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制宣传广播稿(大全5篇)

时间:2023-09-29 作者:灵魂曲2023年法制宣传广播稿(大全5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制宣传广播稿篇一

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宣传法律。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的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么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关于法制的广播稿300字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本人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和大家分享一些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

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法制宣传广播稿篇二

(男)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今天,我广播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女)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男)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女)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男)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女)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男)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家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女)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男)接下来我们为大家送上一篇文章《为自己鼓劲》

学会为自己鼓劲,就是给成功增添砝码。

(女)很久以前有两个朋友想穿越沙漠,当他们喝完最后一滴水时,一个朋友绝望了,他无助地坐在那儿渴望能够遇到一个救星来拯救绝望的他,而另一个朋友则不断地为自己鼓劲,给自己信心,给自己力量,这个生存的目标在引诱他,他不气馁地寻求着出路,拼命给自己加油呐喊……最后,这个朋友死在了沙漠中,而他成功地存活了下来,成为了一个有名的冒险家。

(男)学会为自己鼓劲,就是给成功之路上多放置一块垫脚石。任何人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上帝是公平的,正因为如此,才让乌龟顶着自不量力的骂名,自信地接受了高傲的兔子的挑战,路途漫漫,乌龟给自己鼓劲成了动力的源泉,让它毫无争议的.战胜了目空一切的兔子。

学会为自己鼓劲,才能看见成功,才能触及成功。

(女)波兰艺术大师梵高的鼎盛是在其辞世之后的一百多年,当时梵高800幅油画,700多幅素描无人问津,仅仅卖出了可怜的一幅,他气馁了,不断怀疑自己的能力,所以,梵高遗憾地错过了他应有的及时的成功,只有他的灵魂才看见了他的成功,这种遗憾多么令人惋惜啊!

为自己鼓劲,让自己穿过困难的荆棘;为自己鼓劲,让自己跨越困难的沟壑;为自己鼓劲,让自己战胜骇人的巨浪;为自己鼓劲,让自己翱翔在苍穹的宁静中;为自己鼓劲,让自己稽留在成功的王国中。

让我们把这一份信念变对成功眷恋不舍为牢牢把握,让我们为自己鼓劲,让我们穿越障碍,走向成功!

(男)接下来我们再来讲一讲良好的学习习惯

一个人一天的行为中大约只有5%是属于非习惯的,而剩下95%的行为都是习惯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按时上课,勤学好问,作业认真及时总结等,对你的学业上提高具有重要意义。科学研究表明:个性决定人的一生。我想一个坚忍不拔,不畏艰难困苦,孜孜不倦奋斗的人,一定会有美好的人生。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规律。社会也一样,时代不可怜落后者;社会也不会可怜懒惰者。同学们充分利用丰小的优雅的学习环境和优越的学习条件,为了我们的幸福生活——奋斗吧,拼搏吧。

(女)今天的节目到此结束,再见。

法制宣传广播稿篇三

尊敬的老师和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今天我们讲的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21 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 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 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 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 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 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 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 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 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 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 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 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 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 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 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 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法制宣传广播稿篇四

农民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司机疲劳驾驶车毁人伤雇主没有过错也应担责》

案例:

李某于20xx年初受雇于郭某,给郭某的重型自卸货车当司机。20xx年5月某日的凌晨3时许,李某驾驶该货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由于李某过度疲劳,在打盹儿时,该车右侧与公路护栏擦滑,瞬间翻入高速公路右侧的深沟里,车辆毁损,李某受伤严重,后经医院诊治并鉴定,李某已构成十级伤残。

李某认为自己是在给郭某提供劳务中受伤的,向郭某索要医疗费等费用;而郭某认为李某的.伤是他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同意赔偿。因此,李某将郭某起诉至法院,索要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郭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李某疲劳驾驶,对损害的发生亦有一定过错,应当减轻郭某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郭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法官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郭某作为雇主,在李某遭受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某虽然受雇开车,但是自己受伤的主要责任在于夜晚疲劳驾驶,其对这一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雇主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在责任承担比例上,会考虑到雇主和雇员双方的过错。这一规定有利于督促雇主对雇员进行监督。法官提醒广大公众,在运输活动中,雇主一定要提醒雇员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为贪图利益让雇员超载运输或疲劳驾驶。

法制宣传广播稿篇五

乙:动听的广播可以给你带来无限的知识

甲:红领巾广播又如期和大家在电波中相遇了,大家好我是主持人

乙:大家好,我是主持人

甲:如果一首歌,唱不出童年所有的心情,就用一支笔,写下我们天真岁月里藏不住的伤心和欢喜。欢迎走进《佳文共赏》,主持人xxx将与大家一起感受文字带来的魅力。

(内容)

乙:同学们如果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我们交换,还是一个苹果;你有一个创意,我有一个创意,我们交换,就有了两个创意!期待我们的思维在这里交汇、碰撞,让生命永远充满活力,让活动永远充满创意!同学们,赶快把你的希望和心得写下来投稿到校园广播站!校园广播站会把你的快乐传递给大家。

甲:小故事中蕴藏着大智慧,欢迎大家和我一起走进小故事大智慧栏目。今天我要和大家讲一个拔苗助长的故事,同学们可要认真听呀。

从前有个农夫,种田时发现自己刚种下去不久的禾苗没有人家田里长得快,回家后,他苦想良策,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他赶忙叫儿子连夜打着煤油灯,到自家田里把每束禾苗往上拔高一些,等全部拔完,已累的吃力地回家睡觉,心理美滋滋地想,明天我田里的禾苗一定长得比邻家的.快。

第二天一早,他顾不得累,兴冲冲地和儿子一起到自家田里看禾苗,有小部分禾苗已"翻白"飘浮水面,好不容易捱到中午,太阳一晒,禾苗全部枯黄死了。农夫当场气的生了病,不久便死了。他的儿子吸取了父亲的教训,买了上好的禾苗,重新种了下去,定期施肥,终于比邻家的禾苗长得快。

乙:同学们,你听完这个故事后有什么感想吗?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必须以客观规律办事,不能盲目求快求好,要明白"欲速不达"的道理。不能与客观规律背道而驰,否则将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甲:下面让我们来点轻松的话题吧,接下来进入第三个栏目——《欢乐跳跳豆》,愿幸福和欢笑永远伴随着你们!

乙:不甜的西瓜:小明和朋友一起路过一个西瓜摊,看见里面有很多大西瓜,就问摊主:"西瓜甜不甜啊!"摊主毫不犹豫的说:"肯定甜,不甜不收钱"小明想了会说:"哦。那就帮我挑一个不甜的吧!"

甲:现在让我们进入脑筋急转弯,动动你的小脑筋:

1、两只狗赛跑,甲狗跑得快,乙狗跑得慢,跑到终点时,哪只狗出汗多? (读两边)

乙:怎么样你想到答案了吗?答案就是狗不会出汗。我再给大家出道题:有一种水果,没吃之前是绿色的,吃下去是红色的,吐出时却是黑色的,请问这是什么水果?(读两遍)

甲:答案很简单,就是西瓜,同学们你答对了吗?

结束语

时间过的真快,本周的广播又要和大家说再见了,让我们在美妙的歌声中结束这次愉快的心灵之旅吧,同学们,下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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