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

时间:2023-11-04 作者:雁落霞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

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约束组织、单位或个体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则,它可以有效维护秩序和权益保障。我想我们需要了解一下规章制度了吧。我们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典型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一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采购机构工作效率,保障采购机构的工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南省政府采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机构是指接受政府采购业务委托,在委托权限内,对货物、工程、服务等实行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采购机构指取得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采购机构,其监督考核工作依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工作,监督考核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考核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考核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第五条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小组对采购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小组可视情况邀请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采购人和供应商参加。

第六条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向采购人、供应商、评标/评审专家等发放《郑州市政府采购机构工作情况反馈表》,征集对采购机构工作的反馈意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七条考核实行百分制年度考核法,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总分达不到80分者即为考核不合格。

第八条每年度终了,各采购机构要将当年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并按考核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做好有关考核所需文件、数据及资料的整理工作,以备向考核小组提供。

第九条考核小组将根据采购机构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采购人、供应商、评标/评审专家的反馈意见等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汇总,最终得出考核结果。

第十条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向采购机构提出改进意见。采购机构应当按照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意见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是否合理合法,接受采购人委托完成其他采购情况。

第十三条采购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岗位工作纪律要求,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是否权责明确,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第十四条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包括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否开展内部培训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等。

第十五条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日常基础工作和业务基础工作。日常基础工作有,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及时。业务基础工作有,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率,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和合同备案率,变更采购方式审批率和质疑答复满意率,有关收费和资金管理情况,有关报表数据是否及时报送等。

第十六条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包括实际采购价格是否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等。

第十七条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是否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对采购机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是否公平公正对待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

第十八条被质疑、被投诉的情况。包括质疑的内容是否属实,答疑是否及时、规范,投诉事项是否成立等。

第十九条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是否制定廉洁自律规定;是否有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等行为;是否有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是否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该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等。

第二十条内部管理(20分):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程序,没有出现重大失误和违规现象的,得6分。每出现一次失误或违规现象的扣1分,扣完为止。

(二)设置专职部门,配备专职、固定人员从事郑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的,得3分。

(三)熟悉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加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在政府采购业务理论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以上的,得3分。

(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的,每出台一个内部管理制度得1分,最多得5分。

(五)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参加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人数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得3分。

第二十一条基础工作分日常工作和业务工作(40分)。

一、日常工作(15分)。

(一)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规范、完整的,得3分。

(二)在政府采购调查研究、理论探讨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其经验材料被省、市级部门(含新闻媒体)采用的,得3分;被中央级部门(含新闻媒体)采用的,得5分。

(三)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大胆创新,对改进政府采购工作起重大积极作用的,得4分。

二、业务工作(25分)。

(一)委托协议签订符合要求的,得2分;

(二)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的,得3分;

(四)采购信息的媒体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得3分;

(五)采购程序规范、合法,招标会场组织严密、秩序井然的,得4分;

(六)专家抽取、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得2分;

(七)按规定受理供应商的询问与质疑,答复满意率95%以上的,得3分;

(八)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真实、齐全、完整的,得3分。

第二十二条服务质量(20分)。

(一)能及时按委托协议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快捷、优质服务的,得4分;

(四)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率高,出现废标标段现象不超过所政府采购项目数量10%的,得5分。

第二十三条廉政情况10分:制定廉洁自律规定的,得3分;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得7分。

第二十四条其他综合因素10分。

第二十五条考核小组将对以下内容予以扣分:

(一)在政府采购业务过程中,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不予采纳或拒绝接受检查的,经多次督导无效的,扣5分。

(二)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因自己的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造成采购人或供应商质疑和投诉。被质疑内容属实造成废标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内容属实不影响废标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被投诉事项成立造成废标的,每发生一次扣6分,被投诉事项成立未造成废标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质疑或投诉事项成立造成采购活动中止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三)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扣8分;与其他采购机构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扣5分。

(四)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挤其他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扣5分;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泄露应当保守采购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扣6分。

(五)出现篡改所的政府采购项目有关原始材料或丢失的,扣6分。

(六)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擅自承接列入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超范围承接政府采购项目的,扣6分。

(七)出现下列情形的每有一次扣3分,主要包括:

未在指定媒体信息的;信息公告时间不符合要求的;采购预算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项目未按要求公示技术参数并组织专家评审的;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制度未在招标文件予以体现的;未按要求报送招标业务统计报表或报送材料不完整的;缺席参加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的。

(八)其他因素扣1-10分。

第二十六条郑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综合考核小组意见做出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媒体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七条年度终了,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采购机构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机构给予通报,并不得下一年度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

第二十八条在考核过程中,发现采购机构和工作人员,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公司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保密监督检查。

第二条涉密人员每月底应填写《涉密人员保密自查表》,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

第三条保密办每季度第一个月组织对研发部、保密办负责人进行保密检查,填写保密检查表。

第四条军品开发办公室、保密文档档案室负责人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保密要害部位进行保密自查。

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6月份和12月份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组织公司的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12月份组织对公司总经理的保密检查,填写保密检查表。

第七条保密办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填写《涉密人员年度考核表》,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职责和理解保密培训的状况。

第八条其余保密监督检查状况,按公司相关保密制度执行。

第三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保密办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专职保密员负责表格的发放和保密工作文档的保存。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领导职责,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职责。

第十三条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按照《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机关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保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各股室所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职责。

第四条涉密人员每月底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局保密领导小组不定期随机对涉密人员进行抽查。

第五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6月份和12月份组织全局进行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职责和理解保密培训的状况。

第七条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四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项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必须接受所有者、债权人的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应不断完善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审计、监督、控制机制,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第三条 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可委托内部审计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财务问题进行审计检查。

第四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监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人员对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三)检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经济目标责任的落实完成情况;

(四)组织、参与离任审计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股份公司的监督、评价职能,确保公司政策及相关规定的贯彻与执行,维护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加强监察工作,维护行政纪律,改善管理,提高运行效能,促进员工遵纪守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监察,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人员行为规范等开展的一种调查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行使公司监察职能,负责对公司总部及其所属各部门、各产业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股份公司直属子公司及其员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政策、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及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第二章 内部监察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作为公司的内部监察机构,在分管领导的指挥下独立开展内部监察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并且应具备与其从事的监察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能够有效沟通监察结果。

第六条 监察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履行监察职责,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监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监察机构的职能

第七条 内部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能有:

对影响本单位工作效能的业务事项或管理过程、各项制度或细则的执行情况,包括人员考核、内部管理、费用开支、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的合规性和统计数据的检查等。

对渎职、徇私舞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内部监察机构的职责

第八条 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监察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内部监察工作计划;

第九条 根据需要,对招投标、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项目进行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 根据需要,对公司所属各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合同执行、采购销售行为进行专项调查监督。

第十一条 受理员工或客户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损失浪费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第十三条 监督被监察对象严格执行监察决定;

第五章 内部监察部门的主要权限

第十四条 审计监察部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2、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3、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 对监控检查中发现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等不良信用行为,应当据实记录。

第十六条 对监察中发现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责任人,将调查事实提交董事会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七条 审计监察部作出的监察决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执行。审计监察部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第十八条 审计监察部对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较好、内部管理规范的单位,应当给予表扬,对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建议在公司范围内推广。

第十九条 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可以建议董事会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监察部门应关注被监察单位或被监察人员对监察结果及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事项处理决定的态度。在认为合适的一段时间以后,由监察人员对被监察单位实施后续监察,确定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恰当的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否告知并得到了监察分管领导的批准。监察人员应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将后续监察的结果及相关的风险评价报告监察分管领导。

第六章 监察评价、回避、审批权限

第二十一条 监察评价由监察人员的自我评价、监察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评价及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的总结评价三个层次构成。每一个监察项目完成之后,审计监察部总经理都应督促监察人员、监察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出书面总结、评价。同时,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上报分管领导审阅。

第二十二条 监察工作人员办理的监察事项与本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监察事项的,应当回避。

员或监察小组做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也要报审计监察部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 送达、反馈、申诉

第二十四条 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部门、子公司或者有关人员,有关部门、子公司和人员应当予以签收。

第二十五条 自收到监察决定或者监察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执行监察决定或者采纳监察建议的情况通报审计监察部。

第二十六条 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公司审计监察部申请复审,审计监察部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主管领导申请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成绩显著的监察工作人员,检举揭发违反财经法规的有关人员,公司根据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八条 被监察的部门、子公司和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和其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证据的;

(二)利用职权包庇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拒绝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就监察人员(组)所提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的;

(五)拒不执行监察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

(六)阻挠、抗拒监察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

(七)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和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 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若与公司其他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制度的内容为准;若有法律、法规专门规定的,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股份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五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实施的紧急采购,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招标限额,在采用招标方式时,适用《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预算编制、信息发布和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采购合同的订立、采购资金的拨付等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

第八条本市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应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条市、镇两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集中采购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三)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四)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五)依法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宜。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十三条采购人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月度政府采购计划,由主管预算单位汇总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般不得调整。采购人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报送采购计划的程序进行。不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的项目,不予列入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四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实施分散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审核,集中采购机构据此建立相应的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为辅。

第十九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报意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苏州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专家库由财政部门按财政部、监察部的有关规定设立。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需要使用专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本着专业对口的原则,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当场记录备案。政府采购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束前应当保密。对行业或产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本地政府采购专家库不能提供所需专家的,财政部门应当从上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如仍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确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客观、诚实和公正地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政府采购专家应当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同一经订立,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将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家和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五)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实行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人员轮岗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其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等有关情况在指定的媒体上如实公布。

第三十一条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制订相应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予以实施。

第三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财政、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机关应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向其支付预算资金,并相应扣减预算指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财政部门应提请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擅自委托未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四)应进行集中采购而擅自进行自行采购的。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而未邀请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或在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承诺履约的,给予其取消中标资格、限期整改、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地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第三十八条验收方成员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对构成犯罪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常政发[1999]15号《常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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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六

近年来,无密可保、保密无用等思想观念开始抬头并有所蔓延。对此,要保持清醒认识,加强正确引导。一要正确认识秘密。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秘密无处不在,大到国家、政党,小到家庭、个人,都存在秘密;秘密也不是固定不变、绝对封闭的,它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超出了规定的时间,秘密即不再为秘密,既便在规定的时间内,知悉范围内的人员也是可以合法知悉相关秘密的。基层机关、单位虽然涉密事项不多、程度不高,但并非不涉密,其在公务、政务、事务活动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秘密,有的是国家秘密,有的是工作秘密,有的是敏感信息,有时贯穿于某项工作的全过程,有时仅存在于某项工作的某个环节,但在一定时间内都需要对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加以保护和限制,以免外泄。二要正确看待公开。保密与公开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片面强调保密和过分夸大公开都是错误的,两者必须进行有机衔接。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另一方面,公开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并选择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方式、适当的范围,依照法定的程序公开。机关、单位不得公开涉密信息,也不得公开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三是正确判断形势。从外部看,敌方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对我信息监控和情报战略明显升级,渗透、策反、窃密活动变本加厉,保密形势更加严峻;从内部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个别机关、单位麻痹思想严重,管理不落实、防护不到位,泄密风险空前加大,有的还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保密工作已经到了非抓不可,必须抓好的关键时期。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机关、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筑牢保密思想防线,自觉抓好抓实保密工作。

二、要建立落实保密工作责任。

当前,一些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或建立不全、责任不清,或有名无实、形同虚设,都不利于保密工作的落实。对此,机关、单位要把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第一,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第二,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最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即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应负全面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三,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核心要求是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从而有效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第四,保密工作责任制应当经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并纳入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保密责任制成为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三、要科学确定保密范围对象。

调研检查发现,对保密范围对象把握不准、界定不清,保密工作普遍存在无的放矢、无所作为的问题。这也是许多基层机关、单位普遍认为无密可保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基层机关、单位涉密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上级单位下发的各类密件、密品;二是本机关、单位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涉密事项,包括本行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具体规定》规定的涉密事项,本机关、单位工作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三是其他业务部门渗透在本机关、单位各项工作中的涉密和敏感信息。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做好“三定”工作:一是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按照“最小化”的原则确定。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如办公室、涉密业务(部门)科室等;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如保密室、文印室和涉密信息系统机房等。二是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应被确定为涉密岗位,在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对号入座”确定为涉密人员。三是定涉密载体。主要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和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的定密定级工作等。

当前,要重点解决制度不全、杂而不精和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方面,要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包括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等。制度在精不在多,多而杂反而不利于贯彻执行。必要时,机关、单位可以先借、再试、后定,逐步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制度因需制定,确保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规范性。一方面,要切实抓好制度落实。要认真学习制度,熟悉掌握制度的各个环节、各项要求。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制度。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制度。坚持由上而下,突出重点,狠抓末端落实。对制度不落实、不按制度办事和破坏制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要不断完善保密防护体系。

着力解决保密专业人才、设施设备和技术手段比较匮乏的问题,一是加强人防。重点是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组织机构,选派专业人员从事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特别要发挥机构成员、相关部门(科室)的互助协作作用,避免出现单一的科室和人员独挑一面的局面。二是完善物防。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强制安装“三铁一器”(铁门、铁窗、电脑密码柜、报警器),配备使用电磁泄漏防护、移动通信干扰等设施设备。涉密场所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严禁使用音频、视频设备和无线互联设备。三是强化技防。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安装“三合一”(违规外联、单向导入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涉密信息设备要统一采购、统一登记、统一标识,专人管理。“一机两用”(上网和办公)的非涉密计算机配备双硬盘隔离卡,安装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和“中间机”。机关、单位连接互联网实行一个端口接入,涉密业务(办公)网络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非涉密业务(办公)网络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逻辑隔离。涉密网络建设应当与保密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时采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密码保护、输入输出控制、病毒安全等技术措施。

六、要切实加强保密日常监管。

将保密工作贯穿于机关、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一刻也不放松。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坚持警钟长鸣。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成员会议要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主要领导要经常强调保密工作,全员政治理论学习要安排学习保密方面的内容。同时,机关、单位要开辟保密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多种媒体宣传保密知识,经常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形势教育、责任教育、警示教育和知识培训,不断营造“时时有保密、处处讲保密”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分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就机关、单位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遵守保密工作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迅速落实整改措施,立足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不断提升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水平,更好的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持续供应,控制不必要的开支,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采购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作好物资采购工作,保障原材料和各项物资连续供应。

(二)在保障供应的前提下,选择优质物资,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合格。

(三)开拓货源基地,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

第三条采购审批:

(一)各部门所需物资申购均须事前填具采购申请单,按程序办理审批。

(二)对预算外。

元(含)以内由总经理批准,超过()元由董事长批准。

第四条采购审批一律使用采购申请单:

(一)采购申请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审批者是否签字。

(二)紧急采购申请单应优先办理。

(三)无法于需用日期办妥的采购申请单,必须及时通知申购部门。

(四)接到撤销通知的采购申请单,应先处理,并在采购计划中删除。

第五条寻价及洽谈:

(一)充分了解所购物资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

(二)向供应商详细说明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三)同规格产品的供应商至少对比三家。

(四)寻求其他更适合的替代品。

(五)经成本分析后,设定议价目标。

(六)有没有价格上涨、下跌因素。

(七)寻价单应注明与供应商议定的成交条件。

(八)如果是紧急需求临时购买,采购人员可以参考以往之类似的价格,免经寻价、比价手续。

第六条订购:

(一)需预付定金、长期需用的原材料等物资、内外销价须办退税、采购金额()元以上或有附带条件的采购活动应签订合同。

(二)分批交货的须在合同中注明。

(三)订购单(采用联络函或传真)交供应商,无法按需用日期交货的必须及时通知申购部门。

第七条采购:

(一)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所提供物资进行详细检验,确认是否与订购单或采购申请单所列内容一致。

(二)采购员应向供应商索取必要的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等资料。

(三)采购物资到达公司后,采购人员应及时赶到仓库。

第八条收货:

(一)原材料采购经原料库进行外在验收办理收货后,采购人员填具报验单,报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采购部接到合格通知后办理入库手续。

(二)其他材料需经项目部验收后,材料处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采购人员凭入库单和有效发票办理付款或报销。

第九条付款结算时采购人员应注意:

(一)发票抬头、金额及其它内容是否相符。

(二)有无预付款或暂付款。

(三)是否需要扣款。

(四)需要办退税的及时转告退税。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八

为高度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员对工作的积极性,牢固树立矿井“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特制定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

一、做好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协助监督,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看到不安全因素应阻拦。

二、对看到的当班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应迅速向跟班队长或班长及值班队长汇报。

三、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必须立即汇报值班队长,由队部值班队长进行落实。

四、积极协助队、班组开好班前会及各种安全活动,劝导身边职工牢固树立“自主保安”意识,自觉遵守“三大规程”。

五、工作现场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及时采取必要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奖惩办法。

1、不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看到不安全因素应阻拦,罚款50元。

2、对看到的当班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应迅速向跟班队长或班长及值班队长汇报,不汇报的罚款50元。

3、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又不回报队部的罚款50元。

4、工作现场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及时采取必要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否则罚款100元。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九

第二条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条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范文写作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班长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

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思想汇报专题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十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单位、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十一

一、由管理处保安队长、保洁班长、事务助理经常对小区的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植物死亡或损坏一定要及时通知绿化主管,并填写《绿化监督检查记录表》,保证小区的绿化完好率达99%。

二、监督绿化工是否按规定对小区的绿化进行施肥、浇灌、杀虫、修剪等作业,保证小区的绿化不生虫、不缺肥、不缺水、不乱长等现象。

三、如发现小区绿化出现以上不良现象,要立即通知绿化主管进行养护、培植等工作。

四、每月由保洁班长定期对小区各区域的绿化进行巡查,并填写《绿化每月检查记录表》。

五、如发现有人乱踏花草或破坏植物,一定要进行阻止,保证小区的绿化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给花草一生良好的生长环境,也给业主一个自然的环境。

六、每月由主任助理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能更好进行。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十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特聘煤矿安全监督员实施办法》精神,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1、井下采煤、掘进、开拓、机电、运输、通风、监控、探放水生产、预备等部门的班组,每个作业班组至少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

2、群众监督员从工人生产技术骨干中聘任。

1、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敢于坚持原则,群众威信较高,热心群众安全监督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丰富的现场生产经验,有较强的隐患排查能力,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4、本人身体健康,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5、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担任群众监督员:。

(1)在作业岗位上有过“三违”现象。

(2)行政班、组长或专职安全员。

(3)责任心不强、纪律性差、不服从指挥的。

(4)职工群众不满意的。

1、向煤矿全体职工公布群众监督员的聘任条件、职责和待遇津贴。

2、职工自我推荐和群众民主推荐相结合进行报名。

3、区(队)分会结合井下或地面工作实际情况对班组上报人选进行研究后,确定群众监督员候选人(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

4、对确定的候选人分班组或工种召开民主选举会议,由煤矿工会主席或区(队)分会主席主持,进行投票选举,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5、选定的人员填写《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审批表》,并在企业矿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3天,在征求矿安检部门意见后上报煤矿矿工会。

6经矿工会审核,并征求矿行政部门意见后分别报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工会、乡宁焦煤集团公司工会、县总工会。

7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工会、乡宁焦煤集团公司工会、县总工会对推荐人选审核同意后,向群众监督员颁发《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任证书。同时将聘用情况报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并抄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8、群众监督员的聘用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或解聘。

煤矿工会对本单位的特聘群监员的日常管理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特聘群监员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动态管理档案,依照制度严格考核。

2、加强对特聘群监员的教育培训,制定特聘群监员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8学时。

3、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保持特聘群监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对需要增补或不符合聘任条件变动调整的,按程序及时上报。

5、总结、交流、推广特聘群监员先进工作经验。

6、特聘群监员在履职期间,享受岗位特殊津贴。

7、特聘群监员聘任证书和标识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监制。

8、特聘群监员因正常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受到打击报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群众监督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度: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工会、煤矿安全监察局共同举办的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课时,培训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统一颁发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监察局监制的.《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任证书;上岗时统一佩戴由省总工会、省煤矿监察局制作的《群众监督员》袖标。

5、主动参加现场事故的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8、

参加群监组织活动,接受群监组织安排的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创建安全合格班组;。

9、监督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反映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向企业提出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建议。

10、对阻挠或打击报复特聘群监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山西省《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群众监督员的上岗津贴合并发放,具体标准为:井下采掘一线的群众监督员津贴为8元/工,井下辅助队组的群众监督员津贴为5元/工,地面生产单位的群众监督员津贴为3元/工,以上津贴所需资金由各部门造册登记,群监站负责考核,随工资统一发放。

为群众监督员发放适当奖励和津贴。群众监督员每汇报一条安全隐患信息或提出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津贴3元,每制止一次“三违”行为津贴10元;采、掘、开单位群众监督员每月汇报的安全隐患信息不少于15条,月津贴最高不超过60元;其它单位群众监督员每月汇报的安全隐患信息不少于10条,月津贴最高不超过50元;每制止一次“三违”行为按汇报5条信息量计算,连续2个月没有完成信息量的群众监督员,应视为不作为,矿工会应及时解聘或调整。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十三

为完善财务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促进公司依法理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财务监督制度。

公司财务监督在经理领导下,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财务部门负责,重大决策必须经报天碱厂、多经办、公司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审议决定。

1、对消费性资金使用的监督。

资金安排本着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生产情况下,合理安排消费资金使用。消费资金支出应编制专案和费用开支计划,报经公司领导班子或职工代表大会审批。

2、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的监督。

必须在保证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的基础上,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定额标准安排铺底生产经营资金。

3、对购销活动的监督。

原材料、装置和备品备件的购进必须按照天津碱厂的有关规定报送审计部门审批后方可购,对其采购价格要依据量化指标,执行成本否决,按月实际发生情况报送有关领导,按月分析考核。

4、对资金排程的`监督。

资金排程。每月在公司经理的组持下定期召开资金平衡会,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对于使用非正常性支出的或没有在平衡会确定的资金,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经理审批权衡资金情况后签字认可,方可使用,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资金安全。

5、对成本费用的监督。

严格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标准,根据公司所规定的各项核算要求执行,实行目标成本管理,确保成本的准确性。

6、对资产处置的监督。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损失等,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置。

7、对会计凭证和会计帐本的监督。

会计凭证必须按规定填写,确保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真确性、完整性,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会计帐簿要按会计规范化要求记帐,每月对会计帐簿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如发现造假帐,帐外帐(故意毁帐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十四

为保证卫生监督协管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二、凡是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上级文件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档案管理员要对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四、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五、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厨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六、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七、对于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热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模板15篇)篇十五

工程施工工期较长时,季节性施工对该工程影响很大。因此,做好季节性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很重要。

1)监督施工单位在雨施前对主要施工人员、抢险突击队员进行技术及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施工中加强对各项技术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及督导。

2)监督施工单位对现场机具设备、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进行绝缘摇测,保证雨季施期间的用电安全。将明敷电缆采用架设方式,不得攀伏于安全护栏、脚手架或明铺在地上。

3)雨季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现场的生活及建筑垃圾。

4)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管理,食堂内不得出现蚊蝇,生、熟食要分开,每日必须对食堂卫生整理。

5)要求施工单位按现场情况划分安全及文明施工责任区,负责其内部的安全、卫生、材料码放等,管理人员负责督导落实。

2.冬季施工,由于昆明地区下雨少,因此,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防火措施落实到位。工地坚持文明施工,在“四口'位置设置防坠落装置、栏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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