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要求(优秀5篇)

时间:2023-09-30 作者:飞雪最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要求(优秀5篇)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任务和目标,如学习、工作、生活等。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需要制定计划。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要求篇一

按照上级关于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胜之战的工作要求,为构建桃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治长效机制,实现社区环境卫生长治久洁,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分工负责。

按照市文件要求,构建以“街道为主体,社区抓落实”的联动机制和“规划城建环保站牵头协调,各职能站所分工协作”的协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高效有力,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是居民为主体,社会参与。

社区书记为各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社区居民主体作用,坚持依靠居民、发动居民,充分调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鼓励社会资本、社会各界和知名人士共同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建成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机制。

三是注重长效,健全机制。

各单位和站所负责本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实环境卫生整治责任人、整治内容、考核内容等制度,同时实行环境卫生登记制度,深化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日登记的长效管理机制。

通过全面落实队伍机制、责任机制、督导考核机制,打造亮点社区和先进党小组负责片区。

四是教育引导,树立新风。

坚持环境整治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区居民转变生产生活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推行垃圾分类,倡导文明新风,发挥居民管理、维护、主动监督的积极作用,引导居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让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居民的自觉行为。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居民卫生意识、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努力实现环境整洁、容貌美观、生态良好、民风文明的目标,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提供坚强保障。

1、推行垃圾分类。

在街道、社区设置干湿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点(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餐饮垃圾投放设施)和大件垃圾设置投放点(含装修垃圾)。

由居民分类投放、环卫分类收集,将湿垃圾集中到小区设置的集置点,将干垃圾集中到公共垃圾站,将可回收垃圾(含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集中到临时堆放点统一处理。

实现街头巷尾干净通畅,交通沿线周边无垃圾的目标。

2、开展污水治理。

对重点河段(小港河)、沟渠进行治理,彻底清理漂浮物、堤岸杂草杂物和生产生活垃圾,确保无丢弃的病死畜禽、无生产生活废弃物,引导居民规范排放生产生活污水。

规范居民养殖行为,庭院小型畜禽养殖圈养率达100%,病死畜禽必须无害化处理。

3、筹措保洁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文件精神,在目前管理模式上,各居委会成立环境卫生理事会,理事会按户48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费(与水费伴收);企、事业单位根据人员数量、垃圾量大小、垃圾类别等因素,“差别化”制定付费标准;同时,社区要广泛发动居民筹资筹劳和知名人士捐资捐助。

要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两个社区和联点站所办的年度评先评优考核内容。

4、抓好规划管理。

拆除违建房(违规搭棚)、危险房、零散房,分类整治“偏杂屋”。

对影响社区规划实施的拆除到位。

影响社容社貌的修缮到位,居民自愿改建的由居民自行出资,按照个人申报、居委会初审、办事处研究确定的程序,由规划建设环保站统一规范、统一风格、限定面积后改建到位。

5、推进移风易俗。

继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完善居民公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积极开展“文明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居民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丧事一律在殡仪馆办理并严格执行火葬制度,所有红白喜事严禁搭台唱戏,坚决落实全域禁炮禁塑各项规定。

6、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按照《湖南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治”工程实施计划》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努力打造“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工矿特色新桃矿,并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三、整治重点和考核内容

1、社区中心主干道。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环保站。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要求篇二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2022年5月底前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辖区村庄“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全面达到干净整洁标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

二、行动方式

采用帮扶整治、包片负责的方式,将全镇94条自然村分别由市镇领导干部、13个镇属机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包片帮扶整治,包片领导干部要到包片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农村垃圾清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以及长效机制建立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三)开展禽畜圈养整治。规范村庄禽畜散养行为,引导群众做好圈养,做到人畜分离。严禁在村内圈养牛、羊、猪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可在空地进行圈养,有条件的可规划区域圈养。

(四)推进村容村貌提升。深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行动,鼓励村民种植花草树木、瓜果菜蔬进行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村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墟地、空宅基地、边角地等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四小园”生态板块,提升村庄空地复绿率。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1日-5月7日)。各村(社区)、各自然村成立人居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积存垃圾、黑臭水体、乱堆乱放、残垣断壁、杂草空地、旧危房、废弃畜栏、露天旱厕、非法商业广告牌等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召开代表动员会议,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对旧危房、违章建筑、商业广告牌等乱搭乱建物进行入户动员拆除,争取群众支持。每条自然村必须组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代表等热心群众不少于20人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当中,同时要求完成村内积存垃圾、巷道杂物、空地杂草等的清扫整治任务。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要求篇三

2022年以来,昌桥乡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要求,围绕打造泾县北大门和魅力昌桥的总目标,贯彻中央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狠抓民生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乡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活动,乡美丽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国道和县道巡查5次,通报3次,交办整治任务30余项,河沟渠塘清淤40条约17公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935人,清理乱搭乱建68处共计1233平米,有效整治了道路沿线有碍观瞻的无功能建筑物,清除破旧广告牌237余块,开展入村宣传450余次,发放相关宣传单2000余份。清理农村生活垃圾743吨,同时清理农村生产废弃物32吨,村庄整治收到良好效果。

2022年我乡10个村共有改厕任务700户,于2022年5月26日-5月27日进行了招投标,截止6月10日已完成改厕392户,预计7月初完成全部改厕任务,后续将开展验收和审计工作。对2021年300户改厕进行了排查,发现3处问题,已安排整改完毕。

昌桥乡根据我乡实际,每个行政村选择了一到两个村民组进行全覆盖、高标准进行整治,树立整治典型,起到模范作用。目前已完成整治17个示范点,部分示范点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并实现了百姓参与、家禽圈养。

昌桥乡垃圾中转站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省政府用地批复,6月4日收到测绘公司的勘界报告,6月7日到自然资源规划局办理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6月9日到税务局办理耕地占用税的缴纳,正在等待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二、下一步打算

继续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树立百姓投工投劳的重点典型,鼓励村民主动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实现共建共享,全民受益。

加大“五清一改”工作力度和在全乡的覆盖面,继续落实检查督查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以交办整改的形式进一步开展整治工作,切实打造大美昌桥的宜居人居环境。

继续加快2021年省级美丽乡村华盘村的施工进度,力争在8月底完成所有建设内容,为年底省级验收做准备。加快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安排施工方尽快进场,力争12月底完成泉水村和景山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任务。7月份完成本年度700户改厕工作。昌桥乡垃圾中转站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办理完毕后,后续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尽快完成各项手续办理,争取早日进场施工。

继续全面开展2022年各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等相关建设任务,开展四个季度的村庄整治战役,以高标准完成以上工作,依靠群众、因地制宜、整合力量,努力打造生活宜居美丽乡村“昌桥样板”。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要求篇四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强化环保责任,落实综合防制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格局,促进全镇环境保护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乐镇行政区域内各村民委员会和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镇政府、各村民委员会和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以下简称“三个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境保护的负责人是环境保护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镇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镇党委书记曹勇华全面领导本镇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镇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分析环境保护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环境保护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污染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环委会成员会议,听取环保工作汇报,重点部署环保工作,研究解决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三个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镇长和其它副镇长抓好分管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威任安乐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为本镇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环境保护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污染或污染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环境污染情况,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六条镇专武部长杨军,分管环境保护工作,为全镇环境保护第二责任人,对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2)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具体部署全镇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量化目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环保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环保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第八条按照“三个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政府各行业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环境保护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具体分工责任:

(1)镇人大主席肖列:分管人大、工会、民宗等工作,及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涉及的环保工作。

(2)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兴忠:分管党务等工作,负及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涉及的环保工作。

(3)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专武部长杨军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涉及的环保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4)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陈泓蓉,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涉及的环保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5)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珊,分管畜牧、移民等工作,以及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涉及的环保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6)副镇长阿依布以,分管后勤、财务、统计等以及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涉及的环保工作。

第三章镇政府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第九条镇政府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三个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环保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环保工作计划、目标,处置方案,确保政府和镇环委会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和各项环境保护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环保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环保事项。

(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镇政府和环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条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责任制,镇其他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管,并接受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监督。

第四章村(社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员会主任为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2)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污染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镇政府、镇属各部门、各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忽视环境保护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导致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保问题;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修订办法由镇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修订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要求篇五

为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整齐、整洁、规范、有序,绿起来、靓起来、美起来”的总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__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韧劲,反复抓、抓反复,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助推乡村建设行动,以更加亮丽的乡镇面貌庆祝建党__周年。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强化全域意识。全面推进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逐步补齐环境整治弱项短板,基本实现镇域范围内环境干净整洁;持续深化村庄、通道沿线、景区景点及水体岸坡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实现农村、景区景点及水体岸坡环境清净秀美、安全通畅。

三、重点任务

聚焦解决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入手,组织实施示范工程,不断巩固提升村容村貌。

(一)整治集镇秩序。加强集镇管理,落实集镇门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彻底整治私搭乱建、禁止污水乱倒、垃圾乱扔、街道乱占、门口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广告乱张贴、牌匾乱悬挂等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等行动,彻底解决集镇的乱象,加强清扫保洁人员的管理,实行量化和绩效考核,做好彻底清扫和日常保洁,实现垃圾日产日清,街道打扫和保洁实现“七无五净”目标。积极动员各方力量、镇村联动,通过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彻底改善集镇无乱摆摊点、乱搭乱建、倚门占道经营、农贸市场外溢等现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对接、全域覆盖的保洁新格局。

(二)整治镇村组道路。以建设“四好”公路为目标,全面实施乡村道路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打造靓美道路。推行路长制。明确道路的管护责任人和保洁责任人,配齐打草机及垃圾清理工具,对道路及道路两旁的杂草进行保洁管理并常态化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清理整治乱堆乱放。对堆放在公路及公路两侧的柴草堆、粪堆、建筑垃圾堆、对飘落的纸屑塑料盒等其它生活垃圾等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对公路两侧的积存垃圾彻底清理、掩埋,疏通水沟,做到不留死角,并做好日常保洁。实施镇域“大美化”活动。对辖区的道路两侧补栽苗木,清理杂树杂草,开展绿化、美化,并落实管护责任,为群众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整治清理垃圾。清理辖区村和辖区内道路、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市场、居民房前屋后、垃圾桶存放点周边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焚烧发电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抓好保洁员队伍管理工作。加强对全镇63名保洁员的管理,建立奖惩机制,对保洁员进行一季度一考核,一季度一评比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警醒谈话,谈话后工作仍未压实的,予以解聘。保障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营。垃圾中转站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由专人负责,继续做好杭口、新湾、上杭三个乡镇垃圾的日常清运工作,做好与各乡镇垃圾清运车负责人、县转运公司等方面的对接,合理安排各乡镇清运时间以及中转站转运时间,保证尤其是节假期间的垃圾转运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分类工作。__年12月,杨坊秀美乡村点被选为全县垃圾分类试点村庄,__年将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以及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辐射到集镇及周边村庄,争取尽快在全镇范围内铺开垃圾分类工作。

(三)整治农户院落。各村(居)委会要广泛深入动员辖区群众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前期扎实做好农户旱厕摸底工作,务必确保旱厕数据的准确,完成摸底工作后迅速展开旱厕改造工作,做到旱厕清零工作。实施“厕污革命”。引导农户实施院落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洁净和院内摆放规范的“五净一规范”工程,达到院落的屋内无垃圾杂物、无畜禽粪便,屋内屋外整齐清洁,积极开展庭院美化,种植花草苗木提升农户人居环境形象,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坚持每个季度对各自然村的农户进行环境评比工作,并对“五好庭院”农户进行嘉奖。

四、整治要求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把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镇治理办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和监督考核;镇财政所要根据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资金需求,做好资金筹措工作;镇清洁工程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房建设管理等工作;镇河长办负责清淤疏浚等工作;镇交通办负责道路建设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做好全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落实推进。村(居)委会负责动员党员干部和村(居)民完善村(居)规民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六)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led和各类会议广泛宣传,常态化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推动形成人人爱护环境的文明风尚。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开展“随手拍”活动,对存在的典型城乡环境问题进行曝光,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城乡环境问题。

(七)强化长效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严格目标管理,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各村(居)年度目标考核。科学考核评价,制定并出台__年杭口镇村(居)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各项整治任务、时间节点、考核标准。强化调度督查。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将常态化督查、月月考评与日常通报相结合,对行动迟缓、举措不力、效果不佳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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