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

时间:2023-12-18 作者:念青松

借款合同是一种约定借款事项的合同,涉及到借贷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借款合同文件的归档和保管应当妥善处理,以备日后查询和纠纷解决之需。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一

合同编号:

借款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贷款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出质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__年__月__日。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借款人(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___)。质物移交时间为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偿还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七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九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出质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质物质押期间,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条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质押期间,质物保险期届满,出质人应负责续保。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出质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专户。当理赔款不足以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时,借款人负责弥补或提供其他担保。

第十二条质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出质人负责。

第十三条质物清单所列的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出质人于质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贷款人支付估价金额的____‰的保管费。质物保管不当,造成损害、灭失,由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自然和客观原因除外)。

第十四条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内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第十六条贷款人依法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质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质押人;如不足,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七条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质物及有关资料退还给出质人,并到质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和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九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依法设定质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或专用章)。

借款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

出质人:(盖章)。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二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三章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3)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4)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6)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1)、(2)、(3)、(4)、(6)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争议的解决。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六章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_____号和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编号:______年(_______)字_______号。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抵押合同的登记。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三章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四章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五章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3.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六章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三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3)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4)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6)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1)、(2)、(3)、(4)、(6)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_____号和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四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

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

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____街道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

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

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

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

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第一期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

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

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

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

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五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万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120个月(20________年0____月_至20________年0____月_)。

第四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利率为月利率5.46‰,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12.35‰;挤占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15.66‰。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季结息,入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乙方无须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未到期贷款利息按合同利率执行。对贷款逾期和挤占挪用贷款的按联社新调整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执行。

二、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_。

第五条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一)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2、本合同没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4、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乙方在甲方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三个法定工作日内开始发放借款。

二、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标准与支付对象。

本次贷款的支付方式确定为1。

1、受托支付;。

2、自主支付。

(一)采取乙方受托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或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担保生效后(或登记备案后),由乙方将贷款资金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

(二)采取甲方自主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甲方账户,并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具体的借款支付金额与支付对手为甲方提款申请指定的支付对手和支付金额。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

一、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二、分期还款的,按季结息,按合同约定还款。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三、甲方未按期还款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存款账户中划收,本条约定视为甲方对乙方直接划收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可撤销授权。

四、提前还款。

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_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五、贷款展期或延期。

(一)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甲方需要将借款展期或延期,应在借款到期前,_内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按照甲方的申请重新对甲方进行授信审查,经乙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

(二)乙方审查同意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后,借款期限和担保期限应有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三)如乙方不同意展期,则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款;。

(二)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盖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甲方的义务。

(六)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

第三人提供担保;。

八不以与任何。

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十。

一)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签订、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甲方的消费、生产经营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贷款文件资料;。

(四)借款支付过程中,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还款能力不强、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乙方有权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变更借款支付方式。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二、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单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对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一)甲方的违约。

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甲方的违约:

1、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2、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贷款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

5、未按重大交叉违约事件;。

6、未按期归还债务本息;。

7、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1

1、甲方涉嫌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1

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

1

3、甲方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1

4、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义务履行;。

1

1

6、乙方认为足影响债权实施的其他情形;。

1

7、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二)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保证人发生承包、租赁、联营等情形,足以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2、保证人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他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三)抵押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为提供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2、因。

4、抵押人已经同意处分抵押物,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未按抵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人其他违约情形;。

(四)出质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2、因。

5、质押合同约定的出质人其他违约情形;。

(五)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未生效、无效、被撤销,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其他情形或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二、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

(一)至。

(五)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有权提供终止合同,停止尚未发放的贷款,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三)借款到期前,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五)借款逾期后,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或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期限归还借款的行为。

(六)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当承但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划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根据儿童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八)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九)行使担保权利,实现担保物权。

(十)解除本合同。

第一条账户资金监管。

甲方指定在乙方开立账户(账户名:冯;账户:x0109;开户社城西分社)作为监管账户,由乙方监督甲方按乙方约定使用资金,甲方应及时报告该账号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对资金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应优先使用贷款资金,贷款资金使用完毕后,剩余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计算管理办理法》进行支付计算。

第十二条乙方受托支付的特别约定。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受托时,甲方即将受托支付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甲方约定乙方受托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提供款申请时间内及时支付;甲方应该对其向乙方提供的交易对手的名称、账号、开户行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乙方有权按照受托支付要求,审核甲方的条件,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权要求甲方流入流出资金监管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不可能撤销地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信用报告,用于评价、审核甲方的贷款申请,并将此次产生的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报送。

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起诉时期,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条件的提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乙方与甲方签字或盖章(包括甲方按指印等)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当事人和甲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________年0____月_20g___年0____月_。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六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万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期限为120个月(20xx年0月日至20xx年0月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利率为月利率5.46‰,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12.35‰;挤占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15.66‰。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季结息,入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乙方无须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未到期贷款利息按合同利率执行。对贷款逾期和挤占挪用贷款的按联社新调整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执行。二、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

第五条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一)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2、本合同没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4、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乙方在甲方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三个法定工作日内开始发放借款。

二、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标准与支付对象。

本次贷款的支付方式确定为1。1、受托支付;2、自主支付。

(一)采取乙方受托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或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担保生效后(或登记备案后),由乙方将贷款资金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

(二)采取甲方自主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甲方账户,并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具体的借款支付金额与支付对手为甲方提款申请指定的支付对手和支付金额。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

一、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二、分期还款的,按季结息,按合同约定还款。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三、甲方未按期还款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存款账户中划收,本条约定视为甲方对乙方直接划收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可撤销授权。

四、提前还款。

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15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五、贷款展期或延期。

(一)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甲方需要将借款展期或延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三十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按照甲方的申请重新对甲方进行授信审查,经乙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

(二)乙方审查同意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后,借款期限和担保期限应有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三)如乙方不同意展期,则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款;。

(二)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盖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甲方的义务。

八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十一)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签订、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甲方的消费、生产经营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贷款文件资料;。

(四)借款支付过程中,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还款能力不强、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乙方有权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变更借款支付方式。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二、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单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对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一)甲方的违约。

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甲方的违约:

1、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2、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贷款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

5、未按重大交叉违约事件;。

6、未按期归还债务本息;。

7、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11、甲方涉嫌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1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

13、甲方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14、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义务履行;。

16、乙方认为足影响债权实施的其他情形;。

17、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二)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保证人发生承包、租赁、联营等情形,足以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2、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他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三)抵押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为提供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4、抵押人已经同意处分抵押物,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未按抵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人其他违约情形;。

(四)出质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5、质押合同约定的出质人其他违约情形;。

(五)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未生效、无效、被撤销,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其他情形或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二、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一)至(五)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有权提供终止合同,停止尚未发放的贷款,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三)借款到期前,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五)借款逾期后,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或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期限归还借款的行为。

(六)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当承但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划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根据儿童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八)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九)行使担保权利,实现担保物权。

(十)解除本合同。

第一条账户资金监管。

甲方指定在乙方开立账户(账户名:冯丽;账号:6228930001098688389;开户社城西分社)作为监管账户,由乙方监督甲方按乙方约定使用资金,甲方应及时报告该账号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对资金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应优先使用贷款资金,贷款资金使用完毕后,剩余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计算管理办理法》进行支付计算。

第十二条乙方受托支付的特别约定。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受托时,甲方即将受托支付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甲方约定乙方受托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提供款申请时间内及时支付;甲方应该对其向乙方提供的交易对手的名称、账号、开户行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乙方有权按照受托支付要求,审核甲方的条件,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权要求甲方流入流出资金监管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不可能撤销地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信用报告,用于评价、审核甲方的贷款申请,并将此次产生的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报送。(二)对采取乙方受托支付发生付款的,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办理付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付款错误或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起诉时期,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条件的提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乙方与甲方签字或盖章(包括甲方按指印等)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当事人和甲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xx年0月日20xx年0月日。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七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期。

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个月的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期。

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在________号和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八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息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_年)按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还款计划

1.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元。

3.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1)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第九条贷款的偿还

1.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人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九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编号:______年[]字______号。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六条、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

第七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二)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三)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十

合同编号:

借款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贷款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出质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__年__月__日。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借款人(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___)。质物移交时间为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偿还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七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九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出质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质物质押期间,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条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质押期间,质物保险期届满,出质人应负责续保。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出质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专户。当理赔款不足以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时,借款人负责弥补或提供其他担保。

第十二条质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出质人负责。

第十三条质物清单所列的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出质人于质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贷款人支付估价金额的____‰的保管费。质物保管不当,造成损害、灭失,由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自然和客观原因除外)。

第十四条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内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第十六条贷款人依法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质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质押人;如不足,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七条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质物及有关资料退还给出质人,并到质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和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九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依法设定质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或专用章)。

借款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出质人:(盖章)。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十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万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120个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利率为月利率5.46,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12.35挤占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15.66。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季结息,入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二、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____日。

第五条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一)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2、本合同没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4、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乙方在甲方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三个法定工作日内开始发放借款。

二、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标准与支付对象。

本次贷款的支付方式确定为1。1、受托支付;2、自主支付。

(一)采取乙方受托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或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担保生效后(或登记备案后),由乙方将贷款资金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

(二)采取甲方自主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甲方账户,并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具体的借款支付金额与支付对手为甲方提款申请指定的支付对手和支付金额。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

一、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二、分期还款的,按季结息,按合同约定还款。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三、甲方未按期还款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存款账户中划收,本条约定视为甲方对乙方直接划收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可撤销授权。

四、提前还款。

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____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五、贷款展期或延期。

(一)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甲方需要将借款展期或延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三十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按照甲方的申请重新对甲方进行授信审查,经乙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

(二)乙方审查同意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后,借款期限和担保期限应有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三)如乙方不同意展期,则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款;。

(二)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盖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甲方的义务。

八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十一)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签订、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甲方的消费、生产经营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贷款文件资料;。

(四)借款支付过程中,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还款能力不强、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乙方有权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变更借款支付方式。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二、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单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对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一)甲方的违约。

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甲方的违约:

1、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2、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贷款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

5、未按重大交叉违约事件;。

6、未按期归还债务本息;。

7、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11、甲方涉嫌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1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

13、甲方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14、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义务履行;。

16、乙方认为足影响债权实施的其他情形;。

17、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二)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保证人发生承包、租赁、联营等情形,足以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2、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他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三)抵押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为提供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4、抵押人已经同意处分抵押物,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未按抵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人其他违约情形;。

(四)出质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5、质押合同约定的出质人其他违约情形;。

(五)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未生效、无效、被撤销,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其他情形或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二、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一)至(五)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有权提供终止合同,停止尚未发放的贷款,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三)借款到期前,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五)借款逾期后,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或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期限归还借款的行为。

(六)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当承但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划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根据儿童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八)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九)行使担保权利,实现担保物权。

(十)解除本合同。

第一条账户资金监管。

甲方指定在乙方开立账户(账户名:冯丽;账户:;开户社城西分社)作为监管账户,由乙方监督甲方按乙方约定使用资金,甲方应及时报告该账号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对资金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应优先使用贷款资金,贷款资金使用完毕后,剩余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计算管理办理法》进行支付计算。

第十二条乙方受托支付的特别约定。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受托时,甲方即将受托支付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甲方约定乙方受托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提供款申请时间内及时支付;甲方应该对其向乙方提供的交易对手的名称、账号、开户行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乙方有权按照受托支付要求,审核甲方的条件,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权要求甲方流入流出资金监管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不可能撤销地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信用报告,用于评价、审核甲方的贷款申请,并将此次产生的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报送。(二)对采取乙方受托支付发生付款的,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办理付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付款错误或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起诉时期,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条件的提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乙方与甲方签字或盖章(包括甲方按指印等)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当事人和甲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十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借款人(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___________)。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___月偿还(具体偿还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七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九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出质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质物质押期间,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条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质押期间,质物保险期届满,出质人应负责续保。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出质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专户。当理赔款不足以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时,借款人负责弥补或提供其他担保。

第十二条质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出质人负责。

第十三条质物清单所列的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出质人于质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贷款人支付估价金额的____________‰的保管费。质物保管不当,造成损害、灭失,由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自然和客观原因除外)。

第十四条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内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第十六条贷款人依法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质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质押人;如不足,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七条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质物及有关资料退还给出质人,并到质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和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九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依法设定质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十三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万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120个月(20________年0____月_至20________年0____月_)。

第四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利率为月利率5.46‰,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12.35‰;挤占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15.66‰。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季结息,入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乙方无须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未到期贷款利息按合同利率执行。对贷款逾期和挤占挪用贷款的按联社新调整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执行。

二、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_。

第五条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一)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2、本合同没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4、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乙方在甲方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三个法定工作日内开始发放借款。

二、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标准与支付对象。

本次贷款的支付方式确定为1。

1、受托支付;。

2、自主支付。

(一)采取乙方受托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或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担保生效后(或登记备案后),由乙方将贷款资金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

(二)采取甲方自主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甲方账户,并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具体的借款支付金额与支付对手为甲方提款申请指定的支付对手和支付金额。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

一、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二、分期还款的,按季结息,按合同约定还款。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三、甲方未按期还款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存款账户中划收,本条约定视为甲方对乙方直接划收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可撤销授权。

四、提前还款。

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_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五、贷款展期或延期。

(一)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甲方需要将借款展期或延期,应在借款到期前,_内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按照甲方的申请重新对甲方进行授信审查,经乙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

(二)乙方审查同意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后,借款期限和担保期限应有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三)如乙方不同意展期,则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款;。

(二)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盖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甲方的义务。

(六)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

第三人提供担保;。

八不以与任何。

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十。

一)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签订、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甲方的消费、生产经营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贷款文件资料;。

(四)借款支付过程中,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还款能力不强、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乙方有权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变更借款支付方式。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二、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单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对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一)甲方的违约。

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甲方的违约:

1、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2、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贷款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

5、未按重大交叉违约事件;。

6、未按期归还债务本息;。

7、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1

1、甲方涉嫌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1

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

1

3、甲方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1

4、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义务履行;。

1

1

6、乙方认为足影响债权实施的其他情形;。

1

7、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二)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保证人发生承包、租赁、联营等情形,足以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2、保证人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他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三)抵押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为提供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2、因。

4、抵押人已经同意处分抵押物,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未按抵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人其他违约情形;。

(四)出质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2、因。

5、质押合同约定的出质人其他违约情形;。

(五)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未生效、无效、被撤销,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其他情形或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二、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

(一)至。

(五)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有权提供终止合同,停止尚未发放的贷款,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三)借款到期前,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五)借款逾期后,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或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期限归还借款的行为。

(六)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当承但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划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根据儿童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八)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九)行使担保权利,实现担保物权。

(十)解除本合同。

第一条账户资金监管。

甲方指定在乙方开立账户(账户名:冯;账户:x0109;开户社城西分社)作为监管账户,由乙方监督甲方按乙方约定使用资金,甲方应及时报告该账号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对资金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应优先使用贷款资金,贷款资金使用完毕后,剩余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计算管理办理法》进行支付计算。

第十二条乙方受托支付的特别约定。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受托时,甲方即将受托支付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甲方约定乙方受托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提供款申请时间内及时支付;甲方应该对其向乙方提供的交易对手的名称、账号、开户行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乙方有权按照受托支付要求,审核甲方的条件,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权要求甲方流入流出资金监管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不可能撤销地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信用报告,用于评价、审核甲方的贷款申请,并将此次产生的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报送。

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起诉时期,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条件的提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乙方与甲方签字或盖章(包括甲方按指印等)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当事人和甲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十四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年委借字第?号。

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

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中国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

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自治区)?市?县(区)。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委托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有关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用款计划:

还款来源:

还款计划: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第一条所列用款计划,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据用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用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条所列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达成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单方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根据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同意作为本项贷款本息的担保人。并另立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执行,担保人应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担保人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中国__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担保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编码: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十五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借款人) (贷款银行)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公章)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十六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贷款。

第三章 还款。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五章 保险。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一章 总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 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 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

委托书。

》,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 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 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盖章)。

共有人:(签字)(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2.您已经具有向银行借款购房和担保的法律常识;。

3.您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

4.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5.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6.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7.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8.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三章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3)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4)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6)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1)、(2)、(3)、(4)、(6)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争议的解决。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六章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_____号和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编号:______年(_______)字_______号。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抵押合同的登记。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三章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四章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五章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3.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六章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十七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十日内将所得的价款(酬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人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酬金)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

第七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二)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三)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出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质权人住所:_________出质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十八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三章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3)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4)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6)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1)、(2)、(3)、(4)、(6)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争议的解决。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六章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_____号和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十九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2.您已经具有向银行借款购房和担保的法律常识;。

3.您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

4.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5.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6.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7.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8.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第一章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贷款。

第四条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还款。

第九条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保险。

第三十条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盖章)。

共有人:(签字)(盖章)。

第五十六条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第六十二条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二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分社。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万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期限为120个月(20__年0月日至20__年0月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利率为月利率5.46,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12.35挤占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15.66。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季结息,入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如遇中国人*银行利率调整,乙方无须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未到期贷款利息按合同利率执行。对贷款逾期和挤占挪用贷款的按联社新调整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执行。二、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

第五条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一)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2、本合同没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4、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乙方在甲方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三个法定工作日内开始发放借款。

二、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标准与支付对象。

本次贷款的支付方式确定为1。1、受托支付;2、自主支付。

(一)采取乙方受托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或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担保生效后(或登记备案后),由乙方将贷款资金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

(二)采取甲方自主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甲方账户,并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具体的借款支付金额与支付对手为甲方提款申请指定的支付对手和支付金额。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

一、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二、分期还款的,按季结息,按合同约定还款。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三、甲方未按期还款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存款账户中划收,本条约定视为甲方对乙方直接划收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可撤销授权。

四、提前还款。

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15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五、贷款展期或延期。

(一)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甲方需要将借款展期或延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三十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按照甲方的申请重新对甲方进行授信审查,经乙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

(二)乙方审查同意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后,借款期限和担保期限应有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三)如乙方不同意展期,则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款;。

(二)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盖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甲方的义务。

八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十一)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签订、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甲方的消费、生产经营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贷款文件资料;。

(四)借款支付过程中,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还款能力不强、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乙方有权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变更借款支付方式。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二、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单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对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一)甲方的违约。

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甲方的违约:

1、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2、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贷款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

5、未按重大交叉违约事件;。

6、未按期归还债务本息;。

7、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11、甲方涉嫌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1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

13、甲方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14、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义务履行;。

16、乙方认为足影响债权实施的其他情形;。

17、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二)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保证人发生承包、租赁、联营等情形,足以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2、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他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三)抵押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为提供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4、抵押人已经同意处分抵押物,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未按抵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人其他违约情形;。

(四)出质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5、质押合同约定的出质人其他违约情形;。

(五)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未生效、无效、被撤销,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其他情形或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二、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一)至(五)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有权提供终止合同,停止尚未发放的贷款,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三)借款到期前,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五)借款逾期后,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或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期限归还借款的行为。

(六)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当承但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划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根据儿童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八)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九)行使担保权利,实现担保物权。

(十)解除本合同。

第一条账户资金监管。

甲方指定在乙方开立账户(账户名:冯-丽;账户:;开户社城西*社)作为监管账户,由乙方监督甲方按乙方约定使用资金,甲方应及时报告该账号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对资金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应优先使用贷款资金,贷款资金使用完毕后,剩余资金按照中国人*银行《支付计算管理办理法》进行支付计算。

第十二条乙方受托支付的特别约定。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受托时,甲方即将受托支付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甲方约定乙方受托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提供款申请时间内及时支付;甲方应该对其向乙方提供的交易对手的名称、账号、开户行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乙方有权按照受托支付要求,审核甲方的条件,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权要求甲方流入流出资金监管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不可能撤销地授权乙方向中国人*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信用报告,用于评价、审核甲方的贷款申请,并将此次产生的信用信息向中国人*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报送。(二)对采取乙方受托支付发生付款的,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办理付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付款错误或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起诉时期,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条件的提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乙方与甲方签字或盖章(包括甲方按指印等)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当事人和甲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__年0月日20__年0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息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_年)按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还款计划。

1.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元。

3.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1)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第九条贷款的偿还。

1.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人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路(街)______号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号和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额;。

(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额;。

(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额;。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寸:每月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万元,共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个月的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万元,共_____期。

乙方按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万元,共_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在_________号和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电话:身份证号码:

传真:存款账号:

邮政编码: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公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精选21篇)篇二十一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________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期。

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个月的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期。

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期。

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六条第。

(一)、

(二)、

(三)、

(四)、

(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

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在________号和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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