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

时间:2023-12-10 作者:笔舞

在现代社会中,几乎所有的工作和项目都需要事先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书,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一

根据《关于东丽区中小学教师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津丽教〔20xx〕17号)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的通知》(津教教师函〔20xx〕14号)文件精神,结合推进落实“区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创新教师队伍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科学有序流动,调整、优化师资资源配置,缩小骨干教师在中心与薄弱(偏远)校际之间分布上的差距,促进各学科师资配备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为办好东丽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偏远)学校流动,达到一名优秀骨干教师带动一批青年教师的效果。

(一)交流范围。

所有教学单位,包括中小学(含育才中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职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调动交流(人事、工资关系随人到受援学校)。

调动原则:申请调动人员所在学校原则上是超编单位或是学科结构性富余的单位,且工作满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调动理由;调入单位须是缺编单位、急缺学科教师或专业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调动申请。

2.优秀骨干教师的交流。

3.超职数聘任人员的交流。

4.中心地区的学校根据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有计划的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相对薄弱(偏远)学校顶岗任教交流。

5.集团化办学学校之间的交流。

6.学校之间的学科对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师交流轮岗(调动交流除外)工作一般为两学年,交流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20xx-20xx学年度交流的教师本学年度延续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师条件。

以20xx年8月底为时间节点,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应交流教师人数为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0%(见点就入),应交流教师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为应交流教师人数的50%(见点就入)。

3.测算交流人数。

各校统计本校骨干教师情况,骨干教师称号的范围是20xx至20xx年经过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将测算人数及推荐人选填入《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严格按照满教学工作量测算,上报学校的需求学科和富余学科情况。

4、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按照交流轮岗比例要求,结合各校学科需求情况,作出交流轮岗安排。

(五)交流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教师交流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发放,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学校,仍享受派出学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间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由接收校负责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实上报《东丽区教育系统交流教师工作月报表》和年度综合考评资料。派出学校要严格按照接收学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况,落实相关待遇。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学校要将情况上报人事科,人事科将视情节决定该教师是否继续交流。

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如实上报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不准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双方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纪律要求,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接收学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师,教育局责成派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作出相应的处分。接收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七)建立激励机制。

将教师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

(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测算与推荐工作。

各学校要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分析梳理,召开行政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20xx-20xx学年度教育系统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上报人事科(本校教师的交流意向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严格落实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测算出来的应交流人数和应交流人数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上报推荐名单。推荐的骨干教师必须是在人事科备案注册的教师(附件1的名单)。上一学年度的交流轮岗教师继续交流,计入本学年度学校推荐名单,按今年新的测算比例要求,人数不足的学校再补充新的推荐人选。

严格按照市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凡义务教育学校,无论超编校还是缺编校,必须严格按照“两个比例”要求完成推荐交流轮岗推荐工作。

(三)推荐的交流轮岗教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四)上报的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为保证交流轮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新学期开学前交流轮岗教师能够按时到岗,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需要上交的材料上报人事科(交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必须上报)。

1.上报形式:电子版通过qq传给人事科,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附件名;纸质版盖学校公章,主要领导签字,标注学校编号。

2.需要上交的材料:东丽区骨干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1)、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附件2)、20xx-20xx学年度学科需求与富余情况统计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二

根据《贵州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的意见》(黔教人发[20xx]320号)和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和内涵发展。

坚持科学合理流动、公平公正、稳妥有序、以人为本、促进发展、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每批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原则上占学校符合交流条件人员总数的5%-10%。通过交流,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1.轮岗交流教师,在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骨干教师数量方面达到基本均衡。

2.教师轮岗交流后,组织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其他福利在任教学校享受。教师轮岗交流时限为一年。

3.教师轮岗交流、支教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到农村支教的.教师,每学年绩效考核加8分。

4.对符合轮岗交流、支教条件拒不服从安排的,当年年度考核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5.“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务应有农村学校服务经历,服务不少于一年。”

6.夫妻双方都在本校工作的应交流一方。

7.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专项支教任务的教师,视为具备异校交流工作经历。

8.教师轮岗交流须在本校连续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

9.考虑到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有下列情况的可暂缓交流:

(1)个人身体患绝症,不能满负荷工作的;

(2)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教师轮岗交流、支教由学校(园)、教育辅导站组织实施,报市教育局、黄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

红星路小学、云南路小学、盘江路小学、向阳路小学、湖南路小学、延安路学均为轮岗交流学校。

红星路小学与向阳路小学教师原则上不互相轮岗交流。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师轮岗交流是建立在科学规范基础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关心、爱护和培养干部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幼儿园一定要高度重视,要站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加强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学校队伍的高度稳定和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顾全大局,严肃纪律。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既是关系到学校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必须处理好学校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认真执行教师轮岗交流的纪律规定,确保轮岗交流、支教工作的顺利实施。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三

根据《关于东丽区中小学教师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津丽教〔2015〕17号)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的通知》(津教教师函〔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推进落实“区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创新教师队伍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科学有序流动,调整、优化师资资源配置,缩小骨干教师在中心与薄弱(偏远)校际之间分布上的差距,促进各学科师资配备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为办好东丽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偏远)学校流动,达到一名优秀骨干教师带动一批青年教师的效果。

(一)交流范围。

所有教学单位,包括中小学(含育才中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职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调动交流(人事、工资关系随人到受援学校)。

调动原则:申请调动人员所在学校原则上是超编单位或是学科结构性富余的单位,且工作满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调动理由;调入单位须是缺编单位、急缺学科教师或专业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调动申请。

2.优秀骨干教师的交流。

3.超职数聘任人员的交流。

4.中心地区的学校根据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有计划的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相对薄弱(偏远)学校顶岗任教交流。

5.集团化办学学校之间的交流。

6.学校之间的学科对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师条件。

以2022年8月底为时间节点,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应交流教师人数为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0%(见点就入),应交流教师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为应交流教师人数的50%(见点就入)。

3.测算交流人数。

各校统计本校骨干教师情况,骨干教师称号的范围是2020至2022年经过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将测算人数及推荐人选填入《2022-2023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严格按照满教学工作量测算,上报学校的需求学科和富余学科情况。

4、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按照交流轮岗比例要求,结合各校学科需求情况,作出交流轮岗安排。

(五)交流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教师交流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发放,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学校,仍享受派出学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间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由接收校负责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实上报《东丽区教育系统交流教师工作月报表》和年度综合考评资料。派出学校要严格按照接收学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况,落实相关待遇。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学校要将情况上报人事科,人事科将视情节决定该教师是否继续交流。

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如实上报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不准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双方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纪律要求,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接收学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师,教育局责成派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作出相应的处分。接收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七)建立激励机制。

将教师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测算与推荐工作。

各学校要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分析梳理,召开行政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2022-2023学年度教育系统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上报人事科(本校教师的交流意向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严格落实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测算出来的应交流人数和应交流人数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上报推荐名单。推荐的骨干教师必须是在人事科备案注册的教师(附件1的名单)。上一学年度的交流轮岗教师继续交流,计入本学年度学校推荐名单,按今年新的测算比例要求,人数不足的学校再补充新的推荐人选。

严格按照市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凡义务教育学校,无论超编校还是缺编校,必须严格按照“两个比例”要求完成推荐交流轮岗推荐工作。

(三)推荐的交流轮岗教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四)上报的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为保证交流轮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新学期开学前交流轮岗教师能够按时到岗,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需要上交的材料上报人事科(交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必须上报)。

1.上报形式:电子版通过qq传给人事科,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附件名;纸质版盖学校公章,主要领导签字,标注学校编号。

2.需要上交的材料:东丽区骨干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1)、2022-2023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附件2)、2022-2023学年度学科需求与富余情况统计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欢迎来到专业的女性资讯平台!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鲁教师发〔2015〕1号),山东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2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鲁发﹝2018﹞44号)以及《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21﹞2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结合我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一)教师竞聘上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我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应交流教师总数的20%。

农村教师已经在城区学校交流2年以上的(含2年)原则上不能再交流到城区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要求继续交流到城区工作的,不再享受农村岗位津贴。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可不参与交流轮岗。处于孕期、哺乳期(小孩一周岁以内)或因病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并经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暂不交流。

(一)支教申请。

在学校竞岗之前,个人提出外出支教申请。

(1)申请人数超过指标人数,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由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外出支教人员。

(2)申请人数未超过指标人数,在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申请教师优先确定为支教人员;如果外出支教申请的学科过于集中,则依据得分选拔支教人员。

(3)确定的支教人员,不再参与后续的竞岗工作,学校优先向接收单位推荐。

(二)岗位设置。

学校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学校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政办字[2016]56号)文件精神,依据学校实际设置岗位并公示。

(三)个人申请。

未直聘人员,必须填报教师竞聘上岗申请表。一线教师岗位原则上应与本学年度任教学科相符。特殊情况,由竞聘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若某学科竞聘出现空岗,如无该学科合格人员,相近学历专业教师可申报。竞岗者依照竞岗顺序依次竞聘,每次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四)开展竞聘。

竞岗顺序为:一是直聘岗位,二是校内教学岗位竞聘,三是支教交流岗位竞聘,四是跨镇交流岗位竞聘,五是校内工勤岗位安排。

1.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指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因产假或重大疾病(有完备的医院诊断证明、请假手续,已在教体局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可直接安排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经学校和教体局同意并公示后,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因此而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进行调整。新分配教师直接聘用;二实小新校来支教的教师直接聘用。

2.校内竞聘。

根据竞岗申请、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和任教学科确定。支教回来的教师参加竞聘,原则上和支教前所带学段、学科一致。特殊情况,由竞聘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

如果出现空岗,第一轮竞聘落选人员可以写出申请继续参加竞聘。

竞聘计分办法:按照本学年度教学实绩及师德考核结果记分。

教学实绩:a:3分;b:2分;c:1分;d:不计分。

师德考核:优秀:1分;合格:0.5分。

依据量化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如分数相同,支教回来的教师优先;再相同,依据本学年度考核分数高低确定上岗人员。

情况说明:

教学岗位设置不为整数的岗位处理办法。在某学科岗位不为整数,出现有一位教师工作量不满的现象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兼职职员、教辅任务。上一年度从事此项工作的教师优先。如果有教师出现特殊情况不能代课时,首先安排该兼职职教师代课。

依据本学年代课情况,原则上中学教师竞聘中学岗位,小学教师竞聘小学岗位,如果出现空岗,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请跨学段竞聘,曾经在该学段任教的优先。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跨学段工作申请回原学段竞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支教交流竞聘。

未能成功进行校内竞聘人员根据支教学校空岗情况依据量化分数高低按顺序选择交流学校。

4.跨镇(校)竞聘。

跨镇(校)竞聘按市教育和体育局有关精神执行。

5.校内工勤安排。

工勤岗位安排原则:原教辅工勤人员,根据个人申请原则上安排到原岗位。如果前勤教师有特殊情况,工勤岗位教师应服从代课安排。

(五)签订合同。

所有竞聘上岗工作于9月1日前完成。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结合本单位岗位工作实际,完善具体条款和内容,明确聘用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竞聘结果作为岗位分级竞聘的重要依据。

1.按照鲁政办发[2016]56号及枣庄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指导意见(试行)》(枣教字〔2020〕30号)文件精神,严格设置班级数,执行教师最低课时量标准,并将完成最低课时量作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将课时量标准纳入教师岗位目标任务,写入聘用合同,对达不到规定课时量的,聘期考核不合格,在下一学年度进行转岗或低聘。按照文件规定,教师兼职管理岗位的(如科室职员、功能室管理员、临近5年退休的老教师新老结对指导年青教师等)课时量达到规定的三分之二,视为满工作量,可以参加职评及分级聘任。

2.竞岗成功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课时、年级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除了正常的上课外,早读、午自习、课后服务等纳入工作范畴。不服从安排的,按弃岗处理。

3.学校将竞岗轮岗交流情况在公示栏中公示并上报市教育局,同时与支教单位对接。拒不参与支教轮岗的人员依据市局要求,按待岗处理,学校不予考核。

4.交流轮岗教师的交流期限,根据交流轮岗教师本人申请及学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最短不低于一年,在本轮交流期内不得申请再次与其他单位交流。

5.参加交流轮岗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且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交流经历。期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中有一次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参与有偿补课、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其他有违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交流经历不予认定,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鲁教师发〔20xx〕1号),山东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xx〕2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鲁发﹝20xx﹞44号)以及《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xx﹞2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结合我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一)教师竞聘上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我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应交流教师总数的20%。

农村教师已经在城区学校交流2年以上的(含2年)原则上不能再交流到城区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要求继续交流到城区工作的,不再享受农村岗位津贴。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可不参与交流轮岗。处于孕期、哺乳期(小孩一周岁以内)或因病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并经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暂不交流。

(一)支教申请。

在学校竞岗之前,个人提出外出支教申请。

(1)申请人数超过指标人数,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由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外出支教人员。

(2)申请人数未超过指标人数,在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申请教师优先确定为支教人员;如果外出支教申请的学科过于集中,则依据得分选拔支教人员。

(3)确定的支教人员,不再参与后续的竞岗工作,学校优先向接收单位推荐。

(二)岗位设置。

学校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学校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政办字[20xx]56号)文件精神,依据学校实际设置岗位并公示。

(三)个人申请。

未直聘人员,必须填报教师竞聘上岗申请表。一线教师岗位原则上应与本学年度任教学科相符。特殊情况,由竞聘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若某学科竞聘出现空岗,如无该学科合格人员,相近学历专业教师可申报。竞岗者依照竞岗顺序依次竞聘,每次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四)开展竞聘。

竞岗顺序为:一是直聘岗位,二是校内教学岗位竞聘,三是支教交流岗位竞聘,四是跨镇交流岗位竞聘,五是校内工勤岗位安排。

1.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指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因产假或重大疾病(有完备的医院诊断证明、请假手续,已在教体局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可直接安排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经学校和教体局同意并公示后,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因此而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进行调整。新分配教师直接聘用;二实小新校来支教的教师直接聘用。

2.校内竞聘。

根据竞岗申请、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和任教学科确定。支教回来的教师参加竞聘,原则上和支教前所带学段、学科一致。特殊情况,由竞聘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

如果出现空岗,第一轮竞聘落选人员可以写出申请继续参加竞聘。

竞聘计分办法:按照本学年度教学实绩及师德考核结果记分。

教学实绩:a:3分;b:2分;c:1分;d:不计分。

师德考核:优秀:1分;合格:0.5分。

依据量化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如分数相同,支教回来的教师优先;再相同,依据本学年度考核分数高低确定上岗人员。

情况说明:

教学岗位设置不为整数的岗位处理办法。在某学科岗位不为整数,出现有一位教师工作量不满的现象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兼职职员、教辅任务。上一年度从事此项工作的教师优先。如果有教师出现特殊情况不能代课时,首先安排该兼职职教师代课。

依据本学年代课情况,原则上中学教师竞聘中学岗位,小学教师竞聘小学岗位,如果出现空岗,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请跨学段竞聘,曾经在该学段任教的优先。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跨学段工作申请回原学段竞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支教交流竞聘。

未能成功进行校内竞聘人员根据支教学校空岗情况依据量化分数高低按顺序选择交流学校。

4.跨镇(校)竞聘。

跨镇(校)竞聘按市教育和体育局有关精神执行。

5.校内工勤安排。

工勤岗位安排原则:原教辅工勤人员,根据个人申请原则上安排到原岗位。如果前勤教师有特殊情况,工勤岗位教师应服从代课安排。

所有竞聘上岗工作于9月1日前完成。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结合本单位岗位工作实际,完善具体条款和内容,明确聘用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竞聘结果作为岗位分级竞聘的重要依据。

1.按照鲁政办发[20xx]56号及枣庄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指导意见(试行)》(枣教字〔20xx〕30号)文件精神,严格设置班级数,执行教师最低课时量标准,并将完成最低课时量作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将课时量标准纳入教师岗位目标任务,写入聘用合同,对达不到规定课时量的,聘期考核不合格,在下一学年度进行转岗或低聘。按照文件规定,教师兼职管理岗位的(如科室职员、功能室管理员、临近5年退休的老教师新老结对指导年青教师等)课时量达到规定的`三分之二,视为满工作量,可以参加职评及分级聘任。

2.竞岗成功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课时、年级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除了正常的上课外,早读、午自习、课后服务等纳入工作范畴。不服从安排的,按弃岗处理。

3.学校将竞岗轮岗交流情况在公示栏中公示并上报市教育局,同时与支教单位对接。拒不参与支教轮岗的人员依据市局要求,按待岗处理,学校不予考核。

4.交流轮岗教师的交流期限,根据交流轮岗教师本人申请及学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最短不低于一年,在本轮交流期内不得申请再次与其他单位交流。

5.参加交流轮岗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且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交流经历。期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中有一次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参与有偿补课、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其他有违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交流经历不予认定,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六

根据《关于东丽区中小学教师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津丽教〔20xx〕17号)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的通知》(津教教师函〔20xx〕14号)文件精神,结合推进落实“区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创新教师队伍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科学有序流动,调整、优化师资资源配置,缩小骨干教师在中心与薄弱(偏远)校际之间分布上的差距,促进各学科师资配备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为办好东丽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偏远)学校流动,达到一名优秀骨干教师带动一批青年教师的效果。

(一)交流范围。

所有教学单位,包括中小学(含育才中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职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调动交流(人事、工资关系随人到受援学校)。

调动原则:申请调动人员所在学校原则上是超编单位或是学科结构性富余的单位,且工作满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调动理由;调入单位须是缺编单位、急缺学科教师或专业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调动申请。

2.优秀骨干教师的交流。

3.超职数聘任人员的交流。

4.中心地区的学校根据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有计划的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相对薄弱(偏远)学校顶岗任教交流。

5.集团化办学学校之间的交流。

6.学校之间的学科对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师交流轮岗(调动交流除外)工作一般为两学年,交流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20xx-2022学年度交流的教师本学年度延续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师条件。

以20xx年8月底为时间节点,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应交流教师人数为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0%(见点就入),应交流教师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为应交流教师人数的50%(见点就入)。

3.测算交流人数。

各校统计本校骨干教师情况,骨干教师称号的范围是20xx至20xx年经过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将测算人数及推荐人选填入《20xx-2023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严格按照满教学工作量测算,上报学校的需求学科和富余学科情况。

4、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按照交流轮岗比例要求,结合各校学科需求情况,作出交流轮岗安排。

(五)交流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教师交流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发放,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学校,仍享受派出学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间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由接收校负责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实上报《东丽区教育系统交流教师工作月报表》和年度综合考评资料。派出学校要严格按照接收学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况,落实相关待遇。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学校要将情况上报人事科,人事科将视情节决定该教师是否继续交流。

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如实上报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不准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双方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纪律要求,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接收学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师,教育局责成派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作出相应的处分。接收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七)建立激励机制。

将教师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测算与推荐工作。

各学校要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分析梳理,召开行政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20xx-2023学年度教育系统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上报人事科(本校教师的交流意向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严格落实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测算出来的应交流人数和应交流人数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上报推荐名单。推荐的骨干教师必须是在人事科备案注册的教师(附件1的名单)。上一学年度的交流轮岗教师继续交流,计入本学年度学校推荐名单,按今年新的测算比例要求,人数不足的学校再补充新的推荐人选。

严格按照市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凡义务教育学校,无论超编校还是缺编校,必须严格按照“两个比例”要求完成推荐交流轮岗推荐工作。

(三)推荐的交流轮岗教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四)上报的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为保证交流轮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新学期开学前交流轮岗教师能够按时到岗,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需要上交的材料上报人事科(交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必须上报)。

1.上报形式:电子版通过qq传给人事科,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附件名;纸质版盖学校公章,主要领导签字,标注学校编号。

2.需要上交的材料:东丽区骨干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1)、20xx-2023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附件2)、20xx-2023学年度学科需求与富余情况统计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欢迎来到专业的女性资讯平台!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七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15〕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48号)和“强师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要求,2022年乐昌市将继续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创新交流轮岗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交流轮岗实效。结合乐昌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立足县域教育实际,深入挖掘本地师资潜力,有效整合教师资源,构建交流互助共同体,激发教师队伍和学校管理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促进乐昌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

(一)加强同等条件下的校际融合,师资互换,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的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广度和深度,激发队伍活力,均衡配置师资,缩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进当地教育均衡发展。

(三)通过教师市内竞岗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县域内师资合理流动,实现师资均衡配置。

2022年乐昌市中小学正副校长继续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合理调配资源,有效激发校级领导活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实效。具体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教师交流。

2022年,县域内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采取结对交流、竞岗和支教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交流范围。

(1)城区及镇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按学校整体情况互派教师结对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学(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交流轮岗力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继续互派教师交流。

(3)直属学校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支教或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

(4)市内竞岗。通过竞岗加大城乡师资交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2.交流对象。结合乐昌市实际,参与交流的城区和镇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在现学校原则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进行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除外)。

3.交流人数。

(1)结对交流学校交流人数原则上按学段双方各派6人。鉴于实际情况,实际派出交流学科由双方按需协商后确定。

(2)中心小学(学校)与村小(教学点)间的交流轮岗人数由各校根据本校实际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

(3)竞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数均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予以确定。

4.交流时间。每位教师参与交流时间为1年。

5.交流安排。校际间需就交流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依照下表安排选派相关学科教师进行交流。

(一)宣传动员。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结对交流、竞岗及支教等教师交流方式是立足县域实际、突破教师交流瓶颈的有效途径。各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宣传力度,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有关政策精神传达给每位教师,并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活动。

(二)交流管理。

交流轮岗教师接受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双重管理,按照“接收学校为主,派出学校为辅”的管理原则,由接收学校将交流轮岗教师纳入本校教师管理范畴。

1.结对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办法进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办法进行。

3.市内竞岗。理顺交流轮岗人员的岗位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考核管理。

1.交流教师的各方面表现、工作情况、教学成绩等列入当年交流学校的管理成绩中,作为评价双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成绩以及学校和学校领导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2.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纳入职务评定、职级晋升等考核指标;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四)组织管理。

除竞岗人员外,其他参与交流轮岗教师的工资、人事关系均在原任教学校。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八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辽教发〔2014〕159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19〕21号)有关精神,为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指各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而统一组织的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教师的异校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3.以人为本。尊重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

4.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1.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必须交流轮岗(个别偏远农村地区、海岛学校无交流轮岗条件的除外)。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并在校公示后,可暂不交流轮岗;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本人、学校申请,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轮岗,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任教满9年教师较多的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有计划安排在3-5年内完成交流轮岗。

2.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三届(每届三年)应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届的可不交流轮岗。

3.各区市县可以根据本地区师资队伍实际,通过放宽交流轮岗教师年龄等方式,扩大优质师资交流轮岗范围,加大对超编学校和超编学科教师的交流轮岗力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也可参加教师交流轮岗。

4.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要求,公费师范生服务期由10年改为6年,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公费师范生工作满两年后原则上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其赴农村学校支教交流轮岗。

(二)交流轮岗的比例。

区市县每年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总量应不少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量的15%。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三年确定一次本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学校、一般学校和薄弱学校,其中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30%。城镇学校或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5%,一般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城区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调转人事关系,形成真正意义的“人走关系动”;以城带乡交流到农村学校或农村学校之间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可因地制宜,灵活管理,交流的时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具体年限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坚持组织选派与个人志愿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区域内校际交流。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具体学校,根据学校层次、学科结构、教师队伍实际等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

2.区域内划片交流。对部分地域较大的地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将地域内距离相对较近的学校划定为一个“片区”。“片区”内未完成交流轮岗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调配其交流轮岗。

3.教育集团内交流。实施紧密型办学模式的教育集团,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在集团内学校之间交流轮岗,主校区交流至分校区视为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经历,分校区交流至主校区视为异校交流轮岗经历,交流轮岗期限不少于3年。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每学年开学前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交流轮岗实施步骤统一组织完成。具体的交流轮岗实施步骤如下:

1.统筹规划。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学校师资需求和学校用人情况,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2.制定方案。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明确交流轮岗的基本原则、条件、形式、程序、要求及奖惩措施等。

3.宣传动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进行广泛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校长、教师充分了解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轮岗的自觉性。

4.个人申报。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交流轮岗申请。

5.审批实施。各学校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实际确定交流轮岗教师名单,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动区(市、县)域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平衡。

2.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安排本辖区小学、初中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级干部。

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区市县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在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4.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对积极参加交流轮岗工作并在新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要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完成。市教育督导部门将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考核,并作为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的重要指标。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轮岗工作,为推进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认真组织,稳步推进。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校长、教师交流与学校办学特色传承的关系,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的骨干教师数量必须多于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骨干教师交流出的数量,防止骨干教师“逆交流”现象发生,保护和调动各层次学校校长、教师积极性,确保交流轮岗工作稳步推进。

4.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机制。每学年实施一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各学校要强化人文关怀,认真开好教师欢送会和欢迎会。每年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完成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后,要将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九

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2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中共河南省委编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意见》(豫编办〔20xx〕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本次交流教师150名,其中:

(二)初中(50人):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6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3人、历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5人、音乐1人、美术2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三)45周岁及以下(以档案年龄为准);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申请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特岗教师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人员;

2.小学定向全科教师服务未满6年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存在其他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一)报名及初审。

由各乡镇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请表,并进行资格初审。各乡镇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被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当事人交流资格外,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审及面试。

8月15日下午6点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教师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标准证件照2张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共1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试讲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等,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可带试讲提纲进入面试室。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每组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交流轮岗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最终确定人员在各乡镇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交流轮岗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参与学校学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工作单位。另外,交流轮岗教师需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原则上退回原工作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交流。

(四)人员补充。

各乡镇对符合条件报名的教师,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对因教师交流轮岗空缺的岗位,原则上由20xx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小学定向全科教师及城区轮岗支教教师进行补充。

未尽事宜由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十

优秀作文推荐!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各教学点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辖区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赵坡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一)轮岗对象。

赵坡中心小学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育局批假为准)。

3、英语专任教师和“农远”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4、各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二)轮岗措施。

1、其他学区调入到赵坡中心小学或曹河教学点的教师必须参加两学年的教师轮岗。

2、中心学校统考或学区统考连续倒数后3名的教师。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影响恶劣的教师。

4、在中心学校各类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教师。

5、各教学点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小学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便于中心小学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6、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赵坡中心小学、曹河教学点的教师自愿到邓岗教学点、谢营教学点交流,交流时间为一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小学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交流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中心学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镇学校发展,深化人事方案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乌石学校教师交流方案。

教师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盘活教师资源。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学校讨论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交流。

1.凡男53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我镇在职在编专任教师。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交流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交流年限。

4.怀孕或哺乳期内的教师、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可暂缓交流。

5.承担区级以上课题实验的教师,课题实施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交流。

1.自愿交流。

(1)鼓励校本部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其他学校交流任教。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自愿交流的教师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交流的教师可在任职期内同等条件下评优晋级。

2.盘活交流。

为均衡各校发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派骨干教师到各村小、教学点进行盘活交流,帮扶和带动村小、教学点的教育教学工作。

3.磨练交流。

有以下情形者,需进行磨练交流:

(1)师德师风出现问题的,属交流之列。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教学态度不端正、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屡次违反师德规定和学校规章方案的教师要进行交流。

(2)教学成绩连续下降或下降幅度大的,属交流之列。

(3)工作出现严重失职的,属交流之列。

4.鼓励交流。

各教学点的教师,连续三年教育教学成绩优秀者,可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交流期满后,工作成绩优秀者可继续在中心校任教。

1.交流周期:两年。

2.交流人数:每年3人以内。

3.人事管理:交流期间的工资、人事、编制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但参与交流单位的年度考核、山区教师津贴和绩效考核。交流期满,对交流教师进行考核鉴定,鉴定合格回原校任教。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确定交流而不参加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5、所有交流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处理。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20xx年12月,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学校交流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学校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乌石学校所有。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阳襄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方案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我校行管教辅队伍整体结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整体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为适应学校“四个一流”总体发展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增强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辅服务水平为导向,体现岗位绩效和持续强化、历练的现代管理理念,在现有的岗位编制数额内,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方案,逐步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新型用人机制。

1.行管教辅人员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岗位,学校和应聘对象实行双向聘任、双向选择;

2.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实行岗位轮换,特殊专业岗位除外。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达标,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

3.遵守教育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岗位职责职能,能适应和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爱岗敬业,具有让服务对象、对口单位和教师、学生、家长满意的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1.学校公布各部门的定编指数和岗位职责。

2.个人填写“择岗意向书”。

3.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应聘个人填写的“意向书”和“聘任原则”提出聘用人员名单,交主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协调研究。

4.校长审核,并在“择岗意向书”上签署意见后将其“意向书”返还本人。

5.所有参与聘任人员的择岗意向报经校长宣布,并以行文形式下发、备案。

行管教辅人员岗位设置(不含中层以上干部,共55人。)。

(一)校办、纪委(9人)。

劳资员1人;档案、保密员1人;校史资料收集、宣传文秘员2人;工作人员2人;收发员1人;司机2人。

(二)教务处(15人)。

教务员2人;学籍室2人;实验室5人、招生办1人、教研、继教员1人、图书室4人。

(三)学工处(4人)。

政教员2人;宿舍管理员2名。

(四)总务处(12人)。

水电管理员2人,绿化管理员2人,医务室2人,总务管理员2人,会计人员4人。

(五)后勤处(4人)。

食堂管理员2人,基建管理员1人,门面房管理员1人。

(六)现代教育技术处(7人)。

校电视台1人,电教员1人,多媒体教室管理、校园网络管理与维护4人,竞赛及档案管理1人。

(七)保卫科(2人)工作人员2人。

(八)老干科(2人)工作人员2人。

(九)教研处、团委、工会、妇委会暂不设工作人员岗位。

1.落聘的认定及政策。

(1)未被学校任何处室选聘者视为“落聘”。

(2)落聘人员无学校集体福利。1—3个月之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80%;4—6个月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50%(若调出本校,则从未上班的时间起停发其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超过6个月者,学校停发其全额工资,且按自动离职处理。

(3)学校同意落聘人员申请调出本单位。

2.拒聘的认定及政策。

(1)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于拒聘:本人择岗意向未得到满足,又不接受学校安排者;不符合“内退”条件而申请内退,未被批准且不上岗者;符合“内退”条件,但未被批准、又不上岗者视为拒聘。

(2)凡拒聘者,学校从拒聘下月起停发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与其办理调动手续。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xx乡中小学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中小学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乡中小学教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轮岗交流方案。

教师轮岗交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本着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新华中学研究报经中心学校批准后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

1、凡男50周岁、女48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

2、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轮岗交流指数确定方式为:新华中学当年超编人数的50%确定为交流到小学的人数;新华中学缺岗科目教师,从小学择优交流到中学。

(1)鼓励中学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服务期为1年。

(2)从20xx年9月起,凡参加评审中小学高级、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履现职期间有一年及以上在小学任教经历,且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予以优先即在当年年终考核总分上加2分。

(3)自愿交流的教师,于当年7月31日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中学签署意见后,由乡中心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4)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中学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履现职期内同等条件下参与评优晋级。

(5)轮岗交流教师交流期间的人事档案保留在中学。

2、需要磨练的.交流。

(1)科目课时量课时聘任不足60%的教师。

(2)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教师。

(3)上述人员人数在交流指标范围内的直接确定为交流对象,到小学轮岗交流;

上述人员人数多于交流指标范围的,经全校教师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交流对象。

3、交流轮岗任教教师的考核定性。

(1)交流轮岗到小学的教师根据小学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用小学第1名与中学第1名差异系数乘以该教师在小学的考核得分,即为该教师在中学的年终档案分。

(2)轮岗交流教师最终考核成绩居新华中学前15名者,年终考核定性为优秀,并推荐为当县级优秀教师。

4、轮岗交流服务期满后,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小学任教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学校讨论决定认可后,将该教师在中学的人事档案转到小学。

5、交流到中学的任课教师由中学进行考核。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十四

为了实现教师资源的科学均衡配置配置,提高本学区各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xx】30号)及《xx市xx区教育局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灞教发〔20xx〕91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们大学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满意度为宗旨,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通过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不断均衡教师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学校人”向“学区人”的转变。

坚持“区域统筹,合理流动,优化结构,共同发展”的原则。

交流对象为实施大学区管理学校的所有教师(含副校长及中层管理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作为交流对象:

(一)妊娠期、哺乳期的;

(二)受行政处分期间的;

(三)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1、大学区各学校中,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都要分批进行人事关系不动的交流。

2、教师交流的具体形式有: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影子培训、团队教研、名师引领、网络共通。

3、从20xx年起,评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时,必须有累计一学期以上教师交流工作经历。

4、今后,各校教师岗位聘任时,除国家规定外,聘任专业技术五、六级和八、九级岗位时,前一聘期内(一般为三年)必须要有一定时期交流工作经历,具体依据区教育局的规定。

5、交流期间,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交流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者,需按一定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其下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发放。

(二)干部及教辅人员交流。

1、各校的副校长、中层管理干部按照教育局安排,进行任职交流或挂职锻炼。

2、各校教辅人员也可结合实际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一)交流时限: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和影子培训等交流原则上为一学年,其他形式的交流由学区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交流时限。

(二)交流人数:各校交流的教师年度内参与交流人数要达到大学区专任教师人数的60%以上,其中一次性交流时限在一学年以上的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人数的6%。

(一)管理职责:交流教师实行人事关系所在学校与交流学校双重管理,以教师人事关系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学校负责交流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二)交流任务:交流教师必须自觉遵守交流学校规章方案和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业绩建档:交流学校负责记载教师交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学区长签署考核结果意见,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将其作为评审职称、评优表彰的依据。

(四)强化措施:凡经学区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需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拒不服从者,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予评先选优,并依据《xx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一)考核形式:依照大学区制定的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考核办法,主要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出勤等,采取领导评议、学生评议、同行评议、家长评议等方式进行。

(二)结果使用:对积极主动参加交流,完成任务情况好、工作表现优异,考核成绩为优秀等次的交流教师,在年度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选先以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等人选推荐时优先考虑。

(一)召开xx小学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公布教师交流方案。各学校召开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公布本校所在的大学区内各学校交流的指标。

(二)各学校对本校报名交流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交流的教师及教辅人员名单,填写《教师交流登记表》。

(三)各学校在指定的时间迎、送交流的教师。

(四)开学前,各学校完成交流教师的调转手续工作。

(一)各学校要提高对教师交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正确把握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认真做好本校教师交流工作。

(二)教师交流工作的操作过程要以人为本,注意审慎、科学、理性地把工作做实、做细,坚决杜绝方法简单化、平庸化,既要积极开展、注重实效,又要操作有序、维护稳定,按工作时间安排表完成工作任务。

(三)各学校要顾全大局,端正工作态度,不得将可能影响工作的患病教师、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列为交流教师,非现任任课教师不得作为专任教师进行交流,不得甩包袱。

(四)教师交流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学校要制定符合学校具体情况的教师交流工作的长期规划,预定每次交流的人选和范围,坚决杜绝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从而使教师交流工作方案化、科学化、规范化。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十五

教师校长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和进步,完善教学方式,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总结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

一、工作开展。

1、提升了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城乡教师交流,对教育教学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这是一种先进。

教育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的交流,是先进教研方式的有机结合,这种交流使双方教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对于教育事业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对于农村教师来说,受益最大。对于交流到二中的教师能直接感受、学习、实践先进的教学方法。对于本校的老师通过对二中交流老师带来的先进教学方法的观摩和学习,也能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所以城乡教师交流极利于农村教师的发展。

2、丰富了城市教师的教学经验。

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义务。

1、认识尚未到位,消极对待交流。

2、社会认识有偏差,社会上普遍认为只是不出色的教师才会被交流,尤其是农村教师交流后,普遍都会受到城里学生的歧视,所以农村教师普遍消极对待交流。

3、政策缺损,市局有明文规定城市交流教师在职评时有加分,但对农村交流教师有何优惠没有做出明文规定,导致农村教师交流难。4、评价与反馈机制落后,只注重交流的过程,不注重交流的结果。

四、今后改进的意见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2、明确职责,加强考核。

3、做好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确保平稳实施。

4、关心交流教师,力所能及地解决好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问题,促使其迅速适应岗位变动,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5、切实保障交流教师的权益。6、加大宣传力度,消除负面影响。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城加快乡教师合理交流,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市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教育局依托“校长选聘制”和“教师竞聘制”逐步加快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的步伐,逐步形成了“县域内以城镇和农村之间交流为主、乡镇内以山区和坝区交流为主”的教师轮岗交流模式,现将三年来教师轮岗交流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x学校和师资的基本概况。

学校情况:x教育局下辖x个单位,其中包括完全中学所,职业技术学校所,初级中学所,乡镇中心完小x个,九年一贯制学校所,局直示范小学所,局直乡镇小学所,特殊教育学校所,县幼儿园所。按照区域划分可分为:县城区学校个单位。

初中0人(包含公办0人,临聘0人),小学人(包含公办人,临聘人)。全县有国家级、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人,其中国家级骨干教师人,省级骨干教师0人,市级骨干教师人,市级学科带头人人,县级骨干教师0人,县级学科带头人人。

二、x校长教师轮岗的基本做法。

(一)着眼全县教育大局,在县域内实行校长选聘制度推行校长选聘制是教育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教育综合改革中,x根据省、市教育综合改革校长选拔聘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x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制订《推行校长选聘制的实施意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组织实施校长选聘工作。

职条件、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民主测评、择优确定候选人、考察确定人选、报县遴选委员会审查确定的工作程序进行。选聘确定后的校长与县教育局法人签订聘约,聘期三年。

x教育局为了保证整体教育质量稳步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快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三年来,不断增强校长交流轮岗的力度。x年全县聘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总人数人,其中属于城区学校之间交流的校长人,城区学校之间交流的副校长人,农村学校之间交流的校长人,农村学校之间交流的副校长人;x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总人数x人,属于城区学校之间交流的校长人,城区学校之间交流的副校长人;x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总人数x人,属于从城区中小学交流到农村中小学的校长人,城区学校之间交流的副校长人。

臵换等方式进行城乡之间的教师交流轮岗,轮岗时间至少年。

x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总人数0人,从农村中小学交流到城区中小学的教师人,城区学校之间交流的教师人,农村学校之间交流的教师人;x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总人数人,从农村中小学交流到城区中小学的教师人,城区学校之间交流的教师人,农村学校之间交流的教师人;x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总人数人,从城区中小学交流到农村中小学的教师x人数,从农村中小学交流到城区中小学的教师人,城区学校之间交流的教师人,农村学校之间交流的教师人。

换到更合适的岗位进行学习锻炼。

全县x乡镇中心完小中,x年实施乡镇内支教的有个乡镇,实施末位调岗制的有个乡镇。选派支教教师0人,双向流动教师人,调整岗位人。x年实施乡镇内支教的有个乡镇,实施末位调岗制的有乡镇。选派支教教师0人,双向流动教师0人,调整岗位人。

(四)着眼于师资培养需要,县域外实施名校交流制度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x教育局依托名校、高校的教育优势,做好国培教师臵换培训,接纳各种层次的支教教师,开展校际间的对口帮扶。x国培教师臵换培训0人,接纳支教教师人。x年国培教师臵换培训人,接纳支教教师人。x年国培教师臵换培训人,接纳支教教师人。

x年东北大学对口帮扶x教育,开展“校长以创新管理理念、学习管理”、班主任以“班级管理”、骨干教师以“提升教学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依托名校、高校的教育优势,通过校际间的对口帮扶,辐射带动全县中小学教学教研水平的提高。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文学作品欣赏、应用写。

作文。

书、外语学习资料、各类资格考试、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情况报告40等内容。

各县区教育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高新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

为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20xx年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教育局、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政教发〔20xx〕74号),各县区相继启动了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年初,省市又将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为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使全市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但是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总体上仍存在一定差距,择校热比较严重,其实质就是师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整体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责任,确保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各县区要根据本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要求,坚持教师队伍结构调整与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教师调整补充与培训提高相结合,组织教师校长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县城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推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级领导(不含村小)实行轮岗制度,轮岗后人事关系转入新单位。教师实行双向交流制度,交流期间,原学校保留其人事关系和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交流期满,原则上返回原学校,经个人申请,学校报相关部门同意,也可调入到交流学校。

(一)实施对象。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均应交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正、副校长,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职满8年的,均应交流。教师交流不少于3学年,校长轮岗不少于一届(4年)。各县区到20xx年,交流轮岗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轮岗对象的10%(今年必须达到8%),其中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参与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还因其它原因暂不宜参加交流的,按照榆政教发〔20xx〕7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今后每年9月底前各县区都要将交流轮岗工作安排及交流人员情况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附件1、2)。

(二)实施范围。交流轮岗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之间进行。普通教师一般就近进行交流,骨干教师交流以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为主。副职校领导可按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轮岗,也可按教师进行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轮岗范围。

(三)实施形式。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多种形式推进交流轮岗工作。主要形式有:

1.组织办学联合体。各县区对教师可实行小学划学区、初中分片区的办学联合体,办学联合体以城区优质学校为首,分别联合周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结对,教师校长交流在办学联合体内进行。

2.岗位竞聘。各县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学校的岗位空缺情况,统一组织县域内符合条件的教师校长参加岗位竞聘,择优交流轮岗。

3.对口帮扶。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同市内外办学水平高的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支援对口关系,同时要做好县域内“办学联合体”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的结对帮扶工作。要着力发挥优质学校在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教师队伍、教育科研等方面对薄弱学校的引领和扶持作用。

4.教师走教。各县区要以乡镇中心校为中心,安排教师在农村教学点走教,也可安排一些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在农村或薄弱学校进行走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各县区要不断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依托现有教师管理机构或平台,做好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服务工作,逐步缩小县域内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师资配置条件差距,为统筹配置师资、实现交流轮岗制度化和常态化创造良好条件。

(一)做好编制动态调整与统筹使用工作。按照中央编办发〔20xx〕72号)有关要求,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各县区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的前提下,按照统一后的标准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具体核定并统筹使用。县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县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探索教职工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相结合,促进县域内的教师交流轮岗和均衡优化配置。

(二)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管理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应按照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变化及时设置岗位,也可按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划片区统一设置岗位,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进一步加强岗位动态管理,确保教师有岗可聘。

(三)做好交流轮岗考核督导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考核办法,凡纳入交流轮岗范围的教师校长,每年要对其交流轮岗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装入本人档案。同时,市上将不定期对各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双高双普县、教育强县验收的重要内容。

(一)完善校长选拔和教师评先评优机制。对积极参与交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教师校长,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从20xx年起,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或有6年以上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参评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必须具有2所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或在农村(薄弱)学校有6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交流轮岗经历挂钩。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支)教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20xx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必须具有交流轮岗经历或在农村学校连续任教满20xx年工作经历。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可高聘一级。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0xx年且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的二级教师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0xx年且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的一级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称时,如学校暂无空缺岗位,可提前使用该学校核定的相应岗位。新招聘的教师,按照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定,首先安排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三)提高城区交流到农村教师福利待遇。要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在分配绩效工资时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倾斜。从城区交流到农村有特殊津贴的骨干教师或农村现有特殊津贴的骨干教师,其津贴标准应为城区的2倍以上,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城区交流到农村教师的交通补贴和奖励等。各县区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和师资均衡配置的需要,要加大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优先保障交流到农村的教师和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使用居住。

五、切实把握好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是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所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并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以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

2.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3、提高交流效益。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在深入调研、摸清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底子的基础上,根据教师队伍学科结构、编制、岗位、生源变化等情况,科学编制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规划和计划,分解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教师,重点组织骨干教师、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积极推进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共同发展,不断提高师资配置效益,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十六

一个人长期固守一个岗位,好处是稳定,坏处是容易出现缺乏活力和带来僵化。特别是作为主要领导人的“稳定”,很容易阻碍其他人智慧的显露,挫伤其他人的积极性。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关于教师交流轮岗。

的文章吧!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保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试行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教师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校长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工作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城乡之间校长教师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校长教师双向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校长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

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20xx年的,应进行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轮岗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2.教师: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20xx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每学年交流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2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了相应职务的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3.不属于交流轮岗对象但符合《章贡区中小学教师内部调整管理办法》(区教字[20xx]14号)规定年限,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批准后可纳入交流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认定,区教育局批准,可暂不参加交流轮岗:。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

(2)个人身患疾病,经教育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

(3)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的;。

(4)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6)其他特殊困难的教师。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一年一认定。

为确保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达到相应比例,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可提出交流轮岗意向申请。若个人申报未达到交流轮岗比例,不足的则依次采取以下办法从交流对象中确定:。

1.以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时间长短为序,时间长的参加交流轮岗;。

3.以中级以上职称评聘为序,先评审取得资格并先聘任了相应职务的参加交流轮岗。

4.以上条件相同者,以年龄为序,距退休年限较短的参加交流轮岗。

若个人申报超出交流轮岗比例,则参照以上办法,从申报对象中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交流轮岗人员初步人选确定后,学校应将推荐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公示。

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以分片交流为主,推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交流、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学点之间交流,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一)分片结对。

全区共划分为5个片区(其中,小学4个片区,初中为一个片区):。

1.厚德路小学、大二小、中山路小学、水东镇小学为一个片区。

2.大一小、滨江一小、西津路小学、嵯峨寺小学、水西镇小学为一个片区。

3.红旗二小、天竺山小学、白云小学、水南中心小学、沙石镇小学为一个片区。

4.文清路小学、滨江二小、铁路小学、沙河镇小学为一个片区。

5.赣二中、赣七中、赣九中、章贡中学、水西中学、沙石中学、沙河中学为一个片区。

(二)交流方式。

1.城区小学校际交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采取片区内学校间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组织调配的方式确定。

2.城乡小学校际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建立联盟学校等方式进行交流,逐步形成片区内交流、联盟学校间人员互派的长效机制。片区内学校间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组织调配的方式确定。

3.镇内小学校际交流。镇内有多所学校的,以中心小学和离镇政府所在地较近的小学与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及教学点之间交流。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组织调配的方式确定。

4.初中学校校际交流。以优质和薄弱学校之间、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组织调配的方式确定。

因教育教学特殊原因和实际情况需跨片区交流的,需符合《章贡区中小学教师内部调整管理办法》(区教字[20xx]14号)规定年限,在片区交流计划完成情况下,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批准后纳入交流,去向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时间每三年为一轮。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三年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适当申请延长交流任教时间,但延长时间不超过三年。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根据干部任用规定统筹安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到新学校后,人事关系随转,交流轮岗学校具体负责其考勤、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实施步骤。

1.摸底调研。每年6月前,区教育局根据交流轮岗条件,对学校人员缺编、学科需求、班子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各学校要充分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认真统计填报《章贡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摸底调查表》和《章贡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摸底花名册》(附件2、3),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

2.制定计划。区教育局根据交流轮岗条件以及人员缺编、学科需求、班子建设等情况,于每年7月底前制定校长和各学科专任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分学科下达交流轮岗指标。

3.个人申报。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自行申报,并填写《章贡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申请表》(附件1)。

4.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各学科交流轮岗指标和确定原则,结合本校教师队伍实际和个人申报情况,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交流轮岗推荐意见。

5.组织调配。依据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由区教育局提出交流教师的对象和去向安排意见。校长轮岗按照干部任用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九、保障机制。

1.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艰苦边远山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参与交流轮岗的教师、校长享受相应交流学校的山区教师补贴,按岗发放。区财政局应保障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山区农村中小学教师补贴等专项资金的按时拨付。

2.建立完善导向机制。把在异地履职优秀的教师的交流经历及工作成绩作为评选特级教师、市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以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优先考虑依据。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区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优先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今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在专业技术岗位职务晋升时近两个聘期必须有至少1年的交流轮岗经历;在评选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参评人选须有2所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或在农村(薄弱)学校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职务时,必须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或有3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3.大力加强校本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教师的业务水平。在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教学能手推荐评选中,以及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到农村学校交流的骨干教师倾斜,努力提升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十、部门职责。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行“省级指导、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组织、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率先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逐步统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公开招聘、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工资待遇、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逐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1.区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支持全力推进科级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2.区教育局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组织各相关学校贯彻执行,并纳入对学校和校长教师的考核内容。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

合同。

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3.区编办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根据学校布点调整情况和学校学生数、班级数等变化情况,合理科学的分配各校实际所需教职工编制数。

4.区财政局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及时为城乡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拨付相关经费,确保城区到农村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远郊津贴发放到位,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5.区人社局负责对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根据交流轮岗计划,及时调整中小学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以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调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积极性。

十一、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由区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章贡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日常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区教育、编制、人社、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交流轮岗工作。

3.加强政策宣传。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他们深入认识交流轮岗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推进。

4.加强监督检查。在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切实维护参与交流轮岗校长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振霞副组长:刘晗昭汪长生马永生成员:朱庆锋马刘杰何传剑黄平江刘纯斌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汪长生(兼)。

四、实施办法。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xx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xx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xx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xx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对在20xx年上学年,主动申请到偏远学校任教的,计算时间按20xx年8月执行)。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振霞副组长:刘晗昭汪长生马永生成员:朱庆锋马刘杰何传剑黄平江刘纯斌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汪长生(兼)。

四、实施办法。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xx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xx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xx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xx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阳襄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我校行管教辅队伍整体结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整体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为适应学校“四个一流”总体发展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增强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辅服务水平为导向,体现岗位绩效和持续强化、历练的现代管理理念,在现有的岗位编制数额内,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新型用人机制。

1.行管教辅人员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岗位,学校和应聘对象实行双向聘任、双向选择;

2.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实行岗位轮换,特殊专业岗位除外。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达标,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

3.遵守教育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岗位职责职能,能适应和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爱岗敬业,具有让服务对象、对口单位和教师、学生、家长满意的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1.学校公布各部门的定编指数和岗位职责。

2.个人填写“择岗意向书”。

3.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应聘个人填写的“意向书”和“聘任原则”提出聘用人员名单,交主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协调研究。

4.校长审核,并在“择岗意向书”上签署意见后将其“意向书”返还本人。

5.所有参与聘任人员的择岗意向报经校长宣布,并以行文形式下发、备案。

行管教辅人员岗位设置(不含中层以上干部,共55人。)。

(一)校办、纪委(9人)。

劳资员1人;档案、保密员1人;校史资料收集、宣传文秘员2人;工作人员2人;收发员1人;司机2人。

(二)教务处(15人)。

教务员2人;学籍室2人;实验室5人、招生办1人、教研、继教员1人、图书室4人。

(三)学工处(4人)。

政教员2人;宿舍管理员2名。

(四)总务处(12人)。

水电管理员2人,绿化管理员2人,医务室2人,总务管理员2人,会计人员4人。

(五)后勤处(4人)。

食堂管理员2人,基建管理员1人,门面房管理员1人。

(六)现代教育技术处(7人)。

校电视台1人,电教员1人,多媒体教室管理、校园网络管理与维护4人,竞赛及档案管理1人。

(七)保卫科(2人)工作人员2人。

(八)老干科(2人)工作人员2人。

(九)教研处、团委、工会、妇委会暂不设工作人员岗位。

1.落聘的认定及政策。

(1)未被学校任何处室选聘者视为“落聘”。

(2)落聘人员无学校集体福利。1—3个月之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80%;4—6个月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50%(若调出本校,则从未上班的时间起停发其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超过6个月者,学校停发其全额工资,且按自动离职处理。

(3)学校同意落聘人员申请调出本单位。

2.拒聘的认定及政策。

(1)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于拒聘:本人择岗意向未得到满足,又不接受学校安排者;不符合“内退”条件而申请内退,未被批准且不上岗者;符合“内退”条件,但未被批准、又不上岗者视为拒聘。

(2)凡拒聘者,学校从拒聘下月起停发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与其办理调动手续。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十八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部分,明确提出:“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将此作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关于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并从定期流动、支教、对口支援、教育联盟、走教、送教下乡、优质教师资源辐射等七个方面对推进教师校长交流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到底对教师、教育发展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要在全国推广开来,可能面临什么样的阻力?小编整理的材料,值得一读哦。

为实现上述目标,教育部将在五个方面加大推进小组教师交流轮岗的改革力度:

一是提出加快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的目标。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是扩大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根据各地实践经验,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重点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重点推进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的交流。

三是创新校长教师交流的方式方法。实行轮岗交流制度与共享优质校长教师资源相结合。鼓励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手拉手、教育集团、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扩大智力交流的覆盖范围。

四是强化校长教师交流的激励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

五是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为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供制度保障。

实现中小学校长教师“区域轮岗”,弱化教师的校籍,目的是让不同学校间的教师流动起来,打破名校对教师资源的垄断,让更多的学生分享到好的教育资源。除此之外,“教师轮岗”也是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实行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推进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求的践行。

校长教师轮岗制度的实施,不仅实现了促进教育均衡的既定目标,有力地推动了薄弱学校的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教师、校长的成长。毕竟,交流轮岗在一定程度上让校长、教师消除了职业倦怠,重新找到了职业成就感,找到职业专业成长的舞台。

通过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有效地盘活了优质教育资源,不仅让薄弱校变了样,也让很多老师有了很好的发展。让教师克服倦怠感,找到更适合的舞台。

好教师遇到差学生,师生之间如何更好地适应。师生之间的相互适应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如果在学生就学期间频繁调换教师,会对学生成长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教师适应学生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同学校的教师已经摸索出一套对于本校学生有效的方法,换到其他学校这些方法可能就难以奏效了,因为学风变化了,学生变化了,教学团队变化,指导思想变化了。因此,一个重点学校的优秀教师到一个薄弱学校去教学,可能变成一个蹩脚的教师。

不同学校特色文化不一样,如何更快地融入新学校。学校特色是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历史中沉淀形成的,教师轮岗制度必然对学校特色产生消极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学校的声誉因为优秀师资的轮岗而受到影响;二是学校的学科特色因为相关学科教师的轮岗而受到影响;三是学校校风因为教师的轮岗而可能发生改变。这些无形资产的流失其实就是优质教育的流失。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由于教师轮岗制度而导致的平均主义,虽有利于均等,但同时又造成了整个教育制度的划一和僵化。而,对于教师而言,到了一所新学校,就面临着一种全新的文化氛围,比如有些学校教师之间走的比较近,年轻教师经常在一起交流研讨,而在另一所学校,学校的老师可能都比较独立,都是独自展开研究。

到了差学校,工作积极性受挫,如何及时调整心态调节生活。因为轮岗制度的实施,许多教师可能远离家庭,因无法照顾子女及老人而分心,使得教学效果变差;因为轮岗制度的实施,许多教师可能采取冷漠的态度:反正不会在一个学校呆太久,从而减少了对于学校的忠诚;因为轮岗制度的实施,一些教师可能被强迫轮岗,从而产生抵触情绪,消极怠工;因为轮岗制度的实施,一些教师可能通过各种方式,寻求权力的支持,使自己能够轮岗到对自己有利的学校„„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会使教师的积极性受到打击。

对于广大教师而言,既然轮岗不可避免,则不如既来之,则安之。要以良好的心态应对、适应新环境。当然,遇到很多生活、工作中的困难,需要学校、校领导给予协调解决的,应当以正当理由提出来,比如说工资待遇上的显著差别,距离家里更远、无法很好照顾孩子老人的实际困难,应当通过与学校协商的方式积极进行解决。同时,对于教师而言,要把交流轮岗制作为一项义务,教师的流动是在聘任你的时候,已经规定的一种义务,而且他也是一种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而且,广大教师更应该认识到,从人才成长的规律来说,教师的流动增益其所不能,对自己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皇甫中心小学。

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汇总19篇)篇十九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15]1号)、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率先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断优化校长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水平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实现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臵,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提供师资保障。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三、工作原则。

(一)合理有序。引导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校长和骨干教师一般应在全县域范围内进行交流。

(二)统筹兼顾。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与优化结构相结合,统筹学校需求与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校长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激发活力。通过交流,激发广大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校长的教育管理水平,努力消除教师和校长的职业倦怠感,不断增强教师和校长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

(四)公开规范。公开校长和教师交流的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不含完小、教学点,下同)教师岗位连续任教满9年以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包括副校长,下同)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2届以上(每届任期一般应不少于3年),原则上要在本县域内交流轮岗。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可不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三)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可暂不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1、曾在本县域内2所以上其他学校工作共6年以上(每所学校均工作2年以上),或曾在农村学校工作共6年以上的城镇学校校长和教师。

2、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师,或患有严重疾病且经县教育局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3、正在现学校承担县级以上重要教科研项目的校长教师,或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经历的校长教师。以上情况经县教育局同意后,可延迟进行交流,但延迟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四)没有达到应进行交流的时间要求,或不纳入交流范围和暂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校长和教师,本人申请进行交流的,也可以进行交流。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对口支援、乡镇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教师交流轮岗满2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回原学校任教(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也可继续交流)。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机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结合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情况,在原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基础上,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岗位原则上应实行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均衡配臵,并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二)完善交流校长教师晋升和评优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提拔任用前,应有在2所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经历,直接提拔至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的除外。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长。在评优评先方面,优先考虑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的校长教师。对交流轮岗时间长、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

(三)完善交流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机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有的教师职务及岗位细分等级聘用。

(四)完善交流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扩大农村学校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优秀骨干教师培养规模;在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和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校长、教师倾斜。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全面提高校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建立并完善交流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依法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水平,农村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平均水平应不低于城镇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平均水平。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并进一步向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的小规模学校、非完全小学、教学点倾斜。

1、教育局一次性给予交流教师1000元的安臵费。交流到山区学校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交通费400元(12个月计),由交流学校和被交流学校各付一半;交流到平原学校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交通费200元(12个月计),由交流学校和被交流学校各付一半。学校每学期期末支付一次。

2、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由被交流单位提供交流人员的工作表现评价意见回原单位参加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表现优秀者考核评为优秀。

3、交流教师参加职称竞聘时每交流一年加2分。

4、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表现优秀者,原则上可列为原学校的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交流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对能力强、素质高、工作业绩突出的,可根据需要提拨使用。凡今后县城学校、平原学校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教师职称聘任原则上需有在山区农村学校工作或有交流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对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县城学校交流到平原学校、山区学校的教师享受被交流学校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平原学校交流到山区学校的教师享受被交流学校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山区学校交流到县城学校、平原学校的教师享受原学校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交流期满后再继续交流到县城学校的不再享受此项津贴)。

6、被交流学校解决交流教师生活用房等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均衡配臵教师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所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强师工程”和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并在编制核定、岗位设臵、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以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县教育局把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各校在每年6月底全面掌握并报送辖区内学校师资需求和在编教职工的基本情况,统筹制定交流计划,根据局分配到各校交流计划数,将交流指标落实到人;根据县域内校长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直接提出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学校每年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在本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要求和本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交流计划。

(三)加强宣传,政策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四)平稳推进,督查促效。各校在实施教师交流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参与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实效,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本实施意见从发文之日起实施,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此前出台的有关规定(方案、意见)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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