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自查报告(优秀8篇)

时间:2023-09-25 作者:笔尘三公经费自查报告(优秀8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冀财监[20xx]12号)精神,我局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认真开展了“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对“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收到冀财监[20xx]12号文件后,局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局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责成财会审计处负责此项工作,并成立专项检查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认真做好实施。

为切实做好此次“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于7月30日以正式文件下发各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印发了“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相关报表及填表说明。8月1日召开了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科长参加的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各直属事业单位也都明确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抓、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为全面做好“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局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三公”经费的主要内容,对20xx年以来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车接待经费进行了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办公室认真负责,切实做好宣传、组织、引导、督导、协调工作,局办公室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单位“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过问、协调和督导,有关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自查工作结束后,各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向局专项检查办公室报送了检查报告和报表。我局按照时间要求,认真梳理汇总,在8月15日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自查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

为了强化“三公经费”的长效管理,在专项检查过程中,我们注重把检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起来,注重把检查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把检查与我局正在进行的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省直部门较早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公示。同时,认真开展了相关制度的检查和修订工作。先后修订完善了《河北省粮食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河北省粮食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河北省粮食局工作人员因公出访管理办法》、《河北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和办法。4个直属事业单位也都结合自身实际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修订完善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的制度办法。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较好地体现了本单位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对全面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保证“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将发挥积极作用。

今后,我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坚决执行省政府压缩经费开支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管得严、控得住”。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阿地财预〔20xx〕43号)有关规定,现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xx〕44号),设立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法规,组织起草地区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地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

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地区行署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备案证明工作。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六)制定和发布地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地区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地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负责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对地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研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承担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等情况。组织开展区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含本级)共计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机关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中心。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收入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4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费用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收入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4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费用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财监?2014?156号),粮食局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三公”经费专项自查工作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具体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会同办公室认真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和“三公”经费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小金库方面。经查我单位没有单独账户,没有设账外账和任何形式的“小金库”的行为,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二、因公出国(境)方面。部门预算中我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不存在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无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出国(境)考察或培训,无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摊派和转嫁费用等行为,无核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及虚假单据,不存在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方面。我局有公务用车编制1辆,但实际没有配备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0xx年预算4万元,实际开支2.95万元;2014年预算3万元,6月止实际开支0.43万元。车辆来源主要是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和租用社会车辆,不存在公务用车超编现象。

四、公务接待经费方面。我局20xx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2.5万元实际开支9.57万元(其中含支付20xx年接待费用4万元);2014年预算10万元,至6月止实际支出为0.55万元。正常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没有超标准列支,我局没有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从专项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经查发现违规现象有:20xx年8月份以前发生超标准列支公务招待费3.9万元,20xx年12月现金支付超标准招待费1130元,系考察硒米地理标志县外就就餐,其他相关费用未超标准列支。我局未向下属单位转移、摊派支付“三公”经费。

“小金库”和“三公”经费自查是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朽,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通过“小金库”和“三公”经费自查工作开展,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的长效机制,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府、县政府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做到自查工作不留死角,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四

自治区工商局计财处: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宁工商财[20xx]1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工商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结合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积极组织实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本局内设各科、室、队,工商所及协会等。

(二)专项治理内容:

经全面细致的自查、清查,我局不存在“小金库”现象。我们的体会是:

(一)领导务实,作风扎实。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能够很好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大额开支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二)各项财经纪律得到有效执行。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能够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三)银行帐户得到严格管理。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监控各银行帐户资金的流动,定期检查各部门资金的收支情况,督查各部门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资金。

(四)不断补充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2008年以来,我局先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6个。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五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给款贴息资金x万元,

2、20xx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其中:x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x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x万元,土建工程支出x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六

,建立专项检查机制

1、公务接待费用

我乡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集体会签制,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门的分管主管向

领导

请示,报销时必须同时有书记、乡长和纪委书记共同签署的会务接待会签单,财政所才予以报销。我乡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单独记账、单独结报,经查,我乡下半年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公款出国(境)费用

下半年我乡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我乡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皖j50133车辆已经进行拍卖处理。

经查,在公车管理及专项治理中,我乡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实行政府采购购置公务用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不存在利用职权向企业或下属单位调换、借用、租用汽车行为。

根据自查结果,我乡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七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乡机关

委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四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五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三单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政办具体负责。

七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七

据县纪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吉纪发[20xx]8号《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20xx年1月以来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20xx年11月以来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并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局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布。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同志任主任,负责“三公经费”管理及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事务。

1、公款出国(境)费

今年上半年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务用车费

我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今年上半年,公务用车费为20981.3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6%。

3、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公务接待费为1222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1%。

4、公务卡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公务卡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开支用公务卡结算,只有少数临时性开支用现金结算。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九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五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六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七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八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九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篇八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约法三章”贯彻落实状况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县委具体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我乡庚即我乡2015年的“三公”经费使用状况进行了自查,现将三公经费使用状况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专项自查整改小组

以乡党委书记王健为组长,分管财政领导乡长倪建林为副组长,财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罗通、何燕为成员的专项自查整改小组。

二、因公出国(镜)经费使用。2015年民建彝族乡没有组织出国(镜)学习考察,所以无公款支付的状况发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使用。经自查民建彝族乡现拥有2辆车,一辆皮卡车(川tu5721)系4。20灾后重建所赠车辆,一辆微型车(川t75721)系2011年乡政府购置车辆,未存在超编超配公务用车,无企业赠送车辆,公务用车经费未超出标准,且车辆购置、保险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用油和维修。

四、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民建彝族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支出接待费用。所有经费支出务必有乡长亲自审核签字方能支出。未出现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购买礼品、公款买单私人支出费用。按照精简会风文风要求,乡政府尽量减少会议召开次数及时间,合理安排会议时间,缩减会议费用。未出现把招待费转移到企业报销的状况发生。

五、其他方面。我乡贯彻落实惠民政策,均按照县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惠民政策均公开、公正,无违规操作、谋取私利,拖欠,挪用的现象;乡公务用车使用有台帐,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状况;设立乡财政专户管理乡财政资金,不存在私自设立“小金库”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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