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

时间:2023-11-11 作者:字海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

公司的经营状况可以通过财务报表和经营数据等指标来评估。公司是一个组织形式,可以为人们提供就业机会。如何确保公司的业务运作高效而顺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成功案例,供大家参考。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一

根据供电、供水以及供气部门关于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对本住宅小区做出如下规定。

1、住宅每户电表设计容量为10a,请业户累计用电容量,若超过负荷,须申请增容。

2、请业户检查电线回路负荷,验证开关,插座及导线是否满足用电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开关、插座和导线,不得超负荷使用。

3、业户用电过程中,若发现电线未接好,盖板、开关、插座处冒烟等异常现象,请及时关闭电源,检查电丝是否接好,用电是否超过容量,设备是否异常。

4、每隔一段时间,请业户按漏电开关试验按钮,检查漏电开关是否可靠。

5、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公共用电场所、消防、绿化用水场所私自接电、用水,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6、电、气、水管线及排水管道已按设计精心安装,请住户不要随便改动,如确需更改,请报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同意,方可进行。

7、住户若暗埋给水管道,须先试压,不渗不漏才可批灰隐蔽。

8、请保持排水管道畅通,切勿将可以引起堵塞的物体投入排水系统。

9、请业户安全使用燃气,切勿在使用燃气时离人,非专业人员切勿拆卸、维修燃气管道、器具。

10、业户出门前应将燃气、水阀和不用的电器关闭,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1、因业户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业户承担。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二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厂区的用电管理及用电安全,力求实现管理规范化、使用科学化,根据《全国供电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制造工程部负责全厂用电管理工作;制造工程部内部实行主管工程师责任制。

2、配电室应切实做好全厂的供电工作,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可靠性。

3、配电室应严格执行用电部门停(送)电申请手续,不得擅自停(送)电。各部门因故需停(送)电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说明停电的原因、时间及影响的.范围,并报制造工程部,做好通报协调工作,并挂好警示牌。

4、因事故停电,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说明原因和处理情况,并及时向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汇报。

5、根据上级供用电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及停(送)电通知进行的停(送)电,应有书面记录,并应及时向本部及相关领导汇报。

6、各部门需新增用电设施时,应提前报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填写电力增容申请表,由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实际电力负荷审定施工方案,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7、因生产和施工需要搭接临时线路,需提前报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审定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申请表审定的施工方案实施;如需延期,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凡从事电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各部门应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做饭及采暖等,应做到人走灯熄,严禁出现长明灯现象。

9、保持用电仪表的准确完好,出现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电气仪表和计量设备的检修、拆装由制造工程部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拆装。已经投入使用的仪表和计量装置,各部门均有责任予以积极保护,防止人为损坏。

10、长期用电设备,应严格按安全规范选用线材和元器件。

11、电气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恪尽职守,严格管理。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制度解释权归制造工程部。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三

1.每天上班前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2.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电视机、饮水机、照明灯等关闭,杜绝长明灯。

3.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4.加强教师、幼儿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

5.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6.对全体教师、幼儿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7.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幼儿园正常用电、用水。

8.厨房工作人员上班前检查水、电、气,下班后切断水、电、煤气开关并做好记录;天然气管道厨房有关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油烟定期清洗并做好记录,严防事故发生。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四

根据省、市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规定如下:

一、凡属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向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管理处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供水部门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它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二、业主(住户)出门前应将电器、燃气和水擎阀门(开关),避免发生事故。

三、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业主(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动,请报告管理处并雇专业人员完成。

四、业主(住户)如需要增加用电容量,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处或有关部门审查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但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每增容1kw(或者说kva、5a),收增容费600元,凡不足1kw(或1kva、5a)计算,余此类推。

(2)电度表每增容一级的,其电表计算基数按20度/月的倍数递增计收电费,凡不足20度/月按20度/月计收,余此类推。

(3)业主(住)如需另拉电缆,电线或更换电表的,该工程费包括材料费均由业主(住户)负责。

五、已获批准增容的业主(住户)连续3个月达不到增容要求的用电负荷,将取消其增容资格,其缴纳的费用不退还。

六、每单元设计最大功率为4kw,请业主(住户)累计电器功率,勿超过最大限量,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七、有以下现象有均属偷电、偷水、偷气行为。管理处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1)私自增加电气容量,且造成电气线路故障的,作每增容1kw(1kva)罚款300元—800元外,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要重新办理申请增容手续。

(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或绕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者,除当场停用,按电器容量全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并处以1000元—20xx元罚款。

(3)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封印或改动电力运行回路,影响准确计量的,除按用量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每次还将罚款1000元—20xx元。

(4)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电容量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还处以其10倍的罚款。

(5)擅自改动上下水、燃气管道,电气线路(包括通迅、有线电视系统)者,除应按实际情况纠正外,每项罚款500元—1000元。

八、业主(住户)违反安全用电、用水、用气规定,拒绝管理处机电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用气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或对其他业主(住户)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五

1、安排后勤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

2、选择符合资质的企业供应桶装水,并获取近期水质检测报告,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3、基建科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及时维修,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定期清洗水箱,水房上锁,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1、学校电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电器设备、开关和接头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2、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3、各班主任、处室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本班级、本处室和所管辖实验室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等)。

4、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1、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燃气管道。

2、使用燃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3、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灶具。经常检查连接灶具的燃气专用胶管,定期调换。

4、若发现燃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六

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

4、学校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要保证每天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5、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电器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安全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

7、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8、教育学生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七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学校每季度请县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八

根据省、市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针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特制定公约如下:

一、凡属小区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向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部分)一律由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管理;管理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他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二、住户出门前应当将电器、燃气和水阀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三、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需要改动应报请物业服务中心备案,造成损失由住户承担。

四、室内总电器功率不要超过规定的最大千瓦数,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五、如有偷电、偷水、偷气行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法规处罚。

六、住户违反安全用电、水、气规定,拒绝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水、气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或对其他业主(住户)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九

1、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员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2、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

《用电检查工作单》内容应包括:用户单位名称、用电检查人员姓名、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日期、检查结果,以及用户代表签字等栏目。

3、用电检查人员在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用户不得拒绝检查,并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4、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5、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电用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按下列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用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合同(协议)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范围的用户受电设备的,应责成其改正,停止侵害,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6)、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并按规定追补电费和加收电费。拒绝接受处理的,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赴用户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2、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遵守用户保卫保密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用户进行电工作业。

3、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循私舞弊,不以电谋私。违反本规定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

根据省、市用电用水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区具体情况,对供电供水规定如下:

1、凡经本管理处接管或未办移交手续而暂交本管理处管理的供水供电系统一律由本管理处管理,其它单位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如私自进行接驳管线,按偷电、偷水论处。如系统未完工程,施工单位需要进入,亦须管理处同意方得进入工作。

2、园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公用水、电费用由园区内所有业主(住户)根据实际情况和政府有关规定分摊。

3、高层住宅的电梯等共用设备运行电费,按广州市政府有关规定,设独立计量表,由所有使用该电梯和设备的业主(住户)合理分摊。

4、除突然事故外,管理处在停水、停电前24小时向业主(住户)下发书面通知,以便业主(住户)提前做好准备。

5、本管理处自身将会严格执行用电用水的有关规定,造成后果将按规定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接用水、电,必须向本管理处申请,经检查不影响居民用水、用电情况,又符合安全要求,才可供水或供电。

6、如业主(住户)认为原来电表容量不够,需要增容的,可向供电局提出申请,并在我处备案。

7、凡未经批准接驳用电、用水视为偷电、偷水,应按如下规定处理:

(1)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增加电器设备容量,接驳水管的,除暂停供电供水外,并按每增容一千瓦(千伏安)赔偿600元,每用水10吨赔偿人民币600元,并要重新申请增容、接管,经批准按增容管理规定办理。

(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除按30度/天,30立方米/天追计补电费、水费外,并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额外赔偿。

(3)私自启动和改变电力计量器、水表的封印或运行量程,影响准确的计量的,每次赔偿本处300至500元。私自停用计量器的,不管其停用的时间长短,最少按6个月追补电费、水费。

(4)业主(住户)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或拒绝我处进行水电检查和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供电或对别的用户造成损失的,要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业主(住户)自己负责。

(5)在园区供电线路、供水管路上私自接线接管用电、用水和绕过电度表、水表用电、用水,除当场停止供电、供水外,应按私接容量6个月以上时间追补电费、水费,并按其应补水、电费的1至10倍,额外计赔。

8、业主(住户)需要换水电表必须由管理处工程技术人员监理施工。

9、业主在入住时应详细检查水电表,对水、电表的损坏和计量错误及时报管理处维修,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业主(住户)承担。

10、业主(住户)家中无人时,出门前请关闭水、电总掣,否则,由于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该业主(住户)承担。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一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自备水井的学校每季度请市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二

为了规范公司用电的管理,做到节约用电,减少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规定:

1、照明用电。公司各场所照明应使用节能型灯具,办公场所在白天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在早晚时间段或阴雨天光线阴暗时允许用电照明,在晴天或光线充足的时间段严禁使用灯光照明。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最后锁门人员负责关闭所有照明灯。

2、办公设备。办公室的照明、风扇、净水机等用电设备均由各办公室责任人负责,电脑由使用者负责,下班前应检查设备的关闭状况。办公室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设置成节能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下班后一定要及时关闭电源。

3、空调管理(指自行管理交纳电费的空调)。

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安装位置或者挪作它用。

2)夏季室外温度达到32℃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并且空调稳定运行后,空调温度不得设置在26℃(含26℃)以下。

3)冬季室外温度低于13℃时方可开启空调,并且空调温度必须控制在22℃(含22℃)以内。

1、下班后办公室照明灯忘记关闭的,对最后责任人罚款50元。

2、下班后没有关闭办公设备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3、未按空调使用管理办法开启空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办公场所及所有自有门店。(部分零售门店按卖场相关规定执行)。

一、为了保证我校正常用电,保障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证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校内一切公共用电设备,由学校电力服务中心负责安装和管理,该中心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架设、改装、拆除用电线路和安装用电设备。

三、室内预置的电线是按常规用电量设计安装的,凡用大功率的电器,需向电力中心申请,经论证线路承载可行后,方可接电使用,否则造成的任何事故均由使用单位或个人承担。

四、安装在各楼层的配电电箱,是保证正常用电的关键设备,全体师生要自觉爱护。配电箱由电力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改装和损坏内部器件,不得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电器设备。

五、我校有近万只照明灯具,用电量相当可观,要坚决杜绝在日照度满足使用的情况下仍开着照明灯具的现象。

六、校园内的任何公共场所都严禁用电取暖。

七、除学校食堂外,任何单位都不准用电炊具造饭。

八、凡属于消耗品的电器(例如:灯管、灯泡、启动器、活动插座等),各部门用办公经费购买或到后勤处领取,自己不能更换的通知电工更换安装。

九、各系、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学生进行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爱护电器设备的教育,树立节约用电光荣、违章用电危险、损坏电器设备可耻的`观念,形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十、为了安全节约用电,各系、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电力服务中心联系。

十一、学校实行系和部门安全、节约用电责任制,把是否安全、节约用电列入对各系、各部门工作考核的内容,如出现违反本规定的人和事,要追究系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十二、学校责成电力服务中心负责全校的供电和用电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对用电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安全紧急事态,电力服务中心可直接进行处理,并迅速报学校领导达知。

十三、校内各商业网点、各施工单位及家属院各住房要按时如数交纳电费。出现电表损坏的情况由用户购买,电工更换后启用新表。对出现电表不准的情况由查表人员参照其他用户的使用量估算电费。

十四、为保证本规定有效地贯彻执行,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者实行以下处罚:

1、凡用电取暖的,没收取暖器,给当事人通报批评,并扣除所属单位的综合治安得分。

2、凡使用电炊具做饭的,没收使用的电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性质和情节严重的年终考核不合格,并扣除所属单位的综合治安得分。

3、凡未经批准擅自拉、接电线、安装插座、增设灯头者,没收其用电器材,对学生和教职工经以通报批评,对食堂和各商业点责令作出检查,问题严重的终止经营合同。

4、凡属自费用电的,如有偷电行为,按电力方面的有关规定执行。

5、凡不按时交纳电费的用户,从欠费之日起停止用电,并强行要求交纳,欠费交清后给予通电。

十五、因用电违反本规定,造成用电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由此引起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等,由肇事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六、本规定由电力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执行。监督执行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全校师生要尊重和配合监督人员开展工作。因违章受到处罚的人员,不得无理取闹,刁难、漫骂甚至殴打监督执行人员,否则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十七、本规定由电力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十八、本规定从二00五年五月一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规定废止。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三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水电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特做如下规定:

一、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水设施等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对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水电安全。

二、各班级、各处室、各部门每周要对室内外用水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三、为防止乱接电线,各办公室需要临时用电时,事先写出申请,经领导批准方可用电,但必须由学校电工接电,个人不得擅自接电、不得私拉、私改用电线路;不准私自更换水表电表。

四、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子、电饭锅及其他大功率电器,一经查出,除没收电炉子以外,还将适当做出一定的经济处罚。

五、要爱护水电公共设施,积极配合学校维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维修人员联系。

六、外来施工、维修人员用水电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水电管理人员安装,焊接用电前,应将易燃物品隔离,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七、各办公室、教室责任人下班前必须在确认办公室、教室和门前走廊照明灯已经关闭后才能离开,确实做到人走灯灭,饮水机等电器均应关闭。

八、各班专设节电员,负责管理本班用电。

九、只要是大太阳天的晴天,白天,向南的教室般不开灯,更不允许拉着窗帘看太阳光而开满教室的灯。阴天室内光线不足,可根椐在教室学生人数情况局部或全部开灯。不是难耐的燥热,或学生数量不多一般不要全部打开电风扇,可局部开启,保证够用即可。

十、电脑、电视在使用时开启,用后要及时关闭。

十一、学生离开教室,如做课间操、上体育课,美术课,或到实验室上课,即将灯,电视、计算机,风扇等全部关闭,做到人走电停。

十二、节约用水。涮洗拖把、抹布,不要过量用水,用水后要拧紧水龙头,以免遗漏。发现水龙头滴水,要主动拧紧。若水龙头不能拧紧,即刻向总务处报修。

十三、中午休息、下午放学后、做值日时没有学习活动,或虽有学习活动但自然光线很好,即不开教室的灯。不得出现教室内空无一人但电灯、电风扇全部大开的浪费现象,类似现象经发现,班集体不能评为文明班。

十四、加强用电、用气管理。电器设备、燃气管道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专业人员实施。进行电焊、气焊以及强电作业等有火灾危险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四

一、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内外电源、线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

二、校内电源线路和水路一律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电。特别是学生宿舍内,禁止学生私自外接插头,私自使用热得快和照明灯.私自使用取暖器、电炉式电风扇;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地禁止任何个人私自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

三、电源线路在布局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适当增装空开,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替代保险丝。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都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电工专业人员,非电工专业人员不得接触电源,在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七、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八、校园内用电线路的架设,应尽量避开师生经常经过的`区域。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办公室、多媒体教室、学生食堂等场所的电路和电源开关等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防止线路老化和开关漏电,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及时更换教室、办公室、楼道和校内公用的各类损坏的电器,确保学校正常用电和安全。

十一、学校要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学生不要攀爬电杆和在高压线下玩耍,要远离电源,不要无故摆弄电灯和电风扇的开关;全体师生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对于违规违章的,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学校食堂用气做饭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应及时关闭气阀,煤管道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并要按规定定期检修。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自身伤亡由当事人自已承担一切责任损失,造成他人伤亡的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当事人罚款、赔偿,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五

学校为加强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1、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2、水电气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气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未经学校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4、各种水电气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5、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6、遇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气。

7、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8、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六

2、电视机屏幕应用柔软干净的软布擦拭,含水不宜过多,最好用酒精擦拭;。

3、电视机应避免与有油污、酸、碱性的东西接触;。

4、电视机上不可堆放物品。

1、要做到随用随开,随走随关;。

2、空调内、外机上不可堆放物品;。

3、空调清洁时,应注意擦拭风叶的动作要轻,不可用力搬动风叶。

1、要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水设施和设备,做到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造成浪费。

2、爱护供水设施,发现供水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安排有关人员及时修理,确保供水正常。

1、珍惜粮食,不浪费饭菜。

2、不乱涂桌椅、不乱吐饭菜,不乱扔杂物、面纸等。

3、就餐完毕,确保人走桌面整洁、地面卫生。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七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自备水井的学校每季度请市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八

为加强分公司及校区用电、用水管理制度,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对办公用电、用水作如下规定:

一、空调使用说明:室内温度在3℃以下以及28℃以上方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需设置成统一模式(该模式在人体舒适范围内):夏天温度调成28℃,冬天温度调成26℃,风速统一调成低风模式。要做到随用随开,随走随关。

二、电脑使用说明:办公电脑在长时间(超过半小时)不使用的情况下,请自觉关闭;若实在不能关闭主机,可把显示器单独关闭;所有办公电脑设置成十分钟后自动待机,以节约用电。

三、电灯使用说明:除了公共区域的照明、景观灯之外,其他区域的电灯做到随用随开,做到不开无人灯,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各部门办公室和工作区域的电灯由使用部门人员负责管理。

四、离开办公室后,请相关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空调、电脑、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五、全体员工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水设施和设备,做到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造成浪费。爱护供水设施,发现供水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行政部,以便安排有关人员及时给予修理,确保供水正常。

六、处罚制度:行政部将于执行之日起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包括未按规定关闭用电设备)的行为,用电、用水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人员将当场乐捐20元(乐捐款项不计入公司财务,将纳入公司工会基金,作为工会活动使用,工会将定期公布工会费用使用情况,做到透明、公开)。

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南通分公司行政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九

1、每日按时关、送照明用电,除特殊情况外,不准提前送电或延时关电。

2、每日清房、查房时,发现有乱接电源线、使用充电池、电热器的,立即收缴,并查处违规者。

3、经常巡回检查宿舍内外照明设施,自来水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处理,消灭大灯泡、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现象。

4、寝室有卫生设施的房舍,实行学生上课时间一律把水总闸关掉,以防水的浪费。

5、发现有破坏水电设施,违规用电者及时处理:。

故意损坏照明设施、自来水设施者,责令照价赔偿,通报批评,并报学院处理。

乱接电源线、插座者,报系、部处理。在电源上接充电池、音响、照明灯具、电热器者,除没收外,报学院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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