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四篇内容(4篇)

时间:2023-05-23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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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篇一

位记者、各位朋友: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有二:一是通报我国法院xx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二是通报我国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要措施。

一、我国法院xx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

xx年,在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全国地方各级法院普遍加强了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法院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诉求,努力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办案的效率,依法及时严惩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依法加重了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从而全面加强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了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了我国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全社会自觉尊重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都有了进一步的改善。

xx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受理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依法严厉惩打击了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犯罪活动,切实加大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

去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案件大幅度上升。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3567件,同比上升28.36%。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24件,上升35.40%;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117件,上升16.48%;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926件,上升34.40%。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犯罪案件3529件,同比上升28.28%。

去年,在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中,作出有罪判决和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共判处5336人,上升30.66%。其中,有罪判决5319人,占99.68%;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963人,占55.53%,上升23.90%。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05件,生效判决人数741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121件,生效判决人数1942人;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903件,生效判决人数2653人。

xx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受理各类涉及知识产权的诉求,并且努力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通过严格依法判令侵权人和违约方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依法对侵权人予以民事制裁、依法采取诉前禁令等诉讼措施,加强了对权利人和非违约方的司法救济,进一步加大了对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

去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共受理包括不正当竞争在内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的知识产权案件16583件,同比上升20.66%;审结16453件,同比上升29.60%。新收一审案件13424件,上升26%。其中,著作权案件6096件,上升42.96%;专利权案件2947件,上升15.61%;商标权案件1782件,上升34.49%;不正当竞争案件1303件,下降2.10%;技术合同案件636件,上升0.95%;植物新品种权案件156件,下降10.26%;其他知识产权案件504件,上升31.59%。审结一审案件13393件,上升38.04%,结案诉讼标的总金额26.12亿元,案均19.5万元。新收二审案件3114件,上升2.40%;审结3016件,上升3.04%。新收再审案件45件,审结44件。

去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侵权和权属案件比例较高,占xx年新收一审案件的89.02%。二是此类案件地区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上海等经济文化发达地区。xx年,这六省市受理的此类一审案件占全国的65.38%。三是调解结案率较高,各级法院在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纠纷案件中,普遍注重并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经过调解达成协议或者作撤诉处理的一审案件7247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54.%。四是法院裁判确定的赔偿数额有所提高,适用赔偿办法确定赔偿额的案件明显增加,并在一些案件中依法适用了最高法定赔偿额,加重了知识产权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配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大要案督办制度。xx年5月,最高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为重点,坚决、及时地依法从严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要充分发挥法院民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严格侵权人的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违法行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涉嫌经济犯罪的,要及时将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最近,最高法院又发出《关于加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各级法院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大要案督办制度,对破获的大要案逐件进行登记、跟踪、督促,以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受到应得的惩罚和制裁,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

(二)加强司法解释工作,不断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诉讼制度。最高法院根据知识产权审判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加强了对涉及知识产权审判相关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诉讼制度,全面提升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xx年10月,最高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涉及录音录像制品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另外,最高法院针对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涉及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侵权、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音乐电视等问题的4个司法解释稿,并于xx年11月上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的工作已经结束,最高法院正在组织力量对有关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和整理,并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司法解释稿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公布实施。

(三)依法采取诉讼措施,防止权利人损失的扩大。全国地方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并依法适用诉前临时措施和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诉讼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以有效防止权利人损失的扩大。据统计,自三部主要知识产权法律修订以来至xx年10月,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诉前禁令案件301件,审结299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88.06%;共受理诉前证据保全案件470件,审结445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95.02%;共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147件,审结142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96.64%。

(四)认真履行司法复审职能,依法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监督。全国地方各级法院认真履行对涉及专利、商标等授权案件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的司法复审职能,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xx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575件,同比上升9.32%;审结576件,同比上升4.92%。其中,新收专利案件335件,下降11.14%;商标案件209件,上升48.23%;著作权案件31件,上升287.50%。在专利和商标行政案件中,主要是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案件。

(五)依法认定驰名商标,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全国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加强了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切实保护了中外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个案认定、被动认定和根据案件需要认定的原则,至xx年10月,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认定了72件驰名商标。其中,xx年1-10月认定的42件中,9件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是外国人。这次新闻发布会,我们已经将这72件驰名商标的案件情况提供给了各位记者朋友。

(六)及时调整受诉法院,合理配置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资源。为及时依法受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提高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最高法院根据各地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实际情况,去年以来又指定了福建泉州、浙江金华、江苏南通和湖南株洲4个中级法院作为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指定甘肃酒泉、武威、张掖3个中级法院作为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截至目前,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达到52个、37个和43个。最高法院还批准了一些大城市的部分基层法院受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以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截至xx年底,全国共有15个基层法院取得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最高法院对受理知识产权法院所做出的这些调整,优化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资源的配置,对提高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都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七)强化专业培训,努力提高整体业务水平。xx年,最高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了两期知识产权审判培训班,共有250名地方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接受了培训;许多高级法院也举办了类似的培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到目前为止全国的知识产权法官普遍受到了一次轮训。通过培训,全国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法律水平和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xx年,最高法院还将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力度。今年3月21日,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将在厦门与欧盟合作举办—“中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讨会暨高层论坛”。这些培训和研讨,对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素质,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改善国家知识产权执法体制的问题。最高法院也正在开展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为题的专项调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以实现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保证执法统一为目标,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组织基础和理顺程序运作机制的科学对策,并将努力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实施。

(九)积极采取各种可行措施,进一步增强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最近,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高级法院逐步实现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进一步增加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同时,也向社会进行知识产权法制的宣传,以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今天,我在这里向我们各位记者朋友宣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专栏今天正式开通,欢迎我们各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登陆访问。去年,最高法院公布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十个典型案例,近期还将再公布十个有关保护产权的典型案例,以向社会全面反映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同时,我们还将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最高法院还决定,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和地方相关法院专门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审判庭,可以同时使用“知识产权审判庭”的称谓。

借此机会,我还要向大家通报一个重要的消息,最高法院和地方高级法院将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将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向社会发布最高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并回答社会关注的一些重要问题,进一步体现我国的司法透明度。

各位记者朋友:我国法院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义务,全面提升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以促进我国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统一开放、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谢谢大家。

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篇二

大家好!

我是来自笋岗小学的陈思雨,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由“景泰蓝”之痛所想到的》。

众所周知,景泰蓝是我国特有的传统工艺美术品,至今已有五百多年历史,它以工艺精细、色泽晶莹、外表华丽而驰名中外。然而,就是这一中华文化之瑰宝,由于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竟被前来参观的外国客商偷取了其独有的生产工艺,令我国蒙受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请问:这个沉痛的教训告诉了我们什么?那就是——保护知识产权势在必行!

也许,有人会问:什么是知识产权呢?简单地说,知识产权就是用法律手段来占有知识资源。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泛,并且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现在还在不断地扩大。至今为止,知识产权已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名称标记权、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等。

随着科学技术知识和知识资源成为经济发展的支配力量,人类社会逐步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时代,谁拥有了知识资源,谁就拥有了最宝贵的财富。知识产权制度其实就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对发明创造者的智力劳动给予专有权,使发明创造者获得利益回报,从而激励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通俗地说,就是“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试想,如果你费尽心血取得的发明创造却得不到法律保护,别人可以无偿的仿制或使用,那么你还会有积极性再去进行下一个发明创造吗?所以,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新活动。

这一切都说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渐入轨道。更令人欣喜的是,我们小学生也加入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列中来。有一个叫徐翔的同学,在读小学四年级时,发明了“吹吸式扫路机”,及时申报并获得了国家专利,还引来了某公司100万元的资金投入。产品问世后,徐翔作为专利的拥有者,将以百分之十五的比例与投资者分享利润。以此估计,每卖出一台“吹吸式扫路机”,小徐翔便有5000多元的进账呢!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也行动起来吧!虽然,保护知识产权,前路崎岖,任重道远,但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景泰蓝”之痛的历史就不会重演,我们的科技创新的战略任务就一定会实现!

最近我通过网络聆听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知识讲座,让我对知识产权有了较深入的认识,使我受益匪浅。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学习了知识产权的知识,我还要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篇三

只有不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才能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事业。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这次全区环保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任务,部署今后三年重点是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刚才,黄伟京副主席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作了重要指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2017年工作情况、2018年以及今后三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工作报告

2017年主要工作成效

在2013年开始实施“三年三主题”强基固本、2016年开启“十三五”全面治污新征程的良好基础上,2017年,全区环保系统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落实“三个十条”为重点,以环境安全为底线,持续推进全面治污“三步走”战略和“六步工作法”,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据《中国绿色发展报告》,2016年广西环境质量名列全国第四。2017年我区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并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国家“大气十条”终期考核,我区成绩优秀;2017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8.5%,高出全国10.5个百分点;pm10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比全国(75微克/立方米)低22.7%;pm2.5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比全国(43微克/立方米)低11.6%;北海、防城港、南宁、钦州、河池、崇左6个市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达标城市数量比2015年增加4个,比2016年增加1个;达标城市比例为49.2%,比全国高13.6个百分点。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位居全国第二;南宁、桂林、柳州、梧州、贵港、贺州、河池、来宾、崇左9个市水环境质量考核为满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设区市为90%,县级城市为85.1%;全区63段黑臭水体累计消除53段,完成率为84.1%;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91.3%,排名全国第二位。南宁市获称“2017美丽山水城市”,那考河生态综合整治项目获“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奖,上林县获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二)“三个十条”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加大。以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业企业点源、城乡大气面源治理为抓手,健全体制机制,压实责任,综合施策,强化监管。开展“决战45天,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采取督查加压、昼夜巡查、研判预警、严查重罚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秋冬季空气污染反弹。南宁市建立扬尘治理综合管理系统,累计巡查建设工地2.3万多个(次),查处泥头车违法案件1.61万多起,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2.3%,全区排名第二,pm10降幅全区第一,pm2.5降幅全区第四,刷新了“南宁蓝”纪录。通过全区艰苦努力,保卫战期间,pm10和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8%和1.9%,确保了全区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2017年全国380个城市中仅有125个城市达标,达标城市主要集中在5省区,我区位居第三。水污染治理成效显现。筹集资金8.4亿元实施重点流域海域治理,投入1.59亿元综合整治905个行政村环境。圆满完成粤桂两省区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的目标任务,跨界断面水质实现月月达标。大力推行河长制,清理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29个,从“见河长”到“见行动、见成效”。完成36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新建3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十大重点行业39家企业清洁化改造,关停“十小”企业69家。111个县(市、区)全部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养殖场(小区)5789个,8096个规模养殖场已有6930个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占比85.6%,超额完成国家要求达到75%的目标任务。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有序。制订实施各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公布我区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强化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全面启动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完成现场采样工作量全国第一。逐步开展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扎实推进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防治模式。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成钢铁等8个行业的评估。加强固(危)废处理处置工作,严把危废经营许可证发放关,严厉打击跨境危废非法转移,确保环境安全。

(三)突出问题整治有力。牢固树立“问题不是包袱、整改才是机遇”的思想,挂图作战、建账督办、验收销号,逐一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如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阶段性整改任务。七类37个问题完成整改22个、基本完成6个,510个整改关键步骤完成447个,完成率为87.6%;交办的2341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全部办结。责令整改企业1418家,立案处罚企业381家,处罚金额1626万元。持续推进“专业查污”问题整改。对全区“专业查污”发现的603个问题,按照“2017年完成40%,2018年完成70%,2019年全面完成”分步推进整改。2017年,已完成整改294个,完成率49%。桂林(76%)、柳州(62%)、崇左(62%)3个市完成率排名前三位。排查整治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深刻汲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教训,环保、林业、海洋、发改、财政、国土、住建、水利、农业等部门,全面排查梳理2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6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存在主要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受国家7部委肯定并在全国会议上发言。成功申报将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列入国家试点项目,获国家奖补资金20亿元,2017年已下达10亿元。

(四)风险隐患有效防控。结合季度防控重点,相继开展“清废打假促达标”“铲污除险卫家园”“督政促企保蓝天”专项执法活动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同步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情况专项督查、督政治污除隐患等多个专项行动。全年全区环保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53961人次,检查企业20679家次,发现问题4701家次,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262件,处罚金额6692万元,其中,运用配套办法查处案件总数624件,同比增加330%。环境保护部2次通报表扬我区监管执法工作。严肃查处14起非法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案件,与广东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提前完成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的处置要求。加强核与辐射监管,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在全国抽查评估中被评为优秀,伴生矿放射源普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能力建设、应急管理和演练等工作得到环境保护部高度评价,拟在我区召开信息化建设助推核与辐射监管现场会,推广广西经验。通过一系列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学法守法意识得到增强,环境安全隐患及时排除。2013年8月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了环境安全。

(五)服务经济成效显著。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落实专人跟进、服务自治区重大项目,及时向联系项目的各位自治区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提出加快推进的意见建议,得到自治区领导和服务对象好评。大幅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厅领导主动带队到14个地市、所有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送环评服务下基层、进企业,加快审批落地建设。开展环评审批服务项目建设试点,推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服务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为县域经济发展腾出环境指标空间。一年来,第一时间批复同意报送我厅环评审批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111项新开工重大项目、59项预备重大项目,从未因环评审批问题影响我区重大项目建设,全区8000多个环评审批项目实现零投诉,我厅政务服务窗口受理事项办理提速率达83.6%,无超时办结件,群众现场评议满意率保持100%。大力开展“帮企减污”活动,先后组织30多名技术专家走进企业、基层,围绕企业治污减污的迫切需求和难点问题,结合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专项技术指导服务,解决企业污染防治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全区累计有600多家企业、800多名基层技术人员从中受益。联合环境保护部成功举办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组织我区环保重点企业赴东盟国家开展项目合作洽谈,深化“一带一路”环保国际合作,助推区内环保企业走出广西走出国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

(六)环保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大力推进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我区虽不是全国试点省区,但早谋划早部署,充分调研,分层次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完成了《广西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其9个配套工作方案。目前,实施方案经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报中编办和环境保护部备案,工作进展走在部分试点省区前列。扎实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印发我区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全年共完成火电、造纸、水泥、制糖、有色金属、农药等14个重点行业476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此外,印发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试行)》,继续开展环保综合督察,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七)核心文化初步形成。继续发扬“咬着牙干、握着拳干、硬着头皮干、顶着压力干”的“四干精神”,坚持“常讲党性建班子、常用党规带队伍、常抓党建干事业、常正党风保廉洁”,开展党建工作大调研,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教育馆,经验做法得到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肯定,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多项工作成为区直部门典型。通过党建工作引领,助推我区的环境监管移动执法、重点流域联防联控、环境信息化建设、环评审批系统建设、核与辐射监管、环保宣教等业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环境监察总队、南宁市环境保护局、柳州市环境保护局、梧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以及来宾市环境保护局杨胜才同志,被表彰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环保科研取得新突破,1项成果获2017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成果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目前,全厅上下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氛围浓厚,“走在前”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勇于担当、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奋斗精神基本形成。

回顾过去五年,我厅相继实施系列年活动,开启全面治污新征程。2013年以“环境安全”为主题,开展5次专项行动,突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易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2014年以“基层建设”为主题,截至2016年,投入基层能力建设资金4亿多元,环保系统增加编制456名,增加执法设备6000多台(套),举办专业骨干培训1.7万多人次,25个市、县环保局建成启用新业务大楼,大部分市、县环保部门工作条件明显改善,基层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提升。2015年,以“监管执法”为主题,在广西主要媒体公开各市101个突出环境问题,以“问题书”形式向各市“一把手”通报,先后3次公开通报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督政治污”扭转被动局面。三个主题年,环境监管由“被动防守”向“主动出击”转变,为2016年实施“三步走”战略和“六步工作法”,开启全面治污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2017年,厅党组确定“质量为本、预防优先,治理着力、风险防控”工作思路,大力实施环境问题大整改、大治理,弘扬“走在前”核心文化,我区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守住了“山清水秀”的金字招牌。

一路走来,我们倍感欣慰的是,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的大背景下,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并持续改善,实现发展与保护“双赢”,成绩来之不易、难能可贵。我们倍感欣慰的是,全区环保系统多项工作走在全国或全区前列,特别是厅机关绩效考评成绩从排名靠后到连年排名前列,这是对全区环保工作的充分肯定。我们倍感欣慰的是,自治区党委先后2次对我厅开展巡视工作,无论是厅本级还是全区环保系统都没有大的问题,这是对全区环保人“忠诚干净担当”的充分证明。总结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们有三点深切体会。一是敢于担当,迎难而上。面对污染事件频发态势、“十二五”减排重担、大气污染攻坚、危险废物非法跨省转移压力,全区环保人没有退缩,弘扬“四干精神”,以一当十,奋勇争先,不求名利,不计得失,共同守护广西山清水秀的良好生态。二是主题突出,分步推进。2013-2015年,厅党组相继开展“三个主题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次第推进,持续发力,打下良好基础。步入“十三五”,2016-2017年开启全面治污新征程,“三步走”战略提供环境问题大诊断、大治理和环境质量大考核有效路径,“六步工作法”提供全面治污“钥匙”,解决好了“桥”和“船”问题,用思路统一思想,保障了政策措施的连贯性、有效性。三是思想引领,凝聚力量。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厅党组总结提炼“四干精神”,鼓舞了士气,形成精神追求;党的建设探索“四常”思路,明确了方法,引领中心工作;廉政教育倡导“四个珍惜”,敲响了警钟,筑牢思想防线;全面建设培育“走在前”核心文化,激发了动力,创造良好业绩。

2018年和今后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中央和自治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都进行了部署,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依法依规精细管理为方向,深入实施全面治污“三步走”战略和“六步工作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确保我区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为广西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打牢生态环保基础。

关于2018年的工作任务,已经印发工作要点,要着力抓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环保制度改革、切实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优化职能主动服务等五个方面19项重点工作。刚才自治区副主席黄伟京进行重点强调部署,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部署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中之重是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是一场大仗硬仗,中央将在召开第八次全国环保大会时作重点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也要召开全区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这里,我侧重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战术问题,进行一次先期动员,请各级立即行动,及早做好思想准备、问题准备、工作准备和组织准备,扎扎实实打好攻坚战、歼灭战。

(一)正确认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形势与使命

从国家层面看,这是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五年间,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论述和批示指示达300余次,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进一步明确了实现“两个一百年”阶段目标中对生态文明的要求:到2020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是中央向全国人民甚至全世界作出的郑重承诺。可以说,污染防治攻坚战能否首战告捷,关乎党的形象和中国声誉。全区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当务之急就是必须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这也是对各级“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最直接、最根本的检验。

从广西实际看,这是重大历史机遇。中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基调是稳中求进,总要求是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绿色发展成为普遍形态,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基本取向,今后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环评审批等都会以此为基本要求。广西生态环境总体全国领先,生态优势金不换,在新一轮发展阶段中有基础有优势,面临着难得的重大历史机遇。污染防治攻坚战,既有对突出环境问题的治理和管控,也有对良好生态的保护和修复,既是确保我区环境安全“稳”的过程,也有整合资金、技术、产业等资源,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助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进”的过程。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就必须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要抓手和实践路径,进一步擦亮广西山清水秀的金字招牌。

从环保工作看,这是重大现实考验。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是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从我区的情况来看,既要保持适当高于全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又要确保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目前,环境保护工作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环境治理有差距。根据《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广西的“环境质量指数”排全国第4,但“环境治理指数”排全国倒数第4,公众满意程度也仅排名第15,说明我区在环境治理投入、严控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还很不够。二是压力传导不到位。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后一年多的整改,虽然各级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但“大环保”工作格局还未健全,环保工作绩效考评绿色指挥棒的作用未能够充分发挥,责任与压力主要还落在各级环保部门的肩上,单打独斗的局面还未扭转。三是环境风险仍突出。部分企业未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严重不到位,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事件呈高发态势,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问题频发,案件查处、取证、责任认定和追究难度大。一些地方破产和停产企业的历史遗留废渣长期未得到妥善处置,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以及跨界跨境水污染风险。一些“散乱污”企业生产工艺落后,带来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四是技术支撑需加强。我区对不同污染物的产生分布、污染特性、处置利用等方面的专项科学技术研究还比较薄弱,专业平台少、技术水平偏低、技术储备较少技术人员不足,科研经费投入不够,相关标准规范体系不够健全,砷渣、赤泥等一批难利用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不足,农业废弃物处理技术集成不够,相关区域环境风险评估、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也有待加强。五是基层能力不适应。县级环保部门“先天不足”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垂改后又将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破”和“立”又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全区乡镇“四所合一”的组织架构虽已搭建完毕(共有1164个乡镇和街道完成“四所合一”,乡镇覆盖率达100%),但新机构运行中存在职责定位不清晰、工作运行不规范、环保专业人才匮乏、工作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各级都要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密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千方百计筑底,全力以赴求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夯实基础。

(二)准确把握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与任务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安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实现“三大目标”、突出“三大领域”、强化“三大基础”,这既是路线图也是工程图。“三大目标”,即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生态质量、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大领域”,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开展清水行动、扎实推进净土行动。“三大基础”,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当然,这是从全国的层面进行的统一部署,具体工作中,我们要结合广西实际,明确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线图和工程图。我厅已分别制定2018—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与《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落实“三个十条”的序时进度基本保持一致,待与国家的相关方案衔接后,再印发实施。

蓝天保卫战方面。路线图是:2018年,力争实现全区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3%,pm2.5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其中2015年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全区设区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的年均浓度平均值全部达标,其中,2015年未达标的12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15%以上,除桂林、柳州、百色、来宾4市外,其余10个设区市pm2.5年均浓度须达标;全区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91.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都削减13.0%。工程图是: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重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强力推进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深化扬尘综合整治、强化生活领域低空面源污染管控、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污染管控等任务,让群众享有更多的蓝天白云。

清水行动方面。路线图是:2018年,列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4.9%,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到2020年,列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4.9%;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近岸海域国控站位水质保持稳定不下降,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的水体。工程图是:重点防治“一海两江两湖库”(即茅尾海,南流江、下雷河,洪潮江水库、牛尾岭水库)水环境污染,大力开展钦江、茅岭江等入海河流及入海排污口整治,全面推进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整治、农村生活面源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工业污染治理四项重点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流域的主要污染,确保全区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

净土行动方面。路线图是:2018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排放总量比2013年减少3%。到2020年底,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排放基数削减1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79%以上,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20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382万亩,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12万亩;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并得到逐步改善为总体目标。工程图是:重点抓好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农用地安全利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污染源监督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等任务,有效控制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与健康风险。

在打好“三大领域”攻坚战的同时,各级各部门还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这是继续整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的重点任务,也是中央新一轮环保督察将重点“回头看”的工作。路线图和工程图是:2018年,严格自然保护区监管,全面排查并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加快完成自然保护区确界,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扎实推进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试点工程,百色、崇左、南宁市制订年度实施方案,筛选优先实施项目。划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创建6—8个国家或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县。到2020年,完成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试点项目实施效果评估,争取实现最大收益和效果,获得国家更多的奖补资金,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成功创建3—4个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碑,出台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考核生态补偿等配套措施,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三)切实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织与督导

首先要保质量。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地方和部门年度评价、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其中,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这是红线和底线。我区通过2016年全面实施“专业查污”和中央环保督察,2017年开始持续推进环境问题大治理,可以说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已经非常清楚了,必须从调整经济结构、加大环境治理投入、严控环境污染等多角度共同发力,综合施策,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从2018年起,将明确各县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并纳入绩效考评。要紧紧盯住空气质量目标、水环境质量目标、主要污染物总量目标等约束性指标任务,结合区域性阶段性的特点规律,从年初就开始,一天一天地抠,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重点时段、主要区域要采取超常举措主动出击、严防死守,绝不能坐以待毙,避免年底被动甚至早早“缴械投降”。要深刻吸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教训,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的综合监管,扎实整改问题,杜绝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其次要抓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履责、环保统管,社会参与、公众评价”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党政责任、目标责任和管理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发挥好三个作用: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动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举措,环保部门要提前策划,密切沟通,定期分析,该汇报的要主动汇报,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上会的要协调上会,形成制度。发挥好部门履责牵头抓总作用。充分运用统一领导、联席会议、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绩效考评等方式方法,统分结合、挂图作战、建账督办,用好绩效考评这个指挥捧,积极协调把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具体工作由各部门去分配、去督促、去考核。发挥好宣传教育“第二战场”作用。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既要宣传成绩亮点,更要曝光问题不足,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为环保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科普基地建设和科普宣传力度,发挥典型企业、科技示范、产业园区、创业创新实践基地等现场教育作用,广泛动员发动,举全社会之力,共同营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

再次要重方法。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在全区环保系统启动实施“大调研、大帮扶、大培训、大督查、大宣传”五大活动,重点围绕保护、修复、治理、管控等方面,从政策层面、管理层面、技术层面、精神层面,形成责任攻坚、目标攻坚、管理攻坚、技术攻坚、政策攻坚、工程攻坚、精神攻坚、问责攻坚的清晰思路和具体招法。“大调研”,即厅(局)领导、机关组成工作组,围绕重点问题下基层、进一线调查研究,召开研讨会,推广重点成果。“大帮扶”,即围绕垂管体制改革后提高基层能力建设水平,采取厅领导帮市、机关处室和市局领导帮县的“1+1”方式,实现帮扶“全覆盖”;组成专家组深入基层和企业“帮企减污”,出实招、解难题、求实效。“大培训”,即区分不同层次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大督查”,即对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全面督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构建广西环境监察体系,试点开展第一批自治区环保督察。“大宣传”,即环境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形成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良好氛围。“五大活动”的核心是帮助基层解决好责任心不强、压力传导不够、项目推进不力、大环保格局不坚固、队伍素质不适应等问题,把弘扬“四干精神”和“走在前”核心文化向基层延伸拓展,体现到精神状态上,贯彻到衡量标准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上,齐心协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擦亮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

同志们:

自治区政府召开这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自治区“两会”、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二五”和20xx年全区环保工作,提出“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思路,部署20xx 年重点任务。自治区常军政副主席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 “十二五”时期和20xx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二五”是全区环境保护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五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环境安全,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效。

——国家考核任务全面完成。 20xx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6.7% 、9.7% 、3.8% 和5.8% ,分别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138% 、143%、313% 和229% ;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提前一年实现落后产能淘汰目标。 列入国家规划 183 个重点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完成85 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36 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部完成,3 个重点防控区水和大气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全部达标。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2 个盟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295 天,优良天数比例达80.9% ,高于全国338 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水平4.2 个百分点。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均为100% 。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较20xx年提高了2.57 ,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开展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 15 类184 个环保问题133 个完成整改销号。全面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 经自治区政府确认的 2206 个未批先建、久拖不验项目1144 个完成整改。实施 腾格里园区污染问题综合整治,环保部已解除挂牌督办。建成 自治区东部、西部危废处置中心和10 个盟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完成19.27 万吨历史遗留铬渣处置任务。

——推动科学发展作用充分发挥。 制定实施自治区“十二五”规划战略环评,审查盟市战略环评2 项、行业规划环评12 项、园区规划环评53 项。协调环保部审批我区重大项目环评71 个,总投资4498 亿元;列入国家规划的4 条特高压输变电线路项目全部通过环评审批。自治区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290 个,总投资11823 亿元。对96 个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环评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组织476 家企业进行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交易金额1.8 亿元。

——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深入推进。 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配合环保部完成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划定和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工作 ,晋升6 个国家级、4 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8 个旗县 新 开展了国家级生态旗县创建工作,3 个通过环保部验收; 100 个乡镇、 4 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一批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环保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颁布施行, 《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十二五”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 余万人次,检查企业7.6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703 家。五年 累计投入环保资金55 亿元, 是“十一五”的2.6倍。 全系统新增机构29 个,新增人员编制1003 人,其中厅本级新增机构3 个、编制43 人。

五年来,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抓手,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深入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执纪监督, 狠抓问题整改,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能显著增强, 为确保环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新环保法实施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收官之年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总量减排全力攻坚。 以 工程、结构、管理减排为抓手,以“六厂(场)一车”为重点,全面加强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严格 落实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加大督查力度,扎实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制定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污染物初始权核定实施方案》,开展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全面加强总量指标管理。 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上年下降 1.42 % 、 4.81 % 、 6.20 % 和 9.49% ,超额完成年度“力争指标”;列入国家减排责任书的45 个重点项目全部建成;重点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分别为91.2% 、83.2%和97% ,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全年共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825 台,实施除尘改造项目139 个,完成17座储油库、1744 座加油站和373 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41963 辆,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18.4% 、106.9% 、141.7% 、156.3% 、111% 和101% 。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圆满完成抗战胜利70 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和8 ·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环境监测工作,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成立以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开展工业园区联合执法检查,积极推动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签订内蒙古和宁夏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在污染联防联控、 联合执法检查等8 个方面建立了合作机制 。完成12 个盟市新标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预警体系建设,自治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呼和浩特市完成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20xx年, 执行新标准的呼和浩特、包头、赤峰和鄂尔多斯4 个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6.5% 、9.1% 、12.8% 和3.6% 。

水污染防治稳步实施。 按照国家“水十条”要求, 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 加快规划项目建设进度, 加大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 水环境安全 。 制定出台自治区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和《工作方案》,完成了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国家部署的6 项年度重点任务全部完成 。 我区实际监测的22 个考核断面 16个达标, 划定 8 处地级城市、4 处城镇、26 处乡镇和285 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区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平均取水水质达标率为89.9% 。开展重点湖泊综合治理, 乌梁素海、 呼伦湖列入国家“水十条”重点治理工程,呼伦湖生态监测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多伦县、克什克腾旗滦河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启动实施。

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序推进。 完成全区土壤污染调查,开展“土十条”实施意见前期调研工作。加强涉重企业厂区及周边地区重金属污染物监测,推进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启动鄂尔多斯毛连圪卜土壤重金属修复工程,完成包头韩庆坝遗留铬渣处理场地修复调查评估工作。通过行业提标改造、总量前置审查、严格项目验收、强化监测监管等措施, 实现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xx年水平的年度目标。

(二) 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推进制度建设创新。 围绕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了盟市政府和 41 个 区直单位的环境保护职责分工。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工作, 成立课题组重点研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 。落实国家环保督察制度,下发《关于开展环境保护自查工作的通知》,起草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初稿)》。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等改革工作, 形成20 余项改革成果。

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印发《关于实行全区重大环境问题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建立了环境问题四级台账管理制度,3911 个问题纳入台账管理。在赤峰市召开了全区环境问题台账管理暨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会,全面推行环境问题台账化管理和网格化监管。下发《关于全区实行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各盟市均制定了网格化监管划分方案,已建立监管网格6345 个。鄂尔多斯、巴彦淖尔、赤峰等盟市 在乡镇、工业聚集区设立了280 个环保所,实现了管理力量下沉、执法关口前移、督查触角延伸。 健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与自治区公检法联合起草了《关于建立环境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指导意见》 。 12 个盟市全部开通12369 环保微信举报系统,受理举报案件104 件,办结89 件。 呼和浩特市实行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制度,用环境信用评价倒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

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按照自治区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建立环保基金的要求, 在学习借鉴先进省区做法的基础上,经与区内外50 多家投资公司、金融企业、环保企业进行商谈和论证,研究制定了《内蒙古环保基金设立方案》及《内蒙古环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自治区政府第63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内蒙古环保基金,并成立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组建环保技术服务平台。

(三) 环保法 全面实施 ,执法监管 力度持续加大

加强环保法宣贯工作。 通过开展“六进”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和“ 6 ·5 ”环境日主题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3994 篇,组织媒体采访30 余次。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等形式,对19 起典型案件和18 家重点违法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起到了震慑一批和教育一片的效果。与网信、公安、安全等部门建立舆情会商制度,继续开展24 小时舆情监测,编发舆情简报 286 期,做到重大舆情及时上报、及时核实、及时处置。

认真落实国办发〔20xx〕56 号文件精神。 在去年百日专项行动基础上,自治区政府派出由6 名厅级干部带队的督查组,对12 个盟市百日专项行动进行了“回头看”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 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排污单位39582 家次,责令整改企业2032 家次,关停取缔332 家,检查中发现的4954 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改3073 个。制定 《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对4个盟市、29个旗县开展了 环保综合督查, 对治理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 3 个区政府和3 个园区领导进行了约谈, 对乌海及周边地区78 个问题 实施了挂牌督办。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采取督政、督企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了供热燃煤锅炉“冬病夏治”、秸秆禁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点国控企业不合格自动监测设备清理和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并网和改造燃煤锅炉350 台,查处在线监测设备问题461 个 。乌兰察布市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方式对中心城区所有燃煤锅炉开展 “冬 病夏治”, 206 台燃煤锅炉90% 完成整改; 通辽、呼伦贝尔市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明显,火点数较上年分别下降61% 和57% 。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环保法,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区适用新法及 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 配套办法,共实施行政处罚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69 件,其中行政拘留28 件、移送案件8 件,彰显了新法的威慑力和权威性。赤峰、鄂尔多斯、包头市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数量分别达64 件、56 件和55 件。 “史上最严环保法发威,彰显自治区环境保护坚决向污染宣战的决心”,被评为20xx内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四)源头控制作用明显强化,服务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加强规划实施和环评管理。 编制起草了《落实国家“十二五”环保规划终期评估报告》,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编制完成 《 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工作方案》,已上报环保部。通过严格规划环评, 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统筹行业发展与污染控制,为 推进“五大基地”建设、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把好环保关。 全年共审查通过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 4项。继续 推进简政放权, 除保留国家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的 7 类项目和跨盟市行政区域的项目环评外,其余全部下放至盟市,下放比例达95% 。强化审批权下放后的监督指导,分盟市进行专题培训,坚决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关 。组织开展了环评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提出了处理意见 。

全力支持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 。 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进度,自治区本级重点调度的240 个重点项目180 个通过环评审批,其中协调环保部审批51 项,我厅审批82 项。 协调环保部给予我区 7 个重点项目总量指标支持,通过与各大电力集团协调、跨盟市调剂总量等方式,解决了锡盟煤电基地等 7 个重点项目总量指标问题。 取消了自治区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收费。

开展重点环境问题课题研究。 对全区92 个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形成《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调研工作报告》,针对发现的4 大类16 个方面的问题,研究起草了 《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政府同意下发执行。对全区109 个晾晒池建设运行、 水质达标、盐泥处置等 情况 开展专题调研,向自治区政府提出了解决意见 建议 。 完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趋势课题研究,提出了解决我区涉重行业超总量问题的对策措施。

(五)自然保护区管理不断加强,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

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调研, 提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科学管理的意见建议 。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国家划定的涉及我区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范围进行了优化,在呼伦贝尔市成功举办了中蒙俄达乌尔国际保护区联合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克什克腾旗通过环保部生态旗验收,新城区通过技术评估,2 个乡镇、 20 个村被命名为国家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

(六)环保投入力度空前, 能力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提高环保资金保障水平。 全年共投入环保资金11.55 亿元,是20xx年的1.88 倍,其中争取中央各类环保专项资金7.2 亿元,创历史新高。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污染治理、黄河上游和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呼伦湖和乌梁素海湖泊生态保护及综合整治等项目。专项推进乌拉特中旗历史遗留铬渣安全处置项目建设,在非重点防控单元资金支持方面取得突破。能力建设资金重点支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监测体系、在线监控、执法监管、环境应急与预警系统、机动车污染物防治管理系统和基层环保所能力等建设。 创新资金分配方式,坚持治理项目与生态保护和当地经济相结合,“一河三湖”治理项目资金分配向重点地区和重点任务倾斜,充分调动了地方污染防治积极性。开展厅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有效规范了财务基础工作。

加大能力建设力度。 首次打通基层环保所能力建设财政投入渠道,支持了58 个乡镇环保所基础监管能力建设。 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 环保云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环境大数据应用平台列入环保部生态环境大数据试点,重点工业企业环境大数据项目列为自治区“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厅门户网站全面升级改版,在区直机关网站评比中位列第二名。推行 环境监察 移动执法,推动信息化监管、痕迹化执法和精细化管理,全区所有盟市和30% 的旗县实施了移动执法。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自治区编委批准 设立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中部督查中心,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更名为自治区环境监察局, 东部、西部督查中心人员实现参公管理 , 厅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编制 11 个,41 人被环保部授予第一批国家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称号 。开展选人用人8 个专项整治,解决了厅机关和参公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及“吃空饷”等问题。 组织全区环保系统4000 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45 期次。 召开部分盟市、旗县环保局长座谈会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座谈会,积极研究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

(七)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有力,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

严格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开展 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 有效保障了全区近300 家放射源单位、3000 多枚放射源的安全 ,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成为全国首个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省级辐射站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在全国首家实行危废跨省转移审批年度计划制度,全年共发放危废经营许可证48 个,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合格率91.5% ,全国排名第三。 从严管理危险化学品,建立了全区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信息系统平台。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重点做好尾矿库、危化品、煤化工等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与防控工作,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八)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

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和 “1+3 ”制度体系,制定印发了《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方案》等文件。 推进“三重一大”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决策制度和实施办法, 有效规范了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台账,严格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开展了以处级干部思想教育为重点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会300 余次。 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18 个党支部与社区建立了共驻共建联系点 。扎实推进帮扶工作,选派2 名干部深入兴安盟扎赉特旗驻村蹲点、1 名副处级干部赴正镶白旗挂职。加强党群共建,以群团组织活动推动机关党建。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 召开了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制定印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五同”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落实。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精神,持续深化“四风”专项整治, 按要求完成了公车改革任务。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党风廉政讲座和学习会6 次。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重点对厅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公车管理制度等情况,以及环评、固废领域审批管理等开展了专项督查,对厅机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全部进行廉政约谈。 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收到的7 件违纪线索和材料全部办结 。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制定下发《“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厅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带头剖析问题、带头整改落实,以上率下, 推动专题教育有序开展。 认真落实“四个一”要求,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16 次,举办专题报告会3 次、 辅导讲座6 次 , 在厅网站开设了“三严三实”教育专栏。组织55 名处级以上干部赴卓资县进行“十个全覆盖”现场观摩。结合整改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央巡视组巡视环保部提出涉及我区的问题,深入梳理查摆 “不严不实” 问题 , 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边学边查边改,收到良好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环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环境保护责任有待于进一步落实。主要表现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得到深入落实,各级政府的环境治理责任多数落在环保部门, 负有环保管理责任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企业减排治污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投入不足。二是 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 局部地区重污染天气多发、水质改善进度缓慢、土壤污染较重等问题,与中央的“硬任务”和老百姓的“硬需求”存在明显差距,改善环境质量的形势紧迫、任务艰巨。三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工作须攻坚克难。生态环保领域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一些环境保护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四是环保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现有的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 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和20xx 年 重点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环境保护既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又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既有动力也有压力,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从面对的挑战看, 一是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理念新战略,任务艰巨复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特别是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重大变革。从目前看,推动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尚未形成,各地在思想认识、工作理念、体制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差距和不足,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二是“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压力日益增大。 在发展方式相对粗放、产业结构依然偏重、能源消费总量不断攀升、城镇化快速扩张的大背景下,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一些地方解决环境问题的动力和投入会有所减弱,解决遗留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压力前所未有。同时,环境问题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顺应公众诉求、回应舆论关切将对环保工作形成新的挑战。 三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新任务新要求,工作异常繁重。“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环境监管将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转变、由督企向督政转变、由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转变,生态环保 改革更加艰巨,总量减排指标继续增加,污染防治任务日趋繁重,行政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各级环保部门将面临严峻考验。

从面临的机遇看, 一是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特别是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把绿色发展上升为党和国家执政理念、治国方略和发展战略,将使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二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成为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速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 将有力促进环境与发展的深度融合,有助于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增强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三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更加明晰,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完善,法治和改革红利将充分释放,特别是随着损害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环保督察、垂直管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基础制度的不断健全,将倒逼地方党委 政府更好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 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

“十三五”时期全区环保工作的 总体思路 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根本,以环保体制改革为契机,严守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环保 基金、技术、交易、产业“四个平台”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五化”水平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目标任务 是: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科学建立环境质量控制、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五大目标体系,全面完成“十三五”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和总量减排任务。

20xx 年是“十三五” 开局之年,能否开好头、起好步对于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篇四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学习,从理论到实践各方面的专家和老师都做了精辟的讲解,使我这样一个原本只知道个大概的人对知识产权有了更进一步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万一该商标原本就是我们国内的同行已经注册过的商标呢,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没有经过培训前是根本不会去想的,所以在今后对外贴牌加工接定单前,我们有义务为公司的外销部门提供商标上的一些查询帮助,使自己公司在应对突发的侵权事件时有个充分的了解和风险评估。我们一直在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今的外贸形势不确定性增加,各国的客户在进行定单的分包时很有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地把一颗定时炸弹也随着定单一起抛给我们的中国企业,所以我们必须要事先仔细查询和评审。

2、在外发加工时,对外发厂的资质和各方面的条件要做到尽量周全。同时在下定单前必须和外发加工厂签订保密协议,防止自己客户的商标专利产品等被外发厂窃取和恶意抢注。如果一旦发现有这样的苗头应该主动出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这不仅是保护住你自己的利益,也保护了客户的利益。如果等我们发现时已经被抢注了,应该积极寻找证据,保留好一切的凭据,通过知识产权合法的维权诉讼途径迫使其放弃恶意抢注的商标。

3、在自己公司的商标设计上可以再进一步,把主品牌必须正式申请批准注册后再衍生到一些子品牌的时候可以适时地做些调整,不必强制性的追求也一定要注册一个正式商标,消费者或客户只要对我们的主品牌有了深刻的认识后,子品牌的商标作用已经可以被弱化了,可以突出子品牌的宣传效果,营销效果。当然对自己公司的主品牌商标在设计和申请注册前也应该做好类似和相近商标的查询工作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发现却有想要的商标但已经被注册了,不妨也可以先考虑和持有者谈谈,有技巧地和持有者谈判一个商标的转让问题,或许可以从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等总成本上考虑对企业反而是合算的一笔交易。

4、针对海关备案系统,这对我们外贸企业来说或许是一个不错的拦截仿冒本企业产品的工具。虽然也要800元一个的备案费用,但对一个有长远眼光的企业来说就算备案10个也才8000元,但这10个备案产品里如果能有一个被海关拦截掉的话,我们可以通过向侵权企业索赔,追讨或谈判等多种形式把这些成本马上弥补回来。

当然我们如果从反向来说,假如我们的自有开发产品被别人抢注后又到海关来备案,反而把我们真正的专利产品持有企业的产品给拦截了,那么我们可以运用反担保程序,把货先按时运给客户,然后启动法律程序,通过驰名商标等手段去及时废除抢注者的商标。

5、对于我们的中小型参加广交会的企业,应该今后慎重地去看待相互拍照上传到网站上做产品广告这个事情。就算是拍回来了,也应该做过一定的处理后再发布出去,否则就容易引起侵权的嫌疑。

6、考虑到公司今后也可能会请专业的软件公司根据我们公司的情况来一起开发一套外贸软件,其实这里面就涉及到了我们公司和软件公司其实已经是合作的关系了,不是单纯的购买关系,因为我们公司的各部门都把自己的业务需求模块告知了软件公司,他们只是一个执行者,真正去今后运行起效果的就是我们公司内部提出这些需求模块的设计内容。所以在这个合同中应该写明该软件的著作权归我们外贸公司所有,软件公司不能复制销售给其他第三方。如果没有这样的合同约束,相信我们外贸公司辛辛苦苦几年几十年摸索出来的经验就会被软件公司窃取后以高价卖给其他同行公司。

综述,关于知识产权的领域很广,如果想通过一个月的培训就全部掌握的话是不可能的,只能自己在今后的公司实践业务中不断地去积累经验,探讨规律,发现窍门,有条件的话由公司出面聘请一个专业的事务所来跟踪,这样自己也才能得到更加广泛的锻炼。最后一句话来总结就是知识产权是我们中国企业寻求突破,摆脱困境的捷径之一,只有学好用好知识产权这个工具才能使我们的企业在起点上与国内外竞争者同时起跑并最终获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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