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普惠金融工作总结汇报(汇总5篇)

时间:2023-10-10 作者:GZ才子支行普惠金融工作总结汇报(汇总5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支行普惠金融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0〕85号)规定,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等4个使用方向的资金。xx年,财政部拨付我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4373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3264.82万元,合计共37637.82万元。按照规定,我厅对财政部下达的34373万元进行了统筹分配,其中,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2617.43万元;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2951.26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24404.31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4400万元。

支行普惠金融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等普惠金融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和正向激励,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网络,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乡村振兴。二是要加强普惠金融政策宣传培训,规范普惠金融发展资金申报程序流程,制定各项政策的培训方案,实现省市县乡村的5级全覆盖,让全省干部群众知晓国家普惠金融政策。会同人民银行、银监等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加强宣传,做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应报尽报,扩大政策的覆盖面。三是积极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修改完善《xx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对市县的申请贴息的企业资格和贴息资金的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确需贴息的部分进行贴息。四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要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会同财政部驻xx省专员办和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加强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支行普惠金融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为重点,提高担保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2020年政策性担保工作要摸底排查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理财、担保占比情况,督促政策性担保机构做好政策性担保业务。二是以搞好政策性担保业务培训为支撑,积极拓展政策性担保业务深度。研究2020年省担保公司参股到58个县股权情况,与省担保公司拟定支持推进14个深度贫困县和16个2020年拟摘帽贫困县的具体实施推进方案,并对贫困县开展担保从业人员分期轮训,并督促各地完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专业人员配备,推动政策性担保机构尽快从机构完善转入实质性运营,切实发挥担保资金的杠杆作用,防止资金沉淀。三是以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接为关键,做好政府、担保、银行、保险之间的机制连接,及时兑现风险控制奖励和风险补偿金,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部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服务。

支行普惠金融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一是以购买保险作为增信措施,降低扶贫产业子基金支持的农业产业项目风险。促进金融机构在评审项目时,将购买保险作为企业增信措施之一,提高农业产业项目抗风险能力,确保我省扶贫产业子基金“投得准、用得好、收得回”。二是进一步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通过财政补贴撬动保险资金支农惠农。用好用足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省级政策性家禽和蔬菜保险、特色农业保险政策,通过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引入保险,建立健全我省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促进政府、保险公司及投保农户信息对接。加快推进和完善“xx省农业保险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开发及运行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平台的资金审核、资金拨付、信息查询等功能,力争实现财政资金的拨付及时,保险承保、理赔迅速,农户信息准确。四是加强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考核,根据服务能力建立退出机制,鼓励各经办机构按照市县政府的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在开展农业产业物化成本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保价格、保收益等新险种的保险工作,实现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用足用好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促进财政与金融联动。

支行普惠金融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按照财金〔2020〕85号文件规定,我区未纳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实施范围,为大力发展我区县域经济,积极引导各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经多次与财政部金融司沟通汇报,财政部于xx年8月下发了《关于扩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范围的通知》,同意自xx年起将我区纳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实施范围。

xx年,我区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2617.43万元,对全区30家县域金融机构进行了奖励,自治区财政配套的30%部分已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经自治区人大批准后及时下达相关金融机构。xx年财政部根据xx地区的实际,将我区纳入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实施范围,同时也是我区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第一年,该项政策的实施极大激发了我区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投放的积极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是财政政策和信贷政策的有机结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三农”领域,促进了我区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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