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依据篇一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依据篇二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1998)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2)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策。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账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第九条)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
(十一)评估过程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容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依据篇三
(一)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业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面后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依据篇四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及备查文件
1.资产评估报告书封面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资产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资产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等。有服务商标的,评估机构可以在报告封面载明其图形标志。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的基本内容
每份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正文之前应有表达该报告书关键内容的摘要,用来让各有关方面了解该评估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该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该摘要还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提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
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的基本内容
(1)首部。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首部应包括标题和报告书序号,标题应含有“xxx(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
(2)序言。报告书正文的序言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报告书正文的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情况。当委托方和占有方相同时,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也要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无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应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当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时,还须逐一介绍。
(4)评估目的。报告书正文的评估目的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并简要准确地说明该经济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获批准,应将批准文件的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及文号写出。
(5)评估范围和对象。这部分应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其类型,并列出评估前的账面金额。评估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资产类型。
(6)评估基准日。这部分应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和成立条件,揭示确定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另外,还应对采用非基准日价格标准作出说明。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由委托方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7)评估原则。应在这部分中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和本次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对所遵循的特殊原则也应作适当阐述。
(8)评估依据。应在这部分中列示评估依据,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对评估中采用的特殊依据应作相应的披露。
(9)评估方法。应在这部分中说明评估过程所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评估方法的还应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对所选择特殊评估方法的,也应介绍其原理及适用范围。
(10)评估过程。这部分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全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过程中确定评估目的、对象及范围,基准日和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资产清查中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搜集准备资料、检查与验证过程;评估估算中的现场检测与鉴定、评估方法选择、市场调查与分析过程;评估汇总中的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告与说明、内部复核过程,以及提交评估报告等过程。
(11)评估结论。这部分是报告正文的重要部分,应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进行表述,还应单独列示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
(12)特殊事项说明。在这部分中应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也应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提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在这部分中,应揭示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以及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这部分应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并写明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和评估结果的有效使用期限。还应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依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主管部门审查使用,并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在这部分中,应写明评估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日期。评估报告书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三个月内提出。
(16)尾部。这部分应写明出具评估报告书的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还要由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至少两名负责评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
4.备查文件的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依据篇五
(一)评估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评估报告的项目名称应在封面显著即居上中间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报告提交日期应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打印,字体应依次变小。
(二)评估报告须用幅面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a4纸规格)印刷,文中采用字体均应符合公文行文格式。
(三)评估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序号。
(四)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书封底或其他适当位置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