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

时间:2024-04-27 作者: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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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一

1、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礼貌谦虚、热忱服务、热情主动的接待顾客和同事。

3、对本店的人、财、物及商品安全负责。

4、对本店商品品种、价格、货号、规格、销售、库存等情况负责。

5、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及时分解到班组及个人,及时跟进各班组、个人当天销售任务达成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员工鼓舞士气。

6、不断完善创新店内货品陈列。

7、打考勤、开好晨会、检查店员仪容仪表(着装、胸牌、饰品等)。

8、督促收银员上班时开机检查设备保障正常运行,整理、补充收银必备的物品(备用金、笔、发票、计算器、包装袋等)。

9、检查设备及保障门店整体清洁。

10、根据自己门店的营业时段和客流情况,组织早晚班员工进行补货,并将生成的补货申请单及时上传采购部。

11、合理安排员工就餐,控制用餐时间,保证卖场有足够的人手接待顾客和看场。

12、安排好中午交接班,进行新品、营业款、单据、顾客订货等交接。

13、验货。来货后合理进行分工,组织一部分员工负责清点、验收和上货、入库,另一部分人员负责接待和看场;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对来货单与进口批文进行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14、每月进行自盘或配合公司盘点,上报盘点情况汇总及上报,同时上报近效期商品。

15、突发事件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直接领导。

16、协助运营部、采购部对店面、行业信息的进行收集,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主管和有关部门。

17、对公司的调价及时更换标价签,对促销等活动组织、开展、完成负责。

18、随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员工思想工作,鼓舞士气,带动销售并完成任务。

19、对门店的gsp管理负责。

20、每天查看中药划价情况、销售任务完成情况、副店班组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调货出入库情况、退货处理情况、订货到货服务情况、开发票情况、每天上报销售统计表。

21、及时传达贯彻公司的各项制度、会议精神,对实施结果负责;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2、做好本店的闭店、安检、关闭水电,落闸设防,同时做好三防工作。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二

3、负责总部的接待、订餐、订机票、订酒店票等工作;。

4、负责总部的快递收发、书籍、图纸的订阅分发;。

5、负责总部、项目部各种行政管理数据的收集整理;。

6、负责会议通知、会议相关组织工作;。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三

4.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到“责任、组织、制度、防范”制度四落实;。

5.加强工人有关安全教育,全面履行安全职责;。

7.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各项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整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四

3、负责公司各种会议、各种活动的筹备、组织、安排工作;。

4、负责公司的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安排好活动日程和生活;。

5、负责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监督落实;。

6、负责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领导执行、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发掘市场机会,领导创新与变革。

2、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监督、控制经营计划的实施过程。

3、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4、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5、领导公司各分管部门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公司的组织管理系统,使之合理化、精简化、高效化。

6、关心员工,以身作则,使公司具有高度凝聚力,并要求员工以高度热情和责任感去完成本职工作。

1、总经理受董事长的授权,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全面执行和落实董事会所做出的公司发展规划及各项决定;如今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2、主持拟订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根据董事会的.发展战略决议,主持拟订公司未来几年的业务目标、业务计划、预算计划,并得奖董事会审议。

4、主持编制公司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经营目标、经营计划,经董事会审定后,将目标和计划进行分解,组织各部门实施,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目标和计划实现。

5、负责组织拟订公司组织架构、职能部门设置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制定、初审,并不断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

7、负责组织审议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检查、监督规划、计划的执行。

8、负责组织审议公司员工薪资标准、福利待遇标准、考核评价体系等人事管理有关。

9、向董事长建议并任命或免去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经理。

10、负责审定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的聘用或解聘。

11、负责组织审议公司领导层的职位说明书,负责审议部门经理及其。

职责四: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科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企业内部行政管理制度。

2、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与执行。

3、负责解决公司相关法律事务。

4、负责企业文化以及企业形象的策划及管理工作。

5、掌握和了解公司内部各方面动态,及时向总经理反映,并提出建议。

1、基层管理者。

主要职责是直接指挥和监督现场作业人员,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和指令。他们主要关心的是具体任务的完成。

2、中层管理者。

承上启下。主要职责是正确领会高层的指示精神,创造性地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有效指挥各基层管理者开展工作。注重的是日常管理事务。

3、高层管理者。

对组织负全责,主要侧重于沟通组织与外部的联系和决定组织的大政方针。注重良好环境的创造和重大决策的正确性。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五

1、配合跟进公司科技项目申报、资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

2、密切注意国家、省市及地区性相关项目信息,配合协调并整合公司资源,参与国家、省市及地区性、与科技创新领域相关的政府资助项目,包括立项、申报、审批、验收等各环节工作,并负责申报项目的报送跟踪、后期验收等,直至项目完成。

3、配合完成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申请、管理等相关工作;。

4、组织办理企业相关资质的申请、变更、升级、延期、年审、维护等资质管理工作;。

5、其他行政事项。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六

1.负责全院中心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2.负责医院感染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医院感染的暴发流行。

3.已被确定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暴发时,应于24小时内报告本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并及时进行调查分析,针.对感染源、感染途径和感染人群采取控制措施并监督措施的实施。

4.监督检査医院消毒、灭菌效果并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定期分析监测结果。

5.协助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拟定合理应用抗感染药物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督促相关科室认真落实。及时掌握本院耐药菌的动态,发现特殊感染菌株及时向本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及市卫生局医政处报告。

6.对购人的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资质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和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7.结合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医院感染监控的专题研究。

8.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医院感染的动态,定期向全院通报。

9.每年一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总结报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七

教学。

科研提供所需的统计信息资料。统计资料必须做到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督促各科室认真做好医疗统计数据的院内局域网填报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

3.每天认真核对门诊、病房及医技各科室填报的工作日志,查缺补漏,做到统计数据完整、准确、及时,真实可靠。4.保证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的畅通,经常深人各科室核对原始资料。

5.按照领导和管理的特殊要求,提供所需的各种统计信息资料。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八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中心(站)的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2.传达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法规、方针和政策。

3.按规定定期报送鉴定中心(站)检定周期的强制检测计量器具。

4.普及、宣传计量器具技术知识,对医护人员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

5.统一管理,建档建卡建册,保证中心(站)计量器具的周期的合格率达到100%。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经营者。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经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所经营医疗器械的风险类别实行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

第四条企业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职责与制度

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医疗器械。

第六条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应当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二)负责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

(三)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本规范;

(四)负责对医疗器械供货者、产品、购货者资质的审核;

(五)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六)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七)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八)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与报告;

(九)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

(十)组织对受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核;

(十一)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

(十二)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

第八条企业应当依据本规范建立覆盖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保存相关记录或者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质量管理的规定;

(三)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随货同行单等);

(四)供货者资格审核的规定(包括供货者及产品合法性审核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六)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包括销售人员授权书、购货者档案、销售记录等);

(七)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包括销毁记录等);

(八)医疗器械退、换货的规定;

(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规定(包括停止经营和通知记录等);

(十)医疗器械召回规定(包括医疗器械召回记录等);

(十一)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的规定(包括设施设备相关记录和档案等);

(十二)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规定(包括员工健康档案等);

(十三)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的规定(包括培训记录等);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购货者资格审核、医疗器械追踪溯源、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的规定。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记录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其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应当符合可追溯要求。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等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记录。

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鼓励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第三章人员与培训

第十条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医学、生物工程、化学、药学、护理学、康复、检验学、管理等专业,下同)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当具有3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或者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并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质量管理、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

(一)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管理人员中,应当有1人为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从事体外诊断试剂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检验师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从事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人员中,应当配备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生产企业或者供应商培训的人员。

(三)从事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人员中,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或者职业资格的人员。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后服务人员和售后服务条件,也可以约定由生产企业或者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支持。售后服务人员应当经过生产企业或者其他第三方的技术培训并取得企业售后服务上岗证。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质量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建立培训记录,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章设施与设备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经营场所和库房的面积应当满足经营要求。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经营场所应当整洁、卫生。

第十七条库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贮存的要求,防止医疗器械的混淆、差错或者被污损,并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贮存设施、设备。

第十八条有下列经营行为之一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立医疗器械库房:

(二)连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的;

(五)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单独设立医疗器械库房的情形。

第十九条在库房贮存医疗器械,应当按质量状态采取控制措施,实行分区管理,包括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等,并有明显区分(如可采用色标管理,设置待验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退货产品应当单独存放。

医疗器械贮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应当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者有隔离措施。

第二十条库房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二)库房内墙光洁,地面平整,房屋结构严密;

(三)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四)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

第二十一条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一)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二)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四)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五)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第二十二条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第二十三条批发需要冷藏、冷冻贮存运输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三)能确保制冷设备正常运转的设施(如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五)对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符合其贮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四条医疗器械零售的经营场所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配备陈列货架和柜台;

(二)相关证照悬挂在醒目位置;

(三)经营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具有温度监测、显示的冷柜;

(四)经营可拆零医疗器械,应当配备医疗器械拆零销售所需的工具、包装用品,拆零的医疗器械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零售的医疗器械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分类以及贮存要求分区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二)医疗器械的摆放应当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三)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放置在冷藏、冷冻设备中,应当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四)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应当分开陈列,有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示。

第二十六条零售企业应当定期对零售陈列、存放的医疗器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拆零医疗器械和近效期医疗器械。发现有质量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当及时撤柜、停止销售,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对基础设施及相关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并建立记录和档案。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温湿度监测设备等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并保存校准或者检定记录。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对冷库以及冷藏、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和预防措施等,相关设施设备停用重新使用时应当进行验证。

第三十条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具有以下功能:

(一)具有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功能;

(二)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业务票据生成、打印和管理功能;

(五)具有供货者、购货者以及购销医疗器械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核控制功能;

(六)具有对库存医疗器械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功能,有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功能,防止过期医疗器械销售。

鼓励经营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十一条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从事现代物流储运业务的条件;

(三)具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电子监管的数据接口;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有关要求。

第五章采购、收货与验收

第三十二条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

(一)营业执照;

(二)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四)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企业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第三十六条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第三十七条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应当在冷库内待验。

第三十八条验收人员应当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验收记录,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验收记录上应当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第三十九条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第四十条企业委托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收货和验收时,委托方应当承担质量管理责任。委托方应当与受托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协议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入库、贮存与检查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入库记录,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当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置措施。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医疗器械的质量特性进行合理贮存,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说明书或者包装标示的贮存要求贮存医疗器械;

(二)贮存医疗器械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

(六)贮存医疗器械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

(八)医疗器械贮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贮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第四十三条从事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其自营医疗器械应当与受托的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库房条件、外部环境、医疗器械有效期要求等对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内容包括:

(一)检查并改善贮存与作业流程;

(二)检查并改善贮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境;

(三)每天上、下午不少于2次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记录;

(四)对库存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有效期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五)对冷库温度自动报警装置进行检查、保养。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对库存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应当禁止销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区,然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对库存医疗器械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第七章销售、出库与运输

第四十七条企业对其办事机构或者销售人员以本企业名义从事的医疗器械购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企业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医疗器械批发销售给合法的购货者,销售前应当对购货者的证明文件、经营范围进行核实,建立购货者档案,保证医疗器械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第四十八条从事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当至少包括:

(一)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数量、单价、金额;

(二)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有效期、销售日期;

(三)生产企业和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

对于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销售记录还应当包括购货者的名称、经营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经营地址、联系方式。

第四十九条从事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企业,应当给消费者开具销售凭据,记录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零售单位、经营地址、电话、销售日期等,以方便进行质量追溯。

第五十条医疗器械出库时,库房保管人员应当对照出库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一)医疗器械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封条损坏等问题;

(二)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示内容与实物不符;

(三)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

(四)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医疗器械。

第五十一条医疗器械出库应当复核并建立记录,复核内容包括购货者、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数量、出库日期等内容。

第五十二条医疗器械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发货内容标示。

第五十三条需要冷藏、冷冻运输的医疗器械装箱、装车作业时,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二)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装箱、封箱工作;

(三)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第五十四条企业委托其他机构运输医疗器械,应当对承运方运输医疗器械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考核评估,明确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责任,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五十五条运输需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冷藏车、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显示温度、自动调控温度、报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

第八章售后服务

第五十六条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企业应当按照采购合同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企业与供货者约定,由供货者负责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或者由约定的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可以不设从事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部门或者人员,但应当有相应的管理人员。

企业自行为客户提供安装、维修、技术培训的,应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或者经过厂家培训的人员。

第五十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退货的管理,保证退货环节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劣医疗器械。

第五十八条企业应当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售后服务管理操作规程,内容包括投诉渠道及方式、档案记录、调查与评估、处理措施、反馈和事后跟踪等。

第五十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售后管理,对客户投诉的质量安全问题应当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当通知供货者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第六十条企业应当及时将售后服务处理结果等信息记入档案,以便查询和跟踪。

第六十一条从事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簿,及时处理顾客对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投诉。

第六十二条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应当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予以配合。

第六十三条企业发现其经营的医疗器械有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货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同时,立即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十四条企业应当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医疗器械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并建立医疗器械召回记录。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互联网经营医疗器械应当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相关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质量方针和管理目标

1、抓好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是公司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搞好经营工作和服务质量的关键,必须切实加强业务经营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商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

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分类细则》及《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商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3、  医疗器械经营必须认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满足医疗卫生发展的需求,坚持质量第一,依法经营,讲求实效的经营方针和营销策略;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医疗卫生和人类健康服务,为灾情疫情、为工农业生产和科研服务的宗旨,树立“用户至上”的方针。

二、质量体系审核

1、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实施,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为第二责任人,公司质检部为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经营各环节的质量工作。

2、公司设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质检部,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公司内部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具有裁决权,对经营部门质量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对公司商品质量进行检测、判断、裁决。

3、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商品质量、工作质量负责,各职能部门员工对本职岗位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相关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头。

4、质检部全面负责公司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具体工作,并负责定期对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达不到要求的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

三、各级质量责任制

一、企业负责人的质量责任

1、组织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2、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医械经营活动;

3、教育职工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4、审批有关质量文件,保证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5、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

1、负责收集宣传贯彻医械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收集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标准;

3、负责起草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4、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

5、指导产品验收、售后服务工作;

6、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质量验收人员的质量责任

1、严格执行产品质量验收制度;

2、根据有关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医械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3、建立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养护保管人员的质量责任

1、严格执行产品储存养护制度;

2、实行色标管理,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3、加强产品效期管理;

4、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控制性管理;

5、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及防虫、防鼠工作。

五、销售和售后服务人员的质量责任

1、正确介绍产品性能,提供咨询服务;

2、产品销售前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

3、对顾客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售后质量查询、投诉应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四、质量否决制度

1、医疗器械供应单位,经审核或考察不具备生产、经营法定资格及相应质量保证条件,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采购。

2、医疗器械销售对象,经审核不具备购进医疗器械法定资格的,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销售和收回已售出的医疗器械。

3、来货验收中,对不符合公司《医疗器械验收制度》的医疗器械,有权拒收。

4、对养护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有权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决定对该医疗器械的退货、报损、销毁。

5、售出的医疗器械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经营部追回。

6、对不适应质量管理需要的设备、设施、仪器、用具,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议。

7、对不符合公司《首营企业审核制度》、《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有权提出否决。

8、对经审批的首营企业在实际供货中质量保证能力差;对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在经营中质量不稳定或不适应市场需要的,向经营部和总经理室提出终止关系,停止购进的否决意见。

9、有权对购进计划中质量保证差的企业或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进行否决。

10、对医疗器械质量有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规以及有关医疗器械管理规定,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在《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方式和范围内从事医疗器械营销活动。

2、企业负责人、医疗器械质量人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医疗器械的法规和行政规章,并贯彻执行。

3、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水平,并接受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医疗器械法规培训,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记录,其质量人员应经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选择药品的供货商,对供货单位的生产(经营)合法性、资质、诚信、质量历史、质量体系状况等进行分析考察,向供货方索取盖有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同时应对供货方销售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索取法人授权委托书、供货人身份证明、联系地址等,以确保购进的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5、采购医疗器械应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购货合同。

6、首营企业应对其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首营医疗器械产品应对其质量性以及合法进行性审核。

7、质量人员负责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审核,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质量人员负责起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1、首次经营企业是指购进医疗器械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

2、首次经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3、购进医疗器械应以质量为前提,对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供货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由采购人员会同质量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4、审核首营企业,应如实填写《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审批表》,按表中审核要求索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关证明资料。

5、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标有委托项目和期限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6、购进首营医疗器械应按规定填报《首营医疗器械审批表》,医械质量管理人员对首营品种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并索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和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7、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包括审核医疗器械的生产批文、注册证和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医疗器械的性能、用途、储存条件等内容。

8、签订首次经营品种合同时,应明确质量条款内容,同时与供货单位签字“质量保证协议”。

9、购进产品应索取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产品出厂检查报告书或合格证,进口医疗器械其产品的包装应有中、外文对照说明书。

10、供货方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红印章的有关质量批件和规定资料。 

七、质量验收制度

1、购进医疗器械必须验明其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2、医疗器械的采购应按规定建立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记录必须注明医疗器械品名、型号、规格、批准文号、注册证号、产品标准代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期、数量、价格、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3、验收首次发生业务关系的企业提供的和首次经营的医械,要对其资质性、合法性、质量可靠性进行审查。索取购进的医疗器械生产的国家批件、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包装标签及说明书。

4、对购进医疗器械应逐批逐件验收,并对其外观的性状和医疗器械内外包装及标识进行检查。

5、不得采购和验收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6、医疗器械的验收应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记录除含有购进记录的内容外,还应有产品质量状况记录和质量验收人员签字,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7、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外观质量、包装及合格证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复核人等,灭菌产品应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管理的产品应记录有效期。记录保存3年或产品失效后一年。

8、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拒收,并报质量管理负责人处理。

八、仓库保管制度

1、仓库应以“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堆码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

2、仓库周围无污染源,环境清洁。库房与营业场所应有隔离设施,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3、近效期医疗器械要有明显的标志和示意牌。对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产品应按月填写近效期医疗器械催销表。

4、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能及要求,将产品库内温度控制在1-30度,湿度在45-75%之间。并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5、库房内应配置垫仓板等与保持地面距离的设施、配置测量和调节温湿度设施、配置避光通风设施、配置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配置消防、安全防鼠、防虫、防尘设施。

6、医疗器械养护员应做好夏防、冬防及梅雨季节的养护工作,定期检查储存产品的质量,对近效期产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库存和陈列产品每季实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填写《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产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医疗器械产品储存和陈列质量的安全。

8、对储存和陈列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质管人员确认和处理,有质量人员填写《医疗器械产品停售通知书》,将有问题的产品放入不合格区存放,待查明原因后,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处理结果应有记录。若属假劣产品则应报当地药监部门,监督处理。

9、仓库应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工作。

10、对各类养护仪器及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

九、出库复核制度

1、建立医疗器械产品出入库复核记录,入库品名应与购进验收记录相符合。

2、产品出库前做好复核和质量检查,实行批号跟踪,搞好出库登记,内容包括销售日期、购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外观质量、包装及合格证情况、发货人、复核人等。有生产批号或有效期管理的应记录生产批号和产品有效期。

3、产品出库做到票、帐、货相符合。出库复核记录应保存3年或产品失效后一年。

4、对每批产品的出售进行批号跟踪。根据记录应能追查每批产品的销售情况,必要时,应能全部追回。

5、对销售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经验收合格的存放于合格区,不合格的存放于不合格区,并有明显的色标示意。

6、发现包装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渗漏等现象均不得出库和销售。

十、不合格产品及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1、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作拒收处理。

2、质量管理人员在检查产品质量发现或上级明文规定的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通知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不合格产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内,并有明显标志。

4、不合格产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处理要履行审批手续。

5、退货产品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未接到退货通知单,验收员和仓管员不得擅自接收退货产品。

7、所有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挂黄牌标识。

8、所有退回的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按购进产品的验收标准重新进行验收,作出明确的验收结论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区,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报质检部进行确认后,将产品移入不合格库存放,明显标志,并按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处理。

9、质量无问题或因其他原因需退回给供货方的产品,应经质检部审核后凭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及时处理。

10、产品退回、退出均应建立退货台账,认真记录。 

十一、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查询和投诉管理制度

1、在经营过程中,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查。

2、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医疗器械和做好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在产品售出后三年。

3、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发生部门于六小时内报告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重大质量事故由发生部门于二日内报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三天内向药监局汇报。

4、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在总经理领导下,及时、慎重、从速处理。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和部门,事故经过,以事故调查经过为依据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  凡发生质量事故不报者,作隐瞒事故论处,哪个环节不报,就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或行政处分,处罚。

6、加强对售后产品质量监控、搞好问询调查和回访工作。

7、对顾客的投诉应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分清责任,不得无故推辞或拖延。

8、用户投诉后,要查明原因,及时答复,必要时登门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要将产品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二、售后服务管理及用户访问制度

一、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能力。

2、企业在停业、歇业期间不得停止对其已售出产品的售后服务活动。

3、企业应在营业场所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号码和设置意见簿,接受顾客投诉、查询、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及的反映,做到件件有交待、桩桩有答复,详细记录、及时处理,对留有地址或电话号码的要搞好家访或电话答复工作。

4、医疗器械广告宣传要实事求是,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蒙骗消费者。

5、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制定和标明医疗器械销售价格,做到“明码标价”,禁止暴利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欺诈行为。

二、用户访问制度

1、为使产品在医疗上应用安全、方便、质量稳定、疗效确切,避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我们应广泛征求意见,经常走访医疗用户,听取使用后的反映意见以便使产品更完善。

2、定期走访用户,收集拥护对医疗器械管理、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对反馈信息、销售信誉进行综合分析,取长补短。

3、对用户反映的意见或出现的问题跟踪了解,处理意见明确、有效。

4、经常走访用户,积极反馈信息,查品牌,讲信誉,做到货真价实,保证消费者利益。 

十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质量信息是指企业内外环境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信息。

2、建立以质检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质量信息网络体系。

3、按信息的影响、作用、紧急程度,对质量信息进行分级管理。

a类信息指对企业有重大影响,需要企业最高领导作出判断和和决策,并由企业各部门协同配和处理的信息。

b类信息指涉及企业两个以上的部门,需由企业领导和质检部协调处理的信息。

c类信息指只涉及一个部门,可由部门领导协调处理的信息。

4、信息的处理:

a类信息:由企业领导判断决策,质检部负责组织传递和督促进行。

b类信息:由主管领导协调部门决策,质检部传递反馈并督促进行。

c类信息:由部门决策并协调进行,并将处理结果报质检部。

5、质检部按季度填写“质量信息报表”,并上报主管领导,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内向主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通畅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6、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定期将质量信息报质检部,经质检部分析汇总后,以信息反馈方式传递至执行部门。

7、质检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信息进行处理归档分类。

十四、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1、经营部除在购进医疗器械时,必须注意产品的质量外,要经常向客户询问产品质量情况,了解客户需求,收集客户对产品的使用意见和改进意见,并将各类信息及时反馈到生产企业。

2、验收养护人员在验收、养护过程中也应注意观察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情况,并及时向质量管理部及经营部报告。

3、如有消费者的质量投诉,应及时判明医疗器械质量情况和查清投诉事项,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应实事求是地解决,做到既维护公司的质量信誉,又使顾客满意。

4、质量管理部接到质量投诉后,应及时处理,在10天内解决,一个月内结案。并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查证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将处理意见及时告知用户。

5、对每一笔的质量跟踪记录及质量投诉,都应有详细记录。各项记录由质量管理部保存,保存期三年。

十五、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1、 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2、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快速处理。

(1)、事件调查:查清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相关部门、人员、事件经过、原因、后果,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2)、事件分析:以事件调查为依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3)、事件处理:对事故处理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认真分析,总结教训。

3、不良反应(事实)调查、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记录,并建档。

4、确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不良反应(事件),应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六、人事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每年制定计划,定期、定向对医疗器械经营人员进行有关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法规、行政规章的培训和医疗器械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2、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由公司按排接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3、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要定期接受本企业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5、办公室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

6、质量管理部配合办公室对员工教育、培训及考核。

十七、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1、各部门对质量管理制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考核。

2、检查、考核应用统一印制的检查、考核记录表,检查、考核情况应如实记录,质检部负责监督和抽查。

3、自查、考核结束10日内各部门应向质检部反馈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与问题整改情况。

4、凡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认真自查的部门,每次扣发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奖金100元。

5、在自查或抽查中,发现没有按照制度的规定执行的,每笔按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如给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济效益带来影响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和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态度,扣发主要责任人奖金。

6、对自查和抽查中存在的问题,质检部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到位,应加倍处罚。

7、全年无质量差错的岗位人员,每人按超额奖发放奖金。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出合理建议,有利于企业管理,能提高工作效率,产生经济效益的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嘉奖和奖励。

8、考核指标以已公布生效的制度、职责、程序、记录文件要求为准。 

十八、特殊产品专项管理制度

1、“特殊产品”指根据有关规定对储存条件、使用方法等有特殊要求的产品。

2、特殊产品的购进、保管、储存、销售、使用必须按规定执行。

3、特殊产品的记录须由相应岗位的人员填写、收集和整理,每月由所属部门指定专人收集、装订、整理、保存至有效期一年后。

4、特殊产品管理文件的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分发、执行、归档及变更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由文件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管理工作。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十

第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 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 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第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汇总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 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 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 6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 6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四条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给予适当的支持。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五条禁止邮寄医疗废物。

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

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

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第二十一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十一

1.根据总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及营业部的财务管理规定,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复核会计凭证,办理资金调拨,审批所有业务的付款手续。

2.负责员工工资、奖金、补贴的发放,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

3.负责财务监管工作,确保财务状况安全。

4.按照总公司、营业部的财务制度及领导批示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在业务上对会计、出纳岗位有指导职能:

5、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管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它货币资金明细账;。

6、确保库存现金、外币,定期进行现金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7、做好财务出纳资料的整理的归档,对财务数据和财务信息严格保密;。

8、定期按公司要求进行资产清查、仓库核查。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十二

二、认真管理所负责教室的一切财物,不得私自将公用财物挪为己用或转借他人,如有丢失或损坏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责成有关人员按价赔偿或予以修复。

三、电教设备摆放要做陈列有序、整洁明了,防磁、防湿、防尘、防高温。

四、经常检查电教器材配件是否完整,定期检查更换易损零部件,确保性能良好,运行正常,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五、每学年要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工作,以帐对物。若发现短少,要查明原因,请示领导,按章处理。

六、要协助课任教师上好电教课,保证教学效果。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十三

1.负责全面协助市场经理做好工作,在授权状态下,代理安排市场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理。

2.负责市场财务收、支、市场管理人员考勤,市场统计报表编报等工作。

3.负责安排,指导市场统计台账的建立、登记。

4.完成市场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十四

1、对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是否依法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査体育资金使用情况。

3、参与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和企业、学校、街道、居住区的体育设施的.规划,并监督实施。

4、牵头对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牵头对公共体育设施改变性质和用途以及临时占用等的审批。

5、依法实施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十五

一、组织基建项目的申报、立项、设计、报建、招投标、图纸会审、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参与隐蔽、主体和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的'审核、档案资料归档。

二、负责基建合同的审核,基建资金拨付的控制,办理工程结构改变、面积增加、投资增大等设计变更的报批,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抓好基建工程进度。

三、协调与基建有关的对外横向联系、沟通。

四、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十六

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主题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可见,目前安全管理的重点是落实责任问题,从综合安全管理的角度来讲,全国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职能部门,也不是员工个人,而是企业全体人员!那么企业负责人如何才能将责任切实、科学、有效地落实到内部员工身上呢?既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是生产过程中每个职工,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就应做好安全责任分工落实,落实好各职能部门、生产部门、班组长和员工等各层级责任,那么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将处于一种什么地位才更合理准确呢?从杜邦公司的管理经验中,我们得到的答案是: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安全业务的指导与协调,制度文化的监督与落实。有人说,杜邦是美国企业,企业财大气粗,职工素质高,好管理,中国国情不同,不能照搬借鉴!

殊不知,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告诉我们,全世界的人性是相通的,安全的需求仅仅高于生理需求,都属于温饱阶段,职工对安全的需求处于最底层,学习杜邦安全管理模式,不必学其外在形式,重点是要抓住其思想精髓,利用它的管理思路,加以借鉴。杜邦在深圳工厂的成功管理便是其管理思路适应中国国情的证据。

安全管理人员在职责定位—领导者的助手,有观点认为,推行杜邦安全管理模式,人人都抓好了自己的安全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就没什么事可做了,其实不然,各层级业务人员做好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是需要指导的,特别是业务高层人员,他们对安全的理解决定了企业安全管理的高度,杜邦公司对企业专职安全人员的作用是这样描述的:

专职安全人员应该是各作业区技术、经验、安全技能和知识最丰富的人员;

专职安全人员的责任是提供各种安全咨询,协调安全作业的实施,指导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是本级生产指挥者的得力顾问和助手,而不是安全工作的指挥者和管理者。”

半年前刚刚被提升为杜邦深圳厂厂长的赖文华接受记者采访说,对于杜邦来说,安全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延伸到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当中。

所以说,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必须明确安全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的全部职工,树立安全理念与文化,做到安全与生产同步进行,让有安全知识、有业务能力、有管理经验的人才来做安全,只有这样,对安全部门重新定位,发挥其指导监督作用,而不是仅仅硬性指派任务,让安全部门唱独角戏,才能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综上所述,企业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层级员工是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管理的方向领航与指导者,是监督者,是拨动安全生产这一千斤重任的四两核心灵魂!

参考文献。

[2]王心丹,谢安敬,谢恩会.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职责定位与手段[j].城乡建设,20xx,(29):85.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十七

一、负责本功能室安全及财产管理,建立设备登记和资产管理档案。

二、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运行良好。

三、严格按规定使用功能室,定期检修电路、设备,确保使用安全。

四、负责指导教师正确使用设备,严禁违规操作。

五、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出借室内的任何设备。

六、每次使用完毕要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情况。

七、认真记好“功能室日志”,每学期期末交学校存档。

八、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一、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下班关闭电源开关,做好安全工作。

二、机房管理员应对机房内的所有计算机等设备进行编号、建档。未经学校批准,所有机房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三、负责落实填写上课和教师培训的《计算机房使用登记表》,并做好汇总统计工作。

四、负责计算机机房的日常管理、简单维护。

五、负责机房的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雷、防磁和网络安全等工作。

六、负责机房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机房环境整洁卫生,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

七、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思想和业务。帮助和指导教师加快推广、普及计算机的应用。

学校会计在教育局和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会计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一、熟悉掌握有关财经政策、法令以及与本职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加强财务管理水平。认真执行学校预算,遵守国家财经纪委制定各项财务制度。及时向校长汇报经费情况,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凡遇财经制度尚未明确规定的开支项目支配或特殊经费使用按学校领导决定执行,拒绝收支违反国家规定的费用。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退回补填、更改、重写或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学差错、书写不清的凭证。及时向领导汇报伪造单据、涂改凭证、虚报冒领款等错误行为。

四、掌握学校各项收支数据情况。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从有利于教育事业出发,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保证资金的合理运用,当好领导的“参谋”。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主管部门规定,设置各种账册,及时准确的记账,算账、报账。真实准确、完整、清晰的编制报送各种财务报表。年终配合办公室人事干部共同搞好“台帐”工作。

六、及时进行清醒应付款项。对支票、现金的掌握和控制做到既符合财经制度,不出差错,又要有利于方便学校工作需要和教工的工作。

七、监督、检查学校个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保管、收发、计量等工作。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及其它主要设备,及时处理添置、调入、调出、报废等事项,做到帐帐相符,账册相符,账实相符。

八、定期装订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薄表册、工资关系、文件资料、会计报表等档案工作。接待上级机关、财政、银行等部门来校检查或了解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材料,如实反映情况。

九、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应在主管人员监督下,将有关会计凭证、账薄、文件资料等材料向接办人员点清楚。

十、协助和指导出纳员做好工资发放等财务工作。

十一、负责会计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校警(门卫)岗位是一个关系到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塑造学校形象的重要岗位。因此,全体校警(门卫)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努力履行岗位职责。

一、岗位要求。

1、树立安保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心,爱岗敬业、无私无畏、珍惜岗位,钻研业务。

2、正确保管和使用消防器材、警务器具等,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统一着装,规范配戴,仪表端庄。

2、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原则。

3、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不迟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岗闲聊、不干私活、不会私客、不准与校内外人员发生争执、谩骂,动粗斗殴。

三、安保防范。

1、校警(门卫)对来校人员,要坚持原则和热情接待。

2、个别学生无理由混出学校及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3、加强校内巡视,特别是夜间巡逻,要注意各类门窗、电器、水电开关的关闭。要及时做好巡视记录及整改工作,要确保学校监控系统24小时的正常运作。

4、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5、切实协助社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工作,为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作贡献。

四、环境整洁。

1、校警(门卫)要自觉维护学校门岗环境,积极做好门卫区域的环境卫生。对校门外自行车、摩托车的停放以及小摊小贩要加以管理,保证大门通畅。

2、门卫值班室要做到闲人莫入,窗明几净,无烟蒂杂物,无危险电器,保持门卫值班室环境的干净卫生。

五、接受监督。

1、校警(门卫)有权利和义务就加强学校安保工作能主动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在岗期间遵章守纪,自觉接受学校的考核,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虚心听取意见,努力加以整改。

六、奖惩制度。

校警(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进行书面考核记载,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将予以奖励,对考核不满意的或违纪的调离或调整工作岗位。

学校音乐室管理人员,应热爱音乐事业,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尽职尽责做好音乐室的管理工作。

1、执行学校有关音乐室的工作计划,负责音乐室内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2、根据教育和教学的需要,配合学校订购必要的音乐器材及相关书籍。

3、有责任对进入音乐室内的一切人员进行登记及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

4、严格遵守学校音乐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音乐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毒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音乐室的绝对安全和整洁。

5、严格遵守音乐室及音乐器材的借用手续,严禁不经批准将室内器材借出音乐室外。

6、积极主动地协助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7、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1、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学校舞蹈排练室规章制度,负责舞蹈排练室的管理和使用。

2、按学校音乐课教学计划,协助任课教师上好舞蹈课。

3、健全舞蹈排练室使用登记制度。

4、做好舞蹈排练室器械设备的保管、验收、登帐、维护保养工作。

5、保持室内通风、安静、整洁、干燥。

6、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

1、热爱本职工作,坚持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2、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做到窗明几净。

3、做好劳技室设备帐目登记、标贴等工作,确保帐物相符。

4、登记好劳技室使用记录。

5、设备故障立刻查明原因,及时反映给总务部门。

6、充分运用现有设备、设施为全校师生服务;教育学生爱护学校财物,如遇损坏现象按有关制度进行赔偿。

7、根据教学人员要求和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添置设备或购买用品的报告。

8、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1、树立高度的责任心,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熟悉业务,精心管理。

2、不断学习各种多媒体机器设备的'新知识,积极钻研业务技术,熟悉机器性能,掌握多媒体硬件使用和维修基本知识、技能。

3、向师生传授使用、保养机器的知识和技术,提高设备的使用率,保证正常使用。

4、妥善管理,确保多媒体相关仪器设备的安全。各种仪器设备概不外借。私自出借者,追究其责任。要经常检查线路,防止发生意外。

5、严格执行交接规定,与指导教师、学生当面交接机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搞好室内卫生整洁工作,经常通风透光,保持室内干燥。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计算机及设备的正常使用。

2、上机实习时要积极协助教师,保证实习课的正常进行。要求学生认真填写计算机使用情况记录册。

3、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上机实习习惯,要求学生认真遵守《学生上机实习守则》。

4、注意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学习和更新计算机软件、硬件知识,以适应信息技术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

5、认真做好计算机教室设备的清点和帐目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消毒和重要文件的备份工作。

6、积极开展实习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实习方法,努力提高实习效果。积极向学校提出计算机教室建设和设备更新等方面的建议。

7、做好计算机教室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消防等有关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8、因工作变动,调入、调出计算机教师时,应及时办理好交接手续,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1、新书进库要验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新书进库要及时上架,上架时看清分类号、种次号,按类号排列顺序上架,不得上错架。

3、禁止带食品入库,做好防潮、防鼠和通风工作。

4、保持书库清洁、整洁、整齐,经常打扫卫生。

5、注意防火,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入库。下班时关好门、窗、水、电,做好书库安全工作。

6、室外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入库,准许入库者要在入库登记册上登记。

7、每学年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藏书清点一次,用分类卡片与书架上的书一一核对。

8、建立《图书注销登记薄》并长期保存。对剔旧的图书,丢失的图书进行登记注销,严格图书注销审批权限。

9、图书管理员调离时,由校长监督办理移交手续。

1、报纸管理:对现期报纸收到后及时登记,及时上架,不得积压。过期报纸每月整理一次,对装订好的报纸要妥善保管。

2、期刊管理:

(1)新到期刊要及时验收登记,按排架顺序对号存放,排架要整齐、正确,每天要整架一次。

(2)报刊著录要清楚,目录排列要正确,检索要方便。

(3)报刊阅览以开架为主。及时了解读者需要。注意报刊到室情况,缺期少卷要及时催补。

(4)对于闭架过期报刊要按分类排架进行管理。要加强责任心,避免丢失,书刊破损要及时修补。

3、服务态度和方法:

(1)要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对读者要热情周到,讲文明,讲礼貌。

(2)外借书刊一定要办好借阅手续,借出书刊到期未还要及时催还。

(3)做好读者人次统计工作,注意期刊和利用率。每年要调整报刊收订数和册数。

(4)根据读者需要编写新刊介绍、室藏期刊目录,做好读者咨询工作。

1、担负活动室的管理工作,坚守岗位,按时开放,严加管理。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擅离职守。

3、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游戏活动器械性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生故障及时处理。

4、搞好室内环境卫生,每周擦洗地板,对各个器材要定时清洗。

5、维持好活动的秩序,坚持礼貌待人,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给予劝阻。

6、热情为教师和学生服务。

7、负责活动室防火、防盗工作,负责活动室水电管理,及时关闭门窗和电源,确保活动室安全。

8、严格管理活动室物品,发现物品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无正当理由者,按价赔偿。

1、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构造、操作规范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排除故障的基本技能。掌握实验室计算机管理的基本方法。

2、与相关学科配合制订实验教学工作计划,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所需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按时做好实验教学课开设情况记录。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点仪器、器材,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3、熟悉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方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问题。

4、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实践活动。加强和各科任教师联系,积极开展教学仪器研制和自制教具活动。

5、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购置、验收、入库入登帐、编号等工作。定期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年终做好盘存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药品添置计划。

6、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维护、清点、检查、借出、回收等工作。保证教学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8、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工作。

1、掌握教学仪器的保管、维修知识。建立健全收入、管理、使用、损耗、赔偿和借用等制度,提前做好仪器的年度计划和临时购补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2、协助实验教师做好学生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

3、掌握仪器的分类和编号方法,安全、合理、整齐地存放仪器室内的仪器、试剂。

4、根据实验计划,提前检查仪器,做好一切实验准备。

5、发生损坏仪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向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监督处理意见的执行。

6、对仪器要经常进行维护和修理,保持仪器的整洁。

7、了解仪器实验室的安全规则,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熟知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8、仪器室的仪器、药品均属国家财产,要爱护、珍惜,决不允许私自挪用。

9、仪器购置、使用、损坏、变动等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妥善保存。

10、经常打扫仪器室的卫生,保持室内清洁。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通风和防盗工作。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须关闭电灯、门窗帘,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即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1.按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学期季度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各项全校性卫生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管理。

2.结合学校教学和季节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

3.定期进行学生体检、视力等检查,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体、生活安排、学习和学生因病缺课情况,认真填好学生体质健康卡,建立并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4.积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简易治疗的急救包扎处理以及近视眼、沙眼、龋齿、蛔虫脊柱异常弯曲、扁桃体炎、鼻炎、贫血等的矫治工作。

5.做好传染病管理,配合好当地防疫部门预防接种和登记、统计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消毒处理。

6.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种卫生讲座和业务进修,要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使工作不断深化。

1、加强政治思想和教育理论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标本室是学校教育的基地,也是开展课外活动的场所,管理员应牢固确立为教学和课外活动服务的思想,建设和管理好标本室。

3、通过主动安排、积极协商的方法,有计划、有准备地使用标本室的各种标本。

4、经常教育学生爱护标本室的设备、器材,并定期检查、适时维修。

5、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标本室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则。

6、认真做好标本室的保洁工作,并强调标本室布局艺术化,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心理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作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待学生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启发,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

5、咨询中处理好角色,不带个人情绪和个人价值观念。

6、尊重来访者的人格,保护他人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

7、对来访者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予满足。

8、咨询员自身有情感冲突和情绪问题时,必须暂时停止上岗。

9、与来访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

10、如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人员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员。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加强计算机、一体速印机等科学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打印技术。

2、按要求打印学校交流的有关计划、总结、试卷、文章。

3、教学用试卷、习题、资料等须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后方可打印。其他资料文件须经有关领导同意,由相关处(室)安排打印。不得擅自为外单位打印有关资料,特殊情况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4、做好仪器的维护工作,定期对计算机、一体机等设备进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如遇故障须及时联系维修,保证教学需要,建立健全财产台账和使用记录。

5、讲究方法,注意节约,反对浪费,节省开支。

6、严格做好资料和试卷的保密和安全防范工作。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十八

现场材料员是一名受项目经理委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担任的工程项目材料员负责人,是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材料管理的管理人员。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调动材料员的积极性,做到责、权、利分明,其签订的岗位责任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制定的材料规范、标准、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严禁采购、保管、使用淘汰的`材料。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材料预算的需求负责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确保工程进度。

3、熟悉图纸和识别建材性质、质量好坏,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等做到心中有数,购买材料前应货比三家、货真价时,应按计划和进度同步跟上。

4、对所购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负责材料保管组织安排工作,不得应保管原因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安事故,否则承担经济、法律责任。负责向资料员提供材料的质保资料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6、负责建立材料管理制度,做到分类保管,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专设隔离存放,严格进出料管理,建立材料台帐。

7、负责组织仓库管理,设置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在仓库内吸烟,聚会娱乐。

8、完成项目执行经理及公司交给的其它任务。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十九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环境管理体系,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制订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总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管理处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5.负责所管辖物业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6.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认真完成管理处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1.协调经理完成本管理处的各项工作。

2.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3.当经理不在时,代理经理进行工作。

4.有权向经理提出建议对下属人员进行奖惩。

5.遵照劳动部门人事有关规定,在公司编制计划,按程序办理管理处招、调员工的事务工作,对部门中的私招滥雇行为进行处理。

6.有权处理顾客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投诉。

7.有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8.有权自行安排下属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1.以身作则,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2.检查、监督大厦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地面清洁。

3.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服务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调本部门与各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

6.负责清洁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进货物品的验证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协助仓库管理员合理贮存和使用保管。

7.负责业户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的催收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1.向部门经理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严格执行经理各项指令,有权询问、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

2.负责安排公司各类文稿的草拟,审核工作,有权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在操作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奖惩制度。

3.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扯皮推诿,有权协调各部门工作运作和人际关系。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促使各部门工作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创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恪守保密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文件管理,严格会议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凡属公司尚未正公式布的决定、决议、指导等,无权传播。

6.从节约出发,审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

1.在物业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经理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二十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2、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指导存在职业危害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掌握职业卫生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职业危害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本部门新工人的职业卫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5、发生职业卫生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二十一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2.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负责档案业务指导。

3.熟悉室存档案的内容和检索,练好整档基本功,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4.做好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光、防鼠、防尘工作。

5.严格执行档案室有关借阅、立卷归档、保密等制度。

一、在校长室领导下,要牢固树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热心为教学教育服务观念,认真仔细,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校刊出刊发行工作。

三、及时搜集、整理、修改学生和教师的稿件及有关用于校刊的图片、照片等资料。

四、每学期举行2次以上中学生文学社辅导活动。

六、校刊经费由校长室审批。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二十二

负责全门诊部医疗废物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各部门医疗废物的处置流程;对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的处理和医疗废物内部的转运、存放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各科室每日所产生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是否分开放置;医用废物的暂存设施、设备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杜绝医疗废物引起的疾病传播和流行,保障医疗废物工作的正常进行。

服从护士长的领导,执行医疗垃圾分类制度,将科室内每日产生的医疗垃圾均放入黄色垃圾袋中,对一次性注射器械使用后的处理采取先毁型,后放入指定的塑料盒中,用胶带封装。所有医疗垃圾的处理都应做好登记、签字。严格执行医疗垃圾的.处置流程,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撒流入社会。

不定期的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垃圾收集、整理、装箱和运送。检查医用垃圾和生活垃圾是否分开;做好医疗垃圾交接登记;做好自身防护,在清理医用垃圾时穿好工作服、带好工作帽、口罩和橡胶手套;对医用垃圾箱和使用车辆定期进行清理、消毒。定期检查专用包装袋的质量,是否漏水、破损;检查利器盒的封口等是否存在破损问题。对运输医疗垃圾人员进行运输流程监督检查。

在进行无害化处置的同时,自觉接受门诊部的监督和检查,运输医疗废物前要检查运送车和包装物是否符合安全运输要求;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签及封口是否有无破损和泄漏;定期将医疗废弃物运至海淀医院的指定地点统一处置;运送结束后做好交接登记。

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挑战(汇总23篇)篇二十三

a.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和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b.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会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监督,参加有关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c.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治安保卫工作。

d.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e.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f.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

g.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h.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i.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改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j.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计划。

k.消防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保证三分钟内到达火场(集团公司范围、以外火场为五分钟)。

l.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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