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

时间:2023-12-03 作者:紫薇儿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内的工作内容、成果以及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的一种方式。以下是一些优秀员工的月工作总结,他们的经验和方法或许能够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借鉴。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一

为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秩序,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陆安发[20xx]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整章建制,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得实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它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全镇范围内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有效地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通过舆论监督、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

同时各地开展了有奖举报制,把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凡举报一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经查实给举报一定奖励。

针对我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业分散在各村委会,并且较隐蔽,镇整治领导小组把打击工作的重点放在村小组,责任落实在村小组。建立联系站所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小组的包保责任制,对曾经非法经营的店铺明确专人负责监控,对我镇…集市、…集市组织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今年我镇组织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进行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遏制了受利益驱动的非法经营,通过积极的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经营一家,经过九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我镇烟花爆竹市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净化我镇的烟花爆竹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受利益驱使,个别非法经营点的隐蔽性高,发现难度大。

2、法制意识淡溥,不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

1、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2、严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烟花爆竹春节经营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消防条件、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此次行动工作,我乡及时成立了以我乡乡长x为组长、分管领导x为副组长和我乡安办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文件分解下达了行动任务,明确了领导小组主体责任和专项行动的任务要求。

开展整治工作以来,我乡对于辖区内烟花爆竹专营部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于存在的疏漏严格按照方案标准要求整改,现各经营户已达到各项安全要求。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作坊,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临时销售点,例如灭火器配置不足、存放烟花爆竹数量较多、个别网点的烟花爆竹码放不规范、现场管理不严、销售点上有时出现无人的现象等,检查人员对业主进行了训诫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通过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乡将继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管和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上级下发的整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把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实;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基本知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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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三

优秀作文推荐!20xx年3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xx市20xx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政府牵头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市县两级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严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在“打非治违”期间,我市定期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进一步规范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市安监局对xx炮厂擅自增加工房和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两化”建设相结合。

在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我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序开展了市烟花爆竹机械自动化装混药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力整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3家,尚保留的14家正在全力进行机械化改造和标准化创建;市安监局对xx县人民政府和xx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xx县责令47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并督促其限期进行烟花爆竹自动装混药技术改造工作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现县6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正在进行机械化改造,40余家企业正在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检查记录台帐管理制度。

按照《xx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要求,对在“打非治违”期间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向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下达督办函,落实督办要求和督办时间,针对xx县龙山鞭炮厂“一证多线”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先后4次到该企业进行督查,并就该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xx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要求立案予以查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xx县安监局依法对xx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许可证过期经营仍违法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整,xx县安监局对xx弘华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仓库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搬迁重建。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五)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明查暗访检查督查制度。

市政府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和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职能,“打非治违”期间,组织市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5次,对各县区、管理区“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促督导,组织专门督导组每月对烟花爆竹主产区进行重点督导。在7、8、9月3个月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市安监局安排专人组成5个暗访组,对等县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xx县云溪、xx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营业,对xx县2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xx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按省、市局要求做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全社会“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据统计,打非治违期间,全市共刊发相关报送80余条,印发宣传单15300余份,悬挂横幅70余条,有力普及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知识。

(七)认真落实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制度。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举电子邮箱,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于“打非治违”的.信息。等县区设立烟花爆竹举报奖励资金,公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了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件严格查处。据统计,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执法行动989次,出动执法人员4900余人次,检查企业995家,排查安全隐患3128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113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158处,刑事拘留83人,经济处罚147万元,拟暂扣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家。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x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是全面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突出抓住烟花爆竹行业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年内后四个月时间,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省局下达我市的“两化”工作目标。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四

成品及半成品67万响,回顾前段的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

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包亚军负总责,乡长涂红祥任组长,全体安委会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安监所内),由俞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承国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是落实了目标治理责任制。年初由乡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治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乡、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限期督促整改。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乡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乡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乡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乡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乡安监所负责合法销售点的安全治理、换发证及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四是落实工作经费。乡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2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

针对我乡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二是组织了1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销售点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隐患27处,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各村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把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五

按照《xx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开展了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烟花爆竹行业,我们紧扣相关规定,全面而细致地开展了大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是常规宣传。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册等方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县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二是精细宣传。对辖区内村街采取“入户走访、发放材料、张贴通告、短信微信”等方式,持续宣传。

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覆盖”原则,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分工。

一是乡安监站制作《各村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摸底表》,下发到各村街安全生产小组,在农村广泛开展自查摸底,再由乡安监站收表汇总,以全面掌握47各村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情况。二是与各村街签订了烟花爆竹责任书,与村民签订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规范xx乡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乡党委、政府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对辖区内集市、各村街门店等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乡域内无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让百姓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六

为切实做好青山湖区烟花爆竹行业20xx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按照“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打防结合、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从严治标,着力治本,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及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一证多点”经营的,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经营的;。

三是取缔后仍然储存烟花爆竹或者利用其它建筑库房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

五是经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或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从5月下旬到9月底,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15日)。

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于5月底前将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上报区安监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7月底)。

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全面部署,督促辖区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既要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做到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采取“三个结合”(社会监督与执法行动相结合、日常监管与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实施集中打击,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行政处罚标准取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燃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区安监局将重点对各单位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督查和指导,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查找工作漏洞,不断改进工作措施,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督促总结、巩固阶段(9月)。

各单位要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行动成果,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严厉打击,严防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对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总结。8月28日前,将本单位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区安监局。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形成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合力。

(三)广泛宣传,标本兼治,确保效果,形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治违专项整治的必要性。要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通过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烟花爆竹领域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重大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法案件,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七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县烟花爆竹行业积极认真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定。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xx号文件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分别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安办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传达文件相关要求。会上,要求各零售户安装了实名制销售软件,同时强调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前店后宅、上宅下店”、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设置“烟花爆竹批发”等与零售实际不符的广告牌等行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治理《六严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检查了企业的的安全责任制度及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的资质、库房、烟花爆竹的分库、堆放及标签、监控系统的运行、进出库登记台账、备用发电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立有配送站。对该企业灭火器材的储存、安全标示的褪色、“两化”工作的漏洞下达了整改意见。同时要求企业在配送中,要加强配送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市文件的要求重点检查了经营户资质、是否销售超标、违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上宅下店”的情况、储存间储量、消防器材的数量及完好、专店或专柜与易燃物的安全间距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专店内烟花爆竹与其他物资混储、销售专柜外存放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内存放其他物品、灭火器材过期未检、存储间杂物多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纠正和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八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今年上半年,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狠抓隐患整改,召开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各村、乡直各单位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xx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我们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抓。在去年开展的烟花爆竹布点规划中,本着"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我乡按照每个村1-2个点,集乡3-6个点来布点规划。配合协调县安监部门将全乡原来的`93个持证户,整合核减为现在的31个持证户,全乡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经营安全得到了有效整顿、规范和保障。

今年,县政府部署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是继去年烟花爆竹布点规划之后,是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布点成效的巩固,是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的一次大型专项行动,我乡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县政府工作要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经营安全。现将我乡"百日行动"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在县4月14日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后,我乡迅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落实县会议要求,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市监、安监、司法所、村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4月17日召开了第一次小组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xx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并按乡工作方案要求,细化任务,制定具体行动措施,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整治实效。

去年的布点规划,经营秩序整顿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春节、清明期间,无证经营、不规范经营、不安全经营的情况呈现死灰复燃之势,有证户状告无证经营的事时有发生。有鉴于此,我们在百日整治行动中,将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全乡悬挂横幅6条,张贴通告21份,持证户和无证户逐户发放了宣传单,发送了手机消息,并经常性、长期性出动宣传车和利用电子显示屏飘字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烟花爆竹经营百日整治行动以来,全乡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检查活动。一是4月23日-24日,由乡政府牵头,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全乡所有商户,挨家挨户检查摸底,看是否有无证经营现象,并予以登记,告知其违法经营事实,同时宣传整治行动的处理措施。此次摸底行动,共清理全乡有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现象的商户达110家。二是5月8日,针对第一次摸底情况,再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持证户存在的不规范经营,不安全经营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对无证经营户,下达纠正无证经营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登记其存货和来源,责令其自行处理存有的烟花爆竹。三是6月10日-11日,乡领导小组第三次组织,针对无证户自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自行整改不到位的再次书面告知,对自行整改确有困难的,协调持证经营户收购,对态度不好的,予以严厉批评教育,作为下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

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6个持有证户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对8个持证户定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不全或损坏的设备器材均已按要求配备到位。三是有4户经营人不懂灭火器材使用,对其现场进行了示范培训。经培训后,受训人都能熟练操作灭火器。四是无证经营户已自行整改65户,其余户均已承诺自行纠正到位。

各位领导,我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远远未达县政府工作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配合安监部门对无证经营户进行处理。积极探索以有证户协作的方式,对无证经营,非法渠道供货的现象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同时建议县安监部门加大对配送企业的管理,杜绝向无证户供货的行为,加大对非法渠道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和无证经营的打击力度。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九

自xx月份以来,我乡对烟花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成立了由乡长刘赤乾任组长的工作组,成立排查小组,抽调安监、供电、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联合包片、包村干部、村干部,逐村逐户逐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乡政府与各办事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

我乡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故仙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在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烟花爆竹销售排查表等表格。

制作50条宣传条幅,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万份,通过集市、广播等形式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公布举报电话:

按照村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屋的原则,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特别是闲置民房、废弃厂房进行重点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任何死角。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制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的`生活提供有力的安全保证。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召开了全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针对我乡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有重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圈头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确保我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一是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人员名单和相关责任,严格落实“一纸四书”制度。向村民发放《烟花爆竹“打非”明白纸》5000余张;户主向村委会签订《村民烟花爆竹“打非”承诺书》;村两委分包干部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烟花爆竹“打非”目标责任书》;村支部书记向乡政府签订《烟花爆竹“打非”责任书》,确保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二是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排查工作制度。以片组为单位,每周对废弃厂房、院落、闲置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严格执行安监局有关规定,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共组织检查组4个,组织排查130人次,未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我乡有三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均手续齐全,并通过县安监局验收。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了销售店主的法制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二

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三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确保学校教师及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小结如下:

1、接到通知后,张国磊老师在全校进行强调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师生不燃放或尽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为我市春节期间的空气洁净做出贡献。

2、学校利用电子屏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禁放意识和环保意识。

3、班主任教师在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向学生宣传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从而紧绷学生对燃放烟花爆竹而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的这根弦。

4、学校对学生印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学生带回家跟家长一起学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总之,董陵小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增强遵守国家法规、公共秩序的自觉性。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烟花炮竹专项整治行动(界防[20xx]50号),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监管,根据文件要求,我镇在全镇范围从20xx年5月20日至7月10日开展了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开展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危害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的隐患,根据我镇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为组长,相关镇直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烟花炮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不发生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对全镇所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摸排,共有2所加油站,3家瓶装液化气经销点和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对摸排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进行登记造册,注意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

1、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镇安监办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有关部门利用逢集时间段共宣传2次,利用下乡检查时机用车载宣传进村入户宣传3次,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知道的知晓率,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2、逐一排查,拉网式检查,建立台账,限期整治

通过逐一排查,共发现2处一般安全隐患,发现1家加油站存在灭火沙偏少,灭火工具体摆放不整齐;1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灭火器过期,当场责令两家经营户进行了整改。

要继续坚持对易燃易爆场所检查的大量检查,强力整治的办法,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隐患,力争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春节蓝”,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周密部署、全面出击,从源头管控、末端监管和宣传引导入手,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配合县禁放办、绩效评价中心对包保片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分局执法大队迅速行动,合力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流入我县禁燃区。集中力量配合属地政府区商铺、超市、集贸市场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产生环境污染的行为。

三是强化末端监管。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禁燃、禁放检查力度,特别是在除夕、初一、初二、初五、初六、初八、十五等重点时段,落实巡查执法力量,及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会同宣传部门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危险危害、法律责任和典型案例等的宣传力度。通过微博微信、发放传单、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禁放工作要求,取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为共同守护涡阳“春节蓝”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七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按照贺州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全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应急〔20xx〕26号)》及平桂区应急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平桂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平应急发〔20xx〕14号)》要求,我镇开展了全镇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鹅塘镇辖区内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1家,无烟花爆竹零售店。

1、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分管副镇长为执行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指导小组成立明确了分工,健全了制度,落实了责任。为促进全镇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企业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2、为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检查频次和监管执法力度,鹅塘镇按照两个通知要求,于20xx年12月26日,对辖区内的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房内烟花爆竹的堆放、值班室、库区消防泵房、消防栓、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进行了全方面检查,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人人是安全员制度。

我镇充分利用会议、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海报、发放传单、电子屏播放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烟花爆竹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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