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

时间:2023-12-10 作者:MJ笔神

工作汇报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工具,能够向上级领导和团队成员传达工作进展和问题。不同行业和职位的工作汇报也有其特点和要求,下面是一些不同领域的工作汇报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更多参考资料。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一

20xx年5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杨永英州长带领有关州领导、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全省的“放管服”会议结束后,杨永英州长召集州政府有关领导及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专项研究我州贯彻落实全省“放管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措施。州政府决定调整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州政府各副州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和其他与放管服工作有密切联系的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试验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县(市、试验区)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分别明确了相关职责任务。

为确保全州“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州政府出台了《黔西南州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放管服”方面27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以及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等工作要求,通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州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为强化落实,州政府于6月18日召开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做好行政管理事项的承接取消和下放。为承接落实好国家、省级取消、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9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xx-1号)要求,我州及时组织州直部门、县市政府对国家、省级取消、下放行政管理事项逐项进行了研究,拟对州级各部门12项行政管理事项予以取消,承接省级11项行政管理事项,同时对州级实施的行政管理事项下放48项到县级,待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即公布实施。

(二)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20xx年,黔西南州已按照“9+x”模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类),完成了州级32个工作部门和县(市)政府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统一编制工作,确认州级共有行政权力3044项,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20990项;县级共有行政权力3542项,行政责任22765项。20xx年按照相关部门职责调整,对州交通运输局、州工商局、州民政局等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管理。

(一)关于规范权力清单,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规范权力清单,梳理办事指南,对权力与责任再次进行规范和清理,清理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权力与责任清单由20xx年的40项精减至26项,精减35%(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9项;其它类2项;行政强制执行1项;行政强制措施2项);依据权力与责任清单对进入政务中心大厅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再次规范,由20xx年的10项精减至4项,减少60%。

(二)关于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情况。一是根据省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xx年本)》与《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xx〕1423号)文件要求和《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二是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按权限该审批的审批,该核准的核准,该备案的备案。三是严格按省发改委要求,完成省级委托州级办理的各项业务,做到实时报告和对接。

(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放管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方案,清理州直机关中介组织。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对州直行政机关中介组织(机构)“五脱钩”清理工作,现已发出工作函,正在清理中。

(四)加快推进改革。一是重点对21项改革工作任务全面抓好抓实,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责任机制,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督指导,配合案件查处。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实施监督、指导,重点是做好招投标基础性工作。三是加强对全州招投标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认真回复州、县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工作的咨询,做好对招投标案件查处工作。

(五)丰富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新建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发挥投资拉动作用;二是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随时应对国家投资政策调整和对贫困边远地区的政策支持,申请国家资金补助,增加国家资金在我州的投资比例。

(六)加强价格调查、监测、预测工作。

一是完善物价数据库建设,实现全州物价信息共享。加大市场价格调查、监测工作;完善省、州、县物价数据库建设,及时为生产、销售提供宏观数据参考,保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做好价格预测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全面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蔬菜等生活必须品的生产、供应、库存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统一部署,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我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组织20家州直职能部门开展全州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理,重点落实好职业资格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全州职业资格改革工作。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州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截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目前,已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州积极利用“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全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省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已完成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

(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

(六)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将未按时报送20xx年度年报的1356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一)全面降低税费成本。对于财政部、省财政厅明令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要求各执收单位和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取消、停征和减免,对于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再征收,对于减免的项目按文件执行减免,设有上下限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按照下限标准执行收费。

(二)认真开展收费清理工作。上半年收费清理中停征、降低和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肓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继续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扩大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取消或暂停征收的有:船舶港务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动物与动力产品检疫费等。

(三)全面稳步推进“营改增”。为做好营改增改革工作,我州成立黔西南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掌握试点改革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5日,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xx〕39号),其中明确了我省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征税对象和征收方式、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免税政策及管理、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等内容。我州生产销售的矿产资源主要有金矿、石灰石、大理石等,其中此次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确定金矿(金锭)征税税率为4%,石灰石(原矿)征税税率为6%,大理石(原矿)征税税率为3%。相比原对企业征收的资源税(金矿:7元/吨)、矿产资源补偿费(金矿:4%)等各项税费,此次改革所定税率总体为企业减轻了税负。

(一)教育领域。

一是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确定予以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设立许可,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变更举办者核准,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变更、终止许可,职业高中、职校、中专改变学制、新增专业、合并及停办审批,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州属初中的开办、停办合并、搬迁审批9项和行政便民服务普通话水平测试1项,予以取消或下放的有省际间学业水平成绩认定。二是贯彻落实省要求,实现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及以上。一年来,共完成普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认定1546件行政审批及普通话水平成绩测试8306件行政便民服务。

(二)科技领域:

一是梳理责任清单。对科技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提出了20xx年下半年法治宣传的重点及时间节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明细清单,形成了《州科技局20xx年下半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基层执法操作实务能力及执法理论培训。按照国家和省20xx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部署。根据我州实际,加强专利商品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假冒专利行为。今年计划组织三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4月份,第一期在兴义、兴仁、安龙和贞丰4个县市开展,由所在县市进行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其它县市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于7月份,在册亨县举办“20xx年黔西南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对州各县(市、试验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30余人进行了执法理论培训,培训会后组织参会人员在册亨、望谟开展了第二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通过反复地观摩、学习、操作,有效地提升了我州县域专利行政执法能力。两期联合办案行动共计立案办理了60件假冒专利案件。第三期行动预计将于9月开展。

(三)文体领域:

一是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28项行政审批保留10项;将五项便民服务事项转变为其他类。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7%。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职能,提升服务。坚持一手抓文化市场繁荣,一手抓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全面放开文化市场,用大数据重新定义文化创造方式、扩展文化资源内容;用大平台创造出新的文化生态、改变文化管理方式;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推向数据化,为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现代化管理与服务基础。

(四)卫生计生领域:

一是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目前经过审批流程的优化,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时限均缩短一半,进一步精简了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办理流程,提高窗口部门的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二是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州20xx年度实施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25个,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工作。我州兴义市人民医院等6家医疗单位作为全省远程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兴义市人民医院作为全省第一家通过省级远程医疗技术考评的医疗单位,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建立远程医疗会诊、远程教育协作。

四是专题研究部署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我州实际,制订了《黔西南州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限。目前,全州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均全面启动远程医疗场地标准化建设。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二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与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贴市委全会提出的战略指导思想,切实把“放管服”改革工作摆在中心位置,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双创”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持续深化商事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工商登记便利化为抓手,围绕提速增效,积极履行登记职能,“放管服”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1-8月,全市累计新登记各类内资企业25373户,新增注册资本16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5%和70%。具体而言,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深化落实三证合一改革。结合营改增企业换照,加快一照一码换照和向基层乡镇街道延伸。截至目前,我市全部80余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均可实施一照一码的换照,超过半数的分局具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照一码的核准权,17个分局可以发放有限公司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至8月底,无锡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累计完成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4.43万份,超过了在业企业的60%。二是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今年2月15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23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无锡市的两个目录。与省目录相比,对省前置目录进行了合并,合并为53项;结合法律修改和无锡实际,将无锡市的后置目录调整为172项。此外对无锡市的“双告知”进行了明确。一方面,通过营业执照照面提示、窗口提醒、网站公告、申请人承诺等方式强化对当事人的告知;另一方面,通过无锡市行权网,将工商部门的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许可部门,方便许可部门认领。今年1-8月,无锡市各级已累计核准先照后证营业执照近1.2万余份。三是不断深化住所经营场所改革。今年6月7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124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印发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与省政府文件相比,我们对允许住用商的行业放宽至13个,并允许直接登记。对负面清单进行了拓展,增加了网吧、培训等行业。对“住用商”引入了首次登记经营期限不超过2年的限制,便于管理部门对投诉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对独立住宅,人防工程,车库和小区配套用房用于住所登记进行了明确。对住所信息申报制进行了系统性安排,明确了允许申报的范围,设计了申报的程序。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登记住用商企业514户,一照多址87家,一址多照20xx余家,并在23个集中办公场所实行信息申报,登记企业上百家。四是试点探索简易注销改革。7月8日,我局出台了《无锡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在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中试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程序取消了清算组备案和清算公告,合并了注销决议和清算报告,引入了信用承诺制度。8月份,市工商局窗口完成了首批3家企业的简易注销。五是加快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逐步推出名称和企业设立的网上登记,不断加快全程电子化登记的试点步伐。今年1-8月,无锡共计核发全程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66份,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5万余份,完成不含行政区划的国家级名称的全程电子化登记86件。

(二)聚力提升监管效能,逐步构建市场监管新机制。

根据市政府《关于20xx年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抓手,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努力探索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一是有序推进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通过政务网站、电视报纸、户外广告屏、举办企业年报培训班、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引导帮助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优化流程,及时解决每一户市场主体遇到的具体问题,提高企业自主申报率;加强对下督促指导工作,从4月份开展每月通报各县(区)工商局年报进度,为20xx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保障。据统计,截止6月30日,20xx年度企业年报率83.4%,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全面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管理要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加强企业信用约束,实施信用监管的主要措施之一,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各市(县)、区工商(市场监督)局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负责做好登记企业的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对通过抽查或根据投诉举报,一旦查实企业有列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入尽入,并对外公示。截止201x年9月底,仍有65535户企业因未按期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62596户个体工商户因未按期年报标注为异常;因住所失联列入的1119户;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的57户;目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经营异常名录数据累计达12万条(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xx〕62号文件,推动建立我市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代拟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该代拟稿征求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编办、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等50个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形成了送审稿。8月31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189号文件形式公布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9月13日,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出台《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对各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我局草拟了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就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做出了具体规定,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将进一步征求各部门意见,为平台上线应用做好准备。根据市政府要求,9月19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上线运行。

对于下一步“放管服”改革工作,我们要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两端发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无锡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服务“双创”战略。紧跟国家及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减少行政审批、推动职能转变、降低准入门槛。一是加快延伸三证合一改革的内涵外延。按照国务院和省的统一部署,将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拓展;指导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合一。二是加快探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的主体责任,在住所、经营范围、简易注销等改革中,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围绕企业简易注销、名称登记改革等工作,加快实施和推进,扩大覆盖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外网查询,提升名称登记的效率。四是综合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信用助贷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广告产业“一园一基地”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互联网广告产业对接驰著名商标企业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基础、先进技术和丰富文化内涵的自主品牌,年内完成申报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240件,认定市知名商标480件。

(二)大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在放活市场主体的同时,要把严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组织作用,在落实《无锡市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上走在前、做表率;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贯彻落实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政府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要积极会同各级政务办做好服务工作,通过上下联动,横向沟通,共同推进,争取使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尽快在全市上线应用。二是认真做好年报公示后续工作。要做好企业年报分析报告,结合区域、行业等特点,按照法定职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年报数据的研判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正确资料。要稳妥推进20xx和20xx年度未年报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台帐,为清理吊照工作做好准备。三是组织开展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组织部署落实好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检查到位、数据录入及时,提高检查有效性。要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试点建立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机制。四是要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要按照省工商局与省税务局的联合发文要求,组织开展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通过与税务部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享,明确清理对象,依法吊销“僵尸企业”营业执照,做好企业数据库的清理工作。五是要加强对信用数据的分析应用。要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江苏工商系统黑名单”管理应用,探索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信息实现共享交换,实施联合惩戒,推进我市企业诚信建设。下半年要全面推进企业公示信息核查软件、市场主体信息归集软件、数据比对软件的上线使用,完善“主体+”监督数据库,形成“市场主体全息图”,进一步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三

“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按照这一总体思路,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简政放权,推进各项制度改革。重新对市、县区共19项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权划分,市局承担15项,县区局承担7项,其中4项完全下放、3项部分下放给县区局。将市局全部审批事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部署,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工作;承接做好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场所行政许可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具有行政审批性质事项等要求。修订完善了部门权责清单374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强化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市、县两级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基础数据和信用档案,实现“一户一档”。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在门户网站公布的基础上,落实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公示制度。出台了《安康市食品药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康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指导新成立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完善对乡镇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委托手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

优化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清理,不指定任何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公共服务事项列出清单,对外进行公布并严格兑现承诺。开通了12331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各类专项整治,维护了竞争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深化收费清理改革进程,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省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出台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支持脱贫攻坚的帮扶意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开办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店、食品销售店、零售药店或中药材种植等,进行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帮扶,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四

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民政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根据《**州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五

11月16日至1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副巡视员程有全带领“放管服”改革第二督查组一行7人,对我省卫生计生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郝超英陪同督查工作。

督查组先后听取了省、市、区三级卫生计生部门“放管服”工作汇报,并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分别与部分行政相对人和市、区卫生计生系统代表进行了座谈。重点了解了我省卫生计生系统20xx年以来取消下放事项落实及事中事后监管、工商前置后置审批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情况以及行政相对人反映突出的问题。随后,督查组一行还专门赴莲湖区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了解了区卫生计生局窗口工作人员具体业务办理和区政务中心监察室的监督管理情况。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六

突出重点,突出结果或分析不足,提出改进建议,提出下一步行动计划,都是工作报告的内容。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围绕破除制约交通运输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规范政府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放管服”改革,事关政府职能转变。****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放管服”改革推进实施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和“月例会、半年小结、全年评查”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把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审批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有力抓手,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在****交通运输系统营造了齐心协力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自****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以来,****严格按照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围绕“事项减少50%以上、环节压缩50%以上、时限减少50%以上”的工作目标,通过自查清理、业务初审、联合会审、反馈沟通、法制审核等方式,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7项削减为12项,又因省级权限下放和法律法规变动新增事项2项,目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4项,审批环节削减65.65%,审批时限削减89.6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2项,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2016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将近6万件,提前办结率90%以上,按时办结率保持100%。

“双随机、一公开”是市场监管的基本方式,对于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减少监管中的重复、烦苛和自由裁量权,具有重要作用。依据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制定了《****交通运输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共确定抽查事项24项,并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内容,同时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相应的随机抽查程序,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自2016年以来,市交通委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500余次,抽查范围全面覆盖所有随机抽查事项,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单位对行业管理对象的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效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按照“服务优先、辅导靠前、审管分离、受审分离”的原则,****制定“一口受理”工作方案,科学设置了一口受理前后台的衔接机制,界定了辅导、受理、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岗位职责。设置行政审批事项综合受理窗口,平行受理相关业务,设置咨询辅导区,为群众提供“肩并肩”咨询辅导服务。根据市政府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编制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对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了统一,提供了示范文本和常见错误示例等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运转流程,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规范、透明,为“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奠定基础。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与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贴市委全会提出的战略指导思想,切实把“放管服”改革工作摆在中心位置,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双创”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持续深化商事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工商登记便利化为抓手,围绕提速增效,积极履行登记职能,“放管服”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1-8月,全市累计新登记各类内资企业25373户,新增注册资本16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5%和70%。具体而言,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深化落实三证合一改革。结合营改增企业换照,加快一照一码换照和向基层乡镇街道延伸。截至目前,我市全部80余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均可实施一照一码的换照,超过半数的分局具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照一码的核准权,17个分局可以发放有限公司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至8月底,无锡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累计完成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4.43万份,超过了在业企业的60%。二是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今年2月15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23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无锡市的两个目录。与省目录相比,对省前置目录进行了合并,合并为53项;结合法律修改和无锡实际,将无锡市的后置目录调整为172项。此外对无锡市的“双告知”进行了明确。一方面,通过营业执照照面提示、窗口提醒、网站公告、申请人承诺等方式强化对当事人的告知;另一方面,通过无锡市行权网,将工商部门的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许可部门,方便许可部门认领。今年1-8月,无锡市各级已累计核准先照后证营业执照近1.2万余份。三是不断深化住所经营场所改革。今年6月7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124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印发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与省政府文件相比,我们对允许住用商的行业放宽至13个,并允许直接登记。对负面清单进行了拓展,增加了网吧、培训等行业。对“住用商”引入了首次登记经营期限不超过2年的限制,便于管理部门对投诉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对独立住宅,人防工程,车库和小区配套用房用于住所登记进行了明确。对住所信息申报制进行了系统性安排,明确了允许申报的范围,设计了申报的程序。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登记住用商企业514户,一照多址87家,一址多照2000余家,并在23个集中办公场所实行信息申报,登记企业上百家。四是试点探索简易注销改革。7月8日,我局出台了《无锡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在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中试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程序取消了清算组备案和清算公告,合并了注销决议和清算报告,引入了信用承诺制度。8月份,市工商局窗口完成了首批3家企业的简易注销。五是加快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逐步推出名称和企业设立的网上登记,不断加快全程电子化登记的试点步伐。今年1-8月,无锡共计核发全程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66份,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5万余份,完成不含行政区划的国家级名称的全程电子化登记86件。

(二)聚力提升监管效能,逐步构建市场监管新机制。

根据市政府《关于2015年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抓手,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努力探索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一是有序推进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通过政务网站、电视报纸、户外广告屏、举办企业年报培训班、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引导帮助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优化流程,及时解决每一户市场主体遇到的具体问题,提高企业自主申报率;加强对下督促指导工作,从4月份开展每月通报各县(区)工商局年报进度,为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保障。据统计,截止6月30日,2015年度企业年报率83.4%,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全面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管理要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加强企业信用约束,实施信用监管的主要措施之一,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各市(县)、区工商(市场监督)局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负责做好登记企业的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对通过抽查或根据投诉举报,一旦查实企业有列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入尽入,并对外公示。截止201x年9月底,仍有65535户企业因未按期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62596户个体工商户因未按期年报标注为异常;因住所失联列入的1119户;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的57户;目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经营异常名录数据累计达12万条(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5〕62号文件,推动建立我市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代拟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该代拟稿征求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编办、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等50个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形成了送审稿。8月31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189号文件形式公布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9月13日,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出台《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对各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我局草拟了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就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做出了具体规定,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将进一步征求各部门意见,为平台上线应用做好准备。根据市政府要求,9月19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上线运行。

对于下一步“放管服”改革工作,我们要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两端发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无锡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服务“双创”战略。紧跟国家及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减少行政审批、推动职能转变、降低准入门槛。一是加快延伸三证合一改革的内涵外延。按照国务院和省的统一部署,将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拓展;指导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合一。二是加快探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的主体责任,在住所、经营范围、简易注销等改革中,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围绕企业简易注销、名称登记改革等工作,加快实施和推进,扩大覆盖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外网查询,提升名称登记的效率。四是综合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信用助贷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广告产业“一园一基地”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互联网广告产业对接驰著名商标企业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基础、先进技术和丰富文化内涵的自主品牌,年内完成申报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240件,认定市知名商标480件。

(二)大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在放活市场主体的同时,要把严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组织作用,在落实《无锡市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上走在前、做表率;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贯彻落实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政府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要积极会同各级政务办做好服务工作,通过上下联动,横向沟通,共同推进,争取使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尽快在全市上线应用。二是认真做好年报公示后续工作。要做好企业年报分析报告,结合区域、行业等特点,按照法定职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年报数据的研判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正确资料。要稳妥推进2013和2014年度未年报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台帐,为清理吊照工作做好准备。三是组织开展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组织部署落实好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检查到位、数据录入及时,提高检查有效性。要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试点建立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机制。四是要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要按照省工商局与省税务局的联合发文要求,组织开展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通过与税务部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享,明确清理对象,依法吊销“僵尸企业”营业执照,做好企业数据库的清理工作。五是要加强对信用数据的分析应用。要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江苏工商系统黑名单”管理应用,探索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信息实现共享交换,实施联合惩戒,推进我市企业诚信建设。下半年要全面推进企业公示信息核查软件、市场主体信息归集软件、数据比对软件的上线使用,完善“主体+”监督数据库,形成“市场主体全息图”,进一步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

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深化“放管服”和“四办”窗口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及公共服务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公共服务监督,整体服务效能显著提升,现将我局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该取消的取消。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办理。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列明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严格规范办理。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首问负责、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各个节点承办岗位、审批权限、运行程序、承诺时限、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简化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內容,缩短办理流程,凡申请材料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行即时即办,切实优化服务,提高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率。积极推行“一窗式”受理,对适合网上审批的实行网上审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xx部门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截止目前为止,“双随机一公开”共公示xx家抽查企业。同时紧紧围绕加大就业、社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要求相关业务科室,下属参公单位要按照上级决策部署,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有效的举措,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

1、围绕“稳增长”做好就业工作。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周”、“就业扶贫行动月”专场招聘会等专项活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2、围绕“促和谐”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积极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xx%以上。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着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接受登记xx次,裁决案件终局xx件,非终局xx件,调解案件xx件。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加大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着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共办结举报、投诉案件xx件,立案xx件,结案xx件,为xxx余名劳动者追讨工资xxx余万元,结案率xx%。

二、完善公共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编制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压缩办理要件,合计xx项(件),缩减办理时限。持续加强xx窗口服务建设,设立xx局责任领导巡查制度,全局范围内设立工作人员桌牌,窗口工作人员佩戴胸牌,实行首问责任制。加快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窗口标准,优化窗口服务流程和业务控制流程。畅通优先服务“绿色通道”。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大力加强服务队伍建设。

(一)行政许可(总计x项):分别是xxx工作制审批。其中xxxx许可由原来xx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更改为xx个工作日)。此三项都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二)公共服务事项:

1、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合计x个子项):

(1)xxx介绍:流程再造前办理流程分x步,流程再造后流程共计x步。(2)xx登记:流程再造前办理流程分x步,流程再造后流程共计x步。(3)xx登记:流程再造前办理要件数为x件,流程再造后要件数为x件。(4)xx登记:流程再造前办理流程分x步,流程再造后流程共计x步。(5)xx发布:流程再造前办理流程分x步,流程再造后流程共计x步。(6)xx指导:流程再造前办理流程分x步,流程再造后流程共计x步。(7)xxx服务:流程再造前办理流程分x步,流程再造后流程共计x步。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总计流程再造前需要x步流程,x个要件,优化了x个环节,减少了x个要件。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省了时间。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1)xxxxxx接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取消了档案收费的规定。在此过程中简化了x个工作程序,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行政给付事项。

1、xxxxx核定给付:流程再造前办理流程分5步,流程再造后流程共计x步,核减原失业人员每月采集指纹进行指纹生存认证环节,节约了失业人员办事时间及成本。

2、xxxxxxxx医疗保险给付:由原来流程再造前需要办理要件x件,现优化为需要4件。办理时限由原来的x个工作日缩减为x个工作日,从原来的一个月报销一次改为半个月报销一次。

(四)行政确认事项。

1、xxxx缴费基数的核定确认:流程再造前分x步,优化为x步。

2、xxx参保登记:流程再造前办理流程分5步,流程再造后流程共计x步。

3、xxx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流程再造前办理要件为x件,优化后仅需身份证x个要件即可。

4、xxxx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流程再造前需要办理要件为x件,压减为x件。

5、xxxxx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流程再造前办理要件为x件,压减为x件。

(五)行政征收事项。

1、xxxx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方面;由原来参保单位自行缴纳优化后改为由银行代扣代缴。减少了中间环节,真正做到给参保单位减负。

2、xxxx医疗保险征收:流程再造前办理要件为x件,流程再造后压减为代购代缴银行账号x个要件。

(六)积极推行“一网通办”。在xx保险待遇核定给x付、xxx险参保登记(xx保险参保登记)、xx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确认(xx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确认),xx就业服务(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五个事项上实现了全流程网办。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我局在政务服务事项总数x项(含一级子项),所有事项都与市级事项相同。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提高认识,完善职能,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同时将继续推行优化后的服务事项,并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学习,提升全局职工的业务能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全州“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州政府出台了《黔西南州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放管服”方面27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以及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等工作要求,通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州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为强化落实,州政府于6月18日召开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做好行政管理事项的承接取消和下放。为承接落实好国家、省级取消、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15-1号)要求,我州及时组织州直部门、县市政府对国家、省级取消、下放行政管理事项逐项进行了研究,拟对州级各部门12项行政管理事项予以取消,承接省级11项行政管理事项,同时对州级实施的行政管理事项下放48项到县级,待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即公布实施。

(二)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2015年,黔西南州已按照“9+x”模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类),完成了州级32个工作部门和县(市)政府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统一编制工作,确认州级共有行政权力3044项,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20990项;县级共有行政权力3542项,行政责任22765项。2016年按照相关部门职责调整,对州交通运输局、州工商局、州民政局等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管理。

(一)关于规范权力清单,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规范权力清单,梳理办事指南,对权力与责任再次进行规范和清理,清理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权力与责任清单由2014年的40项精减至26项,精减35%(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9项;其它类2项;行政强制执行1项;行政强制措施2项);依据权力与责任清单对进入政务中心大厅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再次规范,由2014年的10项精减至4项,减少60%。

(二)关于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情况。一是根据省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5年本)》与《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14〕1423号)文件要求和《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二是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按权限该审批的审批,该核准的核准,该备案的备案。三是严格按省发改委要求,完成省级委托州级办理的各项业务,做到实时报告和对接。

(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放管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方案,清理州直机关中介组织。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对州直行政机关中介组织(机构)“五脱钩”清理工作,现已发出工作函,正在清理中。

(四)加快推进改革。一是重点对21项改革工作任务全面抓好抓实,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责任机制,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督指导,配合案件查处。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实施监督、指导,重点是做好招投标基础性工作。三是加强对全州招投标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认真回复州、县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工作的咨询,做好对招投标案件查处工作。

(五)丰富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新建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发挥投资拉动作用;二是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随时应对国家投资政策调整和对贫困边远地区的政策支持,申请国家资金补助,增加国家资金在我州的投资比例。

(六)加强价格调查、监测、预测工作。

一是完善物价数据库建设,实现全州物价信息共享。加大市场价格调查、监测工作;完善省、州、县物价数据库建设,及时为生产、销售提供宏观数据参考,保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做好价格预测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全面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蔬菜等生活必须品的生产、供应、库存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统一部署,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我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组织20家州直职能部门开展全州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理,重点落实好职业资格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全州职业资格改革工作。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州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截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目前,已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州积极利用“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全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省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已完成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

(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

(六)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将未按时报送2015年度年报的1356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一)全面降低税费成本。对于财政部、省财政厅明令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要求各执收单位和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取消、停征和减免,对于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再征收,对于减免的项目按文件执行减免,设有上下限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按照下限标准执行收费。

(二)认真开展收费清理工作。上半年收费清理中停征、降低和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肓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继续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扩大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取消或暂停征收的有:船舶港务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动物与动力产品检疫费等。

(三)全面稳步推进“营改增”。为做好营改增改革工作,我州成立黔西南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掌握试点改革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5日,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16〕39号),其中明确了我省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征税对象和征收方式、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免税政策及管理、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等内容。我州生产销售的矿产资源主要有金矿、石灰石、大理石等,其中此次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确定金矿(金锭)征税税率为4%,石灰石(原矿)征税税率为6%,大理石(原矿)征税税率为3%。相比原对企业征收的资源税(金矿:7元/吨)、矿产资源补偿费(金矿:4%)等各项税费,此次改革所定税率总体为企业减轻了税负。

(一)教育领域。

一是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确定予以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设立许可,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变更举办者核准,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变更、终止许可,职业高中、职校、中专改变学制、新增专业、合并及停办审批,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州属初中的开办、停办合并、搬迁审批9项和行政便民服务普通话水平测试1项,予以取消或下放的有省际间学业水平成绩认定。二是贯彻落实省要求,实现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及以上。一年来,共完成普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认定1546件行政审批及普通话水平成绩测试8306件行政便民服务。

(二)科技领域:

一是梳理责任清单。对科技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提出了2016年下半年法治宣传的重点及时间节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明细清单,形成了《州科技局2016年下半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基层执法操作实务能力及执法理论培训。按照国家和省2016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部署。根据我州实际,加强专利商品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假冒专利行为。今年计划组织三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4月份,第一期在兴义、兴仁、安龙和贞丰4个县市开展,由所在县市进行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其它县市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于7月份,在册亨县举办“2016年黔西南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对州各县(市、试验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30余人进行了执法理论培训,培训会后组织参会人员在册亨、望谟开展了第二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通过反复地观摩、学习、操作,有效地提升了我州县域专利行政执法能力。两期联合办案行动共计立案办理了60件假冒专利案件。第三期行动预计将于9月开展。

(三)文体领域:

一是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28项行政审批保留10项;将五项便民服务事项转变为其他类。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7%。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职能,提升服务。坚持一手抓文化市场繁荣,一手抓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全面放开文化市场,用大数据重新定义文化创造方式、扩展文化资源内容;用大平台创造出新的文化生态、改变文化管理方式;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推向数据化,为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现代化管理与服务基础。

(四)卫生计生领域:

一是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目前经过审批流程的优化,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时限均缩短一半,进一步精简了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办理流程,提高窗口部门的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二是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州2016年度实施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25个,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工作。我州兴义市人民医院等6家医疗单位作为全省远程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兴义市人民医院作为全省第一家通过省级远程医疗技术考评的医疗单位,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建立远程医疗会诊、远程教育协作。

四是专题研究部署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我州实际,制订了《黔西南州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限。目前,全州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均全面启动远程医疗场地标准化建设。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和民生为本、人力资源优先工作主线,坚持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劳动关系四位一体,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商业环境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进有序,为全面建设四江油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持和社会保障。

(一)突出人才优先,吸引人才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持。

1.加强企业就业保障。建立民营企业招聘服务平台,多年免费提供招聘服务,有计划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等聘和巡回招聘,确保民营企业招聘需求。自2018年以来,组织了10场大型现场招聘会,新增就业9051人,为企业发放稳定岗位补助金和技能提高补助金534万元的大学生就业研修185人,发放创业补助金142.3万元,高中毕业生创业93人,回乡农民工创业2302人,就业7245人。

2.鼓励企业技能提高训练。鼓励民营企业对新招聘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标准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全市建立以人社部门领先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校企双师联合培养,广泛开展订单式委托培养式等培训,促进技能人才迅速成长。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绵阳市级、江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人才实习基地)分别给予所属企业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绵阳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会获奖的高技能人才,分级最高给予50万元报酬。2018年以来,共完成职业技能训练4112人,品牌训练381人,创业训练464人,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式训练3期,训练133人中有85人晋升为高级工人。

3.实施招聘才能引导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全职引进一、

人才支撑。在每年单列1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每年400万元人才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基础上,认真配合升级出台以“三大人才引进计划”“五大培育激励工程”为主体、涵盖47个政策点的“李白故里英才计划”。目前,围绕“一基地一集群”和四川先进制造强县建设,已建成21家省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家院士(专家)工作站、8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吸纳各类“双高”人才60余名。2018年新增引进高层次人才53人,发放各类人才补贴556.26万元。

(二)持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优化政务服务,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1.构建宽松经营环境。突出优化政务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积极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近年来,市人社局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执法检查预案规定,除发生投诉和上级专项检查行动外,劳动保险监察机构均不随意到企业进行监察;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减少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严格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制度,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的企业,一个评定周期内免于日常巡视检查。认真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社会保险登记工作,企业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时,统一采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也不对已参保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和验证。

2.落实社保降费补贴。按照政策规定,积极落实社保补贴,严格落实社保降费政策,推进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工作,为企业经营减负。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降至16%;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其间: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5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下限2019年为50%,2020年为55%,2021年为60%。

3.提供便捷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管理顾问服务;实行劳动争议仲裁流动仲裁审理制。依申请,仲裁机构可到用人单位开庭审理案件;协助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升企业自主预防解决争议的能力,助力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截止目前,2019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84件,在用人单位开庭一次;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38家。

4.紧扣改革转职能。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改革。扎实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征收政策调整宣传解释。主动谋划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安置工作,积极做好社保费征收职能划转工作。

(三)突出服务意识、聚焦“放管服”改革,加速推进群众满意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修订人社工作纪律和服务规范,建立四级巡查督查机制,强化服务作风。提高服务品质,完善一次性告知书制度,疏理公布“取消证明”“最多跑一次”两个清单,取消证明58项。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169项,全程网办164项,均超过全部事项的90%。

2.扎实开展疏堵去痛解难活动。开展“换位体验”“局长跑窗口”“网友进大厅”等活动,查找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增设“社保卡信息维护”窗口,协调各银行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办卡流程;整合退休窗口和流程,实现一条龙快捷服务,提速50%以上。

3.认真开展多样化便民服务。加强乡镇、村(社区)基层平台建设,下延服务42项,推行“一站式办结”+“上门、延伸、代办”的“1+3”服务模式。坚持周六延时服务,积极引进一体化自助服务机,自主开发政策查询机,大力推广绵阳智慧人社app、人社微信号,全力拓展“互联网+人社”服务范畴。

(一)存在问题。

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技术工人、青壮年需求大,供给少。同时由于外部经济形势不佳,可能引发农民工返乡潮,稳定就业难度不断增大。二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带来挑战。目前正处于社保征管体制改革、医保、生育保险职能划出改革的关键期,如何平稳过渡、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如何形成较好的部门协作仍需思考探索。三是人才工作还有差距。人才工作的手段拓展不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还不能满足江油发展需求,特别是对技能人才需求较大。四是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业务仍无法实现网上办理。

(二)对策建议。

1.坚定“工业强市”战略不动摇,全面发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一是着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新建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农民工保障服务中心、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功能区域,探索市场化运营管理,组织“春风行动”等系列大型招聘活动,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二是确保全市就业稳定。扎实做好去产能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实现全年新增就业8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工作目标。三是全力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积极参加“衢州——绵阳”等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活动,在拓展本市就业岗位同时,进一步稳定农民工外出就业规模,确保全市农民工转移就业稳定在23万人。

2.坚持“产业为基”聚焦“项目为大”,大力实施人才振兴战略。一是全面实施人才新政。配合市委组织部实施好高端人才“领聚计划”、骨干人才“融聚计划”、柔性引才“智聚计划”三大人才计划和企管人才“领航工程”、技能工匠“锻造工程”、乡村人才“振兴工程”、英才激励“博爱工程”五大培育激励工程。加大人才招引和服务力度,逐步完善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联动机制,全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50人以上。二是大力推进“技能江油”建设,紧贴“一区多园一走廊”工业发展需求,实施“诗城工匠”培养工程,新建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职业教育,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不同工种和等级进行1000至6000元的补贴,加快培育一批实用性技术工人和顶尖技能人才,为江油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合格的产业大军。

3.夯实民生底板增强群众“三感”,扎紧织密社会保障网。一是加速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增强群众幸福感。以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为目标,健全全民参保信息系统,实施精准扩面。畅通各类保险转移接续,不断优化服务机制、提高保障水平。认真做好社保基金和就业基金的风险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系统性风险。二是稳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增强群众安全感。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会同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改革,切实按照机构改革部署做好社保、医保职能划分与协调配合,妥善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后的参保安置工作。三是大力实施“江油人社事、最多跑一次”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持续优化便民服务,深入推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乡镇、村(社区)平台标准化建设,打造15分钟人社服务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社银一体化”、“综合柜员制”和人社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窗口队伍建设,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力疏堵去痛解难,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四是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按照上级部署,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和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为全市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4.严格依法行政打造阳光仲裁,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一是支持服务实体企业规范用工。开展政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提高职工依法维权能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劳动关系矛盾,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以调为先,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二是加强治欠保支工作。加强日常巡察和专项检查,认真做好迎接国家、省、绵阳考核工作。在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制度落地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建账率、直发率、按月实名发放率90%以上,工资保证金、政府项目清偿率100%,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调裁审衔接,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

根据《**州201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七

按照《黔西南州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体系》、《黔西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黔西南州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州环保局着力推进“放管服”工作的开展,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切实优化环保服务。

成立州环保局“法治机关和法治政府建设”、“大法治建设”、“放管服”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和具体任务工作职责,制定《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大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大法治法治工作目标,制定完善和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法治工作机制。

以“合法科学、规范效能、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次”为原则,加大环境保护“简政放权”工作。2016年将“排污许可证核发”和“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性气体报告”两项行政权力下放基层办理,方便了广大群众和企业办事。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职责,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和管理效能,按照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改革要求,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结合我州实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目录(2015本)》的通知黔环通2015(269)号文件要求,认真扎实梳理了全州建设项目分级审批权限,做到应放尽放,目前已将《黔西南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目录》已报州法制办完成了合法性审查,正在报州政府批准后印发。

制定公布权力清单,将涉及我局行政审批事项逐一梳理完善,共梳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办事清单75项,报州政府法制办、州编办进行审查备案并公开,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做到“清单以外无权力”。梳理完善我局办事指南,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流程、责任科室、联系电话、办事申请表格等全部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全面公开辐射项目环评审批、环保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发证等信息12件。

根据国家和地方新颁布、修订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及时调整、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并将本部门的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将执法公示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重点建立和完善了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考评奖励、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着力抓好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两个关键环节,细化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构建环境行政执法的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权力与责任的有机统一。

印发执行《黔西南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全州环境执法日常监管实际,注重夯实基础,细化工作措施,采取“一抓二强三注重”的方式,找准着力点,扎实推进日常监管“双随机”工作。今年上半年,已完成了“双随机”抽检工作,共检查企业25家,其中重点污染企业7家,一般污染企业18家。发现环境问题企业6家,决定责令整改4家,立案查处2家。积极做好“信用中国”的网站和“贵州诚信网”的连接工作,今年以来,对我局办理的5个环评审批项目、12个辐射安全许可项目、4件环境违法案件信息进行了“双公示”,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发布和定期清理制度。对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经政法科进行合法性审查,由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并按规定报送州法制办审查通过后,向社会发布。未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发布;未向社会公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通过清理,及时对本部门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后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目录。

完善并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考核评议、追究问责等制度,提高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效率。通过公开栏、办事指南、互联网等方式公开办事信息,提高环境保护政务运行透明度。今年来,共主动公开机构信息135条、环境质量信息263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33条、其他信息13条、回复网站留言5条、依申请公开1条;在州档案局主动公开现行文件资料,2015年以来移交州档案局现行文件29件,重大活动资料1件;通过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制作办事指南,我局两个办公区域各类政务公开事项张榜明显;设立了12369环保举报投诉电话和12369环保投诉微信公众平台,在我局网站开通网上投诉板块等多种渠道,方便群众投诉、建议、咨询和求助,达到了增强办事公开的实效和目的。加强环境保护网络问政工作,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环保局门户网站上进一步完善领导信箱、公众评议、网上办事、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与民互动栏目。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八

根据《黔西南州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黔西南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九

(一)贯彻落实上级行审改革政策。

按照县领导安排,县政务办认真学习省市县“放管服”改革精神,立足本职,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9号)、《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xx〕1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县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二是要求遵照《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做好贯彻落实执行工作。三是按照要求,就“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大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问题,完善、充实100份整改材料台账,制定并贯彻执行落实省委巡视组回头看整改措施。四是按照省市政务办要求,做好县镇两级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进驻事项、办件量等填报工作,统计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政府办工交科、徐州市政务办。

(二)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初印发《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睢政发〔20xx〕19号),明确了县级政务服务管理体系“一办两中心”(即: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本构架。根据工作需要,为有效推进我县政务服务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6月份成立了睢宁县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纪委、政务办为副组长单位,各相关窗口单位为成员,密切联系,明晰责任,办公室设在我办,此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连续三年将行政审批“三集中到位”工作列入县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核,有效地推进和促进了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三)始终坚持并优化窗口行政审批并联审批制度。

一是围绕“两个模板”,深化涉建项目并联审批制度。自20xx年实施窗口并联审批涉建“一费制”以来,我们始终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积极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组织召集各涉建窗口召开涉建联审联办会。针对减免缓涉建收费项目,实行县主要领导“一支笔”签批。同时按照“两个模板”规定,要求相关窗口单位对照贯彻落实,以进一步优化涉建并联审批制度。上半年,“一费制”缴费63519636.34元。二是深入实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制度。为实现进驻窗口单位在线并联审批,节约办公成本,提升行政效能,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并联审批平台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并网运行,网速提高至10m专用光纤。同时维护好“三证合一”平台,及时解决各种问题,确保平台正常运转,今年上半年“三证合一”综合窗口共办件7455件,月均1000件。三是积极推进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在县政务大厅发改委窗口,为保障该平台有效平稳运转,我们积极推进、妥善处理平台运转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业务培训会,使相关窗口单位熟练操作,主动使用。上半年,该平台共受理办件54件,投资项目资金37.04亿元。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六个一”运行机制。一窗式受理、一费制收费、一网式审批、一章式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已完成,正在逐步健全完善。因客观原因,一车式踏勘将在新大厅启用后,结合“两个模板”探索推进。

(四)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自去年8月份我们接手以来,为更好的推动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实际,我们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我县行权工作现状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行权工作机制,印发了行权工作情况通报,制定行权工作“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同时要求各相关窗口单位按照权力事项清单规定,先行在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平台申请电子备案,及时将取消承接事项报送县法制办备案,确保清单动态调整到位,与省、市权力清单保持无缝对接,杜绝出现权力事项该取消的没有取消,该接住的没接住等问题。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行权工作纳入了县直机关绩效考核体系。

(五)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按照市县工作安排,先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整合,建立定每月29号期报送制度,由我办统计汇总县卫计委、交通局、水利局、农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8家单位交易数据,上报县政府、徐州市政务办。自6月底起,江苏省启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填报系统,我办将直接通过该系统把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扎口上传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数据共享。上半年,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总数197笔,交易总额19.1029亿元。

(六)积极筹备新政务大厅建设。

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结合县新政务大厅装修装潢进度,我办积极设计新大厅窗口布局,重点调研和推进县人社、民政、国土、农委、国税、地税、司法、公安等窗口单位进驻新政务大厅情况后,参照周边县(市)区政务大厅进驻情况,拟进驻40家窗口单位,设置220个前台服务窗口,优化方案得到县委县政府批复同意。县润企公司牵头负责新政务大厅建设装潢,我们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完善新大厅政务服务平台软件方案及配套弱电,力争将新政务大厅打造成为一个信息化、智能化的平台载体,让客商与群众办事更快捷。

1、按照国务院“一号一窗一网”和“应进全进、应进尽进”的总体要求,结合新政务大厅(1.5万)搬迁,筹划组织协调县各相关窗口单位依据省政府第108号省长令、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要求集中进驻大厅,实施“一站式”办公。建议县润企公司加快新大厅建设步伐,力争10月份整体搬迁投入使用。

2、按照省市“5张清单1个平台7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模式,升级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将工业、房地产并联审批“两个模板”嵌入到该软件中,打造覆盖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资源集聚、业务并联审批、数据共享。

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徐政办发〔20xx〕82号)精神,适时成立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新政务大厅(1.5万)搬迁,将县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国土、水利、卫计委、农委、环保等8家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的单位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四楼办公。建设统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全县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第一步实现物理整合网上整合。积极配合县编办尽快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股级全额财拨事业单位。

4、按照“”的要求,结合新政务大厅的投入使用,为加强党对窗口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在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议适时成立中共睢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工委,将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党团组织关系有序转至县政务办党工委。赋予县政务办对表现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权;在中心工作两年以上的视为到基层挂职锻炼,同时建议将县政务大厅窗口作为县组织部门锻炼和培养干部基地。

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加快构建“集中审批—综合执法—标准服务”体系框架,努力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标准管服务,适时成立行政审批局,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综上,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窗口单位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县简政放权和窗口效能提升工作,服务睢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十

“放管服”其中的:“放”是放下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法律法规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厘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放管服工作汇报,感谢您的阅读!

根据《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黔西南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

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根据《黔西南州20xx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州府发〔20xx〕7号)、《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深入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现将兴仁县20xx年1月至7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认真对各单位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哪些、做哪些、如何管、如何做等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三)不断优化政府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深化政务平台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证难问题,透明规范业务操作,着力解决“互相推诿、流程模糊”等问题。

(四)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接落实国务院、省、州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组织人员对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再次清理;清理机关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和监管力度,保持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

虽然我们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期盼,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进展缓慢。目前,我县中介服务市场不成熟,中介服务市场承接能力不足,中介服务与行政机关利益关联,中介服务主体缺少,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等。

(二)工作推进进度较为迟缓。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管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提高认识,完善职能,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干预,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上级的要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推向深入。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十一

根据《州201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十二

2016年5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杨永英州长带领有关州领导、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全省的“放管服”会议结束后,杨永英州长召集州政府有关领导及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专项研究我州贯彻落实全省“放管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措施。州政府决定调整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州政府各副州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和其他与放管服工作有密切联系的.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试验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县(市、试验区)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分别明确了相关职责任务。

为确保全州“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州政府出台了《黔西南州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放管服”方面27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以及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等工作要求,通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州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为强化落实,州政府于6月18日召开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做好行政管理事项的承接取消和下放。为承接落实好国家、省级取消、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15-1号)要求,我州及时组织州直部门、县市政府对国家、省级取消、下放行政管理事项逐项进行了研究,拟对州级各部门12项行政管理事项予以取消,承接省级11项行政管理事项,同时对州级实施的行政管理事项下放48项到县级,待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即公布实施。

(二)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2015年,黔西南州已按照“9+x”模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类),完成了州级32个工作部门和县(市)政府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统一编制工作,确认州级共有行政权力3044项,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20990项;县级共有行政权力3542项,行政责任22765项。2016年按照相关部门职责调整,对州交通运输局、州工商局、州民政局等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管理。

(一)关于规范权力清单,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规范权力清单,梳理办事指南,对权力与责任再次进行规范和清理,清理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权力与责任清单由2014年的40项精减至26项,精减35%(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9项;其它类2项;行政强制执行1项;行政强制措施2项);依据权力与责任清单对进入政务中心大厅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再次规范,由2014年的10项精减至4项,减少60%。

(二)关于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情况。一是根据省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5年本)》与《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14〕1423号)文件要求和《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二是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按权限该审批的审批,该核准的核准,该备案的备案。三是严格按省发改委要求,完成省级委托州级办理的各项业务,做到实时报告和对接。

(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放管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方案,清理州直机关中介组织。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对州直行政机关中介组织(机构)“五脱钩”清理工作,现已发出工作函,正在清理中。

(四)加快推进改革。一是重点对21项改革工作任务全面抓好抓实,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责任机制,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督指导,配合案件查处。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实施监督、指导,重点是做好招投标基础性工作。三是加强对全州招投标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认真回复州、县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工作的咨询,做好对招投标案件查处工作。

(五)丰富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新建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发挥投资拉动作用;二是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随时应对国家投资政策调整和对贫困边远地区的政策支持,申请国家资金补助,增加国家资金在我州的投资比例。

(六)加强价格调查、监测、预测工作。

一是完善物价数据库建设,实现全州物价信息共享。加大市场价格调查、监测工作;完善省、州、县物价数据库建设,及时为生产、销售提供宏观数据参考,保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做好价格预测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全面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蔬菜等生活必须品的生产、供应、库存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统一部署,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我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组织20家州直职能部门开展全州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理,重点落实好职业资格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全州职业资格改革工作。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州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截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目前,已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州积极利用“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全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省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已完成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

(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

(六)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将未按时报送2015年度年报的1356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一)全面降低税费成本。对于财政部、省财政厅明令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要求各执收单位和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取消、停征和减免,对于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再征收,对于减免的项目按文件执行减免,设有上下限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按照下限标准执行收费。

(二)认真开展收费清理工作。上半年收费清理中停征、降低和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肓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继续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扩大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取消或暂停征收的有:船舶港务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动物与动力产品检疫费等。

(三)全面稳步推进“营改增”。为做好营改增改革工作,我州成立黔西南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掌握试点改革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5日,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16〕39号),其中明确了我省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征税对象和征收方式、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免税政策及管理、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等内容。我州生产销售的矿产资源主要有金矿、石灰石、大理石等,其中此次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确定金矿(金锭)征税税率为4%,石灰石(原矿)征税税率为6%,大理石(原矿)征税税率为3%。相比原对企业征收的资源税(金矿:7元/吨)、矿产资源补偿费(金矿:4%)等各项税费,此次改革所定税率总体为企业减轻了税负。

(一)教育领域。

一是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确定予以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设立许可,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变更举办者核准,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变更、终止许可,职业高中、职校、中专改变学制、新增专业、合并及停办审批,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州属初中的开办、停办合并、搬迁审批9项和行政便民服务普通话水平测试1项,予以取消或下放的有省际间学业水平成绩认定。二是贯彻落实省要求,实现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及以上。一年来,共完成普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认定1546件行政审批及普通话水平成绩测试8306件行政便民服务。

(二)科技领域:

一是梳理责任清单。对科技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提出了2016年下半年法治宣传的重点及时间节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明细清单,形成了《州科技局2016年下半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基层执法操作实务能力及执法理论培训。按照国家和省2016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部署。根据我州实际,加强专利商品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假冒专利行为。今年计划组织三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4月份,第一期在兴义、兴仁、安龙和贞丰4个县市开展,由所在县市进行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其它县市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于7月份,在册亨县举办“2016年黔西南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对州各县(市、试验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30余人进行了执法理论培训,培训会后组织参会人员在册亨、望谟开展了第二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通过反复地观摩、学习、操作,有效地提升了我州县域专利行政执法能力。两期联合办案行动共计立案办理了60件假冒专利案件。第三期行动预计将于9月开展。

(三)文体领域:

一是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28项行政审批保留10项;将五项便民服务事项转变为其他类。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7%。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职能,提升服务。坚持一手抓文化市场繁荣,一手抓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全面放开文化市场,用大数据重新定义文化创造方式、扩展文化资源内容;用大平台创造出新的文化生态、改变文化管理方式;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推向数据化,为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现代化管理与服务基础。

(四)卫生计生领域:

一是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目前经过审批流程的优化,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时限均缩短一半,进一步精简了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办理流程,提高窗口部门的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二是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州2016年度实施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25个,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工作。我州兴义市人民医院等6家医疗单位作为全省远程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兴义市人民医院作为全省第一家通过省级远程医疗技术考评的医疗单位,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建立远程医疗会诊、远程教育协作。

四是专题研究部署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我州实际,制订了《黔西南州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限。目前,全州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均全面启动远程医疗场地标准化建设。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十三

根据《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十四

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放管服调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认真对20xx年上半年放管服工作认真盘点,现汇报如下:。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简政放权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服务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大局,服务于“133战略行动,充分发挥在脱贫攻坚、大数据、大山地旅游、市场环境整治等领域,加强转变职能、法治机关建设、科学决策、文体优质服务、体制创新等方面,按照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改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的工作要求,在推进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管理、改进商事制度、力推产业发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保障方面下功夫、出实招。

1、行政审批事项减半以上。实现了28项行政审批减少18项,保留10项;将五项便民服务事项转变为其他类。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7%。

1、下放到县市政府管理的事项的意见。

一是对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1、《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号)第十四条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2、《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38号)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二是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2、《**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设立广播电视台(站),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逐级上报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证照。3、《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下放管理层级、转变管理方式、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129号)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04项。

三是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验收。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22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竣工后,由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2、《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取消、下放管理层级、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126号)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57项。

四是对二级运动员的审批。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1、第十一条在全省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通过专门评审、获得国家确认的等级称号、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人员。2、《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十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二、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五是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建设、施工、设计方案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机构负责管理。根据《**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因而,对此三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下放,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使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更能结合实际,依法做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

六是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修缮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同上(第五项)。七是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所属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其他用途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同上(第五项)。八是对调取、借用国有二级以下馆藏文物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县级文物收藏单位根据馆藏文物的保护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后,为更好服务社会,经批准可调取、借用国有二级以下馆藏文物。

2、对下列行政管理事项实行分级管理的建议。

对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和对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核(州政府审批事项),我们建议实行分级管理,对县级的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和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批事项,由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对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和对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核由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体育方面资料及应办理业务事项,报州政府审批行文。

分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及理由:。

一要对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省体育条例》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场地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限期归还;需要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不低于原面积、原标准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二要对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核(州政府审批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省体育条例》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场地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限期归还;需要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不低于原面积、原标准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实行分级管理的理由:一是方便县市政府统筹其相关部门管理;二是更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坚持一手抓文化市场繁荣,一手抓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全面放开文化市场,用大数据重新定义文化创造方式、扩展文化资源内容;用大平台创造出新的文化生态、改变文化管理方式;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推向数据化,为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现代化管理与服务基础。

文化行政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强全国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配合文化部、**省文化厅,全面完成了人才培训、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用大数据将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方式、手段、模式进行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增值,采用大平台管理,转变政府文化部门职能。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推动信息化应用,通过信息化促进行政执法流程规范、业务衔接,通过网络化实现管理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诚信文化市场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平台数据共享,加强部门联动,让所有操作都公开、阳光、透明;所有人都是按一个平台标准操作走流程,到达标准就自动通过,没达到标准就自己补充通过条件,减少了人为干扰,更好服务群众办事,达到公平公正。

文化行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化市场监管用技术对“技术”的手段,将平台建设成集市场准入、综合执法、动态监管、公共服务等核心应用为一体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和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涵盖部、省、市(州)、县四级,形成面向许可部门、执法机构、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个用户群体的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十五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

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十六

根据《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黔西南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

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十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发〔2016〕7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推动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推进,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建立推进职能转变工作机制。7月19日,成立了由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潘维维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义龙试验区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并印发了《义龙试验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关于成立义龙试验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的通知》(义办通〔2016〕187号),有利推动了试验区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改革组等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为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总之,“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强化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义龙试验区紧紧围绕“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创新创业环境;这一改革目标,把简政放权摆在了管委改革的突出位置,统筹谋划,科学部署,使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放管服工作汇报(汇总18篇)篇十八

9月13日,我县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副县长赵兴灿主持并就我县改革工作进行汇报,市督查组副组长陈开宏,督查组成员李毅、唐山听取了汇报,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与了本次会议。

“放管服”是指既要简政放权,又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赵兴灿指出,为做好“放管服”工作,我县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

一是领导重视,合力推进“放管服”工作;

三是多措并举,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升;四是稳步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赵兴灿强调,虽然我县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省、市各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

二是审批项目承接不到位;

三是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因此,下一步,我县将通过持续减权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审批效率等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工作。

听取我县情况汇报后,陈开宏指出,通过领导重视、创新做法,我县的改革工作的确取得了一些成绩。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积极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要树立“放管服”改革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要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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