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2023年橱柜工程报价合同模板篇一
乙方:
为了搞好产业化结构调整,发展新品种增加农民收入,高台县合黎乡孙进海(简称甲方)于高台县合黎乡_________村________(简称乙方),依据《_合同法》为确保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收购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偿提供优质进口黄皮洋葱品种____________保证质量。
2、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由乙方种植洋葱_______亩,由甲方收购。
3、甲方收购的洋葱为出口标准,直径为5cm以上,无畸形、无腐烂、无损坏、扣除不合格,合格洋葱按净重扣水杂5%—8%。
4、甲方收购的洋葱直径5cm以上,每公斤定价元,如果市场上涨,甲方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每吨低于50元)由甲方决定上调,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涨价。
5、收购时间:20xx年7月25日至9月20日前收完,乙方如果在此期间未向甲方出售视为违约,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甲方没有收购。
6、收购地点:在本村定点收购,由乙方装袋并负责拉到指定地点,过秤付款。
7、如果甲方无故拒收乙方的洋葱,给乙方造成损失,按5cm以上的标准定量每公斤元进行赔偿。
8、由于不可抗逆的自然灾害、气候原因(如干旱、冰雹、火灾、高温、瘟疫、干热风、病虫害等)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保证种植由甲方提供的进口品种_____________,不得随意掺入其他葱种,收购时如发现,甲方拒绝收购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拒收,乙方应及时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否则不得证明是甲方拒收,不得随意无故拖延交售时间或提前收购。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种植技术指导,应及时提供洋葱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条件,浇水除去杂草,确保高产。
4、乙方种植必须是甲方提供的品种,在收获前15天或倒秧后禁止浇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拒绝收购。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否则乙方向甲方每亩赔偿1000元违约金。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
2023年橱柜工程报价合同模板篇二
买方:
根据《_合同法》、《_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
种子检疫证书号:
三、 主要栽培技术要求: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五、结算方式、期限:
六、买卖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
七、违约责任: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4、在发生争议时,卖方应当及时协助买方到有关部门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由 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联,双方各执一联。
签订地点:
买方:
日期:
2023年橱柜工程报价合同模板篇三
第一条 为加速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促进技术进步,改善生产条件,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境内从事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管理及相关的机械制造、科研设计等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散装水泥工作的主管机关;各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散装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散装水泥管理工作,业务上受上级散装办领导。各级散装办应配备专职负责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第四条 各级散装办的主要职责是:
\\\(二\\\)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五\\\)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金融、物价、建材、建设\\\(城建\\\)、交通、公安、铁路、物资、技术监督\\\(标准计量\\\)、统计、环保等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各级散装办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第六条 对发展散装水泥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包括粉磨站,下同\\\)必须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其散装率比例和实现期限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 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须按散装率70% 以上发放能力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扩初设计审查时,须有同级散装办参加;未达到发放能力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准建设。
第九条 水泥生产企业应当配置散装水泥均化、化验等设施、设备,确保出厂的散装水泥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加强计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散装水泥计量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 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设备制造和管理的单位、个人,必须按国家和省散装水泥统计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散装办及有关部门,应协同技术监督\\\(标准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散装水泥质量和计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装卸、运输、储存、使用设施、设备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或施工单位,应配置与使用散装水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未配置相应设施、设备的,不准参加投标,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开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鼓励发展水泥熟料粉磨、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企业,散装水泥使用率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五条 ^v^门对散装水泥专用汽车\\\(含混凝土搅拌车、流动罐自装卸运输车、气卸式散装水泥罐车,下同\\\)和散装水泥船舶征收的有关规费,应予适当优惠。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散装水泥专用汽车进入市区和城镇的交通控制路段时,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应给予办理通行手续,提供行车便利,以保障建设工程正常施工。
第十七条 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包括纸袋、塑编袋、复合袋等,下同\\\)水泥的,按销售\\\(含自用\\\)量征收每吨5元扶持散装水泥发展费\\\(以下简称扶散费\\\)。
向外省购入袋装水泥的,由铁路、交通\\\(港务、航管\\\)部门按提货单载明的数量向收货单位或个人代征每吨20元扶散费,全额上缴主管散装办。
第十八条 水泥生产企业销售散装水泥的,按散装水泥\\\(包括集装袋、箱\\\)销售量,每吨提取22元节约包装费\\\(以下简称节包费\\\),其中4元上缴主管散装办、9元支付用户、9元企业自留。水泥生产企业散装率超过50%以上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由主管散装办从其上缴的节包费中每吨返还元。
第十九条 在本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投资方向许可证时,由县级以上散装办委托投资或施工许可证发放单位,按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或按水泥预算定额每吨10元的标准,收取限制使用袋装水泥费\\\(以下简称限袋费\\\);建设工程竣工时凭使用散装水泥的有关证明退还限袋费本息\\\( 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可在单项工程竣工时退还\\\);散装水泥使用量占水泥总用量比例50%以下的,不予退还;达到50%至80%的,按实际使用量退还;超过80%的,全部退还。
水泥制品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由主管散装办按上年水泥使用量收取每吨5元限袋费\\\(上年度散装使用率达到90%的,经主管散装办核准可免交\\\); 散装水泥使用率超过80%的,限袋费本息全部退还;未达到80%的,不予退还。
因施工环境、散装水泥供不应求等客观因素和其它特殊情况只能使用袋装水泥的,经主管散装办核准可以免收限袋费。
第二十条 扶散费、节包费、限袋费统称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县级以上散装办直接征收或由其委托有关部门代征。各级散装办征收专项资金的具体范围和分工,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各级散装办征收专项资金,必须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统一使用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浙江省发展散装水泥专用收费票据》。
第二十一条 水泥生产企业应于次月5日前向主管散装办缴纳上月的专项资金。铁路、交通\\\(港务、航管\\\)部门,应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代征的专项资金解缴主管散装办。
第二十二条 县级散装办收取的专项资金总额中5%上缴市\\\(地\\\)散装办,其中50%由市\\\(地\\\)上缴省散装办;市\\\(地\\\)散装办收取的专项资金总额中 上缴省散装办。县级散装办于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上缴;市\\\(地\\\)散装办于7月20日前和次年1月20日前上缴。
\\\(一\\\)建设和购置散装水泥专用设施、设备;
\\\(二\\\)散装水泥的科研、技术开发、信息交流;
\\\(三\\\)散装水泥的宣传、培训、管理、奖励等。
第二十四条 用于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专项资金实行滚动使用。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还须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
各级散装办的办公经费,年初必须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经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上级散装办备案,按核定的计划指标控制使用。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其收费项目和标准需要调整的,由省财政、物价、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标准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统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物价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查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足额或拒绝缴纳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处以违反规定金额20%的罚款,并按违反规定金额每逾期一日加收2‰的滞纳金。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级散装办要协助技术监督\\\(标准计量\\\)、统计、财政等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橱柜工程报价合同模板篇四
乙方:xxxx
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送货时间内将货品送至送货地点,听从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数量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确认为准,送货时乙方须提供该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质检报告。送货地点为项目部。
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入库,并经甲方数量确认、检验合格后,甲方 内全额支付乙方货款。
乙方货到现场,由甲方材料部门组织现场验收,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验收以抽检为准。若发现与样品不一致或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材料未到现场,乙方应无条件将不合格货物运出施工现场。而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2023年橱柜工程报价合同模板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