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文锋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

通告的语言应当简练清晰,让接收者一目了然、易于理解。在通告范文中,你可以看到不同类型的通告,包括学校通知、社区活动通告等。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一

为了保护环境,提高空气质量,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8个督查组,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都能及早谋划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

工作方案。

建立责任包保体系收缴包保责任金建设秸秆收储站及秸秆临时堆放点组建秸秆清运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县政府《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直各单位驻乡镇督导人员陆续到位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督促。

1.广泛宣传,大造氛围。杨小街镇每村悬挂6条横幅,出动宣传车24辆,各村明白纸、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单桥、陈集、杨桥、老集、长官、张新、迎仙、瓦店等乡镇,张贴大量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

2.加强信息报告和巡查。张营乡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黄岭镇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管理。土坡乡对收储站点加强检查,落实配套设施。滑集镇出动5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车及工作督查车,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白庙、鲖城、庞营、关庙、范兴集、牛庄、谭棚、吕寨等乡镇,建立了三级网络管理制度,缴纳了保证金,制定了奖惩办法。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艾亭镇动员村干部的私家车都作为禁烧宣传车。庙岔镇并购买52顶帐篷,与13000户农民签订了禁烧。

承诺书。

预拨禁烧经费5.6万元。经开区拿出5万元补贴企业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粉碎机。国能临泉生物电厂培训60名秸秆收储经纪人厂领导并深入到部分收储站点作业务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案不细致,措施不具体,个别乡镇盲目乐观,低估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存在观望、侥幸心理。

2.宣传发动不全面。部分村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数量偏少,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次数较少,《一封信》张贴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3.包保组督查指导不到位。个别县直驻点包保人员尚未到位督促指导,有的包保人员在乡镇工作未能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流于形式。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一封信》张贴到每户门前,要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要求,达到家喻户晓,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出现焚烧秸秆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根据秋季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集中收储转运、资金补贴和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要认真吸取午季经验教训,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天气因素、农机数量、功率以及运输机械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2.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和青贮技术。对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机和建立秸秆青贮池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实行玉米联合收割作业并给予资金补贴。重点要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上下功夫,做好玉米收割的同时进行粉碎还田-旋耕-播种-震压等技术环节。

3.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继续完善收储体系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对已收割地块迅速进行清运,确保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消除焚烧秸秆隐患。每个自然村至少划定一个满足临时收储需要的收储点,确保做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收储)。

(三)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要充分估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秋季禁烧力度不减,成效更大。要建立领导包点制度、督查巡查制度、责任金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实行联防联控,实施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确保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出打击力度,既要“禁火”,也要“禁烟”,严格落实“黑斑”、“黑烟”倒查制度。

国庆节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县8个督查组将开展第二轮督查,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也要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实现秋季秸秆禁烧目标。

年9月30日。

目前,我镇秸秆禁烧处于关键时期,面对秸秆禁烧带来的巨大压力,镇督查、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范围,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昼夜不间断督查和巡查,不留死角。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农业部门统计,今年我镇共种植水稻面积4.2万亩,目前杂交水稻收割已基本结束,但还有大量田间粳稻还未收割。前期收割杂交水稻产生的还未收储及还田的秸秆,以及田间堆放的大量玉米秸秆,给秋季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容易引发大面积秸秆焚烧。经镇督查巡查组巡查,我镇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社区)甚至连续发生多起秸秆焚烧现象,有的着火面积较大。区督查组也多次在我镇发现火点。

2、村(社区)思想松懈。由于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已持续将近一个月,部分村(社区)出现疲态,思想松懈。经镇督查组巡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到现在为止还未配备巡查车上路巡查,未安排专人重点区域和路段巡查,甚至出现区、镇督查组发现了火点,村(社区)还未发现,且行动迟缓,漫不经心,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十分被动。目前正值水稻收割高峰,产生的秸秆越来越多,且天气以晴好为主,是禁烧压力最大、防控力度最强的时候,秋季禁烧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当前的防控工作。

3、安全隐患。目前,我镇正在进行水稻收割,经巡查组巡查发现,产生的秸秆大量堆放在道路两边和田埂上,隐患极大。大量堆积的秸秆一旦燃烧起来,将难以控制,大量正在收割和未收割的水稻也是重大隐患。

二、对于省、市督查力度加大,我们将采取的措施。

18日起,省环保厅派两组媒体记者将对我区禁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请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深入田间地头,切实做好白天、夜间禁烧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人员在岗在位,发现火情,迅速扑灭,焚烧痕迹及时清理,确保全市第一把火不发生在我区,确保不发现卫星火点、省市巡查点及媒体爆光点。

近日天气连续晴好,禁烧工作进入最后攻坚阶段,省、市、区督查组加大了昼夜巡查力度,根据省、市、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会议精神,为推进我镇秸秆禁烧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巡查防控力度。

各村(社区)务必咬紧牙关,坚持不懈,严防死守,绝不能有半点松懈、半点马虎,各村(社区)要安排巡逻车辆和人手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昼夜不间断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强化田间地头的巡查防控力度,排查重点地块,对可能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要重点跟踪和巡查,安排专人蹲点看管,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对于发现火点的,及时扑灭,及时清理焚烧痕迹,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

从即日起,各村(社区)如被镇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将双倍扣除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连续两次被镇督查组发现秸秆焚烧,将扣除一半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被镇督查组连续三次发现秸秆焚烧,将全部扣除秸秆焚烧保证金;火面积较大(10亩以上),扣除全部秸秆禁烧保证金并立即全镇通报,严厉问责;如被区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即按“全镇第一把火”处理,扣除全部秸秆焚烧保证金,并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

2、严把农机作业关。

各村(社区)要明确要求进行收割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切碎装置,方可进行收割作业,坚决从源头控制秸秆焚烧。

3、要强化对焚烧者的处理。

对于不听劝告、故意焚烧的人员,村(社区)要立即通知派出所,派出所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焚烧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并通过抓典型案例威慑认识不到位的人员,充分体现党委、政府严惩焚烧者的决心。

4、加大秸秆集中清运力度。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帮助农户集中堆放秸秆,迅速组织力量,完成道路两旁、路边沟渠、田间地头、田埂上下、村头树下堆积秸秆的清理、清运和集中处理工作,妥善收贮,彻底消除隐患。对秸秆未及时清理而造成秸秆焚烧现象的,要从重追究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机、畜牧)厅、财政厅、铁路局、交通厅、民航局:

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地区没有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重点禁烧区内焚烧秸秆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但是,由于全国每年产生约6亿吨秸秆,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秸秆尚未很好地利用,夏秋两季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局部地区还很严重,甚至影响到航空、高速公路、铁路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继续研究禁烧秸秆治本措施的指示,为加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继续贯彻执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禁烧责任具体落实到市县政府和乡镇政府,并由市县政府具体组织,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环保部门要继续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努力扩大综合利用规模,尽快解决剩余秸秆出路问题;交通、铁道、民航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结构调整步伐。

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积极研究、开发、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特别要重视秸秆剩余量较大、焚烧现象严重的大中城市郊区、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和机场周边地区的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地开展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秸秆青贮、氨化、堆沤、快速腐熟、加工、保护性耕作、能源转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同时,各地要以禁烧为契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在重点禁烧区,指导和鼓励农民种植秸秆量相对较少的农作物品种或者种植带穗青贮作物,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经济作物和间作套种面积。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在重点区域要进行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予以曝光。

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强化秸秆禁烧现场执法检查,防止大气污染,确保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干线的安全和高压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对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今年“三夏”、“三秋”农时季节,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地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年四月二十九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二

全盟广大农民朋友们:

当前正值备春耕之际,也是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关键时期。受传统观念影响,不少农民朋友习惯就地焚烧农作物秸秆,这样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易引发火灾,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仅能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美化城乡环境,减少火灾隐患,而且能够实现秸秆转化升值,增加农民收入。

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违者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和罚款。

农民朋友们,露天焚烧秸秆百害而无一利,全面禁烧秸秆是当务之急。在此,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广泛宣传禁烧政策。要通过自己的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讲解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还田的好处,以及可能因违法行为所面临的处罚,主动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朋好友“不能烧、不乱烧”,把禁烧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要带头落实秸秆禁烧。要从自身做起,带头不燃烧秸秆,首先不在自家农田里点火,并及时劝导亲戚、朋友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的有关要求,切实把禁烧规定落实到位。

三要积极推广综合利用。各旗县市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让秸秆还田,将秸秆青储,多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浪费秸秆资源,真正实现秸秆变废为宝。

四要严密实施巡查监管。各旗县市政府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负责构建起县—乡—村包联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有专人监管。对不听劝阻、顶风而上、肆意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农民朋友们,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三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乡镇会对秸秆的禁烧进行通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工作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月27日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后,各县区按照会议要求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市秸秆禁烧督查组检查和县区上报情况看,各县区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和调度会,建立乡镇、村和组包保体系,集中巡查督查,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等措施推进秸杆禁烧工作,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开展很不平衡,焚烧隐患令人担忧,禁烧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县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管理、措施不到位,存在厌战、松懈、畏难情绪;相关部门配合不积极,秸秆禁烧组织协调工作滞后;禁烧宣传不到位,氛围不够;禁烧工作力度,违法焚烧问题突出,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6月1日至6月10日,全市共发生麦场火灾达108起,(怀远县22起、五河县21起、固镇县20起、淮上区16起、龙子湖区8起、蚌山区4起、禹会区17起),其中因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91起。大面积的焚烧秸秆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夏收已经基本结束,夏种即将开始,当前正值焚烧秸秆的关键时期,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采取疏堵结合以堵为主的办法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及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禁烧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建立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的责任体系。

二要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看死守。本市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机场、城镇周边,安排专人看守。下雨前,下午5点至晚10点间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巡查和值守。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秸秆禁烧五个督查组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明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当前秸秆禁烧督查工作中去,按照督查要求深入田间地头,巡回督查,切实履行好督查职责。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禁烧失控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五要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开辟专栏,集中报道,对禁烧成效明显的县区要予以表扬,对禁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负面影响的县区要公开曝光批评。

六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实行每日报送制度,及时反映禁烧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禁烧措施等,便于掌握情况,为确定禁烧工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xx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年六月十五日。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人民政府。

年9月20日。

xx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省厅要求示范区尽快部署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关中地区4市1区环保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24号)精神,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宝鸡、渭南等地仍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西安、咸阳虽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但仍有疑似火点被环境保护部公布。为此,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把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我省改革开放新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按照省厅、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各级环保部门要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重要意义,要把秸秆禁烧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要根据夏收农忙时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宣传工作要努力扩大覆盖面,深入田间地头,力求收到实效,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确保实现全面禁烧。

市、县环保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会同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集中力量确保重点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机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做到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察,严格控制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焚烧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焚烧蔓延之势。对不听劝阻、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禁烧期间,省厅将组织力量对关中地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环保部12369网站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发现的火点予以通报。

请各市(区)于6月30日前将夏季秸秆禁烧。

工作总结。

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封东琪。

电话:(兼传真)。

年五月十八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公安局。

年九月十三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五

全乡广大村民:

为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严防烟气和各种污染。根据市县政府及环保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现将秸秆(含废旧地膜及垃圾,以下同)禁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烧范围。全乡境内均为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焚烧秸秆。

二、惩处办法。对擅自焚烧秸秆产生烟尘造成大气污染的,一经发现,不论过火面积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县环保部门牵头,乡政府配合一律一次性给予20xx元的处罚;对于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对提供焚烧废旧地膜、垃圾、芨芨草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300元;对于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500元;焚烧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一次性奖励20xx元。

全乡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要学法守法,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带头管好自家的田块地埂,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全乡广大村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秸秆焚烧,大力倡导秸秆禁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生态乡村而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xx年1月20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六

为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全乡广大村民:

为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严防烟气和各种污染。根据市县政府及环保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现将秸秆(含废旧地膜及垃圾,以下同)禁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烧范围。全乡境内均为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焚烧秸秆。

二、惩处办法。对擅自焚烧秸秆产生烟尘造成大气污染的,一经发现,不论过火面积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县环保部门牵头,乡政府配合一律一次性给予20xx元的处罚;对于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对提供焚烧废旧地膜、垃圾、芨芨草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300元;对于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500元;焚烧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一次性奖励20xx元。

全乡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要学法守法,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带头管好自家的田块地埂,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全乡广大村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秸秆焚烧,大力倡导秸秆禁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生态乡村而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年1月20日。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寿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0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公安局。

年九月十三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七

露天焚烧秸秆造成资源浪费,加剧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禁烧秸秆通告,供大家参考!

露天焚烧秸秆造成资源浪费,加剧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秸秆,是指对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等农作物收获籽实和其他有用成分后剩余的物质,包括田间地头杂草、林下附植物等。

二、禁烧时间及范围。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自20xx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三、强化农用收割机的管理。未配备粉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作业,农作物机收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粉碎长度控制在10厘米以内,凡不达标的由市农机管理部门处罚并取消在我市的机收资格。

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采用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技术和方法利用、消化秸秆;鼓励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机合作组织从事秸秆收集储运。

五、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凡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市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市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加强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市政府在市环保局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通告自20xx年5月1日起实行。

枣阳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30日。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占用公路打谷晒场的通告。

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国道、省道、乡村主次干道等交通干线的畅通,保障全镇人民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秋收”期间,严禁各单位、各农户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秸秆焚烧、乱抛和占用公路打谷晒场。根据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辖区内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和公路打谷晒场的监督和管理,村组干部、党员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到农户,确保各行政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不占一段路。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田间、林带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制止焚烧秸秆的行为,对发生的秸秆焚烧行为要积极举报。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农作物秸秆堆放到国道、省道、农村公路路面及其两侧,严禁将农作物秸秆推放到河道、渠道和沟道中,不准在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和集镇主街道上打谷晒场。

四、农户有责任监督农机作业手把水稻茬口控制在10cm以下,否则一经查出,重新粉碎等一切经费和后果由农户自己承担。所有农机作业手必须按市、县统一要求,自觉将秸秆茬口控制在10cm以下,否则后果自负。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占用公路打谷晒场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县有关规定,给与当事人焚烧秸秆的按一堆火罚款200元(焚烧每亩田按10堆火计算)、在公路打谷晒场的按每米路面罚款200元的处罚,对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电话:

二〇一二年十月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xx年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辖区内实行全面禁烧,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露天场地焚烧秸秆。

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要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焚烧行为。

三、加强部门联动,公安、城管、环保、农业、林业、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巡逻检查,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立即停止,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五、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六、群众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可拨打举报电话:。

禹城市人民政府。

20xx年6月11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八

秸秆,古称藁,又称禾秆草,秸秆的燃烧会产生有害气体,所以应该禁止。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20xx秸秆禁烧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本镇行政区域内,每年5月25日至6月30日、9月20日至11月10日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包括小麦、水稻、油料和其它农作物秸秆);同时,禁止将上述秸秆推入河道、渠道、水塘等水源之中。

二、各村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一系列工作,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市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指导并监督各村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市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市政府支持发展秸秆还田、秸秆发电、氨化饲料、秸秆沤肥、秸秆气化、秸秆食用菌等秸秆综合利用。各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引导农户妥善处臵和堆放秸秆。

五、凡在我镇从事收割作业的机具,应一律安装秸秆切碎装臵,并在收割作业时将秸秆切碎,确保农作物的收割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2公分。对不安装秸秆切碎装臵,或者收割时未将秸秆切碎、留茬高于12公分的机手,农机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限其纠正。对不按照规定要求作业、不听劝阻的机手,由农机、环保等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且农民有权拒付收割作业费。

六、对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臵不当、造成焚烧秸秆的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镇监察部门予以行政问责。

七、镇政府设立焚烧秸秆举报电话(845621),各村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相关要求,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块黑”。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五月二十六日。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反本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违反本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宝鸡市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规定:发现焚烧秸秆,每一个火点处罚3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xx年xx月xx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九

广大农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秋收季节即将来临,你们辛勤的汗水即将变为丰收的果实。然而每年秋收过后,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燃烧,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

秸秆燃烧有以下害处:一是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二是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直接影响民航、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三是形成新的火灾隐患,近年来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频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焚烧秸秆所形成滚滚浓烟、片片焦土,极大的破坏了城乡环境形象。

实行秸秆全面禁烧,认真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不仅能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因秸秆焚烧而带来的环境污染,在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还可以实现秸秆转化升值,增加经济收入。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打造魅力金刚,改善环境质量,特向全镇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倡议:要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性。要响应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号召,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做好家人、亲戚、邻里的说服教育,引导大家支持配合政府,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管好自己的田块,做到坚决不焚烧秸秆,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要切实开展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共创生态金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农民朋友们。立即行动起来吧!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十

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围绕“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的目标,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和三夏生产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制定下发了《xx镇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意见》和《xx镇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成立了三夏秸秆禁烧指挥部,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二是及早部署,于5月25日召开全镇秸秆禁烧暨三夏生产工作会,传达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镇三夏生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全体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帮扶队员和镇直部门负责人200余人参加,参会规模空前。三是镇村部门联动,与各村委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工作责任。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制定了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的相关具体措施,并做好准备工作。

一是出动宣传车辆15部,深入各自然村重点宣传“三夏”生产、焚烧秸秆危害、禁烧规定、禁烧公告等,宣传区域和时间全覆盖。二是在各村主干道两侧和关键位置悬挂悬挂宣传条幅300条,每自然村不少于5条。书写宣传标语近3000条,每自然村不少于50条。三是利用智能广播和平安大喇叭,循环播放秸秆禁烧录音。四是开展立体式、地毯式宣传,镇村干部逐户向群众讲解夏收夏种夏管有关政策,与农民签订禁烧责任书,张贴在农户显著位置并有农户签收回执单,入户率达100%。五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5000余份,发挥学生在秸秆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作用,劝阻家长、亲属、邻居不焚烧秸秆。六是与收割机收签订责任书,麦茬高度控制在12厘米以下,减少秸秆残余。

一是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禁烧工作村级责任进行细化,调整了责任人分包地块,镇村干部分包到地块,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任务到人,持续强化三夏秸秆禁烧力度。每村搭建4个以上的防火棚,禁烧人员一律入驻,24小时不间断。充分发挥老党员、威望较高人士的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秸秆禁烧工作中来。二是严禁在路上打场晒粮,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严防因过路车辆行人过失引燃秸秆情况发生。三是引导农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各村积极协调大型秸秆粉碎机械,搞好配套服务,确保秸秆还田率达到99%以上。四是严禁秸秆乱堆乱放。结合河道治理工作,严禁秸杆在沟内、河道、坑塘等处乱堆乱放,切实减少秸秆存量,消除燃烧隐患。五是加强林木管护。对新植幼树加强看管,防止人为毁树现象发生。严格禁止在廊道及林网幼树下种植农作物,一经发现立即清除,确保创森成果。六是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系统工程作用。xx镇共有“蓝天卫士”监控摄像头9个,基本实现所辖土地全覆盖。镇政府设有专门办公室,新配备高性能计算机一台,指定4名机关干部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并在包村镇干部和支部书记手机上下载安装“蓝天卫士”监控软件,均可实时监控,对于未能监控到的部位重点加强人员监管,实现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有效监控体系。七是做好应急准备。镇政府消防洒水车有专人驾驶。每村配备2台以上的.旋耕机和铁锨、扫帚、水泵等基本灭火工具。各村均成立了8-10人的应急突击队,并进行了演练,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八是加强人员督导。严肃工作纪律,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所有参与禁烧人员吃住在镇,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对缺岗人员严肃处理。主要领导坚持在岗在位,对全镇所有村委不间断巡回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

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xx镇目前禁烧氛围浓厚,全镇范围内已经形成了“禁烧光荣,点火可耻”的浓厚舆论氛围,广大群众参与禁烧防火的意识得到显著普遍提高。下一步将继续努力,采取更加强有力措施,圆满完成今年三夏秸秆禁烧各项工作任务。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公安局。

xx。

年九月十三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十二

依据省、市、区秸秆禁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保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期间空气质量良好,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全面落实各项管控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全域、全方位、全时段禁止秸秆焚烧,全力实现“零火点”的目标。

二、管控措施。

(一)压实落靠包保责任。

按照《青山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网格化管理方案》,镇内各相关部门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组织开展辖区内上下级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村要保障日夜值班和交接班无缝衔接,持续开展24小时巡查检查,确保巡查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要做好应急和灭火设施整备,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灭火。

(二)保持高频现场巡查态势。

各包保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所包村督察巡查力度,实现精细化管控,确保不因秸秆露天焚烧引发大气环境污染。同时要突出重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地块,对一些禁烧不力、屡出问题的区域要安排专人看守,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同时要注意化解基层矛盾,消除露天焚烧隐患。

三、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镇级秸秆禁烧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燃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督导工作。各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秸秆禁燃保障工作专班。

(二)强化监测预警。

秸秆禁烧小组要提高信息预警效率,提升大数据推送信息的传递速度。充分发挥秸秆禁燃监控设备作用,应用专人实时关注镇域内村屯重点土地区域,如遇烟点、火点及时发布预警,启动联防联控,结合监控点位监测数据及参照物等信息立即锁定燃放位置,通知属地村屯巡逻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

依托各村微信群、传单、条幅,配合宣传车组织开展宣传引导行动;通过镇、村制作不同形式的宣传栏目报道禁烧的重要意义和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引导群众通过科学途径处理秸秆;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社会舆论监督,形成村民重视环保、自主监督、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村对大数据推送的火点位置,扑灭后立即向镇秸秆禁烧小组报送情况报告,报告要详细记录火点扑灭情况,包括火点信息及扑灭的图片及文字记录。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十三

为做好我镇20**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年3月1日实施)、《颍上县20**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颍政办〔20**〕2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今年我镇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禁烧期间,镇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任务要求。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每部下地作业机械必须要有镇、村、队干部到田间地块指导,做到包保到人(附名单)。杜绝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达到80%以上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大力推广玉米免耕直播技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要全面实行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本地收割机或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设立收储场所,确保打捆、转运秸秆快速离田。各行政村(居)要以行政村(居)为单位,在闲置老宅基地或农村集体用地范围内平整出一定区域,建立秸秆集中收储场,专门用于农作物秸秆的堆放和周转,禁止在田边、河边、村边、路边等处堆放秸秆。大力培育秸秆经纪人队伍,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秸秆收储运公司,建设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政府补贴、市场化推进的收储体系,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和市场化。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转运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焚烧隐患。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村(居)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禁烧标语、悬挂禁烧横幅、发放“给群众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以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处罚。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土地流转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规定要求,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焚烧秸秆的,一律处以5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对蓄意焚烧、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尤其对在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将协调公安、环保等部门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和罚款处理,全力形成禁烧秸秆的高压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的落实我镇全面禁烧工作目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郏德力同志为组长,镇长孙以弟为第一副组长的红星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确保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

(二)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和相关单位也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上缴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3000元,各包村干部、村(居)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上缴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2000元,镇抽调人员、村(居)两委人员、监委会主任、调解员及计生专干每人上缴1000元秸杆禁烧履职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缴600元秸杆禁烧履职保证金,并由各包村干部负责在5月12日前集中收缴到镇财政所。禁烧保证金实行“押一返一”的政策,对午收期间没有出现焚烧火点的包保责任人,在完成“两个零火点”目标要求后,全额退还保证金并按缴纳金额进行奖励。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加大考核力度。

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市,县要求,根据环保部门秸秆焚烧火点遥感监测情况及县、镇督查组督查结果,对全镇7个村(居)实行全面综合考核制,辖区内发现l处秸秆焚烧火点的,给予镇包村干部通报批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内警告、村(居)委会主任行政记过,扣除以上人员履职保证金的20%,包组、队组干部停职处分,扣除其履职保证金的40%;发现2处秸秆焚烧火点的,责令镇包村干部大会作书面检查,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降为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降为副主任,扣除以上人员履职保证金的50%,包组、队组干部撤职处分,扣除其全额履职保证金;出现3处着火点的,给予镇包村干部党政纪处分,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撤职、村(居)委会主任依法罢免处分,扣除以上人员全额履职保证金。镇抽调人员与包片干部同奖同罚。在禁烧期间,发现队组干部表现好,工作有思路,能把本区域内的禁烧工作做到“两个零目标”的,一旦村两委人员有空缺,立即填补到两委班子。镇村干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点火人并将其扭送派出所处理的,对镇村干部从轻处罚;各村(居)隐瞒不报的着火点一经发现,将对镇村包片干部从重处罚。

(四)完善应急机制。

秸秆禁烧期间镇政府将成立督查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与考核,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居)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十四

为保障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xxxx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域。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二、集中监管时段。9月14日-10月31日。

三、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罚款500-2000元。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对造成火灾、重大污染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四、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协调做好秸秆利用企业和农户的沟通联系,全力推动农作物秸秆通过机械还田、制作有机肥、栽培食用菌、发电等方式利用。

五、强化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违规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举报电话为xxxxxxxx,欢迎社会监督,形成有利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县人民政府。

xxxx年9月13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十五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杆全面禁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工作目标

6月1日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秸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县在夏收夏种至秋收秋种期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献谋同志为组长,徐辉、赵道彩、孟献利同志和派出所长苏浩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孟献利,专门设立督察组,徐辉同志任督察组组长。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1日前,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按

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立即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研境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工作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6月、9-11月中下旬,各村及有关单位和镇督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从6月1日起,各村要在每日15点前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秸秆禁烧工作情况。

(三)督察检查阶段。6月1曰至9月30日,镇秸秆禁烧办组织有关单位,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各村要立即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支两委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各村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镇干部包到村、村干部包到户,将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层层落实,明确具体负责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今年秸秆禁烧范围

覆盖全镇,5月20日至9月底前必须实行全面禁烧。禁烧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实行村支两委为责任主体,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包队干部为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列为“三夏”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察、统一落实。督促各村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发现有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制止,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深入田间地头,防火护林,对焚烧秸秆毁坏人民财产和林木的肇事人员实行处罚,依 从6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法追究责任。加强各类农机管理,深入现场,确保机械收割留下的麦茬高度控制在10公分以下,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镇派出所要加强对交通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并参与查处。协同有关单位依法监管,对拒不执行焚烧令或以各种方式阻挠、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两级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各村要充分利用村级广播系统,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全面禁烧对保障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大庄镇人民政府

20**年5月24日

xx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一)20**年夏秋两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乡范围内实行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

(二)大力推广使用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氨化、堆沤、快速腐熟等综合利用技术,全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30%以上,夏季小麦适宜机械作业的地块还田率要达到100%。

(三)切实做到低茬收割,麦茬控制在15公分以内,旅游路、张开路两侧2公里、大广高速沿线两侧、高压输电线路两侧及易燃易爆场所100米以及田边、路边、渠边两侧和绿化带内,严禁堆放和焚烧秸秆,对不能有效利用的秸秆,要随收随清,挖坑掩埋沤肥或清运到坑塘、固定堆放点,不留燃烧隐患。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上旬)

1、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

2、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秸秆禁烧方面的宣传教育。

3、建立乡、村禁烧网络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落实工作责任。

(二)禁烧阶段(6月份、9月份、10月份)

1、成立乡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实行挂村蹲点干部、村支部书记负责制。

3、各村应充分发挥禁烧工作网络作用,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坚决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大力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沼气化利用、集中存放,统一处理等综合性措施。

(三)考核阶段(6月30日前、10月30日前)

1、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

2、乡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乡。

三、保障措施

织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宣传家长不要焚烧秸秆。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确保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构建禁烧网络。乡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xxx、xxx、xxx任副组长,xx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综治办,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定禁烧方案和奖惩措施,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驻村工作队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乡、村、队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

(三)严格落实责任。乡与村、乡与包村干部、村与队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乡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片长包片、乡干部蹲点包村,村干部包到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四)加大执法力度。乡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日夜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田间作业的收割机全部带有粉碎切割装置,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公安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附:1、乡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名单

2、各村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年六月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十六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及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xx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着力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坚持“广泛宣传,严格奖惩;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的原则,开展我镇秸秆禁烧工作。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积存农作物秸秆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彻底消除,确保实现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由镇党委书记李勇为总指挥,成立由覃芳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陈群芳为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末辉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全责,各村(社区)书记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专门巡查小组,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办法,细化分解禁烧任务,层层落实到人,严格奖惩,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强化巡查监管。

夏秋两季秸秆焚烧高峰期,各村书记为队长组成巡查小分队,加强巡逻和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全天候监控,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监督,发现秸秆焚烧和垃圾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

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实时参考环保部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检测火点信息组织开展核查,打击工作。

(三)加强宣传,浓厚舆论氛围。

镇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大力宣传、告知群众、召开会议、上门劝说”十六字方针,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等手段,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

各村(社区)要认真配合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秸秆禁烧的目的、意义;组织安排村干部、党员主动上门宣传发动,劝导每家每户都做出禁烧承诺,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及时调度,落实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做到时时有检查,日日有汇报,周周有调度。各村(社区)每日17点前将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监察情况汇报至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月底将全镇禁烧工作情况汇总并上报。

(一)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禁烧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目标的村,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相关工作经费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凡在环保部秸秆焚烧分布遥感监测日报中监测有火点的村,一年内不得申报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并将农村地区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全镇“卫生文明村”、全市“环境卫生十佳村”评比的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我县通过三年强势推进,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优化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县上下要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放在突出地位,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xx县而不断进取。

一、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和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各镇(街)、县直机关各单位要把生态文明融入执政理念,切实落实生态优先战略。要利用各种会议、各种途径宣传生态文明的重要性,披露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案例。各镇(街)、村(社区)、组均要设立一批宣传标牌,县生态办要印制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图本。县电视台、星沙时报要继续办好环保栏目并推出一批环保公益广告,从正反两面报道环保典型。教育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素质教育的必修课,进入对学校的考评内容。妇联组织要把“城乡常态保洁、村容镇容整洁”作为主题活动,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县直机关工委要把县直单位(含二级机构)服务基层、示范带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纳入机关支部评先评优和单位绩效评估体系。县生态办、文广局要支持鼓励镇(街)、村(社区)开展生态环保文艺宣传活动。

二、强力推进畜禽禁养限养和养殖治污工程。

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县、镇(街)、村(社区)三级监管职责,严格控制畜禽超容量养殖,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转。严把畜禽养殖审批关。严禁外来户未经批准进入我县从事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农户养殖反弹的,由镇(街)、村(社区)收回政策性扶助款。对治污设施空转闲置和有意损坏的,要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予以处罚。政府扶助民营资本在路口(已建成)、金井、福临3个镇兴建畜禽粪便有机肥料加工基地,探索在全县范围内免费使用有机肥办法。依托乡镇能源服务合作社,组建治污设施常年维护队伍。扎实开展拆除违章搭建养殖设施集中整治行动。深入总结畜禽粪污治理经验,出台《xx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三、进一步明晰责任推动保洁工作重心下移。

依据省、市“三年整洁行动”方案布署,县、镇(街)、村、组分级实行季度考核。县政府预算的专项经费60%作为基础费用拨付到镇(街),40%按年度考核分值折算。镇(街)要加大对保洁公司(环保合作社)的管理和考核力度,及时修缮、补充垃圾清运设施,公示保洁公司与村级组织的功能分区并签订责任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镇(街)要根据责任划分、考核标准在年初出台经费补贴方案,实现“以钱促事”的工作目标。农村改水改厕项目,以及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由镇(街)担负承办和监管职能,并接受主管部门审计督查。严格资金监管,对违规乱纪的要严肃处理。大力推行和鼓励农村可降解垃圾不出户,逐步实现城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适时出台《xx县农村垃圾处置办法》。

四、分步推进农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置全覆盖工程。

遵照省政府要求,该工程于20xx年实现全覆盖。依据我县实际,不构成对环境威胁的山冲户、空巢户、独身户、间隙性入住户、无畜禽养殖户依托自然净化功能,暂不纳入工程治理范畴;人口聚居区(厂矿、企事业单位、未进入污水处理网管的集镇)先期启动工程措施,达到“治理一处,净化一片”的目的。此项工程以县环保局、环建投为责任主体,县生态办为统筹、协调单位,并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稳妥推进。

五、加强水库和水源地监管。

禁止在集中取水区投肥养鱼、垂钓、游泳;划分为限养、禁养区域的禁止违规养殖畜禽。集中供水区逐步实施生态移民。严格镇(街)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强化主要河港常年保洁。

六、积极推进南部镇街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

一是南部镇(街)要竭诚营造全县“客厅、门户”形象,增加本级财力投入,管好生活垃圾,消除视线污染,实现常态保洁。二是严厉禁止外来人员从事畜禽养殖。三是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和当地镇(街)参与,对大型建设工地配置渣土车清洗上路设施,强化围挡覆绿举措,以优良的空气质量和环境接受上级政府对我县的考核评估。

七、精心扶持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是中央〔20xx〕1号文件和我县20xx年《政府的工作报告》的明确要求,按照分级推进原则,20xx年继续深化“一镇一个示范村、一村一个示范组、一组十家示范户”建设工程。并在星沙、湘龙、泉塘3个街道分别确定一至两个社区推行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

八、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治理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县生态办统筹、协调、督办权限。授权其代表县委、县政府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在政治待遇上视同政府常设机构,在人事编制上实行特事特办,确保工作持续有效运行。二是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职能部门与社会评估机构双向考核机制,招用社会评估机构履行整洁现状评估,职能部门以考核管理机制为主,各占50%作为评分依据,用严格的考核办法促进镇(街)担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实行问责。三是健全公示制度。建立县、镇(街)、村(社区)、组四级公示平台,凡制度性考核、监测实行分级公示。县xx县以上领导明察暗访的整改项目实行报纸、电视台公开督办。四是落实联点制度。自20xx年起建立县领导和科局单位联点,镇(街)干部联村,村干部联组,组干部、党员联户制度,并将联点制度予以公示,促进齐抓共管,营造同治氛围。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公告举报内容,由县生态办全程受理举报事务。实行“首报有奖、举报查证、整改交办、结果专报”等程序助推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建立交办回复制度。凡是县领导部署、媒体披露以及举报查证的整改事项,均由所在镇(街)xx县直相关部门党政一把手担负整改第一责任人,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xx县生态办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报告整改结果,其结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七是探索和鼓励交纳清洁卫生维护费。对“工地场主、单位业主、交易摊主、租佃雇主”以及集镇商家、常住人口(含户籍人口)由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办法,按规模、人口适度收取管理费,以此调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积极性。八是坚持领导讲评督办制度。县政府分管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主管负责人参加的工作调度会,县主要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镇(街)和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讲评督办会,以此营造常抓不懈的强劲态势。

九、圆满完成国家生态县验收。20xx年1月部级预验收通过后函告的六项整改意见,由县生态办xx县环保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完善整改事宜,力争今年上半年获批并顺转全国生态文明示xx县行列,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性支持。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十七

为确保我镇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全面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平武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文件(平秸秆领〔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部署与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涛副镇长。

成员:吴凯镇人大主席。

龙远德镇纪委副书记、安办主任。

韩小敏镇派出所所长。

薛琪镇农技站工作人员。

王琴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王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8月1日至8月20日)。

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具体落实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全面禁烧阶段(4月20日至6月底、8月20日至10月底)。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驻村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明确秸秆禁烧巡查责任,镇政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检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和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各村巡防小组要及时巡查,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20日前、10月20日前)。

认真总结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总结好的经验教训和好的综合利用技术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与各村委会签定责任书,村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党员群众会、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秸秆禁烧意识。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训,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县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综合利用。积极联系农业部门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理等技术。通过多渠道向别的地方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积极开发适合本辖区的技术开发。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村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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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十八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杆全面禁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工作目标。

6月1日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秸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县在夏收夏种至秋收秋种期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献谋同志为组长,徐辉、赵道彩、孟献利同志和派出所长苏浩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孟献利,专门设立督察组,徐辉同志任督察组组长。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1日前,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按。

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立即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研境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工作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6月、9-11月中下旬,各村及有关单位和镇督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从6月1日起,各村要在每日15点前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秸秆禁烧工作情况。

(三)督察检查阶段。6月1曰至9月30日,镇秸秆禁烧办组织有关单位,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各村要立即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支两委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各村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镇干部包到村、村干部包到户,将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层层落实,明确具体负责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今年秸秆禁烧范围。

覆盖全镇,5月20日至9月底前必须实行全面禁烧。禁烧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实行村支两委为责任主体,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包队干部为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列为“三夏”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察、统一落实。督促各村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发现有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制止,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深入田间地头,防火护林,对焚烧秸秆毁坏人民财产和林木的肇事人员实行处罚,依从6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法追究责任。加强各类农机管理,深入现场,确保机械收割留下的.麦茬高度控制在10公分以下,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镇派出所要加强对交通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并参与查处。协同有关单位依法监管,对拒不执行焚烧令或以各种方式阻挠、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两级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各村要充分利用村级广播系统,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全面禁烧对保障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大庄镇人民政府。

20**年5月24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十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辖区内实行全面禁烧,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露天场地焚烧秸秆。

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要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焚烧行为。

三、加强部门联动,公安、城管、环保、农业、林业、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巡逻检查,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立即停止,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五、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六、群众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可拨打举报电话:7222629、7227659。

禹城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1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汇总20篇)篇二十

广大农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夏收大忙就要来临,部分农民朋友图省事,对农作物秸秆进行野外就地焚烧,从而导演出又一场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秸秆遍地、狼烟四起可怕景象!那时,天空将布满阴霾,阳光无法普照大地,极目不能远眺,行人泪眼婆娑,司机眼前一片迷茫,田埂上的树木被烈焰烤得命悬一线,家里的老人被浓烟呛得喘不过气来,就连坐在教室里学习的您的。子女也会被熏得睁不开眼来!

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每年因秸秆焚烧而引发大火甚至森林火灾损失都无比巨大!

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影响航空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实际上,野外焚烧农作物秸秆,也是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和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都对禁止焚烧秸秆做出了明确限制并有相应的制裁措施。

希望广大农民家长们以此次禁烧活动为契机,主动清除村庄里的粪堆、草堆、垃圾堆,改变传统陋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的乡风民俗。

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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