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政府征地合同篇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确保 高速公路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保证 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征地的部分事务委托乙方完成,并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乙方根据国家、福建省的有关土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土地征收政策和地方政府已制定并批准的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依法计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和制定补偿方案,及时准确将补偿资金兑付到被征地拆迁的单位和个人。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在高速公路征地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按照征地工作程序发布征地公告、组织征地听证。负责工程在本辖区内,征地红线内土地的地类划分,权属调查及确认,土地丈量核实,造册登记、补偿分配,组织编制所有资料的上报以及办证,整理征地拆迁竣工资料等征地有关的工作。
3.指导、协调高速公路经过的所属县(市、区)做好高速公路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基本农田补划,及时做好 高速公路项目的征、转用地上报审批工作和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的征收和移交供地工作。确保交付施工的用地权属、地类清楚、面积准确、手续完备。
4.负责施工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协调督促临时用地的复垦和交回工作。在施工中需征(租)零星土地时,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申请,及时完成丈量登记并交付使用。
5.完成落实高速公路征地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时间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 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移交给甲方,其他征地相关程序、补偿标准的制定、各种征地手续的报批等委托事项乙方应及时完成,及时移交高速公路施工用地,不得影响征地工作的如期完成。
第三条 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
委托费用:如乙方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甲方支付乙方 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经费人民币 元,本经费为费用包干,具体包括如下项目: 。
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以 转账或现金支票 支付乙方委托费用(征地经费)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各项报批手续和土地移交后支付剩余款项,为人民币 元。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第四条 转委托
乙方为及时完成各项征地工作,原则上可以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他单位或部门完成,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委托中不得增加甲方的委托费用,同时应确保甲方委托事项的完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支付委托费用,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项时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剩余的委托费用并要求甲方承担委托费用总额 % 的违约金。
2.乙方未及时完成委托事项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费用,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土地征用的各项手续并及时移交土地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委托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本着有利委托事项的完成,相互理解,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解决;双方未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无法协调解决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
第八条 附则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征地合同篇二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之原则,兹就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购买轻循环油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如下:
2、委托方和其选定的供货方进行前期产品选型、价格确认后,委托受托方向供货商实施采购付款。受托方仅作为委托方的采购代理人,参与但不负责前期的产品选型、价格确认,不负责产品的销售推广,也不负责产品售后服务。产品的选型、价格确认、产品销售推广及售后服务由委托方和供应方商洽完成。
详见受托方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1、在受托方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签订日起2日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总货款的20%作为保证金。若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未支付上述保证金,受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在受托方收到委托方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受托方应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根据委托方出具的付款向供货商开出l/c。
3、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向供货商采购的货物,其质量、数量等均由委
1、受托方在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生效后的5日内向供货商开具期限为90天的国内信用证。供货商按合同约定交货后向受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确认书、货物质量合格确认书等单据承兑远期信用证。
2、合同标的物到达买方厂内验收合格后,委托方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及收货后7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支付全额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但代理费用和资金占用利息不计入开票范围)
3、委托方在支付货款的同时必须另行支付:
(1)货款总额1.5%的代理费;
(2)货款的资金占用利息(利率按每月0。77%计算,计息期限自受托方支付供货商货款之日至受托方付款之日止)。
1、委托方应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履行付款收货义务。
2、交货地点为受托方指定地点。
3、受托方根据委托方要求采购货物,不论委托方日后是否按约定及时付款提货,货物存储产生的仓储和等费用(若需),均由委托方承担。
4、委托方在收货时,应当场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如检验无误,则应及时签收,签收当日视为交货日。货物的验收由委托方完成。委托方收货时如发现货物有任何破损、缺件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供货方书面提出。
如受托方因供货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履约,委托方不得向受托方追究责任。
1、若供货方交付的货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由委托方向供货方追索赔偿,受托方有协助义务。
2、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双方严守合作过程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3、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受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中所述“货物”系指合同标的物。本合同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得用于限制其所指各条款的范围。
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6、本合同由双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7、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征地合同篇三
甲方(用户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招标中心名称)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型号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随机配件
交货时间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即rmb_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1.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_________,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3.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10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
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乙方在甲方货物质量和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备齐下列文件并送交_________区财局办理付款手续。_________区财局采用人民币转帐方式在15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7%,余下合同款项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于系统运行一年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需由_________区政府采购中心加盖公章);
(3)本合同原件。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_。
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须每隔半
年上门对甲方进行回访,并请甲方填写《_________市政府采购项目回访调查表》(需由用户盖章确认)。
8.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七条第3款处理。
5.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违约金。
6.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七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第七条第3.4款执行。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_________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本合同正本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财政局1份,采购中心1份,招标中心1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
政府征地合同篇四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 等相关规定,经 方式确定 公司为 项目的房屋征收价格评估机构。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房屋征收评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1.征收项目名称:
2.征收决定文号:
3.征收部门:
4.征收实施单位:
二、评估的基本要求
1.评估对象及范围
1) 范围内涉及的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等的补偿价值评估。
2) 对本项目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
2.评估目的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评估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3.评估时点
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时点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即 年 月 日。
4.评估力量
乙方确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任信龙为本项目的评估负责人,同时应指派与该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工作。
5.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
1)乙方应当自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提供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之日起对被征收房屋开展评估工作,并于分户勘察、权属资料齐全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出具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并协助甲方对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乙方应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乙方应当进行修正。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被征收房屋的一式七份分户评估报告。被征收房屋全部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被征收房屋一式四份的整体评估报告。
2)乙方应当自甲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情况之日起对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开展评估工作,并于分户勘察、权属资料齐全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出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一式七份分户评估报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一式四份的整体评估报告。
三、评估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评估费用标准
经双方商定,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费按每份评估报告金额计收,
2.支付方式
1)甲方依据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在乙方完成评估总工作量的50%后,甲方进行评估费的支付,支付额度为所完成工作量的50%。在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完成并出具被征收房屋整体评估报告和全部分户评估报告后10日内甲方向财政申请余款,并应按该项目实际评估价值将评估费的余额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费待乙方完成应评估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并出具有效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全部分户评估报告后10日内,由甲方按实际评估价值将评估费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姓名、建筑面积、性质、用途等相关权属资料)及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在评估开展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实地查勘并共同做好被征收人的动员、解释工作。
3.甲方应按照约定条件及时向乙方足额支付评估费用。
4.乙方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国家规范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进行查勘和估算,并出具真实、符合规范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5.乙方负责评估结果解释和异议复核等工作,配合甲方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按甲方的进度要求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6.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和其他非乙方原因无法入户查勘房屋,影响出具估价评估报告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方式及措施。
7.在乙方出具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全部分户评估报告后,甲方应给乙方出具该项目评估结束的具结文件。
8.乙方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9.乙方对甲方委托评估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本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争议处理
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征地合同篇五
01采购合同要素:
一、采购标的物的价格 、规格型号、材质、数量
二、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运到需方
三、运费承担方: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由供方负担
四、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和双方协商而定的图纸等标准
五、合理损耗部分承担方
六、到货地点
七:违约责任(规顶退货的费用的承担方)
八:其他规定(可以规定 相关的票据、入库问题和一些安装等问题的规定) 九:货款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月结30/60天、现金支付、承兑汇票(银行和商业)、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一般看情况而定)
002一般合同构成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一、三个行为分别是,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
(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销权”.期限的规定为《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后,当事人不得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民事行为有效。
003合同的内容要素
合同正文由合同的内容要素构成,合同内容要素即主要条款如下所述。
1.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可以是货物,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工程项目,智力成果等等。合同的标的要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以便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数量和质量
数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尺度。质量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包括标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标准、技术要求、物理和化学成分、款式、感觉要素、性能等。数量和质量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数量,权利义务的大小很难确定;没有质量,权利义务极易发生纠纷。因此该条款要给予明确、具体的规定。
3.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是根据合同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以货币表示的代价。报酬是根据合同取得劳务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又可以称为酬金。价款或报酬是有偿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中应说明价款或报酬数额及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等。
4.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须具备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时间限度。履行的地点和方式是确定验收、费用、风险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依据。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同规定违约责任有利于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也有利于确定违约方所承担的责任,这是合同履行的保障性条款。
6.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发生争议时,其解决方法包括当事人协商,第三者调解、仲裁、法院审理等几种。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约定争议解决的方法。
7.其他
除合同主要条款以外,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条款。
004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
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有:主体、标的、行为要素。
主体要素指出卖人和买受人。
标的要素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价金的给付通常用支付一词。
005从基本的合同要素浅谈合同风险的防范
《合同法》中规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们来有针对性的具体讲解一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的主体审核:1、合同当事人情况:首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格主体资格。虽然现行《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并没有特别限制(已经包括了自然人),但并不是说没有合格主体的问题。一方面涉及到专营、专控的业务必须由专业公司经营或经特别批准后经营,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的公司或人员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履约能力能否适合合同内容,符合法律的强制性或指导性的规范,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主体不合格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风险。其次,合同如果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当事人授权的经办人或代理人代为签订的,在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的同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签订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在一些单位委托本单位业务人员或聘请外单位人员签订经济合同但未给予正式的、完备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应作具体分析:1)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2)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订立合同或者联系业务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
3)合同签订人未持有委托单位的任何委托证明文件所签订的合同,如果委托单位未予盖章,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应视为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权已经予以追认,因此,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二)标的:标的违法是指合同的标的物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专卖、专控物质不是由专业公司或经专门部门批准后经营。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烟草制品必须由烟草专卖企业经营。违反这一规定,不仅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十条有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涉及知识产权的标的物,应注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同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这显然非常重要。
(三)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这四项交易性条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经济性,保证实现企业目的外。还要注意其内容是否有违法及风险所在。如质量标准要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规规定。如果有国家规定的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价格条款应予遵守。对于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特别加予注意。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部分动产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也应进行登记的。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转移给买受人。虽然之前出卖人早已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的风险并不是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而是按照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的控制原则承担。 此外注意,货款的结算方式必需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条款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避免违法违规带来的制度风险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济性条款是为了保证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针对合同违约的信用风险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有的条款后两项,就是救济性条款。
(四)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站在“保护”的角度,将这种制度称为“违约救济”。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违约事实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合同法》第113条采用了合理预见规则。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中,最常见的是损害赔偿。实践中如何确定损失数额,尤其是如何界定间接损失,这是一个很复杂也很有趣的问题。按照一般逻辑推理,在两个事物之间找因果关系,并不困难。但只要有因果关系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当赔偿的话,实践中就可能发生损失无限扩大的情况。为此,创立了“合理预见规则”,即违约方在订约时已经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将会发生的损失,才是他应当赔偿的损失。《合同法》第119条还规定了防止损失扩大规则。第119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对于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的违约金,合同法也确立了适当性的原则。这些规定都有利于限制违约风险的无限扩大。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及根据仲裁协议或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应根据法律规定选择既有利于解决争议又能保护自身利益的争议解决方法。并应特别注意诉讼的时效及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政府征地合同篇六
供方: 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通过 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所发的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供方)为本项目 采购的报价,甲乙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日期:
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人提交的货物明细及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2、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
3、本合同补充协议及有关补充资料。
三、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货物明细及报价表。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六、付款条件由供需双方约定:工程完成后将材料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十天内办理)。
七、违约责任由供需双方约定:供方需要按时完成工程,逾期没有完成的,供方向需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桂林仲裁机构仲裁及向桂林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两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政府征地合同篇七
本法第四十四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立法目的
确定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立法强调合同自由,合同采用什么形式,由当事人决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政府采购合同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别限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含义非常明确,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谓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这是无效的。
2.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时,具体采用何种书面形式,本法并未明确,有待国务院及财政部作出具体规定。
实践中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书面形式,一般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也不排除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如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
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本法第四十五条对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的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立法目的
明确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合同由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的内容也应当由当事人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但是,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不能随心所欲。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随意确定,其主要内容必须有所限制。基于上述原因,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了特殊规定,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含义比较明确,即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作出具体规定。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其内容应当包括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否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本法的规定,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并会同制定政府采购合同的示范文本。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
本法第四十六条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即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法目的
明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期限,以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规定,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在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就会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有关政府采购事宜,包括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是,采购代理机构并没有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由采购人负责签订或者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即使是自行采购,采购人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工作,并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因此,无论是代理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政府采购合同都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这样,客观上就需要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本法对此应当作出特别规定。同时,基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对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问题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同,只是采购人和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书面确认,有关事项在采购文件中都已具体确定,因此,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执行什么样的采购程序,最后都必须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要书面通知供应商,因此,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当具有十分严肃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供应商也不应当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否则,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采购人授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采购人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授权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采购人就不能改变中标、成交结果,只能按照中标、成交结果,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
本法第四十八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即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政府征地合同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政府征地合同篇九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1、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3、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4、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详述。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记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