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文锋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

计划书是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活动和目标进行详细规划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行业计划书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一

工作计划是对今后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有计划的文体。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高瞻远瞩、深思熟虑、深思熟虑,并从不同角度设计各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决策部署,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

(二)工作原则。

通过一个月全县覆盖城乡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和投资损益自我承担的责任意识,构建立体化、信息化预警体系。

(一)动员部署阶段。

县处非办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工作,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三)总结提高阶段。

1.相关政府网站刊登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法律专家与网民在线进行互动交流。

2.通过在《报》、县电视台刊登、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结合典型案例,介绍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的危害和识别方法。

3.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网络借贷、私募投资、交易场所、民办教育、担保、养老、殡葬、房地产等案件高发领域为防范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引导投资人树立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意识。

4.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工作,确保超市、商场、集市、公园等人群密集场所无非法集资广告,引导媒体树立自律意识,不承揽、不刊登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

5.突出抓好处非宣传进社区进居民小区工作,选择中心城区1-2条主干道,连续1个月投放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平面广告。同时,每周至少一天,在车站、市场、商场等人群集中区域设置宣传点,开展现场咨询,并发放防范制非法集资宣传单。

6.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7.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金融产品、金融活动必须由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从事。

8.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制定本行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与全县宣传活动同步组织,既要面向行业内,也要面向全社会,重点要针对本行业已出现的案件或风险,组织系统内以及所主(监)管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网站、行业性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专题宣传和警示教育。

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县处非办: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全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小额贷款、保险行业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保险业从业人员和互助保险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人民法院:负责根据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检查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安排《报》、县广播电视台参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县委政法委:负责会同县委群工部,根据维稳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县委群工部:负责会同县委政法委,根据维稳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安排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开展宣传活动。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根据案侦、处置等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干部职工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和参与宣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处非宣传工作经费。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安排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农牧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农业、畜牧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农村合作(会)社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林业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托管造林、林权转让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育。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商贸流通业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商品现货、融资租赁、典当、拍卖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文化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工商系统开展宣传活动,负责在活动期间加强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清理工作。

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组织安排县内人行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案例警示教育。

县银监办:负责组织全县银行系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银行业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p2p网络借贷等案例警示教育。

(一)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全县各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积极参与,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宣传月活动平稳、有序、有效开展。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影响力和宣传覆盖面。

(二)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

县处非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导工作组对各成员单位处非宣传工作进行督导,通过督导推动处非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强横向沟通交流,注重借鉴其它地区、行业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宣传教育工作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住非法集资现象高发势头。

为全面深入推动我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宜章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定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宣传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乡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时间:2016年5月15-6月15日,5月30日定为全乡集中宣传日。

(二)范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宣传月活动,乡处非办负责宣传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

(一)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金融知识普及。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规范企业合法融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了解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等。

(三)非法集资案例。通过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一)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金融机构要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中国敖汉网要在网上进行宣传,敖汉信息社要在敖汉信息上出专栏宣传;信用社和邮政局要在乡乡助农金融服务网点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以免费为客户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现场图片展示、讲解,宣传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

(三)在社区、城乡街道、广场,在农村牧区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采取悬挂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条幅,发放金融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

(四)在乡、街道、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

(一)加强领导。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办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乡处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加强源头管控,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决定于5至6月组织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全市范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市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

(二)围绕主题,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1.突出宣传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集中宣传月主题,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将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作为重点领域,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揭露其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2.创新宣传形式。根据我市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与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行业发案突出的形势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商务写字楼、高新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职工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歌舞、戏曲、微电影、手机微信短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

3.拓宽宣传渠道。在继续加大播放公益广告、发送公益短信、开设专栏专题、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等传统渠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充分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发挥好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与各类新媒体合作,有效占领网络宣传空间。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不断变异的各种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三)协同发力,推动实现宣传全覆盖。

1.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下达任务,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各县(市、区)处非办要充分发挥协调调度作用,精心组织部署,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宣传责任,促进各成员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市委宣传、网信部门协助组织市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结合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通过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法律政策解读等,贴近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警示犯罪风险。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学生、老年人、农民等重点人群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特点,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人行、银保监部门组织指导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组织宣讲活动。其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立足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特点,切实加强行业宣传,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针对案件高发领域有针对性强化风险提示。

2.拓展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网格员、银行客户经理、保险业务员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织好织密上下左右协调联动的宣传网。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组织专门人员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

各地、各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全面开花、不留死角,形成全市处非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

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

(一)完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做成响亮品牌。同时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是国家和我省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处非办将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各行业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查找差距,督促整改。

(三)认真总结上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5月15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11日前报送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相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市处非办将择优在“沧州金融动态”予以编发,积极推广,在年底处非综治考评中酌情加分。

为全面深入推动我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宜章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定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宣传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乡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时间:2016年5月15-6月15日,5月30日定为全乡集中宣传日。

(二)范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宣传月活动,乡处非办负责宣传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

(一)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金融知识普及。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规范企业合法融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了解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等。

(三)非法集资案例。通过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一)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金融机构要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中国敖汉网要在网上进行宣传,敖汉信息社要在敖汉信息上出专栏宣传;信用社和邮政局要在乡乡助农金融服务网点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以免费为客户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现场图片展示、讲解,宣传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

(三)在社区、城乡街道、广场,在农村牧区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采取悬挂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条幅,发放金融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

(四)在乡、街道、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

(一)加强领导。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办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乡处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为全面深入推动我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宜章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定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宣传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乡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时间:2016年5月15-6月15日,5月30日定为全乡集中宣传日。

(二)范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宣传月活动,乡处非办负责宣传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

(一)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金融知识普及。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规范企业合法融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了解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等。

(三)非法集资案例。通过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一)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金融机构要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中国敖汉网要在网上进行宣传,敖汉信息社要在敖汉信息上出专栏宣传;信用社和邮政局要在乡乡助农金融服务网点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以免费为客户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现场图片展示、讲解,宣传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

(三)在社区、城乡街道、广场,在农村牧区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采取悬挂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条幅,发放金融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

(四)在乡、街道、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

(一)加强领导。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办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乡处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深刻认清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打好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5月25日-12月30日)处非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促进宣传工作常态化。要把处非宣传融入工作例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日常工作,对非法集资活动开展不间断排查,形成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实现宣传范围无缝隙、全覆盖;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打好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请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并请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总结报县处非办。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深刻认清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打好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5月25日-12月30日)处非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促进宣传工作常态化。要把处非宣传融入工作例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日常工作,对非法集资活动开展不间断排查,形成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实现宣传范围无缝隙、全覆盖;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请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并请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总结报县处非办。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xx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北处非〔20xx〕5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150多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点,利用本地区的政务网站,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乡村、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期间,我镇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活动,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深刻认清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二

本次活动由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处非办,设在区政府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按照本宣传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区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本辖区相关单位、金融机构等组成志愿服务队,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六进”活动。二是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按照本宣传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各机关办公大楼门口、区政府大院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开展进工厂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面向职校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同时走进老年大学,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向老年人提示不法分子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等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老年人群投资的非法集资行为。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六)开展进村庄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赶集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特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三

按照市处非办《关于印发20xx年xx市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非办〔20xx〕号)和市教育局《20xx年教育系统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其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在全校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一)全面部署,广泛宣传。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积极部署,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紧紧围绕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加强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针对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加强宣传。提示广大教师、学生、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即学校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集中宣传不少于4次、宣传覆盖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

(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条幅、海报、展板、黑板报、传单、手册、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宣传媒介,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月xx日至月14日)。

按照市教育局印发《20xx年教育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月1日至6月10日)。

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月2日在全市开展“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学校也要结合实际,与市处非办同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1日至6月1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做好活动组织保障。学校成立活动专门工作小组,田占武校长和张起书记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按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宣传工作常态化。各科室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注意做好资料整理、保存,需要照相、摄像的,可以直接与电教中心联系。

(三)加强督导,提升宣传工作效果。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是市政府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依据。集中宣传月期间,学校活动工作小组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提升宣传月活动社会效果。对于开展工作流于形式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及时做好活动经验总结。各科室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经验和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各科室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宣传图片、视频等附于月1日前报送学校办公室。电子邮箱:。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四

(一)区处非办:负责统筹协调部署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整体宣传工作,提供宣传素材和公益宣传片。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在本单位、本系统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组织全区媒体配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利用新建发布、区政府网站等“两微一端一网”的网络媒体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

(三)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在本单位、本系统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在企业注册登记和日常检查时宣传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

(四)区教科体局:负责在本单位、本系统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重点对区职校和驻区大专院校做好宣传。

(五)区民政局:负责在本单位、本系统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重点对养老机构做好宣传教育。

(六)省银监局新建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六进”活动,充分利用营业网点led字幕、横幅、海报、折页、自身短信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有电子显示屏的按要求播放宣传片,并重点针对老年群体开展一次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

(七)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在本单位、本系统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具有行业主(监)管职能的成员单位负责向主(监)管行业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并组织主(监)管行业企业开展常态化公益宣传活动。

(八)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六进”活动,并在社区、街道、广场、楼宇等人员密集区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点,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式开展宣传。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五

为使广大师生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乐至县吴仲良中学按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学校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以刘仕兵校长为组长,颜邦辉副书记、杨胜华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行政办、政教处、团委和学校财务室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

xx月xx日在学校行政会上组织全体领导学习了《乐至县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将方案印发到各年级、各处室,以及校园张贴栏进行张贴,并制作了一幅“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的横幅在李家湾校区进行悬挂,在学校老教学区、校门入口的led上滚动打出字幕“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等5幅标语口号,学校还制作了专门宣传展板一块,利用学校广播宣讲非法集资的特征,常见手段和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以及远离非法集资的`“五不忠告”,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近期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来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乐处非领办发[20xx]x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师生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意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教师是高素质人材群体,但为什么仍有一些人上当受骗,主要还是经受不住高利诱惑,不知道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宣传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六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宣传内容。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三、

工作任务。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打好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请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并请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

总结。

报县处非办。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六进”,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各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即社区、镇村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宣传标语条幅不少于5条、集中宣传不少于4次、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区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督查暗访、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考核通报。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附表报区处非办,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可随时报送区处非办,区处非办将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八

1、非法集资要远离,一万伤心,十万伤身,一百万要命。

2、赔本买卖谁会干?回报太高肯定骗,一心想要鸡生蛋,小心鸡被坏人牵。

3、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4、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5、挣钱不容易,好话你,非法集资血淋淋,保护财产要警惕。

8、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

9、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10、关爱老人生活,远离非法集资。

11、面对高息,一思爹娘。,二想儿女,三思而行,四平八稳。

13、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14、投资还需谨慎,集资当心非法。

16、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7、非法集资戴面具,陷阱多多要警惕。

18、非法集资火药桶,炸飞钱财无影踪。

19、莫贪蝇头小利,当心竹篮打水。

20、非法集资招数多,高额回报算一个。

21、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22、警惕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23、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24、警惕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25、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行动,努力营造富民平安环境。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九

近日,春晖路街道新华社区联合华夏银行大渡口支行在天辰华府开展了主题为"理性选择投资渠道,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展示展板、发放宣传折页、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居民详细讲解了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社会危害性等内容,并提醒居民在生活中要保持警惕,发现非法集资行为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避免上当受骗。现场居民纷纷表示:"参与宣传活动后,我们不仅对非法集资有了深入全面的了解,而且掌握了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受益匪浅。"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居民咨询20余人次。新华社区工作人员介绍,通过活动的开展,旨在进一步提高居民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遏制辖区非法集资事件发生,为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一份努力。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十

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增强大众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公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近日,百花社区在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宣传内容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向居民宣传非法集资行为的主要特征、常见手段及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并介绍了近年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让大家了解非法集资带来的危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此次宣传,提高了社区居民对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等知识的`了解,加强了居民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诱惑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十一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维护银行业资金安全和良好声誉,保护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我行在全辖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切实做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总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行干部职工学习《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88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是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民计民生、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此总行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协调、督促各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各支行也成立了以基层支行领导班子为主要成员的基层支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小组,总行办公室是各支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管理和执行机构,负责宣传教育的具体实施和推进工作。

根据宣传教育活动目标,将受众对象分为社会公众、支行内部员工两个宣传群体分别展开宣传。

(一)针对社会公众的宣传。

我行从实际出发,选择了三种宣传手段::投入较经济、投放时间较长的的社区宣传窗;内容直观明显的led字幕(未设置led显示屏的单位专门制作了横幅);互动效果较好、可深入沟通的现场宣传。

一是静态宣传。在社区宣传窗的编排上,从“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识别方法”、“相关分类”、“常见手段”、“法律处罚”“典型案例”六方面内容进行了表述,每月更换新的内容,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向观看者宣传了非法集资的危害、增强了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在宣传板的设计上加入了我行标识元素,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的同时,还提升了我行知名度。

二是现场主题活动宣传。除平面静态宣传方式外,我行还组织人员开展了以“打击防范非法集资、普及理财知识”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当天制作8块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6幅,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咨询180余人次,活动吸引了较多社区居民的驻足,我行人员向前来问询的居民分发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页,并讲解了选取正规理财渠道与途径的重要性。

三是清理非法广告,净化金融环境。动员全行员工,特别是基层网点的员工,认真排查本网点附近是否有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小额贷款、信用担保等非法广告信息,并对非法广告进行清除,共清除墙面非法小广告9处,非法广告名片12张,有效净化了金融网点环境。

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客户和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有初步了解,增强了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提高了风险防范能力。在活动中,共设置社区宣传窗12个、悬挂宣传条幅26条、展板144块、电子显示屏宣传18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针对内部职工的宣传。

一是在办公场所内的宣传窗里开设了“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强调宣传了我行对参与非法集资员工的处罚措施。宣传专栏共计选取了8个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通过非法集资人员最终被绳之以法、事业与生活遭受惨重打击的现实后果教育每一位员工要抵制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二是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我行内部网站,进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

三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向全行员工普及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员工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约束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员工进行小组讨论,结合工作实际,从员工所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就如何遵守和落实“禁令”、有效预防和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交流,以此增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员工自觉远离和杜绝参与非法集资。

一是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员工动态管理中。着力防范员工异常行为引发的各类风险;同时,切实加强员工合规案防教育,通过开展禁止性条款学习、案例剖析教育、职业操守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夯实案防的思想基础。

二是继续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作为常抓不懈的工作,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使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十二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投融资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有些公司巧立名目,利用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大量吸收群众钱财,进行非法集资,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去年我市加大了对此类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破获了几起大案要案,主要有富冀商贸有限公司利用刷信用卡返商品返现金非法集资案,黄金佳公司利用黄金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隆尧县三地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案等等,取得了打击非法集资、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和利益阶段性胜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非法集资有着很深刻的经济、社会根源,手段隐蔽,形式复杂,后果严重。因此,对非法集资我们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还要高度警惕,不能有丝毫防松。防范非法集资,任重而道远。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歌星演出助阵、在报纸刊物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师弟带人参观考察、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还通过建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四)、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者为了收回投资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一)、银行贷款门槛高,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雨后春笋般成立,资金缺口大大超过了银行短时间的供款能力。而且不少企业在发展阶段注册资金少、可抵押财产少、规模有限,不能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造成众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无力发展。尽管近些年来,国家通过出台一些政策给一些小企业贷款提供了便利,但是银行贷款链条长、下款慢的情况仍然广泛存在,急需用钱的中小企业贷款难、贷款慢的困境仍没得到根本解决。

(二)、“高回报、高利率”诱饵导致个人投机心理严重。计划经济时代,民众手中无闲钱。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迅速发展,老百姓钱包鼓了,自然也就有了投资的愿望。但是银行的利率较低、银行众多理财产品也是复杂低效,相比之下,以高回报、高利率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看起来更为简单高效,为“短时间暴利”心态所驱使的民众投机心理严重,忽略了潜在的风险。

(三)、打击难度大,违法成本低。非法集资案件发案周期长,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几年十几年,一旦发案证据、证言因时间久远不好收集,有的犯罪嫌疑人从开始非法集资就做好了随时开溜的准备,相比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所获暴利,违法的成本明显更低。

(一)、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危害金融安全,是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此类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众多,受害者面广量大、极易引发上访、集访等问题,甚至引发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

(三)、由于涉及到个体的切身利益,受害人往往倾其所有,在催讨过程中往往会不择手段,极易发生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恶性次生刑事案件。索债未果情况下受害人也可能采取自杀、报复社会等极端手段,给社会治安埋下隐患。

(四)、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老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为了遏制非法集资,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以上对非法集资的分析,我提出以下看法和建议:

(一)、加强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

公安、工商、银行、社区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宣传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提示风险,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其远离非法集资。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报道力度,以专栏文章、专题节目等方式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震慑犯罪分子,形成对非法集资的强大舆论攻势。在广大农村、城市街道、社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扩大覆盖面,强化宣传效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公安机关要对该类案件快侦快破,打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起到震慑作用。一是及时收集证据、准确定性,第一时间抓获主要犯罪犯罪嫌疑人;二是会同银行等部门及时追回赃款、为群众挽回损失。同时要做好受害群众的工作,向其介绍相关法律及案件进展情况,舒缓群众的情绪、告知其合法的救济途径,避免出现极端事件及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三)、政府及银行等有关部门应根据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帮扶中小企业,研究出台便利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相关政策、规定,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贷款慢的问题。同时,银行应继续开发不同种类、针对不同层次人群的理财产品,并加大宣传,让老百姓的投资意愿得到有效释放。

(四)、切实把好广告监测工作关,切断传播媒介。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的危害性,重视和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的监管。对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集资金的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广告;对发布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活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当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商品营销、生产经营活动的广告不得出现保本、保证无风险等内容。房地产销售、造林、种养殖、加工承揽、项目开发等招商广告,不得涉及投资回报、收益、集资或者变相集资等内容。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十三

为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揭示新型非法集资形式,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提高广大居民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按照区级相关部门的要求,2月3日上午,我镇在凤祥社区组织开展了以“警惕非法集资新骗局,投资要专业,风险须认清”为主题的公益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居民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引导广大居民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并号召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来,识别非法集资的险恶用心,坚决不参与非法集资。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通过此次宣传,提高了社区居民对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等知识的了解,加强了居民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诱惑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区金融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巩固我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成果,提高广大群众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的意识,根据《西安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按照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区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宣传行动,现将活动情况小结如下:

以“远离非法集资,建设幸福家园”为主题,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利于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为出发点,多管齐下开展了立体式宣传,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一是法规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二是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三是案例宣传,以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理性投资、合法理财。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从5月中旬开始,持续到6月上旬,5月21日为集中宣传日。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专项宣传和专项排查行动相结合的方式。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办、园区管委会及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园区及本系统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工作。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指导各街办、园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网络宣传。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宣传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相关部委,以及省市关于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办法12部,方便群众查询和检索,发布省市区处置非法集资案件信息2条。

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社区,突出以中老年群众、城中村拆迁群众为宣传对象,突出投资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房地产等高发行业,突出涉及信访、举报的非法金融活动发生区域。一是开展全面宣传。各街办、各园区联系驻地工商所、派出所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在辖区社区、街道、集镇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宣传单,利用板报设置宣传栏。每个街办在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宣传点,全区主要路段悬挂过街横幅标语51条。

二是进行了集中宣传。公安灞桥分局,区工商局、区金融办联合九个街道办、灞桥信用联社,在全区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在田洪正街、纺正街、狄寨正街、狄寨大学城商业街设立了4个宣传点,向群众宣传家庭理财常识,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危害。这次集中宣传活动参与干部、干警42人,接待群众咨询近1200人次,各街道园区悬挂横幅标语55条,张贴宣传画1600幅,发放宣传资料12000份,通过布置展板、散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咨询、受理举报等方式,大造打击非法集资的舆论声势。三是对涉及征地拆迁、整村搬迁、城中村拆迁项目的街办和园区,依托村(居)委会加强专项监控,抢占舆论宣传阵地,对城中村拆迁群众进行正面引导;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投资类公司在以上区域开展理财等集资宣传,杜绝了新的非法集资行为发生。

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工商灞桥分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四城联创办结合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对街头非法金融业务小广告、不规范牌匾条幅及时清除,封堵和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变相广告宣传行为。强化对重点行业的政策宣传以及规范管理力度。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上门宣传等方式,加大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民办院校等的宣传管理力度,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

区教育局对区内市局审批的6所民办职校和我局审批的44所民办非学历培训教育机构逐校进行了专项检查,制订了详细的日程安排表,印制了《西安市民办学校不参与非法吸收群众存款活动承诺书》,采取查看账目、资料,进行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将检查内容落到实处,尤其是突出了对各校办学资金来源、收费政策执行、教师工资发放以及学校招生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在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全面了解区内各民办学校资产来源和资金投入与运转情况。各校均能按月按时发放教职工工资,区内民办职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均未在教师中开展非法吸收群众存款行为,未发现学校有非法吸收群众存款现象。

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是一项关乎社会稳定的长期工作,我们将以本次宣传教育为契机,继续保持对辖区非法集资的严密监控,加强对辖区群众的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xx年防城港市港口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港口区积极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现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对打击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成立了港口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了《港口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对辖区工业和商业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在排查行动中,切实做到严查彻处,决不姑息;同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查重点,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对辖区工业和商业企业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区别不同情况,制定了《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区公安分局多次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摸排工作,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牢固树立“打早打小,主动出击”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强化措施,充分发挥秘密力量和朋友关系的积极作用,加强阵地控制,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2.区工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近期所发布的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及街市上散发的印刷品广告进行检查共检测媒体广告20多件,户外广告20多版,未发现有关“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利用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内容。

3.区住建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范围内发布的户外广告(路边广告牌、高立柱广告牌、灯箱、霓虹灯广告牌、led显示屏)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共排查清理“牛皮癣”类的非法小型贴纸关于贷款中介广告资讯信息74条。个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我区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全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行动。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通过拉横幅、发宣传单等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揭露非法集资活动的手法,及时报道打击整治行动,为我区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开展壮大了声势,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我区注重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总结会议,多次组织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就各部门专项行动的开展、案件线索的摸排等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极大的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精选16篇)篇十六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辖区正常经济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根据《洪江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力打击非法集资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按照“打防并举、重在预防;综合治理,重在打早、打小;标本兼治,重在建立发现机制”的原则,坚持以打促防,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好辖区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我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和蔓延,做到防范于未然。要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上报,最大限度维护辖区经济安全、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整治稳定。

三、主要内容和判定标准。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内容。非法集资是指企业、组织和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建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线索的判定标准。凡具备如下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特征,即可认定是非法集资活动的线索,一律纳入此次风险排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1、未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或超越审批权限批准的集资项目。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货币方式以外,还包括实物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确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公开筹集资金的。

四、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

(一)、工作重点。此次风险排查重点是:房地产开发、典当行、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民间借贷等行业和领域;主要内容包括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民间融资活动的风险隐患,涉及集资的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的风险隐患等。

(二)、工作安排。各社区对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摸底,分类处置,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上报。通过短信平台,对辖区居民进行风险提示,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发生,并制作宣传横幅,加强宣传教育。深入辖区,发放宣传资料,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社会影响面。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分二个阶段:

(一)2014年4月25日至5月4日,制定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风险排查工作动员会、部署会议。

(二)2014年5月5日至5月14日,各社区要将排查摸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由综治办汇总后报区金融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维护稳定。各社区要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全面摸清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要做好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维稳在先原则,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情报,及时反馈信息。各社区密切掌握可能存在风险的动态,形成覆盖广、多渠道、专群结合的社情信息网络。强化对可能存在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信息监控,并切实做好有关信息的综合研判、上报处理工作,做到掌握情况准,判断问题准,措施决策准,反映快速,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强宣传,提高风险意识。深入揭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欺骗性,让广大群众都知晓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常识,有效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三)、以防促打,注重源头治理。深入研究和把握非法集资的规律和特点,加大排查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

洪江区高坡街综治办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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