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

时间:2023-10-31 作者:HT书生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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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一

如今,城市居民數量逐渐上升,人们制造的城市垃圾数量也越来越多,给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带来了更多的复杂性。尽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已经从垃圾源头做起,并依据垃圾的分类进行专门处理或者是集中处理,但目前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为进一步处理好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已经高度重视并关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进展,以便于在健康的城市环境中享受更健康的生活方式。

1.1创新扩散理论创新扩散的影响因素分为四个方面:创新本身、传播渠道、时间及社会系统。其中创新本身包括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可试验性与可观察性。相对优势即新事物是否比旧事物更具有优势;兼容性即新事物是否符合人们的需求、价值观和经验;易用性即新事物是否比旧事物更使人们觉得便利;可试验性是指人们是否能在现有的条件下对新事物进行试验;可观察性是指人们对于新事物所产生结果的可见程度。如果将垃圾分类视为一种创新,垃圾分类政策应当致力于提高垃圾分类的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可试验性与可观察性,从而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

1.2集体行动理论奥尔森假设集体成员都是理性的经济人,而理性人的目的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他们在集体行动中会选择搭便车。除非这一集体的人数较少,或是存在外部力量强制执行,或是采用选择的激励,否则难以解决这一问题。选择性激励即根据对于公共利益所作出的贡献,给予集体成员相应大小的正向或负向激励。奥尔森认为即使选择性激励的机制解决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也不一定能成功组织集体行动。

因为如果在规模较大的集体中推行选择性激励的机制,那么就不得不考虑收集关于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信息(例如个人的偏好),并对两种利益进行度量,这不仅实现难度大,且成本较高,再加卜奖惩制度的实施成本,最终可能会得不偿失。因此,在设计垃圾分类政策时,既要控制信息收集与利益度量成本,也要提高二者准确性,并以此为基础,兼顾不同地区的异质性,提出合理的选择性激励政策,从而促成垃圾分类这一集体行为的成功。

2.1早期政策的发展与不足早在上世纪末,我国就颁布了有关垃圾分类的政策。

例如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1993年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都提出了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首次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全国各城市需要逐步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但早期的法律法规仅提出了进行垃圾分类的要求,并未提出具体的分类标准和实施办法。此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在技术标准、设施完善、强制与激励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2.2垃圾分类标准的发展与不足2000年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选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作为试点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正式进行垃圾分类的实践,推行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二分法。2009年住建部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结合不同地区的特点选择垃圾分类方法。例如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应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2017年国务院颁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地方上也因地制宜,纷纷提出了各自的分类标准。例如2005年常熟市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暂行)》,提出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大件废弃物。

2009年,北京市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大类可粗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2011年广州市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此后杭州等大部分城市也都采用了该分类法。我国垃圾分类标准的优点在于在总框架下可以因地制宜,但同样也存在着同一地区标准更改频繁的缺点。例如上海市2000年将城市生活垃圾为有机垃圾、无机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2002年实行“一市两制”,在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和其他区域实行不同分类标准;2007年又将其分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四类。2011年开始在居住区推进以“干湿分类”为基础的“2+x”模式。2014年这一模式又演化為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四分法。

3.1稳定垃圾分类标准以上海为首的一些城市由于垃圾处理终端的变化或国家政策的转变,垃圾分类标准不断变动,即使相同涵义的垃圾种类有时也会更换名称。垃圾分类标准的不稳定性严重阻碍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只有在未来的垃圾分类政策中将同一地区的垃圾分类标准固定下来,并使这一分类标准能够为居民所熟知,提高垃圾分类的兼容性与易用性,从而提高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意愿,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即使由于同一地区的垃圾处理终端发生较大变化,为适应这一变化而不得不改变垃圾分类标准,也应当在此时加大对于新垃圾分类标准的宣传力度,尽量减少改变化对于垃圾分类行为扩散的不利影响。3.2降低垃圾分类设施的区域不平衡尽管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的垃圾分类设施愈发完善,愈发细致与智能化,但不同地区间的垃圾分类设施水平差距较大,许多地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仍然是二分垃圾捅。垃圾分类设施的落后降低了垃圾分类的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和可试验性,阻碍了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因此,垃圾分类设施较差的地区应当向垃圾分类设施完善的地区学习,严格按照当地垃圾分类标准建设分类设施,促进垃圾分类设施的智能化,配合垃圾分类激励政策的实施,降低垃圾分类设施的地区不平衡。

3.3完善选择性激励政策当前虽然许多城市已经开始推行垃圾分类的激励政策,但由于政策制定之前,政府对于居民所做的调研不足,对于居民的偏好、影响垃圾分类意愿的因素等相关信息知之甚少,所做的激励可能不足,或激励的种类不合适,从而导致激励政策的效果不佳。根据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在大规模集体中,只有用外界力量强制或进行选择性激励才有可能组织集体行动,而选择性激励必须依赖成本高昂的信息收集和利益度量。因此,政府应当在控制成本的同时尽量收集居民偏好和垃圾分类意愿影响因素的相关信息,并据此提出合理的激励政策,有效地补充强制垃圾分类政策的不足,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普及。

综上所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意义重大,既可以为城市居民的健康生活带来健康的城市环境,也可以推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所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联系现状,重点解决已经存在的分类问题,并从根源上把控;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应培养城市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充分调动城市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奉献力量;政府应完善垃圾分類配套设施和政策,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只有全体居民统一认识、形成统一标准,并长久的坚持下去,才能真正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最终将垃圾分类收集变成一种行动自觉。

二是统一明细目录。对每一个大类垃圾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明细目录标准;

四是统一宣传。制定全国统一的、简单易记的宣传手册、宣传画本、宣传标语、宣传广告,在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各大旅游景区及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公益宣传,将全国统一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写入义务教育教科书,将垃圾分类常识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知识点纳入全国高等教育思政课教学,让所有城市居民都能牢记垃圾分类标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做到分类投放。

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特点,把生活垃圾构成相似的城市划成同一类别,根据各个类别形成不同城市梯度。

例如,根据可堆腐物在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占比规律来划分城市梯度,占比较高的发达城市为第一梯度、占比居中的发展中城市为第二梯度、占比较低的不发达城市为第三梯度。再针对每个梯度制定统一规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标准。这样既能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引导各个城市根据自身生活垃圾构成特色建立相应的回收运输处置体系,又能引导各个城市垃圾分类投资建设方向,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是形成再生回收系统标准,重点聚焦提升湿垃圾、可回收物(低价值)、居民建筑装潢垃圾等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置基地,推进资源化利用。

三是加快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在垃圾分类收集中的渗透应用,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信息管理系统,对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区域分布规律、居民投放习惯、后端处置反馈等进行大数据采集,推动垃圾分类收集效率提升,优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支持通过新技术应用推动资源整合,放大垃圾分类空间。空间保障是垃圾分类减量的重要支撑,通过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不断优化原有空间、整合其他空间、开拓新增空间,做大垃圾分类空间。

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城市区域人口、产业结构等变迁情况,优化垃圾的中转、处置等空间布局,实现运输成本最小化、资源节约最大化;另一方面,通过云计算等技术应用释放环卫系统空间,将其拆分成垃圾存储空间和分类空间两部分,在各大居民区设立分类空间。

来自上海的实践数据显示,近几年上海通过研究居民垃圾投放规律、对垃圾箱房进行改造、用分类垃圾桶替换单一桶等举措实现生活垃圾收集点数量持续下降,由2016年的32247个,下降至2017年的30582个,到2018年继续下降至29811个。一方面节约了土地资源,另一方面又放大了垃圾分类空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关键在于源头,对居民、公共机构等垃圾产生的重要源头必须全部抓好、抓实,不能仅抓好一头,应建立系统化的全源头收集链条,将居民、公共机构和街道全部纳入,统筹考虑,形成居民把控源头、公共机构全力示范、街道配套促进的链条式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三是成立街道(社区)垃圾分类促进中心,协调推进垃圾分类。街道(社区)中的每个居民和公共机构都是一个垃圾产出点,成立街道(社区)垃圾分类促进中心,可以对垃圾产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优化垃圾回收服务流程,有利于建立垃圾大数据档案,并在街道(社区)内形成一个本地万众创业的社区回收服务平台,有力承接分类后垃圾并鼓励居民和社团单位持续开展分类,为固废处理再生的循环工业奠定原料来源基础。此外,街道(社区)垃圾分类促进中心可以赋予垃圾回收人员“垃圾回收”和“垃圾分类”双重职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废旧物资回收系统“两网融合”,促进垃圾源头收集、再生资源回收、垃圾中转和处置、市容环境、污染排放等在源头解决。

一是企业补贴机制。除了要加大对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处置企业的补贴外,还要针对生活垃圾中的低价值废弃物建立财政直接补贴机制,设立“低价值废弃物绿色回收基金”。针对企业的分拣费用、运输费用、处理费用等相关费用进行补贴,在融资贷款、税收减免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跨区域合作机制。组建跨区域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协作联盟等协调机构,推动不同城市进行跨区域合作,一方面推动共建共享垃圾处置技术与处置设备,跳出单个城市的空间范围,站在区域性统筹发展的角度对各个城市进行功能分片、统筹布局垃圾处置设施,建立一批区域性垃圾处置中心、转运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等,推动各大功能中心辐射周边城市,不断优化功能布局,降低城市综合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同时配套建立城市间垃圾补偿机制,实行跨区域补偿;另一方面,推动垃圾分类收集企业跨区域合作,支持富有余力的企业通过重组、兼并、设立子公司等形式到垃圾分类收集能力弱、企业参与意愿低的城市进行援助合作,被援助城市给企业提供相应补贴。

三是部门协作机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涉及包括生态环保、住建、发改、城管等多个部门,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的规划编制、行政执法、排放监管、处置设施监管等诸多功能。应建立以城市管理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部门协作机制,在涉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核心环节,赋予城市管理部门“一票否决”权,切实推动国家垃圾分类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是城市生活垃圾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信息管理系统,针对生活垃圾的产生源头、数量、种类、投放规律、运输监管、处置成效等设立全过程动态监测机制,监测好城市生活垃圾日常运行和变化规律,此外,推动监测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公共机构与居民的投放量及分类效果、垃圾分类运输量情况、处置终端的处理量和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摘要: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是改善城市环境必须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改善人们生活的前提条件。在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中,应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做好每一种垃圾的高效处理。

如今,城市居民數量逐渐上升,人们制造的城市垃圾数量也越来越多,给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带来了更多的复杂性。尽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已经从垃圾源头做起,并依据垃圾的分类进行专门处理或者是集中处理,但目前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为进一步处理好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已经高度重视并关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进展,以便于在健康的城市环境中享受更健康的生活方式。

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理论分析。

1.1创新扩散理论创新扩散的影响因素分为四个方面:创新本身、传播渠道、时间及社会系统。其中创新本身包括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可试验性与可观察性。相对优势即新事物是否比旧事物更具有优势;兼容性即新事物是否符合人们的需求、价值观和经验;易用性即新事物是否比旧事物更使人们觉得便利;可试验性是指人们是否能在现有的条件下对新事物进行试验;可观察性是指人们对于新事物所产生结果的可见程度。如果将垃圾分类视为一种创新,垃圾分类政策应当致力于提高垃圾分类的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可试验性与可观察性,从而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

1.2集体行动理论奥尔森假设集体成员都是理性的经济人,而理性人的目的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他们在集体行动中会选择搭便车。除非这一集体的人数较少,或是存在外部力量强制执行,或是采用选择的激励,否则难以解决这一问题。选择性激励即根据对于公共利益所作出的贡献,给予集体成员相应大小的正向或负向激励。奥尔森认为即使选择性激励的机制解决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也不一定能成功组织集体行动。

因为如果在规模较大的集体中推行选择性激励的机制,那么就不得不考虑收集关于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信息(例如个人的偏好),并对两种利益进行度量,这不仅实现难度大,且成本较高,再加卜奖惩制度的实施成本,最终可能会得不偿失。因此,在设计垃圾分类政策时,既要控制信息收集与利益度量成本,也要提高二者准确性,并以此为基础,兼顾不同地区的异质性,提出合理的选择性激励政策,从而促成垃圾分类这一集体行为的成功。

2.1早期政策的发展与不足早在上世纪末,我国就颁布了有关垃圾分类的政策。

例如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1993年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都提出了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首次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全国各城市需要逐步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但早期的法律法规仅提出了进行垃圾分类的要求,并未提出具体的分类标准和实施办法。此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在技术标准、设施完善、强制与激励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2.2垃圾分类标准的发展与不足2000年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选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作为试点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正式进行垃圾分类的实践,推行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二分法。2009年住建部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结合不同地区的特点选择垃圾分类方法。例如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应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2017年国务院颁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地方上也因地制宜,纷纷提出了各自的分类标准。例如2005年常熟市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暂行)》,提出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大件废弃物。

2009年,北京市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大类可粗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2011年广州市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此后杭州等大部分城市也都采用了该分类法。我国垃圾分类标准的优点在于在总框架下可以因地制宜,但同样也存在着同一地区标准更改频繁的缺点。例如上海市2000年将城市生活垃圾为有机垃圾、无机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2002年实行“一市两制”,在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和其他区域实行不同分类标准;2007年又将其分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四类。2011年开始在居住区推进以“干湿分类”为基础的“2+x”模式。2014年这一模式又演化為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四分法。

3改进建议。

3.1稳定垃圾分类标准以上海为首的一些城市由于垃圾处理终端的变化或国家政策的转变,垃圾分类标准不断变动,即使相同涵义的垃圾种类有时也会更换名称。垃圾分类标准的不稳定性严重阻碍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只有在未来的垃圾分类政策中将同一地区的垃圾分类标准固定下来,并使这一分类标准能够为居民所熟知,提高垃圾分类的兼容性与易用性,从而提高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意愿,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即使由于同一地区的垃圾处理终端发生较大变化,为适应这一变化而不得不改变垃圾分类标准,也应当在此时加大对于新垃圾分类标准的宣传力度,尽量减少改变化对于垃圾分类行为扩散的不利影响。3.2降低垃圾分类设施的区域不平衡尽管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的垃圾分类设施愈发完善,愈发细致与智能化,但不同地区间的垃圾分类设施水平差距较大,许多地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仍然是二分垃圾捅。垃圾分类设施的落后降低了垃圾分类的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和可试验性,阻碍了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因此,垃圾分类设施较差的地区应当向垃圾分类设施完善的地区学习,严格按照当地垃圾分类标准建设分类设施,促进垃圾分类设施的智能化,配合垃圾分类激励政策的实施,降低垃圾分类设施的地区不平衡。

3.3完善选择性激励政策当前虽然许多城市已经开始推行垃圾分类的激励政策,但由于政策制定之前,政府对于居民所做的调研不足,对于居民的偏好、影响垃圾分类意愿的因素等相关信息知之甚少,所做的激励可能不足,或激励的种类不合适,从而导致激励政策的效果不佳。根据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在大规模集体中,只有用外界力量强制或进行选择性激励才有可能组织集体行动,而选择性激励必须依赖成本高昂的信息收集和利益度量。因此,政府应当在控制成本的同时尽量收集居民偏好和垃圾分类意愿影响因素的相关信息,并据此提出合理的激励政策,有效地补充强制垃圾分类政策的不足,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普及。

4结语综上所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意义重大,既可以为城市居民的健康生活带来健康的城市环境,也可以推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所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联系现状,重点解决已经存在的分类问题,并从根源上把控;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应培养城市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充分调动城市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奉献力量;政府应完善垃圾分類配套设施和政策,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垃圾分类;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垃圾是一种没有对其正确使用或放错了使用地方的资源,垃圾处理方式失误不仅会造成很多资源的损失,还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回顾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问题,可以看出我国的垃圾分类进程并不是十分迅速。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就已经提出垃圾分类思想,只是当时人们追求于发展经济,并没有对此类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在1993年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6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后,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才有了相关的法律化、制度化基础。2000年,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使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事业在数个大城市中开展试点工作。2004年,我国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垃圾分类治理的各种详细准则,其明确规定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与规范。2011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各个城市能够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来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进行。2016年后,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开始快速发展。在这一年中国家相继制定发布了《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意见征求稿、《“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征求稿,这为促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到2019年7月1日,上海市颁布了《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垃圾分类这一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使之更加制度化和法制化,掀起了全国大范围内垃圾分类的一大浪潮,使垃圾分类的进程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在逐步发展中进行了许多年,现如今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可以看到一些效果,垃圾分类行为已经日趋增多。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开展后取得了许多成就,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有了提高、降低了污染、变废为宝等。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仍然较艰巨,和世界上其他先进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垃圾分类中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在发展中加以完善和解决。

(一)居民主体参与意识不强。

居民的素质不同,生活方式不同,对待垃圾分类的态度也不相同。垃圾源头分类是重要环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态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城市居民大多数对垃圾分类常识有一定的了解,并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持有积极支持的态度。但多年来,中国城市居民已经养成了垃圾混放的习惯,目前仅仅有垃圾分类的意识,并没有落实行动,居民参与率不高,垃圾分类政策深化落实有一定难度。

本文认为原因有三条。第一,居民没有专业的垃圾分类知识,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用于垃圾分类,随着我国垃圾分类政策的推出,“干垃圾”“湿垃圾”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让人划不清界限,居民缺乏专业素养,故在平时垃圾投放时仍然是统一投放。第二,长期以来,中国居民已习惯统一混放垃圾模式,已养成了行为习惯,加上目前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只在少数区域推广,大多数城市尚未推出强制性政策督促居民垃圾分类,因此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第三,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目前我国一部分社区仍只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而不是配备四种专业垃圾桶。由于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居民无法配合进行垃圾分类。

(二)基层执行力不足,缺乏监管。

我国提出垃圾分类政策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力不足,没有真正重视宣传工作。第一,因为一部分城市尚未推行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各社区管理人员并未对垃圾分类足够重视。某些地区甚至出现社区负责人对垃圾分类回收政策推诿,对工作互相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尽管我国政府重视垃圾分类问题,但没有落实到基层,无疑给垃圾分类政策的施行增添了难度。第二,政府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城市虽已配齐专业垃圾桶,但仍采用传统粗放型垃圾处理方法,就地填埋或焚烧,这一方式严重污染环境。第三,政府尚未对垃圾分类进行专业立法,各地缺少强制性文件的推出,缺乏整套法律法规支撑。部分地区立法空白或立法内容笼统,无法真正落实垃圾分类政策。

(三)专业垃圾分类公司规模有限,形式单一。

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提高与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指导密切相关,但目前我国城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数目较少,规模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需要。目前,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企业,需要国家大力支持发展,政府可通过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吸引垃圾分类公司进入社区,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同时,社区还可将生活垃圾外包给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管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此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增强二次循环。

(一)协助居民树立环保意识,提高主体参与率。

近些年來,我国居民素质有所提高,但对于垃圾分类这个名词依然生疏。国家应加大宣传工作,使居民更快接受这一新理念,应落实到各城市各社区,明确社区管理者责任,在社区通过讲座、横幅、标语、入户宣传、社区宣传栏公布、微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垃圾分类问题向居民作进一步的宣传,积极宣传垃圾分类政策。社区应落实垃圾分类政策,更好地督促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使居民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但是垃圾分类问题要因地制宜,各地市居民的综合素质存在一定的差距,落实垃圾分类问题一定要注意结合当地有关部门出台的正式文件,采用多种方式向居民进行宣传。此外,学校也应注重对学生的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通过科普讲座使学生了解更多的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垃圾分类意识从青少年抓起,通过青少年带动成年人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二)各部门加强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监督体系。

我国政府已发布多项垃圾分类政策文件,应在日常生活中鼓励该事业的开展。政府可加大对垃圾分类事业的拨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购进专业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研发垃圾分类处理新技术,加大有关垃圾分类技术的新科技研发,统筹好垃圾分类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同时建立高效透明的监督机制,加强引导和监督,明细资金去向,做到政务公开。社区应明晰主体责任,引导居民正确科学垃圾分类,在社区设置简易垃圾分类操作间等。通过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形成以居民意识为核心的多元垃圾处理治理机制,推动我国垃圾分类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整体系。

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应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数量,丰富激励形式,更好满足市场需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可在社区设立垃圾分类智能机器,通过引导居民正确垃圾分类,相应兑换一些日用品,有利于激发居民主体热情。可通过专业技术推出一系列垃圾分类产品,为居民办理垃圾分类智能积分卡,推出智能兑换奖品箱等宣传垃圾分类理念。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推行过程中要注意以“便民”为原则,为居民服务,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从而构建政府、社区、居民、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完整垃圾分类体系。

垃圾分类在我国目前来看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事业,也是一个“内外兼修”的事业,此类事业的各项机制还不完善、推广面依旧不高、社会意识还不健全。对于垃圾分类的推行必须要一步一步来,要一步一步地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来促使垃圾分类行为深入人心,使社会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建设更加美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

参考文献:

[1]杨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和对策浅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1):142.

[3]刘丽娜.垃圾分类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10):146.

摘要:我国处置垃圾的传统手段主要有土壤填埋、焚烧以及进行堆肥等。但是随着人口规模的增加、工业化的加快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日常垃圾生产量不断增加,这些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对环境的危害弊端日益暴露。新时代,人们逐渐意识到从垃圾的源头进行分类和减量才是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的正确道路。为此,我国倡导垃圾分类,但垃圾分类治理行为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中行为观念的转变,这个转变过程定然是一个充满困难的历程,需要各类主体来共同参与、共同完成。本文就当前我国城市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并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垃圾分类;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垃圾是一种没有对其正确使用或放错了使用地方的资源,垃圾处理方式失误不仅会造成很多资源的损失,还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回顾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问题,可以看出我国的垃圾分类进程并不是十分迅速。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就已经提出垃圾分类思想,只是当时人们追求于发展经济,并没有对此类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在1993年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6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后,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才有了相关的法律化、制度化基础。2000年,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使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事业在数个大城市中开展试点工作。2004年,我国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垃圾分类治理的各种详细准则,其明确规定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与规范。2011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各个城市能够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来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进行。2016年后,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开始快速发展。在这一年中国家相继制定发布了《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意见征求稿、《“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征求稿,这为促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到2019年7月1日,上海市颁布了《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垃圾分类这一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使之更加制度化和法制化,掀起了全国大范围内垃圾分类的一大浪潮,使垃圾分类的进程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在逐步发展中进行了许多年,现如今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可以看到一些效果,垃圾分类行为已经日趋增多。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开展后取得了许多成就,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有了提高、降低了污染、变废为宝等。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仍然较艰巨,和世界上其他先进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垃圾分类中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在发展中加以完善和解决。

(一)居民主体参与意识不强。

居民的素质不同,生活方式不同,对待垃圾分类的态度也不相同。垃圾源头分类是重要环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态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城市居民大多数对垃圾分类常识有一定的了解,并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持有积极支持的态度。但多年来,中国城市居民已经养成了垃圾混放的习惯,目前仅仅有垃圾分类的意识,并没有落实行动,居民参与率不高,垃圾分类政策深化落实有一定难度。

本文认为原因有三条。第一,居民没有专业的垃圾分类知识,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用于垃圾分类,随着我国垃圾分类政策的推出,“干垃圾”“湿垃圾”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让人划不清界限,居民缺乏专业素养,故在平时垃圾投放时仍然是统一投放。第二,长期以来,中国居民已习惯统一混放垃圾模式,已养成了行为习惯,加上目前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只在少数区域推广,大多数城市尚未推出强制性政策督促居民垃圾分类,因此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第三,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目前我国一部分社区仍只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而不是配备四种专业垃圾桶。由于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居民无法配合进行垃圾分类。

(二)基层执行力不足,缺乏监管。

我国提出垃圾分类政策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力不足,没有真正重视宣传工作。第一,因为一部分城市尚未推行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各社区管理人员并未对垃圾分类足够重视。某些地区甚至出现社区负责人对垃圾分类回收政策推诿,对工作互相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尽管我国政府重视垃圾分类问题,但没有落实到基层,无疑给垃圾分类政策的施行增添了难度。第二,政府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城市虽已配齐专业垃圾桶,但仍采用传统粗放型垃圾处理方法,就地填埋或焚烧,这一方式严重污染环境。第三,政府尚未对垃圾分类进行专业立法,各地缺少强制性文件的推出,缺乏整套法律法规支撑。部分地区立法空白或立法内容笼统,无法真正落实垃圾分类政策。

(三)专业垃圾分类公司规模有限,形式单一。

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提高与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指导密切相关,但目前我国城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数目较少,规模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需要。目前,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企业,需要国家大力支持发展,政府可通过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吸引垃圾分类公司进入社区,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同时,社区还可将生活垃圾外包给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管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此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增强二次循环。

(一)协助居民树立环保意识,提高主体参与率。

近些年來,我国居民素质有所提高,但对于垃圾分类这个名词依然生疏。国家应加大宣传工作,使居民更快接受这一新理念,应落实到各城市各社区,明确社区管理者责任,在社区通过讲座、横幅、标语、入户宣传、社区宣传栏公布、微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垃圾分类问题向居民作进一步的宣传,积极宣传垃圾分类政策。社区应落实垃圾分类政策,更好地督促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使居民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但是垃圾分类问题要因地制宜,各地市居民的综合素质存在一定的差距,落实垃圾分类问题一定要注意结合当地有关部门出台的正式文件,采用多种方式向居民进行宣传。此外,学校也应注重对学生的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通过科普讲座使学生了解更多的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垃圾分类意识从青少年抓起,通过青少年带动成年人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二)各部门加强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监督体系。

我国政府已发布多项垃圾分类政策文件,应在日常生活中鼓励该事业的开展。政府可加大对垃圾分类事业的拨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购进专业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研发垃圾分类处理新技术,加大有关垃圾分类技术的新科技研发,统筹好垃圾分类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同时建立高效透明的监督机制,加强引导和监督,明细资金去向,做到政务公开。社区应明晰主体责任,引导居民正确科学垃圾分类,在社区设置简易垃圾分类操作间等。通过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形成以居民意识为核心的多元垃圾处理治理机制,推动我国垃圾分类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整体系。

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应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数量,丰富激励形式,更好满足市场需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可在社区设立垃圾分类智能机器,通过引导居民正确垃圾分类,相应兑换一些日用品,有利于激发居民主体热情。可通过专业技术推出一系列垃圾分类产品,为居民办理垃圾分类智能积分卡,推出智能兑换奖品箱等宣传垃圾分类理念。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推行过程中要注意以“便民”为原则,为居民服务,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从而构建政府、社区、居民、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完整垃圾分类体系。

垃圾分类在我国目前来看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事业,也是一个“内外兼修”的事业,此类事业的各项机制还不完善、推广面依旧不高、社会意识还不健全。对于垃圾分类的推行必须要一步一步来,要一步一步地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来促使垃圾分类行为深入人心,使社会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建设更加美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

参考文献:

[1]杨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和对策浅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1):142.

[3]刘丽娜.垃圾分类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10):146.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质量也随之得到了提升,不过,城市当中的垃圾也变得越来越多,而且垃圾的污染也变得很严重。对于现阶段的情况而言,我国一定要对生活垃圾的处理进行全面的研究,使用合理的垃圾分类处理方法来解决垃圾处理问题,这样不仅可以保护自然环境,还可以让垃圾得到处理和再利用。本文根据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现状和策略来进行研究。

huchunfang。

(kazuocountyenvironmentalmonitoringstation,chaoyangliaoning122300,china)。

abstract:withtheaccelerationofurbanization,thequalityofpeople’r,theamountofgarbageincitieshasalsoincreased,currentsituation,chinamustconductcomprehensiveresearchonthetreatmentofdomesticgarbage,anduseareasonablemethodofgarbathodcannotonlyprotectthenaturalenvironment,ticleconductsresearchbasedonthestatusandstrategiesofurbandomesticwasteclassificationandtreatmentinchina.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不过生活中出现的垃圾也变得越来越多。根据调查,全国一年的生活垃圾产量高达2亿t左右,而且城市生活垃圾也在逐年的增长[1]。在这样的情况下,生活垃圾分类因此受到了重视,对生活垃圾来进行分类收集并处理,还有很多的生活垃圾可以回收再次利用,让垃圾变成了宝。从而有助于提升生活垃圾处理的针对性,降低了垃圾混合处理所带来的污染问题。因此,想要促进社会更好的发展,就一定要重视对生活垃圾分类的问题,合理的处理生活垃圾。

现阶段,在收集生活区域垃圾的时候,有的会使用混合的方法来进行收集,有的会使用分类收集的方法进行。在一些老小区当中,一般都会使用混合的方法来收集垃圾,人们也会把所有的生活垃圾混合到一起,在出行的时候将垃圾投入小区的垃圾箱当中[2]。在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当中,一般都会分为厨房垃圾、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等进行分类收集。在可回收垃圾当中,也包含一些金属垃圾和塑料垃圾等,这些垃圾没有进行细分,这就需要在后期处理垃圾的时候进行分类。在人们工作的场所或者一些公共场所当中,因为受到多方面的限制,都会使用混合的方法来收集垃圾,主要是在楼梯口处放置垃圾桶。这样就导致垃圾桶中的垃圾非常的混杂,使垃圾分类处理更加复杂。在城市道路两边,一般都是设置两个垃圾桶,一个是可回收垃圾,一个是不可回收垃圾,还有的城市会加上有害垃圾和以上两类垃圾桶来进行分类收集。不过,现在很多人都没有了解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导致在扔垃圾的时候,很多的人都完全不管垃圾桶属于可回收垃圾桶还是不可回收,这样也就导致垃圾分类处理的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城市生活垃圾一般都是由垃圾车来进行回收,运输到垃圾中转站。在进行垃圾回收的时候,我国没有使用分类收集垃圾的汽车,一般都是使用混合回收的垃圾车,这就导致已经被分类回收的垃圾又混合在一起了,导致垃圾分类没有了意义,并且也提升了分类的难度,导致出现了浪费的情况[3]。针对垃圾中转站而言,现阶段许多的垃圾中转站只是简单的对垃圾进行分类,然后进行压缩,放入集装箱车中进行运输,这样的目的就是为了提升运输的效率,减少垃圾处理的成本。在这个过程当中,没有重视垃圾的可回收价值,导致了资源出现浪费。

2.1建立一个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属于一项系统的工作,一定要社会中所有的人都参与进来,相互进行配合[4]。因此,就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制度来进行垃圾分类工作。政府要制定合理的规定、制度来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让所有人都根据制度来进行垃圾分类,并且相关人员还需要对违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此外,还需要对表现良好的人进行奖励和表扬,让所有人都可以向这样的市民学习。

2.2规范好生活垃圾的标签。

因为生活中每个人的职业和生活情况不一样,所以他们对垃圾的属性也是有着不一样的了解。为了可以让生活垃圾更好地进行分类回收,相关政府部门一定要进行适当的引导,可以通过电视新闻、报纸、网络新闻等方法来让所有人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主动地进行垃圾分类工作。除此之外,还需要在相关企业中制定一个标准,要是条件允许,要让这些企业在产品上面标注上产品的属性,以及废弃后要如何回收,贴上相关的标签,这样才可以让人们更加了解这些物品,从而进行合理的垃圾处理工作,使垃圾分类处理顺利进行。

2.3培养人们的社会意识。

在处理生活垃圾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所有人都可以承担垃圾分类的责任,这样就可以降低垃圾后期分类处理的压力,从而保证一些资源可以再利用[5]。

2.4重视城市垃圾处理园区的建设。

城市生活垃圾,许多都具有资源性,可以通过处理进行重复的使用。

通过建立垃圾处理园区,根据垃圾的不同性质,以及能源的特点,完善垃圾处理的方法,这样就可以使垃圾发挥出自身的价值,提升社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黄子容.基于史密斯模型视角的南宁市生活垃圾分類执行状况简析[j].中外企业家,2019(34):222.

[2]加强国际交流促进学术研讨凝聚行业智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和高效减量化”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行[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2019,19(06):127.

[5]段家栋,陈海滨,苗雨,汪俊时,余威,宋飞,朱斌.基于试验分析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案灰色聚类比选[j].环境卫生工程,2018,26(06):1-4.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二

只有全体居民统一认识、形成统一标准,并长久的坚持下去,才能真正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最终将垃圾分类收集变成一种行动自觉。

二是统一明细目录。对每一个大类垃圾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明细目录标准;

四是统一宣传。制定全国统一的、简单易记的宣传手册、宣传画本、宣传标语、宣传广告,在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各大旅游景区及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公益宣传,将全国统一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写入义务教育教科书,将垃圾分类常识作为***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知识点纳入全国高等教育思政课教学,让所有城市居民都能牢记垃圾分类标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做到分类投放。

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特点,把生活垃圾构成相似的城市划成同一类别,根据各个类别形成不同城市梯度。

例如,根据可堆腐物在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占比规律来划分城市梯度,占比较高的发达城市为第一梯度、占比居中的发展中城市为第二梯度、占比较低的不发达城市为第三梯度。再针对每个梯度制定统一规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标准。这样既能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引导各个城市根据自身生活垃圾构成特色建立相应的回收运输处置体系,又能引导各个城市垃圾分类投资建设方向,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是形成再生回收系统标准,重点聚焦提升湿垃圾、可回收物(低价值)、居民建筑装潢垃圾等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置基地,推进资源化利用。

三是加快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在垃圾分类收集中的渗透应用,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信息管理系统,对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区域分布规律、居民投放习惯、后端处置反馈等进行大数据采集,推动垃圾分类收集效率提升,优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支持通过新技术应用推动资源整合,放大垃圾分类空间。空间保障是垃圾分类减量的重要支撑,通过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不断优化原有空间、整合其他空间、开拓新增空间,做大垃圾分类空间。

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城市区域人口、产业结构等变迁情况,优化垃圾的中转、处置等空间布局,实现运输成本最小化、资源节约最大化;另一方面,通过云计算等技术应用释放环卫系统空间,将其拆分成垃圾存储空间和分类空间两部分,在各大居民区设立分类空间。

来自上海的实践数据显示,近几年上海通过研究居民垃圾投放规律、对垃圾箱房进行改造、用分类垃圾桶替换单一桶等举措实现生活垃圾收集点数量持续下降,由2016年的32247个,下降至2017年的30582个,到2018年继续下降至29811个。一方面节约了土地资源,另一方面又放大了垃圾分类空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关键在于源头,对居民、公共机构等垃圾产生的重要源头必须全部抓好、抓实,不能仅抓好一头,应建立系统化的全源头收集链条,将居民、公共机构和街道全部纳入,统筹考虑,形成居民把控源头、公共机构全力示范、街道配套促进的链条式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三是成立街道(社区)垃圾分类促进中心,协调推进垃圾分类。街道(社区)中的每个居民和公共机构都是一个垃圾产出点,成立街道(社区)垃圾分类促进中心,可以对垃圾产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优化垃圾回收服务流程,有利于建立垃圾大数据档案,并在街道(社区)内形成一个本地万众创业的社区回收服务平台,有力承接分类后垃圾并鼓励居民和社团单位持续开展分类,为固废处理再生的循环工业奠定原料来源基础。此外,街道(社区)垃圾分类促进中心可以赋予垃圾回收人员“垃圾回收”和“垃圾分类”双重职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废旧物资回收系统“两网融合”,促进垃圾源头收集、再生资源回收、垃圾中转和处置、市容环境、污染排放等在源头解决。

一是企业补贴机制。除了要加大对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处置企业的补贴外,还要针对生活垃圾中的低价值废弃物建立财政直接补贴机制,设立“低价值废弃物绿色回收基金”。针对企业的分拣费用、运输费用、处理费用等相关费用进行补贴,在融资贷款、税收减免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跨区域合作机制。组建跨区域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协作联盟等协调机构,推动不同城市进行跨区域合作,一方面推动共建共享垃圾处置技术与处置设备,跳出单个城市的空间范围,站在区域性统筹发展的角度对各个城市进行功能分片、统筹布局垃圾处置设施,建立一批区域性垃圾处置中心、转运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等,推动各大功能中心辐射周边城市,不断优化功能布局,降低城市综合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同时配套建立城市间垃圾补偿机制,实行跨区域补偿;另一方面,推动垃圾分类收集企业跨区域合作,支持富有余力的企业通过重组、兼并、设立子公司等形式到垃圾分类收集能力弱、企业参与意愿低的城市进行援助合作,被援助城市给企业提供相应补贴。

三是部门协作机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涉及包括生态环保、住建、发改、城管等多个部门,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的规划编制、行政执法、排放监管、处置设施监管等诸多功能。应建立以城市管理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部门协作机制,在涉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核心环节,赋予城市管理部门“一票否决”权,切实推动国家垃圾分类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是城市生活垃圾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信息管理系统,针对生活垃圾的产生源头、数量、种类、投放规律、运输监管、处置成效等设立全过程动态监测机制,监测好城市生活垃圾日常运行和变化规律,此外,推动监测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公共机构与居民的投放量及分类效果、垃圾分类运输量情况、处置终端的处理量和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三

一.问题的提出:

1.垃圾的大量产生以及对人类生活的危害。随着人们生活。

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增长,人类向大自然抛弃的废品越来越多,

给城市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严重危害人类的生活健康。

2.垃圾处理的不重视。如何处理垃圾的分类,成为亟待解。

决的问题之一。

二.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本研究的目的是了解正确处理垃圾的方法,并增强学生们的环境保护意识,起到宣传垃圾分类的作用。

三.调查的方法。

1.访谈法。即通过身边的人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垃圾分类。

的认识以及做法,从而进一步了解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垃圾分类的做法。

2.文献资料法。通过对图书馆以及网络文献资料的查询,了。

解科学的垃圾分类处理方法,并为本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持。

3.观察法。通过对不同街道上人的观察,了解垃圾分类处理。

是否人人做到。

四.调查内容。

保洁情况。

五.文献综述。

垃圾是人类日常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于排出量大,成分复杂多样,给处理和利用带来困难,如不能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就会污染环境,影响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就是要把垃圾迅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加以合理的利用。当今广泛应用的垃圾处理方法是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垃圾处理的目的是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

爆炸。4,塑料袋、塑料杯、泡沫塑料制品等白色污染是不易分。

影响了城市形象。10,路面受废渣土、废建筑材料污染严重。

在现代化城市中,垃圾作为城市代谢的产物曾经是城市发展。

的必然要求。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

有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等,这三种主要垃圾处理方式的比例,因地理环境;垃圾成份、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区别。

六.调查结果以及建议。

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创建垃。

圾分类试点小区、大厦,以点带面,带动市民进行垃圾分类,建。

绿色城市,为百姓做实事,作为年轻一代的我们身感责任的重大。

和意义,但在工作中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垃圾分类工作认识不够。首先各级领导的认识不够,实。

施的措施、力度不够,没有形成一种社会的合力。

3、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没有良好的社会氛围,虽然在。

垃圾分类工作中采取了培训、设立宣传站、摆放宣传展板、出板报、入户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垃圾分类小区、这样看来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一个整体的社会氛围,一个全社会的参与。

4、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够,没有真正意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

性。政府对垃圾分类小区、大厦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由。

于多种原因垃圾分类工作没能真正的实施。

(二)、针对这次的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分析其原因主要有:

1、人们对垃圾拈轻怕重不分类;

2、人们没有深刻的环保意识;并且不十分自觉的进行分类;

3、国家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

4、市面上有害垃圾太多,不知如何分类;

5、垃圾箱分类不够完善;

(三)、我对此做出的建议:

1、设计环保奖罚;

2、培养人民自觉的环保意识;

3、定期增多分类垃圾箱;并做好分类标志,标明用途;

4、多搞一些环保活动,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5、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让环保成为一种习惯;

6、增加相关的环保法律,并严格执行,打击不环保的行为。

一.地点:温阳小区。

垃圾桶数目:10个。

分类: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垃圾桶数目:4个。

不可回收垃圾桶数目:4个。

其他:2个。

结论:(温阳小区)基本可以做到垃圾分类处理,但是居民。

的垃圾分类处理意识还不到位,希望在以后的生活中,多多注意垃圾分类的行为,为垃圾的回收及处理多做贡献。

二.地点:湖光小区。

垃圾桶数目:不完全统计20个。

有些地方实行垃圾分类,有些地方垃圾混在一起。

结论:由于该小区占地面积较大,垃圾桶数目较多,有些地方垃圾桶有分类放置,有些地方没有。

三.地点:滨湖小区。

垃圾桶数目:不完全统计16个。

有些地方实行垃圾分类,有些地方垃圾混在一起。

结论:由于该小区占地面积较大,垃圾桶数目较多,有些地方垃圾桶有分类放置,有些地方没有。

详细。

调查结果分析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在落实政。

理。在《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

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房屋管理。

单位)必须选定适宜的地点或场所配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

容器、设施和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须采用市市。

我们发现这样的设置方法并没有起到有效的分类效果,反而浪费了很多人力和资源。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各个小区垃圾桶的设置并不统一,有的小区垃圾桶的种类多。

现一半以上的组别只使用了3个垃圾桶中的一个,垃圾桶的利用率不足50%。另据一项针对100名北京城市居民的随机调查显示,有55人认为现行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方便或不太方便”,有19人认为垃圾桶的设置不合理,开盖不方便,容易造成污染。

居民小区为了响应垃圾分类的号召,每年都花费巨资购买分类垃。

了,取而代之的是的“请您垃圾入桶,随手盖盖”的标语。小区。

时间够买的垃圾桶在颜色上也有较大差异,不能让居民形成固定的视觉记忆;有些小区的垃圾桶完全没有标志或标志模糊不清。

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垃圾分类的效果。

的作用不明显。

都品质低下,不易回收,或回收的价值不高。另外,由于很多小。

区垃圾混装现象严重,可回收物垃圾桶中实际含有的可回收物约。

占表格中数据的1/3。

在可回收物桶中可回收物实际所占比例不足10%,单独设置可回收物垃圾桶并没有起到响应的作用。

混装收运破坏分类效果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收集城市。

生活垃圾时造成的垃圾混装收运现象也严重破坏了可回收物垃。

圾桶的分类效果。目前,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主要由各区环卫服务。

进行回收处理”。作为垃圾分类链条的一部分,居住区的清运人。

员应该按照上述要求,针对可回收物采取区别于其它垃圾的清运。

方式。但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虽然大部分清运人员都有统一。

的服饰和车辆装备,但他们也没有做到将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分。

桶内的所有垃圾倒入垃圾清运车,不经过任何筛选。

居民分类投放意识尚未形成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居民。

推行垃圾分类投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于其它北京城。

区,垃圾分类投放仍缺乏社会氛围,大部分居民还不能进行“大类粗放”式的分类投放。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也于1970年出台,与大多数发达国家一样,这些法律的制定出。

台都是迫于60年代后国内的环境压力。对这些国家来说,废品。

可回收物,并不愿意将它们投放到可回收物垃圾桶中。

程度。有如此便捷的出售渠道,居民自然不愿将可回收物仅仅投。

入垃圾桶,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将其保留下来贩卖。

部分地方政府和社区存在宣传偏差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社区居民并不是不知道垃圾分类,政府也做了大量的宣传。

在不少小区我们都看到了宣传垃圾分类标准和垃圾分类好处的。

宣传材料。但是有些宣传材料仅仅宣传垃圾分类,却没有涉及更进一步的垃圾分类投放。在怀柔泉河社区的宣传栏里我们看到:

“垃圾分类有利于疾病控制,,”,在其他社区的宣传材料中我。

的内容,从最终的宣传效果上看,这些宣传材料并没有对垃圾分。

类产生实质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为应对检。

信心和积极性。

政策,在保证管理的合理性前提下更体现出居民和公司所应当肩。

负的责任。但是北京市政府在针对社区推行的垃圾分类政策上。

却没有体现出责任主体的合理性。2002年北京市政府颁布《北。

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21号),其中提出“各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

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厨余垃圾处就地处理设施所需资。

理费并负责监督各环节服务质量。但是通过厨余垃圾就地处理的。

政策手段,政府成功将垃圾处理的责任转嫁给社区和物业公司。

实,不能将购置和运行费用完全转嫁给居民,这就导致了小区和。

导,并没有强制性,所以仅有部分高档社区或欲作宣传的社区响。

应,占北京市社区总数的比例较小。但这也引发了另一个问题:

不同社区居民之间负担的垃圾处理费差异巨大。前文的计算显。

示,为达到政府要求,安装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小区居民平均每。

户每年要额外支付100元以上,是其它小区居民负担的三倍多。

堪经济压力,以各种理由停止了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的运行。

五、政策建议:根据以上调查内容和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要对于该方法进行重新定位。一个好的垃圾分类回收方式应做以。

下几点:

堆肥、焚烧等利用活动。这其中产生出很多不能回收而盲目回收、不用分类而贸然分类的现象。不仅劳民伤财,更无法起到任何实效。对此,我们应该深刻吸取普通电池回收带来的惨痛教训:明明回收以后没有多少经济效益,分出类来单独存放污染更大,政府和环保组织还是贸然推广,结果不但劳民伤财,而且打击了公众的垃圾分类热情,损害了政府形象。对此,我们提出的建议是:在推广垃圾分类回收的过程中要时刻把握现实情况,针对不同地区的回收利用能力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在某些地区,一段时期内应该继续坚持垃圾填埋的处理方式,而并不是盲目推广垃圾焚烧和堆肥。

符合当地垃圾组分特征。垃圾组分的明显差异就决定了不。

点进行相应的特殊设计,它车厢单独回收厨余垃圾的分箱或分。

式。

经济造成重大影响;设备使用方式和运行方式应该被居民所理解。

环境压力小的地区则应该量力而行。

充分符合相关产业的需求。垃圾分类回收体系直接联系废。

品回收行业,同时对金属、塑料、造纸等行业也有较大影响,通。

似现象。对此,我们提出的建议是:在设计垃圾分类回收制度。

时应该从循环经济的角度做系统而全面的考虑,保证废品原料质量和货源的稳定;进一步加强回收技术的交流,引进和革新;针对特定行业制订相关的行业标准,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

充分利用市场力量。北京市政府在垃圾回收领域一直提倡。

主体参与垃圾回收过程;在政府序列内入市场机制,创造竞争,

都是可行的探索。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考虑到私人企业仅以。

自身利益为最终出发点,缺乏监督和制规范的管理。政府应秉承对居民生活环境的负责态度,通过制定行业标准、鼓励和限制政策等手段对这些市场主体进行监督和规范。

环保节约。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是垃圾管理的最终目标,

它应该贯穿整个体制的设计、运行和管理的始终。对此,我们提出的建议是: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在经济许可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利用垃圾,尽量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额外能源消耗和费用支出。

清晰的思路、科学的判断,否则不但会浪费投资,更有可能在居。

民中产生恶劣的负面影响。

再适应政策管理的形势需要,取而代之的是有更多公众参与的互。

府科学规划的潜力不可谓不高。但是如果政府能够更加开诚布。

问题的决策过程中倡导居民和第三方组织的参与,赋予其相应的决策监督权力;积极听取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声音,定期进行深入群众的调查访谈。

切入点。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重提王教授的建议:生产者责任,

净菜进城,限制包装,,全面调查北京市垃圾分类回收的各各环。

节,我们也看到,虽然这些建议已经倡导多年,但是仍有对待推广和落实。

其它建议:建议北京市市政府和市政管理委员会能够公开。

在我们与同行讨论过程中实在为难;加上保密的垃圾总量数据,

模式以及运行效率和效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可行的改进意。

见和建议。实地调查了各个社区,并在调查过程中与相关负责人做了较为深入的交流。

2011年1月份下旬对我的社区进行调查,通过观察周围垃。

圾桶的分类情况,以及询问周边居民倒垃圾情况,反映人们的垃圾分类环保意识。

垃圾是放错了的资源,而世界各国却为之困扰。如何实现。

处理问题更加严峻。本文浅析了垃圾分类回收的必要性,并从经济效益、技术水平方面阐述了垃圾分类搜集的可行性,同时揭示出了现阶段的不足方面,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城市是大家的,城市的卫生要靠大家共同来维护。一个好的环境能使人心情愉快、赏心悦目,也能带给居民新鲜的空气,从而提高人们生活的质量,工作的效率。

1、1996年10月30日发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其中第37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

化处理,其他城市逐渐实行。”因此垃圾分类收集不是可做可不。

做的事,而是一项有法可依,且必须依法行事,必须实行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二、我国正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00年建设部特选了八个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作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这8个城市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桂林。

其中北京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始于1996年。

三、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

发展循环经济,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在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建设、环境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各项成绩。

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目的。

1、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

2、实现废旧物资弃置最小化,达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的。

3、便于垃圾处理和处置,减少垃圾的处理费用,减轻市民。

的负担。

4、便于垃圾中有用物资回收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五、从垃圾处理的角度解释为什么分类收集意义重大。

只要我们不刻意破坏它,不让它流失,自然母亲就能为它的生物儿女,提供各取所需的环境场所。

硅、高分子材料、有机质蛋白等,这些只要汇散成团,其经济价。

同时又为国挣钱。因为节约重新利用就等于为国挣钱,少了废物。

也是为国家环保做了贡献。

3、从垃圾处理的角度看垃圾分类,省力省成本且避免二次。

污染。例如,三吨垃圾,包含各种废物,如果直接运往渣场排队。

际是省人力的,拉回处理站,由于不可燃烧的垃圾已大为减少,

要二至三人,人员总数减少,强度减少,回收的垃圾可用资源。

以铜为例,收购价107~120元每千克,又可补贴垃圾处理成本;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事先分类,垃圾中的塑料等,燃烧中易散发。

有毒有害的部分,被除去,做回收,大大减少焚烧泄露,造成二。

次污染的强度。所以说,不管从环境管理的哪方面讲,垃圾分类都是值得称道的利国利民的好方法。

六、调查现状。

通过调查,人们好像看不懂垃圾分类标志一样,可回收和。

不可回收的垃圾放在一个桶里。有好多垃圾桶根本没有分类。导致很多可回收资源浪费,环境不整洁。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又:人们看不懂垃圾分类标志,人们为了图方便丢了垃圾就走人,人们的环保意识不强。

七、居民应怎样对垃圾进行分类。

纸、广告纸、纸盒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

不可回收。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

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牙膏皮。玻璃:主要包。

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金属物:主要。

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

巾、书包、鞋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

资源。如每回收一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一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一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2、厨余垃圾包括剩饭剩菜、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

类废物,经生产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

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

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八、建议。

1、免费给市民发放垃圾箱鼓励人们垃圾分类。

2、只要居民认真分类垃圾,达到一定积分后,就赠送一些小礼品来鼓励市民垃圾分类。

3、设置“会说话的垃圾桶”。

4、分类垃圾桶标示应直观,让市民一见就知道改投放在哪。

个垃圾桶里。

5、多贴一些宣传标语,提示人们垃圾分类。

九、心得体会。

这一次参加社会实践不仅增强了我的垃圾分类环保意识,

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社会实践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

1998年北京市的拾荒者群体通过媒体引起了公众尤其是北。

京市民的极大关注。与此同时,对于一个正全面走向世界的首都。

城市,北京市政府开始着手考虑,继续以“游击队”为主体的城。

在政府部门的大力宣传和财政支持下,公众也曾一度对垃圾分类投放活动热情高涨,与此同时,以地球村为代表,各民间社会组织也积极宣传并在特定的社区实施了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十年的时间已经过去,如今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学术界、

政界以及社会公众的普遍共识,但是作为资源回收体系中重要组。

成部分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状况却并不尽如人意,实际上,

垃圾分类并未达到政府宣传和公众预期的效果。

楼,在这个过程中,环卫工人会对其中有价值的垃圾进行进一步。

的回收,而在那些缺乏有效管理的地区则由拾荒者完成这一再回。

收工作。垃圾送至垃圾楼后,垃圾楼管理员对垃圾进行第三次的。

分拣,最后由环卫部门或者清运公司将剩下的垃圾运往垃圾处理。

(图中用虚线标出)。由这四次分拣回收过程所得来的可回收物。

会被居民,环卫工人,拾荒者和垃圾楼管理员等卖到专门的废品。

回收公司或垃圾回收站。

但经我小组调查,此社区并未进行垃圾分类。垃圾桶仍旧是原来的那种大绿桶。并且一个小区只有4个桶,一到节日根本就放不下。居民就只能扔到地上,堆满一地。

垃圾桶里什么都放。生活垃圾,如:果皮,食物残渣等。还。

有废旧电池,塑料瓶,纸张等。不管是不是可回收的大家也不管。

直接往里扔。环境的脏乱差可想而知。

2011年1月份下旬对我的社区进行调查,通过观察周围垃圾桶的分类情况,以及询问周边居民倒垃圾情况,反映人们的垃圾分类环保意识。

垃圾是放错了的资源,而世界各国却为之困扰。如。

何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

的新焦点。如今,中国城市化水平高峰期的到来使我国面临的城。

市垃圾处理问题更加严峻。本文浅析了垃圾分类回收的必要性,

并从经济效益、技术水平方面阐述了垃圾分类搜集的可行性,同时揭示出了现阶段的不足方面,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城市是大家的,城市的卫生要靠大家共同来维护。一个好的环境能使人心情愉快、赏心悦目,也能带给居民新鲜的空气,从而提高人们生活的质量,工作的效率。

一、调查现状。

通过调查,人们好像看不懂垃圾分类标志一。

样,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垃圾放在一个桶里。有好多垃圾桶根本没有分类。导致很多可回收资源浪费,环境不整洁。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又:人们看不懂垃圾分类标志,人们为了图方便丢了垃圾就走人,人们的环保意识不强。

二、居民应怎样对垃圾进行分类。

1、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

和布料五大类。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杂志、图书、各种。

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纸盒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

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牙膏皮。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

污染,节省资源。如每回收一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一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一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2、厨余垃圾包括剩饭剩菜、骨头、菜根菜叶、

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产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

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北京,作为一个现代化大都市,在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同时,物质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又有多少人会注意到我们生活质量的转变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呢?2008年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672万吨(1.84万吨每日)目前,我市共有垃圾处理设施26座,总设计日处理能力只有1.21万吨。我们必须及时清醒过来并立即采取行动。

馥郁苑社区作为怀柔区垃圾分类的试点之一,做出了行动。

自2010年8月起,馥郁苑社区开始实行垃圾分类。首先在。

社区居民中选拔垃圾分类监察员,进行上岗培训。接着向每家每户分放垃圾分类的宣传资料,并且免费向居民发放分类塑料袋。

而且在社区内举办了“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取得了社区居民的广大好评。

旧式的垃圾箱被掩藏在角落,取而代之的是新式分类垃圾。

箱。新式分类垃圾箱设有厨余垃圾箱和其它垃圾箱,其颜色不同、标识不同,方便居民分别。在垃圾分类实行的初期,还会有专人帮助居民垃圾分类。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四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各种多元化的商品及生活用品纷涌而至。随之而来的是日益增多的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有些城市已经出现了垃圾围城的现象。很显然,垃圾分类已成为我国需要解决的迫在眉睫的问题。

在汉斯出版社《可持续发展》中文期刊中有论文主要以中国垃圾分类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对比国内外的垃圾分类现状,提出国内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为创文明创卫生城市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

对于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要想成功的实现垃圾分类,公众必须树立科学的垃圾分类意识,这是做好垃圾分类的前提和保障,垃圾分类比较成功的国家都非常注重对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的培养和塑造。故针对我国垃圾分类现状提出如下建议:

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及环保责任感。就我国当前法律体系而言,与环保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相对单薄,相应的教育体系也不够完善,应出台更多切合我国实际环保现状的法律法规,以及建立相对应的教育体系。通过法律约束与教育宣传的手段,规范并纠正民众的环保行为,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感,力争做到人人环保。贯彻环保教育,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并得以实施,从而改善我国环保现状。

通过经济手段推行“三化”原则。“三化”原则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垃圾处理源头是垃圾产量的减量化,若从根源整治,有效的控制垃圾的产生量,可以更有效的进行垃圾处理。出台相应的垃圾产生与处理收费制度,通过经济的驱动,约束垃圾的产生量,继而做到垃圾产量的减量化与资源化,使全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并制定相应的有害垃圾排污的处罚制度,让经济手段整治有害垃圾的排放,做到垃圾的无害化原则。总之,通过经济处罚制度的方式,使我国垃圾产量日益降低,而收取的相应费用可用于末端的垃圾处理。

建立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体系。在我国现有的垃圾分类的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适于我国特有垃圾分类体系。以教育为主,宣传为辅的手段,提高垃圾分类在民众心中的重要性。使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超越被动性,一步一步稳扎稳打,逐步细化,让垃圾分类常态化。进而创造出全民垃圾分类良好开端。

我国垃圾治理是关乎民众生存的问题,在进行细化分类的同时最好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污染,在“三化”原则和“全过程”管理原则的基础上,最大化的达到“三同时”制度的标准。本着创文明城市的初心,找寻并创造新的环境文明和绿色文明,便于更好的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需求。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五

首先从这次垃圾分类活动的前期准备便能够看出学生对这方面的知识是有着一定兴趣的,尤其是目前在网络上还出现了“你是什么垃圾”之类的话题来对垃圾进行分类,由此可见学生们是真的在用心去感受垃圾分类的成果,不过对于这样的现状有很多老师在实现便猜想得到的,毕竟关于理论知识方面的学习一直都能够在学生之中做得很好,只不过由于现实之中各方面的因素导致最终难以实施下去而已,而这次关于垃圾分类的热点影响性遍及多个城市,即便是学生的家中都在自己手机的朋友圈相互调侃着此事,在网络的推动之下可以说此次活动的效果是远远超过预期。

其次则是关于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我们一直都在学生之中进行倡导,即便是学校走道上面的垃圾箱都已经经过了粗略的分类,只不过除了可回收垃圾以及不可回收垃圾的粗略分类以外并没有更加细致地划分下去,因此我们将这方面的知识教授给学生以后让他们以班级为单位自发组织相关的知识竞赛,在浓烈的兴趣之下导致学生们对于垃圾分类方面的知识学习得很快,只不过由于没有具体可以实施的机会导致这方面的知识还停留在理论阶段。

最后则是根据这次良好的结果所展开的对未来情况的一些期待,无论从什么方向来讲随着教育的普及所造就的情况必定是一代人更比一代人要优秀得多,至少可以看出在十年前我们所倡导的仅仅是将垃圾放入到垃圾箱之中,即便电视上面稍微提到了垃圾分类的知识也不会有人去可以去做,而十年以后我们在有着环保意识的同时都会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从这个发展的程度可以看出再过十年以后的下一代人必定能够将垃圾分类全面落实到全国每一个角落。

其实针对环境的保护问题来说垃圾分类仅仅是踏出的一小步而已,但是只要每个人都能够以这一小步的积累实施下去的话必定能够以滴水之身汇聚成江河湖海,那样的场景无论放在什么时候都是能够令人感到震惊与欣慰的。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六

摘要: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是改善城市环境必须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改善人们生活的前提条件。在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中,应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做好每一种垃圾的高效处理。

如今,城市居民數量逐渐上升,人们制造的城市垃圾数量也越来越多,给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带来了更多的复杂性。尽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已经从垃圾源头做起,并依据垃圾的分类进行专门处理或者是集中处理,但目前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为进一步处理好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已经高度重视并关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进展,以便于在健康的城市环境中享受更健康的生活方式。

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理论分析。

1.1创新扩散理论创新扩散的影响因素分为四个方面:创新本身、传播渠道、时间及社会系统。其中创新本身包括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可试验性与可观察性。相对优势即新事物是否比旧事物更具有优势;兼容性即新事物是否符合人们的需求、价值观和经验;易用性即新事物是否比旧事物更使人们觉得便利;可试验性是指人们是否能在现有的条件下对新事物进行试验;可观察性是指人们对于新事物所产生结果的可见程度。如果将垃圾分类视为一种创新,垃圾分类政策应当致力于提高垃圾分类的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可试验性与可观察性,从而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

1.2集体行动理论奥尔森假设集体成员都是理性的经济人,而理性人的目的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他们在集体行动中会选择搭便车。除非这一集体的人数较少,或是存在外部力量强制执行,或是采用选择的激励,否则难以解决这一问题。选择性激励即根据对于公共利益所作出的贡献,给予集体成员相应大小的正向或负向激励。奥尔森认为即使选择性激励的机制解决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也不一定能成功组织集体行动。

因为如果在规模较大的集体中推行选择性激励的机制,那么就不得不考虑收集关于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信息(例如个人的偏好),并对两种利益进行度量,这不仅实现难度大,且成本较高,再加卜奖惩制度的实施成本,最终可能会得不偿失。因此,在设计垃圾分类政策时,既要控制信息收集与利益度量成本,也要提高二者准确性,并以此为基础,兼顾不同地区的异质性,提出合理的选择性激励政策,从而促成垃圾分类这一集体行为的成功。

2.1早期政策的发展与不足早在上世纪末,我国就颁布了有关垃圾分类的政策。

例如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1993年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都提出了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首次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全国各城市需要逐步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但早期的法律法规仅提出了进行垃圾分类的要求,并未提出具体的分类标准和实施办法。此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在技术标准、设施完善、强制与激励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2.2垃圾分类标准的发展与不足2000年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选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作为试点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正式进行垃圾分类的实践,推行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二分法。2009年住建部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结合不同地区的特点选择垃圾分类方法。例如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应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2017年国务院颁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地方上也因地制宜,纷纷提出了各自的分类标准。例如2005年常熟市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暂行)》,提出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大件废弃物。

2009年,北京市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大类可粗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2011年广州市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此后杭州等大部分城市也都采用了该分类法。我国垃圾分类标准的优点在于在总框架下可以因地制宜,但同样也存在着同一地区标准更改频繁的缺点。例如上海市2000年将城市生活垃圾为有机垃圾、无机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2002年实行“一市两制”,在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和其他区域实行不同分类标准;2007年又将其分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四类。2011年开始在居住区推进以“干湿分类”为基础的“2+x”模式。2014年这一模式又演化為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四分法。

3改进建议。

3.1稳定垃圾分类标准以上海为首的一些城市由于垃圾处理终端的变化或国家政策的转变,垃圾分类标准不断变动,即使相同涵义的垃圾种类有时也会更换名称。垃圾分类标准的不稳定性严重阻碍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只有在未来的垃圾分类政策中将同一地区的垃圾分类标准固定下来,并使这一分类标准能够为居民所熟知,提高垃圾分类的兼容性与易用性,从而提高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意愿,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即使由于同一地区的垃圾处理终端发生较大变化,为适应这一变化而不得不改变垃圾分类标准,也应当在此时加大对于新垃圾分类标准的宣传力度,尽量减少改变化对于垃圾分类行为扩散的不利影响。3.2降低垃圾分类设施的区域不平衡尽管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的垃圾分类设施愈发完善,愈发细致与智能化,但不同地区间的垃圾分类设施水平差距较大,许多地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仍然是二分垃圾捅。垃圾分类设施的落后降低了垃圾分类的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和可试验性,阻碍了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因此,垃圾分类设施较差的地区应当向垃圾分类设施完善的地区学习,严格按照当地垃圾分类标准建设分类设施,促进垃圾分类设施的智能化,配合垃圾分类激励政策的实施,降低垃圾分类设施的地区不平衡。

3.3完善选择性激励政策当前虽然许多城市已经开始推行垃圾分类的激励政策,但由于政策制定之前,政府对于居民所做的调研不足,对于居民的偏好、影响垃圾分类意愿的因素等相关信息知之甚少,所做的激励可能不足,或激励的种类不合适,从而导致激励政策的效果不佳。根据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在大规模集体中,只有用外界力量强制或进行选择性激励才有可能组织集体行动,而选择性激励必须依赖成本高昂的信息收集和利益度量。因此,政府应当在控制成本的同时尽量收集居民偏好和垃圾分类意愿影响因素的相关信息,并据此提出合理的激励政策,有效地补充强制垃圾分类政策的不足,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普及。

4结语综上所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意义重大,既可以为城市居民的健康生活带来健康的城市环境,也可以推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所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联系现状,重点解决已经存在的分类问题,并从根源上把控;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应培养城市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充分调动城市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奉献力量;政府应完善垃圾分類配套设施和政策,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七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质量也随之得到了提升,不过,城市当中的垃圾也变得越来越多,而且垃圾的污染也变得很严重。对于现阶段的情况而言,我国一定要对生活垃圾的处理进行全面的研究,使用合理的垃圾分类处理方法来解决垃圾处理问题,这样不仅可以保护自然环境,还可以让垃圾得到处理和再利用。本文根据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现状和策略来进行研究。

huchunfang。

(kazuocountyenvironmentalmonitoringstation,chaoyangliaoning122300,china)。

abstract:withtheaccelerationofurbanization,thequalityofpeople’r,theamountofgarbageincitieshasalsoincreased,currentsituation,chinamustconductcomprehensiveresearchonthetreatmentofdomesticgarbage,anduseareasonablemethodofgarbathodcannotonlyprotectthenaturalenvironment,ticleconductsresearchbasedonthestatusandstrategiesofurbandomesticwasteclassificationandtreatmentinchina.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不过生活中出现的垃圾也变得越来越多。根据调查,全国一年的生活垃圾产量高达2亿t左右,而且城市生活垃圾也在逐年的增长[1]。在这样的情况下,生活垃圾分类因此受到了重视,对生活垃圾来进行分类收集并处理,还有很多的生活垃圾可以回收再次利用,让垃圾变成了宝。从而有助于提升生活垃圾处理的针对性,降低了垃圾混合处理所带来的污染问题。因此,想要促进社会更好的发展,就一定要重视对生活垃圾分类的问题,合理的处理生活垃圾。

现阶段,在收集生活区域垃圾的时候,有的会使用混合的方法来进行收集,有的会使用分类收集的方法进行。在一些老小区当中,一般都会使用混合的方法来收集垃圾,人们也会把所有的生活垃圾混合到一起,在出行的时候将垃圾投入小区的垃圾箱当中[2]。在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当中,一般都会分为厨房垃圾、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等进行分类收集。在可回收垃圾当中,也包含一些金属垃圾和塑料垃圾等,这些垃圾没有进行细分,这就需要在后期处理垃圾的时候进行分类。在人们工作的场所或者一些公共场所当中,因为受到多方面的限制,都会使用混合的方法来收集垃圾,主要是在楼梯口处放置垃圾桶。这样就导致垃圾桶中的垃圾非常的混杂,使垃圾分类处理更加复杂。在城市道路两边,一般都是设置两个垃圾桶,一个是可回收垃圾,一个是不可回收垃圾,还有的城市会加上有害垃圾和以上两类垃圾桶来进行分类收集。不过,现在很多人都没有了解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导致在扔垃圾的时候,很多的人都完全不管垃圾桶属于可回收垃圾桶还是不可回收,这样也就导致垃圾分类处理的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城市生活垃圾一般都是由垃圾车来进行回收,运输到垃圾中转站。在进行垃圾回收的时候,我国没有使用分类收集垃圾的汽车,一般都是使用混合回收的垃圾车,这就导致已经被分类回收的垃圾又混合在一起了,导致垃圾分类没有了意义,并且也提升了分类的难度,导致出现了浪费的情况[3]。针对垃圾中转站而言,现阶段许多的垃圾中转站只是简单的对垃圾进行分类,然后进行压缩,放入集装箱车中进行运输,这样的目的就是为了提升运输的效率,减少垃圾处理的成本。在这个过程当中,没有重视垃圾的可回收价值,导致了资源出现浪费。

2.1建立一个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属于一项系统的工作,一定要社会中所有的人都参与进来,相互进行配合[4]。因此,就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制度来进行垃圾分类工作。政府要制定合理的规定、制度来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让所有人都根据制度来进行垃圾分类,并且相关人员还需要对违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此外,还需要对表现良好的人进行奖励和表扬,让所有人都可以向这样的市民学习。

2.2规范好生活垃圾的标签。

因为生活中每个人的职业和生活情况不一样,所以他们对垃圾的属性也是有着不一样的了解。为了可以让生活垃圾更好地进行分类回收,相关政府部门一定要进行适当的引导,可以通过电视新闻、报纸、网络新闻等方法来让所有人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主动地进行垃圾分类工作。除此之外,还需要在相关企业中制定一个标准,要是条件允许,要让这些企业在产品上面标注上产品的属性,以及废弃后要如何回收,贴上相关的标签,这样才可以让人们更加了解这些物品,从而进行合理的垃圾处理工作,使垃圾分类处理顺利进行。

2.3培养人们的社会意识。

在处理生活垃圾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所有人都可以承担垃圾分类的责任,这样就可以降低垃圾后期分类处理的压力,从而保证一些资源可以再利用[5]。

2.4重视城市垃圾处理园区的建设。

城市生活垃圾,许多都具有资源性,可以通过处理进行重复的使用。

通过建立垃圾处理园区,根据垃圾的不同性质,以及能源的特点,完善垃圾处理的方法,这样就可以使垃圾发挥出自身的价值,提升社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黄子容.基于史密斯模型视角的南宁市生活垃圾分類执行状况简析[j].中外企业家,2019(34):222.

[2]加强国际交流促进学术研讨凝聚行业智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和高效减量化”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行[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2019,19(06):127.

[5]段家栋,陈海滨,苗雨,汪俊时,余威,宋飞,朱斌.基于试验分析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案灰色聚类比选[j].环境卫生工程,2018,26(06):1-4.

摘要: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是改善城市环境必须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改善人们生活的前提条件。在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中,应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做好每一种垃圾的高效处理。

如今,城市居民數量逐渐上升,人们制造的城市垃圾数量也越来越多,给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带来了更多的复杂性。尽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已经从垃圾源头做起,并依据垃圾的分类进行专门处理或者是集中处理,但目前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为进一步处理好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已经高度重视并关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进展,以便于在健康的城市环境中享受更健康的生活方式。

1.1创新扩散理论创新扩散的影响因素分为四个方面:创新本身、传播渠道、时间及社会系统。其中创新本身包括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可试验性与可观察性。相对优势即新事物是否比旧事物更具有优势;兼容性即新事物是否符合人们的需求、价值观和经验;易用性即新事物是否比旧事物更使人们觉得便利;可试验性是指人们是否能在现有的条件下对新事物进行试验;可观察性是指人们对于新事物所产生结果的可见程度。如果将垃圾分类视为一种创新,垃圾分类政策应当致力于提高垃圾分类的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可试验性与可观察性,从而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

1.2集体行动理论奥尔森假设集体成员都是理性的经济人,而理性人的目的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他们在集体行动中会选择搭便车。除非这一集体的人数较少,或是存在外部力量强制执行,或是采用选择的激励,否则难以解决这一问题。选择性激励即根据对于公共利益所作出的贡献,给予集体成员相应大小的正向或负向激励。奥尔森认为即使选择性激励的机制解决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也不一定能成功组织集体行动。

因为如果在规模较大的集体中推行选择性激励的机制,那么就不得不考虑收集关于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信息(例如个人的偏好),并对两种利益进行度量,这不仅实现难度大,且成本较高,再加卜奖惩制度的实施成本,最终可能会得不偿失。因此,在设计垃圾分类政策时,既要控制信息收集与利益度量成本,也要提高二者准确性,并以此为基础,兼顾不同地区的异质性,提出合理的选择性激励政策,从而促成垃圾分类这一集体行为的成功。

2.1早期政策的发展与不足早在上世纪末,我国就颁布了有关垃圾分类的政策。

例如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1993年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都提出了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首次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全国各城市需要逐步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但早期的法律法规仅提出了进行垃圾分类的要求,并未提出具体的分类标准和实施办法。此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在技术标准、设施完善、强制与激励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2.2垃圾分类标准的发展与不足2000年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选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作为试点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正式进行垃圾分类的实践,推行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二分法。2009年住建部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结合不同地区的特点选择垃圾分类方法。例如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应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2017年国务院颁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地方上也因地制宜,纷纷提出了各自的分类标准。例如2005年常熟市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暂行)》,提出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大件废弃物。

2009年,北京市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大类可粗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2011年广州市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此后杭州等大部分城市也都采用了该分类法。我国垃圾分类标准的优点在于在总框架下可以因地制宜,但同样也存在着同一地区标准更改频繁的缺点。例如上海市2000年将城市生活垃圾为有机垃圾、无机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2002年实行“一市两制”,在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和其他区域实行不同分类标准;2007年又将其分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四类。2011年开始在居住区推进以“干湿分类”为基础的“2+x”模式。2014年这一模式又演化為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四分法。

3改进建议。

3.1稳定垃圾分类标准以上海为首的一些城市由于垃圾处理终端的变化或国家政策的转变,垃圾分类标准不断变动,即使相同涵义的垃圾种类有时也会更换名称。垃圾分类标准的不稳定性严重阻碍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只有在未来的垃圾分类政策中将同一地区的垃圾分类标准固定下来,并使这一分类标准能够为居民所熟知,提高垃圾分类的兼容性与易用性,从而提高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意愿,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即使由于同一地区的垃圾处理终端发生较大变化,为适应这一变化而不得不改变垃圾分类标准,也应当在此时加大对于新垃圾分类标准的宣传力度,尽量减少改变化对于垃圾分类行为扩散的不利影响。3.2降低垃圾分类设施的区域不平衡尽管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的垃圾分类设施愈发完善,愈发细致与智能化,但不同地区间的垃圾分类设施水平差距较大,许多地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仍然是二分垃圾捅。垃圾分类设施的落后降低了垃圾分类的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和可试验性,阻碍了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因此,垃圾分类设施较差的地区应当向垃圾分类设施完善的地区学习,严格按照当地垃圾分类标准建设分类设施,促进垃圾分类设施的智能化,配合垃圾分类激励政策的实施,降低垃圾分类设施的地区不平衡。

3.3完善选择性激励政策当前虽然许多城市已经开始推行垃圾分类的激励政策,但由于政策制定之前,政府对于居民所做的调研不足,对于居民的偏好、影响垃圾分类意愿的因素等相关信息知之甚少,所做的激励可能不足,或激励的种类不合适,从而导致激励政策的效果不佳。根据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在大规模集体中,只有用外界力量强制或进行选择性激励才有可能组织集体行动,而选择性激励必须依赖成本高昂的信息收集和利益度量。因此,政府应当在控制成本的同时尽量收集居民偏好和垃圾分类意愿影响因素的相关信息,并据此提出合理的激励政策,有效地补充强制垃圾分类政策的不足,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普及。

4结语综上所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意义重大,既可以为城市居民的健康生活带来健康的城市环境,也可以推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所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联系现状,重点解决已经存在的分类问题,并从根源上把控;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应培养城市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充分调动城市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奉献力量;政府应完善垃圾分類配套设施和政策,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摘要:我国处置垃圾的传统手段主要有土壤填埋、焚烧以及进行堆肥等。但是随着人口规模的增加、工业化的加快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日常垃圾生产量不断增加,这些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对环境的危害弊端日益暴露。新时代,人们逐渐意识到从垃圾的源头进行分类和减量才是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的正确道路。为此,我国倡导垃圾分类,但垃圾分类治理行为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中行为观念的转变,这个转变过程定然是一个充满困难的历程,需要各类主体来共同参与、共同完成。本文就当前我国城市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并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垃圾分类;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垃圾是一种没有对其正确使用或放错了使用地方的资源,垃圾处理方式失误不仅会造成很多资源的损失,还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回顾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问题,可以看出我国的垃圾分类进程并不是十分迅速。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就已经提出垃圾分类思想,只是当时人们追求于发展经济,并没有对此类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在1993年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6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后,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才有了相关的法律化、制度化基础。2000年,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使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事业在数个大城市中开展试点工作。2004年,我国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垃圾分类治理的各种详细准则,其明确规定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与规范。2011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各个城市能够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来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进行。2016年后,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开始快速发展。在这一年中国家相继制定发布了《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意见征求稿、《“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征求稿,这为促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到2019年7月1日,上海市颁布了《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垃圾分类这一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使之更加制度化和法制化,掀起了全国大范围内垃圾分类的一大浪潮,使垃圾分类的进程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在逐步发展中进行了许多年,现如今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可以看到一些效果,垃圾分类行为已经日趋增多。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开展后取得了许多成就,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有了提高、降低了污染、变废为宝等。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仍然较艰巨,和世界上其他先进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垃圾分类中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在发展中加以完善和解决。

(一)居民主体参与意识不强。

居民的素质不同,生活方式不同,对待垃圾分类的态度也不相同。垃圾源头分类是重要环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态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城市居民大多数对垃圾分类常识有一定的了解,并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持有积极支持的态度。但多年来,中国城市居民已经养成了垃圾混放的习惯,目前仅仅有垃圾分类的意识,并没有落实行动,居民参与率不高,垃圾分类政策深化落实有一定难度。

本文认为原因有三条。第一,居民没有专业的垃圾分类知识,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用于垃圾分类,随着我国垃圾分类政策的推出,“干垃圾”“湿垃圾”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让人划不清界限,居民缺乏专业素养,故在平时垃圾投放时仍然是统一投放。第二,长期以来,中国居民已习惯统一混放垃圾模式,已养成了行为习惯,加上目前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只在少数区域推广,大多数城市尚未推出强制性政策督促居民垃圾分类,因此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第三,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目前我国一部分社区仍只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而不是配备四种专业垃圾桶。由于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居民无法配合进行垃圾分类。

(二)基层执行力不足,缺乏监管。

我国提出垃圾分类政策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力不足,没有真正重视宣传工作。第一,因为一部分城市尚未推行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各社区管理人员并未对垃圾分类足够重视。某些地区甚至出现社区负责人对垃圾分类回收政策推诿,对工作互相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尽管我国政府重视垃圾分类问题,但没有落实到基层,无疑给垃圾分类政策的施行增添了难度。第二,政府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城市虽已配齐专业垃圾桶,但仍采用传统粗放型垃圾处理方法,就地填埋或焚烧,这一方式严重污染环境。第三,政府尚未对垃圾分类进行专业立法,各地缺少强制性文件的推出,缺乏整套法律法规支撑。部分地区立法空白或立法内容笼统,无法真正落实垃圾分类政策。

(三)专业垃圾分类公司规模有限,形式单一。

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提高与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指导密切相关,但目前我国城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数目较少,规模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需要。目前,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企业,需要国家大力支持发展,政府可通过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吸引垃圾分类公司进入社区,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同时,社区还可将生活垃圾外包给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管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此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增强二次循环。

(一)协助居民树立环保意识,提高主体参与率。

近些年來,我国居民素质有所提高,但对于垃圾分类这个名词依然生疏。国家应加大宣传工作,使居民更快接受这一新理念,应落实到各城市各社区,明确社区管理者责任,在社区通过讲座、横幅、标语、入户宣传、社区宣传栏公布、微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垃圾分类问题向居民作进一步的宣传,积极宣传垃圾分类政策。社区应落实垃圾分类政策,更好地督促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使居民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但是垃圾分类问题要因地制宜,各地市居民的综合素质存在一定的差距,落实垃圾分类问题一定要注意结合当地有关部门出台的正式文件,采用多种方式向居民进行宣传。此外,学校也应注重对学生的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通过科普讲座使学生了解更多的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垃圾分类意识从青少年抓起,通过青少年带动成年人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二)各部门加强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监督体系。

我国政府已发布多项垃圾分类政策文件,应在日常生活中鼓励该事业的开展。政府可加大对垃圾分类事业的拨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购进专业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研发垃圾分类处理新技术,加大有关垃圾分类技术的新科技研发,统筹好垃圾分类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同时建立高效透明的监督机制,加强引导和监督,明细资金去向,做到政务公开。社区应明晰主体责任,引导居民正确科学垃圾分类,在社区设置简易垃圾分类操作间等。通过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形成以居民意识为核心的多元垃圾处理治理机制,推动我国垃圾分类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整体系。

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应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数量,丰富激励形式,更好满足市场需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可在社区设立垃圾分类智能机器,通过引导居民正确垃圾分类,相应兑换一些日用品,有利于激发居民主体热情。可通过专业技术推出一系列垃圾分类产品,为居民办理垃圾分类智能积分卡,推出智能兑换奖品箱等宣传垃圾分类理念。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推行过程中要注意以“便民”为原则,为居民服务,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从而构建政府、社区、居民、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完整垃圾分类体系。

垃圾分类在我国目前来看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事业,也是一个“内外兼修”的事业,此类事业的各项机制还不完善、推广面依旧不高、社会意识还不健全。对于垃圾分类的推行必须要一步一步来,要一步一步地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来促使垃圾分类行为深入人心,使社会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建设更加美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

参考文献:

[1]杨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和对策浅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1):142.

[3]刘丽娜.垃圾分类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10):146.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八

中国垃圾分类现状,是垃圾分类制约了我国环保事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同时也是造成环境污染、资源再利用的根源之一,近年来,我国正在加速推进垃圾分类的工作。

  环保网不得不提的是2019年7月1日上海率先实施了强制生活垃圾分类时代,在环保政策的指导下以及社会环境形势的驱动下,按照城乡一体化实际特色,各自采用不一样的分类垃圾处理方法,有效的解决现行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清运的单一化方式,形成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的产业新格局,全面提高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是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间发展趋势的主旋律,为此,中国垃圾分类行业将在良好的政治局面下,迎接市场的转折点。

  现在看来,在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保的另外,垃圾处理做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的获得了高度重视。因为垃圾处理当中能够获得极大的经济收益,另外也获得了市场的亲睐。从垃圾处理投入的整体规划看来,按照《“十三五”城镇无害化生活垃圾的设施整体规划》,“十三五”期内,国家在无害化城镇生活垃圾的设施建设期内,投资额累积达到了2518.4亿元。目前,中国垃圾分类现状来看,中国城市垃圾分类比较突出,环保网小编相信未来,仍然会一直保持高景气的发展,中国垃圾分类将会迎来新的市场机遇。关注环保网获取更多环保新闻。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九

垃圾是一种没有对其正确使用或放错了使用地方的资源,垃圾处理方式失误不仅会造成很多资源的损失,还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回顾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问题,可以看出我国的垃圾分类进程并不是十分迅速。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就已经提出垃圾分类思想,只是当时人们追求于发展经济,并没有对此类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在1993年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6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后,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才有了相关的法律化、制度化基础。2000年,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使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事业在数个大城市中开展试点工作。2004年,我国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垃圾分类治理的各种详细准则,其明确规定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与规范。2011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各个城市能够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来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进行。2016年后,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开始快速发展。在这一年中国家相继制定发布了《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意见征求稿、《“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征求稿,这为促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到2019年7月1日,上海市颁布了《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垃圾分类这一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使之更加制度化和法制化,掀起了全国大范围内垃圾分类的一大浪潮,使垃圾分类的进程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在逐步发展中进行了许多年,现如今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可以看到一些效果,垃圾分类行为已经日趋增多。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开展后取得了许多成就,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有了提高、降低了污染、变废为宝等。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仍然较艰巨,和世界上其他先进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垃圾分类中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在发展中加以完善和解决。

(一)居民主体参与意识不强。

居民的素质不同,生活方式不同,对待垃圾分类的态度也不相同。垃圾源头分类是重要环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态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城市居民大多数对垃圾分类常识有一定的了解,并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持有积极支持的态度。但多年来,中国城市居民已经养成了垃圾混放的习惯,目前仅仅有垃圾分类的意识,并没有落实行动,居民参与率不高,垃圾分类政策深化落实有一定难度。

本文认为原因有三条。第一,居民没有专业的垃圾分类知识,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用于垃圾分类,随着我国垃圾分类政策的推出,“干垃圾”“湿垃圾”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让人划不清界限,居民缺乏专业素养,故在平时垃圾投放时仍然是统一投放。第二,长期以来,中国居民已习惯统一混放垃圾模式,已养成了行为习惯,加上目前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只在少数区域推广,大多数城市尚未推出强制性政策督促居民垃圾分类,因此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第三,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目前我国一部分社区仍只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而不是配备四种专业垃圾桶。由于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居民无法配合进行垃圾分类。

(二)基层执行力不足,缺乏监管。

我国提出垃圾分类政策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力不足,没有真正重视宣传工作。第一,因为一部分城市尚未推行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各社区管理人员并未对垃圾分类足够重视。某些地区甚至出现社区负责人对垃圾分类回收政策推诿,对工作互相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尽管我国政府重视垃圾分类问题,但没有落实到基层,无疑给垃圾分类政策的施行增添了难度。第二,政府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城市虽已配齐专业垃圾桶,但仍采用传统粗放型垃圾处理方法,就地填埋或焚烧,这一方式严重污染环境。第三,政府尚未对垃圾分类进行专业立法,各地缺少强制性文件的推出,缺乏整套法律法规支撑。部分地区立法空白或立法内容笼统,无法真正落实垃圾分类政策。

(三)专业垃圾分类公司规模有限,形式单一。

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提高与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指导密切相关,但目前我国城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数目较少,规模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需要。目前,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企业,需要国家大力支持发展,政府可通过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吸引垃圾分类公司进入社区,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同时,社区还可将生活垃圾外包给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管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此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增强二次循环。

(一)协助居民树立环保意识,提高主体参与率。

近些年來,我国居民素质有所提高,但对于垃圾分类这个名词依然生疏。国家应加大宣传工作,使居民更快接受这一新理念,应落实到各城市各社区,明确社区管理者责任,在社区通过讲座、横幅、标语、入户宣传、社区宣传栏公布、微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垃圾分类问题向居民作进一步的宣传,积极宣传垃圾分类政策。社区应落实垃圾分类政策,更好地督促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使居民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但是垃圾分类问题要因地制宜,各地市居民的综合素质存在一定的差距,落实垃圾分类问题一定要注意结合当地有关部门出台的正式文件,采用多种方式向居民进行宣传。此外,学校也应注重对学生的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通过科普讲座使学生了解更多的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垃圾分类意识从青少年抓起,通过青少年带动成年人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二)各部门加强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监督体系。

我国政府已发布多项垃圾分类政策文件,应在日常生活中鼓励该事业的开展。政府可加大对垃圾分类事业的拨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购进专业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研发垃圾分类处理新技术,加大有关垃圾分类技术的新科技研发,统筹好垃圾分类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同时建立高效透明的监督机制,加强引导和监督,明细资金去向,做到政务公开。社区应明晰主体责任,引导居民正确科学垃圾分类,在社区设置简易垃圾分类操作间等。通过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形成以居民意识为核心的多元垃圾处理治理机制,推动我国垃圾分类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整体系。

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应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数量,丰富激励形式,更好满足市场需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可在社区设立垃圾分类智能机器,通过引导居民正确垃圾分类,相应兑换一些日用品,有利于激发居民主体热情。可通过专业技术推出一系列垃圾分类产品,为居民办理垃圾分类智能积分卡,推出智能兑换奖品箱等宣传垃圾分类理念。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推行过程中要注意以“便民”为原则,为居民服务,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从而构建政府、社区、居民、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完整垃圾分类体系。

垃圾分类在我国目前来看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事业,也是一个“内外兼修”的事业,此类事业的各项机制还不完善、推广面依旧不高、社会意识还不健全。对于垃圾分类的推行必须要一步一步来,要一步一步地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来促使垃圾分类行为深入人心,使社会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建设更加美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

参考文献:

[1]杨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和对策浅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1):142.

[3]刘丽娜.垃圾分类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10):146.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十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包括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和属地负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第四条生活垃圾管理是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事业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标,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事业纳入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标。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第五条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村工作、商务、卫生、工商、园林绿化、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规定,依法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作业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提供安全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服务。

本市制定鼓励政策,引导社会投资进入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及循环利用等领域。

第八条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本市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先进技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焚烧、生化处理、卫生填埋等方法处理生活垃圾,逐步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

本市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再利用和资源化的科技水平。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再利用产品、再生产品以及其他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

第十条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的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

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对公众开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宣传教育基地。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纳入中小学校课程。

第十一条本市对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涉及设施规划布局和用地的,纳入本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应当明确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确定设施总体布局,统筹生活垃圾处理流向、流量。

第十三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组织编制本区、县生活垃圾处理规划,报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设施建设的,应当与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区、县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应当明确本区、县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确定生活垃圾设施的布局和处理工艺、能力。

第十四条编制涉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应当依法予以公告,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十五条本市有关部门编制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应当统筹安排重点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建设。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的统筹安排,制定年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第十六条按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市容、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管理技术标准,根据设施的工艺和规模,对设施周边地区实施规划控制。

第十七条本市对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周边环境保护建设,给予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与保障。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应当符合生活垃圾处理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批准、核准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时,应当就项目处理工艺、规模、服务范围等内容征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意见。

第十九条建设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预测和评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社会公示。

建设单位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前,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报送环境影响文件时,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采取密闭、渗沥液处理、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防遗撒等污染防控措施;现有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应当制定治理计划,限期进行改造,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第二十条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中的有关内容,纳入本市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并在对公共建筑项目进行行政许可审查时,就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建设征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用地面积、位置和功能。

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位置、功能等内容,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确需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按照规定先行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

第二十三条生活垃圾填埋场停止使用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定实施封场工程,并做好封场后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章减量与分类。

第二十四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予以标注,并进行回收。

第二十五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使用或者按照规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产品。

本市鼓励净菜上市,提倡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

第二十六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不剩餐的醒目标识,在服务过程中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在餐厨垃圾减量化工作中发挥行业自律和服务作用,引导企业行为,推广先进技术,督促落实本市餐厨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并制定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政策,促进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以及再生产品利用规模化。

本市市政市容、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全程控制和管理,制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采取措施鼓励建设工程选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和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生产企业发展。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垃圾减排处理和绿色施工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对施工工地的建筑垃圾实施集中分类管理;具备条件的,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

第二十八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加强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可回收物应当交由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置,或者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可回收目录,将回收统计数据纳入生活垃圾统计内容。

第三十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到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服务范围内,公示可回收物目录,公布回收价格及服务电话;。

(二)根据可回收物目录,扩大收集渠道,做到应收尽收;。

(三)配备相应的贮存设施设备,不同种类的物品应当分类贮存;。

(四)运输可回收物品,采取措施防止扬散、渗漏;。

(五)消防、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采取固定站点回收、定时定点回收、上门回收等方式,开展回收服务,方便单位和个人交售可回收物品。

第三十一条本市按照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利于减量化、资源化和便于识别、便于分类投放的原则,以及本市生活垃圾的特性、处理方式,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根据生活垃圾处理结构的变化进行调整。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一)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

(二)废旧家具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三)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单独收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第三十二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城市居住地区,包括住宅小区、胡同、街巷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管的,由自管的单位负责。

(二)农村居住地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

(三)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公共建筑,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委托管理单位管理的,由管理单位负责。

(五)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负责。

(六)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沿街商铺等经营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七)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由管理单位负责。

(八)河湖及其管理范围,由河湖管理单位负责。

(九)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由管理单位负责。

(十)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由清扫保洁单位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第三十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

(六)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七)国家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并提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并定期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数据汇总录入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工程和城市道路、公路等施工工程的承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渣土消纳许可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

拆除工程的承担单位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拆除工程施工备案时,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资料中应当包含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居民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并承担处理费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

第三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公示的时间、地点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抛撒生活垃圾。

第四章收集、运输与处理。

第三十八条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取得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

第三十九条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应当取得生活垃圾准运证。运输餐厨垃圾或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建筑垃圾,应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国家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四十一条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接收生活垃圾,并进行分类处理。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的企业,应当取得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许可。

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应当取得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许可。

第四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按照渣土消纳许可确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渣土消纳场所。实施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的,应当采用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要求的设备或者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将实际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及时告知渣土消纳场所。渣土消纳场所发现与实际接收的数量不符的,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并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给予指导和经济补助。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专业服务单位进行集中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就地处理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对餐厨垃圾进行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餐厨垃圾。

第四十四条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建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废弃蔬菜、果品。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园林、公共绿地、公园中废弃的枝叶、花卉。

第四十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建立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队伍,或者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等方式委托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单位,负责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

农村地区产生的厨余垃圾,应当按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的要求,采用生化处理等技术就地或者集中处理。

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应当选择在远离水源和居住地的适宜地点,采用填坑造地等方式处理。

第四十六条本市建立生活垃圾异地处理经济补偿机制。产生生活垃圾的区县跨区域处理生活垃圾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跨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量,交纳生活垃圾异地处理经济补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

(五)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台账,并按照要求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数据、报表以及相关情况;。

(六)按照要求公开设施污染控制监测指标和处理设施运行数据;。

(七)配套建设相应的参观、宣传设施,在规定的公众开放日接待社会公众参观、访问;。

(八)国家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综合考核制度,并纳入政府考核指标。

第四十九条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生活垃圾排放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十条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监管,实行联单制度;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督促改正。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按照规定发布监测信息。

监督检查过程中需要对生活垃圾处理数量、质量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监测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本市应当建立健全对餐厨垃圾的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并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纳入网格化管理。

卫生、工商、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将餐厨垃圾的排放和流向纳入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城管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收运餐厨垃圾车辆的执法检查。

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保等有关部门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依法处理有关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举报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三条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实现生活垃圾监督管理信息、数据的及时互通和共享。

第五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辖区内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居住区设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居民正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可以通过奖励、表彰、积分等方式,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

市和区、县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选择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处理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中应当有周边居民代表。

社会监督员有权监督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进入相关场所,了解污染控制的措施及实施情况,查阅环境监测数据,并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范。运行管理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本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或者不正当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中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未公示可回收物目录或者未分类贮存物品的,由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三)、(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将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办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或者登记信息虚假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或者不如实记录责任范围内生活垃圾排放情况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一)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除,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未按照要求接收生活垃圾,或者未进行分类处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证或者渣土消纳场所许可证。

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拆除工程的承担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收集、处理餐厨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或者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的,由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暂扣其车辆,没收违法收运的餐厨垃圾,并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证;由于排放未达到标准,给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检测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将数据传送至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六)、(七)项规定,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未按照要求公开设施污染控制监测指标和处理设施运行数据或者对外开放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已有处理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妨碍、阻挠生活垃圾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围堵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运输车辆,或者阻碍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本条例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垃圾分类投放站(间)、垃圾分类收集房、密闭式垃圾分类清洁站等设施设备。

(二)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三)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城市道路、公路施工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以及其他废弃物,视为生活垃圾进行管理。

(四)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五)厨余垃圾,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六)餐饮服务单位,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集体食堂。

(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专业服务单位,包括取得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企业和承担环境卫生作业的事业单位。

第六十九条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十一

摘要:垃圾分类,是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分类法为垃圾分类。人类每日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大量的垃圾未经分类回收再使用并任意弃置会造成环境污染。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会越来越注重生活品质。因此,垃圾分类在我国具有广泛的前景。而垃圾分类也会有助于环境保护,对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当前国情下,要实现广泛的垃圾分类是比较困难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垃圾分类体系的建设与成熟,这必定是大势所趋,犹如滔滔洪水般汹涌前行。

关键词:垃圾分类、前景与意义、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已经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发展,到现在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垃圾分类体系。

就如日本来说,他们对山水非常爱护,对家居周围的环境更是精心呵护。熊本市,位于日本南部的九州,是一个只有60多万人口的小城市,除了市中心的繁华地带有一些高大的建筑外,也有不少旧的建筑物和普通的民宅,然而整个城市的街道、河流却干净整洁,清清爽爽。小区内干净整洁,到处都是绿色的草地和植物,看不到裸露的土地。每月第一个周日的清早,是社区自定的卫生日。每到这一天,所有住户都要派出自家的一个代表打扫楼区卫生,或除草,或清扫,甚至连楼后的阴沟都要打开盖子冲刷一遍。如果哪家住户确实有事,不能参加劳动,事后他要交给楼长1000日元,用于日后购买清扫工具。劳动的时候,许多家庭都是全家出动,带着自己的孩子们一起打扫卫生,从小培养他们爱护环境的习惯和自觉性。无论是特殊垃圾还是每日的生活垃圾,都要放在这里。与国内不同的是:如果没有人告诉你这就是垃圾站的话,当你走过大槐树时,不会感觉到它的存在,你既闻不到垃圾的味道,也看不到垃圾的痕迹。因为,每周都会有一个住户,接到一个值日卡和一把钥匙,值日卡是通知轮到你家值班了,钥匙是用来打开垃圾站附近的公用水龙头,用以冲刷地面。每天清早,居民们将生活垃圾放在塑料袋里,系好袋口,放在大树下。清洁车过后,地面上基本就没有什么东西了,即便偶有少量泄漏,也会有负责值班的住户立即打扫冲洗干净。因而,住宅小区里,没有专门的卫生清扫员,居民们每月的花销中,自然少了清扫费这一项开销。近年来,北京向国际化大都市迈进,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的环境水平和更好地节约资源,市政府采取了许多举措,垃圾分类便是其中之一。然而仔细观察,一些住宅小区和公共场所虽然设置了分类垃圾桶,效果却并不理。许多人扔垃圾时不按照分类的要求,随便一丢。住楼房的许多家庭对于垃圾的处理,更是不论何物都往垃圾道里一倒了事,许多宝贵的资源无法回收,都被运到垃圾场填埋。在日本,无论是政府还是普通居民,扔垃圾不仅是一件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并已形成规矩的事情,而且是一件已经做得非常细致的事情。

再来看看中国的现状,中国将把城市垃圾细分为四组,分别为材料垃圾组(包括玻璃、磁性或非磁性金属、废纸、橡胶、塑料)、有机垃圾组(厨房垃圾、生物垃圾)、无机垃圾组(炉灰渣、砖瓦、陶瓷等)、有毒有害垃圾组(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杀虫剂容器、过期药物、医疗废物以及废电视机、电话、电脑等废旧电器的电子垃圾)。中国城市的垃圾处理首先要经过收集。目前,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方式基本为混合收集,虽然2002年中国政府提倡分类收集,但垃圾分类收集目前只占16%。混合收集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将收集容器放置于固定的地点,如居民小区、街道两侧,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每天有专门的环卫人员负责收集这些容器里的垃圾。二是在居民小区建有固定的垃圾收集站,居民每天可以把生活垃圾扔到垃圾站。三是垃圾道,在中国高层住宅楼中,垃圾道在建楼时就已经设计好了,从一层一直直通到顶层,居民可以把垃圾扔进垃圾道,环卫人员从底层拿走。通过垃圾道收集居民生活垃圾曾经是居民生活区垃圾最常见的收集方式。但是在2003年发生非典之后,因垃圾道利于细菌传播,被许多城市禁用了。北京、广州和上海等城市相继规定新建住宅楼不设垃圾道,一些城市还将已建住宅楼的垃圾道封闭停用。收集到的垃圾由专门的垃圾车运到垃圾转运站。垃圾运输车是完全密封的。垃圾被运到转运站后要进行第一步处理。首先由分类机进行分类,被分为有机物和无机物,以及可利用的和不可利用的。对于大体积的垃圾还要进行压缩处理。之后,这些垃圾被分类运走。从转运站运出的垃圾,有的被运到卫生填埋场,将垃圾填入已预备好的坑中加盖盖好并压实,使其发生生物、物理、化学变化,分解有机物,达到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目的。在这些坑中铺有专门的管道和防渗层,用来收集垃圾发酵产生的气体和渗滤液。气体经过燃烧处理,渗滤液一部分经过净化处理成中水,用于清洁垃圾车辆以及地面扬尘,还有部分渗滤液经过过滤后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再排放出去,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有的被运到了堆肥厂,经过堆肥处理后,生活垃圾变成卫生的、无味的腐殖质,用作了植物的肥料。还有一部分被送到了焚烧炉中进行焚烧,使垃圾中可燃成分充分氧化,产生的热量用于发电和供暖。目前中国建成、在建和正在报批的垃圾发电厂已有140座。一吨垃圾可发电300度,余热还能用来供热。天津市双港垃圾发电厂,日处理垃圾1200吨,年发电量1.2亿度,可供5万户居民一年的生活用电,相当于节约标准煤4.8万吨。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城市垃圾处理中填埋法处理的垃圾占70%,堆肥占20%,焚烧占5%,其他(包括露天堆放、回收利用)占5%。

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中国目前在垃圾分类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很大的,尤其在细节方面更是差距巨大。尽管有差距,但是这也是一个动力,一个目标。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中国在垃圾分类上肯定会取得很大的进展。

垃圾分类也正在北京、上海、杭州、广州、佛山等地如火如荼的试点中,垃圾分类已然成为全国各地环保和城市建设部门的共识。但另一方面,对于各地垃圾分类试点效果的质疑始终不绝于耳,从2000年左右全国多个地方就已经开始垃圾分类的试点,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垃圾分类的效果却始终不怎么明显,以致于有人开始怀疑:在我国搞垃圾分类是不是太超前了?但大部分老百姓以及专家却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看来,垃圾分类肯定是今后的正确方向。有人认为,国内现在搞的生活垃圾分类根本没必要,一方面,从2000年左右,北京等地就已经开始搞垃圾回收试点,这么多年过去了目前还在搞试点,且效果并不明显;另一方面,对于一向注重勤俭持家的中国老百姓来说,很多可以回收的东西早已经以卖废品的形式回收了,同时,在城市的街头巷尾,还活跃着数量众多的拾荒者。据悉,北京的垃圾分类之路已走过10年,却仍然处于垃圾分类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在街头还是小区,处处可见没有分类的垃圾。分类垃圾桶也是形同摆设,甚至还发生分类垃圾桶被盗的事件。而在上海、广东等其他搞垃圾分类的试点地区,垃圾分类的实践情况也不是很理想,无怪乎有人说“垃圾分类没必要”。

总之,我国现阶段的垃圾分类状况不是很理想,需要政府更多的投入,当然,也有待市民素质的提高。

第一、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使消费者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阐明垃圾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同时教会消费者垃圾分类的知识,使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性行为。

第二、改造或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的设施。可将一个垃圾桶分割成几个隔段或建立几个独立的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应逐步细化。垃圾分类搞得越细越精,越有利于回收利用。可以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分别回收玻璃、纸、塑料和金属类包装垃圾、植物垃圾、生活垃圾、电池灯泡等特殊的垃圾。垃圾桶上必须注明回收的类别和简要使用说明,指导消费者使用。垃圾桶也可以成为企业广告的载体,企业可以承担制作费用。

第三、封闭旧的垃圾道,在社区建立规范的回收站。社区回收站可由社区物业或居委会负责管理,建立现代社区的垃圾经营和回收服务功能,使垃圾回收成为其创收的途径,贴补消费者卫生保洁费用的不足。政府可实行减免经营税的倾斜政策,来调动社区的管理积极性。新建小区更是要合理规化垃圾回收站,逐渐成为审批和验收的必备条件,强化新型社区的综合功能。

第四、改善目前的垃圾储运形式。对一些体积大的垃圾,应该压缩后进行储运。尤应注意的是,要对环卫局的垃圾回收车进行分隔式的改造,分类装载垃圾。充分发挥原有垃圾回收渠道的作用,将可再生利用的垃圾转卖到企业。另外,建立垃圾下游产业的专门回收队伍,由厂家直接回收,实现多渠道回收,引入价格和服务的竞争机制,以此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和垃圾的回收率。

第五、大力开发垃圾回收利用的科学研究。如电池、塑料等的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研究。积极扶植垃圾回收利用的下游产业,消化和充分利用垃圾资源,为社会造福,减少二次污染。

参考文献:

一、http:///view/。

二、中国环境报2002/07/18李京《在日本看垃圾分类》。

三、http:///question/。

四、经济参考报2011/07/22李静《垃圾分类现阶段有必要搞吗》。

六、http:///view/。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十二

[摘要]本文从会计信息需求角度出发,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人员所要求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分析;同时也对中国与外国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就当前我国会计实质主体尚未完全形成的情况下,中国与外国的一些上市公司的会计有效信息的披露情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作者建议要增强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并建议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关键词]会计信息;有效性;需求;现状;分析;建议。

1企业会计信息有效性需求的现状分析。

1.1企业管理层对当前会计信息有效性的需要。

会计是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严格来说,会计是企业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作为一个特殊的提供企业经济信息的系统,一方面从企业日常经营与企业管理活动中收获信息,加工处理有效信息[1];另一方面又对企业管理层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会计内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主要从企业管理层和业务层两个层面上体现:从管理层来说,管理层需要从人事部门获得劳动情况信息,据此实行工资核算以及人事战略管理;需要从销售部门获得销售情况信息,据此核算利润以及编制预算;需要从生产部门获得生产信息以及从质检部门获得消耗率等会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和售价的核定。从基层来说,负责销售的业务机构应该向企业财务会计机构提供企业销售的详细信息,认为需要时,财务机构和销售机构应该核对有业务的应收账款的明细信息。负责采购的业务机构向财务机构提供企业采购的信息,财务机构根据采购信息进行会计核算和库存成本等核算。负责采购的机构和财务机构应定期核对企业应付账款的明细。动力和燃料部门向财务部门输送的是燃料动力的消耗等消耗情况方面的信息;财务部门根据相关的标准进行待摊费用的分摊、分析企业成本等工作。维修的制造车间向财务部门提供的是维修等相关费用信息;财务部门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费用的合理分摊、分析企业成本等工作。企业负责运输的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供的是有关运输方面的信息;财务部门根据相关的标准进行费用分摊等方面的工作,会计信息再将企业经营管理业务有序的联系到一起[2]。

1.2外部人员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

1.2.1股东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在当今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促成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开,使股东不需要再进行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股东们在进行投资等活动之前,进行决策时要重点考查企业的财务情况,评估股东的市场风险及投资回报情况,应该调查清楚企业的股权结构,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资产的变现能力,企业获得利润的能力,企业预期的收益率等方面[3]。这些方面就决定了有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的股东对整个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具体来说,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投资者需要通过企业的会计信息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发展预期,从而决定是否对公司进行投资。并在公司经营出现重大选择的时候,提供决策的参考和意见。当公司发展与投资者预期不符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退出自己的投资。另外,当公司涉及到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注入的时候,投资者也需要通过公司的会计信息来决定投资的选择性[4]。1.2.2债权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债权人在对企业进行发放贷款前,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偿还债务的能力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例如负债过高和所有者权益过低且超过正常规定水平,营运资金、股东投入资本未达到相关标准的情况下,应该停止或限制公司的股利分配。债权人通过分析和考核企业的财务信息,决定采取什么样的结算方式更加合理有效,重新考核确定企业的资信额度,避免发放贷款后形成不应该发生的坏账,影响各方的利益[5]。债权人通过会计信息一方面可以科学的决策是否为企业提供债券服务,成为其债权人。另一方面,会计信息可以帮助其获得公司的发展状况以及偿债能力,从而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选择[6]。1.2.3国家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国家统计、财政、税务等机关对各个有关基层单位的财务方面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分析等,这样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控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情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配置资源、调节社会生产力和生产要素,提高企业的生产率、节约能源和资源,使企业的生产创造最优规模的经济效益;制订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就业政策、投资政策、金融政策等,促使市场闲置的资源加以充分利用,使整个国民经济能够良好的运行。因此,会计信息能够影响经济的安全健康运行,要想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需要真实、全面和充分的会计信息。政府机关利用有效的会计信息才能制定出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并且能实现国家制定的经济增长目标[7]。

2会计信息需求的社会变化。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健全,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在不断的丰富和多样化,使得人们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由单一个体式转变成了全社会性的会计的信息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不同的年代人们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是重要的社会经济资源和商业交流的语言,已经成为政府机关、股东和投资者、银行和债权人及社会大众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改善企业管理、评估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防范投资和经营风险、作出投资和理财决策的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应该在会计信息时效、会计信息范围、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来满足社会的需求。

3会计信息需求存在的问题。

3.1会计信息需求主体方面的问题。

3.1.1使用者信息需求内在动力弱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来看,政府机关所要求的会计信息主要是宏观方面的。控股股东在获得会计信息方面拥有优势,缺少对企业会计信息需求的内在动力;小股东没有控制权,往往对会计信息需求没有动力。我国的审计部门包括政府机关审计部门和社会中介审计服务部门,但是目前的有些审计需求并不是市场的真正内在需求,企业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需要。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毕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所有在审计中为了获利企业是拥有决定权,决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支付费用,所以出具的审计意见往往受到被审计单位的较大影响[8]。这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很难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这样就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对自身需求不足[9]。3.1.2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利用效率低信息使用者的成熟度是指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利用程度和效率,这会直接影响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在我们国家,政府机关有专业人员对各种信息进行审核、分析和汇总,但机关单位对这些信息的总体利用程度和使用效率不高。如:我国证监会掌握着全国的大量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在会计信息监督方面却常常不主动检查,经常是在出问题后才发现会计信息不真实;我国很多的个体投资者不具备证券、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无法使用会计信息。3.1.3会计信息使用者群体作用力影响较小在国外建立完备市场经济的国家,使用群体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已经成熟,能对会计信息供给者产生重大影响。在我国,政府机关作为宏观政策的制定部门,其对各种信息供给的影响力是很大的。例如:财政部在我国是会计准则的制定和权威发布部门,会计准则经财政部会计司制定并公布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执行,这样将直接决定会计信息的有效供给。

3.2会计准则方面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我国,会计准则制定制度的不完善也是形成信息有效性不足的原因之一。全面且完善的会计准则是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基础,会计准则制定和供给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将决定企业所产生的会计信息也不完整和不全面。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于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完成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融合。然而现行的会计准则体系是在立项,于制定并完成的,与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体系制定过程相比我国制定过程时间比较短,即使有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体系提供参考,但这样做可能会引起在会计准则制定的过程中忽略某些问题[5]。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十三

为了对我们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现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此次通过询问的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调查。

调查时间:20xx年8月15~8月26日。

调查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屿后社区(嘉禾路太平洋广场、松柏公园、屿后南里、吕厝北、松柏汇成)等小区。调查内容:对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分类容器的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及投放状况及物业进行了调查。

调查形式:口头询问居民及采访物业。

调查结果:

首先是居民对分类生活垃圾的知晓度情况进行了调查,10%的人认为生活垃圾分类没必要;90%的人认为生活垃圾分类有必要;在觉得有必要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人群中,有15%的人熟悉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60%的人仅了解分类的概念,15%的人不清楚如何分类。

垃圾分类,顾名思义就是将垃圾分到不同的种类,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分类。在我的社区,主要分成四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一般装纳废纸、废金属、塑料瓶等等这些可以循环利用的垃圾;有害垃圾则是废电池、手机这些对环境与人体有害的垃圾;厨余垃圾便是一些做饭吃饭剩下的瓜果蔬菜等等;其他垃圾则是不属于以上三种之外的垃圾,比如烟,衣服等等。以上,是社区内的硬件设置情况。

在社区中,电梯里面就可看见垃圾分类的宣传,显目的红纸印着黑字,就挂在电梯按钮的旁边,用来提醒人们,一楼大厅中也贴满了垃圾分类的宣传单,甚至配上了不同类型垃圾桶的图片,还有建议人们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来分类,每一个业主也都有收到物业发来垃圾分类的短信,这是我们社区分类宣传的情况。

据我这些天的观察,居民们垃圾分类的情况并不是很理想,垃圾桶内也有不少不属于这里面的垃圾,垃圾桶满了甚至不满的时候,也可以看见垃圾桶外面散落着各种垃圾,有时候臭气蔓延,导致人们经过呼吸也难受,在分类这一方面,我们还有待改善。

我认为垃圾分类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的事情,是我们应尽到的责任。人类在进步,那么我们的家园也不应该是脏乱不堪的,而应该是整洁美观的。退一步讲,因为这些大量的垃圾,地球上原本就少的淡水河流也有很多已经被污染了,而这些不及时处理的垃圾,也会慢慢滋生细菌,人们,以及动物或许会因此染上疾病。而垃圾分类可以有效的帮我们处理垃圾,这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如果大部分人重视起来,那么可能就会减少一些对我们,对地球的危害。

凡事讲究从娃娃抓起,我建议可以从孩子三岁左右的时候,教孩子们垃圾分类的道理以及原因,甚至现在很多年轻人也会有分辨不清属于哪一类垃圾的状况,在学校中可以一学期专门有一节垃圾分类的课程,告诉学生们垃圾分类中大部分垃圾的属性,告诉他们垃圾分类的好处,为什么要这么做。同时大人们也应该有个表帅作用,当地政府也应该积极响应人们垃圾分类。也可以让一些有代表性有权威性的公众人物来做垃圾分类的宣传,居民响应或许也会更强烈。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十四

在我国,由于一部分会计信息使用者不具备会计知识,建议通过后期的定期培训和网上平台学习等方式,提高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专业知识,这样会计信息使用者变成有效的需求主体,增强他们对会计信息需求的内动力,这样就可以影响到政府机关制定各种与会计信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能力,提高他们的影响,这样他们就可以将自身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和影响向政府机关直接表达,使他们有机会参加到政府机关制定像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来,使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经过会计信息需求者主体的充分沟通与争辩,这样能够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在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中得以实现[10]。

4.2会计准则方面的改进建议。

4.2.1完善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在会计准则制定时就要明确制定会计准则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11]。当前我国实行的新会计准则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均需提供大量的财务附表资料,对上市公司来说,提供大量财务附表资料能提高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上市公司全面生产运营过程的了解,能增加上市公司的透明度;但是对同样执行会计准则的中小型企业来说,这样的要求就有一些的不合理性,需要中小型企业会计信息的人员不多,披露较多的财务附注信息意义不大,对中小型企业来说,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成本。因此希望在制定会计准则时,能够考虑到不同的信息作用者需要不同类型的企业会计信息,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作出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再制定会计准则[12]。4.2.2扩大准则制定人员覆盖面在准则制定的公开性方面,相对于美欧等发达国家,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并不十分透明,在制定过程中,有些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会计准则制定者几乎没有收到有价值的意见[13]。

5结论。

会计信息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和供给者的二者之间的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必须要进行会计信息的披露[14-1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的会计信息有利于企业对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各个企业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使资源配置的更加有效。但是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不对称等现象使会计信息的供求双方之间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同样这方面的问题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本文通过调查研究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评价,得出了以下结论[16]。(1)目前我国会计信息的有效性较低,主要来自于三方面的原因,分别是:会计信息需求主体方面的原因、会计准则制定方面的原因和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因三个方面。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我国会计信息需求的主体没有完成形成真正有效的信息需求主体,这样对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影响力比较弱,使得已经制定的会计准则没有完全表达出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会计信息的披露。(2)对于我国目前会计信息需求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善:首先建议我国形成有效需求主体,使其有足够的能力渗透到会计准则等财经法规的制定过程中。然后通过我国与会计准则制定比较发达的国家进行准则比较,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来促使我国会计准则等财经法规的不断完善,这样就能从源头上增加会计信息供给的有效性。最后从会计信息披露看,通过对我国与国外发达国家的会计信息的披露情况进行对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从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会计信息披露表达形式和会计信息披露时间等方面对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改进建议,以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有效性,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参考文献。

[1]袁树民,吴旺盛.试论知识经济时代的会计模式.上海会计,,10.。

[2]王文莲,李大玲.会计信息化理论的学科基础.中国管理信息化,,12.。

[4]王文莲.会计信息生产模式研究.财会月刊,,07.。

[5]王文莲.论会计信息生产社会化.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5,01.。

[8]王文莲.试析会计信息潜在价值.会计之友,2005,02.。

[9]王文莲,张国旺,孙玉甫.经济信息生产的社会化探讨.天津商学院学报,,06.。

[10]傅建设.财务管理中心论.会计之友(上),2006,04.。

[12]孙玉甫.公开财务会计信息生产社会化初探.会计之友,2005,04.。

[16]王静.浅谈网络会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林业科技情报,,(01):121-122.

热门垃圾分类现状的分析报告(汇总15篇)篇十五

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增加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增高,城市生活垃圾的产量在不断增长,垃圾成分变得日益复杂。中国作为世界发展大国,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垃圾产生量也迅速增长;每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总量已达亿吨,致使我国三分之二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之中,四分之一的城市已无适合场所堆放垃圾。生活垃圾不仅影响市容、污染环境,而且还传播疾病,垃圾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环境公害之一。由于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还刚刚起步,城市垃圾的成份存在较大差异,处理技术和管理手段还不完善,从而产生了垃圾的实际有效处理率低,处理能力远远跟不上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需要等一系列问题。怎样结合我国国情,采取适合的垃圾分类处理方法,是我们所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

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来源。

城市垃圾的来源主要是人类日常生活和发展所形成的,近年来城市化水平家快,城市数量和城市规模都在不断扩大,城镇人口也大幅度增加,城市人口的增长带来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堆积量均在逐年增加。

我国城市垃圾的构成主要受城市的规模、性质、地理条件、居民生活习惯、生活水平和民用燃料结构的影响。城市垃圾在产量迅速增加的同时,垃圾构成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表现为有机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利用价值增大;根据垃圾产生源不同,可将我国城市垃圾主要分为居民生活垃圾、街道保洁垃圾和集团垃圾三大类。

(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起步于80年代后期,其后,先后制定了不少相关标准。

在1990年前,全国城市垃圾处理率还不足2%。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城市垃圾处理水平不断提高。1999年,我国设市城市为668座,1999年全国城市年清运城市垃圾1.14亿吨,共有垃圾处理厂(场)696座,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7.68万吨/日,垃圾处理率63.4%。在1986-1999年期间,城市垃圾清运量年平均增长率为6.5%,城市垃圾量的增长与城市人口增长基本同步。

从近10年来我国城市垃圾处理所发生的变化可以看出,城市垃圾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明显的,特别是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开始逐步得到应用。

1、垃圾填埋;在近几年建设的许多填埋场中,为提高填埋场的防渗水平,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作为防渗材料;为提高填埋作业效率,一些大型的填埋场采用了填埋压实机。1999年6月广州大田山利用填埋气体发电的一台机组投入运行,这些项目的实施,为我国填埋场填埋气体的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垃圾填埋技术也从无控制的填埋,发展到卫生填埋,包括滤沥循环填埋、压缩垃圾填埋、破碎垃圾填埋等。

2、垃圾焚烧处理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焚烧是指垃圾中的可燃物在焚烧炉中与氧进行燃烧的过程。深圳市于1985年从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成套引进两台日处理能力为150吨l日的垃圾焚烧炉,成为我国第一座现代化垃圾焚烧厂。1994年底开始扩建的三号炉,结合国家“八五”攻关计划,完成了3#炉国产化工程,设备国产化水平达到80%以上,在技术性能方面达到或超过了原引进设备的水平,为我国大型垃圾焚烧设备国产化打下了基础。

3、堆肥是我国处理垃圾、粪便、制取农肥的最古老技术,是当今世界各国均有研究利用的一种方法,也是我国城市垃圾处理使用最早最多的方式。堆肥处理主要采用低成本堆肥系统,大部分垃圾堆肥处理场采用敞开式静态堆肥。

自1960年日本广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以来,分类收集方式在发达国家与地区迅速推广和普及,对垃圾的认识也发生转变。城市生活垃圾开始被视为可以回收或综合利用。

进入20世纪70年代,西欧及北美等发达国家开始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许多城市实现了废瓶、废电器、废玻璃、废纸、废塑料的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并建立起相当完备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在一些城市街道旁配备了专门收集废纸、玻璃等的容器,容器上标明收集物的品名。在德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两部分进行。一部分是在居民房前、后放置一定颜色的垃圾筒,收集厨房及庭院产生的有机垃圾,每天或半月清运一次。另一部分是几个路段或一个区设立一个收集点,放置一组垃圾筒,垃圾筒上标有不同颜色,分别收集纸张、塑料和玻璃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其中收集玻璃的垃圾筒有3种,分别收集无色、棕色和绿色瓶子,收集点每月清运一次。垃圾运到处理中心,加以分类,纸张为一大类,被送到造纸厂;植物类的叶、根、茎以及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被分离出来,制成农民非常欢迎的有机肥;还有一类可燃性垃圾,则送到特制的焚烧炉,加以焚烧发电。这些方法处理了相当数量的垃圾,但即使在德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仍有大量无法处理的垃圾,也只能填埋处置。

1、加强源头处理,促进垃圾减量化;应从减少城市生活垃圾来源入手,尽量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如用玻璃杯代替塑料杯,用瓷餐具代替纸餐具,用海绵代替纸巾等;尽量减少包装垃圾。

2、加强城市垃圾的分类收集,促进垃圾资源化;提倡居民在家中将抛弃垃圾分类;在机关、学校、工厂企业、机场、车站等地设置分类收集垃圾的容器,将废塑料、废纸张、废玻璃、废金属分类收集。使回收物资加工企业有可靠的废品来源,也便于有害废物的单独处置。

3、采取多元化方式对垃圾分类处理;我国城市垃圾成分非常复杂,应将分类收集的垃圾分别选择,综合利用堆肥、卫生填埋和焚烧等多种方法同时对垃圾进行处理,使城市垃圾处理处置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4、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要制定科学的计收办法,加强收费管理。各地可采取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统一征收的方式,或与水费、电费、房费、燃气费等联合征收的方式,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使其达到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成本,并使垃圾处理企业有合理的利润。

5、建立垃圾产业化结构城市垃圾处理必须逐步走向企业化,通过政府扶持,成为自负盈亏、自我经营的企业。鼓励国外投资经营者参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有条件的企业均可以参与垃圾处理权的公平竞争。这样,既可以提高垃圾处理和利用的效率,还可以促进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产业链”,提高垃圾产业规模化水平和效益。

6、制定统一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

目前,我国各城市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工艺流程均是根据当地的财力、技术水平、现有设施而自行确定的。一方面受当地经济、技术制约,对垃圾处理监管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主管部门缺乏统一的标准来规范、监督各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致使目前我国各城市的垃圾处理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制定统一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7、加强城市垃圾处置与利用技术的研究及引进;我国城市垃圾处置与利用的科技水平、加工设备、生产工艺等都比较落后。政府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积极地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科研单位要努力地开发研究,使我国的固体废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8、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加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活动,以期通过资源循环再生,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多种传媒向社会各界宣传相关的垃圾处理知识和法律法规,逐步提高公民环保素质。

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与资源化的进行要因地制宜,根据我国城市垃圾的特点和状况,结合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采用合适的技术与工艺处理垃圾,并大力推行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当然,垃圾治理也需要国家制定有效的垃圾处置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尽快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王超、王科社:“城市垃圾处理方法的研究”,《环境污染与防治》,2004年。

[2]薛潮红、薛岚:“城市垃圾的处理对策”,《中国卫生工程学》,2005。

[3]申远:“德国的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中国物资再生》,1996年。

[4]高红武:“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现状及对策研究”,《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

[5]李国建:《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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