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

时间:2023-11-12 作者:雨中梧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

读书心得是读者对读完一本书后的心情、体会、收获等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文字形式,它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消化吸收书中的内容,提高阅读的效果。读完一本好书,我想我们都应该写一篇读书心得吧。读书心得不仅是对自己阅读过程的回顾,更是一种对思想、情感和人生的体悟。下面是一些经典读书心得的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一

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的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是的,这就是她——爱斯梅拉达。但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爱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弗罗洛。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奇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卡西莫多。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弗罗洛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爱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卡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弗罗洛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甘果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悲剧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对比推倒了及至。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所以,人不必为了自己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河水永恒的呜咽,清风无休止的叹息,悲剧曾留的记录--《巴黎圣母院》不愧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佼佼者,雨果不愧为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领袖。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二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编写的一本书,很多人都很喜欢,可既然是小说,那么内容必定有所改编,可能少数内容与历史不符合。比如说对曹操个人才德的完全否认,比如说对诸葛亮的略神化,都是不合历史的。不过其中的英雄也是另人敬佩的,青梅煮酒论英雄,曹操青梅煮酒与刘备共饮,曹操问:刘兄你觉得这世间谁才是英雄?刘备将孙权等人一一说来,曹操都说不是,然后曹又言:今英雄你我二人也。桃园三结义刘、关、张三人生死之交。三顾茅芦的求才之诚心,诸葛的忠君,死而后己。周瑜的聪明才智却因无历练而被气的吐血。

三国人物丰富多彩,为谋天下不惜对兄弟下手,身在乱世非有一能而不可活。易中天认为关羽能独挡一面是个人才,他认为曹操有才,也很温柔,待丁夫人很好。但历史总是由胜利者写下的,曹操有才也只能被人评为奸臣,戏台之上也是个白脸。对于三国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三国演义》就是罗贯中对三国的看法,易中天品三国,那便是易中天先生对三国的看法。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三

他似一只猛虎,抓住任何可以换取金钱的机会,不遗余力;他像一只蚊子,静静地吮吸着一大笔一大笔财富,永无止境;他像一只猎豹,紧紧地缠住你,只为你手中的财富。在他眼中,金钱就是利益。

他,就是葛朗台,他贪婪、狡诈、吝啬,从来不舍得买猪肉,每天的饭菜、蜡烛都必定要定量发放。为了钱而将神甫葬身于死地,为了钱利用银行家在巴黎大做公债买卖,为了自己的遗产,他费尽心机,最终生老病死,留下1900万法郎,自己也无从享受。由于他的富裕,受到很多人的“尊敬”,因而很多人想要娶欧也妮为妻,然而这样的感情只是表面上的丰腴,内心其实都是金钱的奴隶,原本带着欧也妮对其纯真的爱去印度冒险,他在海外发了大财后,夏尔,一个浪荡公子变成了一个虚荣、贪婪、刻薄的贵族形象。作为四大吝啬鬼之一,作为资本社会的产物,作为一个新兴资产阶级,他们表面上好像主宰了金钱,实际上他们都是金钱的奴隶,金钱就是他们的一生,金钱就是他们的全部利益。他们失去了友情,失去了亲情,失去了信任。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都投入了金钱的掠取之中。他们不惜牺牲一切,来换取利益的最大化,他们擅自用明胶制造胶囊,他们用地沟油来烧煮食物,他们整天游手好闲,在火车站、在公交车上做一名扒手,只为了金钱,将金钱变得最大化。殊不知,他们丢掉了信誉,丢掉了个人的尊严。他们内心狭隘、冷漠、自私,内心坚如磐石,仿佛有一层不可逾越的隔膜,金钱对于他们,是莫大的重要,是不可舍弃的。

当今社会,战乱已经渐渐平息,社会趋向于稳定、安宁,人们的生活已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我们应该利用我们生活中的钱来造福于人类自己,用它们去帮助更需要它们的人,对别人给予一丝温暖,让独乐乐变为众乐乐,让社会更加和谐美好,让社会贫富差距逐年减少,让祖国的明天更加繁荣昌盛!

金钱不等于利益,利益不一定需要金钱,没有金钱,人生依旧美好,堆砌金钱,堆砌精力,其实是在堆砌生命。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四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着,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着”。《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__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__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__,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五

又是一个寒假,语文老师组织学生们参加主题为“我的月亮”的读书活动,我读了法国名作家巴尔扎克的一部小说《欧也妮?葛朗台》,小说写了纯洁的少女欧也妮,吝啬冷酷的父亲,善良的母亲和忠心耿耿的仆人娜侬的一段故事。

故事的主题是人与人之间为了利益的竞争,有钱的格朗台先生手握500万法郎以上的财产却只让妻子儿女住类似肮脏的地窖性的房屋,而且,家里的所有人买任何一样物品都要请示他,女儿为了救助破产的堂弟偷偷给了他5000法郎,父亲知道后几乎要把女儿赶出家门。其他家族为了和葛朗台一家攀上关系,疯着抢着想去把欧也妮娶进自己家门,而他们仅仅是为了老葛朗台的500万法郎,而老葛朗台也想拉进其他皇室贵族的关系坚决不让欧也妮嫁给其他人,这样的世界实在令人惊恐。

读了这部小说之后,我想到,现在的社会中难免会有小说中的情节:员工与领导拉关系,为了求人办事儿送礼,巴尔扎克将社会中的这种陋习通过文字全部叙述出来,严厉的抨击了这一现象,并警告了其他人。我想,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不要把金钱当成是世界的全部,人们不能永远沉浸在利益之中,忘记了亲情,忘记了世界上还在爱你的人,忘记了生活的意义,忘记了生命的价值。生活中可能很多人都没有读过《欧也妮?葛朗台》,不过善良的人总会出现的,他们会阻止这种事,因为他们已经看透了金钱和利益的真面目。

这次的“我的月亮”活动让我在名家小说里领悟到了很多,我在读书中领会到了金钱的意义和面对利益时的想法。我以后还要继续读下去,为以后的语文学习打好基础。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六

那一次,那本《普希金诗选》,让我知道了他。有的人读着他的诗长大,而对于外国诗有着本能反感的我,却在初中的最后一年,才认识他的作品。“俄罗斯诗歌的太阳”,神圣而辉煌的东西,我总是敬畏的。可我没有想到,他是那么地平易近人,带着宽容的微笑,像一位兄长,轻拍我的肩:“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会过去;而那过去的,将会变成亲切的怀恋。”

我抬起脸,把那本书捧起来,贴在怀里。阳光于是顺着外套,爬上胸口,潜入了心里。天地之间,有了光亮。

像所有皆大欢喜的小说结尾,我振作了起来,这之中包含了许多老师和朋友和父母的劝导,而那本书的力量,终于还是让我震撼了。我开始读外国诗了,尤其是普希金的。我喜欢他行云流水,不加雕饰的自然,喜欢他诗歌中透出的明媚阳光,喜欢自己的心被他的热情燃烧,喜欢自由和爱情,青春和生命的舞蹈。

没有人会认为普希金的生命历程是幸福的,正如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伟大一样。他短暂的一生,充斥着太多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在夹缝里尴尬地挣扎。沙皇仇视他,贵族排斥他,妻子无法理解他。可天才,终究不会寂寞。有如一头高傲的狮子,撇开囹圄,无视阴霾,他举起太阳,把光明撒到人间,撒到人们灰暗困惑的心灵里。

我深深景仰着普希金照耀在那个黑暗年代里人格的光辉。而少年时代的那段往事,让我更多的,对他有着一种亲切的依恋。以至于后来常常,在人生路上跑得跌到时,我总觉得背后有一双温存的眼睛在注视着我,轻声鼓励我:“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是的,从第一次认识他起,许多年过去了。我的心情已不再偏激而狂热,一如年少时。那个时候把心灵放飞得太高,难免摔得很疼。生活如水般流过,它善意而无可避免地,为我磨去了理想尖端上,太过锐利的锋芒。我变得不那么急切,可以放慢脚步看看沿途风景,甚至停下来,掬起路旁的溪水,端详在那里面安安静静地舒展着的,天空和云彩的倒影。那次挫折现在想来,真的不算什么。我得感谢那位不知名的朋友,送给我的那本书,把普希金的阳光,照在那个容易感动的年龄里。不算太迟。心灵还没被时光与世故磨出茧来时,高尚和光明进来了,我接受了它。于是我唱着《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唱着《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唱着《心愿》,一路走了过来。生命在不经意中,又转了几个弯。

我开始了自己并不如意的大学生活。六年来,我已改变了很多。对于普希金的理解,也并不是初见时那恍然大悟的简单。他诗中美丽的坚韧,已随时光流逝,变成了我灵魂中最可依靠的一部分。他经常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来到我的枕边,唱着自己的《心愿》:“我流泪,泪水使我得到安慰/我沉默,我却不抱怨/我的心中充满忧烦/忧烦中却有痛苦的甜味/…………”生命的色彩,又亮了起来。

生活的一些改变,让我不得不去绕一个弯,追逐理想。这些,本不是我所愿。是普希金在逐渐教会我宽容和豁达,以及很多时候,我们所需要的,那一点点认输和面对失败的勇气。还有一些经历重叠起来,一层一层地剥去那年少轻狂的岁月里,对成功过于炽热而空洞的崇拜。心情太焦灼,所以忘了去体会很多东西,所以看不到流动在平凡里,鲜艳的色彩,所以在生活丰盈的给予中,依然还要埋怨天平的失衡。心平气和地看着生命里的过往,和是非成败,一点一点,我感受到了生活老人在另一个方向捎来的,并不贫瘠的礼物。那一些弯路,一点挫折,终于没有让我放弃,“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会过去/那过去的,将会变成亲切的怀恋”。

我依然会一次又一次地翻开《普希金诗选》,那年少最初的感动,总会在我心里泛起波澜。我忘不了那美妙的一瞬,普希金踩着生命的阳光,向我走来;以及这些年来,他的诗和他本人,给我最深沉的支持与扶助。感激一点一点,攒积起来,在我眼眶湿润着,在我心里坚强地执着着。生命里一些曾不能承受之重,渐渐在他深邃双眸的湖水里,释然了。

往事渐行渐远。我们背负着记忆,在阳光下轻舞飞扬,天使的翅膀上,依然有成长的印痕。闭上眼睛,六年成败一晃,即便曾如满树梨花,西风吹雪,也飘落了,掩埋了,淡漠了。而那些不朽的诗篇,那些给我们的生命带来永恒感动的东西,却在时光的洗刷中,任生命流淌,饱满鲜活,不曾褪色:

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

在我面前出现了你,

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

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

在那无望的忧愁的折磨中,

在那喧闹的浮华生活的困扰中,

我的耳边长久地响着你温柔的声音,

我还在睡梦中见到你可爱的倩影。

许多年过去了。暴风骤雨般的激变。

驱散了往日的梦想,

于是我忘却了你温柔的声音,

还有你那天仙似的面容。

在穷乡僻壤,在囚禁的阴暗生活中,

我的日子就那样静静地消逝,

没有倾心的人,没有灵感,

没有爱情,没有生命,甚至。

没有眼泪。

如今心灵已开始苏醒,

这时在我的面前重新出现了你,

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

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

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

心中的一切又开始重新苏醒,

有了倾心的人,有了灵感,

有了生命,有了眼泪,

也有了爱情。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七

“金钱既不是一种权利,也不是一种安慰。人为什么总是把钱看得那么重呢?”这是我读完《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后得出的感受。

寒假里,我读了《欧也妮・葛朗台》这本小说后,很有感慨。小说的作者是法国文学家――巴尔扎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法国索漠城里一户人家发生的事,同时也反映出当时法国社会上的人性。他用尽夸张手法,刻画了一个滑稽又可笑的吝啬鬼形象。

在法国一个偏僻的小城――索漠城里,有一户人家,便是索漠首富、有着万贯家产的葛朗台家。说起葛朗台,也许大家还有点陌生。他可是个十足的吝啬鬼,他的女儿欧也妮是一个十分单纯的人,也是他的棋子。在城里还有另外两家人,这两家,一家想让儿子娶欧也妮:另一家想让侄子娶欧也妮,但这两家只是看中葛朗台的家产。这两家为了达到目的,明争暗斗,争先恐后地讨好葛朗台。而葛朗台只想把欧也妮嫁给一个十分有钱的人,决不同意她嫁给女儿非常喜欢的落魄的夏尔。从这三家人我们就可以看出:当时法国社会是个纯粹的金钱社会。

葛朗台太太病危时,葛朗台本是不屑一顾,后来出于如果她死了,遗产问题对他不利的考虑,葛朗台才想方设法治她的病。葛朗台病危时,他硬撑着坐在轮椅上,还让仆人把他推到存放着他所有家产的密室的门前。他分秒不离地看守着密室,总担心有人偷他的钱。

仅从上面说的内容足以说明当时的人们对金钱看得有多么重要。但是光吝啬还要好些,就连亲情、友情都是受金钱的驱使。

他们的举动既让人惊讶,又让人发笑。这些人为了金钱可以不惜失去亲情、友情这些人性美。他们简直就是为金钱而疯狂的僵尸,活着和死了都是一样的,没有为人们做出一点贡献。

但,葛朗台的做法更让人发笑。他为了钱奔波了大半辈子,只要往后慢慢地挥霍便可以了,但葛朗台即便是死也一分也没有带进坟墓,真让人搞不懂。

金钱只能满足人们的一些欲望,根本买不到亲情、友情。如果你把金钱看成是你生命的一切,那你这个人就无可救药。

哎,“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人死了,钱还没用完”――何苦呢!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八

在假期中经同学的推荐看了《约翰克里斯多夫》,在我看来它是一本励志的好书。喜欢看《约翰克里斯多夫》,喜欢看他在成长的那一段中经历的混沌、暧昧、矛盾和骚乱。克利斯多夫象年轻的西格弗里德一样,天真、专、,过激、横冲直撞的去征讨当时的社会的与艺术的谎言,挥舞着堂吉诃德式的长矛,去攻击骡夫、小吏、磨坊的风轮、和德法两国的节场。顽强的意志,簇新的天才,被更趋顽强的和年代久远的传统与民族性拘囚在樊笼里。他在和社会奋斗,和过去的历史奋斗,更得和人类固有的种种根性奋斗。一个人唯有在这场艰苦的战争中得胜,才能打破青年期的难关而踏上成人的大道。儿童期所要征服的是物质世界,青年期所要征服的是精神世界。还有最悲壮的是现在的自我和过去的自我冲突:从前费了多少心血获得的宝物,此刻要费更多的心血去反抗,以求解脱。他周身晃动着贝多芬的火苗,从莱茵河大步地燃烧过来,又在法兰西继续着他革命的气息。

在学生时代浪漫的我也许不能完全理解,像约翰克里斯多夫一样生活有多么困难,像他火一样渴望美和爱情,无论任何险恶和遭遇都不能阻止他心中不泯的理想有多么困难。工作几年,活生生的现实经历后读他,除了激情与斗志,更多地体察到了约翰克里斯多夫那脆弱柔软的心。期待一个华丽的人生,即使受苦,奋斗也值得骄傲,即使苦难也富有诗意。现在我终于相信,所有苍茫悠远的往事总不免消失于虚空,无论经过怎样的悲喜,对大部分的人来说全部努力最终都不过只是完成了普通生活,而苦难就是苦难,通常没有任何正面意义。即便是靠着自由的热情和意志生活的约翰克里斯多夫也会弹一首他的死敌勃拉姆斯的一首曲子。并唱着:“我感谢你曾经爱过我,希望你在别处幸福。”

不记得是谁说过,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所以在你要战胜外来的敌人之前,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消你能不断的自拔与更新。

但愿克利斯多夫能成为更多人的一个坚强而忠实的朋友,在人生的考验中成为一个良伴和向导。使大家心中都有一股生与爱的'欢乐,使大家能不顾一切的去生活,去爱!读约翰克里斯多夫,泪水随情节随人物感情而流泻――这是真正的精神洗礼。他不曾离去,一直和我在一起,他是用重生代替了死亡。正如结尾他对孩子们说的:“咱们到了,哎,你多重啊!孩子,你究竟是谁?”孩子回答:“我是即将来到的日子。”

我不能准确地形容出自己对《约翰克里斯多夫》的感受,只感到他带给我的感动、启示和力量是以前任何一本书都未曾有过的。或许,我能从心底挤出“强者”两字来做一个笨拙的形容,但书中处处洋溢的奋斗、抗争和苦痛又怎能简单地用“强者”一言概尽。对一个艺术家来说,获得更多人对自己作品的认同,可能就是他对成功的定义,也是他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但对克里斯多夫来说,这并不是全部。他虽然和其他人一样,渴望获得到社会,至少是音乐界的承认,但他更大、更强烈的渴望却是对艺术、对真理的追求。为此,他所做的一切,包括了他的音乐和他对巴赫、舒曼、瓦格纳等作品的批判,被当时的社会看作是离经叛道而加以排斥。正如傅雷所说的“为了精神的自由丧失了一切物质上的依傍”。但克里斯多夫所做的一切并不只是年轻的冲动,对传统的抗争始终充斥着字里行间,始终伴随我的英雄一生的坎坷历程。或许,是因为我有不少朋友,所以我不能很好地体会克里斯多夫对奥多、对奥里维那近乎爱情的友情。但每当我合上书,问自己:我真的象克里斯朵多那样虔诚地对待每一段自己的友情了吗?我真的获得了象克里斯多夫和奥里维那样互通心灵的友谊了吗?我真的能象克里斯多夫那样将友谊升华到完全无目的、无功利的境界吗?。我在克里斯多夫高大的身影下低下了头。

对于克里斯多夫晚年的转变,记不得在哪一本书中曾经看到过这样的评论:“他万念俱灰,躲避斗争,向现实妥协。”“他不仅和原来的敌人和解了,而且反过来讥笑从事反抗的新的一代。”我觉得,作出这样评价的人并没有真正地体会克里斯朵夫的斗争精神。克里斯朵夫对青年人的反抗精神从来未曾否定过,他始终是带着赞赏的眼光看待青年人的反抗和斗争,他觉得,在斗志昂扬的年轻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但对传统的反叛,是必须建立在对传统了解的继础之上,克里斯多夫反对的正是那种不顾一切的盲目斗争。而这,正是饱经风霜的长者的睿智。在克里斯多夫心中,始终存在着两个灵魂:“一颗是受着风雪吹打的一片高原,另外一颗是威震着前者的、高耸在阳光中的积雪的峰尖。”

中国的古语说:胜人者力,自胜者强。在全书中,我最为欣赏的就是克里斯多夫晚年的转变,他在这里真正实现了对自我的征服,完成了一个对新的自我的塑造。我想,这可能就是罗曼・罗兰将最后一章命名为“复旦”的缘故吧。怒涛翻滚的黄河奔腾千里,最终注入了大海,在这里找到了自己永恒的家园。如果结合罗曼・罗兰另一巨著《巨人三传》来看,我觉得,永不妥协、永远战斗的贝多芬正是青年克里斯多夫的真实写照,晚年的他则处处闪烁着托尔斯泰宽容、睿智的身影,而他一生对爱情、友情、生活的坎坷追求又与米开朗琪罗如出一辙。罗曼・罗兰将三位巨人的伟大结合在一起,塑造出一个永远的强者――克里斯多夫,我的英雄!

同样是写英雄,同样要让人励志,但《约翰克利斯多夫》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及《牛虻》等等,都有着天壤之别。要我说出理由,我只能这是感觉,阅读后的感觉,是对初恋情人的懵懂感觉,无需解释,无需强调。

不同的受众对故事有着不同的感悟。在这哥盛夏,我躲在小屋子里读《约翰克利斯多夫》,被罗曼・罗兰强烈的操控着。跟着他的笔端而犹如电影镜头一般不停地飘移着,跟着他的主人公在不同的地点奔走,与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社会环境抗争。作者用他的人物,表达和阐述着自己特定的、冷静的思维状态,并以此来操纵读者的感情。而我自己只能在作者营造的让人不得不接受的的沉闷的气息中,酸楚地感受到暗藏的涌动与激情,也感受到主人公身上那些属于自己的影子。或是悲愤,或是冲动,或是怜悯,或是萌蘖。

在写下这篇短短的读感时,我又深刻的体会到康德说过的一句话:世界上有两样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个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另一个是我们心中的崇高的道德准则。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九

那一次,那本《普希金诗选》,让我知道了他。

有的人读着他的诗长大,而对于外国诗有着本能反感的我,却在初中的最后一年,才认识他的作品。“俄罗斯诗歌的太阳”,神圣而辉煌的东西,我总是敬畏的。可我没有想到,他是那么地平易近人,带着宽容的微笑,像一位兄长,轻拍我的肩:“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会过去;而那过去的,将会变成亲切的怀恋。”我抬起脸,把那本书捧起来,贴在怀里。阳光于是顺着外套,爬上胸口,潜入了心里。天地之间,有了光亮。像所有皆大欢喜的小说结尾,我振作了起来,这之中包含了许多老师和朋友和父母的劝导,而那本书的力量,终于还是让我震撼了。我开始读外国诗了,尤其是普希金的。我喜欢他行云流水,不加雕饰的自然,喜欢他诗歌中透出的明媚阳光,喜欢自己的心被他的热情燃烧,喜欢自由和爱情,青春和生命的舞蹈。没有人会认为普希金的生命历程是幸福的,正如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伟大一样。他短暂的一生,充斥着太多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在夹缝里尴尬地挣扎。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十

我是一名高一的学生,我特别的喜欢读书,从小到大读过的书无数,现在我步入高中,更是有更多的读书选择,对此我也有自己的读书心得。

高中以前,还有很多书,我都读不懂,现在我很多书就能弄懂一些了,毕竟成长了一些,也不是个什么都需要去问大人的人了,有很多的书随着自己长大一岁,理解也更深了。比如以前读书的时候,只喜欢看一些故事多的、有趣的书,像寓言故事、童话故事一类的,现在我就能往深的发展了,可以去看一些名著之类的,一些长篇小说,不再是短篇的了。对于名著,我看了《茶花女》、《童年》《红楼梦》等等,这些我都开始去接触了,在读的过程中,也能够找到作者的中心主旨了,可以体会到作者的那个年代的光景是个什么样的。如《茶花女》讲述了一个进入上流社会的交际花经历多番的艰难也未能与自己相爱的人在一起,最后天人永隔的故事。我看完,真的是很感慨,那时候的社会对于他们这样一种不对等的身份却相恋的两个人人是一种折磨。最后只能叹息他们的爱情的悲伤。

现在的我读书,再也不是浅显的看书的表面了,我会深入书的主旨看。而且现在读的'书而是比较杂的,有更多的类型,虽然以前也有接触不同的书籍,但是现在我能去看的和接触的更加多了,看书能够让我不去想令人烦恼的事情,可以在短暂的时间里让我去忘记一些不快乐。读书最重要的就是能让我学到知识,学到一些在课本和上课老师教的不一样的,更加的开拓我的视野,感受不一样的情感,这也是一种对自我修养的培养。

读书能怡情,还可以陶冶我的情操,帮助我提升个人的文学修养。同时读书不在于快,在于慢,一点点的深入书中精读,是把书读透了才好。我们要细读书,这样才能体会到书中要带给我们的情感以及中心内容。我读书更加倾向于广泛,因为读一种类型的书,只能知晓那一种,并没有多大的作用,可是各种各样的读一些,是能够让我学到很多的写作方式的,而且还能扩大我认识世界的视野,能够看到不一样的世界,即使没有去各地看看,也能从书中感到世界的有多大。

读书于我已经不单纯只是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了,它更多的是寄予我更美好的世界。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十一

看看名著,读读小说。在我看来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事。有一个下午,泡着咖啡,晒着太阳,不慌不忙的去看书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读书是在过程中享受文字的美妙,在结果中体验书所带来的知识。

读书,让我的生活充实。书中优美动人的故事,精彩绝伦的文章,甚至一个至善至美的句子,都会令我如痴如醉,陶醉其中。像《哈利波特》、《鲁宾逊漂流记》这样扣人心弦的小说,像《snowwhite》、《foxandgrape》这样生动形象、富有哲理而又趣味横生的英语故事,像《十万个为什么》、《太空旅行记》这样可以益智、解惑的科普读物,还有世界名人传记、历史地理知识,都能让我如饮甘泉,回味无穷。书本带我到了婀娜多姿、风光迷人的阿尔卑斯山滑雪场,领略冰雪世界中自由奔放和极度放松的快感带我到月色皎洁、浪漫而又充满神秘色彩的香格里拉大山,聆听那优美而伤感的爱情故事带我到了幸福快乐、无忧无虑的矮人国,认识了美丽善良、真诚宽容的白雪公主带我到无边无际、千变万化的太空世界,忙碌于火星与月亮间,探究宇宙的奥秘。在书的海洋中,我渐渐地知道了世界的变迁,懂得些历史的轨迹,体会了科学的奇妙,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保尔的钢强不倔,爱迪生的聪颖瑞智,卖火柴的小姑娘的苦难经历,邓小平的深圳情结,……这些不朽的故事,都成了我脑海中不可磨灭的记忆。就这样,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成了一个小书迷。在读书中我深深体会到那一句至理名言:不读书的人只生活在现在,而读书的人生活在三个时代:过去、现在和未来。我深深地体会到,读书充实了我的生活,丰富了我的世界。

书是我离不开的精神食粮。爱书,爱读书,读好书,历来是有识之事所追求的.境界。人们在书的海洋中增长知识,认识历史,追求真理,展望未来。我听说过一个对联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古时候,有一个穷书生,他家对面的院子里住着一位财主,财主在家门前种了一片竹子。书生触景生情,给自家写下这样一幅的春联:“门前千杆竹,家中万卷书”。财主看了这幅对联很不高兴,于是把竹子砍了,书生并不在意,他把对联改成:“门前千杆竹短,家中万卷书长”。后来财主更生气了,把露出地面的竹杆全部砍掉,书生这时又把对联又改成:“门前千杆竹短无,家中万卷书长有”。这个故事之所以能让我过目不忘,铭骨刻心,是这穷书生爱书痴书的境界令我仰慕。在伟人中,毛主席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典范。据说他的x故居,简直是书天书地,卧室的书架上,办公桌、饭桌、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床上除一个人躺卧的位置外,也全都被书占领了。他在游泳下水之前活动身体的几分钟里,有时还要看上几句名人的诗词。他外出开会或视察工作,常常带一箱子书。有一次,毛主席发烧到39度多,医生不准他看书。他难过地说,我一辈子爱读书,现在你们不让我看书,叫我躺在这里,整天就是吃饭、睡觉,你们知道我是多么地难受啊!工作人员不得已,只好把拿走的书又放在他身边,他这才高兴地笑了。我想,对于迷上书的人来讲,书是精神食粮,要是让他不买书,不读书,不爱书,真是很难啊。穷书生如此,毛主席如此,大概我也不例外了。于是,书城成了我常光顾的地方,《新概念英语》成了我寸步不离的伙伴,我,则成了书的俘虏。

品书,是一种境界。书籍千千万万,我慢慢学会了有选择性地阅读,而且慢慢学会了品尝那些如美酒般醇香,如清泉般甘甜一样的好书、好作品。这学期,我突然发现我语文课本的每一篇课文居然是那么优美,那么深刻,那么富有喻意。这种景象,居然像小草遇到了春风,令我兴奋不已。爸爸说,我已经开始学会品书了!是的,王家新的《在山那边》一文中的海,杏林子的《生命生命》中的小瓜苗,李汉荣的《山中访友》中的古桥、山泉和老柏树,朱自清的《春》中的鸟儿、牧童,都让我深切地理喻到了生命的力量和生活的信念。记得老师曾经对我们说过:读一本启心益智的书,能让渐渐成熟的心灵与书中的智者心灵相互感应,可经渐渐地抹去浮躁,淡化功利,颐养灵性。当时我并不能领会老师的话语。现在,仿佛在突然间老师的话跃入了我的脑海,我茅塞顿开了!有位爱书又爱茶的人说过,品书如品茶。饮茶之道,先品后饮,即一观二闻三喝。观茶汤茶叶茶花,看叶之玲珑,汤之剔透闻茶之香气缭绕,待沁人心脾之后再轻轻地呷,细细地玩味。即所谓饮茶“意未必在止渴”。片片绿叶,荡漾水中,香气袭人,清幽神正,不求一饮而尽,但求口口芳香。饮茶品出茶香,读书悟出书香,二者“物异理同”,都在于得到真谛。怪不得毛主席身边的人说,毛主席每阅读一本书,一篇文章,都在重要的地方划上圈、杠、点等各种符号,在书眉和空白的地方写上许多批语。有的还把书、文中精当的地方摘录下来或随时写下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毛主席所藏的书中,直线、曲线、双直线、三直丝、双圈、三圈、三角等符号比比皆是。我想,毛主席不仅在读书,而且在品书。如果说读书是一种乐趣的话,那么品书则是一种境界了。

文学巨子沙士比亚有一句名言: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想用这句话作为我们的共勉。生命有限,学海无涯。好庆幸我学会了在读书中享受,在享受中读书。每一天,我都享受着读书的快乐!!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十二

我一直想读这本书。老人和海终于如愿以偿了。每次看这样的外国书,总觉得有点奇怪,但不是一种乐趣。但我觉得这本书似乎比其他书更难读。似乎很难让一个兴奋的人冷静下来,读一个老人三天的旅程。但它做到了。

当我意识到我已经读完了整本书(虽然很短)。我的不耐烦去了,我只知道我已经松了一口气。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还是为老人顺利回家而高兴。回想起来,当我咬下这些话时,我看到老人84天没有补上一条鱼,心里似乎笼罩着一大片烟雾。看到老人一天一夜坚持补大马林鱼,柔软的'沙发椅坐起来也让人腰酸背痛,比如坐针毡。看到老人吃生鱼,既难过又不可思议。看到老人和鲨鱼搏斗,我似乎也拿起了棍子。好像在那个梦里,不是他,而是我,倚着船栏,看着海岸高处凝望的狮子。

就像其他优秀的作品一样,它给我带来了深深的震惊,不是来自华丽的文字,而是来自灵魂,让我像所有其他读者一样有这样的感觉:尊重。假如一个人有老人的坚持,optimistic,这样一颗坚强透彻、朴素乐观、高尚的心,无论是在普通渔夫身上,还是在农民、医生、工人身上,我都应该毫不犹豫地坚持一种情感。直到有一天,我也能得到这样的心,即使只有一半就够了。

用这本书来激励高一时的自我,永不忘记坚持,永远乐观!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十三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本名著叫《汤姆·索亚历险记》,书中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调皮而善良的主人公,汤姆。索亚。他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

只有姨妈养了他,在姨妈眼泪,汤姆是一个捣蛋鬼,但是他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在他身上我看见了聪明、勇敢、正直、乐观的影子。在童年的时代。汤姆有些叛逆,他想当“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主。”

汤姆所做的一切远超过了一个普通的儿童在他身上,我们看见了许多孩子童年幻想,而给他生命的'是马克·吐温的行动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可以成真。终于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发挥,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梦幻天空。

汤姆是个很顽皮的男孩,但他也很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案件,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出来指证凶手,成了一个小英雄。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还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宝藏。

一个多元性格的男孩,一段勇敢浪漫的冒险经历,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多彩和美丽。

书中主人公汤姆·索亚是大人眼中的顽皮孩子,他不爱好好地背诵《圣经》,他上课时常有些小捣蛋的行为,他总是不按照常规办事。他的衣服会因为种种原因搞脏,他常常挨家人、师长的批评和指责。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十四

我从西厢走过,扑鼻一阵爱的清香。

普救寺的大钟楼,兀立于峨嵋塬的半坡上飞檐崔嵬。佛院的第一缕晨光通晓,钟声咚咚响起。相国千金崔莺莺随母在此静心休斋,偶遇赴京赶考的穷书生张珙,双方一见倾心。恰此时,叛将率兵围寺,索要莺莺,张生挺而出身,解决了一切危难。一段难舍的爱恋便展开了。

吟诗赋诵,醉酒赏花,在婢女的帮助下,两人不顾封建礼俗,结为夫妻。两个人心与心的碰撞,情与情的交流,充满了爱的芬芳。

我又从西厢走过,满怀愤恨这旧社会。

当这对痴情男女沉浸于幸福的漩涡中时,却被崔母察觉。在门第高耸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权力对于婚姻是格外慷慨的,它能让诸公、贵胄子弟尽享人间艳福;权势对于爱情又是极为吝啬的,它常使真心相爱的恋人陷入山险水恶的逆境。崔母的等级观念是相当顽固的,她是不会允许女儿嫁给一个穷书生的,尽管这个穷书生还是她的亲戚。于是便有了“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拆鸳鸯在两下里”的悲哀。面对昨夜成亲今日别离的情感纠葛,一对心心相息的比翼鸟便在秋风萧瑟,落叶纷飞的十里长亭外分别了。封建等级的压迫,功名利禄的诱惑,将无数段曾今的真爱湮没于世俗的悲哀中。

我再从西厢走过,感受到信念的震憾力。

长亭一别后,莺莺日夜苦思张生的归来,张生也魂牵梦萦着自己的爱妻,努力苦读,终于高中状元。加封授官后便心急如焚地赶回,有情人终成眷属。正是两人彼此坚定真爱的信念,不畏外界给予的压力,才赢得了爱情。尤其是莺莺,身为官宦小姐的她,表现出了她是一名敢于追求婚姻自主和爱情自由的多情钟情女子。她敢于冲破封建礼俗的束缚,对虚名微利表现出极大的蔑视与痛恨。作者对她形象的描写完全是超前的新一代女青年。

我又一次走过西厢,我看见王实甫在寨前紧皱眉头。他是在愤斥那些烦扰禁锢人们的封建礼教吗?我悄悄地向前,他笑了。我从他手里接过《西厢记》,我发现那既是一段完美的爱情故事,又是一篇辉煌的文学巨著。我感受到了他的愤恨,他的信念,他的思想。

《西厢记》这样一本不朽之作,难怪会纳入“六才子书”之列,难怪xx评价:“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十五

《理智与情感》记得第一次看《理智与情感》的时候,大概还是初中,好喜欢那个活泼泼的妹妹,或许是那时候的凯特渗透了一股子古典纯真的美丽,实在是太过动人。很清晰地记得,玛丽安说,我读的书越多,越不可能遇到真正的爱情。然后就想起布兰登上校跟着歌声走进来,看到钢琴前的玛丽安,阳光撒在脸上,光晕一地,那真是如画一般,入情入景。

所以那个时候选择了朝气的玛丽安去喜欢。仿佛你低眉就有人猜想你是浅笑或是低泣,仿佛你欢笑就能给整个屋子带来阳光,仿佛你端坐在那里任旋律从指尖汩汩流出而所有人都安静地淌在你的音符里沉醉,仿佛你可以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必因为任何外界而磨灭自己的棱角,仿佛因了青春有了朝气洋溢了才华飞扬了俏皮就可以任性地让全世界都可以绕着你转。

然而那个玛丽安只在不懂事的年纪里焕发着她的光芒。所以时隔多年,看到bbc重新翻拍的三集版《理智与情感》时,我分明地将更多的喜爱给了玛丽安的姐姐,那个曾经在我的世界里沉默着的埃莉诺。没有那样环绕的光芒,没有那么俊俏的脸庞,只是安静地为你分忧,然后忍着自己的悲伤,依然撑起你的希望。

同样的出身背景、成长经历,然而她们于我就像是成长的两个阶段,尽管她们的差异其实只是静态的性格问题。埃莉诺那样的人在一个人的初期应该很少见吧,隐忍而克制,善解人意。更多的我们都只是玛丽安。我原来以为最光鲜美好不可企及的事物其实只是我们生命某个阶段的常态,而终将被扼杀。

那个单纯到任性的玛丽安最后还是心甘情愿地安静在她曾经不屑一顾的人身边。而我不再迷恋自己为她披上的光晕,理智大于情感,成长真的是一种妥协。而这种妥协,我却不想否定,就如这篇博文并不是为了纪念每个人都曾经是的玛丽安。我不再那样依恋张狂的任性。

最近只是途经别人的故事,打破曾经引为宿命的大概不只是冲动。宿命都没有了,无处安身,那不是最好的避难所么?突如其来的截然而止让人并不好受。在我这样罗嗦完了理智与情感的pk之后,我还是笑自己,或许我才是最幼稚的那一个。

高中生读书心得有感(专业16篇)篇十六

小时候的阿米尔一直在为了得到父亲的爱而苦苦奋斗,因为一场风筝大赛,他背叛了愿意为他付出生命的人。他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他逃之夭夭,或许他从来没有把哈桑当成朋友。后来他为了赎罪再次回到阿富汗,以他的形式来赎罪,洗刷他的罪行,还有爸爸的。

他虽然懦弱,但是他有责任心,他不顾一切把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带回美国。年幼时的他为了得到父亲的爱而用一些钞票来陷害哈桑,把他逐出家门;长大后的他把一些钞票塞在草席下面,为的是让那户穷人家过上好日子。因为长大了,他成熟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但是二十六年前的事仍旧像刀子一样刻在他的心里,他不敢忘,也不能忘,他带着这种愧疚之心一直活着。二十六年前的事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淡去,而会越来越深。他一直清清楚楚地记得二十六年前发生过的每一个细节。

“要不是我亲眼看着大夫把他从我老婆肚子里拉出来,我肯定不相信他是我的儿子。”

“哈桑哪儿都不去,他就在这儿陪着我们,他属于这儿。这里是他的家,我们是他的家人。以后别再问我这样的问题!”

同样是他的儿子,他对他们的态度却有两种。

在真相还没揭晓之前,爸爸在阿米尔眼里一向是高大的;在真相揭晓之后,爸爸在阿米尔心中高大的形象一瞬间倒塌了。他想不到爸爸竟会做出这样的事,震惊、恼怒等情绪挥之不去,二十六年了,这么多年来他到今天才发现他一直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下。有其父必有其子,这样说一点也不错,他们都背叛了愿意为他们付出生命的人。

他们一半好,一半坏。

不要背叛愿意为你付出生命的人,请珍惜那些对你好的人,请珍惜你眼前的友情。

我无力地走在回家的小路上,沿途的小石子在我脚下奏起一首忧伤的歌,那是饱受世间沧桑的歌,余音袅袅,哀伤如我,只得做命运的傀儡,机械的迈动那两条好似灌了铅双腿,当然,我已也再无奔跑的勇气,只留下时光带给我的麻木。

轻叹一声,不禁感慨岁月无情,我似乎做了一个很长很美的梦,然而梦醒时分,我却已经长大。一只手轻轻抚上胸口,微弱的跳动声告诉我我还活着,可是千篇一律的生活早已让我迷失了自己,我慌乱的四处张望着,可是诺大的城市却熟悉的让我陌生。

一只“鸟”划破了天边的宁静,跃入我的眼睛,也撞入了我的心海,像一颗小石子掉进一片安静不动的海面,它的从天而降激出朵朵浪花,化作层层涟漪,好似点点星光,唤醒那遥远的记忆,我不禁痴了,醉了,仿佛云里雾里,不是梦是幻,只留下呆呆的我。

只见那只“鸟”扑棱棱的挥舞着巨大的羽翼,以风的速度向我俯瞰而来,带着丝丝不羁,又带着些许的豪放,绝不受着风的拘束,远远远——天边!进进进——眼前!我静静的望着它从我头顶的那片天空中掠去,这时,我才有机会细细观察它!

这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没有人类的囚禁使它自由翱翔于蔚蓝的天空之上;这是一只有着自己独一无二思想的风筝,可以时刻掌握着自己命运的风筝,它把自己的命运之线紧紧的握在自己的手里,不受任何人的影响,本着我的命运我做主的态度而生活,可是风筝的生活却是我永远遥不可及的梦。它墨黑色的骨架缀上片片晶蓝,染上缕缕洁白,好似快于天相融合在了一起。当暖暖的阳光洒在它的身上,耀眼的金光使我无法去正视,然而它依旧在风的托付下缓缓前进着,并没有因为我的注视而停下它的脚步,但我却随它而飞。

一抹抹绚丽的色彩点缀着蓝蓝的天空,多彩的风筝小鸟凝成了我心中的一片美丽祥云,净化了我那颗染满世俗的心,以光带走了心中的暗,我仿佛重新回到了童年时无忧无虑、无拘无束、肆意快乐的日子,我欢呼着奔向纷飞的风筝,紧紧地追随着那道黑色身影,即使追不上,也要去尝试,纵然现在的我已被失败打击的遍体鳞伤,但我依旧忘不了那追逐的幸福,也许这就是痛并快乐着。小时候的我总是很喜欢不顾世人的眼光去追一只只斑斓的风筝,因为它们在我的心中便是一个个自由的梦,不受束缚的风筝让我向往做追风筝的人,它让我明白即使摔,也要摔地潇潇洒洒、了无遗憾。可现在呢?当初引以为傲的理想早已在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中不值一提,小小的梦想在岁月中不知不觉的破碎,只留下我一人在这黑暗深渊中瑟瑟发抖,只怕走错一步便万劫不复,我怕,我怕这无尽黑暗吞噬了我,我恨,我恨自己为什么没有迈出的勇气。我发了疯地追,拼了命地跑,可是却永远也跑不回过去,错过的,便永远错过了,在无法回头,就算痛苦,也只得忍泪前行,但我并不奢求什么,只希望那拍打着羽翼的风筝可以等我一下,因为,从明天起,我只愿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当初的放手使我不得不紧紧地抓住,错过的,终是错过的,而现在的,我绝不放手!

风筝消失在了天际,化作一缕白影,我消失在了路的尽头,成为了一个追风筝的人。从此,我的生命中就只有梦的'世界,花的海洋,风筝的陪伴,因为当微风把鸟儿风筝扶上天际之时,我便明白,冬天已经离去,春天近在眼前,我追着风筝便此生无憾,只因拘束的心脱下软禁我们自由的锁链,从此天高任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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