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十大亮点工作汇报 农村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汇报(优质10篇)

时间:2023-09-28 作者:翰墨幼儿园十大亮点工作汇报 农村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汇报(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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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十大亮点工作汇报篇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围绕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积极组织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现将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之后贯彻落实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等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卫生工

作会议情况

8月30日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以后,**市政府把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列入了近期的政府重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会议的精神,按照让农民尽量少生病、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的要求,对照我市的农村卫生工作现状,***副市长与卫生、发改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初步的贯彻实施意见,现正准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拟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我们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全面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让广大农民尽量少生病

1、扎实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由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元(我市该项政策已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前落实)。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由乡镇卫生院设立常年体检门诊点,让参保农民免费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建立农户家庭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2、切实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重大疾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市、县两级每年经常性财政预算支出,有效落实肺结核、艾滋病和血吸虫病免费查治等政策。进一步健全农村,尤其是乡镇、村两级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控、报告和管理体系,健全“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治机制。建立流动人口中儿童和孕产妇居住地管理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

3、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根据省《实施意见》要求,由县级政府安排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经费,坚持“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按照“监督全面,执法有效”的要求,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工作,原则上每2—4个乡镇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派出机构。加强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企业职工卫生防护、学校卫生等的指导和管理,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4、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保证爱卫工作经费,充分发挥爱卫组织的组织、协调职能,广泛开展农民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力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

(二)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让广大农民有地方看病

1、切实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根据省《实施意见》精神,明确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明确乡镇政府的公共卫生管理和领导职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设立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落实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协调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2、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为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服务的网底,根据省《实施意见》有关“村卫生室由村民委员会举办,可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出服务、乡村联办或其他多种形式承办,实行乡村一体化化管理”的规定,结合宁波实际,抓紧探索研究村卫生室的举办主体、承办形式和管理体制等。明确乡镇、村级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和推广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按照“责任分区、团队协作、综合服务”的原则,组建农村片区责任医生组,明确职责任务,使每个农村家庭都有自己的农村社区责任医生,每个农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政府制定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县(市)、区制订考核办法,对乡镇、村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实施项目管理和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量化拨付每年每服务人口15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三)巩固完善农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让农民看得起病(略)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自2003年开

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10个县(市)、区及大榭开发区已全面推开,并陆续进入第二或第三个统筹年度。全市参保人数达348.6万人,占应参保人口的91.7。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性运行机制。首先,合理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两年来,我市“住院统筹、大病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制度总体框架得到初步建立,“保障、救助、服务”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新型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管理组织和经办机构,配置事业编制人员28人,编外人员27人,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因地制宜探索了不同的管理模式。除卫生管理为主外,鄞州区积极探索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运作的模式,宁海县和北仑区尝试了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管理运作模式等。这些地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方面的有益探索,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经验。四是较好地保持了制度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从两个统筹年度来看,农民筹资水平和政府资助基本保持不变或略有提高,农民的补偿水平有所提高,信任度逐步增强,参保积极性得到维护,筹资难度一定程度下降,参保率从去年的76.6提高到今年的91.7。五是切实加强了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广大基层组织和干部承担了组织发动、经费收缴等大量基础性工作,各级财政按时足额拨付政府资助资金,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到位。截止今年6月底,累计统筹基金4.05亿,人均年度筹资约80元。其中各级财政2.41亿,人均资助约50元。个人(包括集体扶持)1.64亿,人均筹资约30元。各级经办机构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药费用审核,杜绝不合理支出。人均医药费用从去年的6920元降到今年的6703元,有效费用控制在85左右。各地制定了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设立了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了基金的绩效评估和专项审计。到目前为止,已有7个县(市)、区开展了专项的基金审计工作,未发现财务违纪违法事件,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让广大农民放心。

2、住院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一定程度缓解了农民的因病致贫问题。我市“住院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初见成效,广大农民普遍得益,受益率从单纯的住院统筹3-4提高到20左右。一是住院统筹,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实施补偿,截止今年6月底,累计全市住院结报142082人次,补偿金额25214.5万元,人均补偿1775元,平均补偿水平为25左右。二是医疗救助,对农村五保、低保等困难对象实施医疗救助,截止今年6月底,医疗救助6020人次,救助金额1220.1万元,人均救助2027元。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各地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有机结合,建立了多种小病受惠机制。如宁海的乡镇卫生院门诊受惠模式,**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三免一减”做法,**、**推行的联村责任医生制等。截止今年6月份,全市小病门诊受惠43.3万人次,受惠金额818.2万元,人均受惠约18.9元。特殊疾病门诊补偿1363人次,补偿金额116.8万元,人均补偿约857元。全市2004年享受健康体检50.7万人次。这些地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小病受惠机制的建立,使农民普遍享受到门诊优惠、健康体检、家庭保健、慢病随访管理等服务,扩大了制度的受益面,增强了制度的普惠性,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

3、农民欢迎、干部拥护、社会支持,较好地营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氛围。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推开和实施,广大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遍给予了认同和欢迎。从我们跟宁波大学医学院开展地实地进村入户调查来看,概括起来有这么几种代表性呼声。一是要求制度持续办下去的呼声。有75.6的农民对制度表示满意,有93.7的农民认为有必要实行合作医疗,有89.5的农民连续两年参加了合作医疗,有86.9的农民表示以后愿意继续参加。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希望能够持续的办下去。二是要求制度逐步完善的呼声。集中在三个方面:有47.8的农民认为目前补偿水平偏低,有63.2的农民希望个人缴费适度增加,政府资助稳步提高,保障能力相应提高;有72.3的农民希望门诊得到一定补偿,增加受益面;有91.2的农民希望结报手续进一步简化,医疗费用得到进一步控制。三是认为制度没有吸引力的负面声音。对去年参加而今年未参加的原因调查中,60.0的农民认为合作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太低,对未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原因调查中,32.4的农民认为医药费用补偿比例太低,52.9的农民认为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太窄,说明部分农民不愿意参加的主要原因是现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程度比较低,从全市来看,这一人群占了10—20左右。同时,在我们走访过程中,广大基层干部也普遍反映,第二年的筹资难度有较明显下降,他们说,在目前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党和政府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建立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受广大农民拥护,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政府形象。各级人大、政协及残联、慈善、老龄委等社会团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充分的肯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说明建立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困难问题

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已经初步建立,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的表现在:

1、制度层面。一是个别县(市)、区和乡镇两级财政压力较大,个人缴费相对偏低,一定程度存在由村集体和企业为农民部分垫资缴费现象。二是基金运行不够平稳,由于制度刚刚起步,基金测算缺乏现成的经验等原因,资金沉淀或超支过多。三是医疗补偿流向不尽合理,由于补偿比例设置随着医药费用的增加而提高,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群体医药费用相对较高,而家庭困难的病人由于自负部分难以承受,医药费用相对较低,造成基金实际补偿过多地流向经济相对较好的群体,使可能因病致贫的农民受益的份额相对较小,一定程度影响了制度的公平性。四是保障能力较弱,受基金总量限制,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限于住院补偿,平均补偿水平仅在25左右,住院统筹平均受益率仅为3-4,尚无法有效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2、管理层面:一是筹资机制相对落后,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收缴工作,基本依靠乡镇、村(社区)干部分片包干上门收缴,尚缺乏好的机制,牵制了基层政府和村(社区)组织大量的时间、人力等。二是经办机构力量薄弱,目前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人口近350万,专职管理人员不到30人,经办机构管理力量明显薄弱,有三个地方尚未落实人员编制。三是基金管理尚需加强,信息化建设程度不一,大量工作无偿依托医疗机构和基层乡镇的干部职工兼职完成,无法专业操作,存在基金审核、补偿和监管的薄弱环节,影响制度的正常运行和规范发展。四是医疗服务有待规范,尤其是大型医疗机构在参保病人的费用控制、结报资料提供等方面尚存在缺陷,与县级经办机构协调不够,给参保病人结报等带来不便。

3、农民层面:一是互助共济意识不够,疾病风险意识欠缺,更多地认同和习惯于政府和集体的救助,有投入、必回报,低投入、高回报期望与现有的制度保障能力形成了矛盾。二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不足,对“定点医疗、转诊治疗、分段补偿”等制度规定适应性较差。三是医疗消费观念存在偏差,不管小病大病都往大医院跑,从目前的医疗消费流向来看,乡镇卫生院的住院人次、医疗费用和补偿费用分别为14.1、6.1、6.2,而宁波市级以上医院却占了27.9、46.

5、42.0,不合理的就医结构对基金支出造成很大压力。

(三)下步工作重点

1、全面建立小病受惠机制。实践证明,建立小病受惠机制是扩大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解决筹资难问题,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我们将在总结各地小病受惠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重点研究制定既有利于扩大参保农民受益面,又能促进基层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的科学的门诊受惠办法,全面建立小病受惠机制。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对重点慢病患者、60岁以上老人等特殊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2、逐步增强制度保障能力。建立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投入的动态增长机制,从2006年起,各级财政每年补助提高比例不低于10。在保持制度稳定性和充分考虑农民对制度的认同及参与程度的基础上,间隔一定年限对个人筹资标准作适当调整,来逐步增强基金实力,提高保障能力。

3、积极探索长效筹资机制。随着制度的深入实施,在依靠基层干部分片包干上门收缴个人出资的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开展试点,探索依托乡镇社会保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或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个人筹资收缴点,或在农民自愿前提下,委托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水电费等收取单位代收,科学引导农民群众自愿缴费,逐步建立合理有效的农民个人筹资机制,减轻镇村干部上门收缴工作压力。

4、特别重视基金监管。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设立基金财政专户,保证财政补助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确保基金“钱帐分离、封闭运行”。采取措施通过稳妥调整,使统筹年度与财政预算年度一致。各级财政、审计和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切实承担基金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基金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县级经办机构必须配备专职财会人员,成立基金稽查组织,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结报监管。各行政村定期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情况。统筹年度末各地基金使用情况在媒体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科学规范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现有多种管理模式的相对统一,合理归并为1-2种,现阶段坚持卫生部门管理运作为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过渡。同时针对当前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同的制度和方案设计,积极引导和规范,逐步实现相对统一和有效融合。在管理模式、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时,建议酝酿制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实施依法管理。

6、切实加强经办机构建设。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经办机构、人员和经费到位,同时加强乡镇相关组织建设,建立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联络员制度,形成三级组织网络,确保工作需要。加强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统一使用省版软件,实现网络互联,实时审核、当场结报,更加有效地实施基金监管和数据的分析决策,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三、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确定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健全社区基层网络,巩固公共卫生体系网底,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一)全面加强疾病控制和应急反应能力。全面启动实施公共卫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4年全市各地共投入资金6649万元用于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监督执法和报告预警五大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实施,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疫情网络直报达100%。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免疫规划工作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五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各类传染病的发病率继续控制在历史最低水平。实验室能力和现场快速检测毒物分析能力明显增强,我市成为who流感监测点。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有了极大提高,2004年62起、2005年38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得到快速有效的处置。

(二)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体系。针对我市农村基层卫生监督工作相对薄弱,管理体制不顺等现象,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在乡镇划片设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分支机构,形成市、县(市)、区和乡镇三级卫生监督执法网络。2004年,我市镇海、江北、江东等地率先建立了垂直管理、规范化运转的农村基层卫生监督分所。目前,全市144个乡镇街道共设立卫生监督分所24个,占全市计划设置数的40%以上。全市新增卫生监督人员名额202名,其中正式编制161名,合同聘用41名。

(三)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市财政每年划拨1000万,县(市)、区2:1配套,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在防保、妇保、儿保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方面的建设,扎实推进乡镇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2005年以乡镇为单位,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85以上。积极推进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如**、**市充分整合乡镇卫生资源,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健康教育、上门体检和慢病随访等服务。**市每年投入1000万,全面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对象提供优惠服务。**区设立每人4元的巡回医疗基金,对边远山区、海岛群众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同时建立城市卫生人才支农机制,开展全科医学培训工作,提高农村社区医务人员的素质,目前已设立16个全科医学社区实践培训基地,累计完成全科医师护士转型培训1000余人次,乡村医生全科医学培训1500人次左右。

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的召开,给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作为经济先发地区,下一步将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督查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大投入,创新发展机制,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事业,确保广大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做好预防少生病,努力实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幼儿园十大亮点工作汇报篇二

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所辖一个乡即伍家乡,全乡总面积**平方公里,辖区常住人口******人,其中农业人口*****人。伍家乡共***个行政村,其中**村已经完全城市化,现有乡卫生院*所,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病床***张,职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其中副主任医生*人,全科医生**人,全科护士***人;村卫生室***个,性质为村集体所有,现有乡村医生**人,占辖区人口*‰。平均年龄***岁,其中***岁以上**人,占***%;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人,占**%;具备执业护士资格人员*人,占***%;中医*人,占24.0%。所有乡村医生均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属于依法执业。

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推进

****年全区应参合农民****人,实参合农民****人,参合率达99.83%。全年应筹集新农合基金7***万元,其中个人收缴基金***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2013年1-8月份共补偿基金***万元,总使用率***%。全区新农合基金共受****人次,其中,住院补偿***人次,住院分娩10人次,门诊统筹****人次,用于普通住院统筹补偿****万元,住院分娩补偿**元,门诊统筹补偿*万元,次均住院费用为***元,其中****补偿人次为***人,次均住院费用为***元,较去年下降**%,市级为**元,全区住院转诊率为**%。

(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建档任务基本完成。今年上半年新建健康档案****人,累计建档***人,建档率达***%。提前完成了**%的建档任务。

二是老年人管理率较高。估计**岁以上老年人数***人,实际纳入管理****人,管理率96%,超过了上级要求的50%的管理率。

三是慢病随访工作全面开展。从抽查的慢病健康档案看,基本上都完成了每季度1次的健康随访工作,并都有详细的记录。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基本保持一致。

四是传染病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各村卫生室门诊日志登记规范,基本上完成了结核病督导任务。未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等现象。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

加大村卫生室房屋等硬件设施投入,大力提升村卫生室的综合服务能力。在区委区政府和卫生局的大力协助下,**村和**村分别投入**万元和**万元对村卫生室房屋进行改造完工并投入使用。**村投入*万元对村卫生室进行维修改造,目前改造工作基本完成。**村卫生室计划投入**万元对新建村卫生室进行装修,项目正在申报中。三年来共创建**个省示范村卫生室,**个村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化建设,在硬件和软件上有了很大的提升,大大提高了村卫生室的综合服务能力,很好的满足了我区农村卫生的需求,夯实了我区农村卫生室网底的硬件建设。

2013年1-6月乡卫生院实现业务总收入**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万元,增幅为**5%;医疗收入**万元,药品收入**万元,仅占总收入的**%……门诊诊疗(含建档健康咨询)***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住院病人**人,比去年同期增长**人次,增长**%;手术台次**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

(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成绩显着

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六统

一、两独立"管理,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为村卫生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规范,并装订成册发放到乡村医生手中,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将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结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每季度进行考核评比,补助发放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挂钩。实施基本药物以来,门诊人次比同期增长10%,次均费用下降30%,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要,受到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村全面实施

我区2011年10月31日起,15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零差率销售。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府办发[**]**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助,每季度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2013年1-8月共发放各项补助共计**万元。根据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量合理分配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万元,目前,该补助已全部发放到村卫生室,大大增强了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乡村医生培训学习项目圆满完成根据《****2013年村卫生室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村卫生人员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保障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和华医网学习卡的发放数量,对我区11名村卫生人员采取华医网远程视频教学的方式进行培训,共计40学时,包括总论10.5学时,内科20学时,外科4学时、妇产科及儿科5.5学时,村卫生室人员均按要求完成学习的内容,并于7月10日对村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培训进行考核,考试结果均为合格,达到了此次培训的要求。

通过这次培训,一方面使村卫生人员掌握了合理用药相关知识,深刻了解了合理用药的基本要素即安全性、有效性、适当性和经济性;掌握用药的适应症、禁忌症,正确选择药物;明确联合用药的目的,增强疗效,降低毒副反应,延缓耐药性的发生;充分考虑影响药物作用的各种因素;掌握常见的不合理用药的表现及后果,规范了村卫生室临床用药;另一方面,通过网络视频教授的讲课,进一步增强了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了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居民。

今年以来卫生院共组织集中培训学习10次,共计培训161人次,分别学习了《医患沟通的技巧》、《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结核病的管理》、《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健康考核的管理》《合理用药》、《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内容。

(七)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有序推进

根据《****卫生局关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成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乡村医生集中学习文件精神,加大签约服务宣传力度,积极创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2013年选择**个省级示范村卫生室开展试点,即共联村卫生室、前坪村村卫生室和共强村卫生室,共计签约的责任乡村医生*名(**、**、**、**、**),2014年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要求全区60%村卫生室扩大试点;力争2015年全区所有的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今年1-8月这三个村共签约家庭**户,包含人口**人,签约后共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份;发放健康教育材料983份;为65岁以上农村居民进行健康体检**人次;进行预防接种管理的0-6岁儿童**人;进行登记管理的孕产妇10人;管理高血压患者**人、糖尿病患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人;提供健康干预服务***人次。有效发挥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为农村居民的健康服务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区农村卫生工作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对未来的卫生工作提出的明确目标和任务,结合"十二五"规化的主要内容和我区卫生改革的具体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扎实开展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扎实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素质的提高是关键,继续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坚持乡村医生月例会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乡村医生到乡卫生院或市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鼓励乡村医生参加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提高乡村医生业务素质。

(三)积极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努力创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解决好村医补助。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的标准落实好乡村医生的补助,每季度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五)稳步推进农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录入。

(六)继续加强村卫生室阵地建设。根据《湖北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和《省示范村卫生室评审标准》要求,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面积要达到80平方米以上,独立设置诊断室、观察室、治疗室、健教室和药房。继续加强与乡政府、村委会的联系,协调村委会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村卫生室的阵地建设。对新建的村卫生室,加强对房屋布局、统一形象设计和标识标牌等方面的指导。

通过近几年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我们深知只有不断夯实乡村卫生的网底,才能更好的为广大农民的健康保驾护航,从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幼儿园十大亮点工作汇报篇三

一、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必要性是什么?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十分重视,全社会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大,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不断下降,非正常死亡人数逐年减少。

同时,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处于转型期,学校安全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和情况。突出表现在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录像厅、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无照摊贩摆摊设点,治安秩序混乱;伤害青少年学生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不断增加。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说明我们急需要根据新的形势,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

为从制度层面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健全和巩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依法开展中小学安全管理和教育,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从10月开始,教育部组织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安大学、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的专家与其他九个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起草了《办法》。《办法》的制定历时一年多时间,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是对我国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积极探索。《办法》的实施对于做好新时期中小学安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办法》的制定有三方面的需要。

第一、是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需要。当前,我国安全事故处于多发期,学校安全工作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和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如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等违法违规经营,无照摊贩摆摊设点,治安秩序混乱;交通事故不断,伤害青少年学生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急剧增加等。近年来,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在呼吁能够就学校安全管理进行立法,以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制度层面保障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于形成适应新形势的校园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是健全巩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的需要。在中小学安全工作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的情况下,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十分迫切。20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年10月至12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教育部、公安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整治行动中初步建立了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实践表明,中小学安全工作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订管理办法有利于巩固和健全全社会积极参与、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机制。

第三、是完善和推进安全工作、加强依法管理的需要。长期以来,我部领导对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我部先后多次发布了有关通知与文件,提出了工作要求与措施,但尚不够全面规范;其他有关部门发布的法规与文件等,有的也只是部分条款或者内容涉及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因而,有必要制定一部统一全面的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

二、《办法》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办法》是我国第一个专门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第一个以十部委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有关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是第一个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配套的法规性文件。它的基本特点有:

第一、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既规定了教育部门与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也规定了其他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内容比较全面,涵盖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二、注重制度建设。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负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沟通与协作的重要方式,力求推进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设专章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校长负责制、门卫制度、校外人员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危房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等。

第三、针对性很强。《办法》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比如,针对一些地方频发学生溺水死亡情况,要求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针对学生校外体育运动易发生危险的情况,规定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针对当前校车良莠不齐、管理混乱状况,特别对校车安全管理做出统一规定;规定加强宿舍安全管理的同时,特别提出应当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管理等等。

第四、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办法》对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做了具体的规定,比如,针对集中上下楼梯时易造成学生踩踏事故,《办法》提出“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人员巡查”的规定,有很强的操作性。

三、《办法》对学校安全管理的原则和方针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此,《办法》确定了“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方针。积极预防,就是要求学校和各有关方面要通过调研摸清学生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地点和时段,积极预防、科学预防,同时,有针对性地健全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依法管理就是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实施学校安全管理,保证学校和师生安全;社会参与就是要求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则就是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位。上述内容较为完整地表述了学校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学校安全作为保障义务教育实施和规范学校管理的重要方面加以规定,主要体现在第23条、第24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义务教育法》实施的一个配套规章,对第23、24条做出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较好地体现和贯彻了《义务教育法》关于学校安全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义务教育法》第23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办法》专设“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一章,有针对性地对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的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安全管理中依法管理、各负其责方针的落实。

第二,校内安全管理。结合《义务教育法》第24条第1款关于加强校内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以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规定的精神与要求,《办法》分设“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章,以比较多的条款,对校内安全问题做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为落实关于校内安全的法律规定提供了较好的工作基础。

第三,校舍安全管理。校舍是保障义务教育实施的重要的、基本的条件,校舍安全也是比较突出的实际问题,亟需解决。《义务教育法》第24条第2款以及法律责任一章中的第52条对政府保障校舍安全的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办法》则主要从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的角度,对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和危房报告做出了规定,有利于各有关义务主体全面贯彻落实法律的规定,共同保障校舍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

五、《办法》对教育及其他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与校园周边管理职责作了怎样的界定?

保障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常抓不懈,形成工作机制。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和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对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的校园安全管理职责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使分散于各有关部门规章和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相对集中在本办法中,为更加有效地依法实施学校安全管理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依据。

六、《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是预防事故、保障师生安全的基本保障。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总的要求,即“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同时对校长负责制、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各项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第四章主要针对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上下学与家长的交接、楼道上下秩序与晚自习等日常管理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与环节做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基本义务。

七、《办法》对学校安全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首先是《办法》规定要建立部门间互相协作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例如《办法》第47条规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其次是《办法》要求要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这包括学校举办者、政府有关部门、学校等负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各有关方面和主体的责任。例如《办法》总则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和“奖励与责任”一章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这方面的要求。

再次是《办法》明确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办法》专门设有一章,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首先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管理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要在校长的领导下,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根据办法的规定建立各项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防患或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能够有效使用;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饮食卫生的规定,保证食堂饮食卫生安全;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合格的医务(保健)人员,购买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上下学时间等事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监护人;建立安全工作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寄宿学校和租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加强宿舍、校车的安全管理。

《办法》第五章对安全管理专门做出了详细规定,首先要求“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其次对各有关方面和环节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出有针对性的规定,要求开学初、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开展实验课的安全防护教育,开展交通、消防和江河湖海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开展避险、逃生、自救演练等;并规定了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义务等。

《办法》明确了事故处置要求与责任追究原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需要相关部门和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予以处置。办法第七章安全“事故处置”主要规定了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的职责、校园内突发安全事故时学校的处置要求,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同时要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包括重大安全事故上报和教育系统内安全工作的书面报告。第八章主要规定了有关部门和学校不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任,以及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法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教育部制定的部门规章,以教育部第12号令发布。它主要针对实践中反映突出的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认定、事故的处理程序、损害的赔偿等方面做出规定,为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了明确具体的依据。特别是明确了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具体规定了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和体育运动等活动、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导致不良后果加重、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和制止的等12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情形,规定了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以及其他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同时,还明确了规定了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以及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等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伤害事故,如果学校行为并无不当,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的情形。《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全面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办法》是专门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做出的安全管理规定,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校园周边和校内安全管理、对安全教育等方面做出了全面的规定,重在加强管理预防发生安全事故。而一旦发生了学生伤害事故,则要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学校、学生和其他有关主体的责任进行认定与事故处理,重在事故的及时妥善处理。因而,《办法》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同为部门规章,相互衔接配套,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全面的依据。

《学校卫生管理条例》是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学校卫生管理的专门规定。它由国务院批准而且是条例,可以算作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该条例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要求、管理、监督、奖励与处罚等规定,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办法》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卫生安全也做出了规定,与《条例》关于卫生管理规定的精神与要求是协调一致的,二者将同时发挥作用,为学校卫生安全提供全面的法治保障。

幼儿园十大亮点工作汇报篇四

本周在项目部精心领导与安排,在全员共同努力下,本工程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保持稳定,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我们会一直保持下去。现在将按照以下几点汇报下本周的现场安全情况及下周的工作重点:

一、机械设备使用情况

我们对塔吊、钢筋机械等设备使用情况除了进行定期检查外还实行日检制度,塔吊司机利用每天上下班时对塔吊标准节的紧固螺栓进行目检、抽检,一旦有松动即刻紧固到位,开机时检查各限位,钢丝绳等进行试验检查,一旦有异常立刻汇报并进行检修,(均有书面记录)日常安全巡检中,还着重检查了塔吊基础螺栓有无松动、基础内有无积水、小车钢丝绳以及各种吊具、索具的检查,特别是吊索具一旦磨损超出标准立刻进行更换,绝不马虎了事。

二、临时用电使用情况

现场电工除了定期做好漏保的检查、各种设备的接地电阻外,还重点安排其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现场有的工人有的图省事,或怕麻烦,有些插线板没有接好插头,直接拿小木棍捣在插座里,或者绕在别的插头上公用一个插头进行用电;甚至有个别电缆线本身就不符合要求;这都给安全用电现场带来很大的触电隐患,为此项目部安排了电工除了加强管理外,还责令班组把每根电线都配备了合格的插头,更换不合格的电缆线,再有此现象将对班组实施经济处罚手段,为了配合施工进度,在楼层安装临时开关电箱等,有效的杜绝了现场用电私拉乱接违规用电的现象。

三、脚手架搭设和使用情况

本周主体已经到三层,为了安全起见,外架也随进度上来,现在外架专家还没论证,项目部为此正在积极的协调安排。对脚手架目前主要有几点还要整改:

2.转角处型钢应和相临型钢焊接,使之成为一整体,增加其受力强度,在下周将安排人员进行焊接。

3.外架上被木工架子工等班组堆放材料有些凌乱,已给班组下了整改通知,责令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确保外架的使用安全。20、21#楼南沿落地脚手架个别立杆间距偏大,已经安排架子工在多加立杆,确保外架的安全使用。

四、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及文明施工

现在因木工支模,混凝土强度不够模板没拆,因此有些防护没有跟上进度,有些做好临时防护又被施工人员拆除,因此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只要好做防护立即就做,不好做的创造条件来做,尽量的消除隐患;上几天因为三标一进行回填土,导致路面尘土太大,车辆一走尘土飞扬,给周围环境照成污染,项目部已经派人把路面进行清扫,很好的控制了扬尘。

五、下周工作重点

1.对于脚手架上的几点,下周一定安排人员落实整改到位;积极协助技术人员进行脚手架搭设方案专家论证工作,已经搭设好的脚手架报监理验收;卸料平台按照专项方案进行修整,完毕报监理验收后在投入使用。

2.进一步加强施工机械、临时用电的管理,特别目前对塔吊的管理不能松懈,做好塔吊附墙装置的准备工作,为塔吊拉附墙做好准备工作。现在塔吊高度基本差不多,与其他标段做好群吊防撞措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3.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禁止违章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就要及时整改到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下周土回填后,进行现场材料的整理工作,改变现场材料乱堆乱放,做到整齐有序,创造一个文明施工现场,及时清扫路面,控制扬尘;力争做文明现场,标化工地;绿色施工。

施工现场,各种情况瞬息万变,许多事故是难以预料与不可预见的,日常一定要多巡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时的采取防范措施,将是我今后工作的重点。

亚特·蓝郡20、21#楼项目部

20xx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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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十大亮点工作汇报篇五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人或听或写汇报,汇报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最重要的是结果,经验总结也是必不可少的,怎样写汇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消防安全汇报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我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地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及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园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并召开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的精神要求,认真部署相关工作,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效地消除校园火灾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暑期放假的前一周,各班均能认真组织开展一堂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课,向幼儿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火灾防患意识,掌握逃生和自救自护的基本技能。

2、幼儿园利用安全宣传专栏、家园宝、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保证人人参与到活动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暑期各班老师能督促家长协同幼儿进入“xx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完成“20xx年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完成率达100%。

x月xx日组织全园幼儿和教师到xx消防中队参观,学习各类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与消防官兵进行消防知识互动及观看火场逃生自救演练。结合我园实际,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逃生演练以及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对应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暑假期间,认真按照《人员密集场所等四类场所排查整治标准》,建立消防安全台账,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同时,领导小组成员对全园进行一次“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保证校园内不存在火灾隐患。但校园周边xx处废品收购站,仍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严重影响校园安全和威胁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园将不断加强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园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高防控能力,增强消防 安全意识,树立火灾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我园将继续加强日常消防工作管理,常抓工作不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有效地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十大亮点工作汇报篇六

本学期,在上级主管部分、园带领的监督办理下,幼儿园坚定“以防为主、防消联合”的目标,扎结壮实做好消防安定工作,进步师生安定防备本领,确保学校、师生生命的安定。

1、高度珍视,进步消防安定工作的认识

幼儿园将消防安定工作放在首位,珍视消防安定宣扬教诲,在教师、幼儿中广展开消防知识的教诲活动,进步全园师生安定防备的意识,做到消防安定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2、加强带领,健康构造

为了切当作好学校消防安定工作,幼儿园建立了以园长为组长构成的消防安定带领小组、任务消防队,按“谁主管,谁当真”,“谁在岗,谁当真”的原则,把握熄灭的知识与技巧,熟悉幼儿园应急分散预案构造履行,监督查抄平常的防火安定。

3、广泛展开式样多样,宣扬明白火警风险和自救逃生知识

为了让全校师生进一步认识火警风险,把握一旦产生险情自救逃生的知识,各班利用图片、故事、观看专题片等式样,展开消防安定教诲。幼儿园还从头修订了《火警应急分散预案》,练习练习分散门路,将消防安定防患于未然。

4、订定办法、落实轨制

建立消防安定工作各项轨制,加强教职工的岗亭责任,使防火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展开消防安定查抄,做到三个联合:全校的查抄和重点部位查抄相联合,平常小查抄和节假日大查抄相联合,查抄和整改相联合。

幼儿园十大亮点工作汇报篇七

新学年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新学年全乡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乡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现就对新学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马上行动

我学区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了专门的安全工作会议,校长做了全面部署,强调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了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确保我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并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的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组织责任

1、要求各校建立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落实了安全工作法人第一责任制。

3、建立和落实了班主任安全责任制、其它教职员工安全工作责任制,并且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

4、学校已经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安全教育

1、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活动周,各校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各班级开展一次“安全在我身边”主题班会,并保证做到每月进行一次有关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震、防火、防食物中毒、防侵害等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2、聘请了派出所冯所长为各校法制校长,并且对我乡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每个学期一次。

3、对于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及时认真的组织师生进行学习,并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对各校安全副校长进行了系统培训,明确了安全工作的职责和安全知识,使他们能够独立的完成各自的安全管理任务。

5、各校通过黑板报、广播、班会等渠道开展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且效果很好。

6、各项安全活动材料基本齐全并有详实的记录。

(三)校舍安全

1、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教具等符合安全要求。

2、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安全、通畅,照明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

3、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

(四)消防安全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能正常使用。

2、灭火器配备充足,并悬挂在各楼道口。

3、学校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符合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

4、消防安全制度健全,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定期进行专项的安全检查。

6、制定了比较合理的应急疏散预案。

(五)卫生安全

1、在广大师生中开展爱国卫生、健康常识,防控流行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板报每月两次,每周班会也都有此项内容。

2、在广大学生中,学校开展了心理健康咨询、教育工作,制定了心理健康教育计划,设置了心理教师,定期上心理健康课,并配有心理健康咨询室。

3、学校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六)交通安全

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上下学路上安全。

(七)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1、校园周边没有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2、校门前5o米范围内没有摆摊叫卖等拥堵现象。

3、学校周边2oo米范围内有无网吧。

4、学校周边没有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5、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有效建立,学校制定了周边环境治理方案,并且能够协调各个部门进行治理。

(八)门卫安全管理

各校要在配备门卫的情况下,继续完善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出入学校无人管理的.现象,并要求各校对门卫配备一些电棒、橡胶棒、防割手套、辣椒水、不短于1。5米的硬质木棒等防护器械,强化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

(九)学生上放学安全

各校要求门卫结合学校值班人员,对上放学时间段在校门口周围200米范围内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并要求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明确责任

各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对学校安全工作混乱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严格按照《邯郸市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规定要求》,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幼儿园十大亮点工作汇报篇八

对于学校管理者而言,做好安全管理是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那么,如果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呢?以下是一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仅供各位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的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劳动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十大亮点工作汇报篇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中小学、幼儿园是中小学生及幼儿学习、活动的重要场所,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为全社会所关注。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务必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切实把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现就做好20xx年中小学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尽快消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但尚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确定整改时间,限期完成整改;对于已经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复查,要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消除中小学幼儿园校内现存的各类安全隐患。

2.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司法、卫生、文化、建设、交通、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把专项整治工作中已经形成的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协作机制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要争取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问题,真正把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3.着力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大量增加的新情况,加强对这些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抓紧研究制定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抓住宿舍和食堂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类事故;年内要组织这些学校全面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火灾和集体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要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紧急事故疏散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校长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要有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协助校长园长具体负责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确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辅导员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细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要按照岗位要求,把教职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和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5.加快校园安全法规和制度建设。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当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建设。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各地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快制订有关法规和制度的步伐。中小学幼儿园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有条件的要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由专职保安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按照学校规定查验来访人员身份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防止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开展校园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学校要定期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及时发现和排查各种治安隐患,严防校园恶性伤害案件的发生。

6.以预防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为重点普遍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近年来学生交通和溺水事故不断增加,学校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时有发生。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交通法制观念,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加强对校车的管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校制定校车管理办法。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中,可以因地制宜,在地方课程中开设安全专题教育,根据不同阶段和年级,明确课时,编制教材,落实教师;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外组织各种大型活动。中小学校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预防溺水、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的教育,努力使这类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降到历史最低限度。

7.分级分批开展校长园长安全管理培训。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培训内容,通过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批在年内对全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管理培训,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为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校长园长和学校其他安全管理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管理专门培训。

8.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督查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要在春秋两季开学初分别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定要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督导检查结果要作为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督导考核制度;努力改进检查方式,加强暗访工作,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9.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作为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今年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完成创建计划,组织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表彰奖励一批长期以来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和单位,引导全体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10.建立常规化安全报告和通报制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幼儿园在实行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从20xx年起,每年1月31日之前向教育部报告前一年度安全工作及学生事故情况。今年,教育部将实行“重大安全事故内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情况,警示各地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今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方案,并逐级抓好落实工作。

幼儿园十大亮点工作汇报篇十

20xx年xxx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呈现总体平稳态势。现将我市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四项主要安全生产指标全面下降。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36起,同比下降2.70%;死亡23人,同比下降17.86%;受伤6人,同比下降57.14%;直接经济损失209.60万元,同比下降51.32%。

(一)抓安全责任目标管理,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0xx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枝江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各镇(街道)、重点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及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强化对各镇(街道)、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办力度,坚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先后顺利通过省、宜昌市安监局目标考核,得到了省、宜昌市领导肯定。

(二)抓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20xx年,全市共组织执法检查组76个,参加执法检查341人(次),聘请专家40人(次),检查场所431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7次。整治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违法违规309起,其中实施关停取缔处理的8件,责令停产整顿的14件,关闭非法违法企业5家,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创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思路及方式,分级分层开展13个重点行业(领域)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全市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700余人,培训特种作业人员490人。6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11月,举行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培训会议,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近千套,营造了浓厚的宣贯氛围。

(四)抓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目前,全市所有高危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具备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已全部纳入“两化”管理系统。已初步形成生产经营单位覆盖广泛,行业架构完整的管理体系。9月12日宜昌市“两化”体系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两化”体系建设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各参会代表一致认可。在今年全省“两化”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竞赛活动中,我市被省安监局评为先进单位。

(五)抓企业标准化创建与职业健康监管,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20xx年度,我局按照巩固、提升、扩面、保质的原则,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全市共有31家企业通过各级达标验收,86家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同时,全面深化职业健康监管,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为契机,不断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法》意识,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今年,我局共检查企业68家,发现问题和隐患91项,责令当场改正55项,责令限期改正36项,配合环保部门关停环保、职业危害严重塑料厂14家,约谈职业卫生工作不达标企业3家。

(六)抓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安全监管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枝江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时调整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把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向乡镇、市直部门延伸,在安监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受到省安监局充分认可,被确定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重点县市。

(七)抓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我市在重点时段共组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30多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8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58份,责令现场整改隐患2194处。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对炬凯纸业等4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罚。今年,我局行政执法卷宗被宜昌市评为优秀卷宗,并被选送到省安监局参评。

(一)深入推进标准化创建,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x〕18号)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向规模以下冶金等工贸企业延伸和覆盖,20xx年底全市所有规模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创建标准,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两化”体系建设。按照20xx年“两化”系统全面运行的时间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两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突出重点,在全市实施全行业、全覆盖常态化的“两化”体系管理机制。

(三)全力推行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20xx年,实现安全生产网格管理与全市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融合,全面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体系。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体系有机结合,实现安全监管“网”与“点”的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四)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以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新《安全生产法》和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为重点,通过分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分层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集中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五)探索安全监察执法新模式,落实完善查处机制。一是依托现有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新模式,开展多领域多层面的执法活动,重点加强危化企业和镇(街道)规模企业的执法力度;二是严格执法监察,全面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三是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建立“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四是加强联动执法力度,着力解决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五是加强安监干部队伍和能力建设,努力提高镇(街道)、行业主管单位安监执法能力,优化安监队友年龄结构和综合素质,多领域创新执法方式;六是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关于提请召开20xx年第一次安委会(扩大)会议的问题。市安委会办公室建议年初组织召开20xx年第一次安委会(扩大)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关于解决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工作人员、经费的问题。为解决我市小微企业多与综合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20xx年,我局拟依托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建设,将网格管理员变为安全生产的宣传员、事故上报的信息员和隐患排查整改的协查员。据统计,我市现有网格管理员190人,拟按每人100—200元为其配备工作经费(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计算,预计需经费45。6万元),其他培训考核及网络建设费约10万元。现恳请市政府为我局解决相关工作经费,并补充事业编制人员一名担任网格化专职监管员。

(三)关于解决20xx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经费的问题。为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头作用,建议市政府发文对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在市三级干部会议上通报。建议市安委会发文对20xx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奖励。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金额为每单位20xx元,先进个人为每人300元。参考周边县市奖励标准,建议将先进单位奖励金额提高到每单位5000元,先进个人奖励金额不变(其中先进单位18个、先进个人40人)。奖金总额共计10。2万元,请市政府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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