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

时间:2023-12-25 作者:梦幻泡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是重要的工作,只有人们真正理解和接受规章制度,才能主动遵守。请将规章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做到合理施行和实际运用。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一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94页)xxx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引言……………………………………………………………………………………………………11第一部分消防安全职责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4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5三、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6四、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7五、部门领导防火职责………………………………………………………………………………8六、部门员工防火职责………………………………………………………………………………9七、义务消防队员职责………………………………………………………………………………10八、消防操纵室值班员职责………………………………………………………………………11九、消防设施操作保护人员职责……………………………………………………………………12十、保安人员消防安全职责…………………………………………………………………………13十一、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14第二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17三、防火巡查制度……………………………………………………………………………………18四、防火检查制度……………………………………………………………………………………19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0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21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22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23九、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4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25十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26十二、消防档案管理制度……………………………………………………………………………27十三、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制度………………………………………………………29十四、火灾事故处置制度……………………………………………………………………………32十五、电气设备使用与检查管理制度………………………………………………………………33十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34十七、消防操纵室值班制度…………………………………………………………………………36十八、消防宣传制度…………………………………………………………………………………37十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38二十、物品仓库管理制度……………………………………………………………………………39二十一、内部装修管理制度…………………………………………………………………………40二十二、值班制度……………………………………………………………………………………41二十三、高压氧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2二十四、手术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5二十五、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7二十六、医院病房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9第三部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一、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51二、变配电室操作规程………………………………………………………………………………52三、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53第四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各类表格及记录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54二、消防安全例会会议记录…………………………………………………………………………55三、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56四、消防操纵室值班记录……………………………………………………………………………57五、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58六、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62七、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63八、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64九、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65十、义务消防队业务技能学习记录…………………………………………………………………66十一、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67十二、电器设备检查记录……………………………………………………………………………68十三、值班(值宿)记录表…………………………………………………………………………69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记录………………………………………………………………70十五、消防宣传记录…………………………………………………………………………………71十六、内部装修审批单………………………………………………………………………………72十七、消防安全培训登记表…………………………………………………………………………73十八、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专项检查记录表……………………………………………………74十九、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75二十、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77二十一、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80引言一、医院的定义医院是向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机构。其服务对象不仅包含患者与伤员,也包含处于特定生理状态健康人(如孕妇、产妇、新生儿)与完全健康的人(如来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或者口腔清洁的人)。其任务不仅包含防病、治病,也包含维持与促进健康。通常医院可分为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门诊部、住院部、手术室等是医院的主体部分;放射、理疗、检验科等是医院的辅助治疗部分;药房、制剂室与仓库、配电房等是医院的后勤供给保障部分。

二、医院的火灾危险性1、疏散难度大由于医院就诊与住院的病人大多行动不便,一些骨折病人、动手术的病人与正在急救的危重病人,可能完全丧失行动能力。一些心脏病、高血压病人遇火灾时,由于紧张可能导致病情加重,甚至猝死。因此,与其他场所相比,医院的安全疏散难度大。

2、人员密度大病人密度是指可能安置在某一防火分区的病人数目。病人的总数取决于分配在该分区内的病床数量,同时假定发生火灾时所有的床都住满了病人。另一方面,由于医院不可避免地聚集大量照顾、探视病人的人员,特别是医院的门诊与病房楼,属于典型的人员密集场所。

33、医疗设备繁多,致灾因素多a.放射机房装有固定或者移动的x线机、核磁共振机等大功率的诊疗设备。这些大功率的诊疗设备一旦断路、短路或者零件损坏等,极易引起起火。这些大功率诊疗设备的工作电压要求较高,当能量在转化为x射线时,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热量,具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性。

b.胶片室里的硝酸纤维胶片属于易燃物品,遇到明火或者高热易于燃烧。

c.手术室中所使用的麻醉剂都是易燃易爆物质,使用的电气设备也较多,若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d.检验科及实验室每天都要接触与使用各类化学试剂,有的时候还需使用各类化学试剂与酒精灯等明火与电炉等电热设备,稍有不慎则会造成火灾。

e.药库、药房与制剂室内都储存有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与放射性物品,而且种类繁多,性质复杂,若发生火灾,不便操纵与处理。

f.治疗用的红外线、频谱仪等加热器械如靠近被服等可燃物也易起火。

g.住院部的病房属于特殊人群场所,理疗设备又是大功率的用电设备,病员及家属有的时候又使用明火熟食或者吸烟,这些都是病房发生火灾的直接诱因。

三、编制说明本汇编针对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通过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与机制,实行标准化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本汇编分四部分,包含十一项职责,二十六项制度,三项操作规程,二十一类标准化管理表格记录。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者要紧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及实施细则与法规,保障本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三、统筹安排全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四、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与组织保障五、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与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六、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七、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施工、经营管理的内容八、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九、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检查。

十、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消防器材与装备十一、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十二、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十三、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重大总是也应制订临时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十四、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与本公司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的计划。

二、经常对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员工参加消防业务培训,确保本部门员工熟悉防火知识与灭火器材的性能与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三、严格管理易燃性清洁剂,严格操纵以易燃溶剂替代清洁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向安管课通报,经获准后,方可作业。

四、制定本部门做好预防火灾的措施与工作规程,并经常督促检查,对无视消防制定,有章不循,严重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员除必要的教育外,做出相应的处理;对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表彰。

五、善于发现与规劝顾客有碍消防安全的行为,必要时,向公司防火负责人做出汇报。

六、卖场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按《紧急应变任务编组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抢险及扑救工作。并按火场指挥部的指令,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部门负责人防火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与其它消防法规,在本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工作。

二、开展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工作纳入部门行政管理与经营的范围,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三、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消防业务知识的学习与训练,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保证部门内员工会报警;会正确引导宾客安全疏散;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熟悉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与灭火扑救措施,指定专人分管灭火器材,以防失散与损坏,确保临警使用。

五、落实部门内各课的防火职责与防火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六、完成防火安全委员会布置的各项消防工作,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指定的限期与项目,负责组织人员整改火险隐患。

七、对部门内员工违反消防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或者安管部门处理;对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个人进行奖励与表彰。

八、部门辖区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按《紧急应变任务编组预案》的要求,实施扑救;同时,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及处理善后工作。

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员工防火、消防培训工作。

二、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机要部位采取一定措施,加强检查。

三、制定与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防火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二

电梯作为运送乘客的运输工具,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体制,你和他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请认真照本须知使用。

1、使用方法:

1)本电梯的所有开关均为轻触微动开关,请轻轻按动,灯亮后立即放开。

2)你欲乘坐电梯时,可根据你的去向在召唤盒上选择向上或向下按钮。

3)在进出电梯时,请先下后上,依次进出,不得相互拥护和在门口处逗留玩耍。

4)在进入电梯后,根据你所去楼层,在轿内操作板上选出相应数字我键,然后按一下关门按钮。在关门过程中,你因有事需开门时,可再按动开门按钮。当电梯关好门后将自动运行,按同一运行方向依次依靠各所选各所选楼层。

5)电梯在运行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时,请乘客保持镇静,并按下操作板上方的“紧急呼叫”按钮,听到响声后放开。当有说话声时,可直接对话与你联系协作。此按钮平时不得按动。

2、注意事项:

1)电梯的额定载员数为13人,严禁电梯超载。

2)轿内严禁烟火、货物,硬件物品及危险品不得入轿内。

3)乘客随身携带物品不得超过15公斤。

4)严禁在电梯内高声喧哗、戏闹。

5)当你带有小孩乘坐电梯时,请你照看好小孩,未成年人无监护人不得乘坐电梯。

6)乘客除正常使用电梯外,不得乱动、玩弄其它设施及开关按钮,如有损坏,则加倍罚款。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三

为了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规章制度:

1、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胸卡,违者罚款5元/次。

2、进入施工现场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短裤、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总交底,受教育人签字存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次。

5、洞口,厅门口要做防护,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除或挪动防护设施,每个厅门口都应设安全标识。

6、高空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不允许施工。如安全网不设,安全带不系好等,罚款50元/次。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严禁私拉乱接。

8、严禁工作时玩耍,打闹。严禁在工作时饮酒。

9、易燃物一定要远离施工现场。

10、放开钢丝缆,补偿链,电缆时,人不可站在下面。

11、当搬运物件上下楼时,一定多加注意,以逸伤人。

12、以班组为单位填写“kyk”作业表。

13、工作场地应经常保持情况,保持安全环境,做到人走场地清。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四

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五

制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2019年12月2日制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发布令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最大限度地防范控制事故,本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编写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最主要文件之一进行颁布。

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涉及到制度、安全会议、设备、事故、“三同时”和安全教育培训等二十八条制度。它是贯彻实施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本单位将结合实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本制度予以修订、完善主要负责人:

努力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为保障本公司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保护公司的财产和保护环境,全面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和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程。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而成,本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恪守安全管理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它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本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具有保障性的档案,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在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近一年的实际管理经验修订,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公司负责人签发后正式实施。

目录一、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二、安全生产责任制2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四、安全建档制度7五、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7六、公司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制度8七、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9八、安全检修管理制度14九、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6十、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8十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0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2十三、绩效考核制度24十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5十五、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5十六、劳保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27十七、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28十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32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2二十、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37二十一、安全值班制度40二十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40二十三、事故管理制度42二十四、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制度45二十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7二十六、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49二十七、厂区防雷避雷系统管理制度51二十八、通道、出口、危险部位和警示标语标志设置管理制度52二十九、操作现场违章表现范围52一、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一、目的1.1规范安全生产会议,提高安全生产会议效率。

二、适用范围2.1与工厂安全生产有关的会议。

2.2工厂有关人员参加主管部门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会议。

三、职责3.1班组长负责召开班前、班后会。

3.2厂长负责召开厂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3.3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召开专业性安全会议。

3.4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厂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委会会议,并做好记录,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会议要有记录并存档,下发会议纪要,安全主任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厂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最少一次。

4.2安委会会议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会议要有记录并存档,下发会议纪要,安全主任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月最少一次。

4.3班组安全会议学习本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班组安全会议每周一次,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4专业性安全会议主管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与工厂安全有关的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存档。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目的和范围1.1为预防、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二、职责2.1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3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4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三、各级各部门人员具体职责详细见: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工厂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证员工持证上岗,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工厂在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基础上,提倡和鼓励进行终身教育和全员培训,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工厂范围内的工厂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上岗资格、安全培训教育及日常安全活动等相关工作的管理。

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4、职责4.1厂长负责批准工厂年度培训计划、批准安全培训教育经费。

4.2安全主任负责落实工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4.3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工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建立工厂全体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负责工厂全体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并负责编制工厂一级年度培训计划。

4.4保安队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来访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然后发给来访证。

4.5各车间负责提出本部门各岗位上岗资格条件及识别培训要求,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实施车间和班组安全培训和班组安全活动。

每年再培训16学时)。

5.1.2工厂主要负责人(厂长或部门经理)发生改变时,培训部及时联系从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排参加主要负责人员培训,在其取得上岗资格后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其任命。

5.1.3工厂安全主任发生改变时,培训部负责招聘具有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不得录用、转正和任命。

5.1.4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培训部和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后,培训部方可报厂长办理任职手续。

5.1.5安委会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主任要负责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5.1.5.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5.1.5.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5.1.5.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5.2从业人员培训教育5.2.1工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培训部不得招聘和录用。

5.2.3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生产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生产部和安全主任联合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2.4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2.5所有员工每年应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不少于24学时)。

5.3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厂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了按照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考核外,必须进行工厂、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24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工厂级由行政部组织,安全主任负责实施,工厂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5.3.1.1有关的法律、法规;

5.3.1.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5.3.1.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3.1.5有关事故案例等。

5.3.2部门(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5.3.2.1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特点;

5.3.2.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5.3.2.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5.3.3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5.3.3.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5.3.3.2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5.3.3.3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

5.3.4新从业人员三级培训教育,每一级培训考试结束,均要填写员工教育卡,行政部依据教育卡和培训实习期间考核情况办理转证手续,制做上岗证。

5.4其它人员培训教育5.4.1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5.4.2保安人员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5.4.3安全主任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5.5日常安全教育5.5.1工厂各部门每月最少一次、各班组每月最少二次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安全日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工厂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日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工厂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5.2工厂安全主任或各部门负责人应结合工厂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日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5.5.3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要填写安全日活动记录表,参加的人员要求签名,安全日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5.5.3.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5.3.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5.5.3.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5.5.3.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5.5.3.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5.5.3.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5.5.3.9其它安全活动。

5.6培训教育管理5.6.1各部门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主任应经常征求各部门及员工意见并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然后报行政部汇总,最后形成工厂《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报厂长批准。

5.6.2各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6.2.1在每次培训前,培训责任部门/人员拟订《培训通知》,并提前三天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培训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培训具体日期、培训项目名称、培训教师、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适用的教材或者讲义、培训考核的方式。

5.6.2.2工厂内组织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培训迟到或不来的员工由培训责任单位通知工厂行政部按照工厂有关劳动纪律进行处罚。

5.6.2.3每次培训结束前,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填写《培训评估表》。

5.6.2.5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责任人单位应将《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交行政部记入《员工培训登记表》,考试记录(包括考试卷)整理归档。

5.6.2.6培训时间超过20个课时的跨部门培训,培训责任部门/人员需对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并对培训效果作整体评估报告,同时根据需要报告有关领导。

5.6.3培训部应收集参加培训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的意见,并会同安全主任分析评估反馈意见,调整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行政部应记录变更情况。

5.6.4安全主任应配合行政部不断完善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5.6.5员工出外培训,须填写《员工出外培训申请表》,并按表上规定的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后,将培训取得的效果和证书反馈行政部5.6.6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培训部负责建立工厂员工的培训档案,在培训档案中记录每次培训的结果。各单位培训部门/人员负责建立本单位员工的培训档案,并在档案中记录规定的内容。

5.6.7培训记录的保存5.6.7.1工厂安委会负责保存工厂一级培训的记录。

5.6.7.2各单位培训部门/人员负责保存各自培训的记录、并定期归档。

5.6.7.3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记录复印一份给安全主任负责保存。

四、安全建档制度1、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包括公司安全管理概况、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安全防火设施器材情况和公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材料。

2、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精神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指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形成的。并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印发各部门执行。

3、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是公司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不仅总结了我们多年来的经验教训,针对性比较强,而且是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教科书,明确了安全生产了重点、职责和工作方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各部门应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

4、安全生产档案资料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补充和修改。要在执行中去完善,使适应工作需要。

5、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由各部门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公司保卫课负责和督促检查。

五、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公司必须建立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并集中存放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2)安全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4)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

(5)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6)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7)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8)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9)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

(10)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

(13)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4)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16)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3、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该定期向职工公布的向职工公布。

5、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的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档案逐步完善和科学管理。

六、公司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制度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网,工会设立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网,并认真开展活动。

2、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安全生产部、义务消防队、保安队以及按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主任)作为机构。而生产部主要负责人以及车间专(兼)职安全员,作为行政二、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的组成部分。

3、公司工会为一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消防队副队长、生产部安全员分别组成二、三级劳动保护监督网络。

4、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以及工会三级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各自每月要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安委会及工会分别主持例会,主要议题为工作总结,讨论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等。

5、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月应对车间、班组下达安全生产目标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任务,并逐月检查、跟进与总结。

6、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每季要填报安全生产季报表;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要填报安全生产月报表,由安全技术部汇总,审查、并处理报告书反映的重大问题。季报书、月报书要求填写规范。

7、各车间对安委会下达的月度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和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未能完成的应在月度报告书加以说明。

8、安委会应对三级管理和监督活动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汇总整理成册,并且存档。

七、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属各部门安全检查工作。

3术语:

3.1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生产部、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回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3.2专业检查:是根据工厂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3.3定期检查:是工厂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公司内定期检查。

3.4专项检查: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及工厂针对某项安全工作所组织的检查。

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3.5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3.6不安全行为:员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3.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3.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4安全检查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4.2安委会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全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4.3各车间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组织对机械设备设施。参与公司安委会组织节假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

4.4安委会负责对建筑物的专业安全检查。

4.5安委会组织的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

4.6安委会负责制定防火、危险化学品、防汛、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对防火、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公司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4.7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按检查表中的规定,组织对吊索、吊钩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

4.8安委会组织的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每年组织一次员工代表进行安全综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4.9公司各车间负责组织部门的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要求上报。

5.1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两部分。

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等;

5.1.3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5.1.4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等。

5.2经常性检查5.2.1检查要求:

a、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b、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内的“检查范围”进行日常检查,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员工进行互助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急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c、生产部安全员每天对本部位内的“检查范围”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d、公司消防队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现场安全巡视,填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的要向上级报告。

e、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人每周对本部位内的“检查范围”内容进行检查,填写周检表,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安全保卫科或上一级报告。

f、公司各部(室)安全生产责任人每月对本部位内的“检查范围”内容进行检查,填写月检表,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消防队或公司领导小组报告。

5.2.2检查频率:

序号项目时间责任部门备注1设备、设施日检班前、班后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班组日检每日一次各车间班组的组长各车间日检每日一次各车间安全员各车间周检每周一次各车间安全生产责任人行政部月检每月一次各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保安队不定期安全保安队安全管理人员5.3专业检查:

专项检查由公司安委会组织,针对公司状况,对全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

5.3.2考评自查每月由各部(室)、各生产部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月度考核表报告报安全保安队。消防队对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3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审批后执行。

5.3.4考评自查的时间为每月末的最后一周内进行;

专项检查的时间为每年各开展一次。

5.3.5专项检查由安全部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检查表》,按照检查表所列项目进行检查。

5.3.6专项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定专人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公司《事故隐患整改推进表》,报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同时通报公司各部门,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5.3.7检查频率:

序号项目时间责任部门备注1考评自查每月最后一周公司各车间2用电检查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保安队、各车间3厂区交通安全检查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4防暑降温检查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5危险化学品(使用)。

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6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7防火、消防系统、器材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8各重点部位防火安全检查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5.4定期检查:

序号项目时间责任部门备注1公司季检第一、二、三、四季末(可结合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2节假日前检查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前一周(可结合季检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5.5安全检查形式:

5.5.1安全检查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在规定时间召集相关人员以公司下发的安全检查表为标准,结合各部门情况进行,检查完毕应认真填写班组(安全员)日检、科周检、部月检等记录表。

5.5.2除了公司组织安全检查外,公司安委会工作组还应安排好对应上级安全部门对我司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5.6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5.6.1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由整改通知书发出部门(检查部门)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整改工作实施计划(推进)表,明确发现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指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5.6.2各整改部门责任人应积极组织人员对隐患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并针对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回复(按公司oa流转系统中有关要求进行)。

5.6.3整改通知书(或计划表)发出部门应在整改期限结束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填写在整改通知书复查栏内或计划表的结果评定栏内。如果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应要求责任部门重新制订对策进行再次整改。

5.6.4责任部门收到整改通知书(或计划表)应立即进行整改,在要求期限内完成,如无法在期限内完成,必须用书面形式通知整改发出部门,列明原因及计划完成时间。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5.6.5责任部门如对整改项目有异议,应写明理由书面回复整改发出部门。整改发出部门与有关部门商量确认后,如仍认为必须整改的,应书面通知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必须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不得异议。

5.7安全检查宣传教育:

安全检查完结后,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各部门应利用《生产快讯》以及报告、图片、墙报等形式向广大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身边事故隐患,从而自觉地加以注意和整改。

5.8安全检查档案:

公司内各部、科应建立如下安全检查档案:

5.8.2安全检查通知书、签到表、有关会议记录;

5.8.3安全检查记录表;

5.8.4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计划表);

5.8.5安全检查宣传教育资料;

5.8.6安全检查奖惩资料。

八、安全检修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设备检修的安全、顺利实施,本规定对设备检修的作业前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及检修中安全要求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设备的安全检修活动。

3安全检修工作程序3.1各车间每年底编制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经安委会审核后,报厂长批准。

3.1.1根据设备(设施)检修项目要求,制定检修方案、检修人员、检修安全措施、检修质量、检修进度等。

3.2在进行检维修前,各车间配合安委会对每项检维修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控制风险,确保检维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3.3检修前准备3.3.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要求,组织检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3.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3.3.3设备检修若需要高空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3.3.4.2安全教育内容: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3)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

检修作业项目、人物、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3.4.4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3.4.5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3.4.6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3.4.7夜间检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3.5检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3.5.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5.2检修作业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5.3电器设备检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3.5.4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3.5.5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5.7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

3.5.8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3.5.9检修结束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

3.6检修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3.6.1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3.6.2使用铲车,拆装分散设备机关时,要注意防滑落;

3.6.3分散机检修必须首先拆除分散盘。

3.7安全检修禁令:

3.7.1不带安全帽,不穿工作服禁止进入现场;

3.7.3上班前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

3.7.4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3.7.5禁止用汽油或其他化工溶剂清洗设备、机具和衣物;

3.7.6禁止随意泼洒油品、化学危险品;

3.7.6禁止阻塞消防通道;

3.7.7禁止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设备。

3.8各车间负责检维修管理,安委会负责监督。

3.9设备(设施)在生产中出现故障,各车间按照上述规定及时修理。

九、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属各部门以及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在本厂内正式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性用电。

3、职责3.1各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的归口管理。

3.2安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4、工作程序4.1临时用电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临时用电许可证”。

4.2各车间审核、安委会会签后,报厂长批准。

4.3各车间按“临时用电许可证”要求执行。

4.4保安队在临时用电的现场进行监督。

4.5对于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的临时用电作业,各车间需有专人进行巡回检查,保安队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4.6一般不允许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仓库区内接临时用电。确属生产必须时,用电单位须规定先办理“动火许可证”,再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使用期限应与“动火许可证”相一致。

4.7“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份,第一联由临时用电使用人保存,第二联由安委会保管,第三联由各车间保存。

4.8“临时用电许可证”必须严格确定使用期限。要延长使用期限时,须提前办理手续;

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的临时用电延长使用时,要同时续办动火许可证。

4.9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其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和安装规范。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4.10凡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临时用电,必须进行危害识别,落实好防范措施。

4.11临时供电执行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12一张“临时用电许可证”只对一个用电点。若几个不同地点施工用电,由施工管理单位设置用电总开关,但“临时用电许可证”上要注明清楚。

4.13临时用电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14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通知机电负责人停电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除,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临时用电使用单位或拆除单位和个人负责。

4.10临时用电许可证的保存期为一年。

十、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状态,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发生,保证工厂安、稳、长、满、优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本厂范围内各种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职责4.1各车间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监测;

指导部门(车间)对设备进行安全管理。

4.2各部门(车间)负责各自岗位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保养等工作。

4.3安委会制定、完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工作程序5.1生产部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生产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对生产设施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应及时记录进“生产设施技术档案”中。

5.2各部门(车间)建立各自的“生产设施台帐”。

5.3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提或着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各车间负责将所有设施建立台账和定置管理图。安全设施要规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和检查。安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5.4各车间编制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并通过短期培训及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使设备操作人员接受设备安全运行的教育、培训,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5.5各车间制定生产设施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5.6各车间要加强监视与测量设备的管理,建立台帐,定期进行校和维护。具体按“监视5.7各车间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台帐和档案,证件齐全并定期检验。特种设备要严格按规定运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运行。安委会进行监督检查。

5.8生产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拆除报废按相关制度执行。

十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目的为工厂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使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得到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等所有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

并监督其有效实施。

4.2安全主任根据各部门年度安全投入计划负责编制工厂每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负责安全投入费用的审查、负责监督所有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3各车间主管负责编制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和本车间安全投入的实施、监督本车间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4财务部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台帐,保证安全专款的及时提供,将安全投入列入财务报表,并做到专款专用。

5.工作程序5.1安全资金的来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安排;

每年的安全资金应不少于10万。

5.2安全投入包括范围5.2.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5.2.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5.2.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

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5.2.5安全风险抵押金;

5.2.6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5.2.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5.2.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3安全投入规定5.3.1工厂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3.2安全投入作为本厂的安全投资专款专用项目,任何人不得挪用或转给其它项目;

5.3.3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3.4各车间根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按时完成本车间的安全投入项目,项目完成后报安委会,安委会对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

5.3.5财务部建立安全投入台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5.3.6各车间为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工厂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5.3.7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财务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5.3.8每个季度召开安全投入相关会议,对安全投入的效果等进行讨论、评估。

5.4安全投入审批程序5.4.1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项目的审批申请部门主管填写申请表,经安全主任审查是否属于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如属于报厂长审批后,即可到财务部提取资金。

5.4.2预计外安全投入计划项目的审批申请人填写安全投入申请表,经本部门主管和安全主任审查通过后,报厂长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即可到财务部领取资金。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1.1为加强本公司特种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明确各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职责,保证生产正常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相矛盾,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特种作业的定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范围根据国家有关特种作业范围及其管理规定,我司需操作特种设备的特殊工种有:电工。

4.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上岗4.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5.1.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1.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1.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1.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4.1.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4.1.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4.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4.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4.3.1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复印件),并自觉接受安全监察室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4.3.2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4.3.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4.3.4拒绝违章指挥;4.3.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员和单位领导报告;4.3.6其他有关规定。

4.4除了要经三级安全教育,获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合格证》外,还要参加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业技能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安排上岗操作。

4.5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员工培训计划》,经本部门审核后交人事教育培训部审批后,并对外联系培训及考证事宜。

4.6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市劳动部门规定,定期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年审和复查。人事教育培训部负责对操作证统一管理(含年审工作)。

4.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身体健康状况的复查考核,逾期缺考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再从事原特种作业,或重新参加培训。

4.8到期复审程序如下:凡到期参加复审的,需先经本部门同意,再由培训部审核,办好审批手续后,由人事教育培训部负责对外联系复审事宜。

4.9特种作业人员在考证前如需初步自行培训,应报生产部同意后,安排有操作经验并持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带教,带教期间带教人员要对培训人员的安全操作负责,禁止无证上岗操作。

4.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积累实践经验,不断提高作业的安全保障水平。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告责任部门的领导,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不懂装懂,心存侥幸,强行冒险作业。

4.11特种作业的专用设备工具,要按规定进行申报、安装、验收、领取准用证和使用时的安全检查、保养、维修,并建立专用设备的档案,做好检查、保养、鉴定的原始记录。档案资料应包括使用前的检查、保养、维修、零部件的更换等安全技术参数、经办人、经办日期及备忘说明。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在作业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上级部门有关生产、防火、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3班前、班中和班后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保证其安全可靠,做到正确使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5.4正确分析判断和及时处理事故,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班长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5.5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5.6认真爱护和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5.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8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十三、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明确各部门管理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标准化的情况实行定期考核。

1、考核对象主要负责人、副厂长、安全主任、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业务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员工。

2、考核人由副厂长、安全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组对主要负责人考核;

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副厂长、安全主任、各部门负责人考核;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小组对本部门班组长、员工进行考核。

3、考核期对主要负责人每年考核一次;

对各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考核一次;

对其他管理人员、班组长、员工每季度考核一次。

4、考核形式采用对安全责任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性考核的形式。

5、考核评价考核以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进行评判。

三个考核等级的确定原则:

(1)优良:安全目标责任书内所列项目全部完成,目标规划很好地按计划实施,考评周期内未出现责任事故。

(2)合格:安全目标责任书内所列项目全部完成,目标规划未能很好按计划实施,考评周期内出现小的责任事故。

(3)不合格:安全目标责任书有一项或几项未完成。

6、考核奖罚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相应的奖惩。

十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激励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要求公司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于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经予惩罚和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2.2奖励办法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情况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2.3惩罚办法公司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有安全部门组织行政部门、生产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视责任大小,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生产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2)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二十平方米,(3)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4)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5)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有车辆进入的要留足车行道。

(6)滑动物件要有支架或稳固措施,园筒产品或物件滚动面不得面向安全通道.2.电器管理: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有纸皮包装箱(纸品属丙类物质)的库,其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3)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6)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7)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8)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10)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11)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火源管理:

(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十六、劳保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条例,生产公司必须为从事特种作业、一般作业的员工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所以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资金必须确保足额、及时拨付。

2、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资金由安全管理部对全厂往年的统计数字进行分析总结后对本年度劳动防护专项资金做出预算,经厂长签字后提交给财务部。预算要合理,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做出调整。

3、财务部应保证劳动用品专项资金的充足,对于劳保用品费用的支付应给与优先处理。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便于员工职业安全卫生劳保用品器具的管理控制,以利于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

3术语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厂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耳塞、电焊面罩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

4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5职责5.1安委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计划、负责安全劳保用品、器具的技术把关,并对员工佩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2财务部门负责资金预算。

5.3各车间负责购买、保存、发放;

建立个体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台帐。

5.4各车间负责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需要检验的集中交安全部检验。

5.5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的日常检查,妥善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工作程序6.1申请各部门根据部门的人员情况、劳动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前一月10号前报安全部,发委会根据各部门的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报各车间采购。

6.2采购6.2.1各车间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6.2.2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鞋、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验收6.3.1安委会对购买的劳保用品需要按相关国标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外发放。

必要时外委校验和铅封。对已过有效期的劳动防护用品,直接报废,无需再检验。

6.4储存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6.5发放6.5.1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单申请到仓库领取劳保用具(品)。

6.5.2部门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具(品)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及保健品发放登记表》。

6.5.3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是在有效期内(从出厂日期到公司规定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劳动防护用品自身的寿命)。

6.5.5安委会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但并不断的更新完善,保证公司标准不低于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

6.6使用6.6.1职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具(品),不按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全部视为违章,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6.6.2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

6.6.3各种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6.6.5集体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检查、保养。

6.6.6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具(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领导批准后下发。

6.6.7职工离职时,将一类劳保用品应交回公司,工作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二类劳保用品也应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

6.7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6.7.1个体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个体防护用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必须经有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其基本要求是:

6.7.1.1严格保证质量6.7.1.2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不能对人体构成新的危害6.7.1.3使用方便舒适,不影响正常操作。

6.7.2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6.7.2.1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正确选用护品。

6.7.2.2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

会正确使用用品;

会正确维护保养用品。

6.7.3手部保护搬运有毒、刺激性或腐蚀性化学品和。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六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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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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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围。

适用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是企业、车间、工段、班组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引用法规、文件。

4管理职能。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执行与考核工作。

5管理原则。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

5.2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5.3贯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二级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各副职、各部门按职责范围做好安全工作;各级副职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5.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章制度。

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实施的基本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6公司实行班组级、部门级、公司级三级安全管理。

5.6.1公司级:公司设生产安全部,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6.2部门级:各生产部门设兼职安全员,在部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同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部的指导。

5.6.3班组级: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是所管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组应设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单位安全员的指导。

6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加强对员的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6.1.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其他工作时,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总则。

6.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6.1.5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1.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6.1.7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1.8主持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9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定期演练和改进。

6.1.10指定部门和分厂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抓好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

6.2.2负责具体安排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协调和监督各业务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2.4组织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2.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2.7对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或安排安全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2.8布置检查各单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2.9组织实现公司的均衡生产,贯彻劳逸结合,尽量避免突击生产,控制随意加班加点。

6.2.10对较大危险作业负责审批。

6.3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6.3.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6.3.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3.3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3.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6.3.5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6.4.1在编制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安排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把改善员工生产作业环境、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规划和安排。

6.4.2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安全宣传教育等项费用和资金,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6.4.3对影响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性重大隐患,及时调整、追加计划费用,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尽快予以解决。

6.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6.5.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制定本班(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带领全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做到杜绝违章指挥生产。

6.5.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状况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对新入厂的或变换岗位的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生产活动中的安全。

6.5.3组织本班(组)员工不定期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或安全守则,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许本班(组)出现违章作业。

6.5.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坚持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生产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

6.5.5生产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5.6发生事故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详细记录,向调查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组织本班(组)员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6.5.7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6.6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

应急预案。

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1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

劳动合同。

5.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1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5.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八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九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执行。

档案相关。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十

(二)带班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

(三)机电副区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

(六)综采区生产辅助班(巷修班)安全生产责任制11。

(七)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1。

(八)验收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3。

(九)班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4。

(十)采煤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6。

(十一)移架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8。

(十二)清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9。

(十三)支架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0。

(十四)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1。

(十五)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2。

(十六)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4。

(十七)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5。

(十八)端头超前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7。

(十九)乳化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8。

(二十)无极绳绞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9。

(二十一)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0。

(二十二)回柱绞车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1。

(二十三)运料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2。

第三章综采工作面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处理制度41。

第五章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50。

第六章综采工作面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制度55。

第十章综采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65。

综采区负责原煤生产任务、采煤工程质量、煤炭质量、综采工作面机电设备使用维修检修、区域范围内巷道维修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方针。

(二)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六)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七)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八)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九)熟知作业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科学有效行使应急处理权。

(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十一)配合矿相关部门对重大安全风险预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考核。

(十二)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执行。

(十三)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项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四)定期向安委会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改进建议。

(十五)研究制定本单位“三违”、不安全行为管理机制。

(十六)检查本单位单位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对“三违”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十七)强化班组建设活动的开展,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夯实安全基础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十八)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培训,使职工熟练操作综采设备,提高综采区整体素质。

(十九)运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思维,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每月组织开展本单位体系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二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落实相关部门提出事故处理建议。

(二十一)严格“一通三防”管理,加强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二十二)根据矿里分解下达的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材料消耗,节约用水、用油、用电,杜绝管路跑、冒、滴、漏;及时回收各种废弃物并做好处理。

区长是区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力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全面负责区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方针,坚守红线意识,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熟知作业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科学有效行使应急处理权。

10.负责制定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文件等培训方案及培训。

11.参加审核重大安全风险预控方案,组织学习重大安全风险预控方案。

12.负责重大安全风险预控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考核。

13.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14.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与执行,及时了解、掌握、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15.主持召开区队安全生产会议,负责组织对新工艺、新设备、新环境的危险源辨识和现场评估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安全生产工作主体思路。

16.负责本队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督促全体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7.区队范围内发生事故后,立即向矿安全部门报告,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和责任追究,并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

18.主持召开本区队的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9.指导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防治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

20.安排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首先安排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验收生产工作时,必须检查验收安全工作。

21.负责单位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提示标志做到齐全、可靠、有效,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22.负责开展区队作业场所粉尘及化学物质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审核工作。

23.负责区队设备运行中的粉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治理。

24.负责优化劳动组织,定岗定责,抓好工资分配,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2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事故处理建议,督促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事故、未遂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26.参与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并提出与收入分配、提升晋级、评先选优相关的安全考评意见。

27.及时向生产副矿长及相关安全管理机构反映安全生产情况,为安全生产的正确决策和措施制定提供可靠依据。

(二)带班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带班副区长是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合理的组织生产,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方针,坚守红线意识,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熟知作业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科学有效行使应急处理权。

10.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自查,及时发现和组织处理出现的隐患问题,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11.积极配合各级别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12.协助区长召开本队安全生产会议,积极参与班组班委会。

13.及时。

总结。

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接受教训,定出整改措施;对无故完不成生产任务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班组、个人,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4.做好区长的助手,及时向区长反映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15.参与本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督促全体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6.参与召开区队安全生产会议,负责组织对新工艺、新设备、新环境的危险源辨识和现场评估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安全生产工作主体思路。

17.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以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监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18.参与制定“三违”、不安全行为管理机制,对“三违”、不安全行为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19.监督检查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对“三违”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20.监督检查职工标准作业流程、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21.参与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项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22.参与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地点和生产单位提出停产整顿意见。

23.必须做到现场跟班,与职工同上同下,及时指导和解决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

2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将本班生产、设备运行、工程质量等情况如实向区内值班人员和下一班跟班副区长进行交接。

25.组织开展本班组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向区队汇报、反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26.监督检查本班组对矿井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及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27.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

28.监督检查本班组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对“三违”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29.配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落实相关意见。

30.认真执行生产汇报制度,接班后、交班前以及上班分工时,必须将工作面所有情况及时汇报队值班干部,并提出下班工作任务及注意事项。

31.定期向区长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改进建议。

(三)机电副区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电区长是机电、运输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区队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方针,坚守红线意识,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熟知作业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科学有效行使应急处理权。

10.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自查,及时发现和组织处理出现的隐患问题,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11.积极配合各级别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12.协助区长召开本队安全生产会议,积极参与班组班委会。

13.及时总结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接受教训,定出整改措施;对无故完不成生产任务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班组、个人,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4.做好区长的助手,及时向区长反映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15.参与本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督促全体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6.参与召开区队安全生产会议,负责组织对新工艺、新设备、新环境的危险源辨识和现场评估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安全生产工作主体思路。

17.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以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监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18.参与制定“三违”、不安全行为管理机制。

19.监督检查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对“三违”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20.监督检查职工标准作业流程、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21.参与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项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22.参与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地点和生产单位提出停产整顿意见。

23.必须做到现场跟班,与职工同上同下,及时指导和解决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

2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将本班生产、设备运行、工程质量等情况如实向区内值班人员和下一班跟班副区长进行交接。

25.组织开展本班组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向区队汇报、反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26.监督检查本班组对矿井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及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27.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

28.配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落实相关意见。

29.认真执行生产汇报制度,接班后、交班前以及上班分工时,必须将工作面所有情况及时汇报区值班干部,并提出下班工作任务及注意事项。

30.负责机电设备检修、设备完好、供电、供排水等管理工作,当工作面发生机电故障或事故时,及时组织处理,落实相关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1.定期向区长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改进建议。

综采区生产班负责原煤生产任务、煤质管理等工作,履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收集有关现场安全和管理水平提升的合理化建议。

3.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标准作业流程、岗位危险源等安全知识。

4.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后会,总结分析当班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落实班组安全工作重要事项。

5.参与开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活动。

6.参与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措施实施,持续改进。

7.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作业流程工作,掌握本岗位危险源,熟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对作业区域出现的应急灾害妥善处置,合理带领职工脱离危险。

8.对本班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工程质量和生产组织全面负责,负责当班安全质量和文明生产工作。

9.自觉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措施,并督促班组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好上、下班的安全交接工作,执行安全确认、班评估制度,对本班无法处理的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下一班汇报。

11.组织开展本班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生产作业现场对区域范围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当班安全生产。

1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教育。

综采区机电维修班负责综采区机电设备维修、安装及非标件加工制作等工作,履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收集有关现场安全和管理水平提升的合理化建议。

3.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标准作业流程、岗位危险源等安全知识。

4.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后会,总结分析当班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落实班组安全工作重要事项。

5.参与开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活动。

6.参与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措施实施,持续改进。

7.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作业流程工作,掌握本岗位危险源,熟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对作业区域出现的应急灾害妥善处置,合理带领职工脱离危险。

8.对本班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工程质量和设备维修全面负责,负责区队所有机电设备检修及机电设备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相关工作。

9.自觉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措施,并督促班组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好上、下班的安全交接工作,执行安全确认班评估制度,对本班无法处理的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下一班汇报。

11.组织开展班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生产作业现场对区域范围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当班安全生产。

1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教育。

(六)综采区生产辅助班(巷修班)安全生产责任制。

综采区生产辅助班(巷修班)主要负责综采区文明生产、巷道维修等工作,履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收集有关现场安全和管理水平提升的合理化建议;

3.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标准作业流程、岗位危险源等安全知识。

4.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后会,总结分析当班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落实班组安全工作重要事项。

5.参与开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活动。

6.参与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持续改进。

7.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作业流程工作,掌握本岗位危险源,熟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对作业区域出现的应急灾害妥善处置,合理带领职工脱离危险。

8.对本班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负责区队所有文明生产、巷道维修相关工作及其他辅助工作。

9.自觉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措施,并督促班组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好上、下班的安全交接工作,执行安全确认、班评估制度,对本班无法处理的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下一班汇报。

11.组织开展班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生产作业现场对区域范围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当班安全生产。

1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教育。

(七)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技术员作为区队技术管理的执行与落实人,主要负责区队接续计划、岗位标准作业流程、采煤设计方案及图纸绘制、采煤工作面开采设计、采煤工作面技术管理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部门采煤技术管理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编制、督查和落实工作。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编制矿井年度综采工作面接续计划及长远规划,以及月度生产计划。

10.编制采煤工作面开采设计,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落实工作。

11.协助综采区长做好区队技术管理工作。

12.配合其他单位做好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相关工作,负责顶板方面重大危险源的措施编制、监控、检查工作,确保顶板方面重大危险源达到有效管控。

13.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方面的事故分析,从技术管理及其它方面找出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14.协助矿井相关科室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15.对各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按照公司及矿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6.严格掌握矿井正常采掘关系及开采程序。

17.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工作面动态,针对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重大技术问题上报主管领导。

18.矿班组建设推行与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与考核。

19.积极掌握新设备技术参数及新工艺优缺点,对比矿井生产现场,提出有助于提高矿井智能化开采水平的可执行方案。

20.严格按图纸规范要求绘制图纸,及时完成各采煤工作面施工(方案)图纸绘制工作。

21.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审签组织工作,妥善收存各回采工作面的技术数据、资料。

熟知在验收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落实本队质量验收制度和细则,对工程质量和因质量验收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安全活动、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活动,熟悉并正确使用仪器、仪表等工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与班长和跟班队长一起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4.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工作状况,认真检查工作面工程质量,排查工作面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好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5.熟悉作业规程、整个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队制定的奖罚规定,秉公办事。

6.对于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7.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作面达到“三直两平一净两畅通”的要求,并时刻保持工作面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动态达标。

8.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做好质量验收工作,并填好记录,对重要质量问题及时向区长汇报,当好区长的参谋。

9.按照要求对工作面及上下顺槽矿压数据进行观测,记录数据认真准确。

10.工作中要加大检查的频度,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11.按时参加队组织的质量分析会、事故追查会,如实汇报情况并提出个人建议。

12.自觉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错,做好隐患工程记录。

13.交接班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

14.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履行好导师带徒合同。

17.认真填写验收表和各种台帐。

(九)班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班(组)长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现场安全管理直接负责。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采煤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方针。

2.负责执行落实区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等。

3.参与、督促本班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持证上岗。

4.参与矿、区队应急救援演练,熟知作业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合带班区长进行应急处置,了解避灾路线。

5.负责执行作业区域内重大安全风险的安全管理措施。

6.负责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负责本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负责本班及上级部门查处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验收。

7.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区队反映安全生产情况,为安全生产的正确决策和措施制定提供可靠依据。

8.负责合理劳动组织,按照作业规程组织施工,按时完成区队要求的生产任务指标,每月按照区队的工资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对本班组人员做好打分,严禁出现随意打分现象。

9.参与区队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活动,并做好相关措施落实。

10.学习重大安全风险预控方案。

11.参与重大安全风险预控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考核。

12.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并评估。

13.组织职工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作业流程工作,掌握本岗位危险源,熟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对作业区域出现的应急灾害妥善处置,合理带领职工脱离危险。

14.对本班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工程质量和生产组织全面负责,搞好本班的安全质量和文明生产工作,15.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落实班组安全工作重要事项。

16.自觉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措施,并督促班组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7.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好上、下班的安全交接工作,对本班无法处理的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下一班汇报。

18.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以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监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19.组织开展班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生产作业现场对区域范围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当班安全生产。

20.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教育。

21.监督检查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对“三违”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22.监督检查职工标准作业流程、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23.定期向科区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改进建议。

24.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25.负责本班的班组建设管理,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文化活动,落实本班组人员自保、互保、联保责任。

26.参加班前会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现场作业前对所有工序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管控措施并实施。

27.现场指挥本班组本职工作,并检查本班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工作质量。

采煤机司机是采煤机工作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区队管理人员或班组长的监督下完成采煤机操作。采煤机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练掌握《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采煤机司机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本岗位生产安全的直接责任者。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煤矿“三大规程”。

3.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相关安全知识。

4.参与矿、区队应急救援演练,熟知作业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合带班区长进行应急处置,了解避灾路线。

5.负责本岗位范围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和汇报。

6.服从领导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参与区队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活动,并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等。

8.认真贯彻执行矿井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及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9.严格执行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确保本班组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10.负责生产期间的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好采煤机速度,确保支架支护顶帮到位。

11.负责落实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内相关的工艺和要求,确保顶、帮、底的安全,出现采场变化、设备故障及其他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2.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参加相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意见。

13.熟知作业区域发生应急情况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对作业区域出现的应急灾害合理处置。

14.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标准作业流程及危险源。

15.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排查处理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对各级管理部门提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16.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17.设备问题及时汇报反馈至班长或跟班区长。

18.拒绝领导干部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遏制事故发生。

19.严格履行“自保、互保、联保”职责,坚决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

20.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教育。

21.监督检查职工标准作业流程、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22.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及时了解上一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汇报班长或跟班区长,落实班长及跟班区长的相关意见。

24.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值班干部汇报,由其派人协助处理。

(十一)移架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移架工是移架工作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液压支架相关安全管理。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执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液压支架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本岗位安全操作的直接责任者。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煤矿“三大规程”。

3.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掌握操作技能和相关安全知识。

4.作业期间必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相关措施,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5.学习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规范中有关本岗位相关内容,并落实至生产工作中。

6.参加队内相关会议,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落实《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工艺要求。

8.熟练掌握液压支架的结构、工作原理,保证准确无误操作,按作业顺序依次移架、推刮板运输机,保证支架支护质量。

9.遇工作面顶板条件不好时,要认真观察顶板变化情况,细心操作,及时跟机拉架,必要时超前拉架,严防冒顶事故发生。

10.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参加相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意见。

11.熟知作业区域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掌握本岗位危险源,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按照标准作业流程作业。

12.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标准作业流程及危险源。

13.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排查处理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对各级管理部门提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1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15.设备问题及时汇报反馈至班长或跟班区长。

16.主动学习《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标准作业流程》规范作业行为。

17.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18.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标准作业流程及危险源。

19.严格履行“自保、互保、联保”职责,坚决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

(十二)清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遵章守纪,严格执行矿、区队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指挥,熟悉工作面相应操作流程,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自保、互保、联保”职责,坚决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

3.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工作。

4.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严禁酒后下井。

5.作业过程中,要对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细心观察,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隐患不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6.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

7.行走时要观察顶板和脚下,确保自身安全,进入工作地点,首先观察好顶底板状况和周围支护状况,不安全先处理,安全后再工作。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任务,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十三)支架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液压支架检修工应具备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熟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三大规程”的相关要求,熟悉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液压传动系统、动作原理,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负责支架的维修工作,保证井下支架的完好使用,确保现场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负责综采区队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的检修和保养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支架维修技术文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现象。

3.熟练掌握支架的结构性能原理及技术特征,及时掌握支架的运行状态,及时保养维护,做好支架的定期检修、维修及撤除支架检修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确保支架处于良好的状态。

4.对维修支架所用的工具、材料、配件做到心中有数,配件、备件要准备齐全、存放整齐、挂牌管理。

5.严格遵章守纪,在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不干私活及与工作无关的事。业余时间积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安全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6.维修支架时,必须集中精力,对支架的各部位都要按点检内容认真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完,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能维修的部件,及时汇报单位。

7.对支架的各部位,特别是液压阀组和胶管要精心爱护,不准任意敲砸、拆卸,注意保护支柱镀铬层表面,防止各种人为损伤。正常检修、维修拆下来的液压元件、胶管等要及时封堵,防止污物进入,并妥善保存,不得乱扔、乱放和丢失,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8.井下检修时,熟悉避灾路线和措施,妥善避灾。

9.严格履行“自保、互保、联保”职责,坚决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

(十四)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电工是工作面电气设备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电气设备安全、检修、运行、维护期间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机电区长及机电技术员管理,在指导下按各项标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保证在进行矿井机电维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按照相关规程、措施对机电设备、设施进行安装、使用、维修等工作。

3.主动学习《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标准作业流程》规范作业行为。

4.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掌握操作技能和相关安全知识。

5.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6.作业期间必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相关措施,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7.负责落实《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内相关的工艺和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完好运行。

8.参加队内相关会议,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9.学习《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规范中有关本岗位相关内容,并落实至生产工作中。

10.熟练掌握所用电气设备的性能和工作原理,做到“三懂四会”。

11.负责电气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发现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汇报班长或跟班区长协调解决。

1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电气设备检修、操作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检修作业期间的安全。

13.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参加相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意见。

14.熟知作业区域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掌握本岗位危险源,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按照标准作业流程作业。

15.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标准作业流程及危险源。

16.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排查处理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对各级管理部门提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17.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18.设备问题及时汇报反馈至班长或跟班区长。

19.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非专职电气人员严禁操作电气设备,无证不准上岗。

20.熟知本岗位危险源辨识,对作业现场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如及时进行“顶帮安全检查、设备隐患排查等”并妥善处理。

21.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值班机电区长汇报。

22.认真填写工作记录,作好交接班工作。

23.严格履行“自保、互保、联保”职责,坚决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

24.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教育。

25.监督检查职工标准作业流程、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十五)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输送机司机是胶带输送机运行、运煤作业期间安全管理、煤质监督的责任人,配合带班区长及班组长做好生产期间运煤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技术比武活动,熟悉所用胶带输送机设备的型号、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胶带输送机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让他人代替,严格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

4.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的工作状况,认真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5.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保证自身安全,并随时观察周围,检查好周围环境安全。他人工作或通过需停机闭锁时,要看管好闭锁。

6.保证各部位油脂油位正常,联接固定部位螺栓齐全牢固,护罩完好,各种保护、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严禁甩掉保护开机。

7.随时注意开停机信号,在运转中要注意观察电机、减速箱及胶带输送机运行情况,监视各部分运转情况及声音、温度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8.与转载机(破碎)司机相互协调好,及时开停机电设备,努力完成当班安全生产任务。

9.胶带输送机工要做到开机开水开喷雾,停机停水停喷雾。

10.停机期间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精心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1.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当班班(组)长或跟班区长汇报,并协助检修人员处理。

12.交接班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搞好周围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对周围不安全因素要进行处理和汇报,保证环境安全。

13.严禁胶带输送机运行期间,人员进入机头、h架内工作。

14.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履行好师徒合同。

17.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各种记录。

(十六)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是转载机(破碎机)运行,运煤作业期间安全管理、煤质监督的责任人,配合带班区长及班组长做好生产期间运煤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熟知转载机(破碎机)在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负责转载机的使用、日常保养、维护和事故抢修工作,保证安全运煤。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技术比武活动,熟悉所用转载机(破碎机)设备的型号、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4.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让他人代替,严格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

5.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的工作状况,认真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6.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保证自身安全,并随时观察周围,检查好周围环境安全。他人工作或通过需停机闭锁时,要看管好闭锁。

7.保证各部位油脂油位正常,联接固定部位螺栓齐全牢固,护罩完好,各种保护、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严禁甩掉保护开机。

8.随时注意开停机信号,在运转中要注意观察电机、减速箱及转载机运行情况,监视各部分运转情况及声音、温度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9.与各工种相互协调好,坚持先开破碎机后开转载机的启动顺序,停机顺序反过来,及时开停机电设备,努力完成当班安全生产任务。

10.转载机(破碎机)司机要做到开机开水开喷雾,停机停水停喷雾。

11.停机期间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精心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2.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当班班(组)长或跟班队长汇报,并协助检修人员处理。

13.交接班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搞好周围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对周围不安全因素要进行处理和汇报,保证环境安全。

14.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履行好师徒合同。

17.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各种记录。

(十七)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刮板输送机司机是刮板输送机运行,运煤作业期间安全管理、煤质监督的责任人,配合带班区长及班组长做好生产期间运煤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熟知刮板输送机在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负责刮板输送机的使用、日常保养、维护和事故抢修工作,保证安全采煤。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技术比武活动,熟悉所用刮板输送机设备的型号、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4.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让他人代替,严格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

5.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的工作状况,认真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6.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保证自身安全,并随时观察周围,检查好周围环境安全。有人工作或其它原因需停机闭锁时,要看管好闭锁。

7.保证各部位油脂油位正常,联接固定部位螺栓齐全牢固,各种保护、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严禁甩掉保护开机。

8.随时注意开停机信号,在运转中要注意观察电机、减速箱及刮板输送机运行情况,监视各部分运转情况及声音、温度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9.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先让设备空载运行,然后再带负荷运行。坚守岗位、精力集中,精心操作。

10.刮板输送机司机要做到开机开水开喷雾,停机停水停喷雾。

11.停机期间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精心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2.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当班班(组)长或跟班队长汇报,并协助检修人员处理。

13.交接班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搞好周围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对周围不安全因素要进行处理和汇报,保证环境安全。

14.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履行好师徒合同。

17.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各种记录。

(十八)端头超前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熟知在维护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保证安全采煤。负责上、下出口及超前顶板维护工作,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端头超前支护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

4.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面、端头及超前支护区内的压力状况,认真检查单体支柱、梁、端头液压支架、超前液压支架完好状况和安全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处理。

5.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随时检查单体液压支柱、端头液压支架、超前液压支架、顶板、煤帮情况,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处理。

6.人工回柱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回柱必须先支后回,支柱必须支到硬底,迎山有力达到初撑力,成一条直线,不准拖后或超前回柱,超前液压支架和端头液压支架初撑力必须满足要求,接顶严实支设成一条直线,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铰接梁支柱时,初撑力必须满足要求,接顶严实支设成一条直线,按规定使用防倒绳、防倒钩。

7.确保上下安全出口畅通,高度宽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清理好两端头及出口卫生,确保两端头无浮煤、杂物,做到文明生产。

8.与支架工、采煤机司机、转载机司机等工种配合好,移转载机和端头液压支架、超前液压支架,保证两端头及超前安全生产。

9.认真观察好周围的工作环境,严禁在压力集中长时间逗留,坚持巡检制度,发现失效或损坏的柱梁,要及时更换,发现受侧向压力的单体支柱要及时改柱。

10.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当班班(组)长或队汇报,并协助处理人员处理。

11.交接班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

12.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3.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检修日志及各种记录。

14.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5.履行好师徒合同。

(十九)乳化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负责泵站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转,保证安全采煤。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安全活动、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技术比武活动,熟悉所用设备的型号、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泵站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让他人代替,严格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

4.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的工作状况,认真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5.泵站司机必须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保证自身安全,并随时观察周围,检查好周围环境安全,做好工作范围内对他人的监护工作。

6.精心维护、精心操作,经常检查乳化液泵的运转情况,检查各部位温度、油位和供液压力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各零部件齐全、有效,使泵站始终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7.乳化液配比浓度必须符合要求,加油必须使用过滤网,检查油品质量防止变质,交接班前应将液箱储满。

8.不经批准不许随意停泵,工作当中要与其他工种搞好协作,“谁停泵,谁确认、谁送泵”制度,每次开泵前要向工作面发出信号,得到许可后方可开泵。

9.保持泵站周围清洁卫生,泵站周围不准有积水和杂物;如泵站上方有淋水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电机受潮。

10.停机期间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精心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1.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当班班(组)长或跟班队长汇报,并协助检修人员处理。

12.交接班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搞好周围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对周围不安全因素要进行处理和汇报,保证环境安全。

13.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5.履行好师徒合同。

16.认真填写设备运行日志及各种记录。

(二十)无极绳绞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熟知无极绳绞车在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保证绞车正常运行。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无极绳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4.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无极绳绞车的工作状况,认真检查无极绳绞车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好运输前的准备工作。

5.必须熟悉无极绳绞车的结构、原理、性能,达到会操作、会排除一般故障。

6.掌握无极绞车提升运行区域内的巷道状况;操作前必须对无极绳绞车、提升钢丝绳、钩头、保险绳、信号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无极绳绞车固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7.必须坚守岗位,听清信号,准确联系,精心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及时处理、汇报。

8.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协调统一,杜绝违章作业。

9.严格执行对手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二十一)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熟知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保证设备检修完好。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检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维修工操作规程》等各项规定,持证上岗。

2.负责支架、采煤机、刮板机、胶带机、乳化泵等设备、设备列车至工作面的电气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主要设备台台完好,机电事故降到1%以下。

3.移动设备列车,整挂线路,保持列车上电气设备整洁。

4.严格执行停送电规定,设备完好规定以及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未经区队长、技术员批准,不准改变线路和已整定的设备。

5.努力钻研科学技术,熟练掌握现场各种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和各种电气仪表的指示数据。

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二十二)回柱绞车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熟知绞车在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保证绞车正常运行。依。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十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梯的选型配置、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电梯的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程中电梯工程设计的审查以及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导承担电梯使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和相关服务。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破坏电梯安全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电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电梯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参与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基础电信营运企业加强电梯轿厢和井道综合信息通信网络覆盖。

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对承保电梯安全责任险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保险机构做好承保理赔服务工作。

发展改革、环境保护、旅游、教育、卫生计生、交通运输、商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 本省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支持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第七条 本省鼓励采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第八条 电梯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培训等公益活动。

本省鼓励电梯行业协会制定和推广使用电梯维护保养合同范本,发布电梯维护保养参考价格,营造公平、优质、规范的市场环境,提高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

第二章 电梯选型配置、生产、经营。

第十条 电梯的工程设计、选型配置、通信装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要求相适应,并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安全、急救、消防、通信、无障碍通行等需要。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电梯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选型配置和购置电梯。

第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及住宅新安装(移装)的乘客电梯,供电系统未设置双回路供电的应当配置备用电源或者安装电梯应急平层装置。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应当安装电梯视频运行监控系统,视频信息应当至少保存1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中的电梯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筑工程中的电梯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第十四条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和许可有效期内从事生产活动。不得出租、出借、倒卖、涂改许可证。

第十五条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保证电梯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梯安全知识和作业技能。

电梯生产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保证所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不得设置电梯密码等技术屏障。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并为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管理单位提供以下技术指导和服务:。

(一)指导制定电梯排险救援应急处置预案;

(二)提供应急的电梯备品备件及相应技术支持;

(三)提供电梯管理、应急处置等知识技能培训。

第十七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在本省常设电梯售后服务机构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在本省负责售后服务工作,并在安装时告知当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 电梯及其零部件的质量、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

电梯出厂时,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注明电梯及其主要零部件设计使用年限,并在电梯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一)设计文件(含电气原理图或者液压系统图);

(三)安装、使用及维护保养说明;

(四)电梯部件明细表;

(五)应急处置技术指导文件;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技术资料和文件。

第十九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其安装、改造、修理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原电梯制造单位不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原电梯制造单位终止、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电梯所有权人或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改造、修理。负责改造或者修理的单位对其改造或者修理后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对实施改造的,改造单位还应当加贴电梯改造铭牌,注明改造后电梯型号参数、设备编号及改造单位名称,并按制造要求出具相关技术文件。

接受委托的单位不得将其承揽的业务进行分包、转包。

第二十条 使用年限15年以上或者技术资料不齐全或者经安全评估不符合要求的电梯不得移装。

第二十一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前,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将拟进行安装、改造、修理的情况书面告知当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电梯的安装、改造及重大修理,应当经电梯检验机构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电梯交付使用前,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电梯。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竣工验收后30日内,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移交以下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签署电梯交付使用备忘录。

(一)电梯出厂资料和安装技术资料;

(二)电梯自检报告;

(三)电梯监督检验合格报告;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 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电梯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销售的电梯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禁止销售下列电梯及相关产品:。

(二)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

(三)技术参数与产品型式试验技术参数不一致的;

(四)零部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

(五)无出厂资料或者出厂资料不齐的;

(六)未经许可制造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的。

第三章 电梯使用、维护保养。

第一节 电梯使用。

第二十三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承担电梯使用安全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规定予以确定:。

(四)政府出资建设的用于公益性事业的电梯,其实施管理的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五)新安装的电梯未移交给所有权人或者未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未明确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到当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停用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停用期间应当设置停用警示标志。重新启用前,应当到所在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启用手续。

报废或者拆除电梯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报废、拆除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变更登记手续。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保证电梯处于安全和适宜运行的状态,并且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六)在人员密集使用电梯时采取有效疏导和监控措施;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电梯运行日常巡视,制止不安全、不文明的乘梯行为,记录日常使用状况;

(二)负责保管和按照规定使用电梯专用钥匙和机房钥匙;

(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四)监督并且配合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签字确认维护保养记录;

(五)负责制定和落实电梯定期检验计划,现场配合电梯检验、检测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八条 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除执行本办法的其他规定之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四)使用电梯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必要时派员进行现场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或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申请,及时装设通信设施,确保电梯轿厢、井道信号覆盖。

第三十条 电梯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确认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新、改造、修理。

住宅小区电梯紧急情况如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的,应当经当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且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代管的,由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书面申请紧急拨付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同意后,应当于24小时内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紧急使用情况向业主进行公示。

(二)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且已划转业主大会管理的,由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持有关证明材料,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由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紧急使用情况向业主进行公示。

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的费用由电梯所在建筑物的业主协商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电梯乘客在使用电梯时应当遵守下列行为守则:。

(二)禁止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三)严禁撞击或者强行开启电梯层门、轿门;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五)遇有电梯运行不正常时,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七)不乘用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

(八)不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出入口逆行、嬉戏打闹、滞留;

(九)学龄前儿童乘梯,应当有成年人陪护;

(十)严禁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十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行为守则。

第三十二条 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米/秒的乘客电梯,以及按照规定应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证人员操作。

第三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人流高峰期设置专人开展下列工作:。

(一)宣传安全乘梯知识、鼓励文明乘梯行为;

(二)引导乘客有序乘梯;

(三)帮扶老、幼、孕、残人员安全乘梯;

(四)劝阻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不良行为;

(五)及时处理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四条 装修电梯轿厢不得使电梯平衡系数超出标准许可范围影响电梯正常运行,不得改变轿厢、轿门、层门的结构和电梯性能参数,应当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

轿厢装修后的电梯须经电梯制造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检测,确认符合相关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测记录应当存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第三十五条 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者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六条 电梯每年应进行1次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电梯检验机构。

第三十七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每台电梯分别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梯使用登记资料;

(二)电梯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修理的有关资料、报告;

(五)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电梯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七)电梯轿厢装修检测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练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变更时,安全技术档案应当随电梯移交。

第三十八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或者电梯所有权人应当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安全评估意见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修理:。

(一)自首次办理使用登记之日起满15年或者安全评估后继续使用满5年的;

(二)整机或者主要部件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

(三)发生事故导致主要部件严重损坏的;

(四)受水灾、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

(五)在用电梯需要重新移装的;

(六)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

(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或者电梯所有权人认为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

(八)其他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情形。

本省的电梯安全评估规范由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节 电梯维护保养。

第三十九条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依法取得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参数应当在其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的范围内。

承担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不得将承揽的业务分包、转包。

不得将不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零部件用于电梯维护保养。

第四十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依法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终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后,应当将所保管的电梯技术资料移交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并不得设置障碍妨碍电梯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

第四十一条 电梯变更维护保养单位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告知当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到电梯检验机构重新打印并更换电梯使用标志。

第四十二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电梯维护保养作业应当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人员进行;

(五)在电梯检验机构定期检验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自行检查;

(七)设立固定电话作为应急救援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应急救援电话畅通;

(八)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或者事故通知后,一般应当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九)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三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影响电梯安全运行且不能当场排除的故障,按规定应当停止使用的,须书面通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暂停使用。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到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出的暂停使用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四十四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电梯的;

(二)使用存在事故隐患和报停、报废电梯的;

(三)违规进行电梯修理、改造的;

(四)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4年。

第四章 电梯检验、检测。

第四十六条 电梯检验、检测应当由依法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检验、检测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遵守科学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诚信的检验、检测服务,并对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电梯,或者推荐维护保养单位。 (下转第5版)。

电梯检验、检测收费执行省价格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第四十七条 电梯检验机构不得对存在以下情形的电梯实施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

(一)未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修理的;

(二)施工前未将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情况告知当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

(三)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四)未进行维护保养的;

(五)未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提供电梯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的;

(六)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并继续使用的;

(七)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完成整改的。

第四十八条 申报电梯检验时,申请检验的单位应当提供符合电梯检验条件的证明资料。不符合检验条件的,电梯检验机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电梯检验机构未书面告知的,视为符合检验条件。

第四十九条 电梯检验机构应当自接受检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在检验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第五十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停止使用电梯,并立即向电梯所在地的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十一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第五十二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单位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按规定调查处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首次办理使用登记之日起满15年或者安全评估后继续使用满5年、整机或者主要部件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电梯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计划,督促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

第五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或者不符合能效指标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相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建立对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的质量信誉考核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强化信用管理,按规定及时上传、公布不良行为记录,有关部门应当将电梯相关企业的质量安全诚信信息纳入电梯招投标评审内容。

第五十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和通信管理等部门,建立电梯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完善电梯应急处置与救援机制。

第五十七条 发生电梯事故、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安全管理问题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其落实电梯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第五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涉及电梯的投诉、举报,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处罚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条 电梯制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注明电梯及其主要零部件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未按要求设置产品铭牌的。

第六十一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电梯销售单位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五项规定之一行为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五、七项规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三项规定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第六十四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停止使用相关电梯,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九项规定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第六十五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未按要求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移交电梯技术资料,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设置障碍妨碍电梯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将承揽的业务分包、转包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

第六十七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即《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十二

1。1提升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员工行为,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

1。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管理与组织。

2。1本规范由行政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和监督执行。

3基本规定。

3。1仪表。

3。1。1仪表应端正、整洁。

3。1。2男员工请不要留长指甲,发可是耳,不留胡须。

3。1。3头发要坚持清洁,梳理整齐,请不要留怪异发型和怪颜色。

3。1。4女员工上班提倡画淡妆,要体现清洁健康的形象,饰物的佩带应得当,不得浓妆艳抹,不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3。1。5衬衫领口、袖口要清洁。

3。1。6出席重要场合要贴合着装要求,大方文雅得体。

3。1。7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物,口腔坚持清洁。

3。2着装。

3。2。1员工在周一至周四的工作时光内请着正装,提议为:

3。2。1。1男士。

3。2。1。1。1西装:深色(深蓝、藏青、灰、铁灰)西服套装,以不易起皱的面料为最佳。

3。2。1。1。2衬衫:单色长袖衬衫。

3。2。1。1。3领带:以单色或带有小巧的几何或条纹图案为最佳。

3。2。1。1。4皮鞋:以黑色、深色的皮鞋为最佳。

3。2。1。1。5袜子:颜色应以深色、单色为宜,最好是黑色。质地以纯棉、纯毛为宜。避免穿与西装比较鲜明的白色袜子。

3。2。1。1女士。

3。2。1。2。1职业套装:以黑色、灰色、暗红色或藏青色为最佳。

3。2。1。2。2袜子:穿西服套裙必须穿长袜,以中性颜色为主。

3。2。1。2。3皮鞋:着职业套装或西服套裙必须配相应的皮鞋。

3。2。2夏季男士可不用穿西装外套,可只穿款式简单的长或短袖衬衫,以单色为主;不用佩带领带(若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必须着正装、佩带领带);应穿长西裤结皮带,款式、颜色庄重得体,提议以黑、深浅灰、深蓝、棕色等深色或中性色为主。

3。2。3夏季女士着装应以庄重、大方、得体的职业套装为主;可穿衬衫、、短袖衬衫、针织开衫或裙子;有领有袖的连衣裙配长袜;如穿无袖连衣裙,应外套长袖或短袖的上衣。

3。2。4如果没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每周五工作时光可着便装;要求为:

3。2。4。1男士:提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头有字;下衣为单色休闲长裤;鞋为便装皮鞋,运动鞋。

3。2。4。1女士:提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头有字;下装为单色休闲长裤裙、;鞋为便装鞋、运动鞋。

3。2。5任何人、任何时候(包括周五及休息日)都不得着如下装束进出公司、会见客户。

3。2。5。1衣冠不整(不整齐、不整洁)。

3。2。5。2穿着短裤、超短裙。

3。2。5。3穿着无领且无袖、过透、过露的服装。

3。2。5。4穿拖鞋(含拖鞋式凉鞋)。

3。3接打电话。

3。3。1接打电话是我们与用户交往的重要途径;个人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员工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要给对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3。3。2基本要求。

3。3。2。1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

3。3。2。2接打电话,先说声“您好”,并主动报出部门、姓名。

3。3。2。3通话言简意赅,时光不宜过长。

3。3。2。4邻座没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并及时转告。

3。3。2。5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信息台电话。

3。4言语行为。

3。4。2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互相吵骂。

3。4。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表示致意,同事以姓名或职务称呼;客户以先生、小姐称呼,并使用普通话。

3。4。4站姿要挺拔,坐姿要端正,走路要平稳不得拖拉散漫。

3。4。5公司内职员与领导或客户相遇,应主动让行,以示礼貌。

3。4。6公司领导进入办公室应主动起立相迎。

3。4。7握手时应主动热情,不卑不亢。

3。4。8进入办公室应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再进,进门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

3。4。9同事之间或部门内部如有业务问题进行讨论时,应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3。4。10请不要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奔跑、大声叫喊、高谈阔论。

3。4。11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请靠右行走,互相礼让,不要抢行。

3。4。12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4。13办公时光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4。14请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不得公私不分。

3。4。15厉行节俭,减少浪费。

3。4。16严禁在公司内用餐、吃零食。

3。5个人环境。

3。5。1请坚持个人办公位整洁,办公桌椅、计算机表面不能有灰尘,物品要摆放整齐,办公区请不要随便张贴。

3。5。2请不要在办公区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

3。5。3有事离开或下班离开办公位时,请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3。5。4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掉机器电源(包括电脑),收好所有资料和文件,最终离开者请关掉电灯、门、窗、空调等。

3。6公共环境。

3。6。1除指定地点外(行政部确定并明示),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卫生间)都禁止吸烟。

3。6。2无特殊事由请不要带家人、亲属、朋友到公司办公场所。(特殊情景需行政总监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3。6。3员工外衣请统一悬挂指定地方(如衣架等),不要随意摆放。

3。6。4请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

3。6。5请把废纸、废物放入指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不要用饮用水冲洗杯子。

3。6。6请不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有来客请带至会客室或洽谈区。

3。6。7请不要让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走动。

3。6。8车辆请停至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3。6。9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3。6。10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及其他设备,随手关灯。

3。6。11一切有碍观瞻,有损形象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杂务。

4奖惩措施。

4。1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本规范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员工遵守此规范的程度将作为受聘的依据。

4。2对检查出的不贴合规范的行为,要求予以纠正或整改。

4。3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警告、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3。1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4。3。2在公司内互相恶语吵骂,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4。3。3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三次(含)以上对职责人予以辞退。

4。3。4工作时光内在电脑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3。5其他违规情景第一次违反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除警告外,填写过失单,予以经济处罚20元;第三次违反,予以经济处罚1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同时对主管领导予以经济处罚50元。

4。3。6对三次以上违反规范的、屡教不改者,可根据情节予以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4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

4。5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行政总监审批后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十三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4、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及时向车间领导和有关部门反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险情有权暂停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解决。

(4)参加新添或自制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准使用。

(5)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5、设备部安全职责

(1)组织下属员工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审查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领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等操作人员的培训。

(8)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0)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负责全厂的电气、机械、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环境保护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6、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3)负责组织本车间的员工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调岗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并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4)坚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对本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负责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7、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安全教育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带领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决不做任何违章的事。

(3)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领导班组安全开展工作。

(4)坚持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车间领导解决。

(5)开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6)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和保护现场,配合上级做好事故检查分析,不隐瞒、不掩盖,如实报告事实真相。

8、一线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纪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9、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开发的设计和实施中的安全和环境因素管理。

(2)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下属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的领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10、仓库安全职责

(1)负责制订仓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仓储物品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2)负责仓库物品的整齐堆放,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3)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发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11、财务部安全职责

(1)按规定标准支付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费用。

(2)按时支付员工劳动保险费用。

(3)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员工安全教育费的支付。

(4)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12、销售部安全职责

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三)考核办法

1、本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如不履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并处以50—1000元的罚款,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送司法机关处理。

2、当月发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责任人和部门主管绩效成绩10分/人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责任人和部门主管当月绩效考核成绩取消并取消当年度晋级资格。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推进安全管理,特对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如下:

(一)职责

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召开本公司的安全会议。

2、各车间、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3、安委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二)安全会议组织

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总经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各车间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车间自定。

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车间、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车间、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7、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当月十五日,若节假日顺延一天,具体时间以综合办公室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8、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9、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三)会议内容

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 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6、部门每周进行的生产例会,由各车间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

为使安全生产区域、安全设施、安全系统等设备保持安全状态,规范车间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检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特对安全例检工作要求如下:

(一)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综合办公室以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二)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专职安全员,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三)专职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车间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四)对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输工具、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五)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六)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职安全员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对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工作要求如下:

(一)定义

1、领导干部:指公司总经理、各副总经理、各部门部长和各车间主任。

2、现场带班:指带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 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公司安委会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车间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安委会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安委会请假,并通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按照规定对现场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帮教。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综合办公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的制定、修订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总经理批准。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十四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十五

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职工健康,使放射性技术应用很好的为企业生产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公司放射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在放射源附近,为防止他人无故进入附近地区,应设置安全区,并在安全区的边界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牌。

2、定期对放射源进行监测,检查是否泄漏。

3、对放射源照射的楼板上加设防护铅板,避免对其他人员不必要的的照射。

4、安装使用新源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放射保护条例》。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行应急照射。

6、废放射源必须请专业部门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7、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接受个人计量检测。

8、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受到的射线照射,应低于国家《放射保护规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员的限制标准。经国家主管部门检测超标时,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应享受必要的保健。

9、在射源装置上设明显的放射性标志。

10、岗位人员每班记录好详细的岗位交接班记录,包括设备的存在状态、运行情况。

11、设备专业检修工作人员每周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有无丢失、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等。

12、公司设备部、设备使用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对放射性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有无丢失情况,并做好记录。各检查人员检查中发现丢失、被盗、泄漏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放射源管理小组,公司立即报告市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13、含源设备的使用场所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登记,暂时不使用时,向地方环保部门申请,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藏,并做好相关的移交手续。

1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职工认识到它的作用以及由于使用不当发生泄漏或丢失、被盗对人员及环境所产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危害。

15、公司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管理,防止出现意外,给国家、集体及个人造成损失。

16、放射事故管理。

16、1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事故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6、2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16、3公司安全部应建立全面系统和完善的事故档案,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十六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逻辑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g、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十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目录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 2 请销假制度 5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制度 7 值班管理制度 9 财务管理制度 10 卫生管理制度 12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4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6 公文处理制度 18 效能建设“六项制度” 20 党组会议制度 26 党组议事规则 28  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31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3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35 党费收缴公示制度 36 党务公开制度 37 局务会议制度 39 政务公开制度 41 “三重一大”制度 44 信访工作制度 47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49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51

为加强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提升住建系统管理水平,实现住建队伍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政治思想建设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政治坚定,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遵守社会公德,不传谣、不信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三)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住建政策、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教育、管理,搞好效能建设,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

第二条 职业道德建设

(一)严格遵守县住建局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本职,顾全大局。

(三)熟练掌握住建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我县住建系统工作监督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推诿,不扯皮,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条 组织纪律建设

(一)县住建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一指挥,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向局主要领导负责。

(二)自觉维护住建局形象,保证政令畅通,严守工作秘密。

(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策和工作安排,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四)反映情况、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办实事、说实话、报实情、求实效,不得隐瞒、谎报。

第四条 规范办公秩序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签到,外出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严禁无故离岗、串岗、拖岗、做私事。

(二)工作人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日禁酒令,严禁酗酒影响工作、影响住建局形象。

(四)要遵守工作纪律。办公期间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淘宝、炒股、玩电脑、玩手机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照明、电脑、桌椅、饮水器等)应精心使用和维护,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节约办公资源。

(六)做到热情接待。严禁发生顶撞、训斥和争执现象。在任何场合应文明用语,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礼貌待人,严禁说脏话、忌语。

第五条 坚持职业操守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以忘我的精神对待工作。

(二)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进取的精神对待工作。

(三)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以律已的品格做好工作。

(四)工作讲程序,事事有回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工作。

(五)依法行政,禁止违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故意为难办事人员。

(六)杜绝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严禁妄议***,不准背后诋毁、议论他人。

第一条   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做到勤勉尽责、克己奉公。

第三条   工作时间实行上班签到管理,签到时间为上午8点10分和下午3点10分前。局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对考勤包括病事假、旷工情况汇总公布。

第四条   工作人员因学习、开会、下乡等外勤原因不能到单位签到的,使用微信工作群进行外勤打卡签到,向单位办公室通报事由、去向、时间等情况。

第五条  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应做好ab岗交接,因公外出或因私(事、婚、丧、产)、因病不能到岗工作的,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离岗,请假条批准手续报局办登记。

第六条  全体职工请事、病假不足1天的向股室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1天及以上的需填写书面请假条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批准。领导班子副职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条  主要领导请事、病假按县委、政府规定报告批准。

第八天  职工当年请事假一律以当年的公休假冲抵。职工因病请假须持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

第九条  婚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不计入公休假。

第十条  按规定,职工年公休假分别为: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工龄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职工的公休假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休假。公休假原则上安排一次性休完,若因工作需要不能一次休完的,可适当分期休完。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的假期。若县委政府统一安排时间轮休的,按县委政府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股室要实行“ab”岗设置,ab岗不得同时休假。

第十三条  职工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回岗工作,并按批准权限销假;无故旷工的,将视为后续工作岗位调整或续聘依据重要内容。

一、为加强制度建设,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范采购行为,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加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制定本制度。

三、固定资产采购办法。局机关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使用或保管人等具体要求,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提交班子讨论决定。同意购买后,由财务室按有关规定程序采购。

四、需购置办公用品的股室自行填写《凤山县住建局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一次性购置金额300元以下(含300元)由局办审批,一次性购置金额300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局办按照《凤山县住建局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购置需求,电话通知相关店面送货至局办,由局办指定人员验货并签字记账(股室人员不得自行签单,否则该笔账单由签单人自行负责)。再由股室派员到局办签字领取办公用品。

五、固定资产管理安全规定。固定资产的安全按照“谁使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实行。

六、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报废年限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七、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擅自到文体店、电脑店等签字购买办公耗材的,一律由当事人自行处理。

一、值班任务由局办公室负责制订值班表,确定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及值班地点。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表及值班任务和要求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四、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工作。

五、值班人员临时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由本人自行与本单位其他人员调换。

六、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如下财务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坚持遵章守纪、民主有序,做到量入为出,增收节支,保证重点,兼顾全面。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国家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本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入支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禁“白条”支出,做到票据规范,手续齐全,对缺乏真实原始依据和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凭证以及未经审批的付款凭证,一律不予列支或报销。

第四条 局机关借款、付款、购物、接待及其他公款开支,事先由用款人和相关股室提出开支计划,财务室审核,按审批权限由批准人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工作人员擅自购物、接待及其他开支,单位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 局机关公用经费支出要实行“一事一报”不得积累,谁经办谁报销,不得代替。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经财务室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准人批准。

第六条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会、培训、学习、考察,需先填写申请单,经分管副局长或主要领导批准。差旅费、交通、住宿、伙食补助费按县财政局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在出差结束后,所发生的费用,凭参会通知或主办单位认可的会议统一收据,及时结报。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应在报销凭单上分日填写事由、各项报销和补贴费用,以此作为审核审批依据。

第七条 单笔开支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无论是日常开支还是工程款使用事项,需要提前两天邀请纪检组领导列席参加,并把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纪检组阅览。

第八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做到收支两条线。

第九条 财务室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对经费开支要严格把关,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不规范的票据不予报销。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执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卫生责任区划分

局机关各股室卫生由各股室自行负责,局大院卫生按照股室轮流制度负责,每周一上午8:30为大院保洁时间;走廊卫生由该层办公室轮流负责。

二、职工卫生行为准则

(二)不乱倒垃圾、渣土、污水,不乱堆杂物;

(三)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不随意蹬踏墙壁;

(五)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办公区卫生管理制度。

三、办公室卫生标准

(一)物品设备整齐干净,无卫生死角;

(二)室内外墙壁清洁、无蜘蛛网、无废弃张贴物、无脚印等污渍;

(三)室内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及其他暴露垃圾;

(四)窗明几净,无浮尘污物;

(五)洗手盆、杂物篓、烟缸等经常清理,不堆积污物;

检查评比实行百分制,由局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各项要求达标情况进行评比。95分以上为最清洁,80—95分为清洁,80分以下为不清洁。

三、局大院卫生

卫生从一楼至五楼,每个办公室按照顺序每周轮换。

(一)公务接待费是为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求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必要费用。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

(二)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实行总额管理、总量控制,预算执行中不准突破。公务接待包括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会议室租赁费等。

(三)对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根据接待对象公函(含电话纪录)中告知的内容,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分管副局长或主要领导审批。公务接待审批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内容、时间、费用标准等内容。

(四)需安排住宿的,按照安全、节约、符合接待标准的原则选择宾馆。需安排用餐的,原则上一次活动只安排一次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130元/人(不含早餐);严格控制用餐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凭派出单位公函(含电话通知)、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菜单等“四单合一”报销相关费用。

(六)严格执行差旅、接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

(七)禁止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公务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转嫁公务招待费;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公务招待费;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为规范和加强住建局公章管理,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工作人员负责拟定的重要文件、对外书面材料、报告、合同、协议、承诺及其他业务活动需要使用公章的,应当报请局长签字批准或签发,未经局长批准或签发的,不准用章。

二、局内部人员身份证明、介绍信以及其他客观性证明需要使用公章的,由局长授权办公室签批用章。股室专业性报表、工作汇报和事务性的答复由局长授权分管副局长签批后用章。

三、用公章必须登记。办公室设立公章使用登记簿,由公章使用人员负责填写。公章使用人员如实登记用章事由、种类、日期、材料份数、批准人在登记簿上签字后,办公室方给予用印。

四、公章保管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五、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章的,可先电话请示局长允许后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在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六、公章禁止带出局外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携带前往,管章和办事人员共同见证用后立即带回。

七、公章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表格等,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八、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员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存入文书档案。

九、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公文处理要严格按照上级及局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二)呈送局领导的阅批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提出初办意见。

(三)对上级领导机关下达的指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由县住建局阅办的批件,由分管副局长及局长阅批。

(四)相关单位报送局审批的公文,属于各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件,由主管股室处理或牵头处理。

(五)要严格办文时限。特急公文,随到随办;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公文,一般在5日内办结;涉及人财物及其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应力争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审批公文,应写明审批意见、姓名和时间。

(七)以局名义发文,文稿由主办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按照局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局办公室复核后,呈送局领导审批。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由分管副局长审阅后送局长签发。为了工作衔接,如需其他局领导阅知的,签发前应当与其他有关领导通气。

(八)涉及县直其他部门业务的文稿,主办股室要先同有关单位商洽,统一意见后,由局领导审签,再由主办股室送请有关单位的领导会签,县直其他部门送本局会签的文稿,须由有关股室阅后无异议并经股室负责人签字后,再送请局领导会签。

(九)公文的收发、催办、督办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一、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以及社会发展新赋予的职能,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细化、量化工作内容、标准、程序、时限,以及就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

第二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坚持职责相应、权责一致、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 岗位责任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有统一的标识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 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将本股室、单位所承担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限时办结。

第五条 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第六条 对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对岗位责任制执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 服务对象到局机关或二级机构办事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办理或帮助联系办理有关事项。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切实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推诿扯皮。

第三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认真交待清楚,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第四条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股室,由经办股室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经办股室无人办公时,应告知经办股室及其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的,如果经办人当时不在,首问责任人应先接受下来,告知经办人联系电话,并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第五条 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

第六条 办理事项特别紧急重大的,首问责任人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汇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第七条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根据工作职责,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第二条 服务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要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增强宗旨意识,做到态度热情、举止文明、服务到位、程序规范。

第四条 工作人员要坚持廉洁自律,不推诿扯皮,不吃拿卡要。

第五条 材料齐全、能办的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限时办结;缩短中转签批时间,不压不拖,无特殊情况当天签批。

第六条 根据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时限、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等要素,编印服务指南或工作流程图,并在政府网公示。

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受理机构,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第八条 对违反服务承诺,受到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只能提前,不能滞后。

第二条 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第三条 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应当由受理事项的股室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时限到期前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并再次明确办结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第四条 各股室、各单位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材料齐全的前提下,要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给予答复,并及时通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 各股室、各单位应公示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给予受理告知单的,要填写《受理事项告知单》,详细写明受理时间、承办股室或单位、办结时间等内容,送达服务对象。

第六条除应当场办结或答复的事项外,限时办结的时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场告知服务对象,其中,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或不一次性告知的,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算起。

第七条 无故拖延时间,超过办结时限的,要追查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一次性告知制度

第一条 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咨询或办理事项的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原因等。

第二条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材料,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的,要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办的材料;对材料不完备暂时不能受理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三条 服务对象按照要求补齐材料后,经办人应当及时给予办理;如补办的材料仍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经办人应再次一次性告知。

第四条 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股室或单位的,或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明确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咨询或请求,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 一次性告知过程中要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

第六条 一次性告知一般采用口头告知形式,如果服务对象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

第七条 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离岗告知制度

第一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班制度,工作期间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确有特殊事情需要临时离岗的,必须履行离岗告知手续。

第二条 临时性离岗超过30分钟的,对股室ab岗进行告知;因事离岗半天及以上的,按请销假制度执行。

第三条 离岗人员应在离岗前向本股室、单位其他同志交待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指定专人顶岗,做好交接手续,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离岗人员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拖延或不办。股室只有一人的,离岗前,要在办公室门上张贴离岗告示,告知服务对象离岗原因,回岗时间,联系电话等,提醒服务对象注意。

第四条 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回岗,凡未履行离岗告知手续面擅自离岗的,或履行告知手续而未按时回岗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党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中国***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参加党组会议。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局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问题: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7、其他需要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有关事项

1、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2、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建议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相关股室、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汇总,报党组书记审定。

3、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4、党组会议由局办公室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为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更好发挥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党组会议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党组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组领导集体的权威。

(二)平等原则。局党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党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党组会上,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力和责任。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党组成员个人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二、议事形式

(一)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取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必须由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方以举行(讨论干部人事议题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

(二)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局党组成员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会议议题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参与党组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要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

三、议事程序

(一)确定议题。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二)充分准备。对列入会议的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准备好会议资料。

(三)提前告知。召开党组会议,一般提前一至两天向党组成员预先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必要时,将相关材料提前发给参会人员。

(四)民主讨论。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也可以委托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汇报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提出建议,然后各位党组成员发表个人意见,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应在听取其他党组成员意见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

(五)会议表决。党组会议议题提前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六)会议记录。党组会议由专人如实记录,特别要详细记录发表不同意见的党组成员所述观点、理由和表决意见,按规定存档备查。会议如需形成文件或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四、议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违规做出的决定无效。

(二)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申请回避。

(三)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党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除党组决定可公开的以处,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党组会议讨论情况。

五、决策实施

(一)党组会做出的决策,由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党组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二)党组决策一经做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织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三)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及时通知承办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大事项由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好督办和落实。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使党组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原则方针

党组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会议基本内容

党组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主要内容是: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其他重要问题。

三、会议准备工作

党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会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根据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主要议题。2、提前一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3、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4、党组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注意事项

1、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度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2、党组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组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就不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党组民主生活会中适合向本局机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4、局办公室承担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有关工作,民主生活会后十五天内,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

1、“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

2、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通报工作和下步工作计划;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处置不合适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支部需要提交全体党员讨论的事项。

3、支委会,一般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分析了解掌握本支部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状况,并及时给予正确引导;检查各党小组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修改意见,研究完成临时有关事项。

4、党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总结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学习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以及各种活动的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各项活动、各种会议情况的记录,以此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

5、党课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6、每次会议或党课必须先将有关事项、内容、时间通知清楚,不得无故请假或缺席。

7、做好会议记录。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每个党组、(总)支委成员要主动地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的情况以及其它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生活会必须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挥发主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4、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事先通报全体党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派员参加。

5、党支部书记是组织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6、认真做好记录。对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馈出来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于生活会15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生活会情况报告和记录。

1、党员必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过去凡是少交、漏交、未按时缴纳者,要在党内生活会说明原因,并做自我批评和及时补交。

2、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量按中组部的规定执行。

3、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以便考核党员的组织观念。

4、因公出差或病休,要委托他人按时代交党费,不得拖欠误交。

5、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公布交纳党费情况。

6、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性党风的具体体现,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务必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下列事项,列为党务公开内容:

(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阶段性重要任务、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七)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八)党组织主题活动情况;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党的保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有关事项尚处于保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第四条 党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发布、公文通报等形式进行。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第五条 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第六条 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第七条 有关事项公开前,应报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应报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审核批准。

第八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第九条 局党组和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第十条 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局党组织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议事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局务会实行局长负责制。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或由局长委派的其他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有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局务会议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事项:

1、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意见;

2、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审议决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

3、局党组会议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方案措施;

4、年度工作计划、具体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专项活动及具体工作部署和措施;

5、局机关股室、局属单位管理的重要业务工作;

6、其他需要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有关事项

1、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局务会议议题由局长提出,或者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建议,局长综合考虑后确定。

2、机关股室、单位建议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主办股室、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确定。

3、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局班子成员,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股室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安排其他同志参加会议。

4、局务会议由局办公室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一条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行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并接受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 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除不予公开的事项处,其他工作的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提供。

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公开方式要及时便捷,办事结果要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 公开事项在增加、变更、撤销或终止时,应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第五条 下列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住建系统内设机构的设置、行政管理职能、领导成员分工;

(二)住建系统规范性文件;

(三)住建系统城市发展和棚改规划、发展计划和统计资料;

(五)住建系统服务的程序和时限;

(六)住建系统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制度;

(七)住建系统咨询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九)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政务信息要及时调整更新。

第七条 下列事务和信息,不予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及以上等级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被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三)项所列的事项,当事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

政务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是否涉密不能确定的,应提请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查。

第九条 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的渠道:

(一)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二)自编刊物、宣传手册、办事指南、服务系统。

第十条 要主动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和服务对象的监督,通过有效方式听取意见,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认真处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等,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为做到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度本制度。

一、重大决策制度

1、决策范围

(1)涉及住建系统的重大决策,包括财务预决算及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等;

(2)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信访稳定等重要问题;

(3)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由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其他事项。

2、决策程序

(1)提出建议。凡须提请局班子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先由分管领导及股室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向局长提出工作建议。

(2)征求意见。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股室采取座谈讨论、法律咨询、评估分析、公示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完成可行性论证,形成工作方案,提交局班子集体讨论。

(3)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局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决策意见。在集体决策前,要向县纪委集中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并邀请列席“三重一大”会议。

3、组织实施

(1)由分管领导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相关股室具体承办。

(2)决策实施过程中,责任股室必须按照决议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二、重大项目安排制度

1、重大项目范围

县住建局制度的涉及全县住建行业的重大决定和重大建设项目等。

2、项目方面的决策程序

(1)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形成重大项目建设方案,提交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组织实施

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实施,并加强对项目申报和验收等环节的监督。

三、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制度

1、管理范围

(1)局属机构副股级干部的任免及向县委推荐正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2)副股级干部、人事编制调整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

2、主要程序

分管人事的领导拿出方案,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四、大额资金使用制度

1、管理范围

大宗物资、设备的购置和大额资金的新建或维修项目。

2、管理程序

大宗物资、设备购置和较大金额的修缮项目,须经集体研究、审批,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

五、责任追究

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

1、决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未经集体研究,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4、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者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

5、安排使用财政资金,造成资金浪费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

存在上述问题的,将依据《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造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一、提高认识。来信来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安定团结、调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严肃对待,认真办理。

二、落实责任。局信访工作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登记、收阅、审阅、批转、处理、承办(相关股室共同办理)。设信访接待室,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日常接访确定专人。

三、耐心接待。对来访群众职工要热情周到,耐心听取反映和诉求,认真做好记录,悉心做好解释,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规范操作。对来访者提出的诉求要熟悉政策,按政策给予答复,掌握不准,不了解事情背景的不要随意答复,要先报告,调查核实后,经允许方给答复。

五、及时处理。批办的信件一般在七天内处理完毕,上级有关部门批转办理的来信一般在十五天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延长到30天。到期不能结案的,要在规定期限内信访办说明情况,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人大建议要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并上报结案。案件处理完毕后做好结案登记,将资料交信访办由联络员网上回复后存档。

六、搞好宣传。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规定可办理的应及时给予办理。超出法律和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信访者说明情况,解释清楚。

七、拓宽信息。认真抓好信息的筛选、分析、传递等各环节,综合分析来信来访的问题和情况,对涉及面广的政策问题,要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供领导了解民情,预测民意。

八、提高效率。全年结案率要在90%以上,重复信访控制在10%以内。对来信来访的数量、内容、结案情况要进行定期统计,并做好向有关部门上报信访统计,年终要对信访工作进行总结。

一、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及***、自治区、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廉洁从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局党组、各支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三、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对局机关及局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党组(支部)年初要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安排,明确责任。

五、党组(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全体工作人员述职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

六、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班子成员要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七、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清政廉洁,严防腐败,杜绝不廉洁行为。

八、认真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及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重点是“三大一重”、“三提醒”、“季报告”、“双反馈”、记实台账和记实手册等制度。

九、坚持廉洁从政,做到政策、服务流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原则,履职尽责,严禁推诿扯皮,党员干部要带头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十一、认真落实《中共***、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杜绝浪费,勤俭节约。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惩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党***、国务院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倡导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促进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廉洁勤政,执政为民,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表率。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六大纪律八项要求”和自治区、市、县有关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根据本局实际,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被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钱物。

二、不准索取和接受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的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档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不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确实推辞不掉的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须在受礼一个月内向组织汇报或交组织处理。

三、不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及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四、不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五、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和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六、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到企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交付的各种费用;不准无偿占用企业钱物;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借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

七、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八、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第五条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依照《中国***问责条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十八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设备、企业财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四条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

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1.安全主任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圈占、损毁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2.安全主任在厂区日常安全巡检过程中,负责对消防通道、消防标示、消防应急灯的例行检查工作,发现堵塞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情况,现场立即责令改正;将缺失、损毁、失效的消防标示、应急灯统计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3.消火栓、灭火器、专用工具等消防设施,按区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作为它用或圈占,确保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nextpage] 4.消防重点部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特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6.配有消防专用配电柜或独立回路,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设有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时的安全设施用电。

7.对工艺装置、系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以及声、光报警、联锁等安全装置。

8.对存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生产设备实现安全连锁。

9.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10.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11.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1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和防火检查记录档案,火灾隐患整改纪录档案。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後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後,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後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制定单位:

日期: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篇十九

1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项目部、作业队、施工队三级管理。施工队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作业队、项目部备案。

3项目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施工队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

4在施工合同和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外协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和作业队的安全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5劳务工进场48小时内,施工队必须向项目部申报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作业队申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资料。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安排上岗。

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培训的有关费用由施工队承担或者按合同约定。

6外协队伍安全教育和培训:

6.1上岗前,所有教育及培训由各项目部安质部组织,并开展工作。不得委托外协队伍自行培训。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外协队伍自行教育的内容,可作为安全教育的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岗前教育及用人单位的监督义务。

6.2安质部必须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班组长、安全员以及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6.3学习内容:安全生产必备的国家、行业、建指、局指、上级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6.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协助或施工队自行组织送外安全培训取证,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专门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同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

6.5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使用前由作业队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安质人员参加,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应用的培训。

7劳务工日常管理纳入作业队日常管理内容,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对等。按安全管理办法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见相关安全管理办法)。

8积极改善劳务工的生活、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条件,外协队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发放,由相关施工队负责免费提供,应按本单位员工同等对等。

9不准使用不满16周岁的人员和使用女工从事有禁忌的劳动;不宜使用超过60岁的劳务工;特种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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