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 村级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精选5篇)

时间:2023-09-05 作者:梦幻泡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 村级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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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篇一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致富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两富两美”新,采取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贫、科学化脱贫的方法,建立精准脱贫包联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同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xx年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一个不落的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脱贫原则。加大精准脱贫和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户自主致富的“造血”能力,力促贫困人口早日摆脱贫困。

——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建立全县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坚持群众参与原则。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主体是贫困群众。因此,在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合力攻坚原则。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县扶贫农发、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国土、财政、民政、农林等政策性资金,激活企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三、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市既定的人均收入2500元(20xx年不变价)贫困线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准,到20xx年,全县1.12万户、4.88万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全部跨越2500元(20xx年不变价)贫困线,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为20xx年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力争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3490户14800人;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3800户17000人;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3910户17000人。

四、 重点工作

(一)完善数据,科学化核查。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脱贫对象及准确信息摸清核准,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核实完善贫困户信息,做到“四清”。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四清”:一是核准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完善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二是核准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完善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三是核准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到“对策清”;四是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四定两不”帮扶机制,做到“责任清”。(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各镇办、社区)

——核实完善贫困村信息,做到“五有”。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核实,重新录入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切实做到“五有”,即: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带动计划、科学技术指导方案等;有帮扶记录,包括领导、单位、干部帮扶工作记录,以及贫困户增收脱贫时限。(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二)多措并举,精准化脱贫。以建档立卡为依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1.乡村建设脱贫。对建档立卡的67个重点贫困村中2097户9353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加强水、电、路、两委会阵地、卫生室、老年人幸福互助院、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对建档立卡中有危漏房等安全隐患的贫困户,通过实施危房改造、高崖滑坡治理等项目,促使贫困户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新农办,相关镇办、社区)

2.产业扶持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和经营能力但无产业途径的1153户5085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开发、低收入户产业扶持、产业化扶贫等项目,鼓励发展猕猴桃、核桃、苗木花卉、御石榴、手工布艺、土鸡养殖等特色产业,引导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商贸旅游产业,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商务办,各镇办、社区)

3.岗位开发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经营能力的178户621名贫困人口,设立保洁员、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劳动服务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园区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

4.搭帮联营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

220户764名贫困人口,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财政局、农业园区办,各镇办、社区)

5.土地流转脱贫。对建档立卡中经营不了承包地或经营承包地效率低的409户1702名贫困人口,由政府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优先流转贫困户承包地,并优先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贫困户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各镇办、社区;参与单位:县国土局、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扶贫农发办)

6.教育保障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因家庭困难致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926户4832名贫困人口,支持其完成从学前到大学学龄的学业教育,从根本上斩断“穷”根,防止贫困代际遗传。对贫困家庭小学生、初中生,继续用足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对贫困家庭高中生,实行免除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20xx元的生活补助费;对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通过实施“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每生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帮助其完成学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团县委、总工会、残联、妇联)

7.技能提升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职业技术技能的1086户5265名贫困人口,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经营和就业技能本领,有效增加其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科技局、人社局、农林局、农业园区办、畜牧局)

8.电商创业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一定文化水平、富有创业愿望的317户1413名贫困人口,发挥我县“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作用,通过淘宝大学电商培训,鼓励和扶持其开办淘宝网店、开发电商产品、参与物流配送等,实现创业就业,增加收入。(牵头部门:县电商办、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商务办、供销联社,各镇办、社区)

9.劳务输出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的1603户7115名贫困人口,发挥“全国劳务输出示范县”、“人力资源大县”等优势,定期组织外地企业来武举办现场招聘会,积极实施“春风行动”,力促更多贫困户外出打工,增加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10.金融服务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经营能力但缺少资金的941户3877名贫困人口,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提供5万元以下、3年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小额贷款,扶贫资金全额贴息,以及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运行互助资金、小额贷款等项目,帮助贫困人口发展小微企业、商贸、旅游等特色经营产业。同时,县财政设立200万元精准脱贫攻坚贷款担保基金,对需要扩大经营规模的贫困人口,由扶贫办和商业银行联手协作发放适度规模贷款,满足贫困人口创新经营资金需求。(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劳动服务局,各金融机构)

11.部门帮扶脱贫。对建档立卡中除扶贫整村推进村之外的贫困村1614户6107名贫困人口,参照市县两级“两联一包”驻村联户帮扶模式,由县级部门派驻工作队驻村包扶,每年投入帮扶和脱贫资金不低于3万元,连续实施三年,使其全部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其他扶贫对象,通过实施“十联百包千帮”、“4411”扶贫帮困等工程,针对性地帮助贫困户有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实现“一对一”脱贫。(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农发办、民政局;参与单位:各相关部门)

12.政府供养脱贫。对建档立卡中656户2666名特殊贫困群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由政府兜底脱贫。对贫困老年人,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和高龄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专项补贴;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和“两癌”妇女,用好新合疗等医保政策,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予以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孤寡老人等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范围。(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参与单位:县残联、卫生局、合疗办)

(三)严格督查,精细化考核。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精准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把“减少贫困人口,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贫困户生产生活水平”作为考核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适当增加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权重,严格奖惩。二是细化责任。把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到包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各项帮扶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严肃问效。通过随机抽查、抽样调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精准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牵头部门:县考核办;参与部门:县联合督查室、扶贫农发办)

五、 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精准脱贫,是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也是贫困群众的热切期盼。为了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扶贫农发办、农林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和各镇办、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农发办,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落实等相关工作。各镇办、社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领导主抓,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县上负总责,部门搞帮扶,镇办(社区)抓落实,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创新推行县级领导包镇办(社区)、党政部门包村、科级干部包户精准脱贫工作责任制,使每个包抓人员身上有担子、心里有压力、手里有办法、措施有实招。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精准脱贫工作责任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成效上。

三要强化资金投入。除中央和省、市各类专项脱贫资金外,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精准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助力贫困户脱贫。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集中财力、物力,集中攻坚脱贫。鼓励社会各界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引导群众自筹资金,为脱贫项目供强资金保障。同时,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开辟多元融资渠道,依靠内外力量发展经济,努力使脱贫攻坚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由“给钱给物”型向“帮助上项目、帮助建项目”型转变。

四要强化服务指导。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镇村干部和群众按要求实施项目、发展产业,力促早日脱贫致富。各涉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群众应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增强农民群众整体素质。要围绕农业主导产业,为贫困户提供新技术、新品种,提供市场信息、农业信息和项目信息,促使更多贫困户走向产业致富道路。各职能部门要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统筹使用各种资源,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五要强化氛围营造。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打好“整体战”、“攻坚战”,确保各项脱贫措施掷地有声、落地开花。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门户网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成效,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要及时总结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大张旗鼓进行表彰,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篇二

坚持精准帮扶、扶持到户、资助到生、促进公平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把提高贫困学校和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上好学作为我校教育扶贫工作未来几年的核心任务,不断创新教育管理模式,促进全镇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16年起,实现全镇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的全覆盖,建立全镇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幼儿、适龄儿童的资助制度和助学制度,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确保每个贫困家庭有一个主要劳动力都能学会一至两门实用技术。到2016年底,实现全镇小学教育发展总体均衡和学校办学条件有提高,努力实现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寄宿生达30%以上。教育结构更加合理,办学条件持续发展,教师队伍素质有效增强,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教育管理更加高效,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20年,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老师队伍更加稳定,实现教育均衡,使教育对精准脱贫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达到教育扶贫的战略目标。

三、基本原则

1、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针对制约贫困村和薄弱学校教育发展的瓶颈因素和关键领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争取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镇域内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项目扶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实现全镇有1所公办幼儿园;改建幼儿教学班,鼓励和引导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扩大在园幼儿规模,确保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

二是推动寨坝小学迁建工程,解决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问题,确保搬得出、入学好。

三是积极争取助学金,扩大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切实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为我镇教育扶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关注特殊群,规划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为留守儿童提供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一是狠抓保学控辍。认真落实保学控辍双线考核和七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十三五时期小学辍学率控制在%以内。二是大力促进促进教育均衡。以2016年省对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千方百计完成硬件建设,合理调整布局,科学调配教师,努力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三是着力完善管理机制。健全教育考核机制、目标管理机制、质量研究机制、质量评价机制、教育督导机制等,推行教学质量监测,每学期对小学四至六年级进行教学质量监测测评,并充分利用好测评结果,促进质量提升。四是落实帮扶措施。开展条件较好的学校挂帮薄弱学校工作,实行教师进交流,资源共享,以强带弱,以优促劣,实现全镇小学教育质量和人口素质整体提高。

(四)发挥资源优势,实施精准滴灌,助推贫困家庭脱贫

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其它需要使用的食材,在确保安全优质等价的前提下,优先向贫困家庭订购,有效拓展贫困农民农产品销售渠道。

学校保安、宿管、食堂从业人员等各类临聘人员在新增岗位时,在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等各方面条件均满足的前提下,优先面向精准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聘用,以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一是按照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入户帮扶工作。中心校班子成员、学校负责人帮扶二至三户贫困户、教师帮扶一至二户贫困户,并确保脱贫。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中心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办公室,统筹镇属小学精准脱贫工作,为精准脱贫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专门督查组,对镇属小学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严格的督促检查,落实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督查工作机制,确保人人身上有压力,个个头上有指标,使精准脱贫工作成为全县教职员工共同的奋斗目标。

三是严格问责。制定中心校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对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学校和个人,严格实行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倒逼工作到位、倒逼成效落实。

一、调查范围及对象

(一)调查范围:全市70个省级贫困村仁和区共有10个:务本乡大火山村、布德镇老村子村、平地镇波西村、平地镇辣子哨村、同德镇双河村、啊喇乡啊喇村、大龙潭乡大龙潭村、大龙潭乡干坝子村、大田镇乌喇么村、中坝乡大纸房村。

(二)调查对象:贫困村儿童、青少年接受教育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学校要切实做好辍学及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情况核查工作。学校要对辍学及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摸清接受教育的情况,辍学时所在教育阶段,辍学原因,班主任、学校报告和动员复学所做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工作情况,现状如何,有无补救措施等,摸清情况后及时上报区教育局教育股。

2.学校要建立辍学学生报告制度。学校每学期初应将学生辍学情况向区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书面报告,由乡镇政府责令其入学。在上学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一周内不到校,学校应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并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做好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工作,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乡镇政府向辍学学生家长发出《敦促入学通知书》,要求辍学学生限期返校。3.学校要建立班主任、任课教师控辍责任制度。要切实加强对学困生的教育和辅导,通过个别辅导、建立帮学对子等形式,帮助其克服学习困难、树立学习信心,解决厌学情绪。对已辍学或有辍学意向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措施,耐心说服学生家长,动员学生复学。对动员辍学学生返校的对象、做动员工作的人员、时间和效果等造册登记,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有案可查,严禁弄虚作假。

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县新一轮扶贫攻坚,依据《燕山—太行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扶贫攻坚的意义

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我县地处阴山北麓风蚀沙化地带,是一个典型的高寒干旱水资源严重匮乏区,也是全市贫困程度最深、贫困面最大、面临困难最多的旗县之一。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就是要把扶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头号民生工程,通过集中攻坚,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过上幸福生活。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发展纲要(20xx—20xx年)实施意见》,把改善人居环境、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持以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发展农业、以城乡统筹发展农村、以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全面实施“三增三减”战略, 按照“532”扶贫人口分流规划(即:全县50%的农村人口转移进城、30%从事农牧业产业化开发和高效种养业生产、20%就地集中养老),夯实“三农”基础,强化惠农措施,增强科技支撑,推进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生产经营方式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保持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

2、建设38个中心村,撤并整合空心村、老龄村144个;

3、建设扶贫移民楼6800套,转移贫困人口2万人;

4、建设村级养老互助幸福院55所,集中养老6648户、1.1万人;

6、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22%以上,草场植被覆盖率保持在53%以上。

四、扶贫现状及分区规划原则和重点区域规划

依据自治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600元的新扶贫标准,全县现有贫困人口5.6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6.6%。为统筹做好扶贫攻坚工作,按照分区规划的原则,将全县农村分为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两大重点区域。

(一)分区规划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围绕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全面发展,综合考虑发展现状(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和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自然、气候因素(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生产力分布状况、人文发展现状及生态屏障功能体现),编制重点区域规划。

1、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三化”互动的原则。

3、坚持加快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

5、坚持“收缩转移,流转集中,集约发展”的原则。

6、坚持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

(二)重点区域规划

1、限制开发区:即西起长顺镇向阳村,沿省际大通道,东至七号安业村一线以北风蚀沙化地区和西起*村,沿、,东至七号一线以南荒漠化丘陵地区。该限制区域内水资源缺乏,生态环境差,不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主要包括*乡、*乡、*镇大部分风蚀沙化地区,区域面积15.8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2万公顷,三荒草场面积7.4万公顷。包括51个行政村、274个自然村,涉及10665户、2.9万人。

2、优化开发区:即为限制开发区两条线之间立地条件优越的地区,主要以间宽谷区、盆地、河谷一带以及省际大通道路边村庄为主。区域面积9.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3万公顷,三荒草场面积5.9万公顷。包括34个行政村、84个自然村,涉及9723户、2.7万人。

五、扶贫攻坚的主要方式

(一)转移式扶贫。在限制开发区,通过实施易地移民搬迁扶贫,将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民转移进城,依托重化工、服装产业以及城镇服务业,变为产业工人。“”期间,全县计划在长顺镇规划建设占地20万平方米的移民小区,分四期建设移民楼6800套,有组织地就地转移贫困人口2万人。20xx年,计划新建扶贫移民楼22栋,转移贫困人口1300户、4290人。通过限制区人口收缩转移,有计划地实施撤点并村,及时对撤并村落进行生态恢复,发展草原旅游业和限量性高效畜牧业,达到“迁出区绿起来、迁入区富起来”的目标。20xx-20xx年全县撤并自然村144个,其中20xx年撤并“空心村”、老龄村40个。

依据集中连片扶贫规划,在优化开发区坚持以现代的物质条件装备农牧业,以现代的科学技术改造农牧业,以现代的产业体系提升农牧业,以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农牧业,以现代的发展理念引领农业,以培养创新型农民发展农牧业的理念,按照“扶贫开发带动产业发展,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工商企业领军农牧业发展,”整合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入,连片实施,组装配套,整体推进。20xx-20xx年全县扶贫开发涉及整村推进项目的中心村有33个,其中20xx年重点建设等中心村9个。

(三)保障式养老。继续把幸福互助院建设与调整优化村镇布局、建设新农村、盘活闲臵集体资产相结合,整合项目资金,按照“四三三”发展思路,争取利用三年时间让全县60周岁以上、伤病残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全部入住幸福院,并纳入低保、新农保、扶贫直补等社会保障体系范围。20xx年重点在、朝阳、等村建设幸福院22所,保障贫困人口1584户、3600人就地集中养老。

六、政策支撑

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引导、群众主动、乡村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帮扶的“大扶贫”格局。

(一)严格兑现各项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把农民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无论是转移进城,还是进入中心村,就地保障养老,原先在农村享受的各类权益和各项惠农政策保留不变。

(二)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明确所有权、流转经营权,确保收益权,流转形成规模化经营,提升产业化水平,促使农村土地、林草地资源成为固定资产,增加农民的资本性“租金”收益。

(三)加快林草确权到户,夯实流转基础工作。积极推进林草权制度改革,确立林权、草权,落实草牧场奖补资金,建立政策引导、补偿治约机制,激发农民主体的积极性。鼓励草牧场、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实施高效产业化经营,奠定清晰的产权基础。

(四)加大扶贫直补力度。将60岁以上、未享受低保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一次性纳入直补范围,从20xx年开始每人给予定额生活补助,以后逐年增加,到20xx年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0xx元。

(五)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20xx年,要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使农村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每年人均领取养老金900元。对已享受农村低保的贫困人口,加大提标幅度,保持逐年递增。同时,对五保、优抚、“三民”等其他保障对象,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每年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政府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把扶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几大班子领导全力抓,各部门承担任务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扶贫工作格局。

(二)整合资金、确保投入。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扶贫攻坚投入体制,大幅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捕捉信息,千方百计争资金、跑项目。20xx年,全县争取上级相关资金不低于1亿元。二是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今后县财政将逐年增加扶贫和各项惠农资金投入。同时,将涉及扶贫工作的全部项目进行组装配套,坚持扶贫项目集中,项目资金集中,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组装配套、整村推进、各司其责、各计其功”的做法,合理整合农牧业、交通、水利、民政、建设、文广、卫生等各类专项资金,并将资金捆绑起来,集中投向重点贫困乡村,努力实现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三是扩大社会筹资渠道。建立健全“企业带、群众投、社会筹、单位帮、银行贷”的多元投资机制,多方式、多渠道聚集资金。金融部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完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制度,适当放宽扶贫贴息贷款条件,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为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提供资金需求,确保扶贫攻坚资金足额投入。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使用,确保资金规范运作,使用透明,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一是各部门各负其责,形成立体大扶贫格局。农牧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涉农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水利、电业、交通、通讯等部门尽最大努力帮助贫困村解决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滞后问题。二是动员引导企业、团体组织、爱心人士、机关干部等社会各界,开展献爱心活动,建立扶贫资助专帐、专户,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要建立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结对子帮扶机制。整村推进的中心村要实现“四有三带动”(即:每个中心村有一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有一个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有一名驻村干部包扶,有一名大学生村官,通过企业带动、能人带动、党员带动的方式), 扶持贫困村整体脱贫,确保整村推进工程取得实效。

(四)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关注民生的高度来认识新时期扶贫攻坚的重要性,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扶贫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报》和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扶贫攻坚政策方针,充分展示扶贫攻坚成就和经验,及时报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攻坚的情况,全面反映我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奋发有为、创新发展的精神面貌,加强对扶贫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全县广大干部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创业热情,为我县的扶贫攻坚建功立业。

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篇四

全国脱贫攻坚奖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办的“十三五”脱贫攻坚期间,每年开展一次表彰活动。全国脱贫攻坚奖的设立标志着国家扶贫荣誉制度的建立。下文是山西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最新版,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厅字〔20xx〕22号)及《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晋发〔20xx〕23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和巡查。

第三条 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围绕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群众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和政策措施,严格遵守纪律和规定,查找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成减贫任务,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四条 督查工作坚持目标导向,着力推动工作落实;巡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第五条 督查巡查工作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调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和听取汇报、受理群众举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同时重视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市级之间交叉督查和巡查。

第二章 督 查

第六条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年度督查计划,批准督查事项,组建督查组,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督查情况。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督查组负责督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厅级领导干部担任,督查组成员从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第八条 督查工作包括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对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一般每年1次。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

第九条 督查的重点内容:

(一)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三)减贫任务完成和特困群体脱贫情况;

(四)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情况;

(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情况。

第十条 督查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督查组根据具体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地督查。督查组在有关方面配合下开展工作。

(三)报告情况。督查组将督查情况、问题、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督查结果的反馈运用。

(一)督查情况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汇总后,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作为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督查情况好的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总结推广经验;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纠正。

(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被督查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通报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被督查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须按照要求及时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反馈整改情况。

(三)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时汇总被督查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整改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将开展督查工作情况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章 巡 查

第十二条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掌握情况,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组建巡查组,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厅级领导干部担任。巡查组成员根据需要从有关单位和地方抽调。

第十四条 巡查的重点问题:

(一)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

(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

(三)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干预和插手扶贫项目建设问题;

(四)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问题;

(五)违反贫困县约束机制,发生禁止行为事项等问题。

第十五条 巡查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巡查组根据巡查任务,制定工作方案

(二)实地巡查。巡查组进驻被巡查市县或省直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巡查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应当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查市县党委、政府或省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提出处理建议。

(三)报告情况。巡查组形成书面报告,反映巡查情况和问题,并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巡查结果的反馈运用。

(一)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后,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或者检察机关。

(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被巡查地区或单位反馈巡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被巡查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巡查反馈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于2个月内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反馈整改情况。

(三)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整改情况能公开的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

各奖项具体条件是:

奋进奖: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光荣脱贫勤劳致富;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群众摆脱贫困。

贡献奖: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调查研究,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出色完成扶贫任务。

奉献奖: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热心扶贫济困,乐于奉献爱心,帮扶效果显著。

创新奖:聚焦脱贫攻坚,创新扶贫理论,改革方式方法,取得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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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篇五

20xx年是组织实施全县“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最为关键的一年,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对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以及伊犁州安排布署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对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邓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会议精神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工作,坚持用科学的扶贫观抓好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抓住机遇、紧紧瞄准贫困群体,把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中心任务,以4个重点乡和 40个重点村为扶贫开发主战场,从本县实际出发,具体落实好自治区扶贫办【20xx】36号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实效,加快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继续实施庭院经济、计划生育、残疾优扶、畜牧兴家、扶贫救助、抗震安居、技能培训、劳务创收、产业带动、社会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

通过整合扶贫资源,抓好一批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扶贫开发工作绩效,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在推进尼勒克县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20xx年,全县要完成自治区下达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计划2036人392户的脱贫任务和伊犁州下达的3326人595户脱贫任务,争取使20%的低收入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到958元和超过动态脱贫标准,贫困农牧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全县确定400户脱贫重点户,争取人均增收400元。

全县通过缺项补项确保20xx年自治区验收的4个重点村基本达到整村推进“五通”、“五有”、“五能”标准。

全县培训贫困劳动力1万人(次),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 2000人,重点培植和扶持龙头企业带动2000户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

(一)抓好整村推进,改善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坚持高位推动,加强资金整合力度完善缺项补项项措施,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大力支持农口资金的整合,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验收村“五通”、“五有”、“五能”的缺项补项问题,当年财扶项目资金70%将用于验收村和试点村的整村推进建设。

首先确保四个验收村(克令乡萨拉尕什村、乌赞乡吐尔克买里村、胡吉台乡乌兰布鲁克村、乌拉斯台乡巴彦郭勒村)完成整村推进缺项补项任务。

重点抓好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落实,争取财扶资金、以工代赈、扶贫贴息贷款、外资项目、社会扶贫五块资金,总额超过3000万元,实施50个以上的整村推进缺项补项建设项目,覆盖贫困人口1万人。

积极做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减贫重点放在西三乡,通过区域性扶贫开发,缓解我县连片贫困问题。

同时,20xx年全县将争取和确认10—20个州级和县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扩大扶贫开发的覆盖面。

认真实施好抗震安居扶贫工程,完成2698户抗安工程任务,结合整村推进验收计划,把抗震安居工程作为扶贫开发一项十分重要工作稳步推进。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争取和实施好集体经济扶贫项目,实现23个“空壳村”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10万元,争取10“空壳村”村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5万元的目标。

(二)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着重加强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促使贫困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从根本上摆脱贫困。

同时,根据市场需求,依托职业学校和扶贫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培训,全县将确认20—50个技能培训点,全面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程,尤其要抓好少数民族贫困农民的汉语培训。

通过岗前技能培训,引导贫困农牧民从事餐饮、运输、建筑、家政服务等行业。

积极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输出转移,大力实施“5+2”劳务创收扶贫工程(即:每年输出贫困劳动力 5000人,年净创收2000元),拓宽非农收入的领域,提高工资性收入的比例,使当年非农收入的增长额占到贫困户增收额的40%以上。

20xx年,全年计划培训贫困农牧民总数达1万人(次)。

(三)抓好产业化扶贫,发挥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牧民增收的功能。

把产业化扶贫作为增加贫困人口农牧业生产性收入、提高贫困乡村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按照“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

实施“5321”产业扶贫工程(即:争取到20xx年每户户均达到5头牛、30只羊、20只鸡或鹅、10亩农作物高产田)。

在确保粮食自给的前提下,要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特别是设施农业和农区畜牧业;同时,要加快传统畜牧业的改革步伐,走牧民定居、牧农结合的路子。

不断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提高贫困乡村的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做大做强贫困户稳定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培育和确认新疆褐牛、伊犁白鹅、尼勒克县“六辫红”大蒜、脱毒大蒜、鸵鸟繁育等5—10个示范乡和示范村。

20xx年,全县将确认3---5个县级扶贫龙头企业,申报1-2个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尽快形成县有龙头企业、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化扶贫格局。

(四)抓好社会扶贫,构建和谐扶贫运作机制。

坚持进村入户,实施干部包扶。

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州直机关等定点帮扶单位和东西扶贫协作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的沟通交流,继续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扬扶贫济困的美德,扶持贫困乡村发展。

挖掘社会扶贫内在的潜力,拓宽社会帮扶领域和方式,既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对口支援,又切合实际状况解决吃穿住等实际困难,既无偿扶贫济困,也互惠互利进行双赢合作,不拘形式,突出成效,使社会扶贫在扶贫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积极实施好“42225彩虹计划”社会扶贫工程,即:州、县、乡、村四级责任帮扶4000人结对子帮扶2000户贫困户。

另外,200名社会扶贫志愿者帮扶200户贫困户,争取社会各界扶贫总资金总额达到500万元,筹建尼勒克县扶贫基金会;助建2个扶贫医院和5个“扶贫超市”,全面推行县级机关定点帮扶村量化考核制度,加大县级机关帮扶资金投入力度,及时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的公示、宣传、总结、表彰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举全县之力,集全社会之能,解群众之贫,大力营造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使社会扶贫成为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五)抓好进村入户,实现贫困户收入的突破性增长。

把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作为核心任务,用增收体现扶贫开发的效果。

认真研究扶贫开发重点村和扶贫到户的增收方案,一户一户地制定增收措施,确保覆盖面广、带动力强、见实效快的增收措施进村入户。

根据贫困户的需求和特长,逐户研究设计扶贫项目,彻底改变分散使用力量、不分贫富一起扶的现象。

充分利用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成果,全面掌握贫困户受益的情况。

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适宜、多样的'方式,扎实做好进村入户工作,避免表现化、形式化。

重点实施好安居乐业庭院经济扶贫工程,其内容是“四带”、“五起来”,(四带:带着感情去乡村、带着亲情去农家、带着激情去蹲点、带着热情去扶贫;五起来:房子亮起来、院墙围起来、院内绿起来、家禽养起来、劳务输出干起来)。

20xx年,全县要建立和确认10庭院经济扶贫示范小区;万头优质奶牛县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选定一个扶贫开发重点乡新建一个千头优质奶牛乡;选定一个重点村为新建百头优质奶牛村;启动和新建“大蒜村”、“肉鸽村”、“贝母村”、“养牛育肥村”、“养羊育肥村”、 “大棚村”、“刺绣村”、“鸵鸟村”、“土鸡村”、“养鹅村”、“火鸡村”等15个专业村。

同时,重点实施好计生扶贫幸福工程、残疾人优扶工程和贫困妇女 “畜牧兴家”扶贫工程,充分调动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

增强扶贫资金项目的引导、支撑、辐射功能,确保扶贫效益最大化。

加大对自治区确认的小康建设示范乡和示范村的投入力度,同时,确保低收入贫困人口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面达到100%。

另外,认真实施好“两建一补”扶贫救助工程,即:建立扶贫救助基金会,建立扶贫救助网络,除对低收入贫困人口实行最低生活定补救助之外,由县扶贫救助中心利用扶贫救助基金对农牧区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尝试和开展实物供给等救助活动。

(六)抓好科技扶贫,引领扶贫开发向纵深发展。

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以科技扶贫为主线,向科技要扶贫效益,不断提高扶贫开发的科技含量,以促进贫困乡村和农牧民稳步增收。

充分发挥尼勒克县的资源优势,选准项目,建好基地;滚动发展,综合开发。

着重建设好脱毒大蒜、脱毒马铃薯、旱作马铃薯、新疆褐牛繁殖推广、驼鸟繁殖、澳州羊驼引进、肉鸽养殖、火鸡养殖、伊犁草原牧鹅养殖、哈萨克妇女刺绣、果蔬保鲜库等10个科技扶贫基地。

20xx 年,要依靠先进实用技术的导入,培育特色产业和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牧民,让贫困农牧民从科技扶贫的实际应用中增长致富本领。

争取自治区科技扶贫成果展示会在我县召开。

通过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将提高我县科技扶贫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绩效。

(七)抓好和外资项目,拓展外资扶贫领域。

积极拓宽外资扶贫的范围、领域,丰富外资扶贫的内容,不断增加合作伙伴,开展富有成效的投资合作项目。

构筑外资项目利用平台,建立外资扶贫规划和协调机制,保障外资项目办公室的正常运行,加强与国内扶贫资源的整合,增强外资扶贫的实际效果,为贫困乡村提供更为广泛、更为有力的外资扶贫服务。

具体抓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唐布拉旅游风景区绿色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启动国际农发基金(ifad)项目,借助外资参与扶贫开发,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0xx年,外资项目进入启动阶段,按照县委11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协调人员,落实机构编制,保证人员到位。

(八)抓好扶贫开发规划项目库建设和制度落实,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

1.扶贫开发规划要以乡(镇)场为基本单元,以贫困村为基础,先编制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再在村级规划基础上编制乡(镇)场和县级规划。

村级规划一是要在县扶贫开发局的指导下,按照向自治区申报的40个贫困村指标和县政府依据贫困状况确认定的县级贫困村而编制;二是要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措施、帮扶单位和资金来源等;三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评估论证并批准;四是由县扶贫开发局汇总报州扶贫办和自治区扶贫办备案。

2.通过规划建立20xx-20xx年县、乡扶贫开发规划项目库。

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0月份以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县政府规定的扶贫开发规划原则和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今后每年度的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必须从扶贫规划项目库中选择编排,凡未列入扶贫规划项目库的项目,不能安排使用扶贫资金。

3.在财政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安排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在自治区下达的资金指标内,从本县实际出发,贫困村之间适当平衡,但也要体现重点,其中 70%用于自治区当年验收的贫困村发展生产。

同时,项目的资金补助标准不得高于自治区规定的标准;项目要由县扶贫开发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申报,项目下达后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安排下方可组织实施。

4.要巩固“制度落实年”的工作成果。

全县的扶贫工作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

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人员,高质量地完成建档立卡任务,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设立微机档案。

另外,完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对扶贫资金运行实行全程监控。

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对财政扶贫项目运行、扶贫资金管理、扶贫效益分析等情况继续进行绩效考评。

同时,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尼党发[20xx]11号《关于进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精神,不断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县、乡、村三级层层落实扶贫开发目标责任书,坚决实行扶贫开发“一票否决制”。

县财政20xx年列入预算的100万元县级扶贫配套资金,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研究扶贫项目,并落实到当年农口资金整合的重点验收村。

(九)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构,高位推动,坚持扶贫就是讲政治的基本要求。

20xx年扶贫开发继续实行高位推动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场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作为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精神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工作导向的具体行动落到实处。

要健全县、乡、村三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扶贫开发中强化政府行为,把具体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

同时要切实充实和加强县、乡两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力量,稳定人员,改善条件,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增强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

要认真落实尼党发【20xx】11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人事、机构编制要大力支持县、乡两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建设,强化人员力量,强化部门职能,强化考核管理,切实保证扶贫开发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十)加强调研,全面协调,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调研,全面开展扶贫规划工作。

扶贫规划工作是深入各乡、村和贫户整个工作的过程,是反复思考形成思路的过程,也是明确发展方向、坚定信心的过程。

这是要求必须在准确把握发展方向、进村入户、深入调查研究,吃透基本情况,在理清发展思路的基础上开展规划工作。

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要做到:一是认真总结“十五”扶贫开发的经验,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二是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我县实际,紧紧抓住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薄弱环节;三是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式加快扶贫开发步伐;四是深入了解贫困村急需实施的项目和群众的所想所盼的问题;五是充分应用已有的扶贫成果,超常规地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20xx年,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虽然任务重、难点多、压力大,但我们相信,在上级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一定能够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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