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

时间:2023-12-15 作者:琴心月

在制定实施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接下来是一些实施方案的案例分享,希望能对大家的实践工作有所启发。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一

“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和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新格局,按照国家、省分级诊疗工作相应要求,结合七台河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际,推行高血压、糖尿病两种慢性病(以下简称“两病”)分级诊疗试点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2015。

4

2017。

年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推开。

试点机构的全科医生以家庭为单位,与辖区“两病”患者签订“一对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协议,促使全科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互信的签约服务关系,签约率要达到

90%。

以上。

原则上,以全市已组建的医联体为框架,试点机构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形成“

1+1。

”工作组合。辖区签约居民可享受组合机构全程健康管理、优先获取专科资源、诊疗费用减免等相应优惠措施。如患者因离组合内二或三级医院较远、自愿到就近医院治疗的,可根据患者意愿,增加签约医院。实行签约机构之间的基层首诊及双向转诊就医模式。

专科医师主要对“两病”患者进行诊断,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全科医生负责执行专科医生制定的诊疗方案,掌握“两病”患者病情变化,将病情控制情况及时反馈给专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护士负责“两病”患者日常的随访与健康教育,安排随诊时间及双向转诊相关事宜。

一是建立医疗服务分工协作保障机制。

1.二级以上医院要逐年增加试点机构慢性病专科门诊预约转诊号源,建立预约转诊。

“绿色通道”,引导患者通过基层转诊和预约转诊“绿色通道”,便捷享受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预约服务。优先向基层倾斜安排住院床位,确保治疗的及时接续。

2.市卫计委会同市人社局制定、调整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增加并配齐基层糖尿病、高血压病用药品种和诊疗项目(符合黑龙江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标准目录》)。二级以上医院也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行使用不少于规定比例的基本药物。

3.制定出台。

“两病”分级诊疗制度、双向转诊标准,适时调整适合基层的慢性病诊疗目录,明确基层医疗机构的就诊范围,进一步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合理引导广大群众就医。

二是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1.实行分级分类财政补助办法。县、区财政要对试点机构的投入给予倾斜,确保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探索建立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分级诊疗改革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

2.建立健全差别化医保支付制度。在城镇职工部分慢性病开展门诊统筹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总额控制费用,以引导居民到基层就医。进一步拉大不同层级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建立落实下转患者免收住院起付线制度,探索新农合门诊慢性病乡镇卫生院就医无起付线政策。

3.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为原则,结合服务成本,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等收费标准,进一步拉开不同层级医院的收费价格差距。

4.建立签约服务费制度。全科医生与辖区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后,可收取签约服务费。签约服务费按年收取,通过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在服务水平、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完善的前提下,可逐步探索签约居民个人共同分担服务费政策,不同人群实行不同的签约服务项目与服务费标准。签约服务费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市级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卫计、人社等部门联合制定。

三是完善能力保障机制。

“两病”诊疗能力。

1

年的规定,卫计部门要做好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试点机构全科医生每年应安排不少于。

1

个月时间到上级医院“两病”专科进行轮训。

3.多渠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和对口支援。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4.深入推进试点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将。

“两病”分级诊疗开展纳入试点机构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设置重点分值,并不断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医务人员收入中的比重,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

(五)建立以。

“两病”为主的慢性病分级诊疗信息化管理平台。依托现有的卫生信息系统,建立我市慢性病分级诊疗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双向转诊、协同服务信息化支持系统。建立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实现市、县(区)、乡(社区)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积极拓展医疗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实现诊疗、用药、检查检验结果、健康档案等信息在上下级医疗机构间共享和交换。

(六)加强公共卫生机构管理。各县(区)卫计局、各级公共卫生机构,特别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发挥慢性病防控工作职能作用,加强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试点机构的慢性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

为强化。

“两病”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七台河市“两病”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计委主任担任,成员为市财政、人社、物价、卫计、医保等相关部门主管医改领导,办公室设在市医改办。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其中,市卫计委要制定慢性病分级诊疗实施细则,并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广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全科医生按服务人口、服务质量获取报酬的相关制度;市财政局要出台财政补助相关政策,落实签约服务费事宜;市人社局要出台医保相关引导和支付政策;市物价局要动态调整和落实相关价格收费政策;各县(区)卫计局要调整完善新农合相关配套政策。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二

(2018年10月19日)。

为高质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推动梅州乡村振兴发展,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和《省农村综合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工作安排》的部署要求,结合梅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发挥主体功能区划作用,集中力量补齐农村短板,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乡风文明、基层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建设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激活农村发展新活力,为如期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体制机制保证。具体试点工作要坚持如下几项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原则。找准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根源,紧扣农村主要矛盾变化,系统梳理改革方向和重点,革除束缚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弊端。

——坚持先试先行原则。鼓励县级基层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积极探索,试点推进、逐步铺开,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试验,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坚持城乡统筹原则。按照城乡一体、城乡融合的理念,基础先行,配套推进,补齐改革发展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农民为本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改革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有关农村改革发展工作部署,从今年起,梅州市列为广东省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城乡发展新路径,要求全市8个县(市、区)重点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领域改革,力争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3年内完成各项综合改革任务。同时,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推进相关改革试点工作,其中:梅县区、蕉岭县重点整县分步推进“三变”改革,梅江区、梅县区重点推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健全完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丰顺县、大埔县、平远县重点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五华县、兴宁重点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和连片规模开展土地整合整治,解决土地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到2020年底,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建设发展内生动力机制健全,基本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省《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出台市实施意见,构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联结机制,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和利益分享模式,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土地经营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建立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加工储藏、物流运输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破解农村劳动力缺失、土地丢荒等问题,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专业服务。支持蕉岭县整县制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体系。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探索建立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及有效运转的体制机制,增强科技、流通、金融为农服务功能。

(二)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约节约用地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明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使用权属。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建立健全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奖补机制,节约的土地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满足新农村建设发展需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将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后,结余部分按省的规定公开交易用于城镇建设。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允许非耕农用地在不破坏土地耕作层的条件下,临时用于非农用途,临时用途期满后,应及时恢复原状。鼓励村集体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村庄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通过入股、联营或自办等方式兴办二三产业。

(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五华县、兴宁市、蕉岭县、丰顺县等4个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蕉岭县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其他县(市、区)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办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健全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四有”(有社会机构信用证、有公章、有集体银行账户、有章程)、“四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社委会、监事会),逐步构建“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探索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支持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通过制度创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强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产权评估、抵押融资、矛盾调处、产权处置等职能,健全流转审核、交易和备案程序。

(四)全面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巩固提升省定贫困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和保洁管护建设成果,加快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全域推进以“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无害化卫生公厕、户厕建设,推动“厕所革命”工作落地。试点开展源头分类投放,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循环利用,提高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支持五华县整县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建设。深化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建设规划和生态宜居长效管护机制,并将农村建设规划、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文明乡风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以便村民共同遵守,切实解决村民无序建房问题。开展“无违建县、镇、村”创建活动,杜绝新增违法建筑。支持蕉岭县、平远县整县推进农房风貌管控。2020年年底前,9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4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全市349个省定贫困村全面建成新农村示范村;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2022年年底前,全市7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鼓励各县(市、区)在连片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的基础上,培育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特色旅游线路。

(五)深化农村“三变”改革。支持梅县区、蕉岭县整县分步推进“三变”改革,其他各县(市、区)选择部分镇村逐步推进。鼓励村集体、农民以资金、技术、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形式入股参与工商企业合作经营,通过“三变”,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带动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六)出台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牵头制订我市的实施方案,建立目标、任务、权责、资金“四到县”机制。支持五华县、兴宁市优先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在确保完成中央和省的约束性任务前提下,由五华县、兴宁市按规定统筹整合使用省级及以下各类乡村振兴财政投入资金。2019年全市各县(市、区)全面铺开。

(七)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源,通过互换并地等多种方式,连片规模开展土地整治整合,探索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途径和模式,有效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细化和明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配套措施,进一步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完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相关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通过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支持丰顺县、大埔县、平远县重点推进。(八)深化“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继续深化蕉岭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和五华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承包农户、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研究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的具体操作办法,因地制宜采取流转合同鉴证、交易鉴证等多种方式对土地经营权予以确认。

(九)改善农村教育条件。统筹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按标准化要求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寄宿制学校。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市级统筹,加快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重点提高县域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和效益。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商,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物流及电商示范试点。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趣味创意、农耕体验、森林康养、旅游观光、民宿客栈等新产业新业态。集聚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创业等现代产业要素,创建一批现代农业园区、科技园、创业园,打造一批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和美丽山水田园综合体。以梅江区、梅县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十一)推动林业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确权发证,逐步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全面深化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

(十二)创新金融支农机制。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积极培育村镇银行、涉农投资和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发挥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推动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投资方式,加大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力度,对小额涉农贷款、“两权”抵押贷款予以适当倾斜。推进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逐步降低“三农”融资费率水平。

(十三)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发展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组建村级“家乡建设委员会”。加强村民理事会建设,健全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开展灵活多样的协商活动,引导农民有序参与乡村治理,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水平。加强村民小组党组织和“五有”规范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设立党组织,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广韶关乳源“五有”规范化建设经验,即:有健全的班子、有可行的发展规划、有民主的决策程序、有规范的制度和有科学的管理机制。结合村情实际,推进公共服务、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到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制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梦教育。深化农村普法教育,提高“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推动法制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农村法制水平。完善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2018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2020年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促进县域公共文化资源向镇村延伸。发挥村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和活化宗族祠堂作用,深化农村文体活动,结合客家民俗文化、农事季节等特点,开展民俗文化节庆、农事节庆、休闲体验等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客家传统文化。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提升村民思想道德水平。支持蕉岭县深化乡村治理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十四)建立人才保障机制。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面建立健全培养培训、认定管理、生产经营、社会保障、退休养老“五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探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推进新生代职业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农耕文化、民间技艺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培育乡村技能人才和工匠,建立乡土人才专家库。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流动聚集,吸引新型农民返乡、本土人才回乡、技术人员下乡,引进农村科研、农技服务、农企管理等专业人才,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实施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

(十五)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农村的原则,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明确各级承担农村工作(乡村振兴办公室)的机构及人员,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工作机制,成立梅州市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城综局、市供销社、人民银行梅州中心支行、梅州银监分局、团市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由市委农办负责,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改革领头人,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原则,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县域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高乡村振兴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协同性和整体性。各项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强化责任,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推进,参与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围绕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清单,细化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具体改革举措,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保障措施,推动本领域改革措施落地实施见效。(三)加强动态管理。做好改革进展动态监测、改革政策信息交流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季通报、年报告”掌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健全改革试点工作台账,并及时向市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报送试点推进情况。

(四)开展常态化督察。充分发挥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的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作用,适时开展滚动督查,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督查评估发展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三

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落实协商成果情况进行监督,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2年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治理的有关决策部署,引导被确定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进一步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增强村级议事协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完善村党组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落实市委“美乡村”驱动战略,落实市委深改委“改革攻坚落实年”活动任务,紧扣乡村治理总体目标,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畅通参与渠道、激发参与活力,创新村级议事协商机制,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新路径,推进试点单位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为宗旨,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解决乡村治理难题为导向,重点推进灵山县灵城街道白水村、浦北县官垌镇垌口村和钦北区贵台镇洞利村3个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积极创新村级议事协商机制,坚决完成改革创新事项目标任务,为实施“美乡村”驱动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党建引领,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村委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村级议事协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议事协商目录,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其中。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协商程序和规则,加强村党组织对议事协商议题、方式、过程、成果运用等方面的引导,鼓励和支持本村热心公益、威望较高的老党员、退休干部、经济文化等乡贤能人积极参与议事协商,引领村民广泛参与。用好信息化手段,搭建网络协商平台,拓展在线表达意见、结果公示等功能,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议事协商机制。

(二)示范先行,以点带面。

重点推进灵山县灵城街道白水村、浦北县官垌镇垌口村和钦北区贵台镇洞利村3个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制定试点村相关配套制度方案,探索形成村级议事协商规范化新模式。着力在灵山县灵城街道白水村创建“五步商事法”(即广泛听事、集中筛事、民主商事、宣传动员和监督落实的议事协商模式)、浦北县官垌镇垌口村创建“百家讲坛”(即百家讲事、科学议事、合力干事、民主评事的议事协商模式)、钦北区贵台镇洞利村探索“组团会队”(即党小组+顾问团+村民理事会、村民户主会+平安志愿服务队,形成党小组牵头提议、顾问团协助指导、户主会议事决策、理事会跟踪落实、志愿者服务的议事协商模式)等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通过激活多元主体参与基层协商的内生动力,推动村级议事协商成果有效落实。

(三)监督执行,成果运用。

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落实协商成果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议事协商过程中持不同意见村民的解释说明工作。加强驻村“第一书记”、挂点包村干部对落实议事协商事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建议重大议事协商事项由村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机制。加强议事协商工作档案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县民政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实施。

县区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订工作落实清单,明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等,着力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强化要素保障。

(三)强化督导问效。

强化督导问效,定期召开推进会,统筹解决议事协商试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同时,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阶段性议事协商试点成果,确保试点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可操作、可复制,扩大议事协商创新的辐射效应和社会影响,服务我市乡村振兴。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四

一、本通知所称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企业以商业性条件,向非居民筹借的、以本外币表示的1年期以上债务。包括境外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境外企业及其它非金融机构贷款、境外自然人贷款、国际融资租赁等,不包括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

国际商业贷款的偿还义务和风险由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等自行承担。

二、试点省(市)国际商业贷款总规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在总规模内,试点省(市)内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申请的审批,由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有关批复文件抄送我委。

三、请你们于2015年3月31日前上报有关申请文件和材料,包括申请规模,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国际商业贷款需求,试点工作方案等内容。

四、审批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五

1、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好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证辖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确保换届的整个过程合法合理。

2、继续扎实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挖掘辖区资源,加快社区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社区基础设施,力争打造2-3个精品社区,适时召开和谐示范社区建设总结表彰会。

3、继续认真实施社区国学文化建设试点工程,打造国学文化品牌,立足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带动万柏林区经济发展,提高全区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4、进一步加强社区虚拟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在市局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逐步扩大试点社区范围,积极建立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逐步实现家庭养老和社区服务的密切结合,使社区成为老人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最好归宿。

5、继续做好社区志愿者的注册、培训和管理工作。

6、继续实施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力争实现区、街、社区网络连接,提高社区办公效率,整合社区资源,使我区社区管理工作尽快迈向标准化、网络化,提升社区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7、制定和完善全区社区建设工作制度,规范社区各项工作运作,推动社区全面建设。

8、加大社区民非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力度,引导社区民非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为我区社区经济发展服务。

9、结合“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广泛开展绿色“十佳”(社区)创建活动。

10、认真组织开展加强和改进社区干部工作作风活动,全面提高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结合第四届社区居委会选举,举办全区社区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他们为民服务的本领。

在新的一年里,根据所制定的工作要点,我们将不断探索,弥补不足,创新工作思路,使社区建设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六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x函〔xxxx〕xx号)、《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x政办发〔xxxx〕xx号)精神,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各级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级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工作。通过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引进一批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全面实施闭环式“互联网+智慧便民”养老服务,探索形成新型养老模式,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供需精准对接,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的幸福颐养样板区。

二、主要任务。

1、做好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020年底前完成xx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通过规划重点保障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敬老院撤并整合和转型升级布点,促进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融合发展,形成专业服务与基础服务相结合,机构短托、社区日托与上门服务相衔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2、打造“镇街托底网”。在镇街层面,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依据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经济社会状况、兜底对象数量、集中供养需求、敬老院可提升空间等,除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外,主要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低偿托养服务。改造后,全市保留敬老院不多于x家,护理床位占比超过xx%,认知症和精神障碍患者专区床位不少于x%。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打破照料中心服务单一的工作格局,xxxx年新建x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长期照料失能失智老人的家庭提供喘息的机会。

3、打造“村居服务网”。结合村庄整治、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发展农村特色居家养老服务。升级农村老年公寓配套养老服务,探索具有xx特色的“集体统一建设、无偿低偿居住、配套养老服务”的农村集中式居家老年公寓养老服务模式,让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不脱离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不改变原来的生活习惯,就地满足养老照料服务需求。

4、打造“社区托养网”。全面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贯彻落实《xx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用),到2021年,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率100%。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闲置房产改建、出让地块配建等方式,到2021年,建成3个(2020年建设2个)集机构养老、社区托养、居家上门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嵌入式小型托老机构。

5、打造“居家生活网”。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0年和2021年每年实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5户,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以房屋使用安全为前提,以满足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便利出行为目标,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补足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改造、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改善各类老年群体的居住环境。

(二)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管理规范化。

1、探索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依托“标准先行、配套支撑”模式,建立健全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标准和监管机制,形成地方标准化文本,进而升格形成xx市级标准并全面推开。

2、探索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行业法人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失信惩戒,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管。加强养老行业协会建设。

3、探索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引导规范化用工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1、提升“智慧养老”平x服务功能。绘制集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档案、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一体的“老人关爱电子地图”,搭建供需精准对接平x,实现精准快速救助。

2、积极推进“码上办”服务。开通老年优待证无感知办理和养老院入住申请、养老机构备案、老年优待证办理“一通三码”。

3、强化“智慧养老”平x监管应用。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智慧产品设备在养老领域应用,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安装智能探头、人脸识别等设备,确保20%以上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视频方式,动态接入xx“智慧养老”服务和监管平x,同步对接省“浙里养”信息系统。

到2021年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专业化运营率达到70%。

2、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的三方合作模式,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发展和专业化动作。培育、引进一批综合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探索推进2家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家院互融”。探索“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组织+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新模式。

3、持续推动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补贴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补贴内容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要求,修订《xx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按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目标,适度扩大享受补贴人群覆盖面,重点保障困难家庭和老人的补贴标准。按补贴标准向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或组织购买服务,由其为补贴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

鼓励其他60周岁以上老人积极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到2021年,全市建成2个以上“康养联合体”,建立1处精神卫生福利设施。

2、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列入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

3、探索建设护理康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年护理康复机构建设。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指导养老机构设立认知症照护专区,指导老年人进行认知症康复训练,提升家庭照护功能和水平。

4、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建立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标准,确保老人需求和服务提供实现精准对接,作为享受政府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发挥卫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完善老年人特别是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档案和数据库。制定《xx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试点推进老年照护等级评估,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奠定基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

(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常态化。

1、建立社区公益助老员制度。启动“两个五百”公益岗位助老、为老服务计划,2020年、2021年各落实63个助老岗位,夯实社区为老服务基础,切实提升居家和社区为老服务水平,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探索建立困难老年人探访慰问制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的探访慰问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日常性探访”、“定期性探访”、“抽查性督访”等制度,及时解决特殊群体的困难问题,确保救助精准高效。同时,依托xx居家养老大数据平x,强化监管。

3、用心破解助餐、配送餐难题。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开办老年食堂、建设中心食堂、依托养老机构配送餐、委托餐饮企业配送餐、发展邻里助餐以及“互联网+助餐”等6+x种模式为老人提供服务。

(七)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

1、开展各类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以“培训基地+培训公司+培训学校+第三方鉴定”形式,加强养老管理骨干和机构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康复护理师、社工师的教育培训和技能认定。2020年,培训各类养老服务人员2869人,2021年计划培训3151人。

2、加大养老服务人才扶持力度。完善并落实入职补贴和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引导鼓励高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3、探索养老机构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引导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养老机构,提升机构服务水平。

三、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10月)。成立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部署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推进实施(2020年10月-2021年4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按计划实施。建立督办和考评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验收(2021年5月-6月)。各责任单位形成试点项目自查报告及工作x账,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总结。

接受民政部、省民政厅、xx市民政局考核验收。

(四)深化推广(2021年7月-2022年)。深化推广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创新成果,形成全覆盖、服务有特色、保障有重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协调推动有关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建立政府绩效考评机制,开展试点组织实施、跟踪指导和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市财政安排足额的试点工作经费或社会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与中央财政试点资金配套使用,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重达到55%以上,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所需资金纳入全市各级财政年度预算,规范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试点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四)加强氛围营造。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和村(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加强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措施宣传,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广泛宣传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创新典型、创新模式、良好成效,营造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七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二)各中小学校要依据真实情况为本校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首次注册证明材料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各单位、学校实施定期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八

课堂教学改革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渠道,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教育教学改革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把课堂还给学生,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教师没有权利一言堂,要真正理解学习的科学过程,用讨论代替讲述,用互动改变被动,用争论取代提问,让管生在快乐中主动学习。

要充分相信学生,学生基础有差异,智商有高低,能力有旨弱。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发掘学生潜能,因人施教,启迪学生的智慧。由抱怨学生到喜爱学生,由精英培育到教育无类,由填鸭教学到超市提供,让每个学生按自己的需求主动学习。

认真研究学习过程。明确学习的三个环节,预习、展示与反馈。做到预习到位,展示充分,反馈及时。教师设计在先,导演在后,组织在先,调控在后,学生预习有效,集体展示,个性反馈,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学习。

课改的组织领导。

学校的课改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2、学校课改执行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课堂教学模式。

时间模式。

25+20,既教师讲授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学生活动自主活动时间至少20分钟。

组织形式。

教师导演、学生展示、小组合作、层次教学。

课堂模式。

划分学习小组。

每个班级平均编排4--6个小组(学习能力、性别、人数)。

每个小组设小组长一名,由具有组织学习能力和威信的学生担任。

充分利用教室空间。

教室前后黑板或白板,保证每个小组有一块展示板。

互动合作,充满激情,课堂气氛活跃,学生积极思考,教师随时指导,充分互动交流。

教学过程。

预习、展示、反馈。

预习环节。

预习的主要任务:确立学习目标、明确重点难点、初步达成学习目标。

(2)预习的主要形式:小组内学生自学、互学、讨论;教师指导点拨。

2、展示环节。

(1)展示的主要任务:展示交流预习初步成果、巩固深化学习目标、共享学习成果。

(2)展示的主要形式:教师引导、点拨、学生板演、讲解。

3、反馈环节。

(2)反馈的主要形式:

课堂练习、试卷测试、辅导答疑、互学互教。

(3)反馈的主要方法:

巩固练习:可采取提问、测试等方法组织实施。

查漏补缺:对学困生进行互学互教,生生互动,分层训练。

知识拓展:对学优生进行知识拓展、深化。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九

(一)改革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受影响。2.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严格执行县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机制平稳过渡、有机转换。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统一执行全县的公车改革工作方案,确保公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计局机关公务用车制(三)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度改革,适时启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建立符合审计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组织机构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按照县车改办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县审计局车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审计局公车改革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曾宪嵩党组书记、审计局局长副组长:宋纯江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大琼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综合科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田湖负责。

三、

参改范围(一)机构范围:**县审计局机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1.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当发放交通补贴。按县规定保留2辆业务车辆(机关1、事业1)。2.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保障范围为:县城区或规定区域,按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执行。跨行政区域和远距离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3.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执行**县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执行我县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和统一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我县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700元、科员每人每月500元、其他每人每月450元。2.补贴发放方式: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扣除单位统筹使用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3.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5%作为单位统筹部分,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的问题。

五、司勤人员安置**县审计局工勤编制2人。2017年12月后没有专职司勤人员,现临时聘用1人从事驾驶工作。公车改革后继续聘用。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编制管理,严格配备标准。(二)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

(三)严肃改革纪律。不擅自处置涉改车辆,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四)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模式,采取网上政务、电子公文传输、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改革后公务的正常开展。

八、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节支出率测算情况。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根据文件规定,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实际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其他相关支出。经测算,公务用车运行费为83000元,涉改司勤人员支出67200.00元。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根据现有文件的规定,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保留车辆费用支出+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经测算,改革后的20**年公务交通预计支出为5262625.35元,其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75000.00元,保留车辆费用支出23560.00元,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33600.00元。(三)节支预测及节支率计算根据文件规定,**县审计局的公务交通支出节支率为:节支率=(1-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改革前的公务交通支出)×100%=12.1%。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

方案明确从20__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__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省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景李虎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

其中:

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习科目,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

合格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三种: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选择性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作为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两种:物理、历史为卷面分,其他4门为等级分。

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

景李虎还透露,广东新高考还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按照3+1+2的模式设置。

其中:

“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

“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高考总成绩依然为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

景李虎表示,根据新高考方案,在广东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并提前公布。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

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方面。高中学校进行记录和管理,高等学校作为录取参考。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一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二

为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以改革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俗、全面推行火化、建设公益性公墓和“三沿五区”整治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实现水土资源的集约使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升级,促进精神文明及“和谐**、生态**”建设。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我县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一)强势推进,努力提高火化率,确保**年**月**日起全县境内死亡人员100%火化(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少数民族除外)。

(二)年内完成**个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任务,其中:**镇2个,其他乡镇各1个。

(三)对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县城面山分水岭沿线内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以下简称“三沿五区”)视野可见范围内的坟墓(国家批准保护的坟墓除外)进行整治和绿化,实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

(四)依法清理整治丧葬用品市场和乱埋乱葬行为,杜绝公墓外出现新增坟墓。

三、

组织保障及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调整充实**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所有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领导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决定改革原则、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工作规程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各乡镇要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将殡葬改革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及时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及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员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实行分工负责制,县领导包干乡镇,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干村(居)民委员会,层层分解任务,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列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和主要领导督办事项,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加强督办,实行月通报、季问责。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目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处理。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深入各乡镇进行殡葬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殡葬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具体措施。

1.划定火化区。**县**个乡镇**个村(居)委会辖区全部划定为火化区,辖区内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

2.把每年4月定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条例》和市政府《通告》、《**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引导群众改变陈旧的丧葬观念,提倡现代文明丧葬理念,为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建立死亡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的殡葬管理员每天向乡镇民政办报告辖区内人口死亡情况,乡镇民政办汇总后,正常工作日下午5:00前,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节假日有人员死亡的可直接用电话报告,同时将死亡人口的火化情况一并上报。各单位若出现本单位人员(含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的,须在24小时内按规定统计上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下设乡镇站所的有关情况,统一由乡镇负责统计上报。如因迟报、漏报或不报,造成死亡人口不能执行火化的,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对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城镇低保对象死亡人口实行火化并进公墓安葬的,每具遗体补助火化费**元(含遗体的火化、运输和包扎补助费用),火化补助费领取的方式由丧属凭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到民政部门领取,火化后并进公墓安葬的,一次性发给火化补助费**元;骨灰寄存暂未安葬的先发给**元的补助,待葬入公墓后再发给**元的补助。各乡镇可视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火化补助。

5.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坚持土葬的(含火化后又装棺土葬),强行起棺火化,并不再核发丧属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

6.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凡出现土葬的,该单位已被评为文明单位的取消其称号,并在五年内不得参评文明单位,凡出现1例,对单位处予3万元的罚款,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处予5000元的罚款,并取消该单位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对阻碍殡葬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7.全县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在实行火葬、节俭办丧事方面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凡属直系亲属亡故,未按殡葬改革要求进行火化的一律给予问责处理。同时,按照《**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查处。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尸体的处理,一般死亡三天后不处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联合殡葬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强行火化,费用由丧属承担。对无理取闹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规处理。

9.杜绝遗体土葬和二次装棺土葬。不实行火化而擅自将遗体进行土葬的,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起尸火化。火化后又装棺土葬的,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迁移到公益性公墓安葬。

10.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及本县辖区内的民营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太平间遗体的管理工作,所有遗体必须直接送火化场,县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要通力协作,防止偷抢遗体事件的发生。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土葬提供交通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对非法土葬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拉运尸体。如发现动用交通工具搞非法土葬的,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将遗体直接送火化场,由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员给予处罚。

12.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建设资金由县、乡、村三级共同承担。县人民政府依据建设时限和规模给予资金补助。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80厘米、宽不得超过60厘米、坟高不得超过50厘米,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13.建设**殡仪馆,严格按照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合理选址,采用先进工艺,去除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求提供高效、优质的殡葬服务,减少殡葬改革阻力并满足**未来发展需要。

14.国家殡葬条例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积极推行遗体埋葬公墓化,严格按照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不超过6平方米、墓碑高不超过80厘米、宽不超过60厘米的要求,大力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的生态葬法。违反上述规定修造墓碑的,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拆除,并按《**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处罚,公职人员不得核发死亡后的各种补助。

15.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市丧葬用品管理规定》,对辖区内的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厂、店和摊点,全面收缴殡葬用品。县工商、质监、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积极给予支持配合。

16.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活人墓”的平毁工作。严禁在公墓范围外新建坟墓,一经发现,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平毁。全县境内“三沿五区”视野可见范围内原有的坟墓(受国家批准保护的坟墓除外),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治和绿化,达到“见树不见墓”的效果,不能达到“见树不见墓”效果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限期迁入农村公益性公墓。

四、部门工作职责。

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若干规定的公告》第六条的规定和《**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一)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丧事俭办、破除丧葬陋俗,认真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加强对公墓的管理,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建设。针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适时启动**县殡仪馆建设,为推进殡葬改革奠定良好基础。加强殡葬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增强优质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联合质监部门依法取缔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林业部门负责对毁林造坟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责令其恢复原貌。

(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加强殡葬用地的管理,严格殡葬用地的审批。对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五)城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市容市貌的管理,严肃查处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街道、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焚烧、抛撒冥币、纸钱等不文明行为。

(六)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发挥媒体优势,广泛宣传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清丧葬陋俗的危害,营造文明殡葬的社会新风尚。

(七)公安部门负责对殡葬改革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中死亡人口遗体的监督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止偷抢遗体的执法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殡葬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整体联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殡葬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殡葬执法体系。

五、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准备阶段(*月*日——*月*日)。

1.制定实施方案,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若干规定的公告》、《**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及相关工作的公告》等相关宣传资料,印制发送到机关、驻富单位和农户,为广泛宣传教育做好准备。

2.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

3.各乡镇认真对各自辖区“三沿五区”范围内的坟墓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做好绿化准备工作。

(二)清理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1.各乡镇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定点、报批的准备工作。

2.适时对“三沿五区”视野范围内的坟山墓地进行绿化,查缺补漏。

3.启动**殡仪馆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好选址、报批和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月*日—*月*日)。

1.召开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签订殡葬改革目标责任书。围绕**县殡葬改革工作三年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形成县、乡镇、村联动,部门配合,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

2.从**年**月**日零时起,全县城镇、农村居民死亡后100%实行火化。

3.全面清理整治乱埋、乱占耕地、林地,葬坟和建“活人墓”等违法行为,完成“活人墓”的平毁工作,依法取缔棺材铺及非法制碑点。

4.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在**年**月**日前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定点报批工作;**年**月**日前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相配套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墓园平整工作;**年**月**日前农村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坟山墓地绿化,实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6.适时启动**殡仪馆的建设。

(四)。

总结。

提高阶段。(*月*日—*月*日)。

1.在总结清理整治乱埋乱葬、推行火化经验、“三沿五区”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殡葬改革体制机制,巩固成果,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健康有序推进。

2.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殡葬改革责任单位考核验收,认真准备,迎接市级考核验收。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三

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当前基础教育领域里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真正把课堂教改模式抓到实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师、学生素质,提升自我教育科研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现代教育思想,以新《课程标准》为标尺,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新课程改革,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行为,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深化教育改革,使素质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创教育改革和发展新局面。

二、实施策略。

(一)导学案设计。

1.认真学习新课标,充分了解学情。钻研教材,创造性的使用教材,准确把握每节课的目标及重难点。

2.多从学生角度思考,严格控制教师讲解时间,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知识的生成,逐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小组协作的能力。

3.教师语言要以引导点拨评价为主。引导点拨要把握好深浅,组织教学要机制科学,评价更要从客观事实出发,对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4.程序设计要符合课型特点,形成科学的模式。新授课:情境-问题-策略研究-达标检测;练习课:回忆总结-练习巩固-达标检测;复习课:构建知识框架-方法梳理-典型题目训练-达标检测。

(二)课堂教学。

1.精心组织课堂教学语言,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大胆发言。从积极的发言中了解学情,适时调整教学策略。

2.严格落实课堂教学四常规,以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小组协作学习为主,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积极为学生搭建自主学习,协作交流的平台。

3.明确小组分工,发挥好行政组长和科任组长的火车头作用,逐步培养学生的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充分认识到倾听、提问、争辩是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形成有交流,有示范,有竞争,有帮扶的小组协作学习机制。

4.评价小结要关注学生个体发展和小组的整体发展。

(三)评价机制。

1.评价要从学生的听、说、思、辩、讲、评、做入手,从课前准备、课上表现、小组协作、课内外及家庭作业的完成等方面进行多元评价。

2.实行学生自我反思,学生对自己一天的在校情况进行回顾,并填写反思记录。

3.发挥好小组评价总结作用,每组每周要进行小结评价,每位组员客观的认识自我,认识自己的优点与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4.课堂上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及时性互评、师评。同时与作业评价、个别辅导评价相结合。

5.家长参与评价。坚持家校联系,家长对学生在家庭中的学习、劳动、品行进行评价。

三、方法与措施。

1.备好导学案,客观,适用,坚持课后反思。

2.积极参加研训,从其他教师的课堂中学习课改新理念、新教法,大胆尝试,勇于创新。

3.加强业务学习,从教育类书刊杂志、网络媒体中了解课改动态,汲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4.协助班主任做好小组建设工作。科学划分小组,组织各小组制定组名、口号,进行小组分工,定期进行组长培训。

5.配合班主任,开好班会、家长会,齐心协力抓好班级管理,加强家校联系。

6.制定培优辅差计划,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了解不同层次学生的内心世界,促进高质高效课堂发展。

7.加强学生读写姿势、书写习惯的培养,教学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四

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省政府今日印发了《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__〕42号,下称《改革方案》),标志着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改革方案》从20__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__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

据介绍,我省《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__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等,着重体现在4个方面:

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高等院校大专招生。

01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

合格性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作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

02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的信息管理平台。招生高校要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提前公布。

03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考试科目按“3+1+2”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起点赋分30分,划分为a、b、c、d、e5个等级。

对于选考科目,招生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投档录取。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20__年上半年公布。

04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将逐步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将逐步采用中考成绩和高职院校自主测试方式。

省教育厅同时公布了思想政治等4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等级赋分方法。等级赋分方式是,将考生某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卷面分转换为a、b、c、d、e5个等级,按一定比例转换为一分一档的等级分,起点分为30分,转换后考生在该科目中的成绩排序不变。

据了解,国家根据“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20__年上海、浙江作为第一批试点省市,20__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作为第二批试点省市分别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经批准,广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南、湖北、重庆等8省市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省现行的高考方案在维护教育公平,选拔合格人才和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特别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问题,难以适应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势在必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高考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我省高考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分管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多次专门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省教育厅通过到省内外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借鉴第一、二批试点省市高考综合改革成功经验,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与同期启动改革的其他7省市保持密切沟通。同时,通过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论证,发放1万多份问卷广泛调查,开展风险评估等,广泛听取了省直有关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大学校长和招生办主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经过第三方风险评估,按程序分别报省重大民生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由省人民政府报教育部备案同意,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六

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04]153号)及其配套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制订改制转企实施方案如下:

1、自然状况。**单位成立于年,为自收自支(或全额、差额拨款)全民(或集体)事业单位,隶属于,历史演变情况;主要从事,资质或特许经营权情况;注册资本(或开办费用)万元,法定代表人,有无企业法人登记。

2、资产负债情况。经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截止年月日,该改制单位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万元,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集资等万元;净资产万元。

该改制单位经文件批准共核销不良资产万元,其中呆帐坏帐万元。有无或有负债、法律纠纷,或有负债、法律纠纷的基本情况。

3、土地房屋状况。经事务所评估,截止年月日,该改制单位共有国有划拨土地平方米,价值万元,出让土地平方米,价值万元;拥有自有房屋栋(间)平方米,价值万元,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办公用房栋(间)平方米,价值万元。

房产、土地是否抵押,抵押土地面积为平方米,价值万元,抵押房产面积为平方米,价值万元,抵押债权数额万元,偿债情况。

4、经营状况。近三年经营情况概述(有无实行工效挂钩及工效挂钩的有关情况)。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见下表:

年份 营业收入 实现利润 上缴税收 职工年均工资 财政拨款的

数额和用途

5、人员状况。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年月日,共有离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编在册职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人,享受遗属补贴的人。编制外人员人。

6、下属单位及对外投资企业情况。依上述1-5分别进行说明(其中,下属企业的人员情况需说明离休、退休、在职职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人员情况),下属企业为公司制的,要说明各出资方、出资额及所占的股权比例。

二、改制的基本原则及拟改制形式

**单位改制按照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制的有关政策和程序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单位职工、理顺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保证社会稳定。

按照规范操作、公正公开的原则,**单位改制拟采取整体出让、公开竞价(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由受让者组建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或因原因拟保留%的国有股,改制后由**单位或企业持有,其余部分公开对外招投标或竞价拍卖),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告信息和征集受让者。

三、资产及负债处置方式

**单位改制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按有关规定在市事改办委托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以经评估核准后的单位净资产(含出让土地亩,价值万元)(或以资产总额)为基础,合理确定转让底价。该单位国有划拨土地亩,价值万元,处置意见:。

该单位改制后,由受让者承继原单位的债权债务(如单独处理资产的,需说明债务处置方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该单位资产变现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费用、资产审计评估费用、产权转让费用以及其他改制时必须支出的费用。如有不足,在本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统筹解决。

改制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分析:。

四、职工安置方案

经测算,**单位改制共需支付职工安置费用万元,其中,离休人员万元,退休人员万元,提前退休(或离岗退养)人员万元(或万元-万元),自谋职业人员万元,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万元,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万元,遗属补助万元;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万元,以上两项合计万元,需在改制时计提。

该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万元,处理意见:。

以上各项详见《****(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五、改制后企业的发展设想

(略)

六、改制准备情况及进度安排

根据市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的工作部署,主管部门于年月日成立了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的改制转企工作。年月日,召开了**单位改制转企动员大会,宣传了改革的政策精神。年月日,主管部门上报了《**单位改制转企预案》,市事改办以号行文批复该单位改制立项并相继委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对**单位进行了审计和评估。按照《连云港市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操作一般规程》(连事改办[2004]8号)及有关规定,我单位于年月日对申报核销的不良资产及审计、评估结果进行为期天的公示,市国资办以号行文核准,市国土资源局以号文行文备案。

根据资产审计、评估的结果及该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在事改办、指导组的指导下,多方征询意见后,形成了该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方案,并于年月日提交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于年月日在改制单位内部进行了为期天的公示,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改制的步骤、时间及进度安排:。

七、需要说明或协调解决的问题

(略)

附件:

政府关于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04]153号)、《连云港市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提留项目及计算标准》连事改办[2004]20号文件精神及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有关政策规定,制订结合改制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制订**单位职工安置方案如下:

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年月日,共有离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编在册职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人,享受遗属补贴的人。编制外人员人。

一、人员安置及费用发放

1、离退休人员的安置。离休人,需计提离休费、医疗统筹金、七项非统筹费用共计万元;改制前已退休(到2004年12月31日)人,需计提待遇差、住房补贴、取暖费、社会化管理费共计万元,撤销单位医疗费用万元。改制后,已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由发放,离退休金及其他有关费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2、提前退休(离岗退养)人员的安置。符合连政发[2004]153号文件中提前退休条件并申请提前退休的共有人,需计提的至法定退休年龄前的退休费、养老、医疗保险费、社会化管理费用万元。改制后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如改制单位资产变现后不足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成本,经改制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调剂仍不足的,此类职工应按规定办理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根据本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由按月发给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经测算共需万元)的生活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为其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3、自谋职业人员的安置。该单位改制时申请自谋职业人,需计提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共计万元。改制时与改制单位解除用人关系,为其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4、进入改制后企业职工的安置。改制后企业原则上接收全部在职职工,改制时自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人,需计提职工安置备付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共计万元。单位改制时职工与原单位的用人关系自动解除,改制后企业与职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重新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单位改制时,需计算每位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并与其签订经济补偿协议,今后改制后企业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其在原改制单位工作的年限可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到原改制单位主管部门领取经济补偿金。

5、其他需安置人员。人数、标准及所需费用,改制后的管理等。

二、有关问题的处理

1、单位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万元,改制时需补足,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万元,处理意见。

附件2: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姓名:职务:

会议人数:实际到会人,(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查看)占职工总数的%。

会议内容:

1、讨论审议《****(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实施方案》

2、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进行审议表决。

会议过程:(简述)

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表决情况:

在经过大会讨论后,职工(代表)们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表决,赞成的人,占与会人员的%,表决结果有效。通过《****(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监票人签名:

与会职工(代表)签名:

年月日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我市是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09年6月要基本上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打造“文化三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二)实行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提高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壮大新闻事业发展实力。

(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行公司制改造,处理好分流人员,安置好下岗人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壮大发展实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改革的任务和措施

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全面铺开”的工作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和《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06〕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琼府〔2007〕25号)的规定,根据《三亚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各文化单位的性质、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和措施,增强文化事业单位活力,提高文化企业的竞争力。通过改革,进一步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一)改革文化管理体制

1、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等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抓好宏观管理,支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地位。

2、切实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要转变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直属单位向管全社会转变,由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管理转变,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定政策、做规划、抓监管上来,转到依法行政上来。整合相关业务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

3、探索改革文化事业单位投入方式和拨款制度,实行不同的经费核拨方式,逐步由拨款改为借、贷、投,由对文化事业的一般投入转变为对文化项目的投入,实现由“养人”到“养事”的转变。

(二)转换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动、改善服务”原则,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面向市场不断激发自身活力,努力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良、引导有力的文化事业主体。

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第一、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明确设岗范围、职能、职责,划分各岗位工作任务,确定岗位系列和档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选聘,中层以下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第三、调整人员编制,发展壮大文化事业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文化事业、新闻媒体单位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第四、改革现行分配制度。建立“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岗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岗位绩酬,突出绩效,拉开差距,实行二次分配。

第五、继续实行工资统发制度。文化事业单位(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由单位工资报账员每个月根据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报下个月工资,仍通过财政统发至个人工资帐户。

第六、新闻媒体单位实行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两分开”,做大做强新闻事业,拓展搞活经营产业。在编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逐步实施广播电视非时政类节目制播分离,广告、发行、印刷等部门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改为经营单位,实行公司化运作,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新闻媒体单位事业发展,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的原在编在职人员保留事业身份,退休按档案工资办理,新录用的人员按企业办理。

第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界定为“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可以办理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按事业单位的办法计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事业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已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占单位人员编制;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至法定退休前的工资福利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均由财政统一支付,不占用单位经费。

(三)实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对三亚市电影公司实行转企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下岗安置人员要给予优惠政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电影公司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1、转企改制的界定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即从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的界定时间)。

2、规范操作转企改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由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依法对市电影公司的财务收入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组织实施三亚市电影公司转企改制工作,重新组建“三亚市电影公司”,作为国有独资文化企业。

3、截止2008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凡工作年限满28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7年的,界定为“老人”,其余的界定为“新人”。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区别对待。对“老人”实行“留壳过渡、转制运行”的办法,即对“老人”在档案中保留其事业身份,退休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对“新人”实行竞争上岗或下岗安置。

4、拖欠在职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经批准办理提前退休的“老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以及下岗安置人员所需的资金,经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等相关部门核定,从单位国有资产变现收入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在市国资委设立专户管理,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负责监管。

5、以2008年12月31日为止点,把在职职工拖欠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一次性缴纳到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

7、被界定为“老人”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后,按事业单位办理提前退休。经批准提前退休的“老人”按规定应正常晋升的薪级工资一次性晋升完毕,作为计发提前退休费的基数。按照截止办理提前退休时的工作年限计发退休金比例,计发提前退休费,由市国资委按月足额拨付。提前退休费不参加已退休人员退休费调整,但可按规定参照在职人员的办法调整标准,所增加部分按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打折后计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并确定退休费标准。

8、转企改制前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原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标准核定的退休待遇不变(即按事业单位办理),今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企业执行,所需经费从基本养老统筹基金中支付。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凡因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而产生的“事企差”(即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少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市电影公司视经济情况自筹资金解决,所需资金税前列支。

9、转企改制前已离休的人员,原离休待遇保持不变,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离休人员医药保障待遇,继续执行现行办法。

10、转企改制时,“新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双方协商一致,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按规定一次性计发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对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办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职工或竞岗落岗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只计发经济补偿金,不再发经济补贴。

11、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计算标准为:(1)经济补偿金:按解除劳动合同基准日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即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2)经济补贴:经济补偿金×80%的总数。

12、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办理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及人事关系,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03〕17号)规定,移交当地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四)加强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的建设与管理

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深化文化市场管理的改革,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切实抓好“扫黄打非”工作,设立“扫黄打非”工作常设机构,履行部署、指导、协调、督办的职能,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三亚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促进文化市场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坚持诚信、创新、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弘扬“极力争取”的城市精神,通过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增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活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规范文化市场行为,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发展策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大政府投入,发挥社会力量,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要根据三亚市“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研究制定发展计划,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加大投融资力度,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整合文化资源,重塑文化市场主体。三亚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公司要加快运转,尽快启动落笔洞文化旅游区项目建设,整合国有文化资源,盘活国有文化资产,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和经营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培育成为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

(三)成立文化旅游产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成立行业协会等社会管理机构,建立文化管理社会化的有效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扩大管理覆盖面,为文化市场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服务环境。

(四)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市财政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特色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可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予以资助。有关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细则由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五)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路子。把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三下乡”等公益文化项目纳入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体系,进行市场运作,发展适合当地群众文化需求的健康向上的特色文化娱乐项目。

(六)发挥基层文化站的组织指导作用,推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各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的领导,配备专业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和目标,把开展基层文化活动作为培育文化市场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激活经营,增强实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多元化”,文化队伍建设“社会化”,文化娱乐发展“市场化”和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化”,丰富活跃农村基层文化生活,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

五、组织领导

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搞好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改革与发展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充实“三亚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 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良(市人大常委、市文旅委副主任)

宁光荣(市委副秘书长)

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钟 声(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刘关山(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永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淑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亚晨报社总编)

莫英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民生(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周 雄(三亚广播电视台负责人)

潘国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 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关进敏(市国资委主任)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温孝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刘洪良(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莫英俊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宣传文化系统等单位抽调组成。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二)加强政策研究,建立政策体系。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要加强改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和改革单位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的形势和任务,正确认识改革的政策措施,为保证改革任务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及时处理和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让广大职工享受改革成果,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六、组织实施,确保成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今年上半年将对我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改革成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七

教学。

策略,提高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构建高效课堂为载体,以教师全员参与教研活动为抓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进一步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课程改革的意见,结合各学科的实际状况,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二、课改目标:进一步转变教师教学理念,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引导教师全员参与教学研究,准确把握新课程标准;构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努力,使我校的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取得新突破、凸显新亮点、开拓新局面。具体到课堂上要体现让教师授课时间减下来,让学生全部动起来。

三、

课改方式: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典型引领。

四、课堂模式:

1、时间模式:20+25(老师20分钟,学生25分钟)重难点知识教师精讲不超过20分钟,把其余的知识点放给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解决。

2、组织形式:师生合作,学生和谐互助。

3、教学方式:

(1)明确目标:确定本节课的学习目标。

(2)自主学习:a、学生学什么?b、达到怎样效果?(3)展示达标:对自主学习效果进行展示,确保自主学习有成效。

(4)交流探究:教师、学生提出问题交流探究。

(5)解惑拓展:学生解决不了的问题,本节课的重难点进行精讲点评,拓展延伸。

(6)穿插练习:每个知识点进行穿插练习。

(7)巩固反馈:以课堂练习、检测等形式巩固知识,反馈教学效果。

总结。

会,举办观摩课,推动本组课堂教学改革。

2、把学习芦新村学校经验和校本教研活动结合起来,引导教师借鉴芦新村学校的成功经验解决自己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分学科确定不同的研究课题,以开发校本课程为目标,通过课题研究把芦新村学校经验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借鉴、移植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

3、班主任与任课教师要定期和学生沟通,及时发现学生出现的思想、行为、学习方面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健康发展。

4、积极开展听评课活动,通过互相说课、听课,不断找出课堂的问题所在,使同伴之间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积极创造条件,让老师去先进学校观摩学习,开阔视野,取长补短,以提高驾驭课堂能力。

5、以优化课堂教学评价为手段,将课堂教学改革的具体要求,明确列入课堂教学评价表内进行直观评分,如课堂讲授不超过20分钟,通过大面积的听课调研和评课,提高教师执行教学常规的自觉性和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主动性。

6、学习芦新村学校的经验要避免“拿来”,全盘接受、全部照搬。而是要辩证地分析,与自己的教学实践结合,取其精华,为我所用,每个教师每周要写一篇学习活动反思笔记,不断改进,不断提高,摸索适合自己教学实际的课堂教学模式。

2016年9月。

最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m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1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全面领会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价格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

多年来,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价格改革持续推进、不断深化,放开了绝大多数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当前,我市正处于蓄势崛起、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可以更好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刻领会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下放区域性价格管理权限,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三)牢牢把握价格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意见》指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价格公共服务机制趋于完善。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政府定价范围、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价格调控机制、价格公共服务机制的内涵,确保圆满完成价格改革目标任务。

二、深入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一)推进农产品价格改革。

落实国家关于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政策精神,围绕实施粮食核心生产区战略规划,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重点,深化涉农价格和收费形成机制改革,对不同品种实行差别化的支持政策。

认真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二)推进电力价格改革。

落实中央和省统一部署,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分步实现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

推动大用户直购电工作,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配合省2017年实施输配电价改革工作,激励电网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落实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的销售电价分类政策,保持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

(三)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气市场化改革,鼓励直供用户与供气单位协商定价,择机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科学、合理制定我市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完善居民阶梯价格政策。

(四)推进供水价格改革。

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核定多水源供水综合水价,利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优先使用地表水、合理利用地下水,鼓励开发利用再生水。

逐步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鼓励终端用户与工程供水单位协商定价。

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分档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我市农业节约用水。

(五)推进供热价格改革。

理顺煤炭、热力价格关系,完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确定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

实行集中供热的县(市)要加快推进供热按用热量计量收费。

鼓励具备条件的用户与供热单位协商定价。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及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六)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

综合考虑城市发展、企业合理成本、财政补贴补偿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完善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价格体系,科学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和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政策。

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由投资者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设施,2017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停车收费政策,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坚持调放结合,政策联动,多方参与,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

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

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医保控费和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医药价格合理形成。

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八)推进教育收费改革。

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公办高中(含中职)、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放开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取消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备案事项,逐步放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

(九)推进旅游、养老和中介服务等价格改革。

清晰界定政府、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保证行业可持续发展,满足多元化需求。

一是改革旅游景区价格管理方式。

按照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原则,分类推进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改革。

二是对养老机构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

民办养老机构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对“三无”老人免费;对其他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养老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行的养老机构,服务价格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

三是全面推进中介服务价格改革。

对市场发育成熟、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

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实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全部放开。

严禁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

按照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要求,落实取消、停征、免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

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建立完善收费单位情况和其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

三、健全完善公正透明的政府定价制度

(一)深化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

市级管理的价格,凡中央和省明确放开的,我市一律放开;凡属于区域性或属地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授权县(市)人m政府管理。

通过价格简政放权,加快供给侧创新驱动,激发市场活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二)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

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政府定价项目,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

目录内的定价项目要逐项明确定价内容和定价部门,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政府定价纳入权力和责任清单。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授权的定价事项和具体适用范围,建立本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

(三)完善政府定价程序。

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项目,分类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定价机制。

创新政府定价方式方法,从直接制定具体价格,逐步向建机制、定规则转变,更多运用标杆价格和价格联动机制,增加价格弹性,使政府定价更加贴近市场。

认真履行风险评估、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价格公示等政府定价工作制度。

推行价格政策跟踪调查和评估制度,对涉及重要民生和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价格政策按程序定期进行公开评估。

(四)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

坚持成本监审原则,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

健全和完善成本监审体系,逐步制定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创新成本监审工作方式,形成上下联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格局,探索借助第三方力量参与成本监审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成本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实行成本监审的,经营者按照政府定价机构的规定公开经营成本,政府定价机构在制定和调整价格前,公开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四、全面落实促进转型升级和节能环保的价格政策

(一)落实促进结构调整的差别化价格政策。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认真执行国家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引导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二)落实反映环境损害成本和治污成本的环保价格政策。

继续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环保电价政策和超低排放机组电价补偿政策。

继续执行超定额取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

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鼓励工业、洗车、市政环卫、城市绿化和环境用水等使用再生水。

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体系,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探索开展用能权(用煤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完善涉及水土保持、矿山、森林植被保护等资源环境收费基金或有偿使用收费政策。

(三)落实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的价格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政策,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

争取国家光伏、储能等新型示范项目试点电价及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支持。

落实对风、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的电价扶持政策。

(四)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

全面落实鼓励类服务业用水、电、气、热与工业同价政策,医养结合机构用水、电、气、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

落实对小微企业、养老和医疗服务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收费的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服务业和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

(五)落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价格政策。

全面清理整顿涉企收费,坚决落实国家、省明令取消及免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取缔违反政策擅自设立、自定标准的收费项目;严禁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取;严肃查处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增加收费频次等行为,以及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行为。

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重点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将收费作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等乱收费问题。

(六)落实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价格政策。

贯彻落实省关于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促进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按照公共利益最大化和社会投资者取得合理收益相统一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盈利水平和经营特点,完善价格调整补偿机制。

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加快理顺公共服务价格。

加强投资成本和服务成本时效性监测,依据项目运行、成本变化和绩效评价情况,健全公共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价格与补贴、投资的协同机制,对通过调整价格经营收入仍不能达到社会资本合理收益的特许经营项目,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

对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项目,要推进政府购买,确保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

(七)完善提高居民节约意识的阶梯价格政策。

对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实行较低价格,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对超出基本需求的,适当提高价格,通过价格政策引导居民合理节约使用资源。

继续完善居民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各县(市)要尽快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新增供气城镇要同步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五、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体系

(一)建立完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

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或者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的领域,在价格放开的同时,建立完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防止市场失灵。

完善明码标价制度,积极推进明码实价,提高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覆盖面、准确度和有效性,促进诚信经营。

进一步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增强价格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二)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建立健全机构权威、法律完备、机制完善、执行有力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牟取暴利、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加强对重点行业竞争行为的监管,配合省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严肃查处价格垄断违法行为。

建立常态化、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建立市场价格巡查制度,加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要节假日等敏感时期的价格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建立完善预警防范、应急处置、协作联动等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三)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

加强12358价格ju报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全国四级联动联网的价格ju报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畅通群众维权举报渠道,提高价格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水平和效率。

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经营者诚信档案,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设立价格失信“黑名单”,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失信者予以联合惩戒,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合理定价。

六、建立完善提升价格调控和服务水平的体制机制

(一)建立完善提高价格总水平综合调控机制。

一是建立有效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处理机制。

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处理机制,实施分级预警响应制度,及时有效应对价格异常波动。

二是突出完善农产品保供稳价机制。

稳步提升粮食及“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开展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将政府调控与商业保险有机结合,稳定市场价格。

落实好化肥、蔬菜和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各项价格优惠政策,强化“绿色通道”等政策的执行和督查,切实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落实和完善生猪价格调控预案,稳定生猪市场价格。

建立商业储备制度,健全完善粮、油、肉、菜等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

完善我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管理和补贴等政策制度,充分发挥其稳价惠民的作用。

三是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

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租金价格及流通市场的监管。

完善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查统计工作,完善民生价格信息公布制度。

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努力把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

四是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后,所需相关工作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

(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构,完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由监测点直接上报的实时价格监测系统,提升价格监测预警能力。

密切跟踪经济形势和市场价格动态,敏感时期、重点时段实行应急价格监测。

加强价格数据分析和运用,坚持周、月和季度价格形势分析制度,增强价格监测预警反应灵敏度和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以洛阳物价信息网为载体,大力推进价格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为增强价格调控监管服务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价格公共服务。

贯彻落实国家价格认定规定,提升价格认定公共服务水平。

依法开展涉案、涉纪检监察、涉税等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司法、纪检监察和政府行政工作提供公共服务。

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重大突发事件中的价格纠纷调解和价格认定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价比三家”活动,规范商家价格行为,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服务。

探索“互联网+价格服务”新模式,借助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建立价格大数据平台。

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完善成本调查网络,通过农产品成本和信息服务,引导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消费。

七、建立完善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组织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改革合力,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价格改革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督导,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二)强化能力建设。

在减少政府定价事项的同时,注重做好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认定、价格调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等工作,同步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县(市)价格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问题的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指导和推广各项试点经验,完善价格改革政策措施的跟踪评估机制,增强价格改革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兜住民生底线。

着力完善保基本的价格改革机制,在推进居民阶梯式价格改革中,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对群众基本需求保持价格基本稳定,避免改革成本由普通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来承担,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努力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着力完善价格维权、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处等机制,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做好舆论引导。

坚持宣传引导与改革措施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强新闻发布,准确阐述价格政策,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防范价格异动。

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凝聚改革共识,为深化价格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我市价格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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