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

时间:2023-11-04 作者:ZS文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

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因素,并进行合理的风险评估和应对策略的制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一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为给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安徽省民政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省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根据《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是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和患病、残疾的农村留守儿童。

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及时响应并解决。力争到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通过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和户口登记等五方面责任,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干预帮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同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要求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出警处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

其中,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实施方案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及时将其纳入专项行动范围。对其他农村留守儿童,组织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关爱服务,促进其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二

经国务院批准,20xx年11月至20xx年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今天,天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会。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福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孝丽,以及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4月份,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天津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天津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十个涉农区县组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主要排查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从排查总体规模看,全市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1236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970人,占78.48%;由亲戚朋友监护的33人,占2.67%;无人监护的35人,占2.83%;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198人,占16.02%。另外,有356名由(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目前,仍有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7人)或尚未登记户口(13人)。从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武清、宝坻、宁河、蓟州等区域,以上四个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17人,占全市总数的90.37%,其中蓟州区农村留守儿童565人,是全市农村留守儿童人数最多的地区。从年龄结构看,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分别为279人、834人和123人,各占22.57%、67.48%和9.95%。从家庭经济来源情况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外出务工(702户)和种养殖业(227户)。

曲孝丽介绍,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将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各部门明确职责,组织和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厉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归纳梳理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或意见,研究确定巩固措施和方案。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三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爱心+协同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爱心+制度保障。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爱心+专项行动。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爱心+专业培训。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爱心+精准数据。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四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五

13。

43。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和政府保护的主导责任,引导群团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努力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源头预防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镇、处属地职责,强化民政等部门监督指导职责,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的工作机制。使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得到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格局。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要在区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各镇、办事处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成立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各镇、办事处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各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镇、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每个季度向区民政部门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并抄报区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村干部走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区政府报告。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

“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区教育局和区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强亲情关爱,常态化开展爱心关爱活动。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各镇、办事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镇、办事处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护。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建立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区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辽宁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六

根据团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5月——11月。

1.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

学校德育处下发通知,要求各班召开“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家庭、学习情况,焕发学生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之情。发动学生跟留守儿童结对子,写信等活动。

2.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承载留守学生之梦”活动。

广泛开展“心愿直通车”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学生实现微心愿,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参与方式分两种:一是和家长一起在“心愿直通车”网站选定心愿,直接联系留守学生,帮助其实现愿望;二是通过参加团组织集中开展的“心愿直通车”活动,现场将心愿礼物送给留守学生。

3.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志愿者在行动”。

4.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捐建‘红领巾读书角’”活动。

(1)集体捐建。发动各班级为留守儿童自主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

(2)个人捐建。发动家长或者爱心人士对口一个学校的少先队中队,自主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也可以几个人共同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七

经国务院批准,20xx年11月至20xx年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八

经国务院批准,11月至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九

“农村留守儿童是社会事业发展的短板,也是最需要关爱帮扶的群体。”11月9日,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如是说道。

近年来,频发的农村留守儿童意外身亡事故,引起了各界的思考。根据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发﹝﹞42号),3月中旬,浙江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正式启动。

截至206月30日,浙江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约11.68万人,约占该省儿童总数的1.5%,其中男6万余人,女5.68万人。

记者了解到,近76.8%的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77%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护和抚养,有63%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父母外出务工,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有8693人。

早在,浙江就率先全国启动了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建设工作,着手构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浙江的县、市、区依托儿童福利院或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建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在街道和乡镇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在社区普遍设立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建立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形成了自上而下、深入社区和乡村的三级儿童福利服务网络,为儿童福利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浙江的留守儿童已全部排查完毕并录入信息库,建立了一人一档,明确了每一名留守儿童的.社会及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人。同时为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的分析运用,2016年5月底,浙江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除建立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外,重点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保护工作。

“浙江市场经济发达,社会力量活跃,互助帮扶的氛围十分浓厚。”熊建平表示,除了浙江政府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浙江的民间力量也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补充。

据了解,浙江正大力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据统计,浙江省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个,每年募集慈善资金约45亿元人民币。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十

7月22日,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在武都召开。副市长尚桢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尚桢指出,市委、市政府对留守儿童问题十分重视,立足市情实际,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随着陇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留守儿童问题依然存在。尚桢强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重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牵头尽快摸清留守儿童底数,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关注留守儿童问题。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把留守儿童问题纳入精准扶贫工作中,尽可能搭建帮扶平台、沟通平台,强化留守儿童思想教育、普法教育和心理教育。严厉打击涉童犯罪,加强校园管理,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制定完善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优惠政策,拓宽创业领域,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回乡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

尚桢强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抓紧建立完善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陇南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十一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

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要指导寄宿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3、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本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配对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成为“代理家长”。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4、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5、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班级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班主任应指定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学生喜爱的教师负责落实相关任务;同时注意方法,给学生创造平等和谐的心灵交流环境,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生活的幸福和人间亲情,切实提高留守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着力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开展磨砺教育的研究试点,着重培养留守儿童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要定期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二)构建全社会的教育网络,形成关爱合力:。

1、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

班级要向留守儿童的家长公布学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电话。增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利用电话、家访等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儿童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儿童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儿童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加强委托监护人的教育培训。

班级要充分利用学校的育人阵地和育人功能,通过举行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途径,加强对儿童或其监护人的教育和培训,向他们传授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使之提高文化水平,转变思想观念和教育方式,提升育人水平。

(三)明确职责,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1、加强寄宿制班级的建设与管理。

通过广泛宣传,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动员留守儿童寄宿,抓好寄宿生的晚辅导、住宿、就餐等日常工作,让寄宿生能够安心、舒心,让家长放心。让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同时,结合农村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的现状,转变办学理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建立研讨、交流制度。

班级每学期进行一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经验,研究工作,探索新路,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巩固成果,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水平,发挥班级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活动主题:

同一片蓝天下,心手相牵,筑起留守学生健康成长的阶梯。

二.活动目的:

破坏性地震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社会安定,对于闭塞的农村,留守儿童对于放防灾减灾知识知之甚少,为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科普教育活动,增强留守儿童的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地震灾害防御和自救互救的能力,有效保障师生生命安全,__区志愿者协会天使助学服务队在五一节假日到__祠堂小学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活动。同时,发挥医学志愿者专长,教孩子们如何预防疾病、如何洗手、刷牙等。此外,陪留守儿童度过一个快乐的五一假期,和孩子们一起做饭、进行团队游戏,提高孩子的动手能力,悉心观察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感受,对孩子进行心理调适,及时疏导孩子的心理压力,让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活动时间:

20__年4月29日。

四.活动地点:

__区__镇祠堂小学。

五.活动流程:

8:。

20——8:30。

__区志愿者协会办公室集合。

9:00——12:30。

与孩子们一起做午饭,包饺子。

13:00——14:30。

志愿者为孩子们讲解防灾减灾知识、医学常识(如何洗手、刷牙、蚊虫叮咬后的处理方法)。

14:40——15:10。

防灾减灾演练。

15:20——17:00。

团队游戏。

17:00。

活动结束,送离家远的孩子回家,志愿者返回。

六.活动人数:

社会人士不限,学生志愿者8人(学生志愿者要求参与协会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擅长与小朋友沟通,会做饭,能独立带领小朋友做团队游戏)。

七.报名方式:

__。

八.物资征集:

1.募集爱心资金500元,用以购买肉、饺皮、蔬菜、水果、矿泉水等食物及防暑药和纱布、创可贴、酒精等.(食物由服务队统一购买,以保障食物统一、安全)。

2.征集爱心车数辆,搭乘志愿者到达学校。

3.募集儿童牙刷、牙膏75套,用于送予学生。

九.温馨提示:

欢迎家长带领自己的孩子一起参加活动,让自己的孩子体验农村留守学生的艰苦,锻炼孩子的意志,学会感恩。同时,请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不要穿高跟鞋。

一、活动背景:

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的子女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包括内地城市,一样也是父母双双外出去繁华都市打工。这些本应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集中起来都变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正需要的关爱。十堰小草义工协会特此发出倡议和策划走进留守儿童身边,弥补他们内心的空白。

一年一度的六一儿童节又快到了,这是所有儿童最喜爱的节日,留守儿童期盼和亲人一起过节的愿望愈加强烈。十堰小草义工协会准备通过开展庆祝“六一”游十堰活动,使这些小朋友在积极的参与中体验节日的快乐,体现一种朝气蓬勃的精神。

二、活动主题:

三、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

十堰市小草义工协会。

十堰市亚新国际影院。

郧阳小草义工协会。

东城经济开发区国税局。

协办单位:

十堰市图书馆少儿部。

十堰市绿色生态公益促进中心。

十堰市豆蔻文化餐厅。

十堰市柏和心理服务中心。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小草义工服务队。

十堰市小草义工协会心理援助志愿服务队。

支持单位:

十堰市博物馆。

十堰市人民公园。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四、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意在通过组织农村留守儿童游玩人民公园(动物园)、参观十堰博物馆、汉江师范学院等途径,让学生身临其境,切实感受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祖国山河的秀丽壮美和自强不息、大学生孜孜以求的工作和学习精神,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视野意识,激发学生对科学的浓厚兴趣,让孩子们在娱乐中学到课堂上没有的科技知识,开阔视野,拓展科技创新思维,从而增强他们的求知欲,培养他们“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科学意识和创新精神,增强学生的自尊、自强、自立能力,激励学生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同时以培养小草义工对社会问题的关注,让现代的独生子女更加懂得满足自己的现在生活,懂得将自己的爱分享给那些幼小的心灵。并且宣传这一现象,让更多的人来加入我们,一起去帮助他们。

五、活动内容:

为了给以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让他们的内心的空白可以更少一点,让他们的童年可以更加有色彩,以“牵手相伴,共享阳光”为口号,以“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化、项目化,立足社会,服务社区,面向社会”为发展思路,十堰小草义工协会特此发出倡议和策划“走出大山看世界”大型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我们衷心希望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事业单位能够支持我们的活动,参与到我们的志愿服务活动中。

六、爱心单位:

十堰市亚新国际影院(提供车辆、看电影、午休)。

十堰市图书馆少儿部(参观十堰市图书馆)。

十堰市博物馆(参观了解历史)。

十堰市豆蔻文化餐厅(提供留守儿童及志愿者午餐)。

十堰市柏和心理服务中心(全提供留守儿童心理陪伴和引导)。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参观大学,与大学生互动)。

十堰市人民公园(动物园)(待定)。

东城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完成20个“爱心书包”)。

七、详情分工:

总负责人:。

总协调人:

八、活动流程及详细安排:

九、参加人员。

1、留守儿童30(含护理人员、陪护老师)人;。

2、十堰小草义工协会义工15人;。

3、凡参加本次活动的留守儿童、老师、陪护人员一切费用全免,费用来源由社会爱心企业提供!

十、人员招募安排:

为保证活动安全及活动质量招募15名义工,招满即止。(根据人员进行分组)其他人负责安保机动。

活动联系人:高队长:

十一、活动预期效果。

此次爱心活动预计会对农村留守儿童,参与本次活动的小草义工以及企业员工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1、对农民工家庭而言,此次爱心活动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一定的帮助,为农民工子女带去温暖,同时呼吁社会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关注.

2、对志愿者而言,可以从实践中提高志愿服务的能力,增强对农民工子女的了解和关注.同时提高自己的社会公益心和责任感,感受和弘扬志愿者精神。

最后,对福利院孤残儿童而言,可以通过此次活动让他们感受爱心人士对他们的殷切关怀。

3、志愿者在网上发表对此次志愿服务的感想。

4、通过这次爱心活动的志愿服务,每个志愿者都应该会有所感悟,让他们把自己的所思所想都用文字的方式在网上展示出来,让更多人去认识,了解这项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活动,让更多人参与到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行列中来。

5、后期走访。

这次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活动结束后,我们往后的每个月都会抽时间再到学校了解他们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一点适合农民工子女的活动。

十二、对参与活动人员的要求:

1、认同民间公益组织,有参与民间志愿义工活动的愿望。认同十堰小草义工协会的操作模式及理念。

2、身体健康,服从安排,尊重他人,遵守时间,团队合作;。

3、有小草服装、胸牌的志愿者请着小草服装、胸牌,保持小草形象。

4、进入郧阳区社会福利院内不得大声喧哗,一切行动听从领队指挥,不得影响院内老人正常生活秩序。

十三、特别承诺。

1、参加本活动的志愿者同意,如果因为参加小草活动过程中(包括途中)受到意外伤害,志愿者同意自行承担所有的相关责任,并放弃向活动组织者和其他成员主张赔偿的权利。

2、志愿者理解,对由于自己参加活动而受到意外事故导致自己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活动组织者和其他成员不承担责任。

注意:如天气原因造成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则活动取消,下次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一、活动主题:

关爱留守雏鹰,携手展翅高飞。

二、活动时间:

20__年8月8日9:00~16:30。

三、活动对象:

__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大学生志愿者、社区代表、大学生联合会。

四、主办单位:

区团委。

五、活动地点:

__社区运动场、__社区大饭堂。

六、活动目的。

__人为东莞经济的腾飞付出了无尽的心与汗,却偏偏忽略了自己的心头肉——孩子。作为享受__经济飞速发展的硕果的一份子,我们更应该付出一份心、一份爱,共同关爱留守儿童。

希望通过此次主题为“关爱雏鹰,携手起飞”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让他们在难得与父母共度的暑假里,更深切地感受来自亲情的甜蜜,感受来自东莞人民的爱与温暖,共赏出自__人民与__人的友谊之花!

七、活动内容。

1、雏鹰、雄鸥对对碰。

大学生与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的配对,旨在让留守儿童与大学生在暑假期间形成融洽的伙伴关系,建立深厚的友谊。这不仅有利于8月8日的大学生——留守儿童互动日更顺利地进行,更有利于大学生与留守儿童保持长久的帮扶关系,让留守儿童长久感受到来自__大学生的关爱。

2、趣味亲子运动会。

__人把大部分的时间投入到了__的经济发展中,缺乏足够的时间和自己的孩子进行沟通、交流,难免会产生隔阂。我们希望,通过一个游戏的平台,以大学生为催化剂,在游戏的轻松气氛中化解亲子间的隔阂,让留守儿童体会来自父母的爱与快乐!

时间:8月8日9:00~11:00地点:__社区运动场。

3、美味厨神就是我。

为了让各留守儿童感受与大学生协同制作午餐乐趣的同时,为自己辛劳的父母献上一顿自制的美味午餐,我们特意举办了主题为“美味厨神就是我”的自制午餐活动,让各留守儿童在趣味中为自己的父母献上一顿源自心、出自爱、来自一双小手的午餐!

时间:8月8日11:30~13:30地点:__。

4、__科学之旅。

__科技馆是一座具有__地方特色和现代意义的专题科技馆。为了让留守儿童更了解__这座美丽又富有智慧的城市,我们特意安排了此次科技馆之旅。

希望通过这次的科技馆游览,让他们在了解__之余,更加明白知识的重要性,努力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时间:8月8日14:00~16:00地点:__市科学技术博物馆。

5、大学生探访帮扶儿童。

大学生志愿者在与留守儿童的一对一配对以后,在暑假期间,会不定时探访留守儿童,与他们谈心、进行功课辅导等;而在暑假过后,留守儿童回到自己的家乡,各大学生志愿者也会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与留守儿童进行沟通、交流,让他们感觉到,即使父母不是时刻陪伴在自己身边,也不会孤单,因为有一群人一直关注着他,关爱着他。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共同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快乐生活,经研究,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决定联合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夏令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__年7月10日-12日。

二、活动地点:

__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基地,报到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活动内容:

见附件1。

四、参加对象:

全区小学农村留守儿童(三年级及以上),20__年已参加过区关爱留守儿童夏令营的营员原则上不予参加。分配名额见附件4。

五、活动要求:

1.营员必须身体健康,自愿参加,家长支持。

2.营员必须遵守夏令营的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活动场地,离开活动地点必须告知辅导教师。

3.夏令营活动是由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联合举办的公益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4.营员在夏令营期间营服、洗漱用品由主办单位提供,其它生活用品自备。每位营员准备一个文艺节目并自备伴奏带及所需的道具、服装。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落实好朔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1月16日下午,朔州市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会议。副市长田东出席并讲话。

田东指出,各相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全市中起到的重要意义,部门与部门之间要齐心协力推动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建立发现报告制度,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职责任务的'落实,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方案、迅速召开部门会议、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有序开展,并为建设和谐美丽生态朔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十三

专家指出,不论是儿童保护还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留守儿童都是我国难以回避的重点人群,《意见》明确并强化有关各方责任,力争让每个孩子生活在爱的阳光下。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指出,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制度。但当前农民工的频繁流动导致很多留守儿童处于缺乏父母关爱甚至有效监护的状态。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即使父母外出务工,也不能逃避这种法律责任。”佟丽华说,父母外出务工前要对子女进行妥善安置,《意见》具体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二是一方留家照料;三是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同时,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意见》明确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仅要提供吃穿住行保障孩子生存,还要承担管理、照顾、保护、教育等职责,所以《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

以往很多留守儿童的案件,事发以后经媒体广泛报道社会才知晓,无法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早期对困境或问题家庭进行干预。

佟丽华认为,《意见》强化了基层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的监护监督职责。如提出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意见》还明确要求农民工流入地政府为农民工家庭在落户、住房保障、照料、就学等方面提供更多帮扶支持。

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这是《意见》对中小学提出的工作要求。

“孩子成长过程中,第一重要的是家庭,其次是学校。”佟丽华说,为了保障学校有效落实上述要求,《意见》对教育行政部门也明确提出4项具体要求,包括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帮助儿童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行为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县级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孵化专业社会组织,依托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服务人员;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指出,和发达国家比,我们的社工培养水平不高,社工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因此,下一步的重点,政府要对社工进行专业培训,让我们拥有一支在专业化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农村社工队伍。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十四

1月11日,衡水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韩立群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立群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韩立群要求,要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摸清底数,完善台账,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的动态管理;要细化实施方案,整合政府、家庭、学校资源,拿出专项资金购买服务,构建起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关爱帮扶专题实践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督促和帮助外出务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确保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韩立群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责任落实等工作,确保事有人抓、责有人负。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络、协同推进,充分利用好各部门资源,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宣传部门要多宣传各级基层组织关爱儿童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营造起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建立完善的考核问责机制,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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