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药品批发企业培训计划表(模板5篇)

时间:2023-09-23 作者:琉璃最新药品批发企业培训计划表(模板5篇)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在面对变化和不确定性时进行调整和修正。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批发企业培训计划表篇一

为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进一步增强全乡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消防安全状况根本好转,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使消防工作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v^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v^《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厅《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精神,党委、政府决定启动全乡“”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规划如下:

一、乡消防事业发展的趋势分析

1、我乡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消防事业随之调整

经过“”期间的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从当前义务消-防-队所担负的职能来看,我乡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仍然是以较为单一的火灾事故扑救为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乡消防工作的重点领域也要随之进行调整,消-防-队伍的任务要从以较为单一的火灾事故扑救为主向以处置抢险救灾、突发事故等抢险救援为主进行职能转变。同时,对消-防-队伍的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加专业的训练以及相关的设施。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我乡消防工作有一个新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同时也是我乡工作的重心所在。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消防事业的快速发展不可或缺。长期以来,我乡消防事业的工作重心在城镇,对农村重视不够,这也是近几年农村消防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我乡未来几年的消防工作要着重加强农村的消防事业,加快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增加农村消-防-队和专兼职消-防-队员的数量,加强农村消防设备的更新换代,真正构建起城乡一体的消防防护体系。

3、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乡消防工作积极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乡党委、乡政府提出了建设“平安”的口号,其主旨就是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保障社会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是“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根本体现。然而,近年来随着我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乡的火灾形势也十分严峻。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了我乡消防安全责任不够落实,消防基础落后,消防装备不能够适应现代火灾扑救需要等深层次问题。

药品批发企业培训计划表篇二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工作计划《药品销售员工作计划》。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_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批发企业培训计划表篇三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v^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v^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 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v^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 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药品批发企业培训计划表篇四

1、 市场的划分:2016年我的销售市场依旧是锦州市场。

2、 养殖量分析:锦州地区的市场家禽的养殖量分布相对均匀,蛋鸡和肉鸡的分布也相对平衡,锦州的市场主要是蛋鸡市场,围绕着锦州城区周围的乡镇有着相当大的养殖量。养殖形式一般为庭院养殖,但是养殖范围相对集中。而其他的几个地区的肉鸡相对分布比较广泛,随着这几个地区肉鸡养殖量的不断加大,龙头模式已在该地区已经基本完善。

3、 客户开发:由于我们公司的药品品种相对齐全,所以对于客户的局限性相对较小,所以无论是蛋鸡药品经销商还是肉鸡龙头,均有良好的放药优势。在客户开发这方面,我在充分了解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和经销商沟通,并找到在当地有影响力的经销商作为公司产品的主要经销处,以利于公司产品增强其在当地的影响力。

4、 疾病流行情况:在蛋鸡相对集中的锦州市周边,疾病流行情况较为有规律,例如,春季依旧是呼吸道的高发季节,利于我们呼吸道产品的销售。在肉鸡分布相对较多的其他地区则不必考虑季节流行性疾病的规律。由于11年秋冬季的疾病流行很严重,造成养殖量迅速减少,故相对的可能会对今年的销量有一定的影响。

5、 市场行情走势:去年的养鸡业的行情一直很好,一直保持稳中有升的势头,让低迷了很久的养殖业终于看见了复苏的良好前景。但是随着疾病的发生又导致的蛋鸡和肉鸡市场的行情有所下滑,给养殖业以重撞,而且大大打击了养殖户的信心。但是这样也有利好的一面,随着养殖量的下降,势必造成供求关系的变动,从而导致行情的上扬。

通过对市场的考察和对养殖户的走访,对于去年鸡群发病淘汰的养殖户和闲置了一定时间的养殖户,都表示今年会继续引进鸡雏,这样一来就会保证锦州等地区的存栏量。从而很好的保护了市场。

6. 销售目标: 尽管市场在各种优势和劣势的共同作用下会出现不同的变化,但是总体的趋势还是良好的。所以,对于销售业绩方面也不必过于担心,在今年,我将有信心将自己的业绩超量完成并有所突破。向更大的业绩进发。

在已经到来的2012年,我将会怀着更饱满的热情,不断提升自己,为公司创造价值,提升自己的业绩。 最后,祝公司在新的一年里再谱新篇。造就更辉煌的明天。

鱼腥草、板蓝根、黄芪、党参、黄柏、地榆、茯苓、金银藤。

918g/100只鸡。

1000只鸡

鱼腥草 清热解毒 清热明目 60

黄柏 泻火解毒 90

板蓝根 清热解毒 100

茯苓 利水渗湿 渗湿利水 100

党参 补中益气 60 —

黄芪 补气升阳 100 1---2

甘草 30

药品批发企业培训计划表篇五

20xx年,白马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深入贯彻^v^《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认真做好全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社区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白马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白马社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将根据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在以前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按照《^v^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xx年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乡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社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社区群众的饮食安全。

继续全面配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农村宴席严格实行《厨师登记备案和定期体检》、《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等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全体社区群众的食品安全。

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逐步推行食品市场质量认证,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大力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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