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

时间:2024-04-09 作者:影墨

建设工程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想要写好建设工程总结,可以阅读下面的范文,从中汲取一些经验和思路。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一

学习是一种持续进步的过程,作为一名学习建设工程师,我深知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脱颖而出。通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

首先,我意识到一个建设工程师需要具备广泛的知识背景。建筑工程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领域,涉及到的知识面非常广泛。作为一名学习建设工程师,我把学习当作一种习惯,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除了建筑方面的专业知识外,我还会学习相关的法律、管理和设计等方面的知识,以便更好地处理工程项目中的各种问题。只有拥有全面的知识背景,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

其次,我注意到学习建设工程师需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理论知识的掌握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能够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中。在学习过程中,我会注重与老师和同学的交流,参与到一些实践项目中,亲自动手操作,积累实践经验。通过实践,我不仅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理论知识,还能够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磨砺,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建设工程师。

此外,合作与沟通也是学习建设工程师必备的素质。建筑工程往往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需要与各个专业人员、施工人员以及业主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在学习过程中,我会积极参与各种团队的合作项目,培养自己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我会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倾听他人的建议和意见,通过相互之间的反馈和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另外,学习建设工程师也需要不断追求创新。建筑行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行业,技术和工艺也在不断更新换代。作为一名建设工程师,我要时刻保持对行业的关注,学习新的技术和发展动态。同时,我也要勇于创新,敢于探索和尝试新的方法和理念。只有不断追求创新,才能推动行业的发展,并在竞争中领先他人。

最后,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建设工程师,不仅需要不断学习,还需要时刻保持职业道德。作为一名建设工程师,我深知自己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在学习中,我要时刻铭记职责,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我要严守职业道德,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坚决遵守法律法规,为社会做出正面贡献。

总之,学习建设工程师需要拥有广泛的知识背景、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团队合作与沟通、不断追求创新和保持职业道德。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深感这些心得体会对我成为一名优秀的建设工程师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也希望与大家共勉。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二

1.工程建设单位与某设计单位签订合同,购买该设计单位已完成设计的图纸,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a.物

b.财

c.行为

d.智力成果

答案:d

2.担保方式中的保证,实际运用过程中应理解为(  )。

a.债务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向债权人保证履行合同义务

b.债务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

c.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

d.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

答案:c

3.依据《担保法》,只能由合同当事人本人提供担保的担保方式是(  )。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定金

答案:d

4.某建筑工程,业主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工程竣工移交后,在合同约定保险期限内发生地震,造成部分建筑物损坏,业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应由(  )。

a.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损失

b.保险公司承担除外责任以外的全部损失

c.业主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d.业主和保险公司协商分担损失

答案:c

5.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是(  )。

a.目的、法律效力、原则

b.范围、性质、目的

c.目的`、原则、内容

d.法律效力、目的、性质

答案:c

6.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形式中不属于书面合同形式的是(  )。

a.传真

b.电子邮件

c.登记

d.信件

答案:c

7.接受要约的承诺人要使发出的承诺不产生法律效力,则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 (  )到达要约人。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

c.承诺通知发出之前

d.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后

答案:b

8.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当事人一方逾期提取货物,遇到政府上调价格时,应当按(  )执行。

a.原价格

b.新价格

c.市场价格

d.原价和新价的平均价格

答案:b

9.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可以将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给分包人完成。该条款所依据的法律基础是《合同法》中有关(  )的规定。

a.债权转让

b.债务承担

c.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d.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答案:c

10.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发现部分工程的费用负担约定不明确,首先应当(  )确定费用负担的责任。

a.按交易习惯

b.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

c.签订补充协议

d.按履行义务一方承担的原则

答案:c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三

1.施工合同订立后,发包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承包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拒绝支付预付款,这是发包人行使(d)。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代位权

c.撤销权 d.不安抗辩权

2.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划分合同的工作范围时,主要考虑的因素不包括(d)。

a.施工内容的专业要求 b.施工现场条件

c.对总承包投资的影响 d.其他因素的影响

3.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出变更对自己合法权益有严重侵害条款的请求后,(b)。

a.当事人在仲裁机构裁定前可拒绝履行该合同

b.仲裁机构可裁定变更该合同

c.仲裁机构可裁定撤销该合同

d.应移交法院判定变更该合同

4.依据《担保法》规定,担保人必须是第三人的担保方式是(a)。

a.保证 b.质押 c.定金 d.留置

5.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要求,由( a)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项目经理

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d)时,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c.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

d.拒绝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中错误的修正

7.合同担保方式中,既可以用当事人自己的财产又可以用第三人的财产作担保的是(d)

a.保证 b.定金 c.留置 d.质押

8.下列关于当事人分立或合并后对合同效力的影响错误的是(d)。

a.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b.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由合并后的新法人或组织继承,仍有效

c.分立的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告知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继承人

d.部分影响合同的效力

9.由于当事人疏忽,合同的部分履行费用负担约定不明确,事后又未能达到补充协议,则该部分费用应由(b)。

a.权利人承担b.义务人承担c.双方平均分担

d.权利人承担主要费用,义务人负连带责任

10.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当事人一方逾期提货时恰遇政府指导价格上涨,应按(b)执行。

a.原价格b.新价格c.原价和新价的平均价格 d.当地市场价格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四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第十三章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二条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三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五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五

1.下列合同属于按照承发包的不同范围和数量进行划分的是( )。

a.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b.施工承包合同

c.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施工分包合同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选项acd属于按照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的。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包括( )。

a.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b.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

c.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d.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

e.推进建筑领域的的改革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

3.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是由建设工程合同( )决定的。

a.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b.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c.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d.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合同主体的严格性主要体现在:承包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质。

4.下列合同属于按照完成承包的内容分类的是( )。

a.工程承包合同

b.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c.施工分包合同

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选项abc属于按照承发包的不同范围和数量进行划分的。

5.下列合同属于按照承发包的不同范围和数量进行划分的是( )。

a.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b.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c.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选项acd属于按照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的。

6.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体现在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三大控制目标上,( )能够有效的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a.工程质量管理

b.工程投资管理

c.工程进度管理

d.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六

1、合同法律关系由(  )等要素构成。

a、主体 b、客体 c、行为 d、事件 e、内容

2、担保方式包括( )等。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预付款 e、定金

3、在下列几种情形中,( )合同是可变更的合同。

a、损害公共利益的

b、以合法活动掩盖非法目的的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d、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e、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4、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 )确定的价格履行。

a、协议补充

b、按照有关合同条款确定

c、按照交易习惯确定

d、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e、按照订立合同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5、在合同促裁制度中,首席仲裁员由( )

a、当事人共同选定

b、仲裁申请人选定

c、未申请仲裁一方当事人选定

d、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e、仲裁委员会主任无须经委托可以直接指定

6、在下列行为中,( )属于要约邀请。

a、价目表的寄送

b、招标公告

c、投标

d、招标说明书

e、不含价格的商业广告

7、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

a、支付违约金 b、支付赔偿金 c、返回财产

d、追缴财产 e、继续履行

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双方应按照( )订立书面合同。

a.招标文件

b.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c.最后修改投标文件后确定的价格

d.综合所有投标文件中最优的内容

e.最后修改投标文件后确定的工期

9、在监理合同中,( )是监理人的权利。

a.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

b.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

c.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d.获得酬金的权利

e.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10.大型项目的评标中,( )是初评的`工作内容。

a.对各投标书实施方案和计划进行实际性评价与比较

b.投标人的资格

c.投标保证有效性

d.报送资料的完整性

e.投标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无实质性背离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七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议,本着互相信任、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为发展事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总工程师,双方达成如下聘用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聘用期为1年,自20__年3月18日起至20__年3月18日止。

第二条、聘用职务。

第三条、聘薪标准。

乙方在担任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交纳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公司承担,并为乙方提供人身保障等措施。

第五条:乙方享有每月二至三天的事假日及因甲方放假的节假日,期间不扣除任何费用。

第六条、双方义务及职责。

1、甲方义务及职责。

负责给乙方提供食宿以及办办场所,按约定的薪酬标准,采用预借的方式支付乙方劳资,合同到期后,付清所有的剩余劳资。

2、乙方义务及职责。

必须保证为甲方要求,为工程提供及时、必要、有效的技术服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颁部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质量标准以及公司的施工技术、试验、测量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要求。聘用期间,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负责审核项目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项目专项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图自审、参加会审和重点工程、重点施工部位、关键工序及季节性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洽商的审工作,组织竣工图、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移交、上报存档工作。

负责解决设计、施工和验收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鉴定和处理。

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中,关于技术部分的审核、鉴定。

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效、缩短工期、保障安全等方面,担出合理化建议。

完成甲方安排的有关工程事项。

工作时间可根据工程需要灵活安排,但不能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确认。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甲方。

如乙方建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公司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向甲方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处分所领导职员的违纪违章行为;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给予干涉乙方执行工作。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完不成甲方公司整体目标60%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2、甲方工资迟迟不能发放的,乙方主动辞职,需在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确定合适人选接替后,新、老人员要交接清楚,方能辞职,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而不予办理,未按规定提前申请,即辞即走,公司将扣除乙方一月工资做为违约金;如自动离职,对未结的工资不予发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用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协商不一致,劳动关系随即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闭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开事责任的;。

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或职责不到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严重的,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签字后即为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业务发展和对人才的需要,现聘用一批高端技术人才担任公司的技术顾问。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友好的原则,决定聘任乙方为甲方的专业高级工程师,为甲方提供专业能力范围内的技术顾问。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期周年。

二、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及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为原件):

1、职称证书(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5、原聘用单位解聘证明;

6、一寸彩照8张。

以上乙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甲方应予以保密,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之外的其它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顾问费:甲方付给乙方的顾问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付款方式:经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乙方证书没有问题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聘用酬金给乙方。

四、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用于办理企业资质申请注册、变更、升级,开展正常业务和资质年检审查使用。

五、甲方对乙方职称证书的具体要求:

1、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评审表、职称批准文件应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经有权出具证明的.人事主管部门盖章)供甲方验证(资质审查部门验证),职称证书留存甲方,身份证等相关原件在资质申请完毕后归还乙方。

公司在进行资质申请注册、

2、乙方所提供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评审表、职称批准文件等相关证件(含身份证)必须有效真实,且乙方职称证书必须确保未在其他单位使用(资质审查部门在资质管理系统中查询无多家企业重复使用),后期如因为乙方证书多家挂靠影响甲方企业资质,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方必须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合法地使用乙方的职称证书(含身份证),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非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及其他原件丢失情况下,甲方必须负责乙方补办身份证、职称证书及其他原件的费用。

七、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需要核查乙方(身份证,毕业证,评审表,职称证,职称批准文件)等原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出示原件,或配合甲方出示其他证明材料。如乙方不能提供符合甲方申报资质及其他事项所需的原件或其他文件接受核查,乙方必须退还已收取甲方所有聘用费用。

八、在甲方申报资质及其他事项时,住建部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出职称证书或业绩存在造假行为,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聘用工资并双倍返还定金,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续聘:本合同期满,如果甲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应当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通知乙方,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

每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九

学习建设工程师是一项充满挑战和机遇的职业。作为一名学习建设工程师,我从事着为企业提供培训和学习解决方案的工作。在这个职位上,我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学习建设工程师的职责和重要性,并体会到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建设工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在和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员工以及外部培训供应商进行沟通时,学习建设工程师需要清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并倾听他人的意见和需求。只有通过有效沟通,才能确保培训和学习解决方案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同时也能够帮助员工提升自身能力。

其次,学习建设工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在开展学习和培训项目时,学习建设工程师需要与团队成员共同合作,协调资源和时间,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团队合作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通过与团队成员的合作,我学到了如何与不同的人合作,如何倾听他人的意见,并通过集思广益来找到最优的解决方案。

此外,学习建设工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由于科技的不断发展,企业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作为学习建设工程师,我需要紧跟学习和培训的新趋势,掌握最新的教育技术和有效的学习方法。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更新,才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学习解决方案,并帮助员工实现个人和职业成长。

此外,学习建设工程师在工作中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建设工程师需要熟悉各种培训和学习方法,了解不同的学习需求和学习习惯。此外,学习建设工程师还需要掌握一些教育心理学的知识,以便在培训和学习过程中更好地理解员工的学习需求和心理状态。

最后,学习建设工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能力。在开展学习和培训项目时,学习建设工程师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并对项目进展进行监控和控制。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帮助学习建设工程师在有限的资源和时间下,高效地完成工作,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总之,学习建设工程师是一项充满挑战和机遇的职业。通过与企业内外部的沟通、团队合作以及不断学习和更新,学习建设工程师可以提供符合企业需求的学习解决方案,帮助员工实现个人和职业成长。而我在学习建设工程师这个职位上的体验,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持续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性。我相信,在不断努力和改进中,我能够不断成长和进步,为企业的学习和培训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十

作为一名学习建设工程师,我深知自己肩负着培养人才、推动学习社区发展的重要使命。经过多年的从业经验,我体会到了学习建设工程师的职责和甘苦,并积累了一定的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五个方面进行叙述,分享我作为学习建设工程师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建设工程师是一名培养人才的引领者。在现代社会,学习成为每个人发展的必然途径。作为学习建设工程师,我的职责之一就是培养学习者的学习能力和学习素养。我会制定学习目标,提供学习资源,指导学习方法,激发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我深感责任重大,因为只有通过教育,我们才能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推动社会进步。

其次,学习建设工程师是一名学习社区的组织者。学习社区是学习建设工程师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作为学习建设工程师,我需要组织学习社区的活动,搭建学习平台,提供学习资源,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我深知学习社区的优势在于集体智慧的发挥和协作学习的实践,所以我更加注重激发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使学习社区成为学生共同进步的舞台。

第三,学习建设工程师是一名学习创新的推动者。学习永无止境,不断创新是推动学习社区进步的重要动力。作为学习建设工程师,我鼓励学生不仅要学会学习,更要勇于创新。我组织学习社区的创新活动,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课外探究,培养学生的问题发现和解决能力。同时,我也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保持与时俱进。我深信学习创新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也是培养学生创造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

第四,学习建设工程师是一名学习评价的参与者。学习评价是学习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作为学习建设工程师,我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习评价工作。我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包括考试、作业、课堂表现、项目展示等,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发现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我注重鼓励学生成长和进步,关注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不仅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最后,学习建设工程师是一名学习者。作为学习建设工程师,我深知学习是一辈子的事情。我不仅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学习素养,也要关注学习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方法。我经常参加学术研讨会、教学培训和行业交流,与同行进行交流和学习。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学习建设工程师的职责,为学生和学习社区提供更好的服务。

总之,在我作为学习建设工程师的多年工作经验中,我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学习建设工程师是一名培养人才的引领者,是一名学习社区的组织者,是一名学习创新的推动者,是一名学习评价的参与者,更是一名学习者。我将继续以学生的成长和学习社区的发展为己任,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学生们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十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章节的知识点主要有:勘察、设计合同文本(四个)的名称及适用范围;设计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设计合同的生效及终止条件;设计人配合施工的工作内容;设计合同变更的规定; 违约责任,特别是有关的数据。下面一起和小编来复习一下!

一、核心知识点

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名称及适用范围

1、勘察合同示范文本

勘察合同范本按照委托勘察任务的不同分为两个版本

范本适用于为设计提供勘察工作的委托任务,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 测量、工程物探等勘察。

该范本的委托工作内容仅涉及岩土工程,包括取得岩土工程的勘察资料、对项目的岩土 工程进行设计、治理和监测工作。

2、设计合同分为两个版本。

一、核心知识点

设计合同的订立

1、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

(1)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城市规划许可文件;(3)工程勘察资料等。

2)项目设计要求

(1)工程的'范围和规模; (2)限额设计的要求; (3)设计依据的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2、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

(1)设计范围。合同内应明确建设规模,详细列出工程分项的名称、层数和建筑面积。

(2)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要求。

(3)委托的设计阶段和内容。可能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 也可以是其中的某几个阶段。

(4)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标准可以高于国家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 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5)设计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包括向发我人和施工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 关设计问题;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部位验收和竣工验收等事项。

一、核心知识点

一)合同的生效与设计期限

1)合同生效

设计合同采用定金担保,合同总价的 20%为定金。设计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在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2)合同终止

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或委托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完 成施工安装验收,设计人为合同项目的服务结束。

二)发包人的责任

1)提供设计依据资料;

2)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3)外部协调工作

设计的阶段成果(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由发包人组织鉴定和 验收,并负责向发包人的上级或有管理资质的设计审批部门完成报批手续。

三)违约责任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延误支付。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向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 1 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30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2)因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 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 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1)设计错误。对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 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来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 计费。损失严重的,还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范本中要 求设计人的赔偿责任按工程实际损失的百分比计算;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需在相关条款 内具体约定百分比的数额。

(2)设计人延误完成设计任务。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设计资 料及设计文件的时间,每延误 l 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3)因设计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 双倍返还定金。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十二

监理工程师考试在每一年都会举行一次,2016年的监理工程师考试马上就要到来,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一些关于-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质量控制》预测卷,欢迎阅读参考!

1、在设备招标采购阶段,()应协助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或设备供货厂商移交必要的技术文件。

a.监理单位

b.设计单位

c.施工单位

d.采购单位

2、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理化性能、结构特性、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称之为工程的()。

a.适用性

b.耐久性

c.安全性

d.可靠性

3、施工方案的审查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内容性审查,下列关于程序性审查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重点核对审批人是否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b.施工方案应由项目经理织编制

c.应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的校对人是否符合有关权限规定的要求

d.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提交项目监理机构

4、通过(),可以使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进行,从而保证工程项目质量。

a.平行检查

b.见证取样

c.巡视

d.旁站

5、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a.建设单位负责人

b.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c.专业监理工程师

d.总监理工程师

6、当工程发生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时,监理单位应签发()。

a.监理通知单

b.工程暂停令

c.整改通知

d.工程变更单

7、下列关于施工验收质量层次的划分,叙述不正确的是()。

a.分部工程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

b.可以将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

c.可以将单位工程中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

d.根据工程特点,按结构分解的原则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

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对观感质量的验收检查结论应由()签认。

a.建设单位

b.总监理工程师

c.质量监督站

d.建设、施工、监理共同

9、市场采购的设备,若由建设单位直接采购,监理工程师要协助编制设备采购方案,设备采购方案最终需获得()的批准。

a.总监理工程师

b.建设单位

c.质监站

d.建设单位主管部门

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的目标。

a.发现图纸差错

b.了解设计意图

c.了解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

d.熟悉工程的施工流程

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施工单位质量记录资料内容的是()。

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资料

b.工程材料质量记录

c.工程设备价款记录

d.施工过程作业活动质量记录资料

1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效果,凡涉及结构承载力等使用安全和其他重要性能的处理工作,通常还需要()。

a.请专家论证

b.进行定期观测

c.做必要的'试验和检验鉴定工作

d.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可

13、下列不属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编制指导思想的是()。

a.强化验收

b.完善手段

c.加强评定

d.过程控制

14、建设工程质量是实现建设工程()的基本要素。

a.功能与进度

b.功能与效果

c.效果与进度

d.功能与目标

15、2008版is09000族标准包括()核心标准。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16、“保证各种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之间的协调,不产生矛盾,保证各自为实现总目标承担好相应的任务”,体现监理单位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时的()原则。

a.符合性

b.确定性

c.相容性

d.可操作性

17、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a.总监理工程师

b.专业监理工程师

c.监理员

d.项目负责人

18、在(),要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沉降及其均匀性,并且提出地基和基础设计方案建议。

a.可行性研究阶段

b.初步勘察阶段

c.详细勘察阶段

d.方案设计阶段

19、下列不属于设备采购原则的是()。

a.向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供货商采购

b.向供货质量稳定的供货商采购

c.向融资条件好的供货商采购

d.符合国家对特定设备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定

20、在施工过程中,当分部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时,应由()组织验收。

a.专业监理工程师

b.总监理工程师

c.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d.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21、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中,()是对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a.局部审核

b.分类审核

c.内部审核

d.外部审核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十三

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要求编制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按相关程序审核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内容有:

(1)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有无遗漏,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

(2)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条件。

[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时初步确定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监理工作依据;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监理工作设施。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时认为,监理规划还应补充有关内容。

[事件3]: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原因发生工程变更导致监理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监理机构组织修改了监理规划。

[事件4]: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时发现,施工单位在某工程部位施工过程中采用了一种新工艺,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该新工艺的相关资料。

[事件5]: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电梯安装分包给专业安装公司,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电梯安装安全由分包单位负全责。电梯安装时,分包单位拆除了电梯井口防护栏并设置了警告标志,施工单位要求分包单位设置临时护栏。分包单位为便于施工未予设置,造成1名施工人员不慎掉入电梯井导致重伤。

1.事件1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还应审查哪些内容?

2.事件2中,监理规划还应补充哪些内容?

3.事件3中,写出监理规划的修改及报批程序。

4.写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件4的后续处理程序。

1.主要考核考生对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内容的掌握程度。

事件1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审查的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2)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3)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

2.主要考核考生对监理规划内容的掌握程度。

事件2中,监理规划还应补充的内容: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

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组织协调。

3.主要考核考生对监理规划修改及报批程序的掌握程度。

事件3中,监理规划的修改及报批程序如下:

(1)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

(2)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建设单位。

4.主要考核考生对采用新工艺的审查程序的掌握程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件4的后续处理程序如下:

(1)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工艺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

(2)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

(3)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5.主要考核考生对施工现场安全责任承担的掌握程度。

事件5中:

(1)施工单位不妥之处:分包合同中明确电梯安装安全由分包单位负全责。

(2)责任:分包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十四

2016年的考试大纲与往年的相同,各位考生可以继续参考2013年版的考试大纲,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 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考人员是否掌握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内容,是否熟悉工程建设法规,是否理解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方法,是否掌握工程经济的基本方法,是否熟悉工程项目投融资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是否掌握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一)工程造价的基本内容;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和内容;

(三)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四)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五)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

(一)相关法律: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价格法的有关内容;

(二)相关法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

(一)工程项目的组成和分类、建设程序;

(二)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任务及相关制度;

(三)工程项目的组织、计划与控制;

(四)流水施工组织方法、网络计划技术;

(五)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一)资金的`时间价值及其计算;

(二)投资方案经济效果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三)价值工程的程序和方法;

(四)工程寿命周期成本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一)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金筹措的渠道与方式;

(二)项目资金成本与资本结构;

(三)项目融资的程序和方式;

(四)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税收及保险规定。

(一)决策阶段造价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三)发承包阶段造价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四)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十五

热爱祖国,热爱党,尤其近几年身处异国他乡,形影孤单,时刻想念着自己伟大的祖国,想念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更加深切体会到祖国怀抱的温暖。正是由于这种对党对祖国深切的热爱,使得我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中国人,从而规范自己的言行,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不做任何有损中国人形象的事情。

在国内工作期间,严格地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法规,从未参与各种违法违纪的活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改革开放,以“三个代表”精神作为自己工作的行动纲领,为建设中国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现代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建筑领域也不例外,新型材料、新型工艺不断涌现,作为一名技术型人才,停留在原有的知识面就意味着严重的退步,要在不断地工作和学习中,调整和拓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因此,工作之余,我经常阅读专业杂志,积极参加和接受再教育。20xx年在新港造船厂新厂区船体车间工程建设过程中,首次接触工业厂房施工,而且该工程极具有代表性,主副车间均为36m跨,3跨连续,大型构件预制与吊装,后张法预应力桁车梁,钢结构的现场制作与拼装,为了抓住机会,我主动要求参加qc小组,参与了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使我在该领域得到明显的总结与提高。20xx年参与建设的泰州市体育馆工程,作为地方标志性建设工程,高标准、高质量要求,且该工程主体结构极为复杂,结构构件立体斜向交错,看台斜梁支座处高度4.8m,钢筋连接采用新工艺——镦粗直螺纹连接,该工艺由我直接主管,从套筒的采购与验收,钢筋现场镦粗、车丝,到钢筋现场连接,工艺试验及现场成品批量验收试验一次性通过,该工程最终被评为泰州市“梅兰杯”优质工程奖。在技术领域积极要求进取的我,20xx年主动要求参加了安徽池州九华发电(2×60mw机组)循环水泵房工程,并担任该工程的技术负责,沉井(40.4m×24m×21.1m)分节制作整体性良好,下沉一次性到位,偏差在3cm以内,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

管理制和工程监督制,从而做到对工程负责,善待生命。

建筑是有灵魂的生命体。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社会对建设者的素质要求更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立足实际,认真学习,积极培养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争取领导、同事的支持,有建设性、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使今后的工作有所开拓,有所进取,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为美好的明天奉献自己的力量。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十六

1、以“关键的少数和次要的多数”为原理,应用数理统计分析的方法来选择对象的方法称为()。

a.因素分析法

分析法

c.强制确定法

d.价值指数法

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商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a.7

b.14

c.15

d.28

3、某进口设备采用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的交货方式,下列行为责任中,不属于买方需承担的是()。

a.租船舱,支付运费

b.办理出口手续,并将货物装上船

c.货物装船后的一切风险和运费

d.办理海外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4、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成本)》gf—2013—020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天内,完成对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发送发包人。

a.7

b.14

c.21

d.28

5、()计价方式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单价表为基础和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较为合理地分担了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a.固定总价

b.估算工程量单价

c.纯单价

d.可调单价

6、下列费用中,应列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是()。

a.总承包服务费

b.安全文明施工费

c.二次搬运费

d.夜间施工增加费

7、某工程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就拟进行施工招标,该工程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发包方为了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应采用的合同是()。

a.成本加酬金合同

b.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c.固定总价合同

d.可调总价合同

8、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定,施工单位搭建的临时建筑物的费用,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的`()。

a.分部分项工程费

b.措施项目费

c.其他项目费

d.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费

9、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在()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a.21

b.14

c.28

d.56

10、合同价款约定的一般规定中,对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合同。

a.总价

b.成本加酬金

c.单价

d.可调总价

11、工程量清单的十二位项目编码中,三至四位表示()。

a.附录分类顺序码

b.专业工程码

c.分部工程顺序码

d.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12、现有甲乙两家银行可向借款人提供一年期贷款,均采用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的还款方式。甲银行贷款年利率11%,每季度计息一次;乙银行贷款年利率12%,每半年计息一次。借款人按利率高低作出正确选择后,其借款年实际利率为()。

a.11.46%

b.11.50%

c.12.00%

d.12.36%

13、下列关于招标控制价各项费用的说法中,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是()。

a.所有的措施项目费都以项来计算

b.措施项目费以项为单位计价的,价格包括除利润、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c.暂列金额由投标人自主填写工程量和价款

d.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14、下列费用中,属于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的是()。

a.国外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用

b.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c.生产准备费

d.三新项目试验费

15、下列措施项目费中,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的是()。

a.夜间施工增加费

b.冬雨期施工增加费

c.临时设施费

d.二次搬运费

16、下列关于建设期利息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期利息是指项目借款在建设期内发生并计人固定资产的利息

b.为了简化计算,在编制投资估算时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末支用

c.借款各年份均按半年计息

d.借款各年份均按全年计息

17、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确定依据复杂,编制工程估算指标的基础是()。

a.施工定额

b.概算定额

c.预算指标

d.预算定额

18、某建设项目计算期为9年,各年的净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该项目的行业基准收益率为10%,则其财务净现值为()万元。(现金流量年初发生)

年份
1
2
3
4
5
6
7
8
9
现金流量
-300
-100
80
100
100
200
200
200
200
a.680.00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十七

1.质量是指“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其中:“要求”是指(  )的需要和期望。

a.供方和需方

b.组织和个人

c.明示和隐含

d.一般和特殊

2.任何建筑产品在适用、耐久、安全、可靠、经济以及与环境的协调等方面都必须满足基本要求,但不同专业的工程,其环境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的差异使其质量特征有不同的(  )。

a.侧重面

b.选择范围

c.内含界定

d.内在关系

3.加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和资料管理,是基于工程质量具有(  )的特点而提出的要求。

a.影响因素多

b.波动大

c.终检局限性

d.评价方法特殊性

4.选择合适的承包单位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工程承发包管理属于(  )的管理职能。

a.业主

b.政府

c.监理单位

d.施工单位

5.在设计展开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之一是(  )。

a.优选设计单位

b.编制设计大纲

c.参与主要材料、设备选型

d.提供设计基础资料

6.按施工层次划分工程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时,最基本的控制对象是(  )。

a.原材料和构配件

b.施工机械和设备

c.施工作业过程

d.分部工程

7.对于规模大、工艺复杂需要分期出图的工程项目,承包单位要求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的,应该经过(  )批准。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监理单位

d.质监部门

8.监理工程师在对承包单位材料、构配件采购订货的质量控制中应该要求承包商向供货方索取(  ),用于证明其质量符合要求。

a.质量计划

b.质量文件

c.质量信息

d.质量手册

9.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所签订的分包协议副本报送(  )备案。

a.建设单位

b.建设单位代表

c.监理工程师

d.设计单位

10.施工作业技术交底的'目的在于加强承包人对(  )施工人员的技术指导。

a.单项工程

b.单位工程

c.分部工程

d.分项工程

11.施工过程中,材料复检需要见证取样的,见证由(  )负责。

a.业主代表

b.政府质量监督员

c.监理工程师

d.施工项目经理

1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必须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之上进行,自检是指(  )。

a.工序作业者的自检验

b.前后工序交接检验

c.专职质检员的检验

d.作业者自检、交接检和专检

13.承包单位要求变更或修改设计图纸的某些内容时,按现行规范规定应该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  )请求批准。

a.设计变更单

b.技术修改单

c.工程变更单

d.技术核定单

14.当隐蔽工程列为质量见证点时,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到场监督检查。除见证施工过程外还需见证(  )。

a.施工环境状况

b.施工作业条件

c.劳动组织及工种配合状况

d.隐蔽部位的覆盖过程

15.在填方工程的密实度检验中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  )控制检测取点及布置的合理性。

a.作业管理

b.计量管理

c.计划管理

d.组织管理

16.监理工程师可使用指令文件及一般管理文书,控制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行为。下列文件中,属指令文件的是(  )。

a.监理工程师通知

b.监理工程师函

c.施工例会记录

d.协调事项备忘录

17.生产厂方直接运至工地组装、调试的大型设备,应在其自检合格后,由(  )组织复核,经复核合格才能予以验收。

a.建设单位代表

b.监理工程师

c.施工总承包单位

d.设备系统的运营单位

18.大型设备基础在设备安装就位前,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质量验收,土建施工部门应提交(  )供监理工程师审查。

a.混凝土强度测试报告

b.基础预压及沉降观测记录

c.施工依据及质量控制资料

d.基础预埋件的规格清单

19.在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的规范体系中,作为支持性标准的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属于(  )标准。

a.企业

b.行业

c.部门

d.国家

20.对检验批基本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主控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有关(  )的规定。

a.检验技术规程

b.专业工程验收规范

c.统一验收标准

c.工程监理规范

工程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优质18篇)篇十八

通过本科目考试,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综合运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等科目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建设工程造价世纪问题的执业能力。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二)建设项目财务分析;

(三)建设项目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

(一)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综合评价;

(二)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比选与优化;

(三)工程网络计划的`调整与优化。

(一)工程量计算;

(二)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

(三)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工程招标程序与方式;

(二)工程评标与定标;

(三)工程投标策略与方法。

(一)工程合同价的类型及其适用条件;

(二)工程变更的处理;

(三)工程索赔的计算与审核;

(四)工程合同争议的处理。

(一)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二)资金使用计划与投资偏差分析;

(三)竣工决算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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