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经营扶持方案 商户帮扶计划模板(十篇)

时间:2023-04-13 作者:储xy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户经营帮扶方案篇一

为加快企业“调转促”,全面提升新芜经济开发区企业人力资源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现就做好20xx年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重点帮扶对象为:20xx年税收在1000万元以上且有用工需求的骨干企业;20xx年重大项目资产重组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20xx年引进的5亿元以上并在20xx年投产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20xx年签约并开工建设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

对列为帮扶对象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企业运营实际,半年度调整一次。

企业若有技能型人才需求,可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申请给予帮扶。

经申报,确定参加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的单位有: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老干局、教育局、农委、档案局、安监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总工会。

入驻县人力资源产业园的各人力资源公司均可参加帮扶工作。

1.正月初六在市民广场举办春节企业用工大型招聘会,为企业、求职者搭建平台。

2.发挥县人力资源市场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县人力资源市场开市招聘活动。加快引进人力资源公司,鼓励其在外驻点,为企业引进各类人才。

3.根据不同企业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在各镇或周边县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小型专场招聘会。

4.帮助企业对接省内外各大专院校及中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建立人才输入基地,参加校园专场招聘活动。

5.鼓励入驻县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人力资源公司带领企业到全国各地(基地),引进人力资源。

上述帮扶措施,坚持企业用工自主,引导企业用工逐步走向市场化。

1.交通费补助:各帮扶单位招入县外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由县人力资源帮扶办据实支付;因引进人员较多确需集中包车来县的,应提前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备案,由企业自行联系车辆并支付费用,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根据接送路程远近给予一定的补助,不足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2.职业介绍费补助:招入县外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帮扶办按500元/人标准补助给帮扶单位统一安排使用。其中,对招入人员在开发区企业上岗满一个月的,按30%补助;上岗满4个月的`,按40%给予补助;上岗满6个月的,全额补助并根据每季度的核查结果相应扣减。

3.食宿费补助:各帮扶单位从事招工人员,外出期间实行食宿费包干使用,参照县招商人员补助政策,按450元/人·天标准执行,费用在本单位据实报销。

4.通讯费补助:各帮扶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从事招工人员给予通讯费补助,按200元/人·月标准执行。

各帮扶单位抽调专人从事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并将抽调人员名单报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备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抽调的工作人员。

5.工作经费补助及奖励:各帮扶单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个帮扶单位年定额补助5万元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各帮扶单位用于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结合全年帮扶工作实绩,对各帮扶单位进行考核奖励,其中设,一等一名,奖励10万元;二等两名,各奖励8万元;三等三名,各奖励6万元。此外,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推荐8名先进个人(帮扶单位6名、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2名),每人奖励5000元。联系县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分管县领导每人奖励5000元。

结合全年帮扶工作实绩,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在五个镇共推荐2名先进个人,每人奖励5000元。

对入驻县人力资源市场的各人力资源公司所招收的人员,实行单独申报,单独考核,年终按实际完成的帮扶人数给予一次性奖励,不分段计算。全年完成帮扶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下、101—200人(含200人)、201—300人(含300人)、301—400人(含400人)、400人以上的,分别按100元、120元、140元、180元、2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对全年为开发区重点帮扶企业输送人员超过800人的人力资源公司,再给予1万元特别贡献奖励。

1.加强经费保障,严格申报与审核。帮扶企业用工所需各项经费,除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安排。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列入县财政预算。

各帮扶单位、人力资源公司对招引人员工作满4个月后,负责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申报,并提供如下资料:招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与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交接的招录人员花名册;与企业交接人员的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申报4个月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审批);企业职工工资表(或工资证明)。

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对各帮扶单位、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支付合理规范。

县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帮扶单位进行考核。对在帮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

2.加强帮扶工作调度。为做好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通报帮扶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落实下一步帮扶工作。

对企业临时急需用工在100人以上的,由企业负责人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用工需求,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召集企业负责人、帮扶单位负责人、县帮扶办负责人、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进行专项调度,落实帮扶工作。

商户经营帮扶方案篇二

为大力发展地方支柱产业,加快培育地方骨干企业,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遵循企业成长和做强做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政策支撑、要素保障、重点突破”的帮扶工作思路,创新政府帮扶机制、落实企业发展战略、集中优势资源培育,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提高地方支柱产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国内乃至国际竞争力的地方骨干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每个企业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一个责任部门负责,组成一个帮扶工作小组,制订一个帮扶方案,实行为期三年的对口帮扶。

1、启动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4月初)。主要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企业情况,制订择企标准,按照“企业申报、属地推荐、专家评审、媒体公示、政府审定”的办法和程序,从我市贡献大、信誉好、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行业龙头民营企业中选定重点企业,列入帮扶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市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任务安排表》,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制订并出台帮扶民营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工作措施及考评办法。

2、帮扶阶段(20xx年4月上旬至20xx年12月)。主要工作任务:各帮扶工作小组帮助企业提出发展冲刺目标和时间表,编制发展规划,制订企业成长和做强做大路线图,并根据企业发展目标持续实施“一企、一策、一方案”的对口帮扶行动。全面推进帮扶政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1、促进企业总量扩张。支持有条件的帮扶企业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实施集团化经营和总部经济模式发展;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合并其他企业的资产或产权,以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实现企业扩张目标;引导企业利用自身的管理能力、行业影响力和组织社会资源的能力,实现多元化经营;引导企业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产业战略联盟,深度参与和推动所在产业链的整合、延伸与裂变,提高行业影响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2、推进科学技术创新。支持帮扶企业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专业研发团队和创新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建立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研发中心,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机构;支持企业与国际、国内重点院校、重点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快重大发明专利产业化;支持企业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支持企业主导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订,鼓励建立产业联盟标准,提高行业话语权。

3、加强品牌形象建设。支持帮扶企业加快开发自有品牌新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新产品、填补行业空白技术的产品、重大装备国产化首台(套)产品,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和省商标及省、市产品,扩大品牌影响力;支持帮扶企业在行业协会中主导推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共同打造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对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的帮扶企业给予交通设施、地标性建筑等冠名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帮扶企业负责人,给予奖励和相应的荣誉,提高政治待遇,增加参政议政机会。

4、拓宽产品销售市场。支持帮扶企业组织开展产品行业专场、地区专场等专题促销活动,帮助企业进入央企、大型国企和国际国内500强、行业100强企业的产业价值链和采购供应渠道,帮助企业产品列入各类政府采购计划;鼓励企业牵头同类型或相关联的企业抱团采购、互相采购,联合议价定价,提高市场话语权;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各种产品专场对接洽谈活动,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新模式开拓市场;鼓励企业申报国际注册商标,在国内外设立营销网络,掌握产品销售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5、落实人才强企战略。支持帮扶企业引进有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团队)、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学科带头人、国内(国际)大型企业高管级人才落户;帮助企业加强协调,发挥我市高等院校及职业技术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帮扶企业与院校建立“代培制”、“订单式”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帮助企业召开专场人才招聘会,拓宽招聘渠道;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提高职工养老待遇水平,达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目的;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加强对帮扶企业负责人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

6、大力实施管理创新。鼓励帮扶企业建立战略规划委员会,设立首席战略专家,不断完善战略决策机制、内部制衡和风险控制机制等;帮助引进高水平管理咨询机构,全面提升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数字化、网络化、精益化水平;引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施信用管理。

7、落实财政金融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帮扶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实行贴息,就年度新增税收部分进行奖励。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组织举办专场金融对接活动,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互通交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股权挂牌融资,探索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短期融资券,鼓励运用融资租赁、信托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金融工具满足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为企业设立绿色通道,扩大担保和信贷授信额度,创新金融产品,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实效。

1、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政企互动、上下联动机制。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和帮扶企业座谈会,沟通交流骨干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有关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保证帮扶行动贯彻落实。三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各帮扶工作小组每年制订并实施重点帮扶企业经营目标计划表和重点帮扶工作任务分解表,确保任务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帮扶工作进行督查,坚持季度讲评,同时将帮扶行动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制订具体考评办法,年终严格实行考评;对帮扶期内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和生产经营管理混乱的企业实行“退出制”。

2、政策保障。一是由帮扶办公室收集、整理、整合现有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扶持骨干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政策措施,汇编成册,派发给重点帮扶企业,并加强解读和指导,发挥的政策效应。二是制订扶持办法,着力在资金支持、要素保障、环境营造、政府服务等方面,突破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障碍。三是实行一企一策,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专门针对某个重点培育企业甚至某个项目的个性化政策,强化政策支持。四是加强各项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定期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和细化落实。

3、要素保障。除了保证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外,还要切实保障重点培育企业的载体、能源、信息等要素。一是加强载体保障。加强对重点帮扶企业的项目管理,争取将更多项目列入省和国家重点项目,依托重点项目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和项目资金支持。二是加强能源保障。在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的同时,切实保障重点帮扶企业的能源需求。三是加强信息保障。市和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有关规划、政策等政务信息和掌握的重大市场信息通报给重点帮扶企业,加强信息支持。

4、服务保障。一是负责重点帮扶行动的各市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责任部门要安排分管领导和专门帮扶人员,形成市级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有关人员专门抓的帮扶服务工作机制。各帮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协调处理重点帮扶企业自身不能处理、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监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企业服务并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情况。二是全市所有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对重点帮扶企业实行“减轻负担、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就低不就高、就无不就有”的原则处理,同时还要积极向省争取对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计征的不合理收费项目设置上限。三是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重点帮扶企业专用行政服务窗口,对重点帮扶企业自身经营事务外的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等所有涉政事务,全部纳入专用窗口服务,实现集中一站式服务。

商户经营帮扶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紧紧以国家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为目的,以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为手段,以抓会课式研究和课堂教学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帮扶对象

丰泰外国语学校、御花苑外国语学校

三、帮扶目的

1.丰泰、御外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提高方案,实施近期目标、中期目标、远期目标的策略。

2.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3.探究“会课式”的方法,提高教师的备课质量。4.提高教师的科研理论水平,确立研究课题。

四、工作内容

1.深入课堂听课,摸清教学状况,肯定成绩,找准问题.2.对教师进行专题辅导,辅导力求讲求实效,有指导意义; 3.开展教师论坛活动; 4.召开教学研讨课活动。

五、工作原则

1.坚持查找与鼓励的原则; 2.坚持继承和发展的原则; 3.坚持培训与研讨结合的原则; 4.坚持总结与提高的原则。

六、工作安排

1.2016年下半年深入所帮扶的学校进行听课指导,写出评课报告,进行教学指导。

2.2017年下半年深入开展各种教学活动(方案另拟)。

八、几点工作要求

1.行政领导要明确职责,经常跟踪指导听课; 2.行政领导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3.行政领导要写出一份阶段性总结材料; 4.行政领导要有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工作。

立生知行教育集团 2016年8月

商户经营帮扶方案篇四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日期:x年x月x日

商户经营帮扶方案篇五

1. 保证本公司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合法、有效;

4. 不夸大产品功效,不做虚假广告,产品描述客观、真实;

8. 已充分了解、理解《工都网服务协议》、《工都规则》等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

9. 本公司经营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由此而产生任何后果的,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为了保证“喜从天降,千万现金券大派送”活动的顺利开展,达到活动预期目的,保证各参与活动商户的整体利益,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请各位参与商户积极配合共同遵守。

定节假日时间为准),各参与此活动的商户需严格按此时间执行活动,不可随意更改活动时间。

培训,使各服务人员清楚了解活动内容,得以更好的开展本次活动。

间商户应严格按照用券规则进行销售活动,保证各商户店内产品按要求参与返券活动。违反即定活动方案的制度规定、服务规范的.现象,或发生违反本承诺书有关约定的现象,赛博数码广场有权中止其参与促销活动。

四、具体活动内容与相关广告宣传详见商户活动告知函。

在卷烟经营过程中我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烟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卷烟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烟草形象。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文明经营,保持店面整洁。

2、不从**烟草批发企业以外渠道购进卷烟,保证店内销售卷烟条打码与许可证编码相符,不售假冒商标卷烟、不售走私烟。

3、积极协助长葛烟草营销服务人员,搞好新产品宣传推介、知名品牌培育。

4、我在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需设立床铺,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不为住所,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执法部门的管理。

本人作出守法经营承诺,并接受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

大同市东小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商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按时、按标准收取水、电、暖、燃气及租金、物业费等费用。

二、督促乙方按商铺使用功能进行装修和使用。

三、根据门前“三包”要求,划分商铺周边卫生区域。

四、为乙方设置专供必备的信息发布设施。

五、清理乱摆乱放物品及危险品。

六、发现、制止和处理乙方各种违反规定之行为。

七、为乙方提供生活用水、电、暖、燃气等基础需求和有偿服务及特约服务。

1、在经营管理的区域内、外墙、门前至人行道边,不乱涂写、乱张贴、乱晾晒、乱吊挂物件,店招牌自我清理自我维修,不跨门经营、乱摆摊、乱停车,门前门后不乱堆放物品杂物,不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倒污水,不损害门前绿化。

2、经营过程中做到亮证经营,规范经营;

5、从事餐饮行业的商户具备“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情况;

8、从事餐饮行业的商户在显著位置设有参与文明餐桌的行动公示并在显著位置和餐桌上设有不剩饭不剩菜的温馨提示;要求服务员做好适度点餐、吃不完打包的引导工作; 若违反以上承诺,本人/公司愿意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费用。

商户经营帮扶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拓宽困难群众稳定增收渠道,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突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的优先地位,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困难户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作用。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切实提高困难户的家庭收入,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与困难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

全区建档在册农村困难户。

鼓励困难户依据自身条件,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休闲农业等产业,脱困致富。培育、引进和扶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困难户脱贫。

1·特色种植业。立足区的区位特点,支持困难户因地制宜发展无公害蔬菜和精品瓜果等产业。

2·特色养殖业。推进生态养殖,支持农户因地制宜发展林下家禽养殖和渔业循环养殖,鼓励开展稻渔综合种养。

3·休闲农业产业。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区位优势,发展农家乐、采摘园等休闲农业,引导困难农户在园中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鼓励周边农户通过乡村旅游产业获得就业和经济收入。

(一)落实农业产业帮扶政策

1·新型经营主体补助。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称号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补。新获得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40万元、10万元;新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省级示范联合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补。对当年新认证的“三品一标”,地理标志奖励3万元、绿色食品每个奖励2万元、无公害农产品每个奖励1万元,有机食品每个奖励0·5万元。

2·设施大棚补助。新建连片钢架3000平方以上,每平方米按照30元标准进行奖补。

3·稻渔综合种养补助。对新建的稻渔综合种养基地,通过市级示范基地评比验收,每亩补助设施改造费用300元。对获省、部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20万奖励。

4·休闲农业示范补助。对新创建的市级农业示范观光园,每园给予10万元补助;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补。

(二)丰富农业产业帮扶举措

1·开展技术帮扶。对有意愿发展种养产业的,由农业主管部门安排技术专家给与技术指导。

2·帮助提升技能。对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困难群众,在当年职业农民培训中优先安排。

3·帮助推介农产品。对困难群众生产的农副产品的,优先推荐参加市农产品展示展销会。

4·组织参与帮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类项目申报和表彰推荐中,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带动困难群众脱困作为必备的考核指标之一。

1.明确职责分工。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帮扶工作。各镇、街为实施主体,负责帮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

2.强化规范管理。各镇、街道和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研究,确保产业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困难户自主发展产业的,要及时上门指导,帮助困难户脱困。

3.加强宣传引导。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是困难群众实现脱困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各镇、街要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对农业产业帮扶政策宣传,调动困难户参与的热情。

商户经营帮扶方案篇七

全市沿街商户。

寻访推选对象应是模范带头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的商户,符合《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评选标准》。商户周边管理要素丰富,同一道路候选沿街商户不超过3家。

三、流程步骤

1.寻访发动。各县级市(区)广泛组织发动,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寻访、挖掘工作。各地相关负责人深入基层一线,现场查看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星级商户”。

2.选送推荐。各县级市(区)汇总前一阶段寻访的“星级商户”,对商户进行认真考察,推荐优秀候选对象。按照“总量控制、兼顾均衡”的原则,确定推荐商户和名额,每个县级市(区)推荐名额为30个。

3.资格初审。市局相关处室根据各地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对报材料敷衍应付、不符合要求的商户,不具备参选资格。材料要求为:每个商户150字的简介,主要描述近年来在落实市容环卫责任方面的典型事迹。内容真实、不夸大、不杜撰;文字通顺精练,事例详实。提交推荐材料的同时,请一并提供推荐对象的3张照片,照片要能够展示商户形象,体现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效果。

4.宣传推介。采用集中加分散的形式,对推荐出来的商户进行展示。即日起至10月底,各地即可根据此次活动的有关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明确专人对接,陆续上报星级商户推荐名单以及相关材料。各地要采取形式多样、鲜活的举措,在本区域范围对推选商户进行展示,营造褒扬先进的良好氛围。

5.评选评定。在前期宣传展示的基础上,拟在11月通过新媒体,组织第二届“星级商户”网上投票活动。在网络投票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参与评审,给每位候选商户评分,按综合评定情况,拟定表彰建议名单,报市局党组确定。

6.集中展示。市城管局将举办第二届“最美商户”评选结果公布暨“星级商户惠商亲商”政策服务礼包发布线下活动,邀请星级商户代表现场领取奖牌并发表承诺倡议。具体日期待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寻访评选活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有序推进。

(二)严格评选规程。在评选活动中,要严格按照《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各类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商户的知情率和参与率。

(四)材料报送要求。各县级市(区)填报

商户经营帮扶方案篇八

为了推动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细化,提高广大经营户自我管理的整体素质,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发展,根据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现状,依托朝阳路党建“示范带”项目工作,现开展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开展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以民为本的评定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促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和谐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引导经营户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树立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新风尚,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一个舒适、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禹会区辖区朝阳路党建“示范带”范围内从事店铺经营并记录在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的党员商户。

(一)评选标准

守法经营:商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项经营手续证件齐全。

日常管理:积极配合禹会区城市管理局日常管理工作,自身能严格按照市容管理条例和其它规章制度开展经营活动。

群众投诉:商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被群众举报投诉。

数字化案件:商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被市数字化监督中心进行信息采集并形成数字化案件。

门前三包:一包不出店占道经营,所有货物摆放在店内;

二包环境卫生,保持门前干净整洁,拖把、桌凳等以及其他各种杂物不摆放在门前;三包车辆停放有序,自有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无划线摆放处,在指定区域停放;上下货车辆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机动车位。

(二)评选“星级”

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总分100分,分三个档次,评定周期为1年。

首年度全部党员经营户均授予“五星级党员经营户”称号。次年,根据党员“星级经营户”考评标准进行评分,得分90分以上的,评为“党员经营示范户”称号;得分80—89分的,降星为“四星级党员经营户”;得分70—79分的,降星为“三星级党员经营户”,得分70分的以下收回党员“星级经营户”牌匾。

(三)评选程序

根据辖区中队上报的党员经营户名单,由局办公室进行实地考察,形成星级评定书面意见,上报区城市管理局,经区局研究确定党员“星级经营户”名单,为星级经营户颁发牌匾及其证书,在禹会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以资鼓励,并记录到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

(一)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周期为1年,在当年度被评为党员“星级经营户”的,根据星级等级给与适当奖励。

(二)获得党员“星级经营户”称号的商户,在经营期限内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处分,撤销店主党员“星级经营户”称号,收回党员“星级经营户”牌匾。

(三)对评比中得分位于末位或分数少于60分的经营户,则在禹会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黄牌通告,并记录到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加强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工作协调和指导,进一步推动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指导,示范推进。在评选工作中要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星级经营户示范作用;引导各经营户争创“星级经营户”,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严格要求,好中选优。各辖区中队要认真搞好党员“星级经营户”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好中选优,保证评选活动的质量,把真正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文明经营户推荐上来。

商户经营帮扶方案篇九

1、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按照“先照后证”有关要求,从事需要取得相应许可方可经营的活动,按要求至相关部门办理相应许可,不超范围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亮照亮证从事生产经营。

2、从自身做起,树立诚信,向假冒伪劣产品宣战,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履行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生产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和使用性能;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食品和不合格的食品;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不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作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

3、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对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及时、准确,绝不弄虚作假。

4、经营范围涉及经济信息咨询、经济与商务咨询、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金融服务外包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不从事非法集资、理财等金融业务。

5、为鼓励大众创业,政府允许利用住宅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只是市场主体资格证明和合法经营凭证,但不改变房产性质,因此,营业执照不得滥作他用或替代房屋规划用途。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承诺之日起生效,承诺人将严格按照承诺内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申请领照人留存。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商户经营帮扶方案篇十

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推动《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x政发〔20xx〕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x号)落地落实,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确保政策“应知尽知、能用尽用”“应享尽享、早享快享”,推动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一)推进税费优惠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全面梳理涉及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编制《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利用大数据筛选确定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有针对性地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开通服务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绿色通道”,全方位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常态化。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叠加税费政策利好;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完成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推进金融支持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使用个体工商户看得懂的语言逐项解读有关金融支持和服务政策,逐项列明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便于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利用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推进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及时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的政策红利传导至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经济,引导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稳中有降。稳序加大使用货币政策工具,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效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推进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大力开展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普惠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聚焦稳就业保就业,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采取有力举措保障社会保险“降、缓、返、补”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助、社保补贴等各项政策,全年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159户以上、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以上。

(四)推进减房租等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大降成本政策的宣传力度,有效扩大个体工商户对政策的知晓度。着力缓解个体工商户承压最大的房租问题,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并迅速将减免政策兑现到位;承租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非国有经营性房屋的,建立政府指导、出租人和承租人参与的集体会商制度,采取集中议价、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减降房租。严格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加强对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管,严厉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

(五)推进拓展市场促消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有效整合行业协会、银行、银联等资源,组织餐饮、住宿等个体工商户参与“夜间文旅促消费”“彩云购物节”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引导公园、景区、体育场馆、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支持老字号个体工商户“走出去”开拓市场,定期组织老字号个体工商户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和进商超等产销对接会。支持各地建立促消费常态化机制,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对县市组织举办的促消费活动,视活动规模及成效等给予支持。

(六)推进鼓励支持“双创”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优化创新环境、共享创业资源,宣传创新创业政策,推动形成个体工商户积极投身创新创业的生动局面。按照年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活动周工作安排,依托xx师专、xx职业学院等州内高校平台,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人员、农村妇女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行动。建优建强创新创业平台,完善“达到条件就认、条件不行就退、成效突出就奖”的创新孵化载体常态化准入退出及奖励机制,对成功孵化或引进优质企业的孵化载体给予相应奖补,不断提升服务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七)推进融通协同发展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信息互通,健全完善“政银企个”会商服务平台和定期对接协调长效机制,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政银企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与政府、银行、企业实现融通协同发展。引导平台企业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利益共享机制,推广一批“小快轻准”低成本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典型示范案例。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探索供应链金融新模式,便利个体工商户融资。

(一)加力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鼓励县市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二)加力减税降费。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20xx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并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针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20xx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照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xx年xx月xx日。

(三)加力房租减免。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20xx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为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含单位和个人),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经营业绩考核时可视同利润处理。鼓励各县市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抵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四)加力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国家明确的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政策,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加力降低经营费用。持续推进平台费率透明化工作,协调电子商务、外卖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下调餐饮、住宿、家政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佣金、店铺押金、宣传推广等线上经营成本。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培训,提升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个体工商户给予流量扶持,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阶段性降低商户服务费优惠,将个体工商户宽带和专线资费再降10%。

(六)加力金融支持。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落地见效,按季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切实落实授信尽职免责规定。督促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省级财政按照规定给予担保费补贴。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反担保要求。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对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等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xx年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探索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个体工商户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

(七)加力稳岗就业支持。以单位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按照90%返还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将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执行期限至20xx年xx月xx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xx年xx月xx日。鼓励个体工商户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依据我州当年发布的培训补贴目录,为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单位主营业务有关职业培训,对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八)加力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从事种养业农民等群体个人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力度,对上述群体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创办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每年进行优秀创业者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九)加力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通过xx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等渠道开展“网上办、掌上办”,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自助办、邮寄办等配套服务,提升个体工商户开办便利度,降低个体工商户办事成本。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推动所有涉个体工商户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申请,简化信用修复流程移出经营异常状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一)强化跨部门纾难解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县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推进“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贯通、“政银企个”融通的合力纾困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机制,对于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突出困难问题,实行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努力当好“联络员”“分析员”“监测员”“帮扶员”,真正把纸上的政策落到地上、落到实处。“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牵头部门要在本方案正式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州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调度监测机制。健全完善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深入推进经济运行调度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制度,统筹协调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多维度归集整合数据,实现对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紧扣季度目标、年度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办评估机制。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推动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推进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县市和部门予以通报、约谈,对帮扶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成效明显的县市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和个体工商户对各县市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评估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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