不开心,说道:“我不喜欢吃生病的羊,快走开!”小羊逃过了一劫。还有一则《狐狸和乌鸦》的故事,讲述了乌鸦得到了一块肉,正巧被树下的一只狐狸发现了,它眼珠一转想到一个好方法,它开始花言巧语说乌鸦的羽毛漂亮的时候,乌鸦没有相信。但是,当狐狸夸奖乌鸦歌声美妙动动听的时候,乌鸦相信了就上了狐狸的当,它一开心,张开嘴巴呱呱叫,肉掉到了狐狸的嘴巴里。

我被书里动物的故事所吸引,一页一页地翻看着,伊索把动物的行为拟人化了,同时描写细节十分逼真,所以动物们的形象就表现得活灵活现、生动形象,因此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之一就是读书。图书馆、书店都是我常去的地方,我喜欢上了读书,也爱上了读书,读书能让人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我要久久的泡在里面不出来。可能是我的习惯导致了我成为了一个书虫,我要继续保持下去,让书来的再猛烈些吧!

藏在书里的我,一只在书海里畅游的虫子,我想知道和了解的东西都在里面,我愿意一直藏在书里!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四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书里有个“我”600字-话题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岁月悠悠,红尘烟雨中,唯有到字里行间,才能找到情感的归宿以及真正的自我、别样的人生。

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红楼梦》。摇身一变,便成了那书中的林妹妹,多愁善感,内心就像一块玻璃,轻轻一碰就会落下泪珠儿。起初觉得感觉真好,就像是柔弱娇嫩让人怜爱的小仙子。但后又认为她过于忧郁,一点小事都会让她落泪三分。所以对于在树下葬花的那个"我",心中除了怜悯,还有一丝无奈。我同情这样的"我"。

长大了些,便沉溺在《西游记》的世界里。唐僧虽心存善念,但难免有些肉眼凡胎,总错怪悟空;八戒虽憨厚老实,但实为贪吃好色。于是我便成了最喜欢的.行者——孙悟空。取经路上一边斩妖除魔,一边又保护师傅教导师弟。我是大闹过天宫的猕猴,亦是小孩子们最爱的猴哥。除了有时过于极端、脾气暴躁,这样的"我"还真让我自己崇拜。

又是一岁一枯荣,现在的我迷上了小说。韩寒笔下的世界让我渴望,郭敬明笔下的世界又让我大喜大悲,而葛婉仪的文字世界,让我为之发疯。与席慕蓉、莫言那些作家的细腻唯美不同,小四所创造的世界是如同仙境的。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的爱情是苦涩而让人难忘的。在他的书中我不是旁观者,而是那即使平凡也会发光的女主角,我有好朋友,也有美丽而不敢轻易触碰的回忆,我也有憧憬的爱情,也有渴望中的王子。我羡慕那么幸福的"我"。

喜欢文字的我不仅喜欢那书中一个个令人向往的世界,更喜欢书中那一个个的"我",他们带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体验另一种人生。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五

有人说,读书就像照镜子。如果说镜子可以映射出我们的外表,那书便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内在,包括我们的思想、精神等等所有的一切。在书的面前,我们似乎变得透明,变得一清二楚。在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此,,会读书的人就比别人更能认清自己,了解自己。

大多数人都会说,我们读书是为了增长学问,提高修养,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准备。但是多少人在读书过程中意识到读书的根本目的是要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我们往往能从书中看得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东西,但似乎在平时并没有发现。人总是更擅长对别人评头论足。这时书便充当一面镜子,把你自己和别人都完完全全地反射出来,让你在评价别人的时候也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书山客观,但也来源于生活,书中的内容再怎么离奇,再怎么变化,它都脱离不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因此与其说书里有个“他”,倒不如说;我们在读别人,其实是在读我们自己的影子。

读书不应该仅仅是为了将来取得什么学位,找份什么好工作而去读,而是要为了自己的人生而读。我想人生不应该只包括学位和工作这两样东西吧!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而在我们身边已经有了最好的工具——书。当然,要从书中认识自己并不是那么容易,真正的读书应该是一个思考、探索、得道的过程。光是一目十行地读是一点收获也不会有的。会读书的人就能与智者为伍,会读书的人便能对自己的人生深层次的认识与诠释,会读书的人一定能把自己完善得更好。只有为一种崇高目标而读书才是最有意义的读书,最有价值的读书,最有效的读书,这样读书的人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了解自己,挖掘自己,修正自己。

读书是为了充实人生,丰富人生,使人生变得有意义;有意义的人生是在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读书就是为了了解自己,修正自己,读书就是读自己,读出。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六

当我第一次翻到《一千零一个愿望》,就已经泪流满面,又勾起了我对那段时光的怀念。书中,那喜爱动物的小女孩不就是我吗?而她那只可爱的小鸭子,和我的里奥的经历也如此相同,我们一起经历了。

书中的小女孩是在马路上遇见小鸭子,并把它带回了家。他的妈妈视动物为敌,双方都不肯让步,最后定了一个条约:只能把小鸭子放在厕所里,不许出来,更不许乱叫。看到那里,我似乎看到了我遇见小狗的一天。还记得那天,我在放学路上看见小狗,并把它抱回了家。那时的它冻得瑟瑟发抖,被人打得遍体鳞伤,体温还保持着一点余热。我三步并两步跑回家,细心地为它裹上被子,藏起来。我仔细地看了看小狗,它有着葡萄大的眼睛,小鼻子好奇的嗅着四周。这是一只泰迪犬,一定是被主人虐待才逃出来的。我的妈妈也是不喜欢狗,所以我把它藏在了床底下。可是,纸最终是包不住火的,妈妈在为我整理房间时发现了它。由于我的固执,不喜欢动物的妈妈还是为我让出了一条路:只能在我房间里待着,吃喝拉撒自己处理。

在成长的过程中,书中女孩的小鸭子,隔三差五的找她妈妈的麻烦。而我的里奥,也惹了不少的麻烦:我把它趁妈妈不在时放出来,她却在妈妈最心爱的裙子上撒尿;妈妈在时,它蹑手蹑脚地溜出来,把妈妈做的饭菜搅得一塌糊涂……这可能是宠物的特殊点吧,知道谁对它好,谁对它不好。因为这些,妈妈不只一次两次让我把它轰出家门,可最后都被我阻拦,并向她再三保证,不会再让它找妈妈的麻烦了。

有了里奥后,我处处想着它,天天对它说心里话。每次写动物作文,老师都在全班同学面前夸赞我写的生动有趣。最后,妈妈终于发现了我对的真挚的友谊,并改变了对动物的看法。而那个小女孩的妈妈,也开始关心它,爱护它,直到小鸭子安详的死去。

怀着对过往的留恋合上这本书,眼泪已不知不觉流满了脸颊。时间已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小女孩怀念着她的小鸭,而我,也同样思念我的里奥。我们享受着无尽的乐趣,也体味着失去的难过。但书里的小女孩还有书外的我,因为有了怀念,记忆却永不寂寞。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七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看似只是一本本不起眼的小册子,当你翻开它,并用心去读时,才体会到,书,像一节节华丽而又朴实的台阶,指导我们走进智慧的殿堂。

我爱书,书和我,那是“青梅竹马”啊。记得幼儿园的我还大字不识几个,看爸爸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埋头钻研,我总是蹭过去,用胖胖的小手使劲抢那本书,再往地上这么一坐,嘿呀,一个小知识分子横空出世,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手里的书是倒的。小小的我特别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小时候的我喜欢老师,老师可以天天捧着书。

小学时代到了,我身上便多了一样东西——书包。每天早上,矮矮的我背着一个黑色的酷酷的小书包,我无比疼爱这只书包,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它的外表,我更在乎它的“内涵”。每天回家,我总要小心翼翼的打开书包,仔仔细细的翻阅书籍,把那些简单易懂的知识都装进脑子里。那时流行《老鼠爱大米》,爸妈不在家时,笨笨的我竟然也情不自禁的对着书唱。到那时才发现,书是我的好朋友,我根本离不开它。

时间飞逝,一晃眼就飞到了初中,功课多了,自然书本也多了。许多人到了初中就觉得书本如同干枯的稻草,再没有那份清香了。而我却不这么觉得,我们要学习的,不正是文中的道理吗?书,从来都没变过,以前我喜欢看童话书,现在我喜欢看美文。书以它独有的笔墨之美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沉醉其中。一有空闲,我就坐下来看书,这让我有一种如鱼得水般的轻松自在。

书是一杯茶,拥有淡淡清甜,却又带来淡淡的苦涩,那是历史的沧桑,是作者的内心独白。美文,何谓“美”?即是好词佳句,当然,少不了的,是作者发自内心的美。作者的灵魂依附在这美文中,文与人混为一体,锻造出流芳百世之作,令人赞叹。瞧!书中那方方正正的中国字不就象征着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吗?虽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一个的字,串联在一起却成了一篇人陶醉的美文,中国字,方块字,好一个“神奇”了得!我爱中国,我爱书。在书中,有黄土高原的雄伟,有江南水乡的柔情。书中记叙了我们中华民族历史的源远流长,我爱中国,我爱书。

书啊书,你怎么这般让我痴迷?拉拉勾,许下约定,我们下辈子还要在一起!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八

万卷书,就有千万种不同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或是多愁善感的黛玉,或是一马当先的“黑旋风”李逵,或是解放了灵魂的涅赫柳多夫,又或是憨厚壮实的样子,无一不带给我们惊讶与感动。而在书丛故事中奔跑追逐的我,却被这引成了一名“入心者”。

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开篇,对马车夫进行了各式各样的归类评价,健壮的马车夫,衰败的马车夫,车夫中的“洋贵族”。跟着老舍的笔缓缓进入那时的北京街头。在我眼中,是这样一幅画面:一个马车位上,衣衫褴褛的头发乱糟糟的蹲在地上的,掉了牙齿的老车夫是一派,他们是衰落的。四肢强健有力,虎背熊腰,一身蛮劲的青年车夫是一队,欣欣向荣的。而那些“贵族”,却往往一脸气派,干净白亮的衣帽撑着他们的“与众不同”,他们是一伙的神气,俏皮的尊重。书中的我,看他们,就像瞧着这社会。

他们的脸,是五花八门的调色板。这样场面的我,一定是那些衰老的车夫。我一定会恶恶地瞧着那一些年轻的车夫,悄悄回想自己当年的意气风发,偷偷嘲笑他们这时的年轻气盛,再之暗自叹息这是吸干我们血的不归路啊!虽有不甘,却余无奈。

牵着黛玉的影儿,穿过旧社会走到淡雅的“潇湘院”。和林妹妹坐在窗前,论四书五经,谈琴棋书画。我望她叹息着,是寄人篱下的'忧愁。若我是她,照这泼辣的性子,虽意有反抗,可面对掌家半的“凤辣子”——王熙凤,却也是忍着,云淡风轻下,却成了小度量的刻薄姑娘。只落得个“吐血气绝”的样子。

把自己幻成书里的人儿,这个角色,就重新抹上刻一层新地人格色彩,专属于自己的。书里有个追求主角的,小小的我。“入心者”,带着自己的心入到角色人物的心,心心相映。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九

从前有一只小蚂蚁,一天小蚂蚁在外面玩儿。玩了好久后,他玩累了,他看见一朵花,想:我要是在那里休息一下,那该有多舒服啊!于是,他就跑到了那朵花上休息了,休息了一会儿后,小蚂蚁他突然觉得很困,他便睡着了。

一个小姑娘走过来,她看见了那朵花,她觉得那朵花真美,她想把这朵花做成标本,留在家里。于是她就把花连同小蚂蚁一起给带走了。

小姑娘回家后就把花朵夹到了一本很久没有人看的厚书里面做标本了。小蚂蚁终于醒了,他被夹得扁扁的,就像这本厚书里的一个字。他好奇地张望着四周,说:“咦?这是哪儿呢?”“这是世界百科全书的第754页和第755页。”一个声音回答他。“你是谁?”小蚂蚁睁大了眼,想看看是哪一个字回答了他。“我是‘世’字。”世字回答道。

小蚂蚁对这本书十分好奇,中喜欢到处跑跑,到处看看。小蚂蚁他总是今天在这一页住一下,另一天就到另一页住一下,到处跑跑闹闹,快乐极了。书里的字看到小蚂蚁如此快乐,心里都想:我们真是笨呀,为什么这么久都不活动活动呢?于是字们都开始学小蚂蚁做游戏、跳舞、串门啦!

从此之后,字和小蚂蚁就天天过着快乐的生活,之后小姑娘又来找她的花标本了,她看见了一个会动的字,她说“这里怎么会有一个会动的字呢?”“我不是字,我是小蚂蚁!我是跟着那朵花来到这本书里来的!来到这后,我发现这是一本很久都没人看的书,所以书一直都很安静。我想你该让它活动活动了!”小蚂蚁说。“啊?”小姑娘奇怪的问,“怎么让书活动啊?”“其实很简单,只要你经常看这本书就行了呀!”小蚂蚁回答。“好呀好呀!真本书我觉得也挺好看的,我就看看吧!”

于是小姑娘就天天看书,天天让这本书活动。大家也要像她一样多让书本活动哦!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十

一天早晨,我抱着我最爱的历史书,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当我看到三国时期刘备孙权火烧赤壁的时候,心里由不得一震,自言自语道:“唉,曹操好可怜啊!真想去帮帮他。”话音刚落,一阵强风吹来,伴随着刺眼的阳光,使得我睁不开眼。

可当我缓过神来时,已经不知道掉进了哪个陌生世界。我迷茫地看着四周,风吹得沙沙作响,空气中弥漫着一丝可怕的气息。我看看四周,再看看自己,我身穿一身战袍,手里还拿着一个-灭火器。“等等,这里不就是江东的赤壁吗!”我恍然大悟。

这时,一个小红光点从江面上出现,满满的,红光就成了一大片,把黑漆漆的天照亮了一大片。我隐隐约约能从火光中听出一些声音。我很快领悟道:“那是曹操的战船,不好!曹操有危险。”水像是听懂了我的话一样,为我“开”出一条路来。我飞奔过去,当我赶到时,曹操的八十万大军也只剩下十五万了。

我端起灭火器,用老师教我们的方法,跳到船上,拔出罐子,将火扑灭了。曹操惊奇地看着这个不知才能够哪儿来的小姑娘,顿时目瞪口呆。再看看那个可以灭火的“神物”,嘴张得可以塞下一个鸡蛋了。

正当我救火成功,心满意足的时候,又是一阵风刮来,把我带回了现实世界。我还意犹未尽呢。见自己还在家里,心里不禁冒出一个大问号:刚刚发生的是梦还是现实呢?妈妈的叫喊声打断了我的思考。

第二天上学,教室里乱哄哄的,我找了一个同学上前打探,那位同学唉声叹气道:“我们所有人的历史书都被改变了,三国那章火烧赤壁里刘备孙权竟然没成功,而且故事里莫名其妙冒出个小姑娘,还用灭火器把火扑灭了。就因这事,还有人打起来了呢!”

我仔细想了想,然后哈哈大笑起来,那位同学满脸问号的看着我,接着便无所事事地走了,只留下我轻轻的一笑。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十一

书有很多种类型,如休闲,恐怖,教育等。很多人在读书的时候恍惚间就把自己带入了书的世界,将自己想象成故事内的主角,随着故事的发展喜怒哀乐。

六年级那时看了《鲁滨逊漂流记》,精彩的故事情节让我深陷其中,一面同情着鲁滨逊悲惨的遭遇一面又感叹着他的机智和应变能力。读者它带有一些刺激的故事时我又忍不住幻想了起来:如果被冲上小岛的是我那怎么办呢?我会找一个离海滩近但隐蔽的地方搭一个帐篷,光线一定要充足,最好周围都是树,半沉的船上我会找到什么呢?衣服食物是肯定的,杀虫剂也一定得找到!虫子什么的太可怕了……胡思乱想一通后才发现自己想的一点都不现实。

上了初中以后我喜欢上了推理小说,最喜欢的一本叫《十三宗命案》,里面是十三宗杀人案件,故事离奇线索混乱但读到最后时又发现发生的事全都符合常理。我习惯会把故事的最后一页空过去不看,尽量根据前文的线索自己推理出嫌疑人。推理对了,自己了一会儿再接着看下一篇;推理不对,默默佩服一下作者的智商然后根据结果再推一遍。过程虽然麻烦,但我乐在其中。用一段古文:虽累,但乐亦无穷也。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十二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我永远在它的心里。徜徉在书中,我一路欢歌,快乐成长。

从孩提时起,各种带拼音插图的童话书成了我的精神食粮,年龄稍长,自然就开始了“殖民扩张”,什么《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伊索寓言》、《鲁西西传》等等都成了我“征服”的对象。父母怕我太沉迷,不能自拔,从而影响学习,于是颁布“禁令”:吃饭时不准看书,晚上睡觉不准看书……我表面答应,可暗地里还是背着他们偷偷的看,墙角处,河边小树下,屋后花坛里,到处都留下了我“窃读”的踪迹,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被父母发现了,尽管被照单没收,尽管被下死命令,但我依旧我行我素,直至“衣衫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十三

有人说,读书就像照镜子。如果说镜子可以映射出我们的外表,那书便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内在,包括我们的思想、精神等等所有的一切。在书的面前,我们似乎变得透明,变得一清二楚。在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此,书里有个“我”,会读书的人就比别人更能认清自己,了解自己。

大多数人都会说,我们读书是为了增长学问,提高修养,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准备。但是多少人在读书过程中意识到读书的根本目的是要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我们往往能从书中看得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东西,但似乎在平时并没有发现。人总是更擅长对别人评头论足。这时书便充当一面镜子,把你自己和别人都完完全全地反射出来,让你在评价别人的时候也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书山客观,但也来源于生活,书中的内容再怎么离奇,再怎么变化,它都脱离不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因此与其说书里有个“他”,倒不如说书里有个“我”;我们在读别人,其实是在读我们自己的影子。

读书不应该仅仅是为了将来取得什么学位,找份什么好工作而去读,而是要为了自己的人生而读。我想人生不应该只包括学位和工作这两样东西吧!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而在我们身边已经有了最好的工具——书。当然,要从书中认识自己并不是那么容易,真正的读书应该是一个思考、探索、得道的过程。光是一目十行地读是一点收获也不会有的。会读书的人就能与智者为伍,会读书的人便能对自己的人生深层次的认识与诠释,会读书的人一定能把自己完善得更好。只有为一种崇高目标而读书才是最有意义的读书,最有价值的读书,最有效的读书,这样读书的人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了解自己,挖掘自己,修正自己。

读书是为了充实人生,丰富人生,使人生变得有意义;有意义的人生是在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读书就是为了了解自己,修正自己,读书就是读自己,读出书里有个“我”。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十四

在我的成长历程中,最难忘的就是书,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不断伴随我成长。

小时候,父母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刊。如《青蛙王子》《三毛的故事》等等。而淘气的我却把书中美丽的公主涂成老太婆,给英俊的王子添上两把白胡须——这就成了我当时最大的乐趣。

一次睡觉时,妈妈给我讲了牛郎织女的故事,我渐渐听入了神,当时就傻乎乎地想:"我长大以后要架一座桥,让牛郎和织女永远在一起,我听故事上了瘾,这可苦了妈妈,她白天上班,晚上还得给我讲故事,当我再次缠着妈妈讲故事时,妈妈说:"孩子你会在书里找到很多故事。"妈妈的一句话,我使重新认识了书,渐渐的被书中那些五彩的画面和美妙的故事吸引了。

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读的都是些带拼音的书。我很早就会背"朝辞白帝彩云间"会摇头晃脑的吟诵"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也曾爬上顶楼奔赴我的小巢,途中狂喊"无言独上西楼"……尽管我那时还无法理解李白遇赦的狂喜,张九龄的思念之情,更弄不明白李后主内心的愁苦思绪,总觉得这些诗人个个都那么多愁善感,当然,我也因此得到老师同学的夸奖无数,那可是我当初自豪的资本啊!

后来,也许是识字多了,课余时间有的是,我读的书也越来越多了,最早读的是安徒生和格林的童话,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流了好几次眼泪。后来又读了《红楼梦》《茶花女》《红与黑》《牛虻》等等。逐渐长大的我痴迷于读书,时常把剧中的人物与自己联系起来,我意志薄弱,却羡慕鲁滨逊的冒险,保尔·柯察金的坚强,我虽未成年,却也隐隐约约的感觉到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柔情蜜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缠绵悱恻。

上了中学,功课紧了,我开始冷落了那些书,可我又发现其那一本本教科书也充满了神奇,夜夜在台灯下啃书本,也啃出点收获,不是说,数学使人周密,哲学使人深刻,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这一切都让我增长了见识,也感到知识的海洋是我一生奋力邀游的天地。

一本本书滋润着我饥渴的心灵,让我充实,促我成长。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十五

“去,还是不去呢?去了,怕看见那些熟悉的同学,不去呢,又怕……”一大早,我就坐在床上犹豫了起来。昨天下午,我在去操场的路上,被人拽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我小学时最好的朋友――晓敏,她神秘地对我说,今天是她生日,晚上有几个朋友在一起聚聚,希望我能去。

如此丑陋的他会和我一样吗?我带着“同病相怜”的心情继续往下读了起来:他勇敢,他从封建教会的“虎口”中救出了爱斯梅拉达。他智慧,他用“圣殿避难”的方法保住了姑娘的性命。他纯洁,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如同守护珍宝一样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卡西莫多,你比我强多了,你虽然外表丑陋,但你内心却是勇敢、高尚的。我不由得对卡西莫多有了深深的钦佩。

下课了,合上书本,卡西莫多这个人物却在我眼前不断闪现。他的爱,他的善良、勇敢让我陷入了深思:是呀,我们每个人都是被上帝咬过的苹果,身上都各有缺陷,如果因此把自己的心囚禁了起来,就会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相反,如果能开阔自己的胸襟,像卡西莫多那样去对待他人和生活,那么心田上一定会氤氲着芬芳的花香。

晚上,我穿着校服参加了晓敏的生日聚会。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十六

南京之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从一景点到另一景点的徒步行走,这也许是我记忆中走路最长的一次了。

我们下了地铁后就乘坐风景区里的小火车直接达到了中山陵的入口处。刚开始,我迈着轻快的步伐,蹦蹦跳跳地拉着妈妈往前走。看到美景,我情不自禁地哼起小曲,愉悦的心情不言而喻。妈妈还偷偷地想给我拍照,却被我巧妙地躲开了,气得妈妈吹胡子瞪眼睛。就这样一路嘻嘻哈哈地来到了墓道。由下向上看,我心里可打退堂鼓了,因为面前的台阶可不是一般的多。它共有392个台阶,来回就784个台阶了。但是在妈妈的诱惑和鼓励之下,我顺利地行走完这使我筋疲力尽的墓道。下山路上,我的脚开始不听我的使唤,于是我走走停停,每看到石凳,我的眼睛就直发光,就像沙漠中看到了绿洲一般。殊不知,越逗留,脚就越酸痛,一屁股坐下时,好像被粘住了一样,怎么也不肯起来。但是另外景点的美景及美食的诱惑促使我继续前行。

下一站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明孝陵。因为路途不算遥远,又是在返回途中,所以妈妈建议不乘小火车,改为步行。带着对明孝陵的好奇,我从一路小跑变成一路慢走。看着我有些疲惫的步伐,妈妈知道我需要补充能量了。你猜如何才能让我补充能量呢?一般人都想不到。我不是通过休息来补充能量的,而是需要冰激凌或美食才能满足我的体力,因为妈妈经常说我就是个吃货。充电完成后,我又像下山的猴子一样活蹦乱跳。可惜好景不长,在通往明孝陵的道上,我几次三番的扭脚,所幸都不碍事,妈妈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定要让爸爸背背我。

终于我们要结束陵园这里的行程去往地铁站了。我一蹦三尺高,嘴里不时地发出胜利的欢呼。但是令我失望的一个消息就是我们步行前往。当时听到这消息时,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点都没精神。妈妈一再哄骗我,说路途不远,很快就能到达。渐渐地我发现妈妈口中的不远的行程却让我的脚像灌铅似的沉重。我终于熬不住了,时不时地想挨着妈妈,想把身子挂在她身上。这样的我让妈妈疲惫不堪,于是妈妈就用肯德基来犒劳我。实际上我们离地铁站已不远了,因为肯德基就在地铁口不远处。吃完肯德基,我就像打了兴奋剂一样,跑向地铁口。

粗粗估算了下,爸爸说我们这次大约走了30里路,这令我大吃一惊,没想到我能坚持走那么久。这让我知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十七

境明,千里皆明。

林清玄先生的文字一如他的名字,像幽静山寺中静静流淌的清泉,掬一捧喝下,清澈肺腑。

喜爱偷懒的人大抵是这样的,在某个假日的午后,随意翻动珍爱的书,抚摸它泛黄褶皱的封面,嗅着油墨的香气,摘录一段钟爱的文字,直到心灵与书本契合,才停下这一次愉悦的旅程。

他的文字意境悠远,折射着禅理。得意时,我读它,能带给我兴奋后的冷静,让思想沉淀,变得更加厚重;失意时,我读它,能向我展示另一番广阔天地,抚慰我受伤的心灵。

偶然,读到他写的一个小故事,讲日本的“神鼓童”表演与山寺中的佛鼓的不同。“神鼓童”表演即一名灵秀的少年在一面大鼓前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技巧完成的一项体力表演,场面壮观。而山寺中的佛鼓则是一名比丘尼静静地站在一面大鼓前,时间一到,就挥动手中的鼓槌,一下又一下地敲击鼓面的情景。这名比丘尼神情安详,泰然自若,好像与那幽静的山寺合为一体,而手中的动作像是下意识、最自然的动作。“咚——咚——”,要敲整整一百二十下瘦小的比丘尼才能放回鼓槌,悠然自得地离去。

合上书本,我不禁苦笑,自己不就是那名神鼓童吗,笨拙地用尽所有的力气去攀越心中的那个高峰,却不知那会使自己永远困在那里,寻不到出路。倒不如将心放宽一些,像那个比丘尼,心态平和,笑着面对一切,不去埋怨,悠然自得,随心随性。

岁月流转,我依然站在桥上看风景,携着那本书,然而书里那个小小的“我”已在敲着山寺中的佛鼓。

书里有个我(优秀18篇)篇十八

说起来,给人带来深刻影响的,一直陪在人身边的,好像就是书了。

白的纸,黑的字,很平凡,力量却巨大。我也是个爱书的人,实在是迷极了那些字里行间所传达出来的浓浓情感,甚至有时也会被那些书中偶然出现的浓墨重彩的一笔激荡到久久不能释怀。这是读书入了迷,也是一种被称为“代入感”的东西。将自己代入这个故事,为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似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人们总是不喜欢以悲剧结尾的故事,那总使人为之伤怀好一阵子。

在我的认知中,似乎从小就被灌输了:什么样的年纪读什么样的书的道理。身边的人都在读着那些笔法老练,语句深奥的中外名著。我却在那个作业堆满桌前,墙壁上贴着“为中考而奋斗”的下午,突然想起孩童时期最爱的《安徒生童话》,想起那只不受欢迎的可怜的丑小鸭。

小时候似乎是小心脏最为脆弱的时候,一点点小的伤害都会让我崩溃。三四年级时,捧着彩页标音的《安徒生童话》的我,仅仅是因为看到了丑小鸭被兄弟姐妹们嫌弃,被农妇追打,就难受得不行,终于嚎啕大哭。仿佛那些针对着丑小鸭的嘲笑和打骂都是针对我的。那时的我,只记得那种好像被全世界遗弃了似的绝望,连那最后的结局都记不清了。那之后,再翻开《安徒生童话》,都会小心翼翼地绕过《丑小鸭》。那种难受清晰得至今都让我心有余悸。

稍大一些,怀着对结尾的畏惧,我再一次翻开了《丑小鸭》,然后强迫自己不去关注丑小鸭悲惨的遭遇,于是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代入了鸭妈妈这个角色。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即将破壳,满心期待与欢喜,到最后看见那个又大又丑的丑小鸭,即使心怀疑惑,可还是会对它像对待其他孩子一样。因为孩子是母亲最大的骄傲。

最后一次看到《丑小鸭》,它是以课文的形式出现在我眼前,这次我注意到了那个赶走丑小鸭的农妇。她曾是我小时候讨厌得咬牙切齿的角色,可也许是因为长大了的原因,我开始不那么讨厌她了,因为我在农妇的身上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甚至说,许多人的影子。自古以来,美的事物让人喜爱,丑的事物从来都只有被人忽视的份,甚至有时候,丑陋的外表也是让人厌恶的。何况这个丑的东西还闯了祸呢?这样想,似乎也就是人之常情了呢。备受欺负的丑小鸭,受欺负的根本原因还是丑,而成为了漂亮的天鹅的丑小鸭却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与赞美。安徒生给了这个童话一个非常美丽的结尾,却也揭露了这个社会以貌取人的本性。残酷,可怕,也真实得让我们哑口无言。

那个午后,我又回顾那个故事,最终我还是把自己代入到那只丑小鸭。历经着种种磨难,渴望着美好。谁不是渴望着美好呢?只是丑小鸭没有放弃追寻美的脚步,才终于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了最美的惊喜。所以,不要被困难打倒,大步向前走吧,丑小鸭在苦痛过后才变成白天鹅的呢。

其实不同的年纪,对于同一本书会有着不同的认识,不同的发现。好的故事值得你反复地去读,即使是一篇童话故事。

于是就像这样在自己编织的场景中,找到自己,升华自己。书中的“我”不停地切换身份,而我在努力追寻她。也只有她,见证了我的成长,知道我想要的答案。

下一个故事中,我,又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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