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读后感雾都孤儿(大全20篇)

时间:2023-10-16 作者:GZ才子2023年读后感雾都孤儿(大全20篇)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石。民族团结要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各民族共同进步。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族团结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民族团结的思考和行动。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一

故事叙述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仅因为自己与忠臣赵盾不和,并嫉妒身为驸马的赵盾之子赵朔,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被程婴所救出。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程婴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保住赵氏最后血脉。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武终报前仇。

我觉得文中的程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为了救忠臣的孩子,不惜将自己的孩子换忠臣孩子的生命,这种大公无私精神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二

最近很多人都在看电影《赵氏孤儿》,我也在图书馆找来了金海曙写的《赵氏孤儿》。在看过这本书后我又看了司马迁写的《史记・赵世家第十三》和纪君祥写的元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看完这些书后我对《赵氏孤儿》的感觉总结为四个字“心灵悲剧”。

“《赵氏孤儿》这一悲怆的历史故事,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从《史记》到元人杂剧到话剧再到眼前这本长篇小说,《赵氏孤儿》终于发展成一部巨大的心灵悲剧。作者金海曙,用一个古老的故事抒写了全人类的人性之荒芜,没有比这更为悲凉的了,当阴谋与爱情,复仇与杀戮,全部都变得毫无意义,站在人性的荒原上,四面一片空虚……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孤儿,赵氏孤儿的命运,正是都市人流离失所的心灵悲剧。从这一意义上说,《赵氏孤儿》堪称21世纪以来中国文学中最杰出的悲剧作品。”这是小说后的一段话,我反反复复的读了很多遍,觉得很有道理。《赵氏孤儿》在一开头就为我们简单的介绍了晋灵公的一生:一个孤独的国王。愿为老国君晋襄公的次子,在生母太后滹的庇佑下成为晋国国君。上台后,鸩杀母后,逼死妹子,通过政治手腕,灭了丞相赵盾一族,扫清一切障碍,完成了他独揽大权的帝王梦。作为一个国王,他最主要的特征是孤独,其次是残暴,他的智慧令人难以索解,有时候看起来是个白痴,有时候又聪明过人,偶尔才会有一点点可怜的同情心,最终他活到三百多斤,最信任的大臣是一只猴子和一只鹦鹉。

赵盾,也就是赵氏孤儿的祖父,官拜丞相,赵盾有一个小妾――吴姬。传说中晋国的第一美人。然而这位美人却是赵盾和晋国一代名将屠岸贾生死仇杀的起点。她的红杏出墙(也许是爱情吧)就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正如所谓大西洋彼岸一只蝴蝶动了翅膀,该动作通过空气传递而逐级放大,最终引起了大西洋此岸的一场风暴,吴姬就是那只美妙神奇的蝴蝶。屠岸贾因爱情原因被赵盾远逐大漠,渡过了十二年的艰辛岁月,晋灵公即位后奉调回京,成为晋灵公坚定的支持者。在太后和晋灵公的斗争中,顺势打垮了赵盾势力,报了当年大仇。不料中了赵盾门客程婴的阴谋诡计,收下赵氏的唯一后裔为义子。当真相大白于天下,他不禁万念俱灰,深感人生的无常和虚妄。

作为赵盾的门客的程婴是一个极度偏执的理想主义者,为延续赵氏一脉以图将来复仇赋予了他人生的意义,向屠岸贾复仇成为他唯一的人生目标。程婴狠心将自己的亲生儿子程勃替换了赵氏孤儿,但其妻子程王氏不从,程婴杀妻。在经过程婴是十六年的培养下的赵氏孤儿却拒绝报仇,使他的人生价值发生崩溃,饮恨自尽。(电影最后的结局和书上写的不同)

赵氏孤儿在程婴的阴谋下成功的成为了屠岸贾的义子,屠岸贾对此毫不知情。同时屠岸贾对赵氏孤儿也是疼爱有加,记得电影中“程婴”说过“我要让他们相亲相爱”“等他长大后,我要将他带到屠岸贾的面前告诉他,我是谁,程勃是谁。”也许有人会觉得程婴是一个真正的忠于主人的门客,他用自己的亲骨肉换来赵氏孤儿的生;也许你也会认为程婴的做法太没人性了,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他却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弃了那么还谈得上别的事吗!其实在程婴的内心深处依然是痛苦的,自己苦心培养的“程勃”到了最后却放弃了复仇,这就意味着程婴十六年来的阴谋付诸东流,自己的亲骨肉和妻子的死都是毫无价值的。但是又有谁真正的关心过赵氏孤儿呢?赵氏孤儿的真实想法又是什么呢?当他知道自己活下来是许多人的生命换来的时候他是否又想过这些生命的牺牲是值得的呢?自始至终赵氏孤儿都是程婴、赵氏家族复仇的工。

这些都是小说中写到的但是小说终究是有虚构的。和司马迁的《史记・赵世家》中所写的有所不同。史书记载中赵氏孤儿赵武最后还是在晋景公的帮助下灭掉了屠岸贾!

最后还想说的就是所有人性之恶暴露无遗的巨大心灵悲剧!要想真实的了解历史离不开的还是史书的记载和资料的收集!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三

周末读了一个故事叫《赵氏孤儿》可能有些同学读过我还是分享下吧,也好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

春秋时期晋国有一个大忠臣叫赵盾,有权有势;另外有一个奸臣叫屠岸贾,图谋作乱以控制晋国政权,决计首先消灭赵氏势力。于是就借口赵穿(赵盾的族弟)曾刺杀晋灵公,当时晋景公听信了屠岸贾的话要将赵家满门抄斩侍卫拼死保护赵盾,但最终没能逃脱厄运还是被满门抄斩了,只剩赵盾的儿子赵武一人活了下来,屠岸贾也知道赵武活了下来,便开始全程搜捕。

赵盾生前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公孙杵臼,另一个叫程婴,屠岸贾知道一定是他们俩中的一个。而那两人商量了一个对策,一个人去告发另一个人,并把程婴的儿子掉包。最后抽签决定让程婴去告发公孙杵臼。正如他们所料,屠岸贾杀掉了公孙杵臼,并当场摔死了假赵武。

后来程婴一天一天把赵武抚养成人,并告诉了过去发生的事情。最后,赵武起兵杀死了屠岸贾,大仇得报,但程婴去了赵盾的墓前自杀了。

这是一个很中国的故事,中国人认为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为君亡。表面上公孙杵臼是先死了,但程婴会活的比他痛苦的多,这个故事并不是很对,但咱们要知道中国有这样的一种传统。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四

干爹:“跳下来,我接着你”。

孩子跳下来了,干爹却没有接住他。

干爹:“你听着,干爹就要你记住,谁也不能信。”

孩子又爬上房子上。

养父:“跳下来,爹接着你。”

孩子跳了下来,养父接住了他。

然后养父什么也没有说,我想他想告诉他,至少,爹,你可以相信。

人生中有很多不幸,也许你不幸拥有了第一种,会摔得很疼吧。

有个朋友逗趣的说:“我爬上去,下面会连个人都没有,我得自己想办法下去。”我想我明白她独身在外的无奈、无助与飘零。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人是个群居动物,总要有所“依”。心中无所依,无所靠,就会有种流放的感觉,就像海中一只漂不到岸边的独影伐,连个自己可以掌控的划桨都没有,不管你愿不愿意,不管你是怎么登上这筏的,无奈也好,被迫也罢,终究你现在是在伐上了。

而我想告诉她,既然我们这一身无奈的躯壳被流放到了大海,那就让心也流放吧,不用把心系于岸上,也许我们本该属于大海。心身异处,无异于身首异处,将心系于岸,身却在海,也无异于让自己行尸走肉的活着。放下岸,就做只漂流筏。不断努力编织扩大筏,等有一天,回头再看,岸,已不再是“岸”。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五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附:《赵氏孤儿》剧情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六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小说,与《匹克威克外传》不同。这部现实主义小说对社会现实的残酷描写更加多。

前半部分讲述奥利弗出生后在贫民习艺所的生活,在这里,他受到的是穷人应有的悲惨待遇,作者深刻地批判了当时英国的慈善机构的虚伪。奥利弗有着强烈的反抗精神,如有一次向习艺所管事请求更多食物,但不但没成功,还被批评了一顿,之后在棺材店受到诺亚的侮辱,他更是用拳头对待。

中间部分奥利弗来到了伦敦,但不幸被骗到了费根的贼窟,被迫去参加偷盗,幸好两次有好心人相救,分别是布朗劳先生和洛斯本先生。因为他们相信他是个心灵淳朴的孩子,且奥利弗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使自己过上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生活。可是盗贼没有就此放弃,费根为了防止他告发他们,让南茜把他抓了回来。幸而后面遇到了洛斯本先生。

故事的最后部分则是由南茜听到费根与蒙克斯的谈话开始,蒙克斯原来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而他想要独吞遗产,想要将奥利弗铲除,费根则想把他先培养成小偷。南茜出于她的善良和同情心,暗地里去告诉了与洛斯本先生关系好的露梓,她想让他们弄清奥利弗的身世,保护他,但她却又不想告发与费根同伙的赛克斯,不愿意跟他们过幸福的生活。这是一个矛盾的形象,又痛恨赛克斯却又无法离开这个从小就不幸陷入的圈子,导致了南茜最终的悲剧。

在作者笔下,我读到了看似光明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黑暗,而奥利弗正是黑暗中的光明,宣扬了人文主义的思想。

蒙克斯的卑鄙不只是源于对遗产的渴望,奥利弗的厌恶,更多的是自身所在的圈子污秽,成天不干正经事,这是当时社会所造成的。在故事的结局,有部分小偷最终找到了正经但苦难的职业,也许是作者认为这些人物并不坏,只是没有得到良好的环境。

这部小说我也认为是有缺点的,为何好人会对奥利弗那么好?这只能算奥利弗的运气好,在现实中则是比较少的。书名应为“奥利弗退思特”,但是在书中后半部分,更多是一些配角充当重要角色。

“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常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七

翻译扣一星。

人物关系:奥利弗是蒙克斯同父异母的弟弟,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姑姑的爱人,也是奥利弗父亲的朋友,罗斯是奥利弗的小姨,即奥利弗母亲的亲妹妹。

蒙克斯的母亲得知罗斯是艾格尼丝的妹妹之后,设计让幼年的罗斯被耳根子软的主人折磨,幸而与人为善的梅丽太太遇见了可怜的罗斯,将她收养在身边。奥利弗的父亲是个容易被权钱左右的脆弱的普通人,抵抗不住大笔遗产的诱惑也无可厚非,但他抛妻弃子未免薄情寡义了些,即便他继承遗产后极度痛苦与自责导致富贵一年就去世,也弥补不了他和他的原配带给艾格尼丝一家人的苦难和伤害。

奥利弗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受尽磨难却坚持人性中的纯真与善良,他与小迪克的友情更是扣人心弦。两个纤细瘦弱的孩童在饥寒交迫和殴打辱骂中长大,在不见天日的地窖中,面对黑暗世道邪恶人心,他们却从未放弃过对美好生活的憧憬。然而人生多艰,两个小男孩最后一次在寄养所相见,既是生离,又是死别,小迪克得知自己病情时的求死心态和其对奥利弗的真诚祝福令人心酸不已。当奥利弗再次回到寄养所准备解救他的好友时,等待他的却是小迪克已经病逝的消息,患难之交最终阴阳相隔,为幸福圆满的结局留下了一个遗憾。

聪明机敏的南希是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从小就在费金和赛克斯的“教育”及威逼下做了许多身不由己违背本心的事情,拐骗儿童,欺诈良民。在协助费金捉回奥利弗之后,也许是被无辜自责的奥利弗触动了良知,也许是被伤痕累累的受难者唤醒了母性,年轻的她开始心绪不宁方寸大乱,在善恶之间踟蹰摇摆,为保护奥利弗做了很多努力,尽管南希最终选择留在黑暗,但她依然保有人性中光明的一面——爱与忠诚,尽管这爱与忠诚从始至终都所托非人。

这部作品再现了工业发展初期被雾霾笼罩的伦敦。英国经济转型背后脏乱不堪的大街小巷,压榨剥削贫民的资产阶级和《济贫法》,命如草芥生如蝼蚁的底层民众,狄更斯用精炼辛辣的语言绘出了一幅彼时伦敦的写实画卷,这含血带泪的写实画卷不禁让人感叹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下,碾过了多少无名冤魂。

最后,建议有意入手外国名著的书友们提前了解哪家译本比较经典,可以避免糟心的阅读体验,有能力阅读原版者除外。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八

层层雾气弥漫在繁华都市,散在房屋之间,树枝之上,小巷尽头。从光亮繁华的城区,飘散到昏暗脏乱的角落。它见过繁华掩盖之下的罪恶滋生,也嗅过污浊无法淹没的花开幽香,在最黑暗的地方,也有美的诞生,这个美就是人性之美——善良。

《 雾都孤儿》讲述了失去双亲的男孩奥利弗如何在伦敦挣扎生活,陷入犯罪偷窃团伙,最后被拯救的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小奥利弗,不是慈祥的老绅士布朗洛,而是犯罪团伙中的南希。

南希是赛克斯的情妇,是小团伙中的一个良心未泯的女子,她看见与自己的命运相似,都痛失双亲的小奥列弗时,便下定决心要拯救他。南希很爱赛克斯,但善良依旧占了上风。她冒死给老绅士传递信息、打探同伴的密谋,竭力守护年幼的奥利弗。奥利弗最终拥有幸福的家,她功不可没。但她的命运却如此不幸,在她传信被发现后,死在了她深爱的男人手下。

老绅士布朗洛厉声喝道:“连那个女子,也因为善良诞生了一种近乎美德的品质!”要知道一个地位高贵、名望极高的老绅士,会如此评价一个情妇女子,不论阶层差别,可见南希是多么值得敬佩与尊敬。

她虽从小生活在那个堆满污垢。染着黑暗的角落,但依旧保存着那颗善良的心!她不枉活这一生,她为奥利弗的勇敢付出为她自己洗去了一切污渍与黑暗,将自己带到了明亮的阳光下。

她们都身处黑暗,她们挣扎着爬出了沼泽,她们为的是一个信念,一个善念,它像一只巨手将她们推出沼泽,推至温暖的阳光下,她们选择了善良选择了正义,渡过个个沼泽,她们拨开重重迷雾,踏过层层荆棘,她们循着淡淡幽香,离开了黑暗,终于站在了阳光下。

所以,她们坚守的善良,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也许我们有时也会陷入层层人性矛盾的迷雾之中,但只要坚持人性之善,循着淡淡幽香,总能冲出沉重的迷雾,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之下。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九

《雾都孤儿》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创作的一部小说。

小说中的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一个孤儿。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那里的生活非常艰苦,食物非常简单,通常是一碗玉米粥、一块干面包,奥立弗。退斯特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了九年。

奥立弗。退斯特非常不幸,但他也是幸运的,他曾被迫加入强盗的行列,但他没有泯灭天良。后来通过亲人、朋友的帮忙,奥立弗。退斯特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份,并得到了一部分遗产:八百英镑。好心的布朗罗先生把奥立弗。退斯特当作亲生儿子来看待,奥立弗。退斯特建了新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十岁的奥立弗。退斯特被迫从济贫院里逃了出来,不料被一个名叫杰克的窃贼盯上。杰克把奥立弗。退斯特带到了贼窝,那些贼们妄想把奥立弗。退斯特训练成一个小偷。奥立弗。退斯特受尽了百般折磨,他不断地想方设法逃离,并十分顽强地与敌人搏斗,终于逃了出来。奥立弗。退斯特是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宁死不愿去当小偷。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切地感受到奥立弗。退斯特的命运是多么的曲折不幸。但他凭借着刚毅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战胜了生活中碰到的一个个困难,终于让自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奥立弗。退斯特真是好样的!

与奥立弗。退斯特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很爱我!我要好好地珍惜这一切!更要努力学好知识,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来回报家庭,回报社会呀!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十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长篇写实小说。该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该书曾多次改编为电影、电视及舞台剧。关于《雾都孤儿》读后感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来参阅。

爱的力量如一束光,照亮我们前进的路,如一件棉袄,温暖我们的心,如一缕春风,抚摸着我们战胜困难的决心。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在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如贝德温太太,她对奥利弗总是无微不至的关怀着,她爱这个孩子,看到他就像是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奥利弗再次被抓到贼窝后,贝德温太太伤心不已,并不顾一切代价去寻找奥利弗。还有医生罗斯伯,他乐于助人,虽然有些莽撞,但却十分可爱,正是他的妙计才使奥利弗免于刑罚。这些值得我们欣赏的人太多太多,数也数不清。

我听过这样一句话“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每一盏灯献出自己的光明就能照亮整个世界,每一棵树献出自己的绿色就能让整个世界生机勃勃,每个人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就能让整个世界充满温暖。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这就是爱的力量,有了爱便可让逆境中的人重新站起,有了爱便可让绝境中的人重新充满希望,有了爱便可让迷境中的人找到正确的道路,有了爱,一切皆有可能。

一位富翁和一有名的律师结伴环游世界,看到许多很有印象的事物,尤其在某县所看见的,更是毕生难忘的。一天,他们在某县乡间散步,看见一个儿子拖着犁,一个老人扶着犁,在那里犁田。律师觉得非常稀罕,顺手摄一镜头。不久,他们无意之中把这照片拿给邻县的一个西国传道人看,并问为何这样用人犁田?传道人回答说:“是的,这是少见的。不过,我碰巧认识这二人,他们很清苦,当本县信徒建筑会所时,他们亦很愿意有所奉献,但又没有钱,结果便卖了他们仅有的那一只牛来奉献,所以现在他们就要代替牲口来犁田了。”他们听后,愕然相觑,一时说不出话来。以后律师说:“这是何等愚昧的牺牲,为什么你们容许他们这样作?”“哦!他们却不是这么看,他们只觉得那是莫大的喜乐,因为还能有机会摆上一头牛在主的事工上。”

这就是爱所创造的奇迹,每个人都为世界添一点爱,为世界点亮爱的光,那么我们每个人都会像奥利弗一样找到自己的幸福,更重要的事有像奥利弗一样的善良,爱心才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今天,我把英国作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读完了。这本书真是一颗催泪弹,看着看着就会为小主人公奥利弗的童年落泪。他是个私生子,母亲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利弗是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的救济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并慢慢成长的。他九岁时便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小送殡人,在遭到棺材店老板的一次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但不幸地在去伦敦的路上又落入了一群小偷的手掌。小偷们带他去街上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无辜的他被送到警察局。后来布朗罗先生救出了他,但他却再次被那些小偷抓住、利用。

读到这里,我为小奥利弗感到深深的遗憾,本来他可以在善良、有钱的布朗罗先生家重新健康的成长了,只因为他的一次考虑不周全,又让他深陷泥潭。后来,布朗罗先生把奥利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于是,正义终究战胜邪恶,小奥利弗冲破重重的困难,克服了人生路上的一个个艰险,终于见到了光明的未来,前途一片美好。他得到了一笔遗产,被布朗罗先生认做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篇文章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打着慈善招牌面目的人的虚伪。

阅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受益非浅。有时候,看着小奥力弗受到的虐待和欺侮,我的眼眶都不禁红了。

奥利弗从小就要挨打挨骂,没有书读。天天没人同情。而我们,个个吃好的,穿好的,可以上学。在家里,父母宠着,惯着。还嫌这不好,那不好。真所谓“生在福中不知福。”

奥利弗从小受到教区干事的虐待。没有体会过家庭的温馨。我想,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而且,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温馨的家里,应该好好对待父母,做到弟子规里所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需敬听。父母训,需顺承。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还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会万古长存。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偷窃,远离了肮脏的世界。

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现在,有许多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一切了,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其实这是不对的,凡事都应该多为他人想想。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使我见长不少。

经常听到别人说自己不幸福,前途渺茫,生活平淡。经常有人抱怨人间无真情,只充斥着虚伪、冷漠。现在我却不再这样认为了。

你看过《雾都孤儿》吗?主人公是一个苍白瘦弱、个子矮小的孩子,他叫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从没感受过,一丝一毫的亲切和温暖。然而,有许许多多同龄的小朋友却能生活在父母温暖的怀抱中,享受着百般的关怀与呵护,这是多么不平等的世界啊!

奥立弗九岁时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不堪其苦跑到伦敦,落入贼窝,被教唆行窃,甚至还被强迫入室抢劫,被主人家的佣人打伤了。一个幼小、纯真的孩子,却要经受常人难以承受的磨难,这是多么悲惨的童年啊!

这个无任何亲人的孩子,流浪在陌生的街头,谁也不认识他。万家灯火时,其他孩子可以由父母拉着手快乐地回家。而他只能孤伶伶的坐在角落里面像做梦似的过着一天又一天……他那幼小的心灵该是多么的凄凉!

晚上,我躺在温暖的被子里,不禁又想起了奥立弗,我是多么的幸福啊!柔软的被子,暖和的衣服以及我能够这么快乐地在学校学习,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父母赐予的,包括我的生命、健康。我应该为此而感到快乐,应该感谢父母给予我的一切。

奥立弗一再遭受磨难,谁都会自责这个残酷无情的社会,奥立弗被打伤后,强盗们逃跑时将昏迷的奥立弗扔在了荒地里,奥立弗迷糊中忍受着巨痛爬到一户人家门前,这正是强盗们想要打劫的那一家。他们会怎么处置这个小男孩呢?他们救了他!这一家人细心地照料着奥立弗,并收养了他。在他们的帮助下,最终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

当看完了《雾都孤儿》的整本书后,我感概万千,这个故事让我对这个世界又有了更深的认识。不能否认这个世界有着虚伪、欺诈,但是更有仁慈、真诚。不要光看世界丑恶的一面,更要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不要怨天尤人,不要坐等观望,要从自己做起,献出自己微薄的一份爱,让我们伸出友爱的手。建造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838年写的一本小说,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奥利弗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受到执事的针对被送到棺材店到学徒,在棺材店备受折磨后决定逃离棺材店,结果误入贼窝,经历了许多辛酸历程后,发现了自己的身世,最后被一名善良富裕的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出身后他的妈妈就过世了,别人也不知道他的爸爸究竟是谁,于是奥利弗一出生就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虽然孤儿院收留了奥利弗,但是孤儿院对里面的孩子一点都不好,里面的小孩时常都要挨饿,只有有人来检查的时候孤儿院才做做样子。比起奥利弗现在的小孩简直是太幸福了,他们不知道人间冷暖,每个都是家中的小霸王,爸妈的手中宝,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哭闹。在小孩都在爸妈怀里撒娇哭闹的年纪,奥利弗就已经尝尽了人间冷暖,学会了独立。

奥利弗在受到棺材店老板娘等人的虐待下,决定逃离棺材店独自前往伦敦,在去往伦敦的路上他认识了一个人,他把奥利弗骗进了贼窝,而且盗贼团伙的首领还想把奥利弗培养成小偷,为他办事。但不管盗贼团伙怎么说服奥利弗,他就是不答应,盗贼们还想通过强硬的手段强迫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就是软硬不吃,从内心抗拒这样肮脏的行为。这也是我很佩服奥利弗的一点,不论他在什么环境下,他都不受别人的影响,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不管是黑暗冰冷的孤儿院,还是只会虐待他的棺材店等人,到后来邪恶的盗贼团伙。他从来没有怨恨过别人,也没有抱怨过社会,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的人物中除了奥利弗,我还十分同情的一个人物就是南希,她是盗贼团伙的同伴,但是整本书看完之后才发现她是盗贼团伙里真正对奥利弗好的人。在盗贼团伙想欺负奥利弗的时候,她总是挺身而出,出手制止他们。在盗贼团伙想陷害奥利弗,让他失去他爸爸巨额财产的继承权时,南希把消息透露给了奥利弗的姨妈,让盗贼团伙的阴谋才没有得逞。但她自己却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是一个善良的人,却没有因此得到应有的幸福,为她感到惋惜。

看我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人间的冷暖,更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的一切。雾都孤儿读后感650字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十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qiang,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十二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丨特威斯特。10年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忙,他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丨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后不位善良的老先生一一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i活。(作者用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书中主人公复杂的一生,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对本书的资料有了大致的了解。〉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明白在他痩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完美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章。奥利弗在路99。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奧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不愿做小偷,他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难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仅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忙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作者联系自我的实际生活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想,这也是整篇读后感的精华所在。)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十三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八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就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没有被带坏,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太惨了,不过除了这一点,结局也还算不错,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次看《雾都孤儿》,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当时看了一部电影,叫《八月迷情》,总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跟《雾都孤儿》很像,于是就看了第二遍。这次才发现,奥利弗不但善良,而且非常勇敢。他敢于开口再要一些粮食;他敢于动手打侮辱自己妈妈的人;他敢于一个人跑到伦敦奋斗;他敢于逃出贼窝;他敢于去监狱探望费金。正是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加上好心人对他的帮助,才使得他得到收留,过上幸福的生活。

现在进入大学了,开设了外国文学这门课,我再一次翻开了《雾都孤儿》,还看了一遍电影版的,于是心灵又被撞击了一次。我发现主人公奥利弗除了善良、勇敢,还非常的坚强,不服输,并且懂得知恩图报。他一出生就注定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磨难,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是他人的打骂和瞧不起。但是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他要去伦敦,他要去奋斗,他要过得更好。终于到了伦敦,却又不幸被骗进了贼窝。老贼和小贼们教了他种种偷的技术,但他并没有因此也变成一个小贼,他知道偷东西是不好的。还好,再一次行动中,他幸运的被布朗鲁先生同情和收养了,他很感谢布朗鲁先生,主动要帮布朗鲁先生还书,却又被盗贼集团抓了回去,他恳求他们放他回去,他要把书和钱还给布朗鲁先生,他不想让布朗鲁先生认为他也是一个小偷,一个骗子。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十四

《雾都孤儿》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创作的一部小说。

小说中的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一个孤儿。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那里的生活非常艰苦,食物非常简单,通常是一碗玉米粥、一块干面包,奥立弗.退斯特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了九年。

奥立弗.退斯特非常不幸,但他也是幸运的,他曾被迫加入强盗的行列,但他没有泯灭天良。后来通过亲人、朋友的帮忙,奥立弗.退斯特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份,并得到了一部分遗产:八百英镑。好心的布朗罗先生把奥立弗.退斯特当作亲生儿子来看待,奥立弗.退斯特建了新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十岁的奥立弗.退斯特被迫从济贫院里逃了出来,不料被一个名叫杰克的窃贼盯上。杰克把奥立弗.退斯特带到了贼窝,那些贼们妄想把奥立弗.退斯特训练成一个小偷。奥立弗.退斯特受尽了百般折磨,他不断地想方设法逃离,并十分顽强地与敌人搏斗,终于逃了出来。奥立弗.退斯特是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宁死不愿去当小偷。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切地感受到奥立弗.退斯特的命运是多么的曲折不幸。但他凭借着刚毅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战胜了生活中碰到的一个个困难,终于让自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奥立弗.退斯特真是好样的!

与奥立弗.退斯特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很爱我!我要好好地珍惜这一切!更要努力学好知识,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来回报家庭,回报社会呀!

小男孩奥立弗·退斯特在济贫院里艰难长大。9岁时,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做学徒,饥饿和侮辱使他逃了出来。在街头流浪时,他被小扒手发现,拉近了贼窝。后来, 他被善良的布朗罗先生收留,可是不幸又被扒手们抢了回去,还被迫参与抢劫。但令人欣慰的是,奥立弗虽历经磨难,但最终还是和亲人团聚了,坏人们也都受到了 应得的惩罚。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主要内容。大作家狄更斯用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示了19世纪英国社会的光明和丑恶、正义和邪恶。同时,它告诉人们一个真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便能感受到了文中的一种“冷幽默”,很多时候,文章都是用一种诙谐扥方式讽刺社会的黑暗。除了这种方式,小说中的每位人物,狄更斯无不用最有特 色的语言来描述他们。善良、勇敢、坚强的奥立弗,善良美丽的少女,亲切和蔼的老绅士,心肠歹毒的小偷,粗暴凶狠的强盗,每个人物都描写得活灵活现。

作者还在文中安排了种种巧合。比如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偷的对象恰好是他的救命恩人、亡父的好朋友。他被迫行窃时,偷盗的人家正好是他的亲姨妈家。这些在现实中不太可能发生的事却十分巧妙而合理地插在文章中,使文章情节曲折生动。

读完这部小说,留在读者的心底只有两个字:感动。虽然奥立弗的童年艰难而坎坷,但他也是幸运的,因为同样有许多好心人在帮助他。文中的许多善良的人,都没有因为奥立弗误入贼窝而嫌弃、厌恶他,反而从始至终地相信他并帮助他。

奥立弗虽几次入贼窝并被迫参与盗窃、抢劫,但他的心一直是好的,没有被那种不良的风气传染。奥立弗的不自暴自弃和“出淤泥而不染”,多少也和那些好 心人的帮助有关。他们真诚的关心和照顾让奥立弗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爱,这种力量促使他勇敢而坚决地同邪恶做斗争。

整部小说自始至终都洋溢着爱的力量,充盈着人间的温暖,传达着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它告诉人们要分清善与恶,告诉人们要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告诉人们人间有爱、正义与善良。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十五

在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一定会感到很心疼!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作家。

这个小男孩奥利弗正在饥饿无助的时候,是一个叫费金的把它领回了家,给他面包吃,还让他住下了。当时奥利弗还很感激费金,但他不知,费金是想把他培养成为一个小偷,替他去卖命。

有一次,费金让奥利弗和其余两个孩子去上大街上去转转,他们走啊走,看见一个有钱的老人站在书摊旁,那两个孩子就走上前去,偷走了老人的钱包后,撒腿就跑。奥利弗吓呆了,也慌慌张张地跑,书摊老板说:“你的钱包被偷了!”老人摸了摸,后头一看,正见奥利弗在慌慌张张的跑,就误把奥利弗当成了贼,叫路人把它抓了起来,送到了警察局。

这还不是我读过最心痛的地方,最最心痛的地方就是:

“费金让奥利弗爬上窗台,去把一个富人家的玻璃砸碎后再跑去把大门打开,让费尽他们一伙人进去偷东西。”此时的奥利弗是那么的不情愿,但他却又不能不去,因为有一支枪再逼着他呢!这儿的时候,我真想上去把费金那伙小偷给降服喽!让奥利弗从此过上幸福而又快乐的生活!

生活的贫穷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而且还让奥利弗有一次的成为了一个孤独无依的孤儿。

开头部分有讲,一个好心人收养了奥利弗,但他们家实在是太穷了,再也不能有多余的饭、多余的钱养奥利弗了,她的养父就背着她的养母偷偷的把奥利弗卖了。

哎!可怜的奥利弗!

虽然奥利弗的生命经历那么多的困苦和磨难,但他仍然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这是多么了不起啊!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个人都有可能身陷绝境,但是千万不要绝望,要呵护好自己的心灵,朝着光明前进!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十六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十七

一个混乱的年代,一群善良的大家,一群可恶的小偷。这就是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没多么高贵的语言,但如一杯上等的茗茶,回味无穷。请走进英国作家狄更斯,走进他的作品《雾都孤儿》。

狄更斯的文字有神,刚中带柔,柔中带刚。《雾都孤儿》描写的是一位名叫奥利弗的小孩子先是被教区的老太婆收留,但老太婆对待他们不以慈善为目的,而以盈利为目的,虐待奥利弗。接着,他又去了济贫院,但因被指造反,被济贫院的人赶出,当起了童工。因为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待而来到了雾都伦敦,探寻我们的亲戚,但被费金为首的神偷团伙盯上,小小的奥利弗被迫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经历了无数的辛酸泪。他遇上了好心人,几进几出犯罪窝点,但他的心依旧是善良的。最后罪犯们被绳之以法,奥利弗也发现这部分好心人居然是他的亲戚。真相大白了,他获得了家的温暖。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无巧不成书,写的真是一波三折,这情节深深地迷住了我。也印证了一句老话:“邪不压正”。有时候做事就是自己内心的较量,搏得过就是你厉害,搏不过就是他成功。

在乡下,大家对于文化水平不是非常看重,初中毕业,上个高中,大学就上不上无所谓了,出国留学那就更不要想了。村里有一个好看的姐姐,家条件不好,但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考上了高中。可高中的条件艰苦,学校里又有很多不学无术的人常常惹是生非,各种脏话各种动作都做得出来。学校里是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五天非把人打出血来了。学校好多品学兼优的学生都被带坏了,日渐地,好学生屈指可数。高考考试了,她崭露头角,成为武进区的高考考试状元。所有人都为之惊讶,混乱的学校居然能出个好苗子,也不经赞叹她的抗打压能力。她越学越轻松,拿到了硕士学位,出国修学,拿到了全额奖学金。成为一名乡村学霸。

这就是美,生活如梦,有好有坏,处境你管不了,其他人你管不了。只须你正义,所有都会给你开绿灯。莲藕有“出淤泥而不染”,你有“出恶境而不败”!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十八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救济院里度过的。他是一个没爹妈疼的孩子,再想一想我们,有妈妈做饭,有爸爸送去学校,却还不知足,抱怨这抱怨那。

后来奥利弗被送到棺材铺里“见习”,再后来因不堪老板娘的压迫,逃向伦敦。途中,他遇上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他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挟持下入室抢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

去年,初读本书时,我为奥立弗的生世,经历难过。而当今天,我又捧起这本书,又被南希这个形象所吸引。

南希是一个不幸的姑娘,但她天良未泯。她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她绑架回贼窝时,内心充满矛盾。后来,她冒生命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南希除了是一位贼窝的一员外,她还有个身份,那就是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梅莱小姐和布朗罗劝过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可是南希仍爱着赛克斯,她不忍心撇下他。赛克斯在得知南希的所作所为后,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将南希残酷的杀害。

去年,我为坏人所愤怒,被善良的人感动,为奥立弗最后拥有幸福生活而高兴。今天,我被南希这个形象打动。

因为南希的举动,南希的善良,才使奥立弗成为了好人。使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使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善良的人。正如一首歌中唱的“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看完后,我又想起了今年4月14日的青海玉树地震。

有这样的一个真实的故事:4月14日,玉树州结石镇意见孤儿院坍塌,6名孤儿及1名老师被压在废墟下,逃过强震的香港义工黄福荣两次冲进废墟进行营救,但第二次却被余震埋在废墟里,当场殉难。这位普通司机,默默而来。壮烈而去。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噢,《雾都孤儿》,一本值得你细细品味的好书!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十九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这是一本经老师推荐才想来读一读的名气极大的书,感谢老师的推荐,让我再一次领略到狄更斯的语言魅力。只用了两个多小时,我就读完了,然而从动笔酝酿写读后感到完成千把字的感触抒发,却用了足足大半天的时间。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雾都孤儿》也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读后感雾都孤儿篇二十

《雾都孤儿》是英国狄更斯的一部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奥利弗悲惨的身世和遭遇,他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部小说的人物个性非常鲜明,故事情节曲折惊险,描写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贫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无情地鞭斥了资本社会的黑暗与虚伪,同时表达了作者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这所有的人物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南希,她心地善良,看到可怜而又善良的小奥利弗,不惜背叛她所爱的人赛克斯,冒着被处以死刑的危险,帮助小奥利弗逃出了悲惨的生活,最后惨死在塞克斯的棍棒之下。让我们跟随作者的脚步一起走进南希。

在奥利弗第一次逃跑被带回扒手老巢后,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时候,是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当时的她不顾一切,全身迸发出一股连男人都不敢招惹的力量,只为了阻挡费金。她的爱人赛克斯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恐吓、咒骂南希,只换来了南溪更加愤怒的笑声和咬得流血的嘴唇。此刻的南希,俨然母亲的化身,倾己所有保护了小奥利弗。英勇无畏的南希!母爱加身的南希!

赛克斯在病床上躺了三个多星期,南希没日没夜的陪着他、照顾他,过度劳累,再加上生活艰难,瘦弱得差点让人认不出来了。忘恩负义、不懂珍惜的赛克斯在病床上依然脾气暴躁、鲁莽,对南希的服侍稍有不满就肆意的辱骂她,甚至还动手打她,但是南希依然尽心尽力的照顾他。只因为南溪认定了赛克斯是他的爱人,所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忠守爱情的南希!

在南希向露丝小姐转述关于奥利弗的消息的时候,露丝小姐允诺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愿意帮助她离开贼窟。但是她不忍心丢下赛克斯,放不下他。她说哪怕最终死在赛克斯的手里也要回去。对于爱情的痴心,让她义无反顾。露丝小姐要送钱给她,她也没有接。坚决地没有接受哪怕一个铜子。她帮助奥利弗的初衷,是奥利弗的可怜与善良激发了她内心的母性与爱恋,而不是期待有所回报。不求回报的南希!

在第二次和露丝小姐、老绅士他们碰面的时候,老绅士劝说南溪告发费金,南希激烈地表示了反对,她坚决表示不出卖自己的同伙。即便当初正是老费金他们让她陷入贼窟—这个无法逃离的藻泽地,让她一辈子生活在这种黑暗无光的环境里。令人敬佩的仗义的南希!

南希为了解救奥利弗所做的一切,被赛克斯知道了,他为了自保决意杀死她。是的,可怜的南希还幻想着跟他一起到国外去过平静安宁的生活,哀求他跟她重新开始。那个人被愤怒遮住了双眼,丧失了理智,不管不顾,亲手丢掉了他唯一的美好。南希,可是临死都不肯背弃那个蹂躏她多年的他啊。爱而不得的南希!

这部小说中,对于南希并没有特别多的描写,但是却能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她的内心世界。在她记事起,她就已经深陷贼窟,年幼弱小的她是无助的。在老费金打算惩罚可怜的奥利弗的时候,她内心是愤怒的,所以竭力地阻止老费金。身在贼窟中与他们一起共进退,她内心是矛盾的,她想脱离这样的苦海,但是又不忍心离开他的爱人。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痴心对爱,同情弱者,同时坚决不出卖同伙的仗义女子形象,让她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

也许,死对于南希也是一种莫大解脱吧。终于可以离开那些生命不可承受之重!终于可以逃离那些不堪的过去!她一定会在天堂之上,遇到她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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