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

时间:2023-11-06 作者:雅蕊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

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实现组织目标的达成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全体成员应当共同维护组织的规章制度,让其真正成为大家共同约束和规范行为的准则。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一

专业实验室,既承担本科专业实验课的教学任务,又承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科技立项和科技创新的开放性实验任务。为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专业实验室管理细则,进入专业实验室的师生必须遵守本细则。

一、本科生做毕业设计(论文)及创新项目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提出申请。

指导老师到实验中心办公室申请使用实验室。经同意后,由实验室管理员指定实验柜台。

2.开放时间。

8:30~22:00可以使用实验室。不同时间注意事项不同。

3.安全管理。

(1)加班做实验,必须经指导老师同意。

(2)晚上不能关电源的设备,务必到准备室登记。

(3)每一实验室安排1-2名需要加班的同学值日。需要加班的同学务必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值日。每天16:10~16:20在实验室黑板公告值日安排。如安排二名同学值日,排名在前者,应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实验室;排名在后者,负责锁门,锁门前务必确保水、电、门、窗、气源、设备处于规定状态,且不能早于预约离开时间锁门。如安排一名同学值日,以上值日生职责由该同学负责。值日生必须确保所负责的实验室有可靠人员在。

4.物品借用。

可供借出使用的物品主要是玻璃器皿。确需借用者,先列出借用物品清单,到准备室确定可借物品。学生先把借条(借条一式三份,中心办公室、准备室、借用人各一份)送给指导老师签名,再送中心办公室核准,最后到准备室领用。借用期不得超过四个月。所借用品必须先清洗干净后归还。供本科专业实验使用而且台数少的设备不能借出使用(只公用)。本科教学实验经常使用的低值易损品及消耗品(如普通电炉、无加热装置的水浴锅、石棉网、胶管、滤纸、试纸等)不能借用。

5.损坏及丢失物品处理。

损坏玻璃器皿必须实物或原价赔偿。损坏仪器设备按维修费的2~50%赔偿。

丢失设备按学校规定处理。

丢失玻璃器皿必须写丢失情况报告,送实验室管理员登记。如未发现偷窃者,则由丢失者赔偿。

(1)挥发性高或毒性大的废液,必须倒入指定容器内,禁止倒入下水道。

(2)容易损坏台面的用具(如电炉、底部粗糙的物品)必须放在实验室提供的垫板上使用。

(3)公共用品使用后必须及时放回原处,禁止放在自己柜内。

(4)公用设备由使用者协商或轮流使用。

(5)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按管理员的安排搞好公共卫生(每学期不超过2小时)。

(6)使用危险性大或贵重的设备,必须先经过有关老师的许可。

7.严禁事项及违规处理。

(1)学生只能使用已办理借用手续的实验柜、通风柜。严禁擅自打开其它柜门(包括水池下面的柜门)。严禁擅自拿他人物品。严禁把未办理借用手续的.仪器设备带到它室。违反本条规定,视为偷窃,负责赔偿所在楼层近三个月来丢失的物品。

(2)严重失职者(如:下班忘记关水、电、反应装置,忘记值日,违反操作规程弄脏设备又不及时清洁)必须写检讨,交给中心、学院备案。

(3)所使用的地方脏乱差且下班前不整理,责罚搞公共卫生二。

小时。

二、本科生做专业实验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按老师安排使用实验台,不得擅自更改位置。

2.实验前必须注意:检查柜内物品是否与清单相符(多出的马上放在指定筐内,缺少的先在指定筐内找,找不到的到准备室领取);物品摆放的位置。

3.禁止把公共用品放在自己柜内。

4.实验完毕后,必须做到:所有物品放回原位;物品与清单相符;台面整洁。

5.值日生职责:清洁公用台面;整理公共用品;扫除地面垃圾。

6.班长每次安排四名同学值日。先安排违规者,人数不够再安排其它同学轮值。

7.违反上述规定者,罚值日一次至数次。

8.学生只能使用自己柜内物品及台面物品。严禁擅自打开他人柜门、拿走他人柜内物品。违反此规定者,必须写检讨交给中心、学院备案。

三、教师、研究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如确实需要,可以借出仪器设备,但不得跨学期借用,不得影响本科教学实验。如有损坏,必须支付全部维修费。

2.到专业实验室做实验,注意事项参照第一条规定执行。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二

1.目的: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1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6.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会计资料的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时,应事前由公司总经办批准。

6.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7.1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20xx年、20xx年、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7.4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8.会计档案的销毁。

8.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8.1.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8.1.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8.1.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8.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9.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9.2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公司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9.3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机构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4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5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9.6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7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9.7.2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9.8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三

第十五条一个单位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不同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为一个全宗,一个全宗不能肢解、分散,不同全宗不能混淆、合并。一个单位的档案必须按全宗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各单位档案部门要抓好规范化、标准化工作。除做好立卷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外,应严格按照有关档案分类的规定,对所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为逐步实现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奠定基础。

第十七条档案部门对所接收的档案,经过检查发现不符合归档要求的,须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以提高案卷质量。

第十八条档案的修改与补充。

1.对已归档的档案要修改时,应由立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到档案部门修改,未经批准,严禁修改已归档的任何档案。

2.档案部门对补充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及时整理。文件材料不多时,可归入相关的案卷内,并填写案卷目录。文件材料较多的,可单独组卷、编目。对因某些原因积存下来的零散文件,档案部门应及时进行分类、立卷、编目等全过程的工作。

第十九条档案应有专用库房保管。档案库房门窗要坚固。库房内必须保持适当的温、湿度,并有防盗、防火、防腐、防光、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每2至3年应对库存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对检查,写出书面总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破损的档案,须及时修复。

第二十条各单位档案部门对所接收的档案,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同时根据档案的历史、现实和科学价值以及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的作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档案进行价值鉴定。

1.对保管期限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部门提出建议,并会同有关人员共同鉴定,报请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需销毁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册,一式两份,一份报请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存档,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档案的销毁工作由档案部门负责执行。销毁时应指派两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档案部门在部分档案销毁后应及时调整柜架,并在相应的检索工具中注明。

第二十一条档案的统计。

1.各单位档案部门应按年进行档案的数量、鉴定情况、利用交流情况、档案干部、库房状况的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汇总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档案部门应根据统计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写出统计工作报告,评价各项工作效能,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

第二十二条机构变化、单位撤销、合并、改组时,应妥善保管档案,经请示上一级档案主管机关后再作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分散或带走。

第五章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情况,主动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求,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1.各单位应设立档案阅览室,为利用者查找和阅览档案创造条件。

2.档案管理人员应指导利用者正确使用各种检索工具,认真回答利用者提出的问题。

3.定期编制《档案目录》,在单位内部提供利用,并有选择地进行外部交流。也可根据需要编制档案著录卡片或专题卡片。

4.充分发挥档案的法律凭证作用,为正确处理本单位工作中的各种权益问题提供事实根据。

5.档案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如编写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档案文摘,科研成果汇编,论文汇编等为利用者服务。

6.注意收集、记录利用档案后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并将实例汇集成册,印发宣传。

7.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在搞好利用工作的同时,还应注意切实保护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知识产权。

8.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管理工作现代化的进程,为档案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应用计算机对档案、资料进行管理,提高开发利用档案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为了便于准确地判定归档范围和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和维护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真实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部直属科研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详见本办法附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关联法规:

第二十五条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16年至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1.凡是记述和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并在国家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历史研究等方面具有长远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永久保存。

2.凡是反映本单位一般性工作活动,并在较长时间内对本单位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档案,定为长期保存。

3.在较短时间内对本单位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短期保存。

4.保管期限表的某些条款需对文件材料区分“重要的”和“一般的”两类。凡是国家和能源部下达的带有方向性的研究课题以及重要的国际合作项目的档案;获得国家各类成果奖或部、省级三等以上(含三等奖)科研成果奖励的档案;属国家级、部级重大研究项目,因故中断研究,但在较长时间内具有较高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均属于“重要的”,其它的则为“一般的”,如本单位科研成果奖等。

5.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归档的年度算起。原定的保管期限已满,经过鉴定需延长其保管期限的,从鉴定时的年度算起。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档案材料的用具、表格、装具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有关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及借阅、利用、保密等有关制度,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维护征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促进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发展,更好的为税收征管服务,根据某地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收征管资料,是指在征管全过程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记录。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地方规费的征管资料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真实准确的原则。

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内容包括采集(录入)、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等部分。

第四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征管组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综合组负责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征管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室和专用档案柜,配备忠于职守、熟悉业务、保守机密、认真负责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征管资料按基本资料、分户资料和综合资料等分类管理,具体为:税务登记类、帐簿凭证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发票管理类、税务检查类、综合类、征管质量考核类等。

第七条:各征管组对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一般按以下归集流程操作: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按标准装订资料————排列编号————装盒编目————移交上柜。

第八条:综合组在税务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资料,按规定整理、传递和归档,并在结案后10天内复印送交征管组,进入户管档案。

第九条:归档资料必须是税收征管各环节办理完毕后的正式资料。资料应文字清楚、内容完整、手续齐全。资料格式原则上以上级局制定的表证单书式样及规格为准。

第十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的税收征管资料实行一户一档。户管档案内容应包括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整个征管过程的全部资料,并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财务报表等项目分类顺序归档。

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一般按街道、地段、行业等归档,实行十户一档。并按税务登记、定税、申报、征收、停复业等项目顺序归档。

第十一条:分户档案中的税务登记类资料归入当年度档案。

第十二条:征管资料归档时,应按税收征管环节、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同类资料应排放在一起,以便查阅和调用。

永久、长期保管的资料档案必须去掉金属物。

归档资料应依据分类和资料编号编制资料目录。目录的标题应按所归档的征管资料的分类填写,并按资料的排列顺序编写页码。

归档资料目录应置于归档资料之首。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征管资料的传递、登记、保管、借阅等项管理制度,并对资料的归集、保管、借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往年资料必须由档案室保存,当年资料由各征管组分别归集,集中到专柜保管。

第十四条:征管资料档案的保管必须做到“三专”、“六防”,即:专人、专柜、专室,并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措施。

第十五条:征管资料调阅、复制、移送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五

1.实验室的建立、建设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实验教学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各类学生上课情况、学生实验报告、成绩记录、实验项目开发情况记录等。

3.实验室人员在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的项目数及其工作量。

4.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包括论文、专著、鉴定、专利、获奖等情况。

5.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总台件数及金额、固定资产帐卡、随机技术手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原始记录。

6.单价5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包括国家科委23种仪器设备,单价虽不到5万元但属于精密稀缺设备)的申购报告、领导批复;开箱记录及装箱单、安装调试记录及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验收报告及文件材料、设备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使用、维修、故障、事故记录等。使用维修记录,随时将运行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承担任务及结果、故障过程、定期检修或校验情况等如实记录,并定期归入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原始资料:申报表、论证报告书、审批计划单、订货合同及有关来往信函等。

(2)设备的开箱验收单、说明书、合格证、附件清单、随机图纸、外观照片等。

(3)安装调试记录等。

(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等管理方面的`资料和管理操作人员情况登记表等。

(5)使用过程中的所有记录。

(6)降级、报废、处理的报告、批示等。

7.自制设备的任务书、技术总结报告、鉴定材料、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8.实验室用房及环境条件的各种技术资料。

10.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和本实验室制定的规章制度。

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时将自己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交给实验室主任。

4.学生上课情况、实验报告、成绩记录、实验项目开出情况记录属短期保存资料,一般至少应保存三年。

5.仪器设备的有关资料应与设备共存,即保存至设备报废之日为止。

6.除上述两项资料外,其它资料均应长期保存。

8.档案管理员的工作要相对稳定,如工作变动应做好交接工作。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六

第二十三条机关档案包括:

(一)文书、科技(科研、基建、设备)、人事、会计档案;

(二)机关履行行业特有职责形成的专业档案;

(三)照片、录音、录像等音像档案;

(四)业务数据、公务电子邮件、网页信息、社交媒体档案;

(五)印章、题词、奖牌、奖章、证书、公务礼品等实物档案;

(六)其他档案。前款(一)(二)(三)项包含传统载体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机关全部档案构成一个全宗。机关隶属关系、名称发生变化但工作性质和主要业务范围未变化的,维持原全宗不变。机关应当建立并定期完善全宗卷。全宗卷应当包含全宗背景、档案状况、工作制度、管理记录等内容,编制要求按照《全宗卷规范》(da/t12)执行。

第二十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做到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序,保管安全可靠,鉴定准确及时,利用简捷方便,开发实用有效。涉及国家秘密档案的管理应当符合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形成与收集。

第二十六条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形成归档文件材料。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其他业务系统应当支持形成符合要求的归档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形成时,应当采用耐久、可靠、满足长期保存需求的记录载体和记录方式。归档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系统,文件材料组件齐全、内容完整。

第二十七条机关文书或业务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交本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下列文件材料应当纳入收集范围。机关在日常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设立临时机构处理专项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举办重要活动等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承担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等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所属机构撤销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向社会和个人征集的、与机关有关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八条机关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施行。机关内部机构或工作职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经重新审查同意后施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应当全面、系统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人事、会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从其专门规定。机关所属机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报机关审查同意后施行。

第二十九条文书档案的收集范围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制定执行。会计、科研、基建档案收集范围应当分别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及《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照片档案的收集范围应当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和《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规定。其他门类档案收集范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电子文件应当连同元数据一并收集。收集的元数据应当符合《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54)、《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63)等规定。

第三节整理与归档。

第三十一条机关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三条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方案。不同门类、载体或形式的档案的分类方法应当协调呼应,便于档案的统一管理和利用。分类方案一经确定,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动。机关档案分类方案一般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复式分类,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机关档案整理应当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逐步推进卷件融合管理。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录音档案、录像档案、实物档案一般以件(张)等为单位进行整理。科技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一般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其他门类档案根据需要以卷或件为单位进行整理。整理方法分别按照相应要求执行。

第三十三条机关档案应当逐卷或逐件编制档号。档号应当指代单一,体现档案来源、档案门类、整理分类体系和排列顺序等档案基本属性。档号结构应当符合《档号编制规则》(da/t1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要求,不同载体或形式的档号编制方法应当协调呼应。机关档案门类宜按照文书(ws)、科技(kj)、人事(rs)、会计(ku)、专业(zy)、照片(zp)、录音(ly)、录像(lx)、业务数据(sj)、公务电子邮件(yj)、网页信息(wy)、社交媒体(mt)、实物档案(sw)设置一级门类代码,按照科研(kj·ky)、基建(kj·jj)、设备(kj·sb)设置科技档案二级门类代码。专业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二级门类代码。

第三十四条机关档案应当编制检索工具,满足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需要。机关档案应当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进行著录。传统载体照片、录音、录像档案和实物档案应当详细著录背景、人物、来源等信息。档案著录应当与目录编制、元数据收集等工作和要求协调对应。

第三十五条机关档案经文书或业务部门整理完毕后,应当在第二年6月底前向机关档案部门归档;采用办公自动化或其他业务系统的,应当随办随归。归档时间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归档时交接双方根据归档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交接手续。机关档案实现随办随归的,还应当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记录电子文件归档过程元数据。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将应归档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三十六条归档文件材料应当为原件。电子文件需要转换为纸质文件归档的,若电子文件已经具备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且电子印章按照规定转换为印章图形的,纸质文件不需再行实体签名、实体盖章。满足本规定第五章规定且不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其他重要价值的电子文件,以及无法转换为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的电子文件可以仅以电子形式进行归档。

第四节保管与保护。

第三十七条机关应当根据档案载体的不同要求对档案进行存储和保管。档案存储和保管应当确保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机关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应当纳入机关总体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机关应当做好档案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防护工作。库房温湿度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档案库房不得存放与档案保管、保护无关的物品。

第三十九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监测和记录库房温湿度,根据需要采取措施调节;定期检查维护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定期清扫除尘,保持库房清洁;定期采取措施,防治鼠虫霉等。

第四十条机关档案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数量进行清点、对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对电子档案的保管情况、读取状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建立检查和处理情况台账。

第四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对受损、易损档案进行修复、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档案修复应当保持档案内容的完整,尽量维持档案的原貌。档案修复前应当做好登记和检查工作,必要时进行复制备份,做出修复说明。

第四十二条机关应当为档案工作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避免档案管理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损害健康。

第五节鉴定与销毁。

第四十三条机关应当定期对已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处置。鉴定工作应当在档案工作协调机制下进行,由办公厅(室)负责人主持,档案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开展,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鉴定结束后,应当形成鉴定工作报告。对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并做出标注;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按规定予以销毁。

第四十四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机关档案部门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档案的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形成时间、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时间和销毁时间等内容,按档案工作协调机制报请审核批准;(二)机关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经办人、相关业务部门经办人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机关档案部门组织档案销毁工作,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档案销毁后,应当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销毁清册应当永久保存。

第四十五条档案销毁应当在指定场所进行。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需要销毁的,除在指定场所销毁离线存储介质外,还应当确保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从系统中彻底删除。销毁时应当留存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元数据,并在管理过程元数据、审计日志中自动记录销毁活动。涉密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

第六节利用与开发。

第四十六条机关应当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根据档案的密级、内容和利用方式,规定不同的利用权限、范围和审批手续。机关保管的档案对外提供利用的,需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利用档案应当履行查阅手续,进行档案查阅登记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对利用活动及时跟踪和监督。

第四十七条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资料。

第四十八条机关应当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开发工作,采取编制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专题文件汇集,以及举办陈列展览、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发挥档案价值。全宗介绍、组织沿革等应当纳入全宗卷管理。

第四十九条机关应当积极采用数据分析、文本挖掘等新方法,扩展档案开发的力度和深度。

第七节统计与移交。

第五十条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对所保管档案情况、档案年度出入库情况、档案设施设备情况、档案利用情况、档案移交进馆情况、档案鉴定销毁情况、档案信息化情况、档案工作人员情况、档案业务社会化服务等情况定期统计并建立完备的台账。统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支持以可视化方式显示,便于统计分析。

第五十一条机关应当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汇总分析当年档案工作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送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上级档案部门。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变化情况的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十二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移交档案时,应当同时移交检索工具、编研成果。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复制件应当与档案原件一并移交。机关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移交档案的密级变更或解除工作,并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

第五十三条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也可按本规定第五十二条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同步移交。电子档案移交可以采用在线移交或离线移交。在线移交应当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电子档案接收系统和专用网络,不得通过未设置安全可靠措施的互联网移交。电子档案移交后,机关继续留存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五十四条机关撤销或合并的,档案移交按照下列办法进行。

(一)撤销机关的档案,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代管或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四)机关所属机构撤销的,其档案由主管机关代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可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五章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五条机关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将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纳入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总体规划。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应当与机关信息化建设、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协调配合,实现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

第五十六条机关应当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统筹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数字档案室建设按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执行。

第五十七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数字化常态机制,有序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档案数字化应当符合真实性管理要求,数字化过程的元数据应当收集齐全,数字复制件应当保持原貌并纳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第五十八条纸质档案数字化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执行,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按照《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2)执行。其他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应当积极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全文识别,将现有图像数据转化为文本信息,便于检索和开发利用。

第五十九条机关应当开展室藏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数据库质量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等标准规范要求。各门类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应当与相应数字化元数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相应元数据库融合管理。

第六十条机关应当建立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确定的职责与分工开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十一条机关配备的网络基础设施、系统硬件、基础软件、安全保障系统、终端及辅助设备应当满足档案信息化的管理需要并适当冗余、方便扩展。机关档案部门应当配置独立的专业服务器和专用存储设备。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应当满足高效、可用、可扩展等要求。机关在电子政务云或自建私有云上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其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安全防范等应当满足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要求。不得使用电子政务云之外的其他公有云存储管理电子文件、电子档案。

第六十二条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其他业务系统应当嵌入电子文件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和整理要求,在电子文件形成时自动或半自动开展鉴定、整理工作,实施预归档。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当功能完善、适度前瞻,满足电子档案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管理要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和可选功能应当参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gb/t29194)以及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相关要求执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级保护不得低于二级标准,分级保护等级应当与电子档案最高密级相适应。使用电子政务云服务的,应当与电子政务云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十三条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和质量应当符合标准要求,元数据应当齐全完整,满足长期保存和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进馆要求。

第六十四条机关应当为电子档案安全存储配置在线存储系统。在线存储系统应当实施容错技术方案,定期扫描、诊断存储设备。

第六十五条机关应当制定电子档案备份方案和策略,采用磁带、一次性刻录光盘、硬磁盘等离线存储介质对电子档案实行离线备份。具备条件的,应当对电子档案进行近线备份和容灾备份。机关应当根据需要制定电子档案转换与迁移方案和策略,转换与迁移活动应当记入电子档案管理过程元数据。

第六十六条机关应当统筹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信息篡改、丢失、外泄。涉密档案进行数字化、涉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或由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档案保管、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档案利用、开发取得突出效果的;

(四)档案学理论研究、档案科研做出重要贡献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六)从事专(兼)职档案工作满15年的。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机关未统一管理机关档案或未按规定形成、收集档案的;

(三)将机关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拒绝移交机关档案部门的;

(四)档案管理不符合档案安全保护要求的;

(五)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六)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界定的社会团体可参照执行。

第七十条本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七

(一)凡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如需要借阅,应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周内归还。

(二)外单位需要查阅本单位档案资料时,需出示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一般不予外借。

(三)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画图、划线、折叠、涂改、撕页、拆卷等。借阅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如有损坏、遗失,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查档者应将利用目的、取得的效益及时反馈给综合档案室。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做好各类档案分类编号和上架排列工作,编制各种档案目录,建立各种台帐,认真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集、文件汇集、专题介绍等。积极主动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四)负责对本单位各部门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并对各部门立卷归档进行监督与指导。

(五)根据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七)负责对本单位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按规定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八)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档案。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八

在班级管理中,四年级四班以评比栏中的小图标来对学生进行量化评比。实施细则如下:

1、早上、中午按时到校上课,迟到者扣一个小图标。

2、有事有病未请假就不到校者一天扣一个小图标。

自觉遵守早读时间和纪律,不按时认真参加早读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扣一至两个小图标。

1、课间时,在教室及楼道中追逐嬉戏、肆意打闹者一至两个小图标;主动制止同学的.危险行为的,奖励一个小图标。

2、不按规定,在教室内跳绳、踢毽子或做其它运动者扣一个小图标。

1、按时参加早操,纪律好、动作到位者奖励一个小图标;不认真做操,当众故意出洋相者扣一至两个小图标。

2、认真做眼操,态度认真,穴位准确者奖励一个小图标;不认真做眼操者扣一至两个小图标。

站队时快速、安静、整齐者奖励一个小图标;站队时不认真,破坏纪律,动作过慢者扣一至两个小图标。

1、尊敬师长,坚持着良好的文明礼仪,见到老师要打招呼或打队礼问好者奖励一个小图标;见了老师不打招呼者,一经发现扣一至两个小图标。

2、不打架、不骂人,并能在其他同学犯错误时予以及时制止者奖励一个小图标;打架、骂人、自私、不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者扣一至五个图标。

1、答应了别人的事,即使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也尽力做到的,奖励一至两个小图标;随意答应别人的事,又不信守诺言完成的,扣一至两个小图标。

2、遇到问题时冲动,说谎,做了错事不能勇敢的承认,还理直气壮者,一至五个小图标。

不注意个人卫生,衣着不整洁者扣一个小图标;不按时佩戴红领巾、小黄帽者,一次一项扣一个小图标;每周一,不穿校服者扣一个小图标。

1、和同学比吃穿,穿着不符合小学生标准者扣一个小图标;注重吃喝,在同学面前摆阔,乱买东西者扣一个小图标。

2、联合同学搞派对者扣一分。

3、带领用钱或玩具到学校来者没收物品并扣一个小图标。

1、不爱护学校公物,肆意破坏者扣一至五个小图标。

2、有浪费水的现象,扣一至两个小图标。

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代表学校到校外参加活动者奖励两个小图标,如若取得名次,按情况再定;代表班级参加学校活动者奖励一个小图标,如若取得名次,按情况再定;积极参加班级活动,表现突出者奖励一个小图标。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九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一 卫生标准:

1) 全寝室的值日生安排全权由寝室长负责安排。

2) 床单平铺,不可有皱褶,被子每次起床后,必须折成方块状,且每个小寝室放被子的方位须一致。床上除了在枕头,被子及枕边的毛绒玩具外,一律不允许摆放其他任何物品。

3) 个人的衣服床单,被子当次起床未按要求拆放好散乱者,当天的.值日生请记录下名字交与值班老师,由值班老师作相应处罚。但当天的值日生在发现某室友被子床单等未叠放整齐时,必须帮其收拾,否则也按卫生不达标作相应扣分。

4) 每个小寝室的鞋子、毛巾、行李包、洗漱用具、衣架、书、碗、洗衣粉、洗衣刷必须归类统一摆放整齐。

5) 地板必须拖干净,做到不留任何残渣,脚印痕迹等,当次垃圾必须当次倒掉,扫除工具必须统一摆放整齐。

6) 厕所卫生由各寝室成员轮流来负责,轮流的顺序由各寝室长负责安排。每个寝室轮流完后,由寝室长提前一天(即如果第二天是下个寝室冲厕所,则当天晚上10:30以前告知下一间的寝室长,再由下一间的寝室长负责安排室友轮流冲厕所(女生宿舍走廊也按此方法执行)。注意:如果各寝室长未在当天规定时间通知到位,其后果由各寝室长负责,罚第二天继续负责走廊和女厕所卫生,。

每天早、中、晚必须打扫寝室,平时也要注意保持整洁,并保管好卫生用具。做到除就寝外,其它任何时候任何老师到寝室检查,都保持卫生整洁!

值日生每次搞完卫生后,必须将全寝室的灯熄掉,水龙头关好(特别是早上和晚自习之前)。

寝室值日采用评分制,当天分数在8分以下者,罚全寝室成员搞卫生一天(走廊和厕所卫生)。如继续不合格,则继续罚,直到合格为止。(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寝室值日卫生评分标准”)

女生厕所、澡堂、走廊、晾衣间跟走廊一样,实行轮流制。特别是厕所和寝室垃圾必须做到当日当次清理干净。厕所里不能有积粪。 7) 8) 9) 10)

二 就寝原则:

1) 晚上,中午午觉必须按时就寝,即晚10:30、午睡:12:30。熄灯铃响后,请寝室长负责熄灯,不得拖延,并维持寝室就寝纪律,保持安静。起床铃响之前提前起床。

2) 每晚超过10:30未进宿舍休息仍在教室学习的同学,最晚不能超过23:30.且回宿舍就初始的全过程中,不允许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 每天中行12:00、早上6:00之前及晚上10:30之后,各寝室的同学不能在各个寝室间相互乱串,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4) 每晚10:30之后,除了就寝及暂留在教室学习外,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到处闲逛。

5) 超过晚上10:30,不能以任何理由在寝室开灯学习,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超过晚上10:30要继续学习的同学可在教室里学习,不能超过晚上11:30。

6) 当晚未按时到寝室休息者,请各寝室长负责告知当天的值班老师或寝室管理老师处,由老师根据各情况处理。

7) 保证做到晚上10:30熄灯铃一响,各寝室灯灭;早上6:10分起床铃一响,各寝室灯亮。

三 安全原则:

1) 不允许在寝室里私自使用任何电器。

2) 不允许在墙壁上钉水泥钉。

3) 电灯泡、开关断电或损坏时,不允许私自检查线路,发现此情况,一律及时告知值班老师。

4) 夏天用蚊香应远离易燃物,如被子,床单等。

5) 不允许攀爬宿舍走廊围墙。

四 其他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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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严禁在寝室洗衣服、洗头、洗澡,一经发现,必定严惩!(欢迎各位同学举报) 中午或晚自习后不允许洗头,洗衣服。洗头洗衣服或洗澡一律安排在下午放学以后进行。 不能随意在墙壁上粘贴各种图片及纸片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及留下脚印等。 节约水电,及时水龙头,电灯。 不得向窗外抛洒污水、垃圾或其他物品。 不得以床头或床边吊挂任何饰品。 床单、枕套、枕套、换洗衣服必须及时清洗干净。 洗干净的衣服一律叠好放在行李包里,不允许挂在床头。 各人的行李包等一律统一整齐摆放在各寝室的空床位上,不允许放在各自的床头床尾等处。 各寝室洗涤方面的一切事由一律在操场边的洗碗池完成。 一律不允许带零食,米饭等食物到寝室里去食用,一经发现,必定严惩不怠!(水果与牛奶除外) 早上当值班老师组织早练时,各寝室长负责清查寝室成员人数,发现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将名字记下交与寝室管理老师处,由老师一并处理。另:如遇身体不适不能正常参加早练者,需到值班老师处请假,说明缘由。

不允许私自调换寝室或上下床铺,以及移动寝室床位。 13)

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商丘师范学院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12级各班根据本班班情,特推选出每班一名的宿舍长管理委员,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十

—师范系20__级语文教育2班班费是维护班级正常运转,保证班集体学习生活开支的专项资金,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班费的开支项目应本着合理、科学、公开、节约的原则。为规范班费的来源和管理,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班费,更好地发挥班费的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一、班费的筹集。

班级全体成员自愿缴纳。原则上按学期收取,并于事前向系报批备案。由班主任和班委会共同研究,在征求同学意见后决定收取;额度控制在30元/人·学期以内,特殊情况如需超额收取必须专题报系审核批准。

二、班费主要使用范围。

1、用于班级开展文体、科技活动,购置班级共同使用的文体器材等;。

(一)管理。

班费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共同管理。班长负责存折的管理,团支书负责密码保管,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收支的记录与发票的保管。需要班费开支时,班委提交申请书交于班主任处,班费使用审批后,由团支书从班长处拿存折支取,存折使用后需当天归还,存取款单据由生活委员保管。

(二)使用规定。

1、班费使用原则:计划开支、统筹安排、注意节约。

2、使用班费必须事先有工作方案和预算,经审批后方可预支。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将发票(收据)整理好,报班长、班主任审核无误,班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或冲抵借支)。班费使用凭证保留至毕业。

3、班费收、支情况每月在班会上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结算一次,并张榜公布;学年结余班费转下年。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擅自动用班费。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支,禁止使用班费请吃请喝,严禁私分班费等违纪行为。

5、班主任、辅导员有权否定一些不合理的班费开支。

四、其它规定。

1、本班同学有权对班费的使用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本系将会不定期对各班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受理学生举报。

3、每个月向班级公布班费使用情况。

4、对私分、挪用、贪污等行为坚决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系及学生会使用经费,每学期末在系公告栏公布。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十一

为营造一个和谐的、积极上进的班集体,特制定以下班级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可以相互配合,一起为构建我们如家的班集体而努力。

1、上课时请大家自觉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

2、不得带他人答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给答到者和替答到者都记过。

3、不管是专业课还是非专业课,请大家提前10分钟到教室。每周除院干抽查外,班上也会进行抽查。上课不得无故旷到,有事要请假。一学期无故旷到达三次者取消奖学金、助学金、入党及一切评优资格。

4、全班集体活动包括班会三次旷到的取消奖学金、助学金、入党及一切评优资格。

5、考试舞弊被逮到取消奖学金、助学金、入党及一切评优资格。

6、各班委不得擅离岗位,按时、准时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尽其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并在班会上通报批评,并作自我检讨(2000字以上)。

7、各班级成员要及时完成班委分配的任务,平时同学之间要和谐相处,有什么矛盾不要大动干戈,可以向班委反映,由班委进行协调,班委协调不了的可由班主任协调。

8、对于班上同学参加的活动各负责的班委要如实记载,(运动类-体育委员,活动类-各活动组织者,个人的得奖或享受学校表扬-副班长),班委之间要团结协作。对于那些积极参加班上、院里、学校组织的活动,为班上争得荣誉的学生班上会给予表扬,并在入党、评优、申请助学金等方面在于其他同学同等的.条件下会优先考虑。

9、各寝室长要管理好各寝室的安全、卫生和查寝工作,带领寝室成员争创“优秀文明寝室”。

10、除班委组织的活动在各组织活动的负责人那里请假外,其他一切请假在学委处请假。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要有正规的请假条。

11、学生多次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学校处分的,本学期仍然表现不好,经班主任、班委教育仍不改进者交予学校处理。

1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将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散人员带入宿舍,不得加入非法团体,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如有以上行为视情节严重的交与学校处理。

13、杜绝夜不归宿,宿舍酗酒、赌博,策划、怂恿他人打架现象,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的交予学校处理。

14、在公共场合要注意自己的形象,不要有有损个人形象乃至班上荣誉的行为。以上是本学期的班级管理制度,本制度从发到各寝室起生效,希望各位可以遵守,为构建我们和谐的班集体共同努力。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十二

主动迎客问好,引导客人进入前更,每日交接班要清理卫生,参加例会。

2、收银员(隶属财务部)。

向客人问好,负责并管理好更衣箱钥匙,做好收银工作。

前更。

1、例会(检查仪容、仪表,做工作总结、下达任务。一般由主管主持)。

2、清扫卫生:查看室温(要保持在23—26摄氏度)。清扫地面,镜面及边角卫生。检查更衣柜内物品放置情况,查看设施运转情况(照明、空调、通风等设备的完好度)。

3、备品清点(布草等核对、更换、易耗品的准备、各物品摆放、服务员向领班报上所需物品的数量)。

4、查看交班日记(包括客流量、物品、设施有无损坏,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5、按要求在规定岗位上迎接客人:

(1)主动问好,接钥匙,确定人数,请客人入内坐好;

(2)开衣箱、取拖鞋、拿衣架为客人更衣,然后为客人围大浴巾、递手巾、锁衣柜,请客人检查后送到浴区由浴区服务员招待客人,然后准备迎接下一位客人。

6、送客:客人浴完后,主动走近问好,询问客人是否再冲淋,若不需要,马上取地巾、开衣箱为客人更衣,客人要走时请客人检查是否遗留物品,再引导客人到梳理区,后送各收银处,与礼仪交接,交钥匙于收银如,并欢迎客人下次光临。然后归位准备迎接下一位客人。

7、下班后:清扫卫生,核对物品、布草、备品的数量并填写日耗表,写交接日记,关闭水、电源并检查有无危险隐患。

浴区。

1、例会。

2、清扫卫生:检查室温,调整水温(热水池35——45摄氏度、凉水池10——12摄氏度)清扫地面、蒸房、墙壁、卫生洁具、卫生间、池区、淋浴间等处的卫生。

3、检查设施设备(照明、空调、电视、水循环和水质等)。

4、备品(布草、洗浴液、剃刀、香皂、牙具的摆放,如需补充列详细清单报给领班)。

5、查看交接班日记。

6、按要求在规定岗位迎接客人:

(1)问好。

(2)为客人挂浴巾、手巾、调试水温,介绍使用方法。

(3)为客人介绍水池温度,提醒客人小心地滑,为客人放好毛巾、拖鞋。

(5)问客人是否需要搓背,洗浴完毕后,引导客人至二更,为客人更衣后归位,准备迎接下一位客人。

7、下班:清扫卫生,核对物品、备品数量,填好日耗表,写交班记录,检查有无危险隐患并关闭水、电源。

二更。

1、例会。

2、清扫卫生:检查备品布草(如浴巾、浴衣、浴袍),责任区域内卫生清扫干净,布草摆放整齐。

3、按要求迎接客人:

(1)主动问好。

(2)为客人擦背后干身,取干拖鞋,为客人穿浴服。

(3)引客至梳理区,请客人选化妆品。

(4)送客人至休闲厅服务人员交接,然后归位准备迎接下一位客人。

4、下班:清扫卫生,核对物品、备品数量,填好日耗表,写交班记录,检查有无危险隐患并关闭水、电源。

休闲厅。

1、例会。

2、清扫卫生:检查室温、地面及边角和吧台等处的卫生,休闲椅摆放是否整齐,检查设施运行情况(如照明、空高、电视、果汁机等)。

3、备品清点:酒水、小吃、香烟等物品的准备,常用物品的摆放向领班报上所需的物品数量。

4、查看交接班记录,核对物品、报上所需数量。

5、按规定迎接客人:

(1)主动问好;

(3)为客人提供服务(要熟悉本部门所有服务项目的价位)。

6、下班:

(1)清扫卫生核试验对物品备品数量,填好日耗品帐目表(酒水销售情况)写交班日记;

(2)检查有无危险隐患,关闭水、电源。

上述为桑拿部门基本的服务要领和工作行为规范,望部门员工严格遵守。

前更衣区岗位职责。

1、上班例会后,清扫分担卫生,察看管辖地区的设施。向领班上报当日所需物品数量,清点核对布草。

2、服从领导,领班按排,做好本岗位的日常服务,确保自身服务工作的质量。

3、下班清点布草将脏布草送到指定地点,统计物品消耗量,如实向领班汇报,并在交接记录本上写清名称及数量。

4、对区域进行彻底清扫,接受领班的卫生检查。

5、协助领班检查分担区是否有火灾隐患,拔掉所有电源开关后方可下班。

前更衣区服务规范。

1、在大堂更衣室之间迎接客人,主动向客人打招呼问好,双手接过客人的钥匙牌,引导客人至更衣柜前为客人开更衣柜,协助客人更衣,同时把拖鞋交给客人,请客人换鞋,用浴巾围住客人。

2、在客人视线内将更衣柜锁好,向外拉一拉检查是否已经锁好,请客人检查,用双手将钥匙牌套在客人的手腕上,将客人引至浴区并通知浴区服务员迎接,回来后将客人的皮鞋送到鞋房。

3、当客人回到更衣室,服务基本如上,当客人离开时要打开柜门让客人检查柜内物品是否已全部拿走,引领客人至收银台结帐。

浴区岗位职责。

1、开业前服务员必须清扫场地,准备好洗浴用品待客人来到时随时使用。

2、按照服务要求热情为客人服务,完成当班工作。

3、客人洗浴后及时清理场地,收拾好客人用过的物品和洗浴用品。

4、保证高质量的服务,坚定岗位,提高警惕,防止各类意外事项的发生。

5、每周对桑拿的设备进行一次维护和保养,清洗冲浪浴池。

浴区服务规范。

1、当客人进入浴区时,服务员应立即主动招呼客人,向客人介绍所有设施,引导至淋浴处,替客人调好水温,将客人毛巾挂好。

2、当客人进入桑拿房,及时递送毛巾,冰水,并随时注意桑拿房的温度调节。

3、如遇客人年老,身体欠佳或醉酒,应加倍注意,在可能情况下要跟踪服务,在营业中巡视。

4、在营业中多巡神色确保客人的安全,防止意外事项的发生。

后更衣区岗位职责。

1、上班例会后做好卫生清洁,向领班汇报当日所需物品数量清点,领取核对布草。

2、协肋客人更换浴袍、浴裤、拖鞋。

3、下班清点布草,及时将客人用过的'布草送到洗衣房清洗。

后更衣区服务规范。

1、客人进入后更衣区时,用浴巾为客人擦干身体,特别是后身。

2、选一套合适的浴袍、浴裤为客人穿上。

3、请客人选用化妆品。

4、后更衣区布草必须一客一换。

休闲厅岗位职责。

1、按照服务要求,热情为客人服务,高质量的完成各项服务。

2、按照卫生标准做好休闲厅的卫生工作。

3、协助领班检查场地的安全工作。

休闲厅服务规范。

1、服务人员站立门口一侧,每位客人进入休闲厅时,服务员主动上前招呼客人,用好敬语,询问客人人数,引导客人进入不同的区域椅位,帮助客人打开脚凳请客人坐下,替客人盖上大浴巾,把客用拖鞋放在沙发与脚凳之间。

2、取两只棉棒交给客人,打开烟盒,问客人吸何种品牌的香烟,并为客人点烟,取下耳机调节好后交给客人。

3、询问客人需要何种类型饮品,通知吧台,在吧台出品过程中用托盘装好一条小方巾,并同酒水送至客人。

4、每隔十五分钟必须询问客人是否换饮品或添加饮料,随时清洁台面物品,更换烟缸。

5、如遇客人挥手示意时,服务员应立即到客人面前询问客人有何需要并及时服务。

6、当客人需做特业服务项目时,应请客人稍等,马上通知技师领班。

7、客人需用做按摩而离开休闲厅时,应及时清理台面,叠好浴巾,为客人保留坐位。

领班岗位职责。

1、落实主管下达的各项指示,管理好所属员工。

2、监督员工为客人服务,组织员工现场调配,确保服务质量。

3、检查下属员工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工作态度,并带领下属员工做好卫生清洁,严格记录本班员工考勤。

4、负责本班组的物品领用,填写领用单交主管审核后,领取保管。

5、每日开好班前例会,传达本店及各部门的指示及通知,总结上个班次工作情况及注意事项,提出各岗位的服务要求。

6、对所属区域的设备设施经常检查,确保经营区的设施、设备保证良好的状态。

主管职责。

一、对经理负责,做好入职的原始记录,每日召开工作例会,讲评工作,提出要求,检查人员仪容仪表及其他工作落实情况。

二、对所辖物品帐目清楚,了解所有设施设备及日常应用物品的消耗补充。

三、协助经理做好营销工作,设计合理的营销方案,对本部门能更好盈利做好基础工作。

四、严格考勤制度,奖罚制度。

五、划分详细的个人责任区域,制定责任区域的标准化管理概念。

六、监督指导领班工作,发挥应有的工作能力,并做好员工的培训工作。

七、勤于工作。经常检查员工工作落实员工工作落实情况,带领员工勤恳工作,为员工做好模范表率,为本部门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打下坚实的基础。

经理职责。

一、制定原始的入职记录。包括职工档案及本部门设施设备的详尽帐目。

二、按时出席各部门经理会议。落实总经理对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及决定,汇报本部门周期工作及销售情况。三、制定营销方案,上报有关部门,以确保尽快实施。

四、管理本部门服务设施,制定责任区域,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制定培训方案,设立员工考勤制度,监督指导主管工作召开本部门周期例会,实施合理奖罚。

六、激发主管工作潜力,对其工作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培养基本工作能力,结合国际管理先进经验,使其为本部门工作发挥最高能力。

七、明确奖罚制度,严格执行奖优罚劣,以笞后进。

八、带领本部门所有职员,不断增高创新,努力开拓进取。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十三

为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1、公司内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人力资源部管理,每日需在考勤机上进行出勤记录(出差人员除外)但需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人力资源部应在次月3号之前将当月考勤记录汇总成表,递交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报交财务部汇总结算当月工资。

3、公司内标准考勤时间为:

公司实行每周五个半工作日,每天工作七个半小时,即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根据季节变化,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时间,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利安排加班(需到人力资源部考勤处办理加班手续)。

4、考勤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

5、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矿工;

6、考勤员应严格按考勤制度,跟据实况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9、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矿工:

(1)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2)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3)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两小时的;

10、有关考勤管理的规定:(1元/分)

(1)迟到、早退按一次每人次扣除5分;

(2)矿工半日,扣除20分,矿工一日,扣除40分;

(3)当月矿工累计3日,全年矿工累计10日的,全公司通报警告一次;

(4)当月累计旷工5日,全年矿工累计15日的`,予以待岗;

(5)公司设立全勤奖,对每月出勤满的员工进行奖励,30分/月;

(7)考勤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50分;当月超过4次,全公司通报警告一次;

(8)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与部门批评或全公司通报批评;

(9) 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与员工大会上通报批评。

11、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

(1)公司指派的中短期培训学习和因本单位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按出勤管理。

(2)其它的如成人学历教育学习(包括函授、自学考试的短期的脱产学习等)及经单位同意的个人外出培训等,不享受公司里的奖金,按实际学习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1、公司内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每周公休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

:病假、事假等。

2、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病假系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25分钟)申请,且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4、病假的批准权及要求:

员工因病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天,超过时间需延长假期者,须持县区级正规医疗机构医师的证明及病历,且加盖医院公章。

(1)病假2日以内,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5、事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临时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6、事假的批准权限:

(1)事假2日内,经部门经理室签字同意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员工结婚请假七天,子女结婚请假三天,兄弟姐妹结婚请假一天。

: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丧假三天,其他一天。

:实行晚婚晚育的产假为3个月,违反计生政策的不享受产假,产假期内每月享受基本生活费300元。

8、除公休假、法定节假日、急诊请假外,职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按程序申请,经批准后休假。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到人力资源部补办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10、请假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查,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12、职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假期按照旷工处理;

1、各部门根据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管理需要,可制定各自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但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研究由总经理批准后统一下发执行。

2、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处罚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征求各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大全(14篇)篇十四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前要保证自己休息好.工作前八小时内禁止酗酒.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准打闹、串岗等,严禁违规操作。

2、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工作交于他人。

3、工作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绝缘手套等,不准有飘荡部分.女工应将长发盘起系于帽内。

4、严格遵守厂区、现场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各种安全防护、通风收尘、消防设施等要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

5、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6、如发生设备、人身事故或火灾,在场人员应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汇报相关领导。

二、照明。

1、各岗位照明要充足。

2、在进入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工作时.必须使用12v以下的低压安全灯。

三、设备。

1、凡机器运转部分和一切危险区域要有安全罩、安全网加以隔离,否则不得开车。

2、电器设备附近严禁晾晒、挂放衣物,不准用铁丝捆挂电线。

3、一切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措施,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加装触电保护器。

4、可溶性氧气、乙炔气瓶附近严禁烟火,正在工作时严禁移动。

5、设备开车前要发出信号,工作人员双手要保持干燥。

四、消防。

1、现场消防器材要齐全可靠,保证取用方便。

2、氧气瓶、油类、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别单独保管,仓库内严禁烟火。

3、岗位用火炉必须符合生炉规定。

4、七防(防火、防雷电、防中毒、防暑、防尘、防爆、防洪)用品和设备不能挪用,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五、安全标志。

l、各岗位要悬挂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到规范、醒目、齐全。

2、清理、检修已停止运行的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六、个人保护。

1、人人要增强安全意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中要聚精会神,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规操作,严禁酒后和过度疲劳工作。

2、不得跨越运转中的设备.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装物品时,下方不得有人。

3、身体不健康或生理上有某种缺陷不适合该岗位的工作者,不能勉强担任.经医生证明、领导批准,可调至合适的岗位。

4、凡安排两人以上的岗位,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单人作业要建立安全互保网铬。

七、操作巡检。

1、进入岗位要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女工长发应系于帽内,电工、电焊工等在操作过程中要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所有绝缘鲑、绝缘手套、绝缘工具要定期检查,并做好高压试验。

2、电器设备、照明设备要保持完整好用,生产工人不能私自拆装,不准用湿手和导电物体触动开启。

3、在高空作业禁止往下乱扔东西。

4、在厂区行走要注意安全,在水、气、烟尘弥漫的地方检查设备时要缓慢行走,不得跨越运行中的设备.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装物品时,下方不准行走。

八、检修清理。

1、在清理或检修时。必须切断危害人身安全的料源、电源、水源,并挂上警告牌,必要时设专^看管,工作时要密切与班组岗位联系并配合好。

2、进入已经停止运行的设备和检修设备时,必须与岗位人员联系切断电源,有专人负责看护.试运行时.必须先清点人数.查明设备内无人和无妨碍运行之物,方可运行。

3、因检修等原因临时拆除的安全设施,应设临时围栏,并有鲜明标志,完工后必须及时恢复。

九、监督检查。

2、建立责任追究制,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为分管负责入,各车间主任为所在车间的第一责任人,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直接责任人要承担应有责任,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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