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

时间:2023-12-23 作者:琉璃

实施方案要注重协调和沟通,确保各方的利益和意见得到充分考虑和协调。下面是一些实施方案的案例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分别领导本乡镇(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分管。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据《宪法》《组织法》行使职能;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重点扩大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职能。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统筹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推进乡镇(街道)站所属地化管理,构建服务便民、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

除公安、司法、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原由县直部门管理为主的乡镇(街道)站所,调整为由乡镇(街道)管理,与乡镇(街道)有关职能机构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县直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原使用县直部门事业编制的,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统一划归乡镇(街道)管理。

根据省委市委编办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本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我县除公安派出所实行派驻外,市场监督所、司法所暂时维持现状,自然资源所(原国土所)暂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财政所实行县乡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财政所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财政所编制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乡镇(街道)应征得县财政局同意,必须具备财会工作资质。农技站、畜牧站、卫健所包括原乡镇(街道)经管员、机线员、农技员、渔技员等统一下放到乡镇(街道);农技站、畜牧站下放到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安排、编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应当保持农技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相对专业、力量相对集中,人员配置应征得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林业站实行分区设置,人员派驻到乡镇(街道)。水管会(含乡镇电排)下放到乡镇(街道),考虑到当前基层水管会人员编制现状,现阶段坚持机构、编制、人员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改革方向不变,具体下放时限暂缓一步,待水管会人员、编制“包袱”消化到位后再下放到乡镇(街道)。

1.科学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和审计以及村(社区)财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收入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

2.综合设置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设置为:

(1)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3)水利服务站。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3.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整合下放县级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在乡镇(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执法机构与县级以上各类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

(三)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

根据中编办〔1993〕17号、湘编办〔1999〕3号文件精神,按乡镇(街道)人口、财政收入和国土面积三项综合指数确定乡镇类别。

1.一类乡镇:文星街道办事处、鹤龙湖镇、新泉镇、岭北镇、南湖洲镇、湘滨镇。

2.二类乡镇:金龙镇、洋沙湖镇、静河镇、石塘镇、樟树镇、东塘镇、六塘乡、杨林寨乡、三塘镇。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7号)精神,一、二类乡镇领导班子设11名(人口超过10万以上的乡镇可增加1—2名领导职数),三类乡镇领导班子设9名。

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设置参照乡镇执行。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二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规范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镇政府,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坚持理顺关系、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乡镇与县的'权责关系,把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落到实处,完善乡(镇)与派驻乡镇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促进乡镇更好地发挥功能。

(二)坚持精简统一、高效运行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机关和站所机构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实有人员控制在编制总额内。

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突出小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城关镇的辐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规范机构严控编制

严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政机关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事业站所设7个,根据工作实际和职能重点,合理规范地进行机构设置。

1、党政机构

(1)保留党政办公室。

(2)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司法所牌子)调整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司法所按省规定已调整为司法部门的派出机构。

(3)保留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镇林业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4)撤销财经办公室,调整为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5)将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调整为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职能已经消失,保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领导职数配备:镇领导职数按2003年乡镇机构改革有关规定和乡镇换届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核定;镇行政机构领导职数按每个综合性办公室主任1名(由党政班子副职兼任)、副主任1名进行配备,考虑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需要,另增设党政办副主任职数1名(兼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2、事业站所

(1)将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牌子、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牌子)。

(2)保留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挂动物防疫检疫站牌子)。

(3)保留镇财政所。

(4)保留镇水务站。

(5)镇文化站更名为文化和社区服务站。

(6)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办公)。

(7)撤销镇经营管理站,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管站。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我乡机构改革,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化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化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本乡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乡镇是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三农”工作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现阶段主要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州、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小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能高效现代农业,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力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求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村级新农村建设,发送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拓展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加强农村信访、法律服务、法制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林权配置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村依法治理,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3/13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根据《**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结合**乡实际,核定领导职数9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委主任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核定公务员编制23名、事业编制47名,工勤编制1名。机构编制推行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党政机关统一整合设置4个综合性机构,事业站所统一整合设置7个服务性机构,各机构内设若干综合性岗位。

1.党政机构设置:

(1)乡党政办公室。承办乡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群众工作、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后勤服务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设岗位8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分管文秘、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副主任岗定员1人,协助主任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宣传、文秘、电子政务、保密、共青团工作;纪检监察岗定员1人,负责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信访、群众工作、政协工作;组织岗定员1人,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督办工作;财务岗定员2人,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工会岗定员1人,负责工会工作;妇联岗定员1人,负责妇联工作。

(2)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企事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移民、项目管理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村镇规划建设、扶贫、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移民工作;统计岗定员1人,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企事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工作。

(3)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乡为民服务中心牌子)。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岗定员1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工作。

5/13。

(4)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综治岗定员1人,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2.事业机构设置:

(1)组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林业局派驻乡林业站、县水务局派驻乡水土保持站和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乡林业站、乡水土保持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村级财务管理、农畜产品安全监测、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0人。设岗位5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农业岗定员9人,负责农业、村级财务管理、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林业岗定员3人,负责林业工作;水利岗定员3人,负责水利工作;畜牧兽医岗定员4人,负责畜牧兽医、农畜产品安全监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工作。

(2)组建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乡计划生育服务所职责划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乡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岗定员3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

(3)组建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将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和乡电影文化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不再保留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乡电影文化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岗定员3人,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13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国土岗定员3人,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环保、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规划、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组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和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机构。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敬老院作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养老工作平台。核定事业编制6人。设岗位4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民政岗定员3人,负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岗定员1人,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岗定员1人,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6)组建乡项目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办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根据县级总体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乡建设项目计划,组织筹备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安排管理工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负责做好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核定事业编制5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城镇建设岗定员4人,负责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7)组建乡财政所。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3个,其中所长岗定员1人,负责财政所全盘工作;预算岗定员1人,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工作。惠农岗定员1人,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工作。

9/13责指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负责调配。

按照正事分开的原则,依法实施法人登记,确立乡事业机构独立的法人地位,使其相对专一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一)坚持的原则。

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人员定岗方案的制订,程序的设计,人选的最后确定,都要在征求广泛意见的基础上,由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机关干部测评和领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竞争上岗,参加竞争人员机会均等,不搞“内定”。把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过程公开。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达到优化组合,择优汰劣。

三是专业对口,职务对应原则。人员定岗要有利于发挥干部的才能。要体现干部专业特长、能力水平与竞聘岗位所需要任职资格的对应性。

四是保持专业工作连续性和特殊岗位人员相对稳定性原则。对于个别特殊岗位,在定岗中,要从有利于本职业务工作,有利于中心工作的全局出发,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五是实行工作实绩与岗位调整相结合原则。

(二)具体措施。

一是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明确职责及任职资格条件。

二是制定有关定岗定员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竞争上岗办法。

三是依次确定中层领导定岗人选。增强竞争上岗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拟定岗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廉洁情况。综合考虑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结果,提出拟定岗人选,经乡党委会议决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全乡机构改革从2016年9月8日开始,到2016年11月底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11月10日)。

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成立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乡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委、政府审批,报县编办备案。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深化机构改革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

乡党委、政府要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

11/13工作,严格落实我乡《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靠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定岗定员等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务必于11月15日前拟定上报“三定”规定,经县委编办审核、县编委会审定后印发执行。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1日)。

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深化机构改革的做法及成效,并于11月28日前向县编办上报总结报告,迎接上级党委、政府对我乡完成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检查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具体安排和实施工作,按照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严肃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做到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排,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及时解决问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派驻监督,根据《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宁党办〔2019〕94号),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适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实施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由兴庆区纪委监委向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监督。围绕“两个维护”,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高质量全覆盖。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出发,科学设定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实现对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派驻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进程,切实解决派驻机构设置不合理、覆盖不全面,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明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顺畅,监督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意义、政治考量和政治要求,结合兴庆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创新变化的具体形式,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实现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机构设置。派驻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兴庆区纪委监委共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实行单独派驻,其他部门(单位)实行综合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工作由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具体是:

1.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政研室、信访局、网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商联)、政法委、编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共16家单位。驻在部门为区委办。

2.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医疗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劳动监察大队、仲裁院)共8家单位。驻在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月牙湖治沙林场)、交通运输局、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双创基地)、科技局、科协、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统计局共13家单位。驻在部门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4.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教育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核算中心)、国控公司共4家单位。驻在部门为教育局。

5.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法院。

6.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二)人员编制。撤销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含检法机关)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不含机关纪委),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部划转到派驻机构。实行综合派驻的,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备行政编制2名,共需行政编制8名,通过划转、调剂等方式统筹解决。不得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原有的编制和区委巡察办编制,不得在机构改革中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编制充实其他部门。派驻兴庆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每组人员编制2名,共需编制4名,分别从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中划转,列入派驻机构专项编制统一管理,不得用于其他部门。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明确纪检监察干部数额的,按本条所列最低编制数划转编制。

(三)规范名称。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x纪检监察组”。

(四)领导职数。兴庆区纪委监委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组长6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通过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二)深化政治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监督,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加强对落实“两个维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维护政治生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着力在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上下功夫、见成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派驻机构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监督建议,督促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要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对管辖范围内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兴庆区纪委监委授权,依法使用相应审查调查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建立兴庆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常委、委员协管,相关内设机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保障。完善兴庆区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定期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监委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制度,兴庆区纪委监委会同兴庆区委组织部负责提名、考察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不含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成员,不兼任其他职务或者分管其他工作。

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查办的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依据《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兴庆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

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巡察工作,督促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线索处置,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党纪处分建议。

全面落实兴庆区属国有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兴庆区纪委监委对兴庆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根据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编制情况,暂不向兴庆区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由负责监督国控公司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综合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派驻机构改革全过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纪委监委要发挥专责机关作用,主动加强与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明确改革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提出工作要求,做好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人员配备、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

工作经费(含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由兴庆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办公用房由各驻在部门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拓宽用人视野和渠道,派驻机构干部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产生,也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以外产生。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确保自身过硬。建立和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根据自治区、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相关规定,制定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和考核办法,强化管理监督和履职考核,督促派驻机构履行好“不走的巡视组”职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五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印发施行。至此,江苏各设区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在此之前,江苏省一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表示,该省结合实际,着眼于“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从优化机构设置、制定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发力,努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施工”不走样。

为全面推进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今年5月底,江苏省委出台《关于深化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纪委监委配套印发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和在苏部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细化改革内容,实行分类施策,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

8月下旬,该省分片召开设区市纪委监委专题调研座谈会;9月中旬,制定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口径;9月下旬,就各设区市提交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方案集中反馈修改意见……几个月来,江苏省纪委监委开展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行动,了解工作情况、开展业务指导、进行政策把关,稳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9月25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和工作要求,督促各设区市纪委监委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分类有序推进。

“不得向驻在单位下属单位实行再派驻,不得层层转授监察权;必须严格规范监察措施使用审批程序……”翻开这份指导性文件,不难发现,10条指导意见紧盯各个关键节点,明确要求各设区市纪委监委在派驻机构改革中必须坚持稳妥审慎原则,按照党组织领导管理体制,不随意扩大改革范围、不超越职责权限授权,从实际出发,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目前,该省27家省属国有企业、4家省属金融企业、32所省属本科高校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派驻监察专员和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等形式,实现省一级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明晰、监督更加有力。各设区市派驻机构改革也正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扎实推进,将“施工图”逐步逐项变成现实。

聚焦“四个关键”,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因超标准领取薪酬,江苏省盐业集团盐城分公司4名领导班子成员被诫勉谈话,3人被组织处理;各分公司共收回违规发放的薪酬71.6万元……近日,在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纪委、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推动下,一场针对员工违规超额领取薪酬的专项整治行动在集团所属企业内部引起不小震动。

专项整治由发现问题倒逼产生。“集团下属公司区域分散、点多面广,过去往往是监督的盲区和死角。改革后,我们以推动巡察整改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精准监督。”该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胜介绍,在依规依纪处置部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超额领取薪酬的问题后,他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出台规范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月度薪酬发放、月度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薪酬违规发放的漏洞。

“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定位,严格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江苏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在实现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双到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推动派驻机构深入开展“嵌入式”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净化驻在单位政治生态。

如今,综合运用参加会议、专项检查、约谈提醒、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监督,已成为该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一种工作常态。以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为例,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已对监督单位101个“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过程开展监督,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我现在的工作有‘三多’:监督事项多、意见建议多、约谈提醒多。”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郑路说,正是因为自己成了“三多干部”,才能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个“40条”,为派驻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10月10日一大早,南京审计大学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书龙就来到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报备该校一名中层干部违规发放学位证书问题的处置情况。即便是前来报告工作,王书龙也不忘随身带着《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这本小册子,“方便随时翻阅,看看履职是否规范”。

向省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备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正是该《工作规定》里明确的要求之一。改革后,派驻机构被依法赋予监察权,既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如何确保派驻机构全面、规范、高效履职?江苏省纪委监委出台派驻省级机关、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和省属国有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等4个“40条”,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有效、管用,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评价。记者注意到,《工作规定》围绕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列出40条责任清单。“过去高校纪检工作比较薄弱,缺乏统一的规范。现在我们只需要‘按图索骥’,再也不用担心工作缺项漏项了。”王书龙说,4个“40条”解决了如何履职的大问题,该做什么、怎么做心里更有底。

敢于执纪问责、动真碰硬,离不开考核的激励和鞭策。江苏省纪委监委专门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探索实施分类考核,采取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个季度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没有实际工作的,必须向省纪委监委作出说明;实行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薪酬、奖惩等事项挂钩,工作不力的将被调整岗位。

随着派驻“探头”越擦越亮,改革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以来,江苏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72件次、立案30件、处分29人,同比分别增长10.8%、87.5%、31.8%;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134件次、立案43件、处分36人,同比分别增长109.4%、168.8%、227.3%。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六

二oo五年五月。

前言。

根据《**市政府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府发[2003]40号)的要求,重组后的供电企业要注重转变机制,深化改革,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而现有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劳动组织管理和分配激励制度上与**电力公司现有管理水平相距甚远,非常有必要对供电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及薪酬方案进行改革,以利于供电公司的管理节奏与市电力公司合拍,促进供电公司的全面发展。为此,根据工作安排,经报市电力公司审批同意,我们选定**供电公司作为突破口,全面剖析供电公司机构编制及薪酬分配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协助制定机构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并指导帮助其具体实施。现根据**供电公司的实施情况,特编制了《供电公司机构编制改革推荐方案》,以供各供电公司在机构编制改革中参考。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机构编制和劳动定岗定员管理,改善劳动组织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以保证公司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电力公司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编制及劳动定员管理指导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范机构和岗位名称,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岗位职责,明晰工作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现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的提高。

(二)严格控制机关职能部门的职数、中层干部职数和机关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数,真正体现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

(三)建立岗位动态管理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机制,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下岗、待岗和试岗管理,形成“岗位靠竞争,收入凭奉献”的良好氛围。

(四)制定和完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实现劳动人事制度的系统整合,不断提高核心岗位的竞争力,确保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五)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成套的薪酬管理体系。

机构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机构编制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性质、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的要求,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建立职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一岗多能、一岗多责”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和配置人员,对工作性质相近的工种、工序和不规范的岗位进行调整或合并。达到劳动组织配置合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搭配恰当,分工明确,管理高效的目的。

(一)《**市电力公司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编制及。

劳动定员管理指导办法》;。

(三)《**市电力公司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职能部门设置表》;。

(四)《**市电力公司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推荐模式表》。

要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一)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办法制度。

2.《xxxx公司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

3.《xxxx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4.《xxxx公司技能型专家评选考核实施办法》;

5.《xxxx公司专业技术带头人评选考核实施办法》;

6.《xxxx公司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7.《xxxx公司岗位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8.《xxxx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9.《xxxx公司生产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10.《xxxx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1.《xxxx公司中层干部任前公示管理办法》;

12.《xxxx公司后备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13.《xxxx公司领导干部三项谈话制度实施办法》;

14.《xxxx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16.《xxxx公司关于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管理办法》;

17.《xxxx公司关于员工自愿辞职自谋职业的管理办法》。

(二)考核及激励制度。

1.《xxxx公司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2.《xxxx公司各类假别管理办法》;

3.《xxxx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办法》;

4.《xxxx公司综合奖考核实施细则》;

5.《xxxx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奖励考核实施办法》;

(三)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xxxx公司生产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2.《xxxx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3.《xxxx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4.《xxxx公司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5.《xxxx公司员工培训考核登记办法》;

6.《xxxx公司新进人员和转岗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7.《xxxx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成立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

为了保证公司机构编制及劳动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的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机构设置。

(一)机关职能部门设置:

1.公司设机关职能部门9个,分别是: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安全保卫部、物资后勤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会办公室。

2.机关职能部门工作范围描述见附表1:《xxxx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描述》。

(二)生产车间设置。

1.公司生产车间设置6个,分别是:调度所、变电所、线路所、客户服务中心、农电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2.生产车间工作范围描述见附表2:《xxxx公司生产车间主要职责描述》。

(三)生产班组设置:

1.调度所下设2个班,即:调度班、通讯自动化班。

2.变电所下设继电保护班、高压试验班、检修班,各有人值班变电站按照变电站的个数设置相应的建制班组。

3.线路所下设4个班,即:线路巡视班、线路检修班、事故抢修班、配网运行班。

4.客户服务中心下设7个班,即:用电营业班、电能修校班、用电检查班、装表接电班、线路维护班、抄表计费班、电费审校班(室)。

5.农电中心下设用电营业班、用电检查班;各供电营业所按照个数设置相应的建制班组。。

6、后勤服务中心下设5个班(所),即:汽车班、库管班、门卫守护班、综合班、招待所(食堂)。

(四)机构设置应统一规范名称,各机构名称前冠以“**市xxxx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前缀,统一为“**市xxxx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室、所、中心)”。

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1、机关职能部门中层管理干部一般设一职,少数管理幅度大、任务重的职能部门增设一名副职,中层干部的总职数控制在16人以内。

2、生产车间一般设一正一副,100人以下的车间不设专职。

党支部书记和分工会主席,原则上党支部书记由车间正职兼任,分工会主席由车间副职兼任;100人以上的车间可设专职党支部书记兼分工会主席。生产车间中层干部职数控制在15人以内(含专职党支部书记兼分工会主席3人)。

(二)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1.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工会办公室设中层干部1人。其中工会办公室主任兼退管中心书记。

2.总经理工作部、生产技术部、安全保卫部、市场营销部、物资后勤部、思想政治工作部设中层干部2人。其中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兼董事会秘书,思想政治工作部副主任兼团委书记。

3.公司机关9部(室)和调度所合并设立党支部和分工会,设专职书记兼分工会主席1人。

(三)生产车间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1.调度所、变电所、线路所、客户服务中心、农电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分别设中层干部2人。

2.变电所、客户服务中心、农电中心分别设专职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1人。

3.线路所、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由正职兼任,分工会主席由副职兼任。

(四)公司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中层干部具体设置见附表3:《xxxx供电公司岗位设置表》。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一)职能部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按照**市电力公司的要求,控制在40人以内。生产车间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的具体情况进行掌握,必须从严控制使用。

(二)公司专业技术设置见附表3。

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

1.按照市公司的相关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xxxx公司机构编制改革实施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市公司审批。

2.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为机构编制改革提供制度保证。

3.成立****供电公司机构编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为机构编制改革提供组织保证。

4.完成公司所有岗位的设置工作。

(二)组织发动和竞争上岗阶段。

1.以各种形式加强对《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进行宣贯,同时公布机构和岗位设置。

2.组织完成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3.党支部书记和分工会主席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

(三)工作标准制定阶段。

根据机构和岗位设置,完成部门及岗位工作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各部门按照所提供的标准模块,在人力资源部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下进行工作标准的制定。

(四)全面竞争上岗、劳动组合阶段。

1.按照先机关、后车间的顺序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的竞争上岗工作。

2.因年龄原因退出职位的中层干部,其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

3.公司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竞争上岗由公司工作组组织进行,生产车间专业技术人员和班组长的竞争上岗由各车间在相关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的领导下组织进行。

4.对不通过竞争上岗的岗位完成合理劳动组合工作。

(五)总结阶段。

1.对机构编制改革的全过程进行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

2.按照岗位工资标准,调整所有上岗人员的岗位工资。

几点要求。

1.公司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改革文件,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改革的目的。各级领导要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化解矛盾,及时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全体干部和职工要顾全大局,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人事纪律和办事程序,坚决杜绝在改革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如有违反纪律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3.改革工作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拔任用各级人员,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过程中,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为亲,坚持因事设岗,反对因人设岗;做到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要严格执行各项组织、人事纪律和办事程序,坚持工作原则,反对各种不良风气。

4.公司全体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改革中要认真做好“保安全生产、保任务完成、保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5.本次机构编制改革的重点在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和职能部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但各基层车间必须按照有关办法的规定,加强部门内部机构编制管理,加强生产岗位人员的组合和调配,全面实现整体推进的目标。

6.各单位、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科学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做到改革、生产工作两不误。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值班,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首先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部门工作标准。

(一)总经理工作部工作标准。

1.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行政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政务、办理事务、搞好服务,为公司领导全面开展工作当好参谋服务,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2.负责公司文秘、档案、信息、督查、保密、信访、政策研究、法律事务、会议管理、工作计划、总结、内部审计、计划统计、绩效指标与考核、计算机管理、行政日常事务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行政管理的有关制度。

4.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公司公文工作。组织撰写公司计划、总结和报告,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综合性材料的制作,指导和检查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2)负责公司信息采集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和整理各方信息,为公司领导正确决策献计献策。

(3)负责公司督查工作,对上级部门和公司交办有时限的文件、通知和具体急需办的事项进行督办和检查。

(4)负责公司会议管理,公司各类行政工作会议的筹备安排,会议材料准备、纪要的制作,检查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5)负责公司文书工作,公司来文来函收发、传递,公司发文的送签、印发,文件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等。

(6)负责公司公共关系工作,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各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协调公司各单位、部门的工作关系。

(7)负责公司信访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转办和催办,能够当面答复的要及时给予正确答复,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8)负责公司接待工作,做好公司来人来客的接待、会务接待、群众来访接待。

(9)负责公司档案归口管理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公司文书、科技、财务、声像等档案的建立、保管、查阅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编制绩效指标,下达计划,并实施监督执行和考核。

(11)负责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综合统计及上报工作,并做到及时、准确。

(12)负责公司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等资料。

(13)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制度,防止经营活动中的泄密。

(14)负责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回复。

(15)负责公司机关用车的管理和调度,会务用车和接待用车的安排。

(16)负责公司节假日和防洪、抢险、救灾及特殊时间的值班统筹安排、检查督促。

(17)负责公司计算机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运行正常,信息畅通。

(18)负责公司报刊、杂志的订阅和收发工作。

(19)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工作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劳动组织、劳动调配、干部的管理、薪酬福利、社会保险、职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职称、劳动用工、职工奖惩、劳动纪律、人力资源开发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劳动组织、劳动工资、劳动定员、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方案。

(2)负责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提出干部配备方案,后备干部的选拔。

(3)负责公司定编、定员、机构及岗位设置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测算和审核车间、班组的定员方案。

(4)负责编制职工培训管理办法、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及考核。

(5)负责编制公司劳动工资计划和工资分配方案,工资基金的管理,严格控制工资总额的发放,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台帐。

(6)负责公司职工和大中专学生、转业退伍军人的接收,工资待遇的确定,见习期、试用期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职工离休、退休、退养、退职、离职和职工调动手续的审核。呈报。

(8)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职工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10)负责《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制定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的管理、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完善相应的奖惩制度。

(11)负责公司职工工资晋升、晋级和审批、呈报工作。

(12)负责公司奖金分配方案和考核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奖金的发放、使用情况。

(1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的管理,归口管理临时用工,工资的编制和发放。

(14)负责公司职工职业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15)配合公司工会组织开展职工劳动竞赛。

(1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工作。

(17)负责做好职工有关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8)负责劳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工培训等统计报表工作。

(19)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资产部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财经制度和财务监督,遵守财经纪律,忠于职守,把好财权关。

2.负责公司现金及存款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核算、项目融资及存贷、电费总帐核算、福利、税管、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经济活动分析、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利润核算等。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正确的核算依据,并监督执行。

(2)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下达资金计划,严格控制资金使用。

(3)负责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财务决算工作,做到真实性和合法性。

(4)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的核算和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资金的合理使用,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公司项目投资、融资计划的编制,根据生产经营计划,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7)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工作,对成本指标实施有效的控制,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8)负责向公司领导提供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

(9)负责公司财税策划、税收核算工作,加强与财税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协调与交流。

(10)负责电费总帐核算,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及收费标准,监督电价及各项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配合做好电费回收工作。

(11)负责公司资金计划、资金保管、组织资金的调度和使用。

(12)负责指导和监督供应部门做好物资材料帐务管理工作。

(13)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电网大修、改造等工程项目的核算工作。

(14)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补)贴的发放工作。

(15)负责做好公司人身、财产保险的投保和理赔工作。

(16)负责公司各种发票、证券、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鉴定、销毁工作。

(17)参与公司物资、基建技改、电网建设等工程的招标工作。

(18)负责控股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财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19)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生产技术部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电力行业规定的技术规程、规范。

2.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电压质量、可靠性管理、规程制度、技术监督、技术标准、固定资产、生产计划、电网规划、发送变电设备、运行和检修管理、配网规划、工程概算、工程建设、业扩技改、基本建设、供电方案审批、生产统计等。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中、长期电网建设规划,组织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

(2)负责公司年度大修、技改、业扩工程计划的编制,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下达生产计划,组织项目的实施,并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3)负责抓好公司发、输、变、配电运行、检修、改造工作。

(4)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规范及导则。完成年度“技术措施计划”、“检修”、“反事故措施”计划各项生产计划及技术指标。

(5)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决算管理,审查技术方案和审核施工图纸,组织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后的验收。

(6)负责编写或审核生产管理制度,发、输、变、配、调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等。

(7)负责组织、参加重大缺陷处理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公司降损节能、电压无功、配网可靠性的管理工作,制定落实三率计划指标的完成措施和考核管理。

(9)负责审批公司用电客户的供电方案和无功补偿方案。

(10)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的报批、施工图纸的审核,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投标,土建施工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工作。

(11)负责公司房地产资源的管理,基本建设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2)负责公司生产部份资产的实物管理,固定资产的调整、变动及增减,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台帐。

(13)负责公司电力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及时研究和解决生产技术问题。

(14)负责编制公司生产设备、物资材料及备品备件的编制,协同供应部门做好储备定额工作。

(15)负责公司绝缘、电测仪器、油务化验、电能质量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电力技术标准,积极开展电力生产标准化工作。

(17)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做好技术更新和技术攻关工作,合理化建设的qc小组革新成果的审评签定和发布,做好职工各项技术培训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竞赛工作。

(18)负责科技管理工作,收集科技信息及技术资料、整理、存放和借阅,负责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和申报。

(19)负责公司设备评级工作。

(20)掌握公司设备运行健康状况,提出重要设备、仪器的更新购置和报废意见。

(21)负责组织电力设备、重要仪器的选型,参与公司设备、物资招投标工作。

(22)负责公司生产和报表工作。

(23)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保卫部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制度和规定。

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安全培训、电网安全性评价、劳动保护、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分析统计考核、安全技术措施、反措计划、电力设施保护、反窃电、治安、保卫、人武管理、消防管理。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总结报告,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考核、奖惩等办法。

(2)负责编制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制的落实,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安全培训、考试考核的组织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督、安全考核职能。

(4)负责编制安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5)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及时做好事故及安全性评价的统计分析,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问题,并按规定上报。

(6)负责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事故分析会、安全评估会,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及对策。

(7)负责人身伤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8)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等,保护职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9)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反窃电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活动。

(10)负责公司消防工作,建立消防网络,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编制消防设施的添置、更换计划,建立消防设施台帐。

(11)负责做好群众性防火、防盗、防破坏等群防工作,负责对帮教对象的教育。

(12)负责公司人武管理,配合地方人武部门做好民兵训练、演习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13)负责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及通知,督促限期整改,监督执行情况。

(14)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验工作,对是否做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进行监察。

(15)负责建立公司三级安全网络体系,开展三级安全网活动,负责安全规程的学习考试、考核,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16)参加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审查,监督施工队伍的安全培训、安规考试、考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17)负责监督对各类工器具、绝缘器具、试验器具等定期试验工作,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8)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归口统计及上报工作。

(19)负责制定安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及使用状况。

(20)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场营销部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国家电力法律法规、电价政策、电力营销工作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2.负责公司电力需求测算、电价管理、电费信息、电费回收、优质服务、电价统计分析、营业管理、市场开发、营销指标、电能计量、线损、售电量、营业普查、供用电合同等。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公司电力营业管理工作,开展供区内电力市场调查研究和电力需求预测,拓展电力市场,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用电管理、电力营销、线损管理、电能计量装置和优质服务等工作的相关制度。

(3)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售电量、售电单价、线损率、电费回收率,并分解下达售电量、售电单价、线损率、电费回收率等经营指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4)负责公司电价管理,监督电价政策的执行,协助基层单位抓好电费回收工作,加强客户基本电费、力率调整电费的管理。

(5)负责公司购、售电业务,电费结算和解交工作,组织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

(6)负责组织开展用电普查工作,搞好安全用电宣传,查处窃电和违章用电,规范用电秩序。

(7)负责公司营销策划工作,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搞好窗口建设和社会服务承诺,树立公司形象。

(8)参加公司改造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工程招投标,施工资质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9)负责各级关口表、计费电能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审批大宗客户新装、改装、增容、变更供电方案等业务,签订供用电合同。

(11)负责用电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颁布的供用电规章,检查、督促客户执行电气设备安装、检修、运行、试验等各项安全技术规定。参与客户重大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12)负责掌握和了解大宗客户的用电规律、生产工艺流程,积极推行新设备、新技术和节能经验。

(13)负责营销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提高营销人员综合素质。

(14)负责组织开展经营活动分析。

(15)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及报表工作。

(16)建立营销计划、营销技术和用电客户档案。

(17)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物质后勤部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物资材料招(投)标、物资计划、物资采购、车辆交通、物业后勤等管理工作。

3.工作内容及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物资招投标办法、物资管理、车辆交通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负责物资招投标、采购、加工、催货、提货和入库手续的办理。

(3)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等设备、设施的采购。

(4)负责收集和了解物资市场信息,掌握市场变化动态,提供市场信息。

(5)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严格控制物资储备量,做到供需平衡,减少库存积压,提高资金周转率。

(6)负责组织、督促库存物资定期盘点、对帐工作,做到实物与帐务相符。物资按照:“分区、分库、按品种、规格型号摆放有秩,整齐美观”,并实施监督检查。

(7)负责监督工程剩余物资退料、保管和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负责废旧物资处理招投标工作。

(8)负责做好物资收、支、库存的报表工作。

(9)负责公司车辆归口管理,制定驾驶员的考核办法,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生活保障等运输任务的圆满完成。

(10)负责编制公司车辆费用计划,核定修理、油耗等费用的使用,并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

(11)负责交通安全的管理,加强对驾驶员安全学习、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技能水平,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12)负责车辆保险、入户和报废、相关证照的办理,监督检查月检、路检和抽检的执行情况,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

(13)负责公司车辆的维护、大修、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高效、优质、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

(14)负责车辆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新购车辆入户、报废车辆手续的办理。

(15)负责车辆运行费用的审核报销和统计报表工作。

(16)负责核定物业管理费用,并实施检查、监督物管费用的合理使用。

(17)负责公司物业管理工作,制定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

(18)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作标准。

1.思想政治工作部是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性工作机构,负责党委、纪委、团委日常事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党委、纪委、团委和纪检监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负责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教育、企业文化、新闻工作、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风建设、青年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等。

4.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管理党内机要文件,指导全公司的保密工作。

(2)负责筹备党委、纪委、团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安排,会议材料准备,纪要制作,检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3)根据党委的安排和工作需要,做好调研和信息处理工作。

(4)负责撰写党委、纪委、团委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贯彻执行党委决议、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

(6)负责审查、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承办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手续。

(7)负责党费、团费的收缴和管理,接转组织关系。

(8)负责职工及子女升学、参军、出国等方面的政审工作。

(9)负责党课教育的组织、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及“创先争优”活动的检查、考核、评比。

(10)负责党群干部的管理和考核,承办任免手续。

(11)负责办理统战工作有关事宜。

(12)负责督促检查党风和廉政建设,督促检查领导和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

(13)负责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的控告,调查、审查、核实违纪案件。

(14)负责组织、指导全公司的宣传工作和干部的理论教育及法制宣传工作。

(15)负责组织文明单位的创建、考核、检查评比工作。

(16)负责对外宣传的组稿及审查工作。

(17)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负责企业文化、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8)负责对违纪职工和违纪党员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19)负责公司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20)负责承办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有关事宜。

(21)负责组织、指导青年和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22)负责党务系统印章管理和使用。

(23)完成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工会办公室工作标准。

1.工会办公室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贯彻《工会法》,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贯彻全总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独立地开展工会工作。

3.负责公司民主管理、女职工工作、司务公开、企业文化、劳动竞赛、班组建设、福利监督、劳动保护、退休职工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4.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订工会工作制度、合理化建议制度、劳动竞赛等方案。

(2)负责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组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日常工作管理;指导车间班组(站)的民主管理工作;组织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公司厂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劳动工资分配制度、住房制度及社会保险制度等改革方案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参与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贯彻实施《劳动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行政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订立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和保证合同质量与合同兑现,使企业行政与全体职工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4)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配合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履行工会的教育职能,组织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公司的文艺体育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办好阅览室。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电力职工队伍。

(5)负责组织、发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双增双节、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配合行政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技术比武、技术练兵等单项生产竞赛,动员和组织职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完成和超额完成企业生产、建设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协助行政贯彻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条例。参与措施、计划的制定以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基层工会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培训和管理。

(7)负责组织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先进人物的培养、管理,发挥先进人物的骨干、带头作用。

(8)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生产任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劳动、生活情况。

(9)负责公司班组建设工作和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基层车间、班组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加强工会创建“一流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工作,协助党委对车间(公司)工会主席的管理和考核,提出任免意见;定期举行换届选举;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10)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职工死亡的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公司“双拥”工作、复转军人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劳动保险工作。

(11)监督劳动法的实施。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对车间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给予帮助、指导,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

(12)负责公司计划生育工作。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履行女职工委员会的职责,组织和指导全公司的女工工作,组织职工和家属开展“五好”家庭活动,调动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3)负责工会的信息、统计、理论政策研究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工会工作信息。

(14)负责专、兼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和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

(15)负责对职工申诉进行调查了解,并负责反映和认真处理。

(16)负责管理工会经费。建立并执行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17)负责对困难职工的调查工作,办理职工困难补助工作。

(18)完成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调度所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调度机关发布的调度指令和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做好公司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调度工作。

2.负责公司电网运行、负荷管理,运行方式、调度停电检修计划,继电保护,通讯自动化设备维护,系统信息数字统计等。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制订公司电网调度、继电保护、通信和自动化方面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电网运行方式管理。编制和执行本网的运行方式,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检修停电计划。

(3)负责电网调度管理。指挥电网及所辖设备的运行操作,指挥事故处理,参与系统事故分析会,研究和制定系统安全稳定性措施。

(4)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负责批复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新设备投运申请;负责设备统一调度命名和编号;制定启运调试方案,组织指挥启动。

(5)负责公司电网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管理。公司电网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继电保护整定值整定计算。

(6)负责与客户签订调度协议;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电网“事故紧急拉闸限电”顺序表和“低频减载方案”。

(7)负责公司负控系统主站端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8)负责公司电网负荷预测工作。做好年、月、日负荷预测及统计,制定电网运行技术经济指标预测,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网经济运行工作。

(9)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供电可靠性、电压、无功、网络线损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通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通信规划,年度大修、改造计划的编制,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消缺等工作。

(11)负责公司电网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电网自动化规划,年度大修、改造计划的编制,电网自动化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消缺等工作。

(12)负责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检修、消缺等工作。

(13)负责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帐。

(14)负责抓好运行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5)负责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6)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7)负责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

(18)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一)变电所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各种运行规程、操作规程,编制本所的各项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及各种规章制度,确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运行。

3.负责变电运行、发电运行、设备维护检修、高压试验、继电保护、油务化验、故障消缺、事故抢修、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等工作。

4.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变电站和发电站运行维护、检修、试验、缺陷处理和事故处理工作。

(2)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指令,防止误操作。

(3)负责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季、月生产工作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4)负责变电站负荷、电量的抄收工作。

(5)负责编制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6)负责做好变电(发电)站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做好设备消缺、更新改造,保证设备健康运行。

(7)负责办理变电(发电)设备检修停电申请、新设备投运申请、变电设备停运申请。

(8)负责办理变电(发电)设备异动、报废手续。

(9)负责做好防“五误”工作,作好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所设备评级工作。

(10)负责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工作。对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11)负责编制设备年度大修、改造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2)负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约束激励机制,职工现场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

(13)负责建立健全变电(发电)运行、检修、试验图纸资料台帐及各种技术管理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及档案工作。

(14)负责搞好变电(发电)设备大修、更改验收及投运工作。参与新扩建变电设备的验收投运工作。

(15)负责变电(发电)站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

(16)负责按时报送各种报表。

(17)负责做好本所固定资产、物资材料、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台帐。

(18)负责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9)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线路所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负责线路巡视,线路维护、检修,技术管理,安全文明生产、事故抢修等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制订单位的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办法。

(2)负责公司35kv及以上线路和城区10kv及以下线路配变设备的巡视、维护检修、消缺和事故处理工作。

(3)负责10kv开闭所和城区配网运行管理,电源倒闸操作和事故抢修。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七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20〕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2020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八

今年以来,xx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坚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以做好“三农”工作为总抓手,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宣传发动上突出了广泛性,在安排部署上突出了整体性,在结合实际上突出了针对性,在形式载体上突出了创造性,在狠抓落实上突出了实效性,创新领导机制,找准工作切入点,全面开展了乡村振兴工作。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我镇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这个根本目标,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培育新型农民、发展产业为支撑,以示范村建设和村容村貌路容路貌整治为切入点,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了全区乡村振兴的深入开展。

我镇按照长远有目标、近期有方案,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的原则,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全镇23个村(社区)委会进行分类指导。结合“修路、改水、通电、护林、兴文、办学、办医、调结构”和“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实现村容村貌整洁模式,在xx、xx两个村采取发动农民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农村亮化美化。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加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为确保我镇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调整充实了镇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制定完善发展思路和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把发展做好乡村振兴放在第一位,为农村谋发展,为群众谋利益,促进了乡村振兴全面快速有序地向前推进。2022年,以“四大行动”为抓手,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农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从全面摸清底数,稳定发挥效益,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加大乡村振兴的工作力度,力促乡村振兴工作在全镇全面推开,掀起我镇乡村振兴的高潮。

我镇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有的优秀资源禀赋,立足特色产业带动发展村集体经济,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快农村产业化发展,确保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培育支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结合上级新要求,我镇把产业项目谋划与村集体经济强村发展相结合、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提升相结合、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发展带动相结合、与扶贫产业园建设相结合,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全镇累计投入衔接资金80万元,安排项目22个,其中产业类项目10个。同时,今年重点支持xx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后劲。

一是部分xx干部对乡村振兴的认识不高,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农民缺乏参与意识,“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同时,人的观念尚未彻底转变。虽然经过一年的思想教化,就干部而言,作风得到了好转,但因年龄、知识结构等方面的制约,发展经济的人才还是短缺。

二是乡村振兴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脆弱,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加快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项目资金整合不好操作,乡镇、集体、农民经济匮乏,投入困难,制约着乡村振兴的进程。项目资金利用率不高,特别是在整合资金、捆绑使用方面办法不多,思路不宽,造成资金分散,项目效益难以发挥。项目建设投资力度不足、建设资金缺乏、融资难度较大。加之,项目督促、协调不够,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

1.要切实发挥好“xx统一领导、xx群齐抓共管、单位积极配合、村(居)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把乡村振兴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扩大乡村振兴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使乡村振兴的目标口号上街上墙、进村入户,做到乡村振兴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抓好示范村建设工作。打造乡村振兴的“亮点”和“看点”。举办各类农民培训班,有计划、有组织、针对性地提供农民素质为产业链向两头延伸提供科技支撑。

3.按照各级对乡村振兴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通过乡村振兴实现基层xx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xx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体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更加完善,各种制度建立健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素质明显提高,村风民俗文明进步,社会环境安定有序。

4.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计划,用好惠农支农政策,应遵循“性质不变、用途一致”原则归类整合各部门涉农政策资金,向乡村振兴倾斜,各类建设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真正发挥有限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撬动社会资本。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

5.研究制定乡村振兴考核监督机制。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着手研究乡村振兴的考核办法,切实调动起xx干部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强化督导,落实人员,压实责任,确保我镇今年市级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创建目标的顺利完成。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九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党发[201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一)**镇党政办事机构。

根据**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

(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

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

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

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

5、县教育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

(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

按照**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

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

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

(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

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09)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党办发(2009)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

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

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

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

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

(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

(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

(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

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

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工作进程安排。2011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xx〕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20xx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一

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市审计局开展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加快推进x市审计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跟时代步伐,紧密围绕服务x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审计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守正创新,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忠实履职,在坚决服从服务于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积极贡献审计力量。

(二)主要目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增强法治观念。

主要任务: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引导审计人员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深刻理解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而产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审计工作成效。

2、深入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将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审计机关中营造出人人尊崇学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审计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深刻认识审计监督的宪法地位,全面履行宪法赋子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

3、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审计监督的重要标尺,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贯彻和运用于执法、守法普法活动中。

4、开展好审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服务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民生、政府投资等审计项目开展过程中,主动进行《审计法》及其《审计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二)健全审计领域制度规范。

主要任务:加快建立健全审计领域法规制度,完善审计管理体系,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以良法促进社会进步。

1、形成健全的审计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审计法的修订,修改完善相关审计管理制度规定,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廉政建设、岗位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和落实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提高审计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

2、形成健全的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机制。压实审计质量控制各岗位、各环节责任,优化复核审理流程,严格制度执行,对发现的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改进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发挥好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3、积极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审计发现的相关领域法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提出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议。在办理立法征求意见过程中,加强对重要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研究论证,提出有深度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增强审计执法力度和效果。

主要任务:全面提升审计机关法治化水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有序推进审计全覆盖。审计全覆盖,是xxx对审计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是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分析和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既突出阶段性审计重点,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着力形成审计震慑作用。

2、优化审计管理方式。充分掌握被审计对象的政策要求、行业规律、领域特点,精心组织审计力量,综合匹配审计资源,抓好项目统筹、组织方式统筹和结果运用共享,推动不同项目、不同单位审计的深度融合,完善审计结果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不断提升审计质效。

3、审慎客观作出审计结论。审计人员要强化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要将精准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做到问题查找、审计定性、审计审理、审计处理“四个精准”。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审慎作出结论,做到审计标准规范统一、审计结论客观公正、审计处理合法合规。

4、严格规范审计执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账户查询、资料获取等行为,严格规范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线索移送、审计结果公告等工作。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审计执法公示制度、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审计执法决定审核制度。

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按要求完成“xx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审计执法人员素质。

6、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投诉、信访,并按期办结,确保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依法配合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配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强化对审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主要任务:规范审计机关权力使用,自觉接受各种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完善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1、自觉接受监督。要严格执行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2、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有序、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按规定动态调整审计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规范各类审计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

(五)深入开展审计法治宣传。

主要任务: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广大审计人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被审计单位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审计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审计监督的环境持续改善。

1、突出重点,加强宣传。以《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等作为重点内容,以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审计法治宣传营造审计工作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加强日常宣传,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审计法治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

2、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要创新载体阵地,积极运用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推送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在审计机关网站开办审计法治栏目(专栏、专版),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开展普法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媒体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审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把“法律六进”与审计工作密切联系起来。结合审计工作特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调查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公告、审计促进整改等环节积极创造条件,宣传讲解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领导。

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工作。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切实配齐配强法治力量。按照规定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年度报告工作和公开工作。

(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把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利用“法宣在线”“xx普法”“学习强国”等学法平台开展日常学习。把法治教育纳入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入职培训、任职培训内容。采取现场旁听或网上观看等形式,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学法用法机制。

(三)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

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积极组织宣传推广审计机关依法审计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依法审计。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二

20xx。

[20xx]140。

号)和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

关于开展。

20xx。

的通知》(阜民电。

[20xx]22。

5

19。

日至。

5

25。

日组织开展为以“建设美好安徽,社工与您同行”为主题的首届“江淮社工宣传周”活动。为切实搞好宣传周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加强社会工作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努力营造社会工作氛围,弘扬社会工作文化,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提升社会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xx。

5

19。

日至。

5

25。

按照“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工作宣传。采取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基层齐动、多种活动并举的方式丰富宣传周的内容,滤布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宣传方式,广泛开展传播社会工作知识、宣扬社会工作理念、展示社会工作成果、推广社会工作典范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优势,推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

围绕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社区志愿者中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关于社会工作知识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社会工作者角色的影视作品,听一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讲座,分享一次从事社会工作的经历,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进程。

(一)。

5

19。

日积极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社区志愿者参加“江淮社工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二)为帮助考生顺利通过全国。

20xx。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宣传周期间组织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的。

198。

人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

(三)。

5

20。

日开展一次“五进”活动。将社会工作的宣传深入到机关、学校、单位、社区、家庭等人群密集场所,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社会工作教育活动。

(四)通过在县电视台和《太和周迅》上开设的宣传专栏加强宣传。通过我局开设的“福彩之窗、民政园地”专栏,加强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技能的普及,宣传近期开展社会工作所采取的主要举措、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刊载社会工作知识等。

(六)宣传周期间,利用组建乡镇民政所的有利时机,向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群发一条宣传短信。

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

xx。

为组长、副局长。

xx。

为副组长,局各业务股、室和各乡镇民政办主任为成员的。

20xx。

年“江淮社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开拓创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社会工作知识,营造宣传氛围。

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既要扩大活动覆盖面,利用各种载体,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的全覆盖格局”,又要推动重心下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开展“五进”活动,做到社会广为知晓,干部群众深受教育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江淮社工宣传周”的各项活动,确保有序开展,及时组织整理活动信息,收集每次活动影像图片资料,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

5

30。

日前报至县民政局。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三

目前,我市有x个城市街道、xx个城市社区。“十四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全市共建成社区服务中心x个,社区服务站xx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xx.x%。

二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拓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文化娱乐、社会治安等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逐步向社区覆盖,社区志愿服务蓬勃开展。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及超市、菜场、早餐等服务网点逐步进入社区,方便了社区居民生活。

三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依法选举产生一批社区居委会成员,逐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截止xxxx年底,全市共有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编工作人员xxx人,社区公共服务从业人员xxxx人。

四是社区服务方式不断改善。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实行“一站式”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开展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是社区服务制度环境初步形成。围绕社区卫生、社会救助、劳动就业、文化教育、社区服务设施等内容出台了相关政策,各县区也相继出台了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的政策措施,社区服务的政策法规逐步完善,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越来越强。

但就总体情况而言,我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目前,全市有x个街道没有建立社区服务中心、xx个社区没有办公服务用房,xx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在xxx平方米以下;社区服务设施总量供给不足,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缺口大;社区服务项目较少,水平不高,供给方式单一;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素质偏低,结构亟待优化。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不顺畅,缺乏统一规划,保障能力不强,社会参与机制亟待完善等。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四

根据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经xx镇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制定201x年xx镇党政领导联合分类接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实质是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切实解决群众的诉求,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带动普通性、倾向性问题的成批解决,带动各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维护当地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从现在起以镇党政领导的领导干部联合接访活动常态化。通过领导联合接访活动的开展,要争取把信访积案化解掉,把信访源头问题治理好,为xx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接访方式。

(一)定点接访。每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为党政正职领导接待日,每周一、三、四、五、六、日为党政副职领导接待日。地点为镇信访接待室,具体人员安排见附表。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建立“四单一记录”(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单、交办单、督办单、办结单、接谈记录)制度。被通知参加接访的站所负责人及干部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陪同接访,确因公事不能参加的,经接访领导同意后另行落实相关人员按时参加。

(二)重点约访。对反复上访的疑难复杂问题、协调难度大,责任不明确、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问题,有针对性进行约访。经镇信访办筛选后,原则上每月组织1次重点约访,接访领导约访前要认真调研,接待时要详细地听取群众诉求,深入进行分析,形成完整准确的答复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力争接待一件化解一件。

(三)专题接访。对一个阶段、一个方面、一个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接访。每两个月确定1-2个专题,原则上每两个月组织一次专题接访。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制定实施的进程中出现的上访问题,要通过专题接访研究解决。对涉及面广的问题,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接访。对确定接访的问题,要提前告知,便于群众提出相应诉求。

(四)带案下访。每季度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信访问题,镇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站所深入问题发生地开展带案下访。带案下访领导要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走访,核实了解相关情况,认真剖析问题症结,确保化解方案。对矛盾突出和化解难度大的问题,可采取驻点的方法广泛深入地听取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领导包案。对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和省、市交办重点信访积案,按照党政领导分工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对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2次(含2次)以上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积案,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各包案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四包”(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责任,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包案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接访重点。

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要突出重点,按照抓大事、破难题、察民情、重疏导、强责任的.要求,全力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取得实施。

(一)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当前要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突出问题和劳动社保、特殊群众(原民办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等热点问题。在接访过程中,要组织相关站所研究解决思路,明确处理方法,使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积累和上交。

(二)认真化解长期积累、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要以省、市交办和县自查的积案为重点,下决心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攻难点、破难题,最大限度地化解疑难积案,从根本上减少积案存量,确保把省、市交办和县自查的积案化解掉,人员稳定住,矛盾不上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对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倾听意见、进行科学决策,进一步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好正常的信访秩序具有十分重点的意义。要将此项工作明确为全年我镇信访工作的重点载体,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精心组织、抓好抓实。

(二)坚持定期研究。对接访中涉及全局的信访疑难复杂问题,要专题研究,形成妥善的处理意见,要执行重大问题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科学论证。

(三)落实接访时间。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接待群众的时间要求,在全国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加大领导接访密度和频率,督促好每天都有党政领导接访。

(四)加强效能评价。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防止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确保活动既有声势、更有实效。要以切实解决问题为核心,以全力推动“案结事了”,息诉息访为标准,把党政领导接访、下访接待处理问题、包案化解信访事项、督促息诉息访及采纳群众意见、改进工作情况等作为检验大接访活动实际效果的主要内容,加强考核、评价效能。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和干部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干部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分管人事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其他局领导担任考核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科、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科室(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日常事务由人事科负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责。

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工勤人员参照执行。不含市管处级干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以及福安、福鼎精疗院在编干部职工。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局党组议定重要事项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全年共进行四次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结果包括“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每季度考核“好”等次人数原则上掌握在实际参加平时考核人员的40%以内。按照“确定任务、个人小结、审核评鉴、结果反馈”四个环节开展:

干部根据所在科室、直属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个人职位职责,细化个人目标任务。对专项工作或临时任务,及时纳入个人目标任务。个人目标任务作为考核对象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对科室、单位其他人员工作任务进行审核把关,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个人目标任务审核把关。

个人目标任务,如实对本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纪实和小结,重点记录推进工作目标完成的阶段性、关键性工作成果。每季度填写《平时考核登记表》,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考核表由分管领导审核评鉴,局机关科室其他干部考核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审核评鉴,直属单位其他干部考核表由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审核评鉴。

分管领导负责对所分管的机关科室干部个人纪实小结进行审核评鉴,提出推荐等次建议,其中:“好”等次人数不超过所分管科室参加平时考核人数的40%。直属单位的平时考核结果由本单位提出初步建议,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所分管直属单位上报的平时考核等次建议,按照“好”等次不超过40%的比例提出推荐等次建议。人事科负责收集分管领导提出的推荐等次建议后,报考核委员会评鉴等次。

“好”等次的名额测算取整数,四舍不五入。若“好”等次名额测算达不到1名的分管领导,按2个季度核定1名“好”等次,并根据所分管的干部实际工作表现是否给予“好”等次。

平时考核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听取本人意见。平时考核结果由人事科及时汇总存档,并将年度平时考核开展情况按照规定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登记表》,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一)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干部,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干部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者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一)考核对象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二)对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考核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对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考核可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三)平时考核。

工作。

按干部所在工作岗位开展,在局机关合署办公人员按其实际履职岗位参加平时考核。参加援派或者挂职的干部,由平时考核周期工作时间较长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平时考核。派出学习培训、参加专项工作的,由派出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并确定等次。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进行平时考核并确定等次。

(四)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干部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含受处分之前和解除处分后),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同时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或所在机关给予处分、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受处分影响期间考核结果。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六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经过5年多的试点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目前正向全国范围内推开。

5年来,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乡镇干部和农民群众还有哪些期盼和要求?如何巩固已有成果,实现乡镇机构改革的宏伟蓝图。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全面推开。

以农民利益为根本点乡镇机构改革任重道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经过5年多的试点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目前正向全国范围内推开。

5年来,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乡镇干部和农民群众还有哪些期盼和要求?如何巩固已有成果,实现乡镇机构改革的宏伟蓝图?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全面推开。

2004年3月,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率先在黑龙江、吉林、安徽、湖北四省“破冰试水”,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是严格控制乡镇人员编制,二是鼓励地方积极试点,探索秋累改革经验。之后,各地相继开展试点,并加大工作力度,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乡镇机构改革在探索中积极推进,不断深化。

截至2008年底,全国试点乡镇总数约1.8万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一半以上。安徽、湖北、黑龙江、吉林、河南、内蒙古、浙江、重庆8个省份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试点。四川、青海和江西的试点乡镇已经达到乡镇总数的一半以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乡镇机构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中央编办会同地方和有关部门通过开座谈会、专题调研、挂职蹲点、典型解剖、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了解试点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意见》在试点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在执行中完善,数易其稿,并以问卷调查的形式,集思广益,先后共征求了地方5500多名各级领导干部(省级240名、市级260名、县级1600名、乡级3400名)的意见。

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东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乡镇一级差异性很大,《意见》既着眼于乡镇当前面临的共性问题,对改革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又为地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留有空间,明确充分尊重各地实际,主要依靠地方和基层来推进这项改革,并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同时,《意见》还对推进职能转变、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创新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工作提出了要求。

2005年9月14日,江西省瑞金市黄柏乡“和谐110”接到瑞兰村村民钟经和的电话,称其邻居钟明原在叶坪乡松树园松源砖厂打工,因身体不适,辞工回家看病,但仍有1个半月的工资未付,问了几次砖厂老板,工资都未拿到手,请求乡政府帮忙。

黄柏乡“和谐110”接到情况后,立即与叶坪乡“和谐110”取得联系,并很快得到反馈。而后,在叶坪乡的精心安排下,综治办干部与他们一起到砖厂,收讨工资,终于砖厂欠钟明的1个半月工资如数付清,钟经和感慨地说:“‘和谐110’,真是农民的贴心人。”

据了解,黄柏乡曾是瑞金市有名的“老大难”乡,上访总量居高不下。自从建立“和谐110”联动服务体系后,在短期内扭转了“落后乡”面貌,一些信访老户问题得到解决,矛盾纠纷逐年减少,信访和治安案件大幅下降,乡党委、政府的威信也重新树立起来。

“和谐110服务热线”、“群众事情代办制”、“一站式服务”……近年来,乡镇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有的地方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为农服务质量,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出了步伐。

与此同时,各地按照中央精神,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设立“12310”电话受理举报等制度和办法,制止了乡镇长期以来乱进入现象,乡镇人员编制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改革过程中,乡镇干部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原来“管理农民”逐步向“服务农民”转变,群众对干部和基层组织也产生了极大信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得到了加强。河北省馆陶县寿山寺乡一名村干部说:“过去干部躲着群众走,有了事时,干部急出汗,群众冷眼看。现在干部替群众跑腿儿,群众支持干部干事儿,有了群众支持,俺越干越有劲儿。”

以农民利益为根本点乡镇机构改革任重道远。

“尽管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面临很多问题。”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坦言。

首先,从全国范围内来看,乡镇机构改革发展还不平衡,有的省份已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改革试点,有的省份只是选择了少数乡镇在试点探索。一些地方还有畏难思想,改革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各地对乡镇评比考核可以说名目繁多,几乎县里所有科局对乡镇都有评比考核项目。有信访稳定方面的,有经济发展方面的,有农林生产方面的,有组织建设方面的,具体项目多达数十种,一些项目还实行“一票否决”。一些乡镇干部坦言,现在乡镇财力比较弱,但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总之一句话,权力越来越小,责任越来越大。

《意见》清晰地表述了乡镇的四项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一些乡镇干部反映,现在“干什么”已经明确了,但是“如何干”的问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乡镇到底该干哪些具体事,各方面认识不一致、不明确,比较茫然。尤其是县级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依旧,乡镇整天围绕上面的“指挥棒”转,难以有精力和时间干好应该干的事情。“下改上不改,改了也白改”。有些乡镇领导还反映,现在“有钱有权”的部门和单位都上收了,肢解了基层政府的职能,权力与责任不对等。

针对目前乡镇机构改革面临的问题,中央编办负责人表示,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将注意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有效衔接,将《意见》精神落到实处。特别是要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乡镇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探索为农服务的有效形式,改革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提高为农服务质量和水平,使乡镇职能转变取得实效。

同时,为给乡镇转变职能创造宽松的环境,今年,中央编办将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等部门对清理规范涉及乡镇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一票否决”事项以及对乡镇的考核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同时抽查各地乡镇机构编制严控情况。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七

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高起点地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我商务局从实际出发,制定了详细普法工作规划,现将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局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提高全局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诚心救助紧密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是深入的学习宣传宪法,着力提高职工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以及救助工作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切实抓好重点救助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救助一线的等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努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要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儿童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全局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

五、普法要求。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干部职工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开始实施,到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12月。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年要开展自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前三年的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决策工作。在行政办公室及工会设立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编写普法学习教材,举办普法学习培训班;。

5、对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各科、室也要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工作。

(二)保障措施。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七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编印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教材和其它学习材料。

5、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实施。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全市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月活动,切实增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政治组织保障。

三、活动时间及对象。

(一)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全市教育系统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以下七个方面的活动:

(一)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召开一次全系统党员的纪律教育专题报告会,参加对象:全体机关干部,各中心学校和局直各学校(单位)班子成员、乡镇各中学和中心小学校长。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在教育月活动中,要按照规定举行本单位党的纪律教育专题报告会,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和纪律意识。全系统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要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对照“三严三实”,开展一次大讨论,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全市教育系统内,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三)结合年轻干部培养工程,开展新进教师和年轻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市教育局在教育月活动中将以年轻干部培养工程为平台,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重点,组织新录用的国家教师和年轻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强化纪律意识。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要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营造浓郁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四)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必须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对照党章标准,认真查找自身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整顿工作不力的支部,教育工作不带头的党员,真正起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个战斗堡垒的作用。

(五)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加强广大党员教师、教职工廉洁从教教育,提高他们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意识,端正教风、校风和行风,增强青少年学生崇廉、敬廉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营造校园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六)开展一次“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党性原则”党风廉政理论征文活动。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要以“严明党的纪律,增强党性原则”为重点,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撰写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文风朴实,具有较强思想性、针对性的理论文章。

(七)开展一次基层纪检监察小组业务培训。市教育局在教育月活动中将开展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纪检监察小组组长的业务培训,提高各基层纪检监察小组业务能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五、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由市教育局党组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全系统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

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主要从以下方面抓好本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一)切实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党性原则”和从严治党,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各地各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带头参加学习党章,自觉接受教育。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分管领导要主动抓好具体工作,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在宣传月活动中加大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宣传报道工作,要跟踪报道本地本校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将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向教育网、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送宣传稿件或经验材料,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将宣传报道信息和典型材料汇总上报市教育局监察审计科。

(四)认真搞好总结。

本次宣传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将总结于6月10日以前上报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九

世上并没有用来鼓励工作努力的赏赐,所有的赏赐都只是被用来奖励工作成果的。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政法教育整顿建设巡察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心谈话、民主测评、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政法各单位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和政治生态等方面的情况,梳理发现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二、巡查重点。

1、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把手”抓队伍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等情况。

2、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委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干警廉洁执法和纪律作风、执法司法为民作风等情况。

3、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开展选人用人情况,主要包括岗位交流、队伍管理等情况。

三、巡查方式。

1、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听取被巡查单位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等方面的专题汇报。调阅教育整顿工作相关台账、抽查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党组(党委)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等相关资料。

2、个别谈话和集体约谈。对巡查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全员谈话;对问题突出的政法单位班子采取集体约谈。

3、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对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召开政法单位、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负责人和普通干警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进行问卷调查。

4、问题梳理和反馈督导。巡查结束后,梳理被巡查单位政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区纪委监委形成廉政建设报告,由区委组织部形成选人用人、干部队伍管理报告,列出巡查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巡查报告要报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审议。

四、方法步骤。

1、4月15日前,由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抽调人员组成三个巡查组开展队伍建设巡查。抽调参加巡查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单位的巡查。

2、4月30日前,完成对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的进驻巡查。巡查组按照接续巡查的方式,对被巡查单位进行巡查,且每个单位进驻巡查时间不少于5天。

3、5月10日前,完成问题梳理,形成“两报告一清单”,即被巡查单位的廉政建设报告,选人用人、干部队伍管理报告和巡查问题清单,经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反馈被巡查单位。

4、6月10日前,被巡查单位要按照巡查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完成巡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被巡查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接巡查的相关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巡查组提出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巡查组做好督导检查工作,不得出现敷衍巡查、弄虚作假等现象。

二要真督实查。各巡查组要严格按照巡查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巡查方案,明确巡查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巡查工作,敢于动真碰硬,重点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巡查期间巡查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廉政纪律,严禁饮酒和接受宴请,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要实行周报。巡查组开始巡查工作后,每周将巡查情况形成工作报告,经巡查组长审阅签字后报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二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进行安排部署。要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开展政务服务“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行为规范、作风严谨、服务热情、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干部队伍,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政务服务“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督促干部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县委“一二三四五”的发展思路,坚持转变职能、抓实问效,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在作风上,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慵懒散慢”,全面纠正“冷硬推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切实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努力营造“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从思想上、行动上解决大局意识淡薄工作要求不高的问题;对工作敷衍塞责,抓落实、抓执行的力度不强、工作定位低,不敢负责,不能担当,遇到矛盾和困难就绕道走的问题;做事原则性不强,避重就轻、会说、不会干,能说、不能干的问题;以切实有效的举措和严谨务实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政治生态和真抓实干、办事高效的服务环境。开展政务服务“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在全面查摆整改作风建设各类问题的基础上,重点聚焦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创新意识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政务服务队伍中部分工作人员缺乏事业心、责任心、使命感,把作风建设当小事,把纪律当儿戏,对自身要求不严,对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识不清,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问题。

二是着力解决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方法不多等问题。在推进“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步伐缓慢的问题;不能主动作为,对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地不实不细,破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方法不多,意识不强,面对新矛盾新问题束手无策,对本单位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实、本领不强、专业不精的问题。

三是着力解决“放管服”工作不到位问题。有的部门特权思想严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生冷横硬,简政放权不彻底,你放我不放,甚至人为设置障碍。部分服务单位和办事窗口流程多、用时长,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难办、效率低”现象依然存在。甚至存在对办理事项“推绕拖”,未能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是着力解决热衷于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落实不力等问题。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单纯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形式主义,没有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够等问题。

五是着力解决行政效能不高、服务质量不好等问题。解决窗口授权不充分,事项进驻不全面,只收件,不审批,服务质量不高、效能低下,数据不共享、业务不协同、网上办事难的问题;没有使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仍依托自建系统开展审批的问题。政务服务中个别事项办事程序复杂,要件多、环节繁、时间长的问题;站在群众的角度上分析问题少,服务群众“雷声大、雨点小”,缺少感情、缺乏耐心,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设置的投诉、服务电话无人接听,服务群众多重梗阻的问题;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落实,导致群众办事“多次跑”“往返跑”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针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精准施策、对症下药、确保问题解决见底见效,也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推动全县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要坚持不懈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领会掌握精神实质的基础努力提高思想政治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以学促做、以做践学。要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和省、州、县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核心要义的基础上,不折不扣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转变思想观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严禁态度蛮横、语气生硬,简单应付、推脱敷衍,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中心要按照省州县“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认真梳理阻碍工作的绊脚石,切实把作风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我县政务服务健康发展的实际成效。在20xx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在“一网通办”方面,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x%;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x%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x%以上,确定x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坚持从严从实,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强化政务服务队伍教育培训,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各部门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把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业务骨干选派到窗口,原则上窗口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能兼任原单位工作任务,沉下身子做好窗口服务工作,提升一线窗口整体服务能力和效率,树立窗口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全面提高服务效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把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立足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快捷、高效原则,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推行“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大力推进“综合窗口”设置,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四、方法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从20xx年x月开始,至20xx年x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xx年x月x日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进行安排部署。要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并督促推动抓好落实。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文件精神,国务院、省州县政府系统廉政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政策落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十条措施》以及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切实转变观念,形成共识,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组织实施(20xx年x月x至20xx年x月底)。对照重点任务中列举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围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强力抓好整改,做到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三)全面考核总结(20xx年x月)。要采取单位自评、社会评议、领导评价等多种方式,对窗口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满意度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于x月x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x,联系电话:x,邮箱:x)。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一是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有计划、按步骤开展工作。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要主动担当,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上走在前、做表率。对影响和制约发展的作风问题,深入细致研究,谋划破解之策,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统筹兼顾,务求取得实效。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同落实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做好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防止就作风抓作风,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政务服务各项任务的落地成效衡量和检验“作风建设年活动”效果。

(三)注重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总结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整改落实情况,对本单位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梳理,深入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缺陷,认真抓好政务服务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把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形成务实管用、针对性强、有利于发展的制度体系。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二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和干部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xx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干部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二、组织领导。

由局党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成立考核委员会,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分管人事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其他局领导担任考核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科、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科室(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日常事务由人事科负责。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工勤人员参照执行。不含市管处级干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以及福安、福鼎精疗院在编干部职工。

四、考核内容。

以干部所在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局党组议定重要事项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五、考核程序。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全年共进行四次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结果包括“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每季度考核“好”等次人数原则上掌握在实际参加平时考核人员的40%以内。按照“确定任务、个人小结、审核评鉴、结果反馈”四个环节开展:

(一)确定任务。干部根据所在科室、直属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个人职位职责,细化个人目标任务。对专项工作或临时任务,及时纳入个人目标任务。个人目标任务作为考核对象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对科室、单位其他人员工作任务进行审核把关,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个人目标任务审核把关。

(二)个人小结。干部每月末填写《月工作纪实自评表》,对照个人目标任务,如实对本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纪实和小结,重点记录推进工作目标完成的阶段性、关键性工作成果。每季度填写《平时考核登记表》,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考核表由分管领导审核评鉴,局机关科室其他干部考核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审核评鉴,直属单位其他干部考核表由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审核评鉴。

(三)审核评鉴。分管领导负责对所分管的机关科室干部个人纪实小结进行审核评鉴,提出推荐等次建议,其中:“好”等次人数不超过所分管科室参加平时考核人数的40%。直属单位的平时考核结果由本单位提出初步建议,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所分管直属单位上报的平时考核等次建议,按照“好”等次不超过40%的比例提出推荐等次建议。人事科负责收集分管领导提出的推荐等次建议后,报考核委员会评鉴等次。

“好”等次的名额测算取整数,四舍不五入。若“好”等次名额测算达不到1名的分管领导,按2个季度核定1名“好”等次,并根据所分管的干部实际工作表现是否给予“好”等次。

(四)结果反馈。平时考核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听取本人意见。平时考核结果由人事科及时汇总存档,并将年度平时考核开展情况按照规定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登记表》,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六、结果运用。

(一)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干部,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干部,由其分管领导或科室、单位负责人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干部,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干部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者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七、其他说明。

(一)考核对象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二)对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考核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对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考核可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三)平时考核工作按干部所在工作岗位开展,在局机关合署办公人员按其实际履职岗位参加平时考核。参加援派或者挂职的干部,由平时考核周期工作时间较长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平时考核。派出学习培训、参加专项工作的,由派出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并确定等次。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进行平时考核并确定等次。

(四)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干部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含受处分之前和解除处分后),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同时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或所在机关给予处分、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受处分影响期间考核结果。

附件:1.月工作纪实自评表。

附件1。

姓名。

单位、职务。

本月工作目标任务。

主要围绕工作岗位职责,该月所需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工作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以条目式提出个人月工作目标。

月工作完成情况。

(条目式)。

对照个人月工作目标任务,逐条记录当月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出勤、考勤情况。

当月病、事假及日常考勤、会议考勤的情况。

审核意见。

工作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

分管领导审核签名。

注:本表一式一份,由干部所在科室(单位)留存备查。

附件2。

(年第季度)。

姓名。

单位、职务。

季度个人总结。

围绕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照每月个人工作任务,逐条说明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工作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名:年月日。

分管领导评鉴等次建议。

(建议)该同志平时考核结果为。

签名:年月日。

考核委员会评鉴等次。

该同志平时考核结果为。

盖章: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由局人事科以及干部所在科室(单位)留存备查。

民政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二十二

计划也可以是由下级或者具体负责人就具体工作的实施形成的文件,报上级或者主管领导批准。写作要求同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党发[201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一)**镇党政办事机构。

根据**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

(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

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

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

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

5、县教育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

(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

按照**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

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

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

(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

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09)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党办发(2009)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

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

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

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

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

(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

(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

(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

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

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工作进程安排。2011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派驻监督,根据《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宁党办〔2019〕94号),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适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实施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由兴庆区纪委监委向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监督。围绕“两个维护”,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高质量全覆盖。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出发,科学设定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实现对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派驻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进程,切实解决派驻机构设置不合理、覆盖不全面,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明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顺畅,监督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意义、政治考量和政治要求,结合兴庆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创新变化的具体形式,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实现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机构设置。派驻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兴庆区纪委监委共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实行单独派驻,其他部门(单位)实行综合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工作由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具体是:

1.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政研室、信访局、网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商联)、政法委、编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共16家单位。驻在部门为区委办。

2.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医疗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劳动监察大队、仲裁院)共8家单位。驻在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月牙湖治沙林场)、交通运输局、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双创基地)、科技局、科协、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统计局共13家单位。驻在部门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4.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教育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核算中心)、国控公司共4家单位。驻在部门为教育局。

5.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法院。

6.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二)人员编制。撤销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含检法机关)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不含机关纪委),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部划转到派驻机构。实行综合派驻的,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备行政编制2名,共需行政编制8名,通过划转、调剂等方式统筹解决。不得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原有的编制和区委巡察办编制,不得在机构改革中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编制充实其他部门。派驻兴庆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每组人员编制2名,共需编制4名,分别从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中划转,列入派驻机构专项编制统一管理,不得用于其他部门。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明确纪检监察干部数额的,按本条所列最低编制数划转编制。

(三)规范名称。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x纪检监察组”。

(四)领导职数。兴庆区纪委监委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组长6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一)强化监督职责。派驻机构是兴庆区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兴庆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兴庆区纪委监委负责。通过监督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发挥“探头”作用;。

通过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二)深化政治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监督,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加强对落实“两个维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维护政治生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着力在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上下功夫、见成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派驻机构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监督建议,督促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要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对管辖范围内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兴庆区纪委监委授权,依法使用相应审查调查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建立兴庆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常委、委员协管,相关内设机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保障。完善兴庆区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定期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监委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制度,兴庆区纪委监委会同兴庆区委组织部负责提名、考察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不含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成员,不兼任其他职务或者分管其他工作。

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查办的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依据《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兴庆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兴庆区纪委监委及内设机构、派驻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优化派驻机构与兴庆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衔接协调机制。完善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加强派驻机构的办案协作,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实效。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派驻机构结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状况等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报纪委监委。健全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书记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

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巡察工作,督促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线索处置,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党纪处分建议。

全面落实兴庆区属国有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兴庆区纪委监委对兴庆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根据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编制情况,暂不向兴庆区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由负责监督国控公司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综合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派驻机构改革全过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纪委监委要发挥专责机关作用,主动加强与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明确改革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提出工作要求,做好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人员配备、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

(二)加强服务保障。派驻机构的业务、编制职数、干部人事关系、工资关系(派驻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经费由驻在部门保障)、党组织关系由兴庆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

工作经费(含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由兴庆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办公用房由各驻在部门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拓宽用人视野和渠道,派驻机构干部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产生,也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以外产生。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确保自身过硬。建立和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根据自治区、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相关规定,制定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和考核办法,强化管理监督和履职考核,督促派驻机构履行好“不走的巡视组”职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印发施行。至此,江苏各设区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在此之前,江苏省一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表示,该省结合实际,着眼于“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从优化机构设置、制定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发力,努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施工”不走样。

为全面推进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今年5月底,江苏省委出台《关于深化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纪委监委配套印发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和在苏部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细化改革内容,实行分类施策,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

8月下旬,该省分片召开设区市纪委监委专题调研座谈会;9月中旬,制定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口径;9月下旬,就各设区市提交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方案集中反馈修改意见……几个月来,江苏省纪委监委开展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行动,了解工作情况、开展业务指导、进行政策把关,稳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9月25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和工作要求,督促各设区市纪委监委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分类有序推进。

“不得向驻在单位下属单位实行再派驻,不得层层转授监察权;必须严格规范监察措施使用审批程序……”翻开这份指导性文件,不难发现,10条指导意见紧盯各个关键节点,明确要求各设区市纪委监委在派驻机构改革中必须坚持稳妥审慎原则,按照党组织领导管理体制,不随意扩大改革范围、不超越职责权限授权,从实际出发,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目前,该省27家省属国有企业、4家省属金融企业、32所省属本科高校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派驻监察专员和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等形式,实现省一级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明晰、监督更加有力。各设区市派驻机构改革也正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扎实推进,将“施工图”逐步逐项变成现实。

聚焦“四个关键”,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因超标准领取薪酬,江苏省盐业集团盐城分公司4名领导班子成员被诫勉谈话,3人被组织处理;各分公司共收回违规发放的薪酬71.6万元……近日,在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纪委、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推动下,一场针对员工违规超额领取薪酬的专项整治行动在集团所属企业内部引起不小震动。

专项整治由发现问题倒逼产生。“集团下属公司区域分散、点多面广,过去往往是监督的盲区和死角。改革后,我们以推动巡察整改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精准监督。”该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胜介绍,在依规依纪处置部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超额领取薪酬的问题后,他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出台规范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月度薪酬发放、月度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薪酬违规发放的漏洞。

“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定位,严格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江苏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在实现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双到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推动派驻机构深入开展“嵌入式”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净化驻在单位政治生态。

如今,综合运用参加会议、专项检查、约谈提醒、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监督,已成为该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一种工作常态。以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为例,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已对监督单位101个“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过程开展监督,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我现在的工作有‘三多’:监督事项多、意见建议多、约谈提醒多。”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郑路说,正是因为自己成了“三多干部”,才能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个“40条”,为派驻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10月10日一大早,南京审计大学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书龙就来到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报备该校一名中层干部违规发放学位证书问题的处置情况。即便是前来报告工作,王书龙也不忘随身带着《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这本小册子,“方便随时翻阅,看看履职是否规范”。

向省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备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正是该《工作规定》里明确的要求之一。改革后,派驻机构被依法赋予监察权,既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如何确保派驻机构全面、规范、高效履职?江苏省纪委监委出台派驻省级机关、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和省属国有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等4个“40条”,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有效、管用,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评价。记者注意到,《工作规定》围绕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列出40条责任清单。“过去高校纪检工作比较薄弱,缺乏统一的规范。现在我们只需要‘按图索骥’,再也不用担心工作缺项漏项了。”王书龙说,4个“40条”解决了如何履职的大问题,该做什么、怎么做心里更有底。

敢于执纪问责、动真碰硬,离不开考核的激励和鞭策。江苏省纪委监委专门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探索实施分类考核,采取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个季度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没有实际工作的,必须向省纪委监委作出说明;实行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薪酬、奖惩等事项挂钩,工作不力的将被调整岗位。

随着派驻“探头”越擦越亮,改革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以来,江苏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72件次、立案30件、处分29人,同比分别增长10.8%、87.5%、31.8%;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134件次、立案43件、处分36人,同比分别增长109.4%、168.8%、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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