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治工作方案(通用8篇)

时间:2023-09-23 作者:FS文字使者乡镇综治工作方案(通用8篇)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综治工作方案篇一

科学指导乡镇统计工作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统计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是国家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统计的信息、咨询和决策服务作用日益凸现,越来越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乡镇统计工作是统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综合统计的重要基础。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乡镇统计基础薄弱、统计队伍不稳、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日趋凸现,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严重阻碍了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借助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之机,**县统计局班子成员深入王子树乡进行专题调研,以此探求加强“双基”建设、提升源头数据质量的有效措施,为促进统计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乡镇统计工作现状

xx年,**县统计局根据省、州、县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完成了乡镇统计体制改革工作,全县9个乡镇统计站于xx年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相继挂牌运行。9个乡镇统计站有编制19名,现实有统计人员11人,其中:新招录2人、调入1人、所属乡镇统计改革自然过渡8人。其中陇把镇统计站统计员用工方式为聘用。根据《统计法》规定,乡镇统计员主要负责农村基层统计工作,配合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二、乡镇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镇统计是政府综合统计的重要基础,乡镇经济在全县总体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积极推进乡镇统计基础建设,健全统计保障体系,对于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权威性至关重要。但是,经过实施乡镇统计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乡镇统计工作现状依然不容乐观。

(一)改革不彻底,改革目标不到位

纵观省、州、县出台的乡镇统计体制改革政策所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都很理想,但由于各地的条件以及对统计工作理解、重视、支持的程度不一样,因此乡镇统计体制改革的效果也不尽相同。就**乡镇统计体制改革的情况来看,仅仅是人的理论归属问题和统计工作的安排上有了结果,改革政策上明确的其他改革目标尚未完全实现。

(二)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不匹配,统计人员不安心工作

统计工作无论是在统计干部的切身感受上还是在社会公众的理解认识上,都是一项非常清苦、枯燥的工作,特别是处于统计最基层的乡镇统计员,为完成繁重的统计调查任务,常年抛家离子奔走于乡村之间,却由于统计工作经费的严重不足,与其他行业岗位相比,乡镇统计员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导致乡镇统计人员身心疲惫,厌烦情绪趋重。因此,乡镇统计员不安心工作形成两种倾向:一是各使奇招要求调离统计岗位;二是在工作上忽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难以保证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统计人员加强学习的自觉性不够,统计业务水平亟待提高

乡镇统计站人员基本是从原乡镇统计人员过渡而来,没有更多的机会参与统计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对统计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技术的掌握基本上处于初始状态,因此不能满足现代统计工作的要求和需要。导致乡镇统计站统计员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高的主要因素:一是乡镇统计员在乡镇统计体制改革进入统计站时缺乏竞争性,属自然过渡,少数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工作责任心的同志也进入了统计岗位;二是虽然在乡镇统计改革的方案中明确了人、财、物归属于县统计局管理,但由于乡镇统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经费奇缺,加之乡镇人民政府人少事多的矛盾日趋突出的实际,乡镇统计站统计员在时间上、精力上、工作任务上更多的服从于乡镇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在办公及生活条件上更多的依赖于乡镇党委政府的帮助。因此乡镇统计站及统计人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其学习的自觉性在时间上没有得到保障,统计专业水平的提高也就无从谈起。

(四)统计经费严重不足,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州、县出台的乡镇统计体制改革政策明确:“乡镇统计站的人员工资、办公等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除正常的公务经费外,每个乡镇统计站每年的工作经费不低于2万元。xx年每个乡镇统计站的工作经费按1万元的标准由财政支付,从xx年开始按每个乡镇2万元的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但由于县财政困难,无法将政策规定的经费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在经费难以保证的前提下,乡镇统计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日常办公条件、统计人员的培训、外出调查等因缺乏资金的支持而无法得以正常开展。

三、加强乡镇统计工作的建议

(一)继续完善乡镇统计体制改革

要以法律形式具体明确乡镇统计机构的合法地位,建立健全具有行政管理效能的乡镇统计机构,并将村级统计正式纳入统计法律体系的框架之内,进行全方位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目前,从网上了解到,吉林、北京、新疆、辽宁等省、市正在进行统计改革试点,实行统计垂直管理。这是统计发展的一种趋势,对稳定统计队伍,强化统计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水平是十分有利的。

实行统计垂直管理,其有益之处非常明显,其关键之处是可以实现依法统计,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

(二)改善乡镇统计工作条件

一是将乡、村两级统计经费分别列入县级财政部门的常年预算,或直接列入中央、省级预算,然后逐级拨付;二是千方百计解决好统计人员的经济待遇问题,建议发放农村基层统计人员岗位津贴,以调动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大乡村两级统计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统计队伍的素质。考虑到基层的经济承受能力,任何统计培训都必须实行免费培训,以提高基层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及统计培训的实效性;四是改进统计工作手段,要努力实现乡镇统计计算机联网直报,促使乡镇统计信息化、网络化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改革农村统计方法制度

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大胆破除那些陈旧落后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既符合实际,又符合国际一般规则的统计方法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在国家统计报表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农村统计的全面调查,取而代之的是以方案简单、指标较少,符合国际规则,能及时满足各级政府需要的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一次性调查。这既可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又有利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强化统计法制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统,建立健全统计法制工作机制,全面推动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一要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和领导的统计法律意识,为统计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及惩处力度。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调研报告由于调研时间仓促,存在问题及建议难免缺乏深刻认识和可操作之处,但我们真诚希望借助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之机,认真解读和破解乡镇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期促进统计的科学发展和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乡镇综治工作方案篇二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xx县东部,人口xx万,辖xx个村(场),xx个居委会。全镇农田面积22181亩,有小(二)型以上水库10座,其中小(一)型2座,小(二)型8座,300亩以上灌区、堤坝86处,干渠道总长124980米,支渠道总长约40公里。机泵站21个,有大小山塘584座。

二、20xx年以来我镇的水务工作情况。

20xx年以来,我镇的水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镇人大主席团和全体代表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我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为已任,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镇水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连续三年获县水务工作先进单位。

(一)整合各类资金,改善水利基础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1、病险水库除险。

2、小农水项目建设:

20xx年投入50余万元对京竹大塘、猪婆塘、横岭水库进行了维修改造,投入12.5万元完成了三八水库除险加固立项报告。投入6.7万余元修复连陂坝,投入11万元维修连陂渠道,投入8.9余万元对东风渠道等大型灌区进行清淤。

3、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0xx年至20xx年,先后投入67余万元,解决了xx、xx、xx、xx等村2400余人饮水困难问题。

4、积极引导成立各类用水协会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全镇共成立用水协会33个,通过他们自我管理、民主管理、自负盈亏。各协会通过一事一议和山塘的租金,近三年来累计投入300余万元,义务投工投劳3000余人次,维修改造山塘87座,水圳、水渠18000余米,进一步完善了农田水利基础建设。

(二)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每年年初都及时调整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并制定防汛抗旱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以平稳渡过汛期和旱期。20xx年4月份特大汛期平稳渡过,20xx年50年不遇的干旱,镇村两级投入抗旱资金300多万元,购买了大量水泵、抽水机等抗旱设施,实现大旱之年不减产,组织了4000余人投入抗冻救灾,使重点水利设施尽可能不受损,对受灾的水利设施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并未影响春耕生产。

(三)严格水政执法。

以水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为重点,全面实施行政许可制度,加大河道巡查力度,积极配合上级水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水事违法违章行为,20xx年以来查处非法开采和盗采砂石等违法违章群众举报、信访12件次。

(四)提高全民节水保水意识。

抓住每年3月22日的“世界水日”,3月22日——3月28日的“中国水周”及5月9日——月15日的“城市节水”该契机通过横幅、标语、口号、墙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几年来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

三、水利现状和问题。

我镇是一个农业大镇,渠道多,山塘水库多,堤坝泵站也多,用水时间较其他乡镇多,除水稻还有蔬菜、冬季作物,一年运行时间不少于9个月。

1、灌溉渠道损毁、淤积严重。

全镇总长124980米的排灌渠道,因自然淤塞和人为损毁的有65000余米公里,约占全镇排灌干渠总长度的50%。目前损毁淤积的情况是:我镇四大主干渠,除五一圳90%能顺利放水外,其余东风渠道、连陂渠道、座陂渠道和其它干渠、分干渠、支渠都是严重损坏和淤积。每年都得花几十万元清淤和维修方能畅通,涉及全镇灌溉面积80%以上。另外,田间灌溉渠道毁坏淤积的情况也非常严重,普遍存在断面不规则,杂草丛生,渠底淤积,人为损坏等情况,灌排水十分困难,有的'根本灌不进去,排不出来。

2、机泵站设施老化,盗窃破坏严重。

全镇原有灌溉机泵站21处,装机容量720千瓦。据统计,现在能发挥作用的只有8处,280千瓦,实际灌溉面积不到15000亩。现有的机泵站,由于运行时间长达三、四十年,加上养护成本高,设备普遍存在锈蚀、老化的问题。有的机泵站房屋破损、残缺不全,有的变压器、电动机零部件损坏,有的线路老化,无法正常运行。

3、小型水库、骨干山塘病险数量多,工程大,潜在问题大。

全镇共有水库10座,山塘584座,其中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8座。还有小(二)型以上4座水库未除险,山塘90%以上存在病险。主要存在溢洪道断面开挖未达到设计标准,有些水库在修建溢洪道时,遇到地质坚硬难以挖掘时就放弃挖掘,使溢洪道宽度和深度均未达到要求,当洪水来临时,溢洪道排洪不及,造成库内水位猛涨,甚至漫过堤顶。

4、安全饮水工程标准低,饮水困难。

20xx年统计,全镇存在饮水困难的群众有11411人。20xx年至20xx年,解决了何家圳、陇田、乌石、河下等村部分人的安全饮水。还有大部分群众不能喝上干净水,生产生活用水达不到水质合格标准。

5、用水协会组织已成立,但管理人员工资难以保证,积极性不高。

四、对策和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虽然近几年来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加强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相对滞后,但很难满足农业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投入是水利建设的前提和保障。在新的形势下,农田水利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必须首先从投入机制入手,逐步从依赖国家财政负担的单一投入向多元化、多渠道、多途径、多层次方面转化,积极应对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两工”后投入上的新变化。根据近几年来农田水利建设的实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健全投融资渠道,保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需要。

1、国家投资建水利。

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投资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重点加大了对大型水利工程的资金扶持力度。建议水管部门在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时,着重倾斜对我镇骨干工程实施改造和配套。如还有四个病险水库和四条主干渠、二个蔬菜基地内的排灌设施,建议水务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规划、设计、实施各个可不节都必须管理好,监督好,不留死角。确保建一处、成一处、见效一处,象东风水库。

2、“一事一议”建水利。

对支渠以下田间工程,坚持“谁受益、谁投资、谁管理”的指导原则,利用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用水协会作用以农民用水者和群众为投入主体,积极倡导农民自发自愿投资投劳,自力更生改善村组的田间工程条件。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民单独或联合投资维护水利、建设水利。但水利部门对运行较好的用水协会每年给予相应补助,以保障正常运转。

3、产权改革建水利。

支渠以下田间工程面广量大,可以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改革途径,将小型水利和田间工程的管理、维修、养护责任与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落实到用水者协会或农民用水户个人,从而明晰工程所有权、转让使用权、落实管理权、搞活经营权,从根本上解决支渠以下田间工程的投入和长期养护问题。

乡镇综治工作方案篇三

按照旗人大常委会的年初工作安排,12月5日至20日,成立了调研组,深入全旗13个苏木乡镇对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旗苏木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我旗苏木乡镇人大工作随着我国人大制度的不断完善而有所发展提高。自本届人大以来,我旗苏木乡镇人大工作在实践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提高,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苏木乡镇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生机和活力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展现。这集中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依法召开苏木乡镇人代会,会议质量不断提高。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苏木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各苏木乡镇人大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至少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人大会议。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及时听取和审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报告,审议通过选举事项。为了提高会议质量,不少苏木乡镇人大还在会前组织代表观察,开展调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通过召开苏木乡镇人大会议,保障了基层人大权力的运行,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通过创设“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平台,使代表作用的发挥日趋经常化。为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内容,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作用,在旗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各苏木乡镇先后创建了“人大代表之家”,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载体和平台,保障人大代表学习、议政有固定场所,有具体内容,促进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仍有部分苏木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仍有不少地方的党委书记对人大工作不闻不问,不管不顾,一心只抓党委的中心工作。出现这种现象的根由主要在于某些基层领导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我国政治体制的认识尚有欠缺,还不能充分认识基层人大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所蕴涵的力量和优势。

2、苏木乡镇人大自身状况与行使职权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部分因年龄因素离开党政岗位到人大任职的苏木乡镇人大主席,职位变化后心理落差大未得到有效调整,对工作缺乏热情,不认真学习和钻研人大业务,工作无计划,活动无内容,被动地应付上级人大的“差事”。二是我旗各苏木乡镇人大主席虽然都是专职,但均各自都分管一些政府的工作,有些人就“理直气壮”地以分管的工作繁忙为借口,将人大工作置之一旁,有的甚至主动争取包揽一些行政事务以显示自己的“地位”。有不少主席除开人代会外,基本在做党政工作。有人形象地称这种现象为“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三是有部分人大主席,虽然想干好人大工作,但是因为缺少必要的履职知识和技能,导致在工作中除了开每年一度的人代会和做好上级人大交办事项外,在闭会期间不能有效地组织开展有关活动,以至于苏木乡镇人大给人的印象是无所事事。

3、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多数苏木乡镇人大没有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工作制度,闭会期间开展工作和代表活动更是无章可循。人大怎么联系代表,代表怎么联系选民,人大工作档案如何管理等基本的管理制度,多数苏木乡镇人大都没有建立起来。即使有少数苏木乡镇建立了几项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得到贯彻落实。

4、部分人大代表素质与履行职责的要求不适应。一些基层农民人大代表的民主意识和当家作主的自觉性不高,文化水平和法律水平较低,讨论审议议题的能力不强,不是当“听会代表”,在会上一言不发或人云亦云,就是当“本行代表”、“荣誉代表”,在会上“三句话不离本行”或只知举手表决。甚至在一届任期内不提一件议案、建议、批评或意见。这些代表很难代表选民行使权利,同时也影响了基层人大高质量地履行职权。

6、基层人大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苏木乡镇人大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对所开展的活动报道不及时,甚至不报道。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苏木乡镇人大开展了诸如代表视察、评议站办所、培训等活动,但是因为认识上的问题,这些活动没有得到很好的宣传。

三、几点建议

1、加强苏木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苏木乡镇党委应充分认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对苏木乡镇人大的领导,是贯彻全旗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做好苏木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促进基层国家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有效领导的重要途径。党委及各有关方面应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对苏木乡镇人大的工作给予全方位的支持,为新形势下苏木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苏木乡镇人大要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党委帮助协调解决。

2、加强苏木乡镇人大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干部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配备各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实现苏木乡镇人大主席的专职化,确保苏木乡镇人大工作能有专人心无旁骛地深入专研。二是加强对苏木乡镇人大主席的培训。旗人大常委会应定期组织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一方面从理论入手,深入系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知识,从思想上提高其对人大工作的认识,使其能从制度的高度理解工作性质,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从工作技能入手,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全面提升其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能力。

3、配齐配全配精苏木乡镇人大工作人员。要彻底改变苏木乡镇人大因工作人员少,影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局面。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要为人大调配至少2-3名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较高,对人大工作有热情、有干劲的同志,专门负责协助人大主席开展工作。

4、加强制度建设,使苏木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苏木乡镇人大上有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直接面对群众,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要有效地行使职权,提高效率,发挥作用,必须将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变成工作制度,使工作有序化。这一制度体系应该包括: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主席团职责及议事规则,人大主席、副主席职责,人大主席团成员职责,主席、副主席列席党委会及参与重大决策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小组组长职责,监督工作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学习制度,人大主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旗人大常委会要经常对各项制度及各个阶段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指导,以此为“抓手”推进苏木乡镇人大工作的全面平衡发展。

5、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一是提高代表对自身角色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使代表了解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知识,明确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使命,使其对自身的责任和使命有充分的认知。二是加强履职技能的培训。可以针对代表在履职中出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培训。如,针对代表议案中存在的写不好、说不清、看不懂等问题,聘请有经验的老同志就怎样依法撰写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专题讲座,使代表明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书写格式、内容、要求,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又如,在每次开展“三查(察)”活动之前,对代表进行培训。组织代表学习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法律,使代表在“三查(察)”活动中能够更好地把握角度,可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此外,以老带新,座谈交流,也不失为提高代表履职技能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好方法。苏木乡镇人大可以邀请老代表以自己的履行职责的生动事例向新代表介绍履行代表职务的方法和体会,这种做法可以极大地增强新代表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6、加强苏木乡镇人大的宣传工作。首先要提高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对宣传工作的认识。其次要提高信息员的写作水平和捕捉信息的敏锐感。再次要注重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功能。

乡镇综治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3月8日,xx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调研组,对全县10个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围绕如何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为主题,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互动座谈为主要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各乡镇的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有着多方面的原因,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解决存在问题,真正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

(一)进一步明确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

由于《宪法》、《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只作了粗略阐述,作为乡镇人大工作指南的《工作条例》也不能满足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需要通过修改和完善来进一步明确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理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真正实现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有效突出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

(二)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支持力度。

一是尽快解决无机构编制和独立办公场所、无专职人员、无专项经费的“三无局面”。要落实法律和有关文件的要求,设立独立的人大办公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要进一步明确大人干部编制,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人大日常工作,解决无专职人员的问题;要把人大工作经费、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规定落实到位,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理顺和落实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正科级、人大秘书正股级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建立和完善人大干部队伍提拔任用及交流制度,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各项活动,增强乡镇人大活力;邀请乡镇人大干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各种调研活动,为乡镇人大干部学习提供机会和平台。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主席团议事机制,充分发挥主席团的决策作用。

二是加大对乡镇人大干部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发挥他们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各乡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四)进一步重视和开展好代表工作。

一要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严把代表“进口关”,把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和群众基础好的,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的人提名为候选人,不能因追求代表的广泛性而降低代表的素质;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工作,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奠定基础。

二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代表情况,积极帮助解决代表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积极探索代表工作室建设,加强代表之间、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为代表提供交流和履职平台,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更好为民代言、为民解忧、为民服务。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制订好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做到早作安排,提前准备,认真实施,讲求实效。

四要切实改进和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创新督办办法,并从制度上保证督办效果,最终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乡镇综治工作方案篇五

乡镇干部在干部队伍中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在我县***名干部(含事业单位干部)中,占干部总数的17%,他们长年累月处在基层第一线,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影响区域的平安稳定。特别是全县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以来,虽然在理顺分配关系,调整利益格局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在利益与现实的搏奕中各类矛盾日益突显,一项惠及干部的好政策却无意中引爆了乡镇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中的诸多矛盾和困惑,因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教育管理尤为紧迫和重要。关于加强乡镇干部精细化管理进行如下汇报。

一、当前乡镇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现状

(一)文化程度全面提高。

从200*年开始,***县分配***余名大学、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工作,200*年以后我县又多批次在毕业大学生中招录人员,安置转业、退伍军人400余人,进入乡镇干部队伍。目前,全县1341名在职乡镇干部中,大专学历1104人,占总人数的82%。由于大量高学历人才的注入,有效改变了乡镇干部文化素质低的现状。乡镇干部也由过去的干得多,想得少,逐渐转化为理论思考多,付诸实践少,这也给基层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年龄结构更加合理

当前,我县乡镇领导有***人,其中45岁以下的领导***人,占乡镇领导总数的***%。45岁以下的乡镇干部(含乡镇领导)***人,占乡镇干部总数的90%,绝大多数乡镇干部年富力强,处于青壮年时期。由于年龄结构和成长环境等原因影响,当前较多的乡镇干部没有农村生活经历,或在农村生活的时间较短,往往表现出岸上指挥多、俯下身子干事少,眼光向上多,心系群众少,与农民和村社干部在思想沟通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工作上的认真程度不够

一些干部在乡镇工作时间较长后,往往认为自己劳苦功高,年龄偏大后,总想有朝一日换个岗位,到县级部门去轻闲一下;一些年青干部认为自己具有年龄优势,文化程度较高,在乡镇工作有点曲才的感觉。因此,总会导致部分乡镇干部不能正确估价自己,不能处理好工作关系,抱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昏昏沉沉混日子的态度,对待工作不热心、不尽心、不细心、不用心、不安心。乡镇干部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较少,工作方法简单,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避重就轻,思考不够,采取的对策措施少,不能及时处置;有的干部虽然身在基层,却心在机关,到村社开展工作总是走马观花,根本不深入农户,不向农民了解实情,指导工作点子不多,汇报工作长篇大论,推进工作力度不大。

二、乡镇干部精细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乡镇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待遇不断上涨的格局下,乡镇干部的教育,乡镇的管理工作却出现了更加复杂的格局。细细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观上,与某些乡镇干部学习不够、服务意识淡化、创新能力不强有关;客观上,与乡镇工作转型、乡镇干部管理弱化,乡镇领导的素质和能力不强等息息相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乡镇工作转型,让部分干部不会干事

一些干部普遍认为乡镇工作就是跟群众打交道,主要靠和稀泥,搓汤圆,工作没有技术含量,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根本没有认识到乡镇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因此,乡镇干部从主观和客观上放松了学习和技能提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乡镇主要工作内容也从七十年代指导生产;八十年代催粮催款,刮宫引产;九十年代引企业,谋发展;到如今构建和谐,讲科学发展。工作已经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从微观向宏观转变,从取到予转变,从硬向软转变。巨大的转型让一部分乡镇干部感到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用不成,以致工作上找不到方向,无处下手,无从使劲。

(二)激励机制缺少,让部分干部不愿干事。

由于受领导职数及干部选用体制的限制,乡镇干部发展空间极为有限。我县在乡镇建制调整时,将27个乡镇并为13个,乡镇干部领导职数大大减少,去年乡镇干部换届选举,全县仅有10多名乡镇一般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基本上是百里挑一;同时,由于洋博士领导和空降兵领导的不断增加,让一些自身素质优良的乡镇干部,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后,又时常面临年龄、学历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因而走上县管领导岗位的更是凤毛麟角,导致了乡镇干部政治前景变得短暂而且脆弱。政治前途的渺茫,运用经济手段推动工作的办法被取消,在名、利两大利空因素的影响下,部分乡镇年青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骤减。同时由于大部分乡镇领导与一般干部之间交流少,谈心少,导致领导与一般干部之间貌合神离,根本无法做到用感情激励人、用事业吸引人、用表率感染人,让更多干部对工作表现出一种无所谓,甚至放任自流的消极态度。一部分组织纪律较强,自觉性较高的同志也进入了凭良心办事、凭兴趣办事,随波逐流的状态。

(三)粗放型管理,让部分干部不能干事

乡镇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无人研究解决,工作基本是提在口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有的乡镇热衷于照抄照搬市、县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不结合实际,安排工作不具体,没有操作性,以至下面无法入手和落实;还有的乡镇总认为上级安排的.工作没有结合实际,抱怨上级搞形式,不管什么工作一律软打整,层层批批文件,玩玩文字游戏、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只管责任追查时能推脱,根本不问工作结果。由于工作任务不清,措施不力,责任不明,导致部分乡镇干部根本不能干事。

(四)同工不同酬,让部分干部无心干事

首先,公务员津补贴政策实施后,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迟迟未推行;加之乡镇行政和事业混岗现象严重,因此出现了在一个乡镇,同一个科室,干同一种工作,因身份不同,工资出现一倍以上的差别。今年各乡镇发放出差费补助时,人为的再次拉开了乡镇事业干部与公务员收入的差别,让占乡镇干部总数三分之二的事业人员感到与公务员的差别较大,心里不平衡,导致部分事业干部根本无心工作。

(五)权利上收,让干部无力干事

当前,随着乡镇部分职能的上收,村民自治的推行,使乡镇职能进一步弱化,权小责大成为当今乡镇责权关系的真实写照。目前,乡镇作为一级政府,但一级财权、一级事权的空间已经很小,就连人事权也被上级控制,乡镇内设科室的数量和职数都必须由上级确定。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期,作为直接面对矛盾的一级政府,开展工作最大的武器就是靠嘴,对上处处求人,对下无计可施。为此,乡镇根本无法掌控经济发展,甚至在机关干部利益的调配,老百姓利益维护上也难有较大作为,进而导致乡镇陷入干部无能,政府无法的境地。

三、加强乡镇干部精细化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个地区工作的好坏,与该地区干部素质有直接关系。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都应把抓乡镇干部精细化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大力抓好乡镇干部精细化管理教育。针对乡镇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对症下药,以科学和务实的态度来加以解决,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着眼长远、注重疏导、标本兼治,逐步实现乡镇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制度化、人性化和科学化。

(一)强化思想理论教育,让乡镇干部素质高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教育,通过采取学习辅导、专题讲授、开展读书活动等有效形式,强化干部对历史、政治、经济、科技、专业技能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干部知识面,开阔眼界,提升素质。紧跟时代步伐,强化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注重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学一些与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以便有效推动工作。同时,还要强化对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真正把干部培养成为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新人。

(三)减少务虚工作,让乡镇干部干实事

乡镇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权,工作的重点就是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由于自身或上级的原因,当前乡镇耗用了大量人力、物力从事务虚工作。一方面由于层层工作开展的检验标准是看材料,因此导致乡镇也花费大量人力从事文字工作,一部分乡镇领导不管对上汇报对下布置工作也步入了事事靠秘书,处处要材料的局面;另一方面乡镇除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会议活动外,还要参加各个县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有的部门为追求视觉效果,经常要求乡镇出人头凑数,甚至还向民营企业中大量抽人到县当群众演员,耗费了乡镇相当大的人力。因此,必须从上到下纠正这种不良风气,让乡镇把更多的人力投入到具体工作之中。同时在乡镇实施精细化管理,将乡镇工作规范化,目标具体化,结合定岗定责,编制乡镇干部工作手册,形成乡镇领导分工的最佳搭配模式,细化科室及科室人员的职责、工作流程、办事程序,具体到每个环节,让每个乡镇干部明白自己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不开展或开展不好,将受到什么处理,通过规范管理,实现领导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

(四)落实退出机制,让乡镇干部干好事

要从根本上扭转一部分乡镇一般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和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的顽症,就必须打破终身制问题,让乡镇领导和一般干部工作有压力。严格逗硬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对乡镇干部实行月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对日常工作不努力,任务完成较差的一律纳入每月的考评,对一年中有几个月考评不称职的年度考核一律不称职,并根据相关规定是一般干部的进行待岗或辞退,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免职。对已经在经商办企业,把工作当副业,泡在机关求有退路的乡镇干部,借鉴周边区县做法,发挥他们有经济头脑、协调能力强的优势,出台政策,给他们招商引资任务,让这部分人合法流出,如没有完成招商任务不享受工资待遇,避免加重财政负担的现象。

(五)提升管理水平,让乡镇干部干成事

撤并乡镇后,乡镇人数由原来几十人,增加后多的达到近300人,全县增加100人以上的乡镇有4个。面对人员队伍庞大的乡镇机关,传统的人盯人、革命靠自觉等粗放型管理办法,根本无法适应乡镇的发展变化。另外,县在选拔乡镇领导时,大都偏重于业务精、品性好,在管理能力和水平上考虑相对较少,这些人到领导岗位上临阵磨枪,往往对管理认识不全面,更谈不上科学管理乡镇。因此,要有计划地面向社会引进一些懂管理的人才进入乡镇领导队伍,推动乡镇实行科学管理,真正从管理中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乡镇综治工作方案篇六

按照市人大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关于对全市人大工作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的方案,4月19日至27日,由会副主任徐国华、侯传白带队,会委员文仕明、何锡荣、陈达春参加,研究室、人事代表工委部分同志随行的调研一组,就党委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会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在市政府、翠屏区、宜宾县、屏山县与党委、人大、政府、“两院”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基层人大代表、社区群众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座谈。现将调研情况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我市各级人大及其会(主席团)成立以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在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省人大会的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有新的探索。区县人大及其会始终把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繁荣和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反映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根本指导思想,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注西部大开发和加入世贸组织后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及时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发展的总体目标,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通过依法正确行使决定权,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围绕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和财政预算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农村经济工作和农业产业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机关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等全局性工作,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把党委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在行使监督权上有新的突破。区县人大及其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围绕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一是督促政府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转变职能,尽快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要求;督促司法机关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二是突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文明法治环境这个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讲求实际效果。三是围绕党委工作重点,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农村经济工作、国有企业改制、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县等工作情况汇报。四是把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和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同时,市区县“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主动接受监督的形式、内容和制度建设上都有新的突破。

(三)在依法行使任免权上有新的尝试。区县人大会在行使任免权过程中,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制定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确了任免的范围和程序。在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抓住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两个环节,作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翠屏区人大会在区委决定、区委组织部向区人大会党组通报干部拟任人选后,区人大会党组研究和主任会议决定,组织有关方面人员与组织部对拟任命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深入详细的审查了解,并在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后,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区人大会任命。屏山县在乡镇选举中,曾经尝试把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选民推荐的候选人,采取由县委、人大和乡镇共同确定候选人的方式,保证选举出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组成人员能得到各方面的认同。这些尝试,对人大任免干部作了积极探索。

(四)代表履职环境有新的改善。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市区县基本建立了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制度,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形式逐渐多样化,活动的内容逐渐丰富。并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进行视察中,不断探索代表直接参与人大工作的形式和途径。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大,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良好氛围。翠屏区菜坝镇积极探索代表向选民述职,取得良好效果,今年将在该区全面推广。翠屏区还针对乡镇职务性代表因工作关系调离原选区的情况,即将制定代表辞职办法,以保证选区选举的代表能充分反映选民的意见。

(五)自身建设有新的进展。各级人大会组成人员结构配置日趋合理,经费基本保证,在市人大会的关心下区县增设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机构,人大机关干部配备、培训、交流得到重视,人大干部的待遇和人大机关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翠屏区和屏山县在干部交流方面力度较大。

二、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重大事项的范围不确定,在实践中难以把握。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所以“重大事项”的内容也不一样。人大在行使决定权中,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意识不强。不仅政府存在,人大也存在。在重大事项的决定中,政府没有完全地向人大会报告,同时人大在这方面也常常默认,没有提出严格要求。二是对人大没有明确规定的、很难把握的重大事项,因人大没有细化,政府也不与人大联系,是否需要向人大报告难以确定。对哪些属于应该由人大作出决定的事项、哪些属于政府可以直接决定而无须报告并作出决定的事项模糊不清。三是操作中不规范。“一府两院”特别是政府往往就一些本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却没有报告或未及时报告。有的重大事项“报告”了,没有书面材料,只是“说一声”或“碰个头”,显得不严肃、不慎重。对这些情况,有的地方人大往往不作表态,缺乏力度。另外,一些本不该党政联合行文的行政行为,还有延续的现象,使人大的监督有些为难。

(二)在报告工作和备案的时限上意识不强,制度不完善。“一府两院”需要人大会审议的报告,多数时候没按规定时效报送,往往是在会议即将召开前送到人大会,会组成人员由于会议时间短而又不了解情况,很难有较高的审议质量。市人大会于分别制定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备案办法,已明确对需要向人大会报告或备案的范围和要求作出规定,但“一府两院”却没有建立相关制度,以保证此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屏山县人大会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由于与县政府在同一地点办公,经常口头交换意见,很少有正式书面报告,缺少严肃性。

(三)人大会在党委决定人事安排方案上的知情渠道不畅。一是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大自身对此问题缺乏深度认识。党委向人大会通报人事方案存在简单化的现象,一是没有制度保证,因而不规范;二是没有很好地把党委的决定权与人大任免权统一起来,没有很好地解决人大会的知情问题。个别地方党委在拟定人事安排时,认为人大会领导都列席了党委会,无须再向人大会党组通报。三是党委组织部门在审查干部时,没有人大会人事部门的参与,使人大会对被任免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缺乏较详细的了解。由于知情不够,使干部任免处于“党委决定、人大举手”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四是党委组织部门与人大会人事部门缺乏经常性沟通,没有建立健全联系通报制度。五是任后监督缺乏“刚性”,监督的力度不大、效果不很明显。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其结果没有向党委汇报,使述职评议成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四)对执行人大会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力度不够,缺乏主动性。一是被动执行人大会决定,主动报告的意识不强,执行中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如市人大会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决定作出三年来,“一府两院”没有相关报告,人大会也没有主动要求。二是政府对人大会审议意见的办理缺乏力度,甚至有“应付”的现象。三是有的政府部门对执行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重视不够,部门起草报告简单,政府领导“把关”轻率。

(五)人大监督的效果不好,有一定难度,运行机制不健全。目前,人大及其会开展监督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监督重点不突出。监督的力度不够,形式、内容较简单,对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有的因碍于情面或感到问题复杂、棘手等等而敷衍了事。二是实质性监督乏力,效果不明显,缺少跟踪检查和督促问题解决的后劲。三是监督的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监督情况。

(六)对预决算的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一是报告时间不及时。二是报送人大会监督的意识淡薄。今年,有的地方部门预算虽然报送人大审议,但是项目不够细化、分配不尽合理等问题比较突出。三是预算调整未及时报告。个别地方在年未提出预算调整的议案,由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使人大会对预算执行情况不能有效监督。四是执行预算不严格,存在随意性。五是人大缺少专业性较强的代表和工作人员,给部门预算监督带来很大难度。

(七)依法治市工作推进缓慢。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效不大,多流于形式。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积极性不够高,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三是督促力度不大,检查重点不突出。四是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两者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和统一。五是垂直管理部门由于事权不清,依法治理的情况也难以掌握。

(八)人大机关机构设置不利于开展工作,人员编制过紧,经费使用显得有些困难。一是机构精简后与人大充分行使职权的需要矛盾突出。机改后,区县人大会由原来的“一室五委”精简为“一室三委”,有的工作机构“身兼数职”,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人员编制过紧,使人大工作的开展与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期望不相适应。目前,区县人大会在市人大会的努力下,经市委同意,由市编办调整,新增设了人事代表选举工作机构,但没有解决相应的人员编制。三是人大机关经费使用显得不足。虽然比过去有所改善,但人大机关的预算增长幅度较小,使机关运转和开展工作有困难,不能完全满足人大工作的需要。宜宾县人大会去年由县委出面解决了一些过去财政所欠的老账,到现在也还有45万元未付,给县人大会工作运行带来经费困难。四是人大机关福利相对较低。政策性奖励,要求在自有经费中开支,而人大机关没有自有经费,往往奖励成为“镜中花”难以兑现。五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办公条件非常简陋,开展活动经费非常紧张。有的乡镇由于没有经费来源,难以依法履行职责。六是市区县人大会委员的待遇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九)党委书记任人大会主任不利于人大工作。党委书记主持一个行政区域内的全面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没有更多的精力兼顾人大工作的日常事务,很多工作难于开展。在调查中,区县普遍认为,党委书记任同级人大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一是不利于监督。二是有碍于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三是影响人大及其会职能作用的发挥。

(十)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培训和交流力度不够。尽管区县党委、人大也很重视,但在统筹安排干部问题上,一是人大机关干部没有形成年龄梯级,年龄结构整体还显得老化。二是党委组织部门虽然每年都安排有人大干部进行培训,但培训的力度不大。三是人大机关干部流动与党政机关相比十分缓慢,“进出口”不通畅,“只进不出”现象严重。

三、建议和意见

(一)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高人民代表大会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营造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局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任务,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积极营造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的良好发展环境。一是要把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的宣传,列入年度宣传计划并认真落实,杜绝宣传的简单化、形式化和概念化,起到真正的宣传效果。二是各级人大会要建立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联系制度,共同做好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三是要把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容纳入党员教育和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党校的必修课程,并进行考试考核。四是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提高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及民主法制的氛围。五是“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人学习,不断加深对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解,增强公仆意识、人大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评。

(二)人大及其会要依法行使决定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是人大及其会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使决定权的意识。要主动地围绕党委决策,抓大事,议大事,对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定。在决策程序上,人大会要依法审议、表决党委通过人大会党组向人大会提出的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主张与意图,或直接向人大会提出的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人大及其会行使决定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贯彻党委意图,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审议重大事项,依法作出有关决议决定。二是人大及其会要建立和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细化具体事项,切实做到规范化操作。三是“一府两院”要按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及时提交属于本级人大及其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本级人大及其会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后,认真组织实施。要将执行人大及其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及时报告,并主动把应提请人大及其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向人大及其会报告或备案。

(三)人大及其会要把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各级党委要重视人大监督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党委的支持和重视,是人大行使监督权并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要支持人大会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开展的工作评议以及对选举、任命的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要参考人大会对评议中发现的明显不称职、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罢免或撤销职务。要支持人大会加大司法个案监督力度,依法严处造成错案的责任人员。二是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围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廉政建设、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工作。要突出抓好法律监督。每年要重点选择几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要督促“一府两院”切实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廉政勤政。要突出抓好工作监督。要健全监督制度,规范监督行为,建立监督畅通机制,探索新的监督途径,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权,敢于坚持原则,克服疲软问题。要真正解决部门预算监督观念保守、监督形式老化、监督实效较低的现象,拓展监督范围,细化监督项目,增强监督力量,力求部门预算监督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以及对选举、任命干部监督的内容、方式、手段,不断丰富监督内涵,改进监督形式,提高监督质量。要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正确处理好垂直部门事权在上级而执法在地方的矛盾,切实解决地方人大会监督无力的问题。三是“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会组织的视察、调查研究、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询问、质询等各项监督活动,认真听取和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认真执行和办理人大及其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人大在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审议议题中发现和提出的重大问题及整改意见,要及时研究解决,不折不扣地落实,严格按照人大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向人大会报告办理结果。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正确处理当事人的缠访,耐心细致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和说服当事人依法正确对待诉讼结果,对违法判决、显失公正的结果,要依法启动司法个案监督程序,督促“两院”认真负责地依法重审,拨乱反正,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人大及其会要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条原则。依法选举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从根本上讲,二者是一致的,都是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保证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一是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建立健全任前审查与任后监督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任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内容、程序和步骤;要主动与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人大会人事部门与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制度和联合审查干部制度,主动地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党委人事安排方案。对凡是由党委推荐、人大会任免的干部,人大人事部门应事先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联系,将有关材料及时向人大会党组汇报,以利人大会按议程表决。同时,要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党委组织意图的实现。二是各级人大及其会要积极探索任后监督的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加强对人大选举、人大会任命干部的监督与考核,凡是人大会任命的干部要向人大会报送任期内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总结,便于人大会及时了解所任命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三是人大会每年要有计划、有选择地对被选举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要通过评议,对那些确有玩忽职守、工作严重失误、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的已任命干部,依法采取质询、撤职或罢免等刚性手段。

(四)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在依法治市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一是人大及其会要督促“一府两院”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建设责任制,坚持办好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观念。二是人大及其会要积极检查“一府两院”实施依法治理的情况,突出抓好“一府两院”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检查落实工作,尤其是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三是人大及其会要高度重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在督促检查乡镇政务公开、指导村(居)为民自治等方面加大力度,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调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五)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各级人大会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代表合法权益的氛围。一是各级人大会要加强代表工作,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建立完善代表视察、信访办理、建议督办、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积极推广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等做法和经验,努力规范代表工作,充分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使代表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二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代表知情知政和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三是各级人大会要建立健全组成人员定期走访代表制度,了解和反映代表活动情况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排忧解难。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切实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要建立完善联系代表、征求代表意见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等制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五是“两院”要积极探索邀请代表视察工作或旁听法院庭审等机制,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六是要合理解决好人代会临时党委会议对非党代表客观上存在的排斥问题,努力消除非党代表的顾虑。

(六)要从有利于人大工作的角度,正确处理人大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的专职问题。党委书记任人大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是加强党的领导的一种新型领导方式。但是在实践中,这样的领导方式弊大于利,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二是分散了党委书记总揽全局的精力;三是改变了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因此,要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正确处理党委书记任人大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给人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七)要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夯实人大工作基础,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一是要高度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强的人大干部队伍。要加强学习,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运用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特别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工作的法律程序,不断提高议事水平和工作效率,彻底改变“人大好糊弄”的印象。二是要把人大会机关干部的配备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计划,优化人大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有计划地安排一些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人大会及其机关,以增强人大工作活力。三是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要与党委、政府机关的干部一视同仁。人大机关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选调、培训、下派锻炼和提拔使用上要同等对待,逐步实现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的合理交流。四是要努力改善人大的工作条件。对人大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行职权所需的办公经费、办公设施、工作用车、通讯工具等要充分保障。各级财政要把人大及其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等的活动经费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要抓紧解决好乡镇人大办公用房、代表活动经费紧张等实际问题,切实为乡镇人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人员保障。五是要对各级人大会委员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进行研究,并加以解决。

乡镇综治工作方案篇七

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多年来,我们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基础保障、探索工作举措、提高服务质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年法律援助咨询人数3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件,挽回各项损失110余万元,受援人数达200人,其中农民工78人,妇女儿童41人,残疾人3人。

年法律援助咨询人数3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5件,挽回各项损失170余万元,受援人数达270人,其中农民工63人,妇女儿童42人,残疾人6人。

年法律援助咨询人数5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2件,挽回各项损失280余万元,受援人数达300人,其中农民工18人,妇女儿童33人。

本级政府在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方面的主要举措:一是按照新修订的《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落实政府责任,保障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三是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协调配合,保证工作衔接顺畅,形成合力;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在成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在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21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同级财政拨付法律援助经费情况:20xx年财政拨付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20xx年拨付法律援助经费4万元,20xx年拨付法律援助经费5万元。

我县法律援助机构的性质、编制和人员情况: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属于司法局内设股室之一,编制是2个,目前有工作人员3名(其中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聘请法律援助接待律师1名)。

法律援助中心办公条件等情况:目前,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场所面积有25余平方米,配备有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同时我们还在局机关对面沿街一楼设立了法律援助接待点,聘请了专门接待律师。

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取得的成效:一是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成绩显著。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促进民生问题解决,认真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困难群众,尤其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取得了显著成效,办案数量和挽回损失逐年增长;二是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不断提升。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努力在宣传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见成效,通过刷写标语、张贴过街横幅ied户外广告、送电影下乡、开展宣传周活动等形式,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不断提升;三是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xx年省政府批转了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法律援助经费标准的意见》,我县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了同级预算,采取有利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四是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我县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普遍得到了加强,基本形成了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截止20xx年底,全县设有法律援助中心1家,法律援助工作站25个,工作站工作人员达70余人,法律援助志愿者达100余人。

目前制约本地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一是经费严重短缺。我县是省级贫困山区县,人口众多,法律援助案件逐年上升,尽管投入不断加大,但仍满足不了;二是人员不足。随着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的提升和社会覆盖面的扩大,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人也越来越多,接待、咨询、办理案件等任务繁多,现有人员根本满足不了需要。

下步做法: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以其法治、平等、公正的价值取向,受到社会百姓的广泛认同和充分肯定。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履行政府责任,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乡镇综治工作方案篇八

为了健全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方便基层困难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我市各县区均在乡镇一级,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以开展非诉讼业务法律援助服务为主,接受基层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使农村地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化解农村的各类矛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意义。

xx市已建立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18个,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xx年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200宗,其中民事法律援助诉讼案件18宗,非诉讼调解案件182宗。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是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机构,业务上接受县级法律援助处的指导和监督。

1、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和提供法律意见。

2、接受群众法律援助申请,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xx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初步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身份状况;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是否真实;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并且材料齐全的及时报送县级法律援助处审批。

5、协助上级法律援助机构对本辖区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审查;

6、协助上级法律援助机构监督管理本辖区法律援助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8、负责组织管理本辖区村(居)委会(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

9、负责收集并上报本辖区法律援助信息资料;

10、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统计工作;

11、负责协助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案卷归档管理。

经县级法律援助处的授权,工作站对非诉讼调解案及简单的民事案件有审批权:

1、各法援工作站必须统一使用由县级法援处下发的民事案件受理、审批相关表格、公函。

2、法援工作站应严格审查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及案件基本情况。

3、法援工作站自行受理初审案件后必须报县级法援处审批,领取案号。

4、法援工作站办理的案件结案后必须按有关规定交县级法援处归档。

1、请人到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申请人到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及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户口本或者暂住证明;

(4)申请援助事项的有关证明、证据材料;

3、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4、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初审意见,并报所在县(市、区)法律援助处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由法律援助工作站通知申请人。

对于给予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与受援人或者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5、工作站受理的属于县级法律援助授权审批的非诉讼及简单的民事案件,应该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6、工作站对于群众来访应及时解答,无法及时解答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做好法律援助咨询登记,对于重大复杂法律援助事项应当及时上报至县级法律援助处。

7、工作站安排本站工作人员承办或指派其他人员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结后15日内,应当填写《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并按照统一归档目录的顺序整理好有关材料后,做到一案一档,最后将案件档案材料移交所在县(市、区)法律援助处审查并统一归档。

(市、区)法律援助处备案,作为年终统计的依据。

9、根据《xx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律援助工作站办案人员在办结案件后,可以领取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收到归档材料后及时向办案人员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的标准按《xx市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暂行办法》执行。

1、人员编制不足、专职律师缺乏。

我市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是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其人员编制与司法所的人员是一致的,即司法所人员同时也是工作站的人员,兼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目前有很多基层司法所占编人员仅1个,既要负责司法所的工作,又要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这无疑增加其工作负担,影响工作效率。其次,专职律师缺乏,目前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站还没有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因此,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人才引进,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服务水平。

2、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统一制度规范,各县区做法不一,工作还不够规范。因此要尽快出台《xx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规定》,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档案管理等做出统一的规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

3、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扩大。

目前工作站的覆盖范围仅在乡镇(街道)一级,对于一些偏远的乡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需在各村委会(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使法律援助工作形xx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团)、村委会(社区)三级网络,使法律援助队伍进一步延伸到基层。目前该项工作已在开展中,并对法律援助联络员情况进行了登记,以后将对联络员进行规范管理,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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