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双方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劳动关系的平稳发展。以下是精选的劳动合同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一
受聘方: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___个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岗位职责。
1、甲方以招聘形式选择乙方,乙方自愿形式到甲方工作。
2、乙方负责餐厅、厨房安全、防火、卫生工作。
3、乙方负责厨房食品的安全卫生。卫生防疫部门来检查,如果达不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乙方按要求改正,并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硬件设施除外)。
4、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尽职尽责,在菜品,食品花样上不断推陈出新。
5、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工作中爱护设备、节约能源,避免浪费。做到科学组织、工艺合理,做出物美价廉,搭配合理,营养丰富,色、香、味俱全的高品质菜品。
第三条: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
3、如乙方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协议终止时,甲方结清乙方的工资。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与乙方签订正式的凭用协议书,并负责乙方的工资、福利、各项社会保险。
2、乙方月工资为:元/月。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除支付乙方工资外,负责乙方职工餐的提供,及_____________________,除此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4、乙方在工作期间_________福利待遇,乙方如在工作期间请假,甲方不支付请假期间工资。
第五条:劳动纪律。
1、如乙方终止协议,必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手续。
2、如乙方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协议终止时,甲方结清乙方的工资。
3、乙方要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触犯甲方规定的相关制度,甲方有权对其予以警告、处罚、直至辞退。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旷工;。
第六条:其它。
1、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议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二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
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
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用工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在不造成甲方损失的前提下、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5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三
立合同双方:
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在公正、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二、聘用待遇: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付乙方聘任工资每月人民币__元整,奖金或其他收入由所在部门核定。
三、劳保福利待遇:
1、个人劳保在原单位享受。
2、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养老金、公积金手续。
四、双方职责:
1、甲方应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对乙方加以关心,乙方应服从甲方的领导和工作调配,遵纪守法。
五、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届满自行终止。如需继续聘用,应重新办理续订手续。
2、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按上级和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文件。
汇编规定办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订立日期:
乙方:
订立日期: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四
法律部门提醒广大从业者,谨防一些用工单位在。
劳动合同。
方面布设的陷阱。
一是“霸王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条款中处处体现“我说了算”,令求职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二是“押金合同”。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时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
三是“暗箱合同”。多见于民营企业,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对于这样的合同,由于其约定的条款内容与法律相抵触,所以,应当是无效的条款。
四是“生死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逃避责任。
五是“卖身合同”。如: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有的合同还规定,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
六是“双面合同”。就是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在劳动过程中并不实际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五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试用期为______天。
乙方在协议期内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由所派往的单位负责安排与调整,乙方愿意服从。
乙方的劳务报酬由所派往的单位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具体标准,该标准不低于_____市最低工资,由所派往单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_____日支付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责、权、利。
1.负责要求所派往的单位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
2.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派往单位的.工作规定;。
3.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和所派往单位工作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所派往单位的各项工作规定;。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及医疗待遇按国家和_____市有关规定________位承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由乙方商原企业承担。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3.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若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逐月续延。
1.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协议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附件由双方签有效。
3.双方协商不一致,本协议即行解除。
1、甲方违反本劳务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重庆市巫山县大昌中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招用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1、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任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配备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工作条件。
劳动时间: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第一种: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周工作天,平均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二种:综合计算工时制,即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甲方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劳动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任务,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1、每月按元计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随同工资一起发放,由乙方向相关部门缴纳,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福利费用。
2、节日物资发放与单位在职职工等同。
1、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请假)。
3、爱护公共财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严格按甲方各管理规定(另文)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投机取巧。
1、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须经乙方同意,并重新鉴定合同。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如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双方重新建店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3)乙方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职责的;。
(4)乙方因伤病,不能按要求出勤工作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因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招聘临时工时;。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5、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
(2)损坏公共财物,造成经济损失的;。
(3)无理取闹,损坏单位形象的;。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7、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第七条第四款所列情况外,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要求经济赔偿。违约方向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北碚东阳黄桷码头经营沙石需要自卸货车装运,乙方自主拥有一辆渝bd1289十通三环愿承包甲方所有沙、石料装运,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负责沙、石的货源。
2、甲方应负责组织人力上车。
3、甲方从装货场到交货工地单价按每吨每公里0。8元结算。
4、甲方应在每月算清乙方的车运费予以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车辆证照齐全。
2、乙方应保证车辆在良好的车况下正常运转。
3、乙方驾驶员不准酒后驾驶、带病驾驶。
4、乙方必须在甲方运货时随喊随到。
5、乙方在运货的往返全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三、合同期限。
20___年1月8日到20___年1月7日暂定二年,一年一签。
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司法程序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现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字,或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且在签字前填定,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依法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用人单位(甲方)不得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乙方)收取财物,或扣押劳动者(乙方)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七、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若有涂改,应由双方签字认可。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甲方不得代乙方保管本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1、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2、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当完成甲方规定在生产上应当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标准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改善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健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4、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作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5、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6、甲方应当执行国家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的。
四、劳动纪律。
7、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纪律、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教育和训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甲方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五、劳动报酬。
8、甲方每月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_____元,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9、甲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六、保险福利待遇。
10、甲方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乙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激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项保险费。乙方按规定缴纳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11、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甲方工作年限,按有关规定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2、乙方在合同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残、因工死亡、因病死亡和患职业病,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中除国家法律规定外的双方约定的内容。
15、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6、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由承继其权利的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8、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时,应向甲方办理有关工作移交手续。
19、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之后: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5)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5、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它。
(1)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员工守则和管理制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在法定申诉时效内,按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经双方协商约定的事项。
十三、变更合同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前必须阅读本合同)。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前必须阅读本合同)。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现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字,或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且在签字前填定,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依法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用人单位(甲方)不得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乙方)收取财物,或扣押劳动者(乙方)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七、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若有涂改,应由双方签字认可。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甲方不得代乙方保管本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1、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当完成甲方规定在生产上应当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标准或工作任务。
3、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改善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健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4、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作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5、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6、甲方应当执行国家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的。
7、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纪律、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教育和训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甲方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8、甲方每月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_____元,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9、甲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10、甲方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乙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激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项保险费。乙方按规定缴纳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11、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甲方工作年限,按有关规定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2、乙方在合同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残、因工死亡、因病死亡和患职业病,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中除国家法律规定外的双方约定的内容。
15、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6、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由承继其权利的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8、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时,应向甲方办理有关工作移交手续。
19、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之后: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5)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5、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员工守则和管理制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在法定申诉时效内,按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前必须阅读本合同)。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前必须阅读本合同)。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十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已于x年x月x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书面提请辞去所有职务,甲方已同意乙方的辞职申请,甲、乙双方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愿于x年x月x日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基于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共计元(大写:)。乙方同意并认可前述金额。
3、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及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各个方面。
4、乙方应当于20__年x月x日前办理完毕工作移交,归还借用甲方的财产、结清财务账目和离职等各项手续。
5、经乙方确认,乙方已明确知悉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各项权利,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所有薪酬福利、报销等已结算完毕,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乙方承诺不再就劳动关系等各项内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6、乙方承诺并确认:自甲方依据双方于20__年x月x日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向乙方支付该协议中所约定的全部款项后,乙方与甲方及甲方的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及其他所有关联公司均已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与上述公司均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及劳动争议纠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上述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7、如乙方违反本承诺,愿以《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甲方应当支付的全部款项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9、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元违约金作为赔偿。
10、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于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所约定的所有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帐号:
开户行:。
1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自__年__月__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限为年,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薪资、福利、社保、补偿金及赔偿金等)为元(大写:元整),补偿标准为个月工资额。该金额作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全部补偿金,甲方在本协议签字后一次性支付。
3、甲方承诺履行在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委派乙方外出学习的安排不变,乙方可以参加。
5、乙方在劳动关系解除之前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相关利益。
6、在乙方办理完毕全部交接手续后,若乙方在职期间未完事宜及因工作交接不清导致需要乙方继续协助和配合的事项,乙方需全力配合。
7、基于权利处分原则,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自愿承诺放弃以此为由的其他权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薪资、福利、社保、补偿金及赔偿金等)主张,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和请求,不再以仲裁或诉讼方式主张本协议以外的任何权利。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十二
合同还没到期,公司就通知本人走人?小丁就遇上了这样的事情。
20xx年6月,小丁和一家医药公司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但合同书上只有人力资源部经理的签名,没有加盖公司公章。20xx年12月,人力资源部突然通知小丁,公司为提高效率要精简人员,从下月起小丁就不用来上班了。
小丁以合同期限没到为由与经理据理力争。不料,经理却说劳动合同上没有公司盖章,表明合同还没有生效,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小丁。
经理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上没有单位公章是否生效?小丁找到湖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咨询。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现实生活中,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
其一,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
其二,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关于代理以及《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关于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前得到过用人单位授权,他们的言行可以视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此,一般情况下,他们签字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有效。
其三,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协调期间,我们了解到小丁还填写过一份入职申请单,上面有人事经理和法人代表的签字确认,结合劳动合同书面上人事经理的签字,我们认为双方之前劳动合同有效。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继续履行合同至期限届满。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我们还是建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向用人单位索要一份自己保管。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三
__:
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于年月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自年月日起未到指派的工作单位上班,截止至同年月日,连续旷工已超过天,你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及指派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__人字[20__]15号文《职工违规违纪处理管理办法》及指派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征求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的.意见后,决定于年月日解除你与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十四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针对不同的情形会有不一样的处理方式和补偿标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有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就应该按时支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如果你在经济补偿金方面的纠纷可以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十五
___(身份证号:_______):
因项目施工结束,不再与本公司有合作关系,期间多次电话联系,但你至今未到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公司在年月日已向你户口所在地发出了(离职手续催办函)后,本人未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决定自年月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回本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
特此公告。
__有限责任公司。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十六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国策之始,原有的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用工制度与人事制度与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无法适应,对此,我国率先在国营企业进行国营企事业用工制度改革,到1986年,以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1986年10月1日施行)为标志,在国营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到了《劳动法》颁布实施止,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关系均转换为受法律调整的轨道。随后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xx]35号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至此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序幕正式拉开,开始试行聘用制改革,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至今。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批准,隶属于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开展自身业务活动提供公***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社会组织。
1、有政府和企业不能也不宜涉足的非盈利服务领域;
2、较政府与企业要能降低交易协议成本;
3、并非政府专属。基于我国事业单位的独有的、特殊的特征,以及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监督管理、经营服务和公共服务三大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分别采取回归政府、推向市场、保留和撤销等不同的改革方式,纳入各自的领域。而后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各自领域的改革,即回归政府的事业单位,按行政序列和公务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对转企业的事业单位,纳入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国有企业的监管要求,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兼并重组;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要进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有些要进行必要的整合。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包括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事业单位向社会招聘的无编制(编外)人员。
按照我国现行用工管理与干部管理体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原本与事业单位的多数事业编制内人员、员工没有直接的关系。就劳动合同而言,依据《劳动法》第2条之规定,也仅仅与由《劳动法》调整的事业单位中部分工勤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在用人制度改革中,事业单位向社会招聘而不具有事业编制的招聘人员有关外,与实行了聘用制的事业单位的,签订《聘用合同书》的在编人员无关,他们均属于人事管理的范畴。
聘用制与原来制度模式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必须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维权救济途径。在聘用合同与聘用合同履行争议实行过程中,聘用合同制设计者感到:若将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合并,必然在体制上、法律适用上出现大量的冲突,而劳动与人事两者分开后,除原有冲突仍存在外,还产生了大量的新问题。尤其事业单位“人事法律”至今仍处于空白的状态,不论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都存在较大难度,需要得到法律的支撑。于是向全国人大提议,将人事制度改革中推行的聘用合同纳入劳动合同一块立法,原本全国大人也有所考虑,但最终还是因两者管理体制与可适用的法律严重缺失,形成差异巨大,最终全国人大还是将“聘用合同”部分取下,仅出台了《劳动合同法》。为了将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但在《劳动合同法》主体调整范围又不可能与《劳动法》第2条规定相冲突,于是以《劳动合同法》第96条设立了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合同的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是,第96条规定的是“聘用制的劳动合同”,显然从第96条的条文文意上看,立法机关未将聘用合同纳入,那么第96条所规定的“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就存在两层问题:1、条文中的“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的范围是哪些?2、条文中的“劳动合同”的范围是哪些?对于这一问题,先看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简称《法工委释义》第96条的条文释义。
该条释义如下:
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所谓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家通过编制管理实现对事业单位人员的配置和调控。按照国家财政拨款的多少,可以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我国事业单位数量众多,类型不一,队伍庞大。截至20xx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6万个,涉及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科研等多个领域,职工人数近3035万,其中正式职工2923万(包括原固定职工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职工人数中教育业占51.3%,卫生业占14.3%,农业占9.5%,文化业占5.1%,科研占2.4%。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编制管理,按照编制核算拨款的数额。目前事业单位编制都是多年前核定的,编制基数多年不变,不能满足事业单位不断发展的需要。在编制满额的情况下,各事业单位只好大量扩充编外人员和其他人员,这样造成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复杂,人事管理分割。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归纳起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编制内聘用人员,包括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和无须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第二类是编制外人员,包括档案内部管理的编外人员和档案外部管理的编外人员,编外人员一般实行企业化管理,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类是劳务派遣人员,是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招用的。
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应当纳入本法进行调整,是立法中争论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反对的意见提出,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本质的区别,不应当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发展趋势看,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变成行政机关,从事经营的事业单位要回归企业,从事公共服务的如教育、卫生、文化、科研等事业单位,还要保留公共服务的职能,按照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事业单位有编制、有财政拨款。内部管理机制与企业也不一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限、试用期、加班费、工资、福利、保险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都与企业不同,它与国家机关比较近似。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只是要比公务员要有一点灵活性,但不是完全推向市场。聘用制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不一样,调整的手段也不一样。如果将事业单位也纳入劳动合同法管理,将比较难以处理好本法与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之间的衔接,并可能产生其他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会引起事业单位管理的混乱,出现不安定因素。处理事业单位的问题,应当循序渐进,把管理体制理顺后,再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立法。这样比较妥当。赞成将聘用合同纳入本法调整的意见认为,长期以来,我国人事制度是由政策和行政文件相结合建立起来的,调整人事关系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性文件。1994年劳动法颁布时,企业的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对事业单位职工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体制进行管理。公务员法出台后,公务员法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参照公务员法,如果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那么,对事业单位人员的权利保护缺乏法律依据。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虽然有不同的地方,但本质上并无区别,不应存在两种合同制度,不应当两个部门管就变成两个性质的合同,将聘用合同纳人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解决事业单位人员实体权利保护无法可依的局面,有利于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有利于保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利,有利于促进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
考虑到目前事业单位正处于改革过程中,用人制度的情况比较复杂,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具体特殊性和复杂性,将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工作人员纳入本法调整需要慎重。同时,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如不纳入本法调整,将缺乏实体法依据,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本法第二条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维持了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表述,另外在本条中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如何适用本法做出特别规定。这样规定,既解决了本法与现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解决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法可依的局面,也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留下空间。
上述释义可以说是相当的矛盾,既承认与肯定了现行劳动用工管理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分为两类不同的体制,既点出了人事政策与劳动法在两类管理体制上的冲突之处,却又抱住“实质上的相同”不放。明知“人事法律”呈空白状态,强调聘用制下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的合同需要《劳动合同法》作实体法支撑,而在《劳动合同法》中却又排斥了聘用合同,八面玲珑,左右矛盾。这与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xx]13号司法解释所作的明知“人事法律”空白,却要适用“人事法律”,而后又开个“人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劳动法”口子的做法完全如出一辙。不说太多,就仅仅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加班费一项,那怕不发加班费给换休,对事业单位来讲,财政以及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科研的实际,都不现实,无法完全做到。理论上讲,《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的相关报酬的规定均为强制性法律规定,事业单位如何适用与执行,无法执行的受劳动行政部门检查监督与处罚又当如何?大量的实践操作问题都将因《劳动合同法》生效后,从适用第96条中凸现出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田开友主编农村读物出版社释义表述为“现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制度”,而没有涉及聘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务100讲》曹可安主编京华出版社没有涉及聘用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与案例分析》郑功成程庭圆主编人民出版社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释义中涉及第96条,释义为“这样就把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纳入了调整范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辅导读本》黎建飞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释义为“只有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才适用该法”。
5、《劳动合同法要点解读大众版》法律出版社释义为:
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适用《劳动法》;
3、文、教、卫生、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法》,自然也就适用《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第96条处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姜俊禄、北京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建平联袂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精解》滕晓春、李国志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释义为:在事业单位中享有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不是公务员,但他们与事业单位之间也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事业单位中,也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工勤人员,如司机、打字员、清洁工等,他们与事业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故也应适用《劳动合同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精解》江平顾问、李欣宇、隋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文释义与适用》吴高盛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直接表述为“聘用制劳动合同”,而根本没有涉及到聘用合同。
从上述专著的释义或表述可以归纳为,第96条是针对《劳动法》第2条第2款规定的进一步规定,即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与劳动者事业单位中的部分人员签订是劳动合同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而不是对《劳动合同法》适用主体的补充,更不是增加。事业单位与其在编工作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则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1、第96条没有必要对第2条进行劳动合同的主体进行补充,正如第2条在《劳动法》基础上增加“民办非企业单位”一样,直接增加即可。
2、第96条所表述为三层:一是“实行聘用制”;二是“工作人员”;三是“劳动合同”,因此,从文意上看,只是对《劳动法》第2条第2款的进一步说明。
3、第96条设立的另一层意思是,在事业单位中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中,存在着“既有对全面实行劳动合同的规定,又有对实行劳动合同某一方面的规定,有时会出现既是旧法又是特殊法等情况,需要法律明示适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姜俊禄、王建平主编”。前者三点是符合多数专家学者对第96条的理解与释义。
4、《法工委释义》第96条的条文释义中指出“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如不纳入本法调整,将缺乏实体法依据,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本法第二条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维持了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笔者注: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的表述”显然是针对的签订聘用合同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出这样的理解,其理由再简单不过,即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已受《劳动法》实体法的调整,而“缺乏实体法依据”恰恰只有签订聘用合同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对这条释义没有理解错的话,那么就引出下面的若干问题。
单从第96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条文看,其表述本身似乎存在诸多问题:
正如前面所述,按照国办发[20xx]35号文的“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其工作人员全部编内人员签订的均是聘用合同书。而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工勤人员和编外招聘人员。聘用合同书除建立聘用关系外,本身也确认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原本存在的人事关系,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关系不是由聘用合同所建立的,而是在进编制录用所建立的,即没有与具体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但只要进编录用就建立了人事关系,至今具体到哪个单位上班工作,相对人事关系的建立已不重要。它与劳动关系不同在于,虽然《劳动合同法》强调以实际用工之日建立起劳动关系,但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又强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必须签订或称一个月宽限期,因此签订劳动合同书也就确认了劳动关系的建立。第96条中的“工作人员”是狭义的,应当不包括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第96条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似乎表达的是聘用制下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的意思,或者说聘用合同书与劳动合同书是一回事。如果表达的聘用制下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劳动合同,那么就推翻“聘用合同”的模式,法律应当规定直接采用劳动合同书,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直接加入聘用制事业单位这一主体就行了,没有必要设立第96条。
审视《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其第1款规定中仅较《劳动法》仅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一个主体,根本没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没有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一主体。而第2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正是对事业单位中原本就有的这类人员,即《劳动法》第2条确定的,部分工勤人员和外聘人员即无编制向社会招聘的人员。这类人员原本就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原本就受劳动法调整,自然也就是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的主体之一,因此,可以将《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应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和外聘人员,而不是大多数事业单位在编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法工委释义》中提到“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如不纳入本法调整,将缺乏实体法依据,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本法第二条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维持了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的表述”似乎有第96条是第2条的补充之意,理由是释义中“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列举也未做具体区分,应当理解为包括在编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第96条本意是让聘用合同书适用《劳动合同法》。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这样的规定,看上去不错,但对于聘用合同目前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国务院规定,大概只有人事部以及各省市人事部门规定的状态来说,是很难执行的。另外,对于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法》早已规定清清楚楚,根本没有重复规定的必要,《法工委释义》“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如不纳入本法调整,将缺乏实体法依据,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与《劳动法》大相径庭。
说到底,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本质区别在于,劳动合同反映的是以劳资条件为主的劳动关系,理论上讲劳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而聘用合同反映的是,行政管理体制下的人事行政管理关系,这种关系自始就是不平等的,且也不具有法律特征,即不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即使要适用,也只能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直接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和相关权益方面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第96条似乎应表述为:
第96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涉及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3、目前尚有大量的事业单位尚未进入社保体系,如何适用《劳动合同法》。
1、众所周知,法律是调整各社会关系的规范,但不能说凡社会关系就存在法律关系,应当认真透析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人事关系的内容与性质,符合法律关系调整范围的方可纳入。
2、关于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规范聘用合同以及人事关系缺失法律规范,至少目前没有实体法律规范,就如同结婚时没有婚姻法,多半只能由家长确认、摆婚宴婚礼议式、登报申明让局部社会来知晓,借以达到“告示”夫妻关系,但不能说,这一关系是某一婚姻法上的夫妻关系。
3、人事关系中,事业单位的权力可以说出个1、2、3...甚至数不清,而工作人员的权利就不知从何而说,即法律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缺失。
4、通常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能时行使部分公权力,即通常所称的“行政法授权的行政权力”,这是我国社会关系中的特殊现象与独有组织机构,对此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在社会转型期间,事业单位应当按其职能特征分流为国家机关与企业化两类,如原为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事业单位的律师事务所现已转为合伙制等类型的组织,又如原为事业单位的城管队现已升格为国家机关之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局”,律师、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分别《律师法》、《公务员法》规范与调整。正是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的特殊性、政策性、非权利义务性,不可能有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来加以调整。
5、本次立法机关试图以《劳动合同法》第96条的设立,来让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聘用合同有实体法来调整,让聘用合同关系成为法律关系。让聘用合同与人事关系实现分离,让其建立用人关系、让《劳动合同法》调整聘用合同中规定或约定直接涉及工作人员的权益与切身经济利益部分,这一良好初衷无疑是可取的,思路也是正确的。
6、如果说,第96条包含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意思,其最为关键的是,立法机关要尽快规范与明确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所享有并应承担的权利义务。
不论怎么说,无论在法律制度上、人事制度存在怎样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已出台,并距今仅有不足半年时间就要生效施行了。对于实行了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国家必须尽快明确第96条的所指的,一但明确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至少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的用人管理应当符合其规定。如果说“凡采用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的,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则另当别论。但这必须要立法部门或有权机关做出明确的具体规定或解释。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七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案例。
小刘于20xx年11月进入某电器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月薪8000元,并签订了期限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xx年6月,公司通过内部网络监控发现小刘长时间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即与小刘谈话要求其改正。但在其后的监控中证实,小刘并无改观。遂以小刘上班时上网炒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通知小刘解除劳动合同。
小刘不服,认为虽然《员工手册》上有不准上网炒股的规定,但公司据此而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认为,小刘作为研发部经理,肩负着管理和研发的重任,但却整天关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上网炒股,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研发进度,使得预定的研发目标不能完成。根据《员工手册》第二十条规定,员工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故小刘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随时解除与小刘的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庭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员工手册》上虽有不准上网炒股的规定,但小刘上网炒股并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也未给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公司不能以小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故支持了小刘的请求,合同范本《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条款释义。
新的《劳动合同法》强调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本条突出体现了这一点。劳动合同的即时解除将对劳动者的生活造成直接的影响,同时由于其往往带有一定的处罚性,还有可能影响到劳动者日后的'职业发展,故法律作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如要即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本条的六种情形。
用人单位在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条的内容。以上述案例为例,劳动者小刘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但并没有达到法定的要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故而公司最终败诉。根据本条的规定,也就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而对“严重违反”或“重大损害”,必须有规章制度的明确规定或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考虑单位的整体利益是否受到损害、劳动者违纪情节恶劣程度等,单位在此方面负有举证责任。
所谓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首先在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和失职行为有详细规定,并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关于规章制度制订的规定。其次,劳动者的严重违纪行为与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吻合,并且有当时违纪、失职行为的相关证据。再次,严重违纪、失职行为对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这种损失不仅仅是推测,而必须有证据。最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违纪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程序,也要有相应证据。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本条在具体的操作层面用人单位尤要谨慎,首先用人单位要知晓劳动者存在兼职行为;其次,劳动者的兼职要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注意必须是严重影响;再次,如不构成严重影响的,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如果要实行本条的话必须有充分的证据。
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种证明应当有相应的物证。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录用条件也必须事先明示,即在录用时已经告知给了劳动者。且解除必须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后该条就不能再适用该项了。
任何单位若要以本条为由对职工实施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要有确凿的事实和依据,不是单凭想当然“认为”就可以的,尤其是打起官司来,单位更必须就自己的决定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败诉是肯定的。
根据相关证据规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以及于5月1日开始实行的《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单位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后果。
最新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篇十八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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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一份声明。
一、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和劳动者(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应由双方协商后填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mark&ldquo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字段。/”。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和综合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简明准确,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包括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甲方不得为乙方保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以下方式(选择一种)。
a、定期合同。期限为___个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将自到期日起自动延期30天。如果双方在30天后未能就新合同达成协议,本合同的履行应终止。
b,没有定期合同。来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一定的工作。具体:_______。乙方实际开工时间与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合同实际开工时间;同时,到期和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长。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日/月)至(日/月)开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无限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条就业条件如下:。
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第四条试用期内,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本岗位(工种)。乙方的工作应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1.甲方业务需要;
2.乙方不称职的;
3.乙方因长假被他人顶替;
4、其他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原因。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工作地点:。
1.甲方营业场所发生变化;
2.因甲方业务需要,乙方工作地点需要变更的;
3.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乙方健康的情况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2.工时综合计算。
3.时不时地工作。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法定节假日、公休日、xx年休假、婚丧嫁娶、分娩等带薪假期。
动词(verb的缩写)劳动报酬。
第九条根据按劳分配原则,甲方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基本工资为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同岗位最低工资或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的福利待遇和乙方的工作表现确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视为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拒发工资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加班费是有报酬的。
不及物动词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在入职时向甲方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的所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员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应履行告知乙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的义务,做好劳动期间的职业危害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给予特殊保护,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女职工提供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规范和管理乙方。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和乙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额外一个月的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可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1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甲方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解除合同:。
1.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冒险,危及其人身安全。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解散或被撤销;
3.乙方退休、辞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上已经三个月没有履行本合同;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同时本合同第二十二条未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副经理级以上提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若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且无法移交,立即离职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不能临时解除劳动合同;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尚未完全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审查中,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解除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到期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签合同的,经对方同意,可以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两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赔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按照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下列费用:。
1.甲方招聘和聘用他们所支付的费用;
2.试用期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期内的培训费。具体支付方式为:约定服务期的,出资额按服务期平均分配,乙方履行服务期按降序支付;未约定服务期的,出资额按劳动合同期平均分配,并按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减少支付;合同期未约定的,出资额按照五年服务期平均分配,员工履行的服务期按降序支付;双方约定减量计算方法的,以约定为准。
x.补充条款和特别协议。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已被甲方保密的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资料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商务函电等。
2.商业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材料、定价政策、未披露的财务资料、采购渠道、产销策略、投标目标和投标内容等。
3.公司应根据法律(如在承包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秘密)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规定,对外界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十三条补充规定:(根据需要调整内容)。
1.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和地点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权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应由两名以上出席人员在书面通知上签字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出席人员可以是公司其他员工)。
3.甲方采用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部网发布的所有通知和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等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晓并认可。
xi。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人。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相关劳动标准内容与今后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如果之前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事后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补充或修改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确定。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