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汇总8篇)

时间:2023-10-17 作者:飞雪最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汇总8篇)

青春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我们要抓住机会,勇敢面对挑战。青春的总结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观点,展示对外界的积极影响和启发。这是一些青春精神与青春文化的代表,让我们一同感受和传承。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篇一

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9.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5.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7.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8.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篇二

3月11日,我市在阜城清河广场举行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市领导王长安、王显义、吴开义到场巡视,并看望慰问了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

活动当天,市工商局、物价局、消协等40多家单位在清河广场摆放展台、设置展板,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向过往市民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并接受市民投诉、咨询。

100多家企业在现场设置了展台,展示企业形象和名优商品。现场还举行了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

上午9时许,市领导一行来到活动现场,详细了解各单位活动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听取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的识假辨假知识。

副市长王显义指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政府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篇三

1、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2、诚信经营,利国利民

3、加强服务品牌,让消费生活更美好

4、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5、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6、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7、凝聚社会共治力量,着力提升维权效能

8、抵制不良经营行为,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无忧消费

10、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

11、加大网络消费理性消费教育,维护互联网经济良好健康发展

12、倾听消费者呼声、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求、赢得消费者支持

13、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4、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5、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6、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7、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8、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9、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2、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4、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6、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7、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8、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9、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0、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篇四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这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改善民生,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谨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谢意!

近年来,我县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辛勤努力下,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作用,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整治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有力地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这一主题,针对性强,覆盖面广,既符合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又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要让全县更多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决抵制各种侵害消费者健康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和谐服务,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护。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有利于改善广大消费者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和措施,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改善和保障民生目标的顺利实现。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以“消费与安全”作为宣传主题,发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切实做好维权工作。继续加大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广大消费者要通过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为营造安全的、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卓资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同志们、朋友们:

正值全县上下学习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和“三抓五治”活动之际,今天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

今天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联合县质监局、烟草局等相关单位,在这里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目的就是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培养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促使广大消费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消费安全问题。

过去的一年,我县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了各类制假售假及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今年的“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即符合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又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让全县更多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最后我代表县委、县政府预祝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同志们: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祝每一位消费者在新的一年里愉快消费、安全消费!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全面加强“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推进维权网络进超市、进市场、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大力开展各项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处理了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了各类制假售假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围绕这一主题:

一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消协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典型案例、维权典型的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使广大消费者能够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为载体,建立集受理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于一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网络,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以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农资和虚假广告为重点,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把商品准入关,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和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社会各界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共同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工商、质监、公安、物价、卫生等执法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法,又要统一步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消协、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要充分发挥其紧密联系群众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广大消费者的普法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能力。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绿色的消费观念;要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开曝光,在全县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三是广大消费者作为消费活动的主体,要进一步掌握消费知识、增强消费信心和责任意识,通过有鲜明价值导向的“选择消费”和“安全消费”,支持和鼓励合法经营企业和个人,发挥消费推动发展的原动力。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安全的良好消费环境。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和谐、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只要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尽职尽责,广大消费者积极维护权益,我县消费环境一定能够更加和谐安全,一定能为建设富裕 、人文 、和谐 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篇五

为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优化金融消费环境,近日,中行蒲县支行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该行充分利用网点配备的led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厅堂宣传区域及柜面摆放相关宣传资料供客户取阅。

同时,组织员工进周边社区、广场、商店、超市进行现场宣传,向公众讲解金融知识,解答客户咨询。宣传内容涉及借记卡年费收取、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理财产品风险、银行卡盗刷、社保卡使用等方面。

此次宣传活动,共接收客户咨询500余人次,提高了周边群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篇六

保护消费者金融权益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为更好地规范金融服务,保障消费安全,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xx日报向岛城责任金融机构发出以下倡议:

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打造品质金融,建立健全产品开发销售、投诉处理、信息保密、应急预案等相配套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完善信息透明、公开职责,及时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严格企业自律,营造行业公平公正的良性竞争环境;在自觉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础上,认真接受政府监管,虚心接受社会监督。

决不放松警惕意识,加强创新型金融产品风险识别、监测和预警,确保平台与产品严守法律“红线”,坚决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金融犯罪行为。

让我们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帮助消费者强化金融消费保护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积极行动,共筑品质金融,共创美好生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篇七

同志们: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祝每一位消费者在新的一年里愉快消费、安全消费!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全面加强“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推进维权网络进超市、进市场、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大力开展各项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处理了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了各类制假售假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围绕这一主题:

一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消协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典型案例、维权典型的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使广大消费者能够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为载体,建立集受理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于一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网络,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以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农资和虚假广告为重点,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把商品准入关,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和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社会各界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共同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工商、质监、公安、物价、卫生等执法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法,又要统一步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消协、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要充分发挥其紧密联系群众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广大消费者的普法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能力。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绿色的消费观念;要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开曝光,在全县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三是广大消费者作为消费活动的主体,要进一步掌握消费知识、增强消费信心和责任意识,通过有鲜明价值导向的“选择消费”和“安全消费”,支持和鼓励合法经营企业和个人,发挥消费推动发展的原动力。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安全的良好消费环境。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和谐、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只要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尽职尽责,广大消费者积极维护权益,我县消费环境一定能够更加和谐安全,一定能为建设富裕、人文、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篇八

同志们: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县消委会、**县工商局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一贯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县()领导、质监、卫生、药监、物价等职能部门和有关新闻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所有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下,突出“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处理消费者投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消费教育指导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消费纠纷调解取得了新成效。去年,全县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1278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22件,解决417件,案件结案率98.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38.2万元。同时,主动把事后维权与事前预防相结合,坚持热情接待与依法调解相结合,调解纠纷与宣传法规相结合,受理投诉与向有关部门提供违法案源相结合,有效的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消费宣教引导拓宽了新领域。一是制作消费维权公益短片,在城区文化广场循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年主题,扩大宣传效应,使之家喻户晓、深入民心。二是举办大型咨询活动。联合联合卫生、质监、药监、物价等16个职能部门,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派发了各种宣传单张6500份,接受咨询多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3件。三是组织电信、移动、联通、供电、供水等公用企业和部分信用良好企业参与宣传活动,为消费者实行承诺服务。四是加强消费指导。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针对不同时期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共20多条,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和指导消费职能作用。五是组织消费维权小分队深入龙湖社区老年人协会举办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并送发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三包规定等书籍资料,受到老年朋友的热烈欢迎。六是发起千人“诚信兴商先锋行”签名活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一千多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社会承诺守法经营、诚信经商,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实现了新突破。根据省、市消委的安排布置,针对医疗和通信这两个服务行业进行消费者评议调查。评议活动主要采取公开收集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例、开展问卷调查等工作形式,共发出调查问卷300份,回收300份,并根据汇总统计了调查数据,为上级机关及时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同时,主动参与政府有关行政机关针对商品和服务开展的各类专项治理6次,发挥了消委会的社会监督作用。

(四)消费维权自身建设开创了新局面。一是坚持高标准狠抓队伍建设,打造过硬作风,在维权工作中做到快速反应,实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全程跟进,妥善处理。二是采取多种学习培训方式,及时更新知识,扩大维权视野,提高消保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增强上下、纵横的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烟草专卖、农果等相关部门切实强化措施,积极调解消费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中消协将20**年确定为“消费与民生”主题年,旨在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着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通过推动制定和完善各项惠民消费政策,确保广大消费者分享到改革发展的各项成果;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实现消费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此,消委会各职能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消费与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层次,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认真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把握年主题与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内在联系,结合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发挥行业协会、企业的积极性,通过与各职能部门的维权联动,采取座谈、研讨、媒体报道、广告宣传、送法下乡、印发法律法规宣传品等多种形式推动消费领域环境的改善,为消费的持续扩大和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要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一会一站一点”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服务网络,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积极创新消费指导模式,提升消费生活品质;三是要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继续运用格式条款点评、消费评议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商品服务评价体系,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促进他们履行社会责任,改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需求;四是要高度重视解决群众意见集中、事关消费领域民生重大问题的突出矛盾,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要加强执法联动和协作,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共同担负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结全社会的力量,提振市民消费信心,拉动社会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与民生”主题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关心和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消费与民生”主题年的各项活动当中,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