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

时间:2023-10-31 作者:HT书生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

制定工作方案的过程本身也是一种积累和提高的过程,可以促使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工作。通过学习这些工作方案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工作任务的组织方式、资源分配和进度控制等方面的思路和方法。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鲁发〔2016〕1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期机制,进一步加强我省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位一体战略布局,坚定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双手发力,保护水资源、防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省全面落实河道长制,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道,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责任,加强工作措施,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一级抓住一级、一级抓住实行的工作结构。

-坚持科学管理、系统整备。以流域为单元,统一自然生态各种因素,科学规划,有机结合治水和环境整备、生态修复等,综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水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土地条件。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

-坚持统一兼顾、管理和重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创新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取得长期效益。

-坚持加强监督,严格审查。统一标准,规范审查,建立河湖管理保护监督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扩大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截至2017年4月底,建立全省各级河长体系的6月底,发布省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7月底,负责领导的省有关部门就领导事项制定了特别实施方案,截至8月底,设立区市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市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10月底,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县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

通过不断努力,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有力保障水安全,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省河湖水清、岸绿、景美,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生态山东的总目标。

(四)工作构想。根据当地责任、分类管理、统一评价、实效工作要求,实施全面调查、系统整备、巩固提高三步战略。第一步是全面调查。也就是说,开展河湖问题的调查,明确问题,明确底数。第二步是系统的整备。也就是说,对各河湖有问题制定综合整备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标准,确定三年行动。

计划。

分解任务指标抓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部门分项责任、河长事务统一审查原则进行审查确保各工作任务落实。第三步巩固提高。也就是说河湖水事秩序正轨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后建立章制规范河湖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永久利用。

(一)河流的长度设置。

1.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全省设立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总督负责,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农业农村工作副总督为副总河长。黄河、大汶河等省级重要河湖分别设立省级河长,由省级领导负责,明确部门、部门为联系部门,负责执行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省级重要河湖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领导分别担任河湖河长。

各市、县(市、区)在本行政区域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均分级设立河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制延伸至村庄。鼓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

2.工作责任。省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省级副社长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问题。省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对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督等,领导组织依法整理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跨行政区域河湖明确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施联防联合管理根据河道管理权属,市、县(市、区)、乡镇(街)级河长的具体责任由各地明确。

(二)河长制办公室设置。

1.设置方式。县级以上设河长制办公室。乡镇应明确负责相关工作的机构。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省水利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省环境保护厅、省住宅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市、县(市、区)级河长制办公室的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情况决定。

2.工作责任。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事项。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评价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部门按责任分工执行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制事务机构完成任务,整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3.成员单位。省河长制办公室。

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委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省畜牧兽医局、山东黄河河务局、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明确当地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具体工作职责。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健全省、市、县三级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山东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强海水、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不断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强化河湖综合管理,统筹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化建设。(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强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生态水量(水位)管理,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维持骨干河道、重要湖泊和重点大型水库生态水量(水位)和保障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根据河湖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组织开展河道(含水库)及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组织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包括其上所建的各类水库)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要求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调整意见。(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在适宜地区沿河、沿湖一定范围内规划建设绿化带,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省林业厅牵头,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强化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8.充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科学修编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强化河湖采砂监管。(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

》,开展入河湖污染综合防治。(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控制工矿企业污染。修订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环境准入,结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积极推进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湖保护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小湿地群净化农田排水。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作物种植,改种经济林。(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防治渔业养殖污染。禁止在河湖(含水库)中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重点湖泊实行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各地政府科学组织实施“测水配方、放鱼养水”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建立渔业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引导湖区渔民转产转业。规范渔业捕捞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各地政府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布。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推行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探索建立畜禽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社会化运营机制。到2020年,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省畜牧兽医局、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原则,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各地政府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快现有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环保设施更新改造,难以改造的限期予以淘汰,不达标准的严禁进入航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运输管理,增强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依法搬迁、改造、拆除一批规模较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进一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河湖水质监管,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各设市城市限期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以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工艺,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2017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他市城市建成区2020年年底前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机制,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深化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完成1.2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恢复流域原有生态功能,到2020年,退耕还湿面积达到50万亩。开展河岸修复整治,推广生态护坡建设。实施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修复受损河口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实施滨海湿地绿化美化工程,提高湿地绿化覆盖率和物种保护能力。(省林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将河湖动态监管落到实处。(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对构成犯罪的涉河湖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职能,实施联合执法。(省水利厅牵头,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一)加强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

创新。

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并负责落实,有关部门参与)。

2.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明确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将河长确定事项真正落到实处。(省编办、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对承担任务事项要逐一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要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设置关键指标、控制时间节点。(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二)建立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间的河长制联席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级要动态跟踪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各市党委、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一级河长和同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修改、完善河湖管理法规制度。健全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占用水域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法规、规章,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水利厅牵头,省法制办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管理。

1.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逐条逐段落实河湖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配备河管员,落实管护经费,构建主体明确、职能清晰、体制顺畅、责任明确、经费落实、运行规范的河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

创新。

河湖管护模式,完善河湖及堤防、水闸管理养护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凡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工程维护、河道疏浚、水域保洁、岸线绿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管护任务,均可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推动实现河湖管理保护的专业化、社会化。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信息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坚持科技先导,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治污,变废为宝。鼓励和支持河湖管理保护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河湖管理保护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省科技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对河长制的监督作用,通过招募、聘用等多种方式,择优选拔民间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河队,对河湖开展巡视、保护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四)落实资金。

各级要加大投入,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资金保障。(省财政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五)严格考核。

1.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水质水量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工程运行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对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省水利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严格考核问责。县级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2017年8月底前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7年年底前组织对全面实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宣传。

1.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2017年年底前,在河湖岸边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教育,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二

政府社会学校家庭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学校、社会、家庭多方联动,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溺水教育管理,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办事处学生的生命安全,现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和“生命高于一切”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有效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促进我乡镇(办事处)教育事业平安、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学校责任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三、

组织领导每年5月至10月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冬季是学生滑冰溺水的高发期,溺水成为学生伤亡事故的高发类型,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是学校汛期安全事故的主要祸首,给家庭带来了重大损失,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学校成立以校长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学生防溺水工作。

组长:xxx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通过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提高认识,从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的大局出发,狠抓防溺水的教育管理工作。

2、发挥办事处、居委会、学校联动功能,彻查各中小学学生上放学路途池塘、沟渠,在显眼位置插好警示牌。

3、认真分析本单位防溺水教育管理的现状以及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特点,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汛防溺水常识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工作措施(一)强化教育,注重实效1、各校春夏、秋冬召开一次以预防学生溺水事故教育为内容的师生安全教育大会。

2、各班级春夏、秋冬各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宣誓签名活动,提高学生防溺水技能。

3、各班出一期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黑板报。

4、在学校校门、操场等显著位置张贴、悬挂一幅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标语。

5、向每位学生家长发放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一司印制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做好回执收集整理归档。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预防溺水教育活动,让。

预防溺水事故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管理,狠抓落实1、发挥课堂教育作用。

各班坚持晨午检制度。采取上下午第一节课前点名制,对缺课学生进行跟踪。采取上下午最后一节课放学前一分钟提醒制,时时提醒学生安全,时时提醒学生防溺水。

2、把握好重点教育宣传对象。

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充分调动班主任等力量,对这部分学生逐一开展一对一的思想沟通教育活动,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坚持普遍教育和重点教育相结合。

(三)家校联防,确保平安学校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家长切实加强监管,做到家校齐抓共管,联防联动。

五、工作要求1.收集资料,规范档案加强预防溺水安全工作的资料收集与管理,整理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各种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妥善保存。

2.注重过程,严格奖惩。

积极作好防溺水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和缺陷进行及时补救。对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不按规定开展活动或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和程序报告,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学校对预防学生溺水活动开展情况及时。

总结。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三

工作计划的制定有利于对工作的控制:工作计划确定了组织活动的目标、指标、步骤、进度和预期结果,是控制活动的标准和依据。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是教育联动。设立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法律知识。法制教育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生理特点,针对新形势下的发案特征与趋势,采用形象生动、具体直观的教学手段,做到每年有计划、有创新,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每学期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摸底调查,警校双方建立档案,配备联系人,进行分类帮教、指导。

二是预防联动。建立警校对接联系制,每月互通信息,交流“问题学生”近况,剖析倾向性问题,落实对策举措。建立片警定时巡查制,在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等重点地段,在学生上下学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时间,派出所派员巡逻,并指导督促学校落实维护治安、保障安全的措施。建立重点人群跟踪制,主要对取保候审、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关注。通过落实“三制”,及时有效地阻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路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整治联动。警校双方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校内安全。派出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沟通,分类处理,确保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净化,检查和整改情况书面通报学校。

四是宣传联动。协调委员会定期收集、整理、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定期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每学期结束及时做好总结。

五是横向联动。协调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联系社区、家庭,合力构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加强与交通、消防、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公共卫生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违规经营“五小”(小食店、小商店、小书店、小旅店、小网吧)的处置力度,消除不良因素对学校教育的影响以及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侵害。

为了进一步把“警校共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动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进入校园,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镇中心小学与镇派出所制定了以上五条措施,努力构建警校安全防范联动机制,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和谐、通畅、安全的环境。

为保障在校中小学生、幼儿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意见。

建立青岛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有关部门(单位)及时了解掌握校园及周边安全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协作配合,做到联防联动,积极推动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突出矛盾及典型敏感案件的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保障在校中小学生、幼儿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坚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坚持协调联动、综合治理。

(一)市委政法委。

协调、督导相关部门落实平安校园建设职责,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市教育局。

1.组织、指导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和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的制度和措施,制定校园及周边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安全案(事)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2.组织、指导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设立专门接受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投诉部门,明确相关职责。

(三)市公安局。

1.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强化警校合作;指导学校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学校周边公共安全,开展巡逻防控,制止并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害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校车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

2.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巡逻警力,加大校园周边不良人员、精神病患者及流浪乞讨人员等高危群体的管控,依法打击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涉校黑恶势力。

3.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报警后及时出警,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4.督促、指导公安机关派出机构与辖区学校建立联系制度,互相通报掌握的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情况及有欺凌、暴力倾向和行为的学生情况,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立安全警示牌,防止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五)市应急局。

督促各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校园及周边消防、工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

(六)市交通运输局。

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协调处理影响校园周边安全的公交站点设置。

(七)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织、指导全市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及音像制品店的排查,依法查处出售恐怖、迷信、低俗玩具(出版物)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网吧、电子游戏厅等进行执法检查。

(八)市市场监管局。

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园食堂及周边的餐饮店、小卖部、药品销售店、餐饮摊点开展全面检查,加强日常监控,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营造校园及周边安全、健康的食品卫生环境。

(九)市城市管理局。

组织、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的巡查管控,及时做好校园周边占路(跨门)经营、游商浮贩、乱贴乱画小广告、违法建筑、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焚烧垃圾等问题的查处和整治。

(十)市司法局。

组织、指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校园及周边法治宣传教育。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负责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教育局为主组织,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安全形势,针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着力推动问题解决。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承担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上传下达、相关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不定期通报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提出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校园及周边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教育事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成立相应的综合治理机构,通过层层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保障全市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分管工作落实。对因工作措施不力、防范不到位而发生涉校安全问题的,要视情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按照常态长效要求,完善规划,强化保障,坚持齐抓共管,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1、交通民警或交通协管员在上学放学时到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门口道路维护交通秩序。

2、加强学校周边的日常交通管控力度。

3、做好对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机动车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资格审查。

4、合理安排巡逻勤务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

5、对涉及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快速出警,果断处置。

6、深入开展法制、交通安全法规教育,选派责任区民警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到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健全内部安全防范管理队伍,不发生伤害师生、扰乱学校秩序的案件,无造成中小学生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及其它治安责任事故。

8、继续深入开展“警校共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护岗”活动。

9、消防部门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计时督促整改。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四

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王集镇理想学校与镇派出所制定了警校经常联系制度,以学校与镇派出所为主体,成立协调委员会,内外互动,携手共建,共同实施“五联动”(教育联动、预防联动、整治联动、宣传联动、横向联动)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校园无安全责任事故,周边无涉校治安案件,校园内无师生违法事件”的“三无”目标。

一是教育联动。设立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法律知识。法制教育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生理特点,针对新形势下的发案特征与趋势,采用形象生动、具体直观的教学手段,做到每年有计划、有创新,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每学期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摸底调查,警校双方建立档案,配备联系人,进行分类帮教、指导。

二是预防联动。建立警校对接联系制,每月互通信息,交流“问题学生”近况,剖析倾向性问题,落实对策举措。建立片警定时巡查制,在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等重点地段,在学生上下学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时间,派出所派员巡逻,并指导督促学校落实维护治安、保障安全的措施。建立重点人群跟踪制,主要对取保候审、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关注。通过落实“三制”,及时有效地阻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路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并抓好落实确保校内安全。派出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沟通分类处理确保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净化检查和整改情况书面通报学校。

四是宣传联动。协调委员会定期收集、整理、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定期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每学期结束及时做好总结。

五是横向联动。协调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联系社区、家庭,合力构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加强与交通、消防、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公共卫生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违规经营“五小”(小食店、小商店、小书店、小旅店、小网吧)的处置力度,消除不良因素对学校教育的影响以及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侵害。

为了进一步把“警校共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动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进入校园,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理想学校与镇派出所制定了以上五条措施,努力构建警校安全防范联动机制,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和谐、通畅、安全的环境。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五

按照省市区关于实施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要求,结合伟业社区实际情况,围绕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围绕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式、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以“把养老服务业培育成一个强大的服务体系”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整合调动社会力量,切实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通过“三社联动”,提升居家养老、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基本养老水平,使居家养老服务真正成为助推我区经济社会的重要力量。

:到2017年底,实现市定“十有”目标,即:有1套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有1个标准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有1名专职社工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3个以上直接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有1个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有若干支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有1个完善的养老服务需求数据库、有1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有1个为老服务的慈善超市、确保让社区老年人能够切身感受到居家养老服务所带来的实际效果。: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提高;社区内功能完善、自律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达到10个以上;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方法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达到200人;形成一刻钟服务圈、餐饮、家政、养老网等多个受益广泛、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社区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社区注册志愿者占社区居民总数的15%。社区负责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规划,制定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发展规划等,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方式,为参与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提供政策支持和方向引导,确保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实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模式,逐步探索市场化运作,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资助、以奖代补、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爱心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面向社区内***名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开放,引导社会组织重点服务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优抚老人、低保或低收入老人,让他们在社区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长效发展,要坚持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最终实现以养促养。由社区提供娱乐、健身、康复、休息等普惠性的无偿服务;由社会组织采取菜单式、订制式的方式,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如膳食供应、临时托管、家政服务、护理照料等,实行低偿或有偿服务,并对三无、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中的老年人实行低偿服务。要充分发挥辖区油田大企业资源多、设施好、队伍素质高的优势,借助政府的政策优势、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建立完善合作对话机制,定期研究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共同推动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与油田物业二公司红岗物业分公司合作,在节能小区改建一处1200平方米的日间照料中心,同时在爱心居委会设置200平方米的社会组织服务场所在日间照料中心设置休息室、沐浴间(含理发室)、餐厅(含配餐间)、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阅览室(书画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同时,引进“爱心大姐工作室”,动员50岁到60岁中老年人参与服务。

在伟业居委会改建一处400平方米的日间照料室,并在居委会二楼设置120平方米的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大厅。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规范操作、统一专业队伍、统一服务要求。

完成伟业社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做到“六清”,即:年龄状况清、生活状况清、经济状况清、健康状况清、子女状况清、需求状况清依托96700等居家养老网络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科技优势,整合辖区内家政、餐饮、通讯、医疗卫生、法律等加入服务体系,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社会主体服务供给,采取线上线下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应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项目建立1个面积200平方米的社会组织孵化站,为社会组织提供项目开发、能力培养、合作交流等服务,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融资、捐款捐助等方式,在启动资金、办公(活动)场地、组织建设等方面给予有针对性的扶持。并采取自我培育、社会引进、连锁运营等方式,按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引入百湖家政、方圆会计等社会组织入住,开展以膳食供应、个人照料、日间休息、保健康复、文体娱乐、临时托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结合社区幸福加油站建设,扩大养老志愿者服务队伍,同时组织法律、心理、医生、家政等方面的专业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公益半公益性服务。按照市定社工队伍建设要求,配备1名专业社工,主要负责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设计、指导孵化社会组织和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组建发动200名为老服务志愿者,参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定每月学习计划,根据志愿者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长,聘请专业人员对对社区工作人员、社会专业工作人员、社会组织服务人员和社区志愿者进行培训。

包括辖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户籍与居住地均在伟业社区内,目前暂定二大类8种人员:

1、在册救济的“三无”孤老;

2、低保户里6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3、优抚孤老;

4、一等以上伤残军人;

5、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获得全国单项先进荣誉称号的);

6、百岁老人。

7、低收入困难户里6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

8、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60岁以上的独居及生活自理困难的老人。

除上述对象外,其他本辖区内的老人经自愿报名后,均可以“就近便利”的原则,享受有偿或低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如下服务:

: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结合伟业社区的实际情况,在区民政局的指导下,启动上门服务,待下一步各方面条件成熟,再逐步开展日托和全托服务工作。

从社区的实际出发,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最终形成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社区照料服务为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建服务队伍,对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济对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评估程序提供数额不等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人提供自费购买服务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康复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三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高龄和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四是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社区服务,并鼓励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积极协助和鼓励家庭成员承担对老年人的照料责任,由相关职能部门为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护理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和指导,提供方便家庭照料使用的设施。通过帮助家庭成员来满足老年人在家庭的照料需求,巩固和加强家庭养老功能。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为养老服务窗口;整合辖区内老干部活动中心、采油四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四厂医院等资源,由社会组织参与运作,为老年人开设日托、上门照料、送餐、陪护等服务项目,强化文娱、保健等服务功能,并搭建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义务工作基地。

人员由社区工作站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伟业、爱心居委会、辖区驻区油田企业有关人员组成,居家养老服务站在社区和区民政局的领导下,全权负责辖区居家养老的具体运作,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服务的对象进行评估和资格初审,协助开展服务技能培训,组织服务队伍开展上门服务。

主要由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组成。根据社区服务对象的分布、构成、服务需要等,确定若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小组成员的设置。该小组协助受理政府资助对象的服务申请,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监督、反馈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的情况,负责对服务员日常工作进行评估、协调和指导。

结合市区民政局方案要求,确定伟业社区工作站的推进步骤。

(2016年7月15日—8月15日)完成“三社联动”居家养老开展的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辖区老年人和社会组织的意思,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完成与驻区油田企业的对接,完成可利用资源的调查整合(2016年8月16日—2017年10月30日)。对照市民政局制定的“十有”目标,对照伟业社区具体情况,并与相邻的晨曦社区对接,保证资源的充分利用,互通有无,并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开展。(2017年11月1日—11月31日)。对照市定标准,进行认真细致的对照核查,同时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形成管理机制科学、资源充分利用、老人及家属满意、社会反响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由社区工作站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创新工作的全面指导、协调工作,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书记、站长担任,副组长由社区工作站主管副站长、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相关社会组织、各类协会、相关企业为成员,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三社联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作为常设的机构,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具体运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完善,对工作中的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指标、明确完成时限,保证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同时建立医养结合等模式的相关配套机制,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体系,在完成各项目标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区情、行之有效、备受欢迎的养老新模式。为了保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长效发展,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通过贷款贴息、小额贷款,以及推进应收账款质押、预期收益权质押、动产抵押等抵押贷款业务,拓展投融资渠道,破解发展中的资金难题。探索开展以房养老试点。探索将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优惠土地和补助资金作价记账,政府不参与机构运营管理、收益分红和债务承担,对改变养老用途的,依法进行追偿和处置。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六

为堆护学校及周边良好治安秩序,保障校园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努力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学校及周边环境没,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交通民警或交通协管员在上学放学时到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门口道路维护交通秩序。

2、加强学校周边的日常交通管控力度。

3、做好对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机动车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资格审查。

4、合理安排巡逻勤务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

5、对涉及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快速出警,果断处置。

6、深入开展法制、交通安全法规教育,选派责任区民警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到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健全内部安全防范管理队伍,不发生伤害师生、扰乱学校秩序的案件,无造成中小学生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及其它治安责任事故。

8、继续深入开展“警校共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护岗”活动。

9、消防部门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计时督促整改。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七

为确保夏季我校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嬉水、恶劣天气等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开展《20xx年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望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并热忱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实施。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为确保学校防溺水教育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防溺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校委会成员、各班班主任。

1、组织开展“八个一”系列活动。

开展一次主题班(队)会;

刊出一期专题黑板报;

观看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视频;

写一篇观看防溺水安全教育视频的感受作文;

写(签)一份学生承诺书;

每日下午放学前播放一次安全教育提示录音;

播放一天预防溺水口号的显示屏;

开展一次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2、要通过各种教育形式,提醒学生牢记“六不一会”。

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

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盲目下水施救;

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要对校园及周边的水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治。尤其是对校园周边的废弃水库、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的隐患排查,并将溺水隐患水域告知师生、家长及当地政府等部门,要求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1、要认真落实课前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同时加强门卫管理,严防学生在校期间外出游泳。

2、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警示短信、印发《告学生家长书》等措施,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使家长在学生上、放学路上,中午、傍晚、双休节假日、暑假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3、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防溺水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我们必须时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从小事抓起,坚持不懈、长此以往地抓下去,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八

为不断深化我局社会应急联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局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进一步规范涉林突发事件和群众报警、求助案(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反馈应急联动指令,及时处置森林火灾、大面积林木病虫害等情况和因林业管理、林地权属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查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案件,完成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资源安全,努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85165194。

85163119。

由章忠权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分中心主任。

1

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林业局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接到市区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的指令后,按照局授权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处置原则,立即指令相应职能处(室)站派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2

现场处置人员在到达现场判明情况后,认为涉及人员伤亡后果严重已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增援处置力量或者多部门配合协调处置的事件,应立即报告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时报告分中心,由分中心报告局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并视情上报指挥中心。

情况紧急的,现场处置人员应直接报告指挥中心联动处置,并报告分中心,分中心应及时将情况录入应急联动系统网上平台进行反馈。

3

一般应急情况处置过程中,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向分中心报告已经到达现场开始处置,在处置完毕准备撤离现场前向分中心口头反馈处置结果,由分中心通过应急联动系统网上平台及时将到达情况处置情况和结果反馈指挥中心,不得出现迟报漏报误报情况。

4

若发现接到的联动警情非本单位管辖,应迅速在应急联动系统网上平台上进行反馈,并说明不属本单位管辖的理由,以便指挥中心及时准确地将联动警情指令给相应的职能部门。如根据市区事权划分规定,属于越城区或开发区相关部门职能管辖的事项,则在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处置的同时,及时反馈指挥中心下达联动警情指令给相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

若遇应急联动系统网上平台无法联网使用,则应通过。

110。

报警台及时进行电话沟通、反馈,以便指挥中心及时掌握和了解联动警情处置情况。

1

接警要求:分中心建立值班备勤制度,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联动处警终端在上班期间必须开启,尽可能保持。

24。

小时开启。分中心在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及时按规定做好接警记录,立即向分中心领导报告,迅速下达处置指令,并反馈指挥中心。处置结束后,及时做好处置情况和结果记录及反馈工作。

2

出警要求:应急联动处置人员要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各处(室)、站负责人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并安排车辆,开展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如遇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必要时,可商请局值班人员参与处置工作。出警的时间要求,按照市区社会应急联动领导小组规定执行。

3

处警要求:应急联动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按“首处责任制”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不得出现推诿不作为等消极处置行为,对于指挥中心和分中心的警情处置指令应当服从。到达现场时,应立即向分中心报告到达情况,现场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向分中心口头反馈处置情况和结果,回到单位后及时填写处置情况和结果记录报分中心备查,分中心应严格按照反馈制度的要求,及时将到达情况处置情况和结果反馈指挥中心。应急联动处置人员车辆和着装要求,按照市区社会应急联动领导小组规定执行。

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干群关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此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局属各处(室)、站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重视应急联动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为确保局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落到实处,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各处(室)、站及其相关人员的工作考核,对在应急联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应急联动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将酌情扣减考核奖,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把联动处置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台帐资料。要加大应急联动工作的投入和资金保障,加强值班备勤力量,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和抢险救助设备,确保联动处置快速高效。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九

认真贯彻落实教体局《做好夏季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杜绝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今年我校以溺水事故为零为目标,以学校周边为重点,全面清查、整改学校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动员社会、家长共同关注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为切实加强对本校学生预防溺水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制,张村小学成立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领导班子、各班班主任、各任课教师。

1、加强宣传。主要利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等加强预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

2、加强教育。主要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年级会议等形式进行防止溺水方面的教育。

3、加强巡查。主要安全人员在中午和下午放学期对学校周边的危险地方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1、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家长、班主任、科任教师的责任。

2、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共同做好学生校外防溺水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方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防范的工作机制。

3、学校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使全体师生人人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人人为预防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献计献策。

4、校园悬挂预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的横幅标语。

5、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让学生讲述我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学生自己来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

6、利用升旗仪式和年级大会进行溺水安全教育。

7、邀请安全法制校长到学校进行宣传教育。

8、出一期防止溺水的黑板报,向学生宣传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识。

9、学校向家长发出《告全体学生家长书》,告知学生家长在防止孩子溺水问题上应负的监护责任,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利用家长会对家长进行教育。

10、加强学生出入管理,对缺席请假的学生进行跟踪,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11、加强学校周边水域巡查制度的落实,同时调动社会和学生的力量,同时参与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12、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电话上报。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十

41。

号)要求,积极参与。

110。

社会联动工作,切实提高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积极参与。

110。

社会联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处置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三大类报警求助事项:

(一)负责受理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的投诉举报及鉴定、查处工作。(牵头部门:稽查局;配合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科、认证认可监管科(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科)、应急办、市质量市质量综合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负责对电梯困人事故的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配合部门:应急办、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百色分院)。

(三)协调处置因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引发的安全事故或者突发事故。(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配合部门:应急办、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百色分院)。

(一)严格服从。

110。

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延误。要坚决服从。

110。

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互相配合,通力合作。

(二)遵循。

“谁主管,谁负责”的处置原则,在接到。

110。

15。

分钟内到达现场,各响应部门应第一时间行动迅速。

(三)响应处置部门就应急联动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向。

110。

社会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

110。

联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二)市局应对。

110。

联动的分工和联系电话。

1.

应急办分管领导:林健副局长,电话:

13977699068。

2.

应急办联络员:马华全,值班电话:

2961509。

(传真),手机:

13317669628。

3.

应急响应的首要部门:

1

)稽查局,莫幸刚局长,电话:

18677601566。

;廖伟副局长,电话:

1877620616。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韦力科长,电话:

18677698516。

;黄启昭副科长,电话:

18607760099。

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已列入市级绩效考核项目,市局将严格督查督办,建立通报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联动工作职责,推脱或拒不执行联动指令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百色市本级(右江区),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推动“八个一”联系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增进群众感情,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尽力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根据《xxx泗洪县委泗洪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八个一”联系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科技局日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技局扶贫挂钩的曹庙乡陈大庄村为主要帮扶对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科技局科级以上干部,每人选择挂钩村的残疾人、特困户、孤儿等弱势群体予以帮扶资助(名单附后)。

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通过开展“八个一”帮扶工作,帮助曹庙乡陈大庄村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被帮扶的贫困户、残疾人、孤儿解决就业难、就医难、就学难等问题。

(二)进一步落实相关帮扶措施。

1、突出资金帮扶。针对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为帮扶村牵线搭桥,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其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项目推进等方面资金需求。同时,通过一定的资金支持,帮助解决被帮扶对象在住房、生活饮用水、用电、教育、卫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开展扶智活动。在资金帮扶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帮助被帮扶对象理清发展思路,研究落实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生产项目和创业服务项目,积极引导他们选准致富项目,加快脱贫步伐。

3、开展节日慰问。遇到中秋、春节等法定传统节日,由科技局主要领导带头走访慰问,开展谈心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和生活现状,及时给予生产生活帮助,加强与被帮扶对象的感情联络,并动员办公室全体人员参与“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给予被帮扶对象一定资金和物品资助,使他们能过好传统节日。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十二

认真贯彻省、市、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精神和区教育局转发的《马尾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把全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各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杜绝因学校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溺水死亡责任事故。

(一)强化教育,注重实效。

各校要结合校情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上一堂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专题报告、知识问答、承诺书、倡议书、每天五分钟安全教育、给学生及家长发一条预防溺水温馨提示函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幼儿)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监管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自救方法和施救方法,尤其要教育他们,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学校要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校要对照附件3:《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和附件4《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重点做好防溺水相关工作。

(二)开展“三进”活动,增强责任意识。

1、广泛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进学校活动,着重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区教育局机关干部由局领导带队,到所挂钩的乡镇、社区(乡村)和学校对照《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和《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附件4)的内容开展防溺水安全工作督查并通报。

2、广泛开展学校进所在社区(乡村)活动,着重联系、推动四个方面工作。各学校领导要到所服务的社区(乡村)开展走访活动,着重联系和推动社区配合落实以下工作:

(2)社区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夏令营活动,吸引学生参加;(3)社区内山塘、水库、河浦、江海、公园、游泳池等水域场所树立警示标志,同时加强管理人员值班巡逻等工作,严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嬉戏;(4)社区组织加强宣传教育,把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进一步做到家里。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十三

为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我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政法〔2005〕5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县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县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21号)和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19个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xx〕15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2家单位联合会签的《黑龙江省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高法〔20xx〕7号)、佳木斯市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36家单位会签的《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佳办字〔20xx〕9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27家单位联合签署了《xx县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现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激励惩戒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能力,推动形成执行工作联动整体合力,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县全面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以坚持合法性、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整体联动为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积极履行协助义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常态化执行工作联动大格局。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动协调机构”,组织有关单位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加强交流、总结经验,共享执行信息。对执行不力的相关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1.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对人民法院移送的在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党员、监察对象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违反规定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及时组织核查,必要时应当立案调查。对于党员、监察对象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或者违反规定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务责任;依法监督党政机关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执行案件,对负责人依法依规处理。

2.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负责: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对党政机关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问题突出的,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选。各类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得参加道德模范评选,已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且在任用干部时不能提拔、重用;将严格遵守法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党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3.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为机关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4.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发改部门应当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有关工程项目的立项情况及相关资料;对被执行人正在申请办理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法协助人民法院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担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监事及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及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提出其不再担任相关职务的意见。组织、人社部门应限制招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部门协助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县民政局负责: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审批登记的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社会组织;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客运、货运车辆等登记信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交通运输相关项目的招标投标。

7.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对失信被执行人开设的食品、药品企业在向国家工信部等部门申报有关项目、资金时,从严把关。

8.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查询有关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及相关权属等登记情况,协助人民法院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的查封、预查封和轮候查封登记,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等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债权人持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凭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予以办理。被执行人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手续的,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债权人持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依法予以办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购买土地等不动产。查询有关房屋权属登记、变更、抵押等情况,协助人民法院及时办理房屋查封、预查封和轮候查封及转移登记手续,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购买房产等不动产。

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人民法院查询有关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向人民法院提供必要的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等资料。失信被执行人正在申请办理涉案项目规划审批手续的,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将房地产、建筑企业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记入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

10.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幼儿园。

1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查询被执人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登记信息、药品医疗器械登记信息;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从事药品、食品安全行业从严审批的参考;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矿山生产、安全评价等行业;协助查询加油站有关经营资质,并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办理过户手续;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测、检验等行业;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查询有关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协助人民法院办理被执行人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冻结、转让登记手续;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按规定程序要求变更;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企业,严格执行清算制度,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逐步将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录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

12.县农业局负责: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水产养殖证登记信息;停止或终止失信被执行人凭水产养殖证享受的国家水产养殖扶持政策措施。

13.县水务局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水流等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项目以及重点自然资源保护建设项目。

14.县林业局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使用国有林地项目;限制其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并不予立项。

15.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及时依法进行审查起诉。

16.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妨害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在接到人民法院通报后及时出警,依法处置;建立当事人身份信息的网络查询对接机制,有效提升诉讼服务整体效率;实现协助查询反馈被执行人身份、护照、出入境信息及车辆财产信息;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应人民法院要求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协助对人民法院司法拘留人员及时收押;被执行人逃匿,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的,人民法院应将拘留决定书连同相关材料移交至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及时发出协查通报,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发现行为人应及时进行控制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及时办理被拘留人的拘留手续;协助查封、扣押失信被执行人所有的车辆,人民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所有的车辆信息移交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发现车辆后,应予以暂扣,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及时前往交接并办理扣押手续;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17.县司法局负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债务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依法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观念的教育,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指导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当事人工作,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的律师身份信息、律师事务所登记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评先、评优。

18.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负责: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纳税情况等相关信息;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提供被执行人的退税账户、退税金额及退税时间等情况。

19.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具备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享受旅行社提供的与出境旅游相关的其他服务。

20.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在收到人民法院关于查询、冻结、划扣公积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协助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依法办理相关的查询、冻结、划扣业务,并在公积金网站等媒体予以公示,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销户处理。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十四

为及时科学高效应对我市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灾害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关于进一步健全我省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当发生以下灾害事故时,事发地县级党委、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接报后,应按规定及时向市委办公室(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局报告,同步抄送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2.未达到一般级别,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发生在法定节假日或国家、省、市内重大活动以及其他特殊时段期间的;

(4)在灾害事故中受伤3人以上或重伤1人以上,可能产生死亡人数的;

(5)灾害事故出现人员被困、失联、下落不明等情况的;

(6)灾害事故仍在持续,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或救援工作尚未结束、处置进展不明朗的;

(7)发生在夜间、雾天或特殊区域,一时难以准确判定伤亡或失联人数的;

(8)影响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或引起舆情关注形成热点的;

(9)国内外、省内外近期已发生的某类重大影响事件,在我市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的;

(10)其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后果的较大灾害事故涉险情形。

(二)对造成人员重伤、中毒的灾害事故,事发地党委、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同步将灾害事故信息抄送市卫健委。市卫健委接报后,要及时与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对接,按照就近、专业、高效原则,调度医疗专家等医疗资源开展灾害事故救治工作。

(三)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接报后,应及时互通灾害事故信息。

(四)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对相关灾害事故作出批示后,市委办(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及时传达,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

(五)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灾害事故,参照《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我省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皖安〔20xx〕1号)执行。

(一)市应急局牵头负责全市灾害事故处置统筹调度工作;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事故处置工作。

(二)市应急局接报灾害事故信息后,应根据所属行业领域明确应对牵头部门,并报送市委办(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市政府总值班室)。

(三)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接报灾害事故信息后,应立即组织研判,视情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

(四)对灾害事故达到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条件的,市应急局应向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发送《启动应急响应提示函》(附件3),同时抄送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五)市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工作机制,组织会商研判,按照统一指挥、部门协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前后方、上下级应急联动,调度各方资源抢险救援,并及时将灾害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报送市委办(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局。

(六)当灾害事故超出事发地救援处置能力时,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应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一)提高应急预案覆盖面和针对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针对多发易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应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力争于20xx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

(二)动态管理应急预案。对已实施超过5年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在20xx年3月底前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修订意见反馈市应急局。各有关部门应每5年对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预案。如有其他需要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三)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3年至少演练1次。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不断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抢险救助能力。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十五

为进一步落实《xx县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及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实施方案》(永办字〔20xx〕34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赣府发〔20xx〕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衔接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稳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提出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xx县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及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实施方案》(永办字〔20xx〕34号)文件精神,整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推动建立权责统一、协同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着力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

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采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方式赋予乡镇执法权限,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根据《xx县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及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实施方案》,各乡镇自行编制本乡镇承接事项目录,并按照承接事项目录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清单形式逐项界定乡镇执法边界,厘清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

依法依规赋权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乡镇为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其中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与恩江、佐龙两乡镇之间交叉执法区域,以县城建成区为界进行划分。县城建成区内执法权限以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为责任主体,县城建成区以外、规化区以内已赋权行政执法权限以恩江、佐龙两乡镇为行政执法责任主体。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执法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责任等。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委托依据的,可由乡镇配合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由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安排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以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名义进行,乡镇安排执法辅助人员配合进行执法,执法行为后果由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承担。

下放到乡镇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强制权,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得继续行使,但可进行行政检查。乡镇要按照本乡镇承接事项目录切实履行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将与各乡镇承接事项目录有关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处罚裁量基准等全面、及时、准确提供给乡镇,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对各自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进行动态调整。

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衔接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街接。

(一)专题会商制度。

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专题会商制度,及时研究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专题会商会议由乡镇、相关县直行政部门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由县司法局进行协调。

(二)投诉举报信访首问责任制度。

首先接到权责范围内来电、来访等投诉举报信访的乡镇、者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为第一责任人。在依法受理后应当予以调查核实,按照权力职责作出处理;需要移送的,按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移送,并由最终办结单位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

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案件移送应当以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的名义进行,不得以承办机构或内设机构的名义移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除外。

1.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或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乡镇管辖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对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可能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应当即时移送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发现违法行为正在进行的,应当依法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固定有关证据,并及时告知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

2.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移送案件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移送的案件应当经部门领导批准、书面移送;情况特别紧急的可以口头移交,并做好记录,24小时内补齐书面移交手续。移送的案件材料包括: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案源材料(现场检查记录、投诉举报材料等)、初步证明违法行为事实情况的相关证据材料等。

3.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移送部门受理情况。

4.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因案件管辖问题存在争议的,应当充分协商;协商未果的,可提请县政府决定。

5.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移送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事前与乡镇进行充分协商、视情况依法处理。

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现有重大治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向县政府报告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对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乡镇可会同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商讨对策,联合执法。

乡镇组织开展执法行动,需要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配合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需要乡镇配合的,乡镇也应积极配合。乡镇查处违法行为,需要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认定、鉴定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一般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鉴定结论;对于情况紧急或证据可能灭失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派员现场处置;对于情况特殊或认定、鉴定过程所需时间较长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事先告知,可适当延长出具认定、鉴定结论时间;遇到专业技术问题,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予以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乡镇与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联络工作。

公安机关要落实必要警力及时保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秩序,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乡镇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治安处罚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六)信息共享机制。

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依托数字城管等现有资源,通过系统整合、资源共享和拓展开发,构建全城统一、上下贯通的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负责区域内监管执法的信息受理、辅助决策、绩效考核等工作,推进信息共享、联合指挥、综合执法。

信息共享主要内容:

1.涉及乡镇行政处罚事项设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

2.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与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3.乡镇作出的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监管执法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乡镇应当按照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需要及时反馈。

4.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统计分析数据(包括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因行业管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上级督查考核等需要乡镇提供的数据资料)。

5.乡镇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标准及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流程。

6.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收集、掌握、制作的各类动态信息,包括行政检查记录、执法工作简报等。

7.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与处理情况。

8.其他需要共享的执法信息。

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需要共享的执法信息,原则上应当自形成之日起1个工作日及时共享,因收集、整理等原因无法及时共享的,可以适当延长共享期限。

(七)执法争议协调处理机制。

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因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责、联合执法、行政执法协助、移送行政执法案件等发生争议,应当及时自行协商解决。经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或者其他文件,自觉执行。经自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县司法局提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申请。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提出行政执法争议处理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本级人民政府无权决定的,应当报请有决定权的机关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成立xx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主要职责是协调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解决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配合,切实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对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过程中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加快推进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三)完善经费保障。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经费保障;将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开发、涉案物品评估鉴定检测、行政强制执行等费用结合实际纳入县财政预算解决,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瑞丽市教育局《瑞丽教育系统20xx年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促进幼儿园的发展,保证幼儿园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们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来规范和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广大师幼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全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计划: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幼儿园宣传板报及班级宣传栏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内容,每月上好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每学年与消防队一起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做到“两会两须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

5、每学期组织出一期消防安全知识手抄报。

6、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幼儿园成立由xxx园长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为成员的幼儿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消防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活动开展。

1、防火工作是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对幼儿午睡室、食堂、活动室、会议室等人员相对集中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的排查。

3、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4、加强对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幼儿园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校舍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使用。

a、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b、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c、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d、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

a、会使用消防器材;

b、会报火警;

c、会扑救初起火灾;

d、会组织疏散逃生。

a、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b、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c、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d、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2、第一时间报警;

3、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

4、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

5、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提高师生扑救初期火灾和紧急疏散的能力。

6、园舍设施安全。对幼儿园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锅炉、燃气、水、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食堂、睡室、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幼儿安全教育。在开展好常规性安全活动和集中安全教育的同时,幼儿园要根据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搞好安全教育,教育幼儿要注意安全,不要在野外生火、玩火,特别在民间风俗、春节等节日期间,玩弄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园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的安全工作,对幼儿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幼儿园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整治期间,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主题活动等形式,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并于每月23日前将当月的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给上级。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十七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xx〕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xx〕6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12345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已并入濮阳市级平台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实现110非警务警情的分流,提高公众服务满意率,特建立110与12345平台的联动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整合全县社会服务联动单位应急力量,完善各部门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积极搭建新型12345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全县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社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社会服务联动成为服务人民群众、创新社会管理的惠民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12345平台受理的群众诉求和110平台转交的非警务类诉求,各职能部门平台按照现行规定正常运行,管理体制、运行程序、人员管理等方面维持不变。同时,要认真办理12345平台转办、交办事项。

在不改变现有110平台的基础上,采取110、12345和求助人三方通话的方式及时联动,分流处置110非警务警情。

(一)公安机关110主要受理刑事、治安、交通、治安灾害事故警情,群众急难危重险紧急求助,以及正在发生的涉警违法违规投诉等。对于公共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环境保护、消费纠纷、市场监管等9大类50小类非紧急求助事项(见附件),及时转交12345平台处置。

(二)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理速度和效率。

(三)公安机关110平台要与120、119以及水、电、油、气、热等部门建立紧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具有专业技能的救援组织、志愿团队等社会力量的合作,为群众提供更专业高效的紧急救助服务,确保能够快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

(四)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纠纷警情调处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通与网格化服务、综合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对接通道,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要主动与教育、卫健、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协调沟通,探索建立自杀、家暴、醉酒等警情联合处置机制,着力形成信息互通、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的工作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协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建国任组长,政府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营商办,负责日常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各职能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具体负责协调联动工作。

(二)加强平台建设。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实现12345平台与110平台、12345平台与各职能部门平台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确保公众诉求渠道畅通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110与12345应急联动建立考核评价、督办问效制度,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公共服务事项的全过程。对12345平台、110平台及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年度考评;对各成员单位推诿扯皮、办理不认真、回复不及时、满意率低的事项,实行跟踪督办、跟踪问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型互联网媒体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普及110与12345的受理范围,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让更多群众了解110与12345、正确使用110与12345,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公安110,为民保安宁;12345,服务找政府”的新理念。

(一)在协调联动机制运行中,各联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组织领导、有人员装备、有具体措施、有规章制度,做到无缝对接,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二)12345社会管理平台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办理工作的管理、协调,根据群众反映诉求的轻重缓急程度,采取直接办理、分类转办的方式处置,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对12345平台转办、交办的事项,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诉求方取得联系,及时妥善办理,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对群众诉求要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深入查找症结,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提高工作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十八

联动机制是世界各国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的重要方式。所谓联动,是指信贷资金为产业链中相互关联的项目或相邻的产业链提供信贷支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龙岩市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有关部门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做到齐抓共管。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安、卫生、林业、国土资源、环保、劳动、工会、妇联、库区移民、妇联、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1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工作室,将人民调解引入行业纠纷化解。7个县(市、区)均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和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每年分别调解各类纠纷案件4075件和147件。基层法院通过在调解组织(调委会)设立巡回法庭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提升了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及公信力。

二是深化区域协作。建立了重大疑难纠纷联动联调机制,为提升重大矛盾纠纷片区联动联调工作,永定区出台了《关于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按地域相近、民情风俗相似分为高坎抚、金丰、城关“三大片区”,每个片区分为2-3个联动小组,实现县、乡(镇)上下、纵横联动。每季度分三个片区召开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联调联席会议,分析存在问题,探讨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设立了重大矛盾纠纷片区联动联调指挥部,统一协调各片区的联调工作,规范运作机制。今年以来,通过联动共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共209件。

三是加强省际协作。龙岩地处三省交界地,社会矛盾纠纷比较复杂的实际,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长汀、武平、上杭、永定四县区与江西、广东的七个县区分别签订了《闽粤赣边际司法行政协作联席会议协议书》,并制定出台了《闽粤赣边际司法行政协作实施细则》,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共调机制、视频会见共帮机制、特殊对象共防机制、法律援助共援机制、法治教育共宣机制。到目前,已建立37个省、市、县、乡边界调解组织。一年来调处跨省、跨县矛盾纠纷50件。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省级生态镇创建成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省级生态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15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距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当前,绥宁县矛盾纠纷愈发频繁,调解难度日渐增加,纠纷处理专业化趋势明显,但负有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主体责任的乡镇人民政府,人员少,机制体制不健全,专业化人员严重缺乏,最为尴尬的莫过于做为负有行政处理决定责任主体的乡镇人民政府,竟然没有相关的工作部门,相关工作部门都被县相关部门直管了。人民调解体系没有真正建立,真正的人民调解组织全县几乎没有,上至县领导,下至群众,知道“人民调解”的人少知又少。没有由于行政体制的制约,乡镇矛盾纠纷处理管理可以说是“一锅糊”,谁肯做,谁能做,安排得了谁,就成了谁的义务责任。纠纷调处一直靠个别工作人员的责任感,靠个别人员的奉献精神,没有统一的体制机制。

乡镇矛盾纠纷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性纠纷,表现为治安矛盾纠纷、山林权属争议纠纷,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事劳动争议纠纷、环境污染纠纷等,这类纠纷在调解未成的情况下,需要做出行政处理;二是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民事纠纷,这类纠纷在乡镇一般表现为赡养、抚养问题,婆媳矛盾、家庭暴力、家庭财产争议,相邻关系引发的通路通水通电等争议,以及牲畜引发的赔偿争议;三是重大突发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纠纷,这类纠纷一般表现为死亡赔偿争议和群体性上访,要求解决一定诉求,该类纠纷一般是影响重大的稳定事件,乡镇政府会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不存在受理处理问题。

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处理情况,大致也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由司法所、派出所(包括驻村辅警)各自凭奉献精神自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该种模式完全建立在司法所、派出所干警无私奉献上,重大突发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纠纷除外的矛盾纠纷由两所包干了,完全是人治模式。第二种由村委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由司法所或综治办(综治专干大多由司法员兼任)工作人员再行调解,派出所按自己职责处理治安纠纷,非治安纠纷交由司法所处理。第三种分片区负责,由片长协调解决各类矛盾,需要重复调解的纠纷,以及重大复杂矛盾由司法所、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以上三种模式没有按法定职能明确职责,需要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的纠纷,相互推诿,无人办理,久拖不决,造成当事人不断上访。

以上三种模式,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进行必将无法适应实际。三种模式都是以司法所作为矛盾纠纷调处的主体运行的,而新一轮改革之后司法所将无暇再专职于调处纠纷。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设计将进一步提升司法所作为政法机关的职能,司法所将着重承担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工作、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

面对发生变化的新情况,老办法不再适应实际,建立新的矛盾纠纷处理机制迫在眉睫,根据实际和个人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及时处理各自职能范围内矛盾纠纷,需要做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及时做出处理决定书(稿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做出正式处理决定书,杜绝各部门相互推诿。

二是真正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落实人民调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培训管理到位。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选举成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人民调解员,保障工作经费。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法院切实履行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的职责。乡镇建立矛盾调处中心,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分派、督办,对辖区内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三是加强“三调联动”,做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相互配合。建立法院指派人民调解案件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配合与衔接,在行政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室,人民调解员参与行政纠纷的调解;对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受理的纠纷,及时通报相关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会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调处不成由行政部门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四是鼓励律师参与纠纷调解。落实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律师参与调解纠纷制度,鼓励律师参与纠纷调解。

基层稳,社会稳,基层安定,天下安定,创新矛盾纠纷处理新机制,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及大量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出现,必然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的增多,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和难度明显加大。为切实加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力量,提高司法行政化解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的作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导向,以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建设海峡西岸生态型工贸旅游强县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造就“一支队伍”

通过开展联动联调活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培育基层干部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造就一支高素质调解队伍。

(二)重抓“二率提升”

通过开展联动联调工作,辖区内对排查出来的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由民间纠纷引起的重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民转刑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达到90%以上。

(三)实现“三个转变”

1、由小调解向大调解的转变,真正实现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各方参与调解的新格局;。

2、由单一调解向多元调解转变,逐步形成民事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协调发展的大调解机制;。

3、由随意调解向规范调解转变,从接待、咨询、受理到调处问题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四)建立“四个对接”

1、建立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对接;。

2、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调解对接;。

3、建立人民调解与专业调解对接;。

4、建立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对接。

(五)达到“五个目标”

1、调解资源整合集中;。

2、调解体系健全完善;。

3、调解机制联动高效;。

4、调解职能提升发展;。

5、调解队伍素质提高。

(一)设置联动联调工作区域。

按照地域、风俗、民情等将全县分为三个片区:

1、※抚片区。含※※、※※、※※、※※、※※、※※等6个乡镇,设※※、※※、※※为一个联动小组,※※、※※、※※为一个联动小组。

2、金丰片区。含※※、※※、等8个乡镇,设※※、※※、※※为一个联动小组,※※坑、※※为一个联动小组,岐岭、下洋、湖山为一个联动小组。

3、城关片区。含※※、※※等10个乡镇,设**、城郊、西溪、金砂为一个联动小组,※※、※※、※※为一个联动小组,※※、※※、※为一个联动小组。

(二)构建联动联调工作模式。

1、县乡(镇)两级上下联动。

县、乡(镇)成立“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分管为指挥长,综治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组长,抽调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县乡(镇)之间的沟通协调,负责召集。

能部门共同解决工作范围的各类矛盾纠纷。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由县“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

2、部门与乡(镇)纵向联动。

“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在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涉及有关部门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镇)“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综治成员单位和各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乡(镇)之间横向联动。

“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在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涉及跨越乡(镇)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镇)“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有关乡(镇)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制定联动联调工作制度。

1、工作制度。

(1)“联动联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联动联调”办公室工作制度;。

(3)“联动联调”工作范围;。

(4)“联动联调”领导干部责任制;。

(4)“联动联调”奖惩机制;。

(5)“联动联调”利益导向机制。

2、工作流程。

(1)当事人申请受理(或调委会主动受理或党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直接处理----调查----调解----签订协议-----制作调解协议卷宗----卷宗存档----回访-----定期报告。

(2)当事人申请受理(或调委会主动受理或党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直接处理----调查----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当事人申请受理(或调委会主动受理或党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直接处理----调查----调解----签订协议----协议不能履行----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4)当事人申请受理(或调委会主动受理或党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分流划配有关部门处理-----定期报告。

3、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侮辱、处罚或变相处罚当事人;。

3、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4、不得接受当事人任何宴请和礼物;。

5、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或打击报复。

为了我们秀丽的家园不再受到环境污染的摧残,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娃娃抓起,都来支持环保、关爱环境和珍爱生命,让绿色环保贯穿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环保一向是我们秋瑾幼儿园的特色,秋瑾幼儿园一向秉承“绿色、自主、创新、共享”的办园理念,用心将园本环保特色做深、做透。本学期借着秀丽校园建设的契机,结合我园的环保特色活动,我们将第12周定为“环保教育特色周”,开展一系列环保教育特色活动,并制订本活动方案。

环境保护,教育为本。环境教育是终身教育,教育孩子从小树立作为地球人的环保意识,热爱并保护我们的环境,是学前教育工作者的紧迫任务。幼儿园是幼儿环保教育的重要场所,我们以幼儿的年龄特点为依据,充分利用特有的资源和条件,不失时机的对幼儿进行环保教育,使下一代成为具有环保意识的“环保小卫士”。因此,我们将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教育小朋友从小懂得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为他们一生的环境意识打下良好的基础。

透过本次活动,起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为确保此次活动圆满完成,特成立领导小组,组长为傅丽芳,副组长为金惠娣、金海英,成员为戴月红、董蕾、各年段长和各班班主任。

(一)提高教育者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收集有关环保的材料、文章、论文、报刊等,透过小组学习、讨论,使自己获得必须的环保知识,增强保护环境的职责感、紧迫感,对“环境教育务必从娃娃抓起”构成共识。制定好各班幼儿环境教育的目标、计划,认真加以实施。

(二)在主题活动中渗透环保教育。

在主题活动中,渗透有关环保知识的教育。比如科学教学中,结合“水”、“声音”“空气”等等,能够告诉幼儿干净的水和安静的环境对人的身体有益。在数学教学中,能够用小青蛙捉害虫来教育幼儿青蛙是人类的好朋友,能够保护庄稼,我们要爱护它。教师还可根据环境的广泛资料,创编一些环境教育的教材,并用心开展班级特色环保活动。

1、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主题活动,各班用心开展不同的环保活动。

2、结合主题活动的资料,与幼儿一齐布置主题活动墙面,真正发挥墙饰的互动作用。

3、结合季节的特征丰富自然角资料,幼儿透过参与自然角的管理,感受大自然的美,发展幼儿的观察力。

4、结合幼儿园环保周计划资料,以培养幼儿良好的环保习惯为主,明白基本的有关环境、噪音、动物保护的常识。参加幼儿园的环保社区活动。

5、坚持每周进行1-2次的环保活动,充分利用在散步、餐前等时间开展环保小知识活动,培养幼儿爱惜粮食、珍惜水资源、爱护动物、不制造噪音等行为。

6、从小事做起,珍惜资源,不浪费粮食、纸张等。

(三)在生活和游戏中渗透环保教育。

环境教育除了在教学中进行外,还能够结合日常生活和游戏让幼儿进一步得到更好的引导。生活中的教育契机无处不在,教师应抓住各一日生活各环节,适时渗透环保教育。也可利用生活中无毒无害的纸盒、饮料罐、碎布等废旧材料进行游戏,从中懂得要减少垃圾、利用废物、节省材料的好处。

(四)发挥家长的教育资源。

家长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对幼儿的影响是显而异见的,为了使家庭环境教育和幼儿园的环境教育取得一致,我们准备开展以下工作:召开、家长会、利用家园桥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和加强幼儿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1、发放环保倡议书,多方面呼吁家长带动孩子实行绿色环保。

2、在班级设置垃圾回收站,鼓励家长幼儿利用回收的垃圾进行手工制作,变废为宝。

3、与孩子讨论有关垃圾的问题或疑问。

幼儿园及教师层面:

(1)制定一份“绿色环保我实行”环保教育特色周活动总方案,由副园办负责。

(2)发放一份家长倡议书,由副园办负责。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十九

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优质家校联动工作方案(案例20篇)篇二十

2022年的寒假也是落实“双减”政策后的第一个寒假,我校在科学指导学生假期规划好每天的作息时间、学习计划时,围绕身心两健目标,设计假期特色作业助力“双减”,进一步加强对体育、美育、阅读、劳动能力等方面的训练提升。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及各班班主任。

充分利用202x-202x学年度寒假时间,我们设置了三周的活动安排,第一周1月24日-30日,第二周1月31日-2月6日,第三周2月7日-2月13日。

“缤纷冬日助双减,家校共育促成长”特色任务打卡活动、微信上传活动照片。

1、锻炼强体魄。生命在于运动,根据国省市文件要求,每天校外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我校体育组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提前谋划设计,帮助学生计划好寒假每天的体育打卡任务,明确体育作业的达成目标。作业设计考虑到内容的趣味性、锻炼的有效性、场地的可操作性等因素,也加入一定的亲子互动内容。通过寒假期间的持恒锻炼,在新学期开学初,我校体育老师可组织小测试,了解学生假期体育锻炼的情况,进一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让体育健身成为鲁小学子成长的美好经历,成为鲁小学子全面发展的不懈追求。

2、劳动传美德。寒假期间,学校结合劳动教育方案,针对各年龄段应具备的生活自理技能的掌握情况,布置每天、每周的劳动打卡作业,逐步培养学生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习惯。从每天的按时起床、内务整理到自己做简单的早餐、洗衣晒被等,引导学生从被动到主动,从偶尔去做到每天落实,让鲁小学子在劳动体验中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同时,学校可结合寒假期间的传统佳节习俗,组织开展“劳动感恩”教育,让学生在体验中懂得生活的不易,体谅父母长辈的辛劳,激发学生对父母的感恩之情,更好的和谐家庭亲子关系。

3、阅读助成长。寒假期间,结合“五个一百”阅读工程、“全民阅读春风行动”等活动,继续推进对学生阅读兴趣、阅读习惯的培养。我校各年级语文、英语老师都布置适量的必读书目和自选书目供学生阅读打卡任务。2022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为更好的了解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发展历程,进一步感悟“大国之大,大国之重”的责任担当,我校也安排了一定的党史或团史学习任务,优秀的红色教育电影、电视剧,通过阅读和观看,引导广大青少年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从党史、团史的学习教育中,汲取丰富的营养、智慧和力量,更好地健康成长。

4、贺岁习民俗。寒假期间,在做好个人防疫措施的同时,结合中国人喜迎新春的习俗,我校分年级步骤家庭亲子活动打卡任务,一二年级的拜年送祝福,三四年级的贴春联,五六年级的写春联。通过开展民间扫尘、贴春联、拜年送祝福等习俗体验,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孝敬老人、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品质。

5、文明携手行。今冬,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我校在放假前期,面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做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结合“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长者先动筷夹菜用公筷”“垃圾分类”等文明礼仪、健康行为习惯方面的要求,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设计亲子特色作业打卡任务,进一步提醒大家假期里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做文明市民,强调人人都是疫情防控、文明规范的责任人,为家乡的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位老师应积极探索“双减”背景下要“增”什么、怎么“增”的问题,充分认识到体育、劳动、艺术、阅读、社会实践等内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做好安全保障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各位学生的各项作业内容,调动全班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完成。通过组织活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独立自主、健康成长、感恩父母、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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