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报告(优质5篇)

时间:2023-09-25 作者:LZ文人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报告(优质5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报告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制定实施20__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组织〔20__〕18号)要求,资环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现将20__年度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资环学院党委下设1个教职工党支部,2个学生党支部,截至20__年12月31日,共有党员119名。其中,正式党员72名,预备党员47名,教职工党员39名,学生党员75名。20__年度,我院共发展党员41名,70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163人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主要做法

20__年,我院党委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目的,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党委高度重视,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

我院党委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把党建工作提上重要日程,狠抓党员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建设。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与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积极落实学院党委的工作要求,发展、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保为党组织注入新的力量,促进党组织不断的强大。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优化党员结构

资环学院党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始终坚特把在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作为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将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__年度,我院共发展党员41名,学生党员41名。其中,发展女党员36名,占发展总数的87.8%;发展少数民族党员3名,占发展总数的.7.3%。共产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我院党委牢牢把握保证质量这个核心,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都经过集体研究;每季度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并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逐个讨论和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学年我院党委都开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入党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发展党员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个人思想汇报》等材料都遵循严格规范的要求。

(四)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

我院党委认真贯彻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总要求,根据校党委要求和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不断健全完善发展党员推荐、培养、考察、预审、备案、公示、票决、政治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从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到预备党员转正等各个环节,指定党支部书记、入党培养联系人负责全程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考察。党支部及时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关键环节的票决进行公示,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院党员发展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其二,评价学生的标准不完善,对学生入党前的考查缺乏全面、系统的考核体系,往往偏重于某一方面的表现,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往往比较原则、笼统。

其三,少数毕业年级党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够正常,缺乏党性锻炼,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好。

四、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资环学院党委将继续抓好教育环节,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抓好考察环节,确保新党员质量;抓好发展环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针对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学院党委准备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建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学生党员发展体系;加大培养力度,按照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党员三个层次设有针对性专题培训教育,建立经常性定期的思想汇报制度和立档制度工作;继续加大在高知识群体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我院党委委将加大青年骨干教师的党员发展力度,力争在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上有突破。

发展党员工作总结报告范文五

一年来,__乡党委在县委组织部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基层党建的各种工作任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为载体,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强化组织建设,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近一年来党员发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乡共有党的基层组织31个。其中党委1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24个。有党员592名。其中预备党员9名,占党员总数的1.52%。女党员181名,占党员总数的30.57%。35岁及以下的党员213名,占党员总数的35.98%。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98名,占党员总数的16.55%。共有入党积极分子(不包括发展对象)32人,发展对象18人。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乡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年初,在安排全年党建工作的同时,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为了使各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以保证党员质量,乡党委注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会等形式,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第八次村党组织换届后专门举办了新任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着重对发展党员的业务工作进行了具体培训。通过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一年来,我乡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做到“早播种、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对新进干部,我们及时在其工作、学习中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

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四是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我乡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同时,采取专题讲座、看主题电影、参观等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理论教育,增强预备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纪律等观念,增强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乡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从工作机制上入手,党委组织部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是“推优”制:各村支部对本村优秀青年推荐后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六是预备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七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研究和改进:

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的发展党员材料中有填写不规范、填写漏项等现象;

二是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层次不齐,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需进一步落实;

三是对新党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四、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计划发展党员9名,其中,在机关单位中发展党员4名,在农民中发展党员5名。

(一)加强领导,重视培养。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和发展对象进行分析研究,做到常抓、常议,真正把这项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支部工作的业务技能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

(二)制定计划,重点突出。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在机关、农民中早选苗、早培养、早发展,把发展党员工作重心适当向农民倾斜,正确把握思想素质、工作能力之间的关系,加大在优秀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坚持制度,规范程序。在党员发展过程中要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时期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好政治素质与学习、业务能力的关系,严把“入口关”,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坚持预审制度、公示制度、票决制度和集体审批等制度,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加强管理,提高成效。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围绕创先争优,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创新教育手段,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效果。以“党员示范岗”为载体,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党员素质、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报告篇二

各基层党(工)委: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着力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针对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状况,尤其是来信来访较多的问题,9月上、中旬我部组织对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9月5日-14日,在各基层党(工)委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部组织5个检查组对全市34个乡镇和开发区、兴达公司以及10家市级机关部门单位2006年以来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检查方式上,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访谈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委员(党办主任或人事科长)以及部分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新党员和群众代表,实地抽查2—3个基层党支部(总支)。在检查内容上,围绕“5访5看10个必查”的要求,重点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情况以及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以及执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培养考试制、预审考察制、发展公示制、讨论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年度计划备案制和党委派员列席制等情况。

2006年以来,全市共发展党员4984名。其中,女党员1509名,占30.3%;35岁以下3664名,占73.5%;高中以上文化4540名,占91.1%(其中:大专以上文化2295名,占46%)。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能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培养,规范程序,创新举措,较好地完成了全市发展党员工作5年规划目标任务。从检查的情况看,戴南镇、张郭镇、周庄镇、陈堡镇、沙沟镇、昭阳镇、安丰镇、大垛镇、公安局、卫生局等党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发展党员工作总体情况较好。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党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绝大多数基层党(工)委能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协助抓,组织委员或党办主任(人事科长)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每年年初,各基层党(工)委能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围绕发展党员工作年度目标要求,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形成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跟踪、年终有落实”的常态管理机制,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序开展。

2、突出发展重点,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不懈地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做到“四个倾斜”,即向生产和工作一线倾斜、向高知识群体倾斜、向35岁以下青年倾斜、向妇女倾斜,不断加大在新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较好地优化了新党员的结构。几年来,全市发展党员结构比例均达到了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市委教育工委注重发挥妇代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35岁以下的优秀教职工以及女教师的教育引导,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教育活动,激发了广大青年教师入党的积极性。兴达公司党委注重发展优秀青年职工入党,为公司党员队伍注入了活力。

3、注重程序条件,发展新党员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一是坚持标准,严格把好“入口关”。大多数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把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不随意降低标准,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好“入口关”,做到了“六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表现一般、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有争议的暂不发展。二是紧扣环节,认真落实公示制。大部分党(工)委能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各项程序,特别是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戴南镇和张郭镇努力扩大公示范围,将党员发展对象在本镇有线电视台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规范手续,严格把好“五关”。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认真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考察关、预备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规范《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和支部大会、党(工)委会记录,力求使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内容真实、表述准确、书写规范。市级机关党工委为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编印下发了《党务工作手册》,详细列明了发展党员的各项程序与要求,便于所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戴南镇、张郭镇、安丰镇、周庄镇、沙沟镇和周奋乡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把新党员质量关,做到有培养教育、有专门培训、有会议记录、有完备材料,确保党员发展工作正常、有序、规范。

4、创新工作举措,发展党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基层党(工)委能够紧密联系实际,以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为目标,不断创新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一是前移审查关口。昭阳镇、安丰镇、沙沟镇、周庄镇等乡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与计生、农经、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全面了解情况,从源头上进行把关,有效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二是加大审查力度。张郭镇对非公企业主入党,除“过三关”外,还要通过工会、工商、税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联合审查,检查是否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真正把优秀的非公企业主吸收到党内来。三是推行入党答辩制。戴窑镇、张郭镇和市级机关工委在培训期间,围绕入党动机及党史知识,进行抽签答辩,增进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提高了党员发展对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积极性。四是扩大推优范围。西鲍乡除坚持党组织、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外,今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进行推优活动,通过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等形式,组织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既激发了年轻同志要求进步的热情,又壮大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问题

1、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从检查的情况看,多数基层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数量整体偏少。一些村人口数量众多,仅有1-2名入党积极分子,个别村甚至没有入党积极分子。

2、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制度执行不严。极少数行政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党员参会人数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有的仍然采取举手表决和鼓掌通过的方式,没有严格执行票决制;有的基层党委没有严格执行党委派员列席制。

3、部分农村党组织负责人对发展党员工作业务不熟悉。被访谈的村党组织负责人中,熟悉发展党员程序规定的比较少,多数只能说出个大概。个别村甚至出现召开党总支大会或以支委会代替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的问题。

4、对新党员的教育管理力度不够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重发展、轻教育”的现象,特别是发展后不培训、不教育,导致个别新党员入党后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做出了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事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形象。2006年以来,全市共有9名新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

5、少数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一是个别新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字迹潦草,缺乏严肃性。二是部分材料和记录不规范,缺乏完整性。如党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在讨论审批多名党员时,未能体现逐一表决。三是个别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材料管理不善,存在部分材料丢失的现象。四是极个别基层党委对党员发展对象的自传、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未能认真细致地审核,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

(二)主要原因

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主要表现在:个别乡镇党委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把发展党员工作当成“软任务”,没有明确的计划和措施;个别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很少过问发展党员工作;有的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组织工作上,对发展党员工作心中无数。少数村党组织落实不力,一些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不主动,存在“坐门等客”的现象;个别行政村党组织负责人甚至妒贤嫉能,担心优秀青年入党后对自己的位置构成威胁,不愿发展党员。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水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一是要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各基层党(工)委要进一步细化和把握农村、社区、机关和“两新”组织等各行各业发展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始终把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不以“能人”、“模范”代替政治标准。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重点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把是否参加党员义工服务作为主要条件,促进发展对象尽快成熟。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特别是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上,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三是要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备案制、民主推荐制、培训考试制、预审考察制、发展公示制、讨论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党委派员列席制等制度,特别是农村党组织发展新党员,要全面实行发展党员讨论票决制和党委派员列席制。

3、与时俱进,突出重点,不断优化发展新党员的结构。一是突出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要把在非公经济领域发展党员作为扩大党在非公经济领域影响力的重要工作来抓,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力争在3年内达到省、泰州市提出的70%以上非公经济组织有党员的目标。同时,要抓好新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二是突出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要注重在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重点将农村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回乡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以及在外务工经商能人发展入党。要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农村党员“双带”能力不强和少数基层党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三是突出在各类人才队伍中发展党员。要按照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发展各类人才入党的力度,努力把各类人才紧紧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和帮带。加强在教卫文体等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改善党员分布,提高党员队伍的“含金量”。

4、强化培训,注重指导,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是实行分级培训。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各基层党(工)委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委员的培训,各基层党(工)委负责培训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在培训内容上,要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生活若干准则》为主,同时把《入党教材》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作为辅导材料。二是改进培训方式。既可以集中讲授,也可以运用电化教育手段;既可以聘请有关人员做专题讲座,也可以召开现场会进行观摩。三是加强业务指导。要不断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一些发展党员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村和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5、从严预审,严格考核,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一是要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审查方式。拟成立市发展党员工作联审小组,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人口计生委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审小组成员,负责对全市党员发展对象进行联审。市委组织员分片(口)负责指导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预审把关。各基层党(工)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也要相应成立联审小组,共同负责本乡镇发展党员工作的审查把关,以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二是要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督查考核力度。市委组织部将建立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检查通报制度,每半年对各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年内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人民来信来访查实且存在明显问题的,一律取消评优资格,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和组织委员不得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组工干部;基层党组织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基层党(工)委也要加大对所属党支部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三是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坚持做到“三个追究”,即:入党介绍人和培养联系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失误的,追究入党介绍人和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因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党委推荐不慎重,造成发展党员质量有问题的,追究党小组长和党支部书记责任;对于弄虚作假、不按发展党员制度要求和程序规定进行的,追究相关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资格,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2011年12月12日

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报告篇三

1.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如何正确理解这个方针?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2.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一般根据务工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到一个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工作的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应聘、应招时间不满一年的,可向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应聘、应招时间超过一年的,可向招聘单位党组织提出。3.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临时或短期(一年以内)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入党申请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该党组织负责对他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调时间超过一年的,入党申请应向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借调单位和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均应主动关心这些同志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并与其保持一定联系。发展被借调人员入党,发展方党组织(无论是其原单位或借调单位)都要主动征询对方意见。4、为什么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长期以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所以始终强调这一要求,是因为,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一个青年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应首先加入共青团组织。5.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什么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共青团员在团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团组织对他们的情况了解得比较清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共青团员由团组织推荐,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6.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和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包括调动、参军、上学等,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有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列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时,可列为发展对象。7.为什么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吸收入党。这是保证发展新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目标和现阶段党的任务;明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如何学习、工作和生活,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集中培训,也是党组织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的一个重要方面。8.信仰宗教的人能否入党?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唯物论者和无神论者。共产党员只能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得信仰宗教。对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发展入党。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信教比较普遍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要把信教同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区别开来。对于主要是为了尊重或随顺民族风俗,参加的有关活动如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等,不应视为信仰宗教或参加宗教活动。9.怎样对待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犯过一般性错误的人申请入党的问题?对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犯过错误的人申请入党,党组织要历史地、全面地进行具体分析。既要看其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及其所带来的影响,又要看其对待错误的态度和改正情况。对犯一般性错误,经过党组织的教育,能深刻认识并认真检查所犯错误,且经过较长时间考验,证明其已经改正了错误,能够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其入党。10.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是否可以重新入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影响其以后入党。曾经被党组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经过党组织的教育,确实改正了缺点、错误,要求入党的,可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党。11.被开除党籍以及退党、劝退或被除名的人能否重新入党?因触犯刑律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对这些人经过长期考察,如果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他们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12.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指定党员作入党介绍人需征得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1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是否需要回避?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申请人不必回避。有的人担心申请人在场会影响表决,或者本人不能正确对待。实践证明,只要做好工作,党内生活正常,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如果申请人不能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或别人对自己的批评,党组织应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其能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和考验。14.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人入党时,能否弃权?作为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对自己的被介绍人进行表决时,不能投弃权票。这是因为,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人是最了解的,通常情况下,只有入党介绍人认为被介绍人确实已具备入党条件,才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如果介绍人认为被介绍人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及时向党的支部委员说明情况。如在发展对象约请或党组织确定介绍人时,自己不愿意当入党介绍人,可事先向党组织提出。15.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党员是否可以弃权?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每个党员都应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不要轻易弃权。如果对申请人的情况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会上提出,由申请人或其他了解情况的人作出说明。如果认为申请人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应表示自己不赞成的态度。若因考虑个人得失,不愿表明自己的意见,则是不对的。当然,如果对申请人持保留意见,也可以弃权。支部委员会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应认真做好工作,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尽量避免出现弃权现象。16.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多少票数为通过?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含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赞成意见),方为通过。17.为什么规定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超过规定的审批时间怎么办?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发展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也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求党委及时审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责任感,有利于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3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6个月末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申请入党的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即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经支委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18.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是否要继续办理审批手续?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不再办理审批手续。19.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其审批手续如何办理?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党委应在其没有办理调动手续前,抓紧审批。如一时审批确有困难,调动后3个月内必须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原报批党支部,并同时将审批结果及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该预备党员接收单位的党组织。20.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能否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而应当认真负责地将对其培养、教育情况和考察材料,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至于能否发展入党,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决定。有的党组织趁申请入党的人调离之机,不坚持原则,违反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这是对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遇有这种情况,接收单位党组织应坚持党的原则,予以抵制,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反映,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处理。21.什么人可以被追认为共产党员?追认党员要经哪一级党委批准?对那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一贯表现好,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生前曾向党组织提出入党要求的人,可以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认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严肃的事情,必须严格掌握。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应经上级党委审查,并报省一级党委批准。22.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能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成为预备党员。因此,申请入党的人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23.预备党员能否提前转正?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较适当的期限,时间短了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突出,正说明他经受住了党组织的考验,可以作为党组织决定其按期转正的依据。24.预备党员能否被评为优秀党员?预备党员不宜被评选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正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表现突出,党组织可以进行表扬,或推荐他们作先进生产(工作)者。25.为什么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是指对那些预备期满,因存在某些较严重的缺点或错误,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还有改正缺点或错误的可能和决心的预备党员,再给其一定时间,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以期改正缺点或错误,成为合格的党员。如果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说明他们没有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缺乏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决心。对这样的预备党员,没有必要再延长他们的预备期,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这是因为一个预备党员改正缺点错误,从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到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转变,需要有一个过程,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考察也需要一定时间。26.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能否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时,本人必须参加。本人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若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27.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转正时,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应如何处理?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转正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如果赞成人数正好为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一般可按下述情况处理:如果因党员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党支部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表决;如果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对其能否转正意见有分歧,可以做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如果支部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可暂行休会,待查清问题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重新表决。28.预备党员去世后是否还要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包括预备期满未转正)去世,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可以在悼词或生平介绍中说明其是中共党员。如预备党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并报省级党委批准,可追认其为正式党员。29.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能否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在一般情况下,应按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但是,如果预备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虽然预备期未满,也可以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宣布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30.预备党员被取消预畜党员资格后,其《入党志愿书》应如何处理?预备党员因不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档案。未建档案的,可由其所在单位党委保存。3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理怎么办?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讨论转正问题时,应根据本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区别对待。如果错误严重,已丧失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果属于一般性错误,行政纪律处分较轻,本人检查认识深刻,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酌情延长预备期;如果错误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本人已改正错误,免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按期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刑事处理或被劳动教养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报告篇四

9月

今年以来,在省委组织部的科学指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市发展党员工作紧紧围绕十九大部署要求立足实际抓创新,严把质量重调控,突破难点优结构,探索机制畅出口,党员发展实现向数量调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多重转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基层党组织个,党员名。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党员发展进一步规范,党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党员质量进一步提升。今年年以来,实际发展党员人,其中女性党员人,35岁及以下人,大专学历及以上人,工人740人,农牧渔民人,大学生2029人,在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人,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人。

二、基本做法

1、突出计划调控,严格控制规模。在严肃认真研究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的同时,按照注重一线、保质控量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控制实行“双报双审”,即初报初审、再报再审,初报初审指由基层党(工)委上报当年发展党员计划,由上级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初审后,汇总至市委组织部党管处,由市委组织部党管处根据全市发展党员计划总数和结构优化要求,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发展数;再报再审指基层党(工)委召开会议,根据反馈意见对发展党员计划进行优化调整,并上报发展对象名册以及详细材料,由上级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进行复审,并在一周内回复“复审”意见,在基层党(工)委肯定答复后,由各级组织部门统一汇总至市委组织部党管处,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的指标分解要求。

2、突出工作重点,不断优化结构。积极拓宽选拔培养视野,把改善发展党员的结构前置考虑,分解下达了9个子项的单列发展计划数,对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等重要结构性指标,以及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民工群体、高校青年教师等新兴领域、重点群体,增加了发展计划、提高了指标比重。做到既重点明确,又结构丰富,全面推广实施“111”党员培养计划,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每人年内负责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发展1名优秀青年递交入党申请书,每村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在非公企业,深入实施“蓝领党员成才计划”,把非公企业蓝领工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蓝领培养成技术骨干、把党员技术骨干培养输送进企业决策管理层。在外出务工人员中,按照“接续培养、两地考察、一线预审”原则,加大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

3、突出制度完善,注重提升质量。坚持全程纪实管理,探索实行“三级预审、四次票决、全程公示”工作机制,确保控制总量,提升质量。“三级预审”前移关口。基层党支部首先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过程进行“回头看”,并进行严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基层党委对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复审,最后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上报的发展党员材料再次审核把关。“四次票决”落实民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四个环节均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公开票决,票决结果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全程公示”严格监督。在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前,将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培养考察情况、政审情况等内容进行7―10天的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凡有举报,认真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并报县(区)委组织员室备案。

4、开展集中排查,畅通党员出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分类处置,切实将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到组织的管理。对流动党员,探索“双向共管”模式,引导流动党员在服务老乡、服务他乡、服务家乡中做贡献。对空挂党员,在核准基本信息、弄清现实表现并补交党费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促其限期整改,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确保组织关系随人走。对失联党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自上而下开展集中排查,对不合格党员,全面推行“评议制”和“案审制”处置方法,集中开展“三不”党员的处置,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在党组织对其帮助教育后仍拒绝改正的,启动处置程序,将其清退出党。

5、突出宏观指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市委、各级党委、基层支部三级党组织共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细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纳入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亲自抓、用力抓,保证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实行上级党委列席下级党组织发展党员会议和抽查制度,保证党员发展程序不偏、标准不降。从发展党员标准、程序、审查等环节对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统一制定发展对象花名册,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考察、预备党员审批及转正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严格实施备案管理。市、县委组织部成立发展党员工作督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基层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日常抽查检查,对程序不规范或抽查发现其他问题的,审批时一律不予通过。

三、存在问题

1、思想不重视,人员难保证。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重视程度不够,仅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硬性任务来完成,工作缺乏主动性,缺乏创新意识,仅满足于常规发展程序,发展质量不高。加之编制、经费等制约,组织员队伍配备不到位,精力投放不足,面对面广量大的党员发展工作,在材料审查、质量控制上力有不怠。

2、源头不充足,质量难提升。多数年轻人长期外出打工,加之基层党组织教育和引导工作未能及时跟上,致使青年入党愿望不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日趋“萎缩”.少数农村支部存在一定的“亲近繁殖”现象,对有能力、有知识的`青年农户有所排挤,阻碍其发展入党。个别基层党组织对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只作表面文章,集中培训时不求效果如何,走个形式就成;有的为了完成“计划”凑数发展,把一些对党认识模糊甚至思想素质差、群众有反映的人接收为新党员,降低了党员发展质量。

3、标准不细化,出口难通畅。受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党员的宗旨意识、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一些党员对自己降低要求,不积极参加党的活动,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部分农村老年党员信教情况时有发生。我市虽然出台了《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但由于没有具体操作细则,加之基层党组织怕信访、怕麻烦,导致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推而不动,成效不明显。

四、对策建议

1.做好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控制发展党员总量,注重向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倾斜,特别是要加大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结合不同行业、职业和知识分子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注重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永葆党的先进性。

2.全面推开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经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口袋党员”、“隐形党员”、长期失去联系党员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建议省委尽快出台关于失联党员处置办法,明确处置条件、处置程序、处置要求,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操作指南”.对于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需要上级部门出台具体操作性意见,或赋予基层相对的自由裁量权,便于基层把握尺度、科学操作,竣清党员队伍,净化党的肌体,永葆党的纯洁性。

3.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落实。强化党组织对介绍人、培养人的考察责任,让其认识到党员发展的严肃性和身上担子的神圣,工作懈怠、程序错乱的严肃追责,做到人选考察精细化、深入化。启动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真正堵住党员档案管理的漏洞和盲区,推动党员档案入档完整化、保管永久化。

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报告篇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要求,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利用学习日集中全体人员对《细则》进行了学习,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2、制定计划,严格执行。坚持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党员。在科学分析党员队伍状况,认真组织民主推荐,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由党委讨论通过,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认真抓好计划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结构合理,程序规范。20xx年至今年年中,我局新发展党员一名,并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组织实施:首先严把入门关口,在考察培养阶段,筛选思想上进、政治过硬的干部职工吸收充实到党员队伍中来;其次,其次严把入党程序关,第三严格自查各项入党材料。

1、印制个人公开标牌。将党员干部的姓名、照片、服务岗位、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印制为个人公开标牌,置于个人岗位明显区域,并标明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2、制作公示展板。按规定制作“三公开一监督”公示展板,上墙公示本单位实践“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向社会做出的工作承诺、干部(附照片)姓名、职务、岗位、投诉举报电话等。

3、网上公开。按照“三公开一监督”的要求定期更新公示内容。

1、强化组织领导。以“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为契机,把党员义工服务作为检验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的试金石。严格报道制度、按社区组织要求定期来到迎丰社区进行志愿服务,截止目前共服务8次,每次均有专人负责活动签到统计报道情况。每次义工服务都会利用照相机记录活动现场情况,并记录在“7+1党员义工服务活动记录簿”上。

2、落实环境整治。针对老居民生活区、背街小巷、马路集贸市场等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及居民街边种菜、家禽散养等问题,力争做到三个全覆盖:人员全覆盖、时间全覆盖、地域全覆盖,坚决清除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垃圾、铲除街边种菜和家禽散养现象,不打一点折扣。

3、组织平安共建。开展家庭健康知识、灾害自救、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教育等活动,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帮助社区开展治安防范、防火、防盗隐患的查处。积极参与社区治安服务,协助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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