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最喜欢的花作文200字 我最喜欢的花作文400字九篇(大全)

时间:2023-05-09 作者:储xy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最喜欢的花我最喜欢的花篇一

我是一位很喜欢读书的学生,我家的课外书数不胜数,都是儿童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爱的教育》,虽然有许多划痕,破旧很多,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是一本破书,但在我眼里却很珍贵。这本书给了大家很多启发,充满了爱的教育,让我一生受益。

在这一本书中,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勇敢的罗伯蒂》,文中写了一个一年级的学生忽然撒开母亲的手,倒在了街上,这时一辆马车正往他倒下的地方驶来。罗伯蒂眼见这个小孩将被车子轧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不假思索地跳了过去,把孩子救出来,不料自己却被车子轧伤了,我真为罗伯蒂这种行为感到由衷的敬佩。罗伯蒂就像为人民服务的战士,默默无闻地保护别人,爱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爱的教育》写的就是一种蕴藏在爱中的教育,社会还是有些邪恶,我们要让爱把邪恶变成善良,把暴力变成温情,把冷酷变成热情,把狭隘变成宽阔。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信赖,这样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爱的教育》启发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多点关爱,多点帮助,帮助他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和善良真诚的心。

这本书深深地影响了我,爱是我们生活的核心,在学校里,我们接受知识的同时,更得到了老师、同学给我们的关怀之爱;在家里,父母对我们每天上学的叮嘱,是一种温暖的爱,一种亲人之间的爱。这本书让我们感到处处都是爱。

书就是人们进步的阶梯。爱,就在我们身边。

我最喜欢的花我最喜欢的花篇二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花我最喜欢的花篇三

我看过许多的书,每一本书都有着不同的深刻意义,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不畏艰难的保尔;《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杨歌的爸爸就算无法找回变回正常的方法,就算一直没有成功,但也没有失去信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每天进步一点点》。

这本书里有着大量的名言,如:萧伯纳所说的“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还有高尔基所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些名言让我的生活欢乐而又充实,我一直不肯放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让我记忆深刻。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功,是每一个人的梦想,但成功又不能一蹴而就。“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些人的一生之所以平庸或者贫穷,并不在于他缺少希望和梦想,而在于他总是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只要你脚踏实地做好准备,每天进步一点点,日积月累,总有一天成功的光芒会照耀你的一生。

上帝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人,只要自己足够的努力一定会成功,但是获得好的结果也不要骄傲。谦虚使人进步,而骄傲却会使人退步。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坚持一定能够成功,不灰心,不丧气,让成功和自己一点点接近。

我最喜欢的花我最喜欢的花篇四

我喜欢小白兔,因为它有一身雪白雪白的毛,耳朵长长的,眼睛红红得像两颗红宝石,它还有三瓣嘴,尾巴短短的,可爱极了。我知道小兔子喜欢吃胡萝卜,它睡觉的时候用爪子当作枕头。有一次我喂它吃胡萝卜的时候,它从笼子里跳出来,我就想把它放回笼子里,但是它就是不回。后来我想了个办法,我把胡萝卜放进盆子里,结果它就自己跑进盆子里,我引兔进笼的绝技厉害吧!

小白兔真有趣,我喜欢这只小白兔。

小白兔也很喜欢我,因为我每一次都给它最爱吃的的东西,有时候它老是粘着我,我感觉我好像是它最疼爱的妈妈。

我知道,小白兔很想念它的妈妈,但是我会把它照顾得很好。

我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我们一定要好好地保护动物,小朋友知道了吗?

我最喜欢的花我最喜欢的花篇五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作文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我最喜欢的花我最喜欢的花篇六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就像一搜航船,带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的书店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一个水手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温室里的花杂,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么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己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花我最喜欢的花篇七

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书里的内容是:五个人物和一只狗,组成了一个被称为“五人一狗”的小队,一起去探索许多人们不知道的惊人事件。

书里面有好几个主人公我都很喜欢,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鲨等等。

扶右是一个喜欢创造东西的小发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帮助队员发暗号、照明、武器等等……并常常提醒队员做该做的事。

查理是小队里的队长,婷婷一见到它就抱着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爷爷,墨多多的爷爷给了它一个领结,让他可以和人说话。这是只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奶,还常常独自去探险,像个小侦探。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查理九世》,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只要认真思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我最喜欢的花我最喜欢的花篇八

要说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那就必须得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但我为什么喜欢它呢?你猜,再由鄙人慢慢和你说道。

让我们先从它的外观说起,图片里有三个小孩,他们的身后有一个巨人,他点着一盏灯,后面还有一座城堡,那是一座怎样的城堡呢?要是我,一定会从那万里挑一的书店选择它。

每当妈妈叫我在晚上读书时,而买的书都看完了,我都会毫不犹豫的选它当今晚的幸运儿。

有一次,在漆黑的夜晚,已经十点多了,我正在看那本书,爸爸妈妈已经睡着了,只有我一个人没睡,我打算那晚把这本书看完。看到双面人这章时让我出乎意料,原来帮伏地魔的人不是斯内普,而是奇洛。奇洛是个双面人,他和伏地魔公用一个躯体。当看到他们开始争夺魔法石时,我仿佛看到了伏地魔狰狞的表情,看起来十分可怕。我转走头来,看着床底,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那,我疑神疑鬼的,下意识的缩起脚,听到了一点儿声音都感到害怕。

是它让我感觉魔法好像真的存在,是它让我从“无”中生出了“有”让我从“虚”中感受到了“实”,让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多彩。

这就是我钟爱的一本书,我把它推荐给你,这本书真很有趣哦!

我最喜欢的花我最喜欢的花篇九

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的一本书:《草房子》。

此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这中间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杜小康因为家里没钱了,不能让他读书,他就偷偷溜进学校拿了一套书。虽然这种做法不对,但他勤奋好学的精神还是打动了我。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会不想做作业,妈妈怎么说,我就是不写。但是他已经不能上学了,还要拿一套书在家中自学。和他相比,我差得太远了。

当初买书的时候,我是死乞白赖,妈妈才给我买了下来。因为买下来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天,朋友来家中玩,他却把这书弄坏了,气得我差点没去打他。

读完这本书,感动人的情节很多,重要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

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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