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英语一分钟我最喜欢的歌曲演讲篇一
我最喜欢妈妈假装惊讶的说:“哦!哪里来的小精灵,把桌子整理好啦?”我都会偷偷笑出来,因为我就是那个小精灵!
我最喜欢妈妈每天早上亲我一下,温柔的说:“该起床了!”我总是迷迷糊糊的又睡着了。不过没关系,起床上学前,她还会再叫我两三次。
我最喜欢妈妈对我说:“宝贝,你一定做得到!”然后,我真的做到了!
英语一分钟我最喜欢的歌曲演讲篇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儿童文学作家吴州星的著作——《红舞鞋》。
这本书讲述了《红舞鞋》以十二岁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主人公李莎莎。虽然李莎莎不聪明,也不漂亮。但我喜欢的是她的坚强和她的善良。在这个故事中,李莎莎有一个非常亲密的朋友叫张茜。她也在舞蹈队训练。张茜自幼聪颖,舞也跳得非常好。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跟李莎莎结为好友。后来因为李莎莎被舞蹈队的夏老师选去参加舞蹈比赛而跟李莎莎绝交。并当着大家的面伤害了她。坚强的李莎莎没有和张茜闹翻,而是用行动证明了自己能够胜任这份任务。她每天总是最早一个进校门,最晚一个出校门。她不仅要学习,还要跳舞。但她坚持下来了。最终李莎莎和张茜重拾了友谊。
李莎莎还很善良。她在私底下帮助自己的老师涂老师生重病的儿子小宝,给报社写了一封信,呼吁大家帮助小宝治病。并帮自己的叔叔找回了了爱情。
本书的题目来源于舞蹈队的老师夏老师送给李莎莎的一双美丽的红舞鞋。李莎莎将这双鞋子视为珍宝。穿上红裙子和红舞鞋准备去参加舞蹈比赛的李莎莎,仿佛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属于她的花期已经轰轰烈烈的来了。
舞台上,序幕已经拉开。站在舞台上的,将是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善良而坚强的李莎莎,经历了误解、背叛和伤害以后,依旧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最终由一只自卑的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只要我们坚守自己的梦想,不要因为别人的风言风语而放弃。属于你的花期就会到来。
英语一分钟我最喜欢的歌曲演讲篇三
大家好!
读书使人明智。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一本好书就是跟高尚的人对话。
经同学介绍,我有幸一饱眼福,将《夏洛的网》这本书认真读了一遍。这本感动世界近半个世纪的童话书,已经在我的内心深处扎根发芽,它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友谊的力量可以改变一切!
这本书主要为我们讲述了一只蜘蛛和一只小猪的故事。书中描写的许多话让我感触颇深。
“弗恩爱·威尔伯胜过一切。”读到这里,我不禁被这个普通小女孩的爱心深深震撼。她的行为让我明白了人活着的真正意义。文中最让我感动的句子是“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他虽然热爱他的子女、家人,可是却无法取代夏洛在他心中的位置”。每当读到这里,我的内心就会抽动一下,被夏洛为威尔伯做的一切而感动,为威尔伯能记住这个好朋友而感动,为他们之间这种真诚的友谊而感动。
友谊是一棵大树,它可以为我们遮风挡雨,让我们以文中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作为我们的榜样,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让友谊之树常青。
英语一分钟我最喜欢的歌曲演讲篇四
当我在斑驳的铁箱子里拿起这本书时,心中有种别样的感觉。书已经有些潮,我把它晾在太阳下。我看着书的封面——这是比较老的封面了,封面上写着书的题目——《城南旧事》。这是小学寒假的阅读作业,父母给我买下。小学寒假读完,写了读后感,就把它放在那个铁箱子里了。从此书就被遗忘。如今找到,像是捡起童年,我说不出事酸涩还是什么,只觉得记忆突然被勾了起来。忍不住,我又读了一遍《城南旧事》。
我的童年里有它的影子。读到文章的那个英子眼中的老北京,想到很多。我仿佛处在那个没有变化的的街道,我却不再是从前。从前的观点是“童年已经被考试占领”,现在的观点是,说着这句话的时候,就是童年。
第一次读《城南旧事》我看到了英子的童年,她的故事,第二次读我看到了老北京,那个曾经的地方。林海音笔下的老北京的味道带有一些孩子的目光,非常朴素。《城南旧事》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情感波折,但一样可以让人沉浸在书中的那个世界。《惠安馆》中的“疯女人”秀贞被其他人躲避着,但是英子接近她。这就是孩子,孩子没有想到其他东西,只要想看,就去看。孩子的眼睛是纯洁的,带着颜色看别人,他们从来没有。英子和秀贞对话,不怕她,和她玩,我想也就只有孩子有一个童真的心可以接受了,英子一直在拥抱着这个女人。童年,就是拥有一颗有童年的心。可以不用理解,但是用自己的方法去温暖。
英子的童年里出现了很多人,但是随着她的长大那些人都离开了。英子长大了。当我翻阅着这本书时,感到英子的悲伤。他们去哪了?其实,童年去哪儿了?童年是跟着骆驼的驼铃走了,童年是跟着英子逐渐穿不上的衣服走了,童年是跟着那个满身是伤的妞儿走了。
童年在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走了。
第二次看完这本书,我无法再把它放在铁柜子里。摸着它不光滑的书页,我把它立在我的书桌边。读完它,我想到了很多,包括我已离开的童年。
时间的沙漏在不知不觉中多了起来,躺在沙漏下的是我拿不回来,却永存与我记忆中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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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一分钟我最喜欢的歌曲演讲篇五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老师》
老师,一个神圣的职业,一个不平凡的称呼。有人把老师赞扬为孩子的第一双翅膀,是他们带领孩子们邀游知识的天地,有人把老师夸为春雨,春雨浇灌着千万朵鲜花。有人把老师誉为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啊!世上有什么比得上老师的贡献与伟大。
我们班的班主任刘老师,她不但有多年丰富的教学经验,而且还是位和蔼可亲的语文老师,脸上总是挂着慈祥的笑容。她个子不高不矮,留着长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既厚又重的近视眼镜,更显得她那一双和蔼的大眼睛无时不在的向我们传送着坚强和自信,给了我无限的动力!她,就是我最喜爱的老师。
刘老师讲课很吸引人,我们可爱上她的课了。然而,更主要的是她有着一颗无私的心,她把全部的爱,无私在献给了我们。记得有一次,我们上作文课,那节课的题目是暑假里去干什么,刘老师请同学先说后写,有的同学有的地方说得不好,刘老师就不厌其烦地帮同学修改。望着一张张用红笔密密麻麻批改过的作文,我们都很感谢刘老师。要知道老师批改我们的作文,经常是利用业余时间工作到深夜,因此没有了娱乐的空间。我觉得刘老师真是一位好老师,她像一支蜡烛,照亮了别人,燃烧了自己。
字未必不朽,刻在石头上的名字也未必流芳百世;老师,您的名字刻在我们心灵上,这才真正永存。加减乘除,算不尽您作出的奉献!诗词歌赋,颂不完对您的崇敬!您用知识甘露,浇开我们理想的花朵;您用心灵清泉,润育我们情操的美果。
现在,我深深地懂得,老师为什么这样受人尊敬、爱戴,那是因为他们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学生们的身上,他们有着一颗无私的心,我想用最好的成绩回报我的老师,回报我的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