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

时间:2023-11-12 作者:字海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

1.职工是指在某个单位工作的人员,他们为了工作的顺利进行付出了努力。职工是一个组织或单位中最宝贵的财富,他们的全面发展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如何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和绩效成为了企业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问题,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工管理经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一起学习。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一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头______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只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_____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__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_____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_____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_____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_____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_____费后,甲乙双方工伤_____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___________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__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_____基金手续。

六、_____。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_____规定、《女职工_____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_____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二

性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______________岗位,为______________工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___天,每天实行_______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_______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_______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再延长_______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_______%,乙方负担_______%。病假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三至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_______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_______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_______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_______元,直系亲属抚恤费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_____天;婚假_______天,丧假_______天,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______________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______________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______________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临时调动,期限为_______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___个月的短期停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赔偿金_______元至_______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或当地没有调解组织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岗位_________,为工种_________。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实行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_________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_________。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再延长_________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_________%,乙方负担_________%。病假工资为_________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_________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_________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_________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_________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_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_________元,直系亲属抚恤费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_________天;婚假_________天,丧假_________天,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临时调动,期限为_________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赔偿金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或当地没有调解组织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_________: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

单位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区街道。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一方执行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备案一份。无部门公章和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公章无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五

乙方(被招用职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生产、工作任务及工种。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工作任务,为工种。

二、合同期、学徒期、(熟练期)和试用期: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招用需实行学徒期(熟练期)或试用期的职工,其学徒期(熟练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年月年日止,合同期届满,若甲方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条件。

为使乙方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对乙方进行劳动保护教育、培训、并按要求持证上岗。

四、劳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一)劳动工作时间。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不得随意增加劳动工作时间。如生产(工作)需要增加劳动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规定征得乙方的同意,并付给相应的报酬。

(二)劳动报酬。

乙方在合同期内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额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实行计时工资制的,月工资经甲、乙双方协商元(奖金、津贴由双方自行约定。)。

(三)保险福利。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政治待遇。

甲方和乙方享有公民的平等地位,要尊重乙方人格,不得财神虐待和体罚。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参加由工商、劳动、卫生等国家部门组织的政治、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学习,乙方在学习期间,甲方应按出勤发给工资和误工补贴。

五、劳动纪律。

双方自觉维护和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作,完成任务。

六、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

3、乙方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因参军、升学者。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

七、甲方因发生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确无继续履行合同能力时,可向乙方说明,双方自行解除合同。

八、劳动合同纠纷的调解,从发生纠纷之日起,可以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经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在法定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定后不得涂改。乙方不得请他人代签,否则合同无效。

十、双方需约定的补充条款: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政策不符之处,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报送签证机关签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六

地址:____

性质: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民族:____

文化程度:____

籍贯:____

现住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岗位,为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元。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实行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1)____

(2)____

(3)____

(4)____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再延长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三至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元,直系亲属抚恤费元,其他费用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天;婚假天,丧假天,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临时调动,期限为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元;赔偿金元至元。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或当地没有调解组织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甲方:盖章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工资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____年_________季_________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_________。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_________。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_________。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八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其中试用期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岗位,承担____任务,担任____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____,保健食品费:____元。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检。

6、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

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

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____元,平日加班工资:____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____元。

5、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交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

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

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

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它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甲方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

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九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生效。

三、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不超过四小时,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止,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五、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__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为每月上半月_________日,下半月_____________日。

六、甲乙双方约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办法:

八、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九、甲乙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十、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苏州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十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十

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考核,决定录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正式职工,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1、双方合同期为三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为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也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期以续订合同为准。

甲方根据公司工作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到部门担任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调动,包括临时性工作。

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

2、乙方工资及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每年依工作表现调整。

(2)所有津贴均已包含在基本工资内,不另行支付。

(3)遵照社会保险条例要求,甲方为其交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4)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给乙方发放适当的奖金。

3、甲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施奖励和处罚。

(3)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现等安排调整乙方工作。

(4)甲方可视经济效益和乙方的技术水平、业务熟练程度、劳动效率、工作绩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劳动报酬。

4、乙方基本职责:

(1)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

(3)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4)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

(5)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

(6)按甲方的工作要求而加班和出差。

5、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教育或处分仍然无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治疗、疗养期内的,以及经医疗终结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与甲方解除合同:

(1)经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确认,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利的。

(4)乙方本人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8、除按第五条第2、3、4项规定以及法律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条件外,甲乙任何一方在解除聘用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9、双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时,如乙方符合第五条第1、5、6项,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10、乙方因违反纪律而被辞退或乙方符合第七条第4项规定,则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聘用合同自行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1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死亡,则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医疗费、生活补助费、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金。

12、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婚丧、计划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休假等有关待遇。

13、甲方明确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劳动法》之规定,实行平均每周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14、职工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保密资料的规定,违反上述行为者将根据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15、合同期满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且书面通知对方的,则合同自动延期生效一年。

16、当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在二十日内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岗位_________,为工种_________。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实行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_________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_________。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再延长_________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_________%,乙方负担_________%。病假工资为_________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_________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_________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_________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_________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_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_________元,直系亲属抚恤费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_________天;婚假_________天,丧假_________天,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临时调动,期限为_________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赔偿金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或当地没有调解组织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_________: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十二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______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第二章职工聘用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第七条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第三章工作日制度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迟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

拒绝执行。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四章工资和津贴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度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第五章职工福利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第十八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第六章劳动保险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第七章劳动保护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违章指挥。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意见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第二十九条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第三十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第三十一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第八章教育与培训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及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第三十四条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第九章纪律与奖惩第三十五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求工会同意。第三十八条各类处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第十章合作与联系第三十九条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第四十条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十三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a.文化知识:________。

b.身体状况:________。

c.劳动技能:________。

d.工作能力:________。

e.团队精神:________。

f.其他: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十四

本着合作双赢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将装配车间流水线三条线承包给乙方负责。

1,甲方每月将下一个月的生产任务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认可后签字,签字后乙方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2,甲方如不能提供足够生产任务或生产用配件导致乙方工人不能达到保底工资(20xx元/月),不够部分由甲方承担。每月不少于9万台。

3,乙方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每月最低保证完成九万台。

4,甲方提供乙方工人的免费住宿,水电由乙方自理,甲方提供食堂,就餐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人的生产工资由甲方支付,工资延一个月支付。(如,六月份工资,八月10日支付),承包费三个月结清一次,合同期满付清。承包费按生产单价的20%计算。

6,在承包期间,乙方工人一切事故、伤亡或其他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尽量帮助乙方处理。

7,合同期满前双方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续约,乙方有优先权续约。

甲方:永康市****有限公司。

乙方:

20xx年10月4日。

文档为doc格式。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协商行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企业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本条例所称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职工方与企业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及时研究解决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地方总工会依法组织、指导、协调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

企业工会依法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七条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协会、商会等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协助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二章集体协商

第一节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集体协商:

(一)劳动报酬的确定、增减;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措施;

(七)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工资分配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协商:

(一)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和其他工资分配事项及工资支付办法;

(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三)试用期、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四)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工资事项。

第十条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二)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当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发布的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六)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第十一条职工方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以提出工资增长、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协商要求。

职工方可以根据企业年度利润增长情况、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本地区职工工资增长率、本企业在同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等因素,提出增长工资的协商要求。

企业可以根据年度严重亏损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物价、政府工资指导线等因素,提出工资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协商要求。

第二节集体协商代表

第十二条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应当选定本方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称协商代表)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

职工方与企业每方协商代表三至九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协商代表。企业规模较大和职工人数较多的,经职工方与企业双方同意,可以适当增加协商代表的人数。双方可另行选派适当数量的列席代表。

企业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三条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首席协商代表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或者工会组织职工民主推选产生。首席协商代表应当由工会负责人担任。企业未建立工会的,由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组织职工民主推选协商代表,并经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协商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选产生。

协商代表的更换和替补,按照协商代表产生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协商代表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相关活动,提出协商意见;

(二)收集、掌握和提供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协商职责所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向职工方协商代表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与资料。协商代表应当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职工方协商代表应当向企业提供其掌握的`与集体协商有关的资料。

第十六条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履行协商职责,视为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降低其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协商代表在履行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职责时止。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节集体协商程序

第十七条职工方与企业可以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依法进行平等协商。

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

第十八条集体协商要求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职工认为需要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的,应当向企业工会提出。企业工会可以根据职工意见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经半数以上职工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企业工会应当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提出集体协商请求。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征得半数以上职工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同意,应当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

企业认为需要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的,应当向企业工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可以向所在地地方总工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

第十九条职工方或者企业书面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的,对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书面材料时在送达回执上签收,并于三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应协商要求内容逐一作出回应,并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集体协商要求书面材料应当包含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等,并对其主张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集体协商期限为送达集体协商要求书面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第二十一条集体协商一般采用会议协商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一方要求采用会议协商形式的,应当采用会议协商形式。

集体协商采用会议协商形式的,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或者共同主持。集体协商会议记录应当由全体与会协商代表签字确认。集体协商采用书面形式的,所提交的书面意见应当经全体协商代表签字确认。

企业应当为协商会议提供会议场地等必要条件。

第二十二条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应当采用平和、理性的方式,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集体协商;

(二)威胁或者利诱对方协商代表;

(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扰乱、破坏集体协商秩序;

(四)限制有关人员人身自由,或者进行侮辱、恐吓、暴力伤害;

(五)其他可能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开展集体协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干扰工会履行职权或者职工方产生协商代表,对职工方协商代表打击报复;

(二)拒绝提供集体协商所必需的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三)拒绝执行集体协商调解协议。

第二十四条开展集体协商,职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完成劳动任务;

(二)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以各种方式迫使企业其他员工离开工作岗位;

(三)堵塞、阻碍或者封锁企业的出入通道和交通要道,阻止人员、物资等进出,破坏企业设备、工具或者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公共秩序。

第二十五条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企业方制作集体合同草案。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经双方同意,可以中止协商并商定恢复协商的时间。

第三章集体合同

第二十六条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由工会或者职工方协商代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讨论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由企业自订立集体合同之日起七日内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职工方协商代表应当就未通过事项听取和收集职工的意见,与企业协商代表进行补充协商后,再次提交讨论通过。

第二十七条集体合同订立并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严格履行。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集体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二十八条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集体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者续订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集体合同有效期内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权和增资减资等事项,不影响集体合同效力。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

(三)企业破产、停产、解散,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规定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程序。

第四章争议处理

第三十一条职工方和企业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有序、平和的原则,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第三十二条在开展集体协商或者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职工方与企业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职工和企业应当履行。

第三十三条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发生争议的,职工方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提出协调请求,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应当及时介入,指导、帮助职工方与企业依法开展协商,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十四条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发生争议的,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应当及时介入,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与职工方开展集体协商,协助企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十五条经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协调仍未能解决争议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派出人员或者从集体协商专家名册中指定人员进行协调。

第三十六条发生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集体协商争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会同地方总工会、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共同协调处理。

第三十七条开展集体协商,供水、供电、供气、公共运输、广播通信、电视、公共卫生、医疗、教育、金融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产、停业,或者职工影响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下列后果之一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命令,责令上述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停止该项行为,恢复正常秩序:

(一)危害公共安全;

(二)损害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居民生活秩序;

(三)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后果。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地方总工会、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应当指导和督促双方开展集体协商,化解矛盾。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或者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协商代表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企业有关人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职工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职工拒不执行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布的命令,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工作人员在集体协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由企业方面代表组织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企业方面代表组织的章程予以罢免,或者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工会工作人员在集体协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集体协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企业分支机构经企业授权同意,与分支机构的职工方就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集体合同的意义

第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个劳动者处于弱势而不足以同用人单位相抗衡,因而难以争取到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由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规定集体劳动条件,集体劳动条件是本单位内的最低个人劳动条件。因此,集体合同能够纠正和防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过分不公平,使之比较公平合理,也使劳资双方在实力取得基本的平衡。

第二、许多在劳动合同中难以涉及的职工整体利益问题,可通过集体合同进行约定,如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劳动条件的改善、集体福利的提高等。根据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这实际上就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

第三、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经济形势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那么可以通过集体合同调整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应当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因此,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将经济性裁员规范化,有利社会的稳定。

第四、劳动关系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事无巨细均由劳动合同规定,那么每份劳动合同都将成为一本具有相当篇幅的小册子,订立一份劳动合同将成为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通过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内容进行全面规定之后,劳动合同只需就单个劳动者的特殊情况作出规定即可,这样就会大大简化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会大大降低签订劳动合同的成本。由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具有上述作用,集体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合同的“母合同”。

第五,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实现中国《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立法宗旨,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第六,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的调整上可以在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劳动合同的调整中间增加集体合同的调整这一层次,实现对劳动关系的多方位、多层次调整。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同一般的劳动法律法规相比对不同企业劳动关系的针对性比较强,同时也有利于消除或弥补劳动合同存在的某些随意性,给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一种新机制,从而使企业劳动关系更和谐、更稳定、更巩固,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

第七,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职能发挥得更直接、更生动、更有效,使工会的“维权”职能实现法制化。

第八,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缓和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动矛盾,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减少和处理,有利于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十六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与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四条 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双方应当遵循相互尊重、公平合理、诚实守信、平等协商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全面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

地方总工会依法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

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和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一节 集体协商内容

第七条 职工一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者某项内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福利;

(六)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

(八)职业技能培训;

(九)劳动合同管理;

(十)奖惩;

(十一)裁员;

(十二)集体合同期限;

(十三)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四)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五)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六)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者某项内容进行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

(二)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三)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四)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五)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等分配办法;

(六)试用期、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七)工资集体合同的起止时间,变更、解除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程序,

(八)工资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

(九)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十)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工资事项。

第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二)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统计主管部门发布的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六)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一方和企业均可以提出工资调整的协商要求:

(一)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变动的;

(二)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较大变动的;

(三)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变动的。

第十一条 行业性工会、区域性工会可以与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或者商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十二条 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涉及本行业职工切身利益的下列事项可以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

(一)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行业工资调整幅度;

(三)行业同类工种的定额标准;

(四)行业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

(五)行业各工种、岗位的职工培训制度;

(六)行业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

(七)其他需要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第十四条 涉及本区域职工切身利益的下列事

企业集体职工合同(优质17篇)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与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四条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双方应当遵循相互尊重、公平合理、诚实守信、平等协商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全面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

地方总工会依法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

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和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七条职工一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者某项内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福利;。

(六)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

(八)职业技能培训;。

(九)劳动合同管理;。

(十)奖惩;。

(十一)裁员;。

(十四)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六)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者某项内容进行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

(二)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三)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四)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五)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等分配办法;。

(六)试用期、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七)工资集体合同的起止时间,变更、解除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工资事项。

第九条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二)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统计主管部门发布的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六)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一方和企业均可以提出工资调整的协商要求:

(一)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变动的;。

(二)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较大变动的;。

(三)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变动的。

第十一条行业性工会、区域性工会可以与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或者商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十二条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涉及本行业职工切身利益的下列事项可以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

(一)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行业工资调整幅度;。

(三)行业同类工种的定额标准;。

(四)行业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

(五)行业各工种、岗位的职工培训制度;。

(六)行业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

(七)其他需要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第十四条涉及本区域职工切身利益的下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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