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技术开发合同税率技术开发合同科技局备案篇一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负责机械保管、安全、使用、保养、维修、燃料,铲车司机工资、福利等费用。
三、双方职责:
1、乙方铲车及司机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
2、工作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生产,如有出现根据情节每次给予乙方罚款。由于乙方机械或人为因素影响甲方生产,甲方将有权扣除乙方铲车两天费用。
3、乙方不能认真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提出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凡甲方解除协议必须____日前通知乙方。
4、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5、乙方不能履行协议时,需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单方面停止履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
6、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处罚规定,违规照章处罚。
7、乙方车辆凡夹带甲方生产所有物资,违反管理制度的,将处以十倍罚款并解除合同。
8、乙方在生产运行中,出现的铲车故障,修车时间乙方必须找其他铲车代替,保证甲方正常生产。
9、乙方铲车司机,由于消极怠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包者承担。
10、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司机的食宿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无效时,可提交经济仲裁部门或通过法律诉讼予以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年_月_日至___年_月_日止。
3、协议期满前__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续约协议。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5、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技术开发合同税率技术开发合同科技局备案篇二
合同能源管理税率是多少呢?一起看看吧!
国税总局和国家发改委2014年1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对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根据公告,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型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二是在优惠期限内转让所享受优惠的项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受让企业可自项目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优惠。
三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折旧或摊销年限应与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关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四是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按照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二个素计算应分摊比例,权重各为50% 。
五是明确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类项目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中列举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是按照简化和取消行政审批的总体要求,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对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按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应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七是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税务部门将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建立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八是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由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方可享受公告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告》同时明确,上述内容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发布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仍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尚未享受的,按公告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了解,近期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以下简称emca)开展了相关调研活动,并同国家节能中心共同召开了“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座谈会”,在会上,国家节能中心节能管理处辛升和emca副主任兼咨询研究部部长孙小亮通过与多位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近距离交流,了解他们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宝贵经验、碰到的障碍和问题。
一、多数节能服务公司已成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emca调研及与会的节能服务公司反映,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已比较清晰,可操作性较强,大多数的节能服务公司均已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二、节能服务公司需对增值税优惠进行纳税筹划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方面,切断了增值税链条,客户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导致客户成本增加,因此,可能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市场开发难度加大,甚至导致合同谈判失败;另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节能服务公司需综合考虑企业类型(设备自产型企业或设备外购型企业)、购进设备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金额的比例、项目利润率,进行测算和筹划,可选择享受免征增值税或放弃享受免征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一旦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这就要求节能服务公司纳税筹划与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相一致。
三、“节能量要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门槛稍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节能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技术改造和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改造项目才可申请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其限制了较小规模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不利于中小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持续发展。
另外,“1000吨标准煤”指的应是项目竣工后第三方检测确认的年节能量,即节能项目的体量和规模。但有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理解为项目的实际节能量。而项目的节能能力都是按照改造时工况测量来计算,由于经济在下行、企业减产等因素,项目产生的实际节能量会低于设计值,有可能低于1000吨标准煤,此时项目是否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存在争议。
四、政策条款和申请文件的模式“固化”
财税[2010]110号文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内容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中所附合同模板的要求,但由于合同模板的格式单一,实际上企业与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对内容不断增减和完善。但税务局机关审核时,有的地方会认为合同不合规,需要节能服务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耗费大量时间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
另外,由于第三方审核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不清晰,存在着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对节能服务公司申请项目认证的准备材料清单提出不同要求。
五、政策执行存在地区差异
座谈会上,有北京的两家企业反映,由于税务系统设置问题,同一个客户在税务部门的网络系统中只有一个id号,节能服务公司为同一家客户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能同时备案,因此,只可享受一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北京地区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开具税率为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但上述问题在杭州等地区却不存在。
六、增值税即征即退探讨
虽然产业内一直呼吁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但是在此次会议上,也有企业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对于设备自产型或者设备采购金额占比较低的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尤其是体量比较大的项目,由于项目进项税额较少,如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虽然增值税可以退回,但附加税无法退回。由于附加税金额也很可观,相对于即征即退,免税对此类企业和项目更加有利。
七、基层机关需提高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认识
目前,仍存在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对税收优惠政策不熟悉,不同的主管税务机关对政策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理解不一致的问题。在部分县市或偏远地区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的主管税务机关由于不了解政策,不予受理,节能服务公司的沟通时间比较长。因此,建议加强对税务部门的培训,让他们更多地了解和关注节能服务产业,减少节能服务公司申请税收优惠遇到的阻力。
八、相关税务培训“迫在眉睫”
在组织税收优惠培训方面,大家纷纷表示,如果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节能服务公司希望emca能进行全面深入的解读,将同地区有成功减免税的经验拿出来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分享,为会员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不光涉及到政策本身,也涉及到政策落实的相关具体问题。”辛升强调,想要搞好节能服务,国家不仅要制定相关政策,也要经常性地听取节能服务公司的实践经验和政策建议。孙小亮也感言,emca作为连接两者的桥梁,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且意义重大,他希望emca努力做好节能服务公司与政府及相关单位的纽带,促进相关政策的深入落实,共同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做优、做强、做大,不断增强节能服务产业的活力和影响力!
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附常见问答
可以。
2.不是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可以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吗?
只要符合财税[2010]110号对于节能服务公司的.要求即可申请,是不是备案公司与能否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关系。
3.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的相关依据政策有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告2013年第77号)》。
4.具体优惠政策是什么?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暂免征收增值税)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能。只有符合条件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
如果希望根据财税[2010]110号文件享受增值税(原营业税)减免,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节能服务公司也可选择放弃免税,依照《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放弃免税后,可以抵扣进项税。
合同期满,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用能企业时免征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享受优惠期不可间断,应连续计算。
10.何时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节能服务企业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应按各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应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11.节能服务服务公司应向哪个税务机构申请税收优惠?
应向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确认,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也可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1)减免税备案申请;
2)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5)项目第一笔收入的发票复印件;
6)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转让的,受让节能服务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惠的备案文件。
技术开发合同税率技术开发合同科技局备案篇三
乙方(承租者):
一、租用期限为三年即9月1日——_________年8月30日。
二、租金:第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玖佰元正(900元),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玖佰玖拾元正(990元)、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仟零捌拾玖元正(1080元),乙方每月10号把该月租金准时付给甲方。
三、合同签订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贰仟元正(元),合同期满后,甲方退回押金贰仟元(元)给乙方。
四、租用期间,乙方依法、守法、诚信自主经营,所发生之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五、经营期间,乙方自觉缴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费用,如消防、排污、水费、电费、营业税费等。
六、租用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可转让或转租他人,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签字后生效,不足之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技术开发合同税率技术开发合同科技局备案篇四
承租方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 ( )元人民币;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甲方如不愿继续租给乙方也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并告知乙方。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抄表日期: 年 月 日 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技术开发合同税率技术开发合同科技局备案篇五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2.技术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方法和路线: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六条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_________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
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2.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_________(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3.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
(1)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一定期限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或者有关技术成果补交应付的报酬,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迟、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但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明显错误而没有通知甲方复核更正和补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接受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向合同外第三方转让或变卖工作成果。
2.乙方
(1)乙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二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逾期二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此给委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研究开发成果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_________(甲、乙、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
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