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

时间:2023-11-23 作者:灵魂曲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

机关单位是指各级政府和党政机关在行使职能和履行职责过程中所组成的基层政治单位。以下是小编为机关单位撰写的总结报告,总结了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困难,以及解决办法。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一

认真做好我局机关的绿化、美化、净化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健康知识水平,营造一个干净、卫生、整洁的工作环境。

二、具体计划。

1、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在干部职工中不断加强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为畜牧兽医水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2、及时学习、观看爱国卫生方面的资料、图片,定期进行健康知识的测试,提高干部、职工卫生文明办公意识,把爱国卫生运动纳入机关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积极完成市爱卫会分配的各项爱卫工作任务。坚决制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乱吐瓜子皮,口香糖等不良社会行为,不在禁烟区抽烟,保持环境的整洁干净。

4、搞好单位的“净化、绿化、美化”工作,每个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规范,不留卫生死角,窗明几净,空气清新。司机出车归来要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5、工作人员要精神饱满,着装整洁,举止大方文明,无奇装异服。言谈优雅、礼貌,无粗语秽言。

6、开展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工作,积极进行防病除害。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对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的认识。结合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楼区区委、政府及区爱卫办有关文件,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觉悟和对爱国卫生及健康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领导班子把卫生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对卫生及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局长、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暨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李学勇同志亲自抓,高四新同志具体负责全局卫生及健康教育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卫生工作检查记录和收集卫生及健康教育资料工作。

3、建章立制,完善措施,把环境卫生的整洁保持变为经常性的工作。对卫生及健康教育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每个部门、每个人员的职责,用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保证全局卫生及健康教育迈上新台阶。

4、抓好制度的落实工作,继续坚持卫生轮流值日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把制度落实到每个人的行动上,形成人人重视卫生,上下齐抓共管卫生的良好局面。

5、坚持每天一小扫,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集中整理办公室制度,并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记载,作为年终“双文明”考核的依据之一。努力做到地面干净、无痰迹、烟头、纸屑、杂物,门窗玻璃、墙壁、室顶无积尘、无蛛网,不留脏乱死角。

6、认真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做好绿化、美化工作。我局将以创卫工作为载体,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整治责任区环境卫生。完善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健全制度,做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美观,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清新。通过经常化的工作,为干部职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他们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7、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的教育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健康卫生知识,开展以除害防病,环境卫生与疾病防治,健康与保健等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自我保健意识和卫生观念,自觉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保护社会环境。建立无烟办公室,组织进行健康教育测试,提高干部职工的卫生健康知识水平。

8、将卫生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双文明”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使爱国卫生活动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使全局卫生及健康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0xx年4月13日。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二

围绕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健康水平为目标,采取有效途径和措施,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广泛开展控烟活动,使广大职工卫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精神状态得到全面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健康教育体系。成立局机关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抓好健康教育工作。

(二)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活动。鼓励职工开展业余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三)加大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局网站开设健康知识宣传专栏,利用支部活动、有关会议广泛向干部职工宣传健康理念和健康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政府办统一举办的健康教育讲座。

(四)设立禁烟标志牌,建立控烟。

规章制度。

开展控烟宣传开展无烟科室创建活动倡导职工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落实职工体检制度,年内对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

(六)按照“双创双建”活动的要求,完善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三、有关要求。

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强化督促落实。要抓好硬件和软件两项建设,硬件主要落实人、财、物及宣传阵地,并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软件重点抓好年度各种资料的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有创造性的认真搞好宣传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到不缺项漏项,做到整洁、美观、齐全、丰富,保证此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目标。

通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卫。

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以及疾病相关知识知晓率,促进社会对健康的广泛支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条件。

二、任务。

按照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各项宣传,特别要围绕“世界卫生日”、“世界艾滋病日”、“世界无烟日”等各种卫生日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在局内干部职工中,开展好群众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积极参与全县性的“阳光周末健康”等全民性活动。

三、措施。

1、成立局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健康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充分发挥网站宣传作用,在本局自办网站中开辟栏目;宣传好《重庆市卫生城区(城市、县城)标准》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知识及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市级卫生县城创建、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创建市级卫生县城、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成功做法、典型事列、先进人物;加强舆论监督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为全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开展日常活动,加强创建市级卫生县城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对相关卫生知识、健康知识的知晓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阳光周末健康”、“世界卫生日”、“世界艾滋病日”、“世界无烟日”等健康向上的活动,激发他们参与创建市级卫生县城、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工作任务目标。

健康教育是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普及卫生知识和环境保护知识,使广大职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健康知识水平,创建一个良好的生产、学习、生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工作目标:加强机关干职健康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使广大干职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知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90%。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作用,抓好网络建设。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是学习培训制度、卫生制度等。

4.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开辟宣传栏,每两月一期,举办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开展各项健康奇偶阿姨活动。

5.县局配备健康教育宣传员,负责上门入户向家属区传播健康教育知识,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6.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控烟监督员,推进机关办公楼各部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认真组织世界无烟日活动等控烟宣传活动,加强对吸烟和被动吸烟危害的宣传,努力营造全体干部职工支持控烟的良好氛围。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三

保密是指采取一定的手段和防范措施,以达到保密的目的。大部分保密工作是在重要的政府机关进行的,各种数据和文件都有一定的保密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全机关保密工作,年终进行保密,对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办案保密工作纪律及其责任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用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手机的管理。

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个人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示件。

4、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况和案件情况;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况。

1、所有秘密文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形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样保管。

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无关人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人拆阅。

3、秘密文件传阅由专人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大。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人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

4、严格秘密文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文件阅知范围,特别是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批准。

5、下发、批转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示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

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

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4、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

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文不得分离。

6、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同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7、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

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监督。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

1、文印室属委局机关保密重地,应控制进入文印室人员。室内工作人员要谨慎处理各类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计算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轻印刷设备维修人员进入文印室要进行严格监督。

2、密码机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总控室报告,由省纪委负责解决;与密码机相接的计算机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一定要将密码机取下,移出另存并删除带有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单独请人维修。

3、非工作时间或机房内无人时,报警器要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密码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下班、节假日要做好密码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的完好、到位。

委局所有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要求登记备案。纪委、监察局印章、纪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审批。纠风办印章由纠风室保管。县纪委、监察局(含纠风办)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项的报书记签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驻室负责。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办科室负责办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校对由办文科室负责。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须先打报告经局长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承办科室提供清样、负责校对。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保证我镇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党委、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措施,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使所有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人员发现国家秘密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当及时制止,举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六条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党委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明确一名主任分工负责。配备专职保密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保密工作由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同时设兼职保密干事。各级保密组织的成员和各单位的保密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增补,使之健全。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对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保密委和同级党委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规定。

(二)、制定修订学院的保密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督促、指导所属各单位的保密工作。

(三)、开展保密宣传和保密检查,及时总结和借鉴保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事件者,根据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批评通报,直至报请惩处。

(四)、负责审定我镇的定密、调密范围和项目,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五)、负责指导、检查本单位的涉外、科技、机要、通信、宣传报道、会议、文书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密。

第九条国家秘密的确定。

(一)、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另发、以下简称“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二)、镇党委、政府依照规定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知悉人员,同时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四)、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请示上级保密部门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的变化即时变更。

第十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延长或缩短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也可以由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一条定密工作的承办、审核、批准密级的确定由涉及秘密的相关业务部室制定人员具体承办,部室负责人审核,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保密办公室应建立台帐制度,及时纪录各处室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十五条所有秘密载体,均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据为私有。工作需要,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涉密人员工作变动或退休时,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属于绝密事项的秘密载体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限定直接需要部门的有关人员或专人使用。

第十七条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十九条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保密办负责人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镇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第二十条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复制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二)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三)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二条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确因工作需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第二十三条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第二十四条销毁秘密载体,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后,送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场所集中监销。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涉密人员必须符合保密工作基本要求,上岗前由办公室对其进行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涉密人员在岗期间,要对其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定期考察,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要及时调离。

第六章涉密会议保密规定。

第二十七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应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明确规定出席、列席范围,并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会议主持人在会前要向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与会者要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各种工作会议,凡讨论、决定的问题属需要保密的,在未传达或正式发文和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九条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会议期间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件应注明密级、统一编号,并予以登记。会议结束前,要把应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妥善处理;准许带回的文件,要附文件目录单,并要求与会者将带回的文件和目录登记、保管。

第三十条会议传达涉密内容,应规定传达的内定、范围、时间,与会者不得违反。

第三十一条有涉密内容的会议,与会者要记在保密手册或专用的记录本上,会后要严格保管,需要收回的按会议要求办理。

第七章失泄密报告制度。

第三十二条如发生、发现泄密事件,镇保密委员会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机关。

第八章保密教育检查制度。

第三十三条镇保密委员会对职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教育教职工自觉学习,遵守保密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

第九章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三十四条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

第三十五条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问题,年终向上一级保密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十六条镇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保密办负责人对镇保密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部署,负责监督检查机关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七条保密工作实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主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所分管各业务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把保密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管理之中,在研究和部署业务工作时,要对与之相关的保密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

第三十八条领导干部要对发展保密技术负起领导责任。要制定规划,加大投入,积极促进保密工作现代化。

第三十九条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职工保密纪律教育,对失泄密案件要严查处,绝不能徇情袒护,姑息养奸。

第四十条领导干部要支持保密部门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制度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

第十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第四十二条计算机联网系统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不得联网。

第四十三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四十四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四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保密委员会负责我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岗前保密培训和严格审查,并进行定期考核,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十六条秘密文件的阅读、传阅、保管。

(一)密秘密文件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慎重、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对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等,都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和保密制度,保证不丢失,不泄露,绝密文件,在传阅过程中,应制定专人负责,尽量减少接触人员。

(三)秘密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需经领导批准。

(四)对于秘密文件,不经上级制文机关的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翻印、复制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五)保管秘密文件的办公室应有必要的保密措施,门窗、卷柜应保证“三铁”。

第四十七条秘密文件的清理、移交、归档、销毁。

(一)密秘密文件要实行定期清理、归档、销毁制度,一般文件每季度清理一次,归档每年进行一次,销毁每年进行一次。

(二)管理秘密文件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理文件,按收文登记簿开具详细目录,向接替的同志办理移交签字手续。领导干部调动工作时,应把手中文件全部交给办公室文书,如有欠交的文件,文书有权提出限期交回。

(三)销毁秘密文件和内部资料、刊物等,必须登记造册。经保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上级保密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理。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第四十八条秘密文件的传送。

(一)传送秘密文件,须妥善包装密封,表明密级。

(二)机要员递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阅,不得离开文件,不得带着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当面交收件人查点清楚后签字。

(三)外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许携带秘密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经保密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其进行保密教育,确保文件绝对安全。

(四)秘密文件不准用明码拍发,传达密级事项(包括数字)不得用普通电话。

第十二章领导干部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条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的规定》精神,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保证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五十条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中,不要积压,不要横传,阅后及时还交文书。确因工作需要,在家中阅办文件的领导同志,必须具有坚固的保密设施,不许给无关的人中阅看。

第五十一条不要随便将秘密文件堆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锁好户门。

第五十二条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五十三条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交文书登记,不得擅自留存,需要传达时,须履行借阅手续。

第五十四条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追查处理。

第十三章文书人员保密制度。

第五十五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严格遵守《保密法》,坚决做到“十不”,牢固树立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

第五十六条负责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清点、归档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文件管理等保密工作。对领导参加各种具体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登记,妥善管理。

第五十七条对领导传阅、借阅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主动地办理好传、借阅手续,避免横传、积压、防止带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如发现文件遗失,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八条经常提醒领导办公室是否做到人离门锁,桌上无秘密文件等;在收缴领导办公室的报纸、杂志时,要进行检查,防止夹有秘密文件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提醒领导注意。

第五十九条发现有泄密问题,及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十四章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保密制度。

第六十条严格遵守《保密法》,坚决做到“十不”。

第六十一条不准泄露计算机处理和存贮的各种秘密信息,不准泄露计算机联网的软、硬件加密措施。

第六十二条不准擅自复制系统文件和变更软件及应用程序。

第六十三条处理秘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泄密。

第六十四条接待外来参观人员,要做到“三定”:定参观项目、定接待人员、定介绍内容和口径。

第十五章保密守则。

第六十五条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第六十六条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第六十七条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第六十八条不该记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

第六十九条不在私人通迅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七十条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第七十一条不向家属、子女、亲友泄露国家秘密。

第七十二条不带密级文件、材料游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第七十三条不以任何形式向国外亲友和任何外国人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七十四条发现窃密、出卖秘密的,要敢于斗争,坚决揭露。

第七十五条被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单位,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负责保密工作的同志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六条被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镇党委、政府将比照其他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七条对保密工作出现下列事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一)违反保密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丢失或泄露党和国家秘密造成后果的。

(二)对属于国家秘密,因工作不慎未“定密”并造成后果的。

(三)擅自拆阅、抄录、翻印、携带和隐藏扩散国家秘密的。

(四)对盗窃、出卖国家秘密人员或行为知情不报或谎报的。

(五)在危机情况下,只顾个人安危,使党和国家秘密遭受损失的。

(六)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一)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办案保密工作纪律及其责任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用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手机的管理。

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个人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示件。

4、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况和案件情况;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况。

1、所有秘密文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形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样保管。

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无关人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人拆阅。

3、秘密文件传阅由专人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大。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人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

4、严格秘密文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文件阅知范围,特别是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批准。

5、下发、批转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示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

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

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4、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

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文不得分离。

6、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同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7、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

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监督。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

1、文印室属委局机关保密重地,应控制进入文印室人员。室内工作人员要谨慎处理各类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计算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轻印刷设备维修人员进入文印室要进行严格监督。

2、密码机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总控室报告,由省纪委负责解决;与密码机相接的计算机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一定要将密码机取下,移出另存并删除带有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单独请人维修。

3、非工作时间或机房内无人时,报警器要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密码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下班、节假日要做好密码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的完好、到位。

委局所有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要求登记备案。纪委、监察局印章、纪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审批。纠风办印章由纠风室保管。县纪委、监察局(含纠风办)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项的报书记签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驻室负责。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四

健康教育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社会教育活动,使人们自觉地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为深入宣传健康知识,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现制定20xx年我局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重大传染病和常见、多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进一步提高职工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

区劳动人事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为我局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局机关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加大投入。

购置新的设备,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适时安排全局职工进行全面身体检查,使员工可以进一步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

(三)举办讲座。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4次(时间安排见附件)。依据职工需求、季节多发病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性传染病等内容。

(四)搞好宣传。

按季度定期对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内容。将季节多发病、常见病及居民感兴趣的健康常识列入其中,宣传丰富多彩的健康知识。

三、效果评估。

对全局职工进行一次健康知识知晓、技能掌握、行为形成情况和健康需求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效果评估。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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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指导社区的健康教育工作,以达到营造健康的环境,培育健康的理念,优化健康的设施、完善健康的服务,拥有健康的人群的目的。使辖区居民群众掌握有关的健康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增强创建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形成一定的健康行为规范,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工作重点。

1、健全机构,强化职能。

充实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进一步发挥以社区领导干部、居民小组长为主体的健康教育网络的作用。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办好健康教育居民学校,以社区健康教育为主,组织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学习培训、座谈,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素质。健康教育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两场,做到授课有计划安排、有记录,开课率达100%。

3、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增强群众健康意识。利用宣传栏等阵地向居民宣传健康保健、卫生科普知识,每季度更换一期宣传内容,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讲卫生的好风尚。

4、创新方式,丰富载体。

探索创新健康教育活动方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开展上街入户宣传并发放健康知识材料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抗病能力,同时举办健康讲座,以中老年人、妇女为重点的常见病、多发病保健咨询,开展健康保健培训。

5、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今年重点做好流行病的.防治、宣传工作,宣传怎样防治的基本知识。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消灭四害孳生地栖息场所,降低蚊虫密度。

6、开展控烟教育,构建和谐社区。

积极开展倡导不吸烟、不敬烟、主动戒烟宣传以及吸烟危害健康等宣传活动。加强对公共场所、单位的控烟宣传,并设立禁烟标志与制度,让无烟场所真正走进社区居民的生活。

7、加强重点人群教育,推进人口素质全面提升。

以老年人、妇女、青少年、流动人口四种人群为重点,广泛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免费为老年人测量血压和健康咨询;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组织妇女病体检,为她们提供优质服务,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好青少年的健康教育,配合学校组织开展寒暑假公益活动、法制教育工作计划、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卫生保健教育等活动。

同时把重点人群教育与普及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群众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努力使我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上一个新台阶。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六

健康教育是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针,以向全民普及卫生知识为前提,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意识为根本,以引导全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目的,围绕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这一中心,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进展,努力提高健康教育普及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为建设和谐泰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创建工作:依据《国家级卫生城市考核验收评估标准》及《江苏省卫生镇考核验收评估标准》,切实开展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做到各项资料齐全详实,宣传活动形式多样,监测干预相关指标达到评估标准,年内确保国家级卫生城市及江苏省卫生镇通过省级初评。

2、居民健康素养促进工作: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专栏、巡讲、竞赛等传播手段做好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普及宣传活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开展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讲座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不少于6次。

2)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干预和监测工作,市年内建立2个农村社区(河失镇及古溪镇)、2个城市社区(新城市花园及富泰华庭)及2所学校(济川中学及河失镇初级中学)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努力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典型社区(村)的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健康素养干预及健康管理工作,使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三类人群样本量各不低于3000例,确保三类人群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及行为形成率不低于75%。

3)做好“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的推广,年内至少组织3000名以上城乡居民自测健康素养水平,并适时对各单位系统推广使用情况开展督导及评估。

1)市级按照国际组织和国家确立的卫生宣传日或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要求,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大型主题宣传1次,全年至少完成主要卫生宣传活动10次以上,各乡镇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咨询活动,当年不少于6次,有活动方案、照片、总结。

2)开展3类以上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和知晓率调查,各乡镇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目标人群调查不少于300人次,确保知识知晓率达到75%。有方案、调查报告、活动记录、成绩记录、总结等资料。

3)开展3类以上目标人群行为调查、管理、干预、评估工作,按照“目标人群健康行为干预考核评估量表”要求,做好干预方案制定、基线调查和效果评估等工作,行为干预指数达到0.7。

4、健康促进工作:

1)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及《年全市学校卫生工作要点》,学校正常开设健康教育课,今年确定济川中学、泰兴镇中心小学、长生中心小学、河失镇初级中学、常周小学开展省级健康促进学校铜牌的创建,年内确保2所学校通过评估验收,确定洋思中学、襟江小学开展银牌的创建,年内确保1所学校通过评估验收。

2)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围绕考核指标,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创建工作,今年计划将10家乡镇卫生院列为创建考核验收单位。

3)以全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为平台,以慢性病防治为切入点,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为手段,启动以慢病管理为主、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年内重点抓好一个街道,两个社区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提高水平,逐步建立对全体人员的健康管理。

4)按照“江苏省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督导评估办法要求,积极配合职防部门启动我市“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进我市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职业人群健康素质,确保年内开展1-2家企业的创建。

5、实施“健康教育进家庭”活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工作:

2)市各新闻媒体设置健康教育栏目,在泰兴电视台设立“健康新概念”,在泰兴广播电台设立“健康之声”,在泰兴报社设立“健康之窗”专题宣传板块,活动坚持公益性质,由市卫生部门(包括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各媒体部门负责活动的策划,按照宣传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

3)巩固市乡两级健康素养讲师团,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及“健康泰兴社区行”为平台深入城乡开展健康讲座,市级讲师团覆盖50%以上的街道和乡镇,乡级讲师团覆盖100%的社区(村),全年累计巡讲场次不低于150场,讲师团有成立文件、讲座有通知、签到、课件、照片等资料。

3)按市统一配发计划,做好《江苏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指导手册》、《江苏省居民健康读本》的发放,确保发放到位率达到100%;健康知识入户宣传资料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入户率达100%;各乡镇“健康素养66条”动漫播放以行政村为单位,覆盖率100%;制作一套健康模型展板,开展巡回展出,覆盖率100%,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开展“健康教育进家庭”活动。

4)市健教所指导基层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台帐填写工作,对各乡镇社区健康教育专栏设置及内容更新情况、健康教育资料入户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每季度抽查2个社区和2个村,全年累计开展工作督导不低于50个工作日,做好评估记录,并及时通报全市。

6、重大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快速应对宣传和风险沟通。7、控烟工作:2011年力争60%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二、三级医院、卫生行政机构、疾控、卫监、血站)建成无烟单位。创建单位有控烟领导小组、控烟制度、控烟考评奖惩措施,并将控烟工作列入工作计划。

8、能力建设: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举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培训班,当年不少于2次。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七

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健康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科技系统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局主要领导把健康教育做为日常重要工作来抓,经常深入第一线,了解情况,督促工作,解决问题。各位分管领导也不辞辛劳,齐心协力,任劳任怨,为健康教育尽心尽力。由于全系统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使各项健康教育得以顺利进行。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对健康教育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制定了周密计划,对各项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到人。为保证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加强了检查和督促,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在办公区域高标准设置了健康教育专栏,每月定期更换一次,重点宣传常见病、多发病预防知识和健康常识,坚持从教育入手,把加强对群众的健康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大家的文明素质,强化大家的城市意识、公德意识、健康意识、卫生意识,培养大家的文明卫生习惯。二是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单位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控制吸烟工作,局领导带头不吸烟,认真落实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每个科室都印发了《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规定》,1使员工都了解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制定了控制吸烟的制度,要求单位员工不吸烟,接待客人不敬烟,并劝阻到单位办事的人不吸烟。

我们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到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从而提高了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创卫意识、健康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了科技部门良好的对外形象。

以上是我们在健康教育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为我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八

为进一步推动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干部职工远离烟草危害,减少因吸烟引发的各种疾病的发生,提高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现制定我部控烟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控烟工作领导。

进一步加强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和控烟措施。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把控烟工作纳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确保控烟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确保控烟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控烟制度。

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_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加强对烟草危害的宣传工作,制定控(禁)烟计划和制度,设立禁烟标志,落实控烟措施,创建无吸烟单位。

三、切实开展各项控烟活动。

1、营造控烟氛围。将单位控烟工作计划,控烟制度等利用单位网站、城投简报进行公示,使全体干部职工都知晓并自觉遵守。在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单位醒目位置设立“请勿吸烟”等标志,随时提醒干部职工和外来人员不要吸烟。

2、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中心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烟草产品的认识,有效降低吸烟率。

3、将控烟工作纳入单位健康教育课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关于控烟工作的健康教育讲座,并将此作为健康教育课程内容确保落实到位。

4、加强检查。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单位各科(部)室的控烟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九

工作计划网发布2019年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例文模板,更多2019年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例文模板相关信息请访问工作计划网工作计划频道。

为贯彻落实全县健康教育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群众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居民的生活和环境质量,推进社会健康发展,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指导社区的健康教育工作,以达到营造健康的环境,培育健康的理念,优化健康的设施、完善健康的服务,拥有健康的'人群的目的。使辖区居民群众掌握有关的健康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增强创建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形成一定的健康行为规范,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工作重点。

1、健全机构,强化职能。

充实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进一步发挥以社区领导干部、居民小组长为主体的健康教育网络的作用。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办好健康教育居民学校,以社区健康教育为主,组织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学习培训、座谈,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素质。健康教育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两场,做到授课有计划安排、有记录,开课率达100%。

3、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增强群众健康意识。利用宣传栏等阵地向居民宣传健康保健、卫生科普知识,每季度更换一期宣传内容,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讲卫生的好风尚。

4、创新方式,丰富载体。

探索创新健康教育活动方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开展上街入户宣传并发放健康知识材料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抗病能力,同时举办健康讲座,以中老年人、妇女为重点的常见病、多发病保健咨询,开展健康保健培训。

5、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今年重点做好流行病的防治、宣传工作,宣传怎样防治的基本知识。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消灭四害孳生地栖息场所,降低蚊虫密度。

6、开展控烟教育,构建和谐社区。

积极开展倡导不吸烟、不敬烟、主动戒烟宣传以及吸烟危害健康等宣传活动。加强对公共场所、单位的控烟宣传,并设立禁烟标志与制度,让无烟场所真正走进社区居民的生活。

7、加强重点人群教育,推进人口素质全面提升。

以老年人、妇女、青少年、流动人口四种人群为重点,广泛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免费为老年人测量血压和健康咨询;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组织妇女病体检,为她们提供优质服务,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好青少年的健康教育,配合学校组织开展寒暑假公益活动、法制教育工作计划、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卫生保健教育等活动。

同时把重点人群教育与普及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群众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努力使我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上一个新台阶。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十

开头语的文章,是本站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年,我局健康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我县城区健康教育“三提高一降低”,既提高健康知识普及率、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降低疾病发生率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特制定我局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目标。

健康教育是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普及卫生知识和环境保护知识,使广大职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健康知识水平,创建一个良好的生产、学习、生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工作目标:加强机关干职健康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使广大干职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知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90%。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十一

一、“安全四防”指加强单位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

二、为加强“安全四防”工作,组织安全四防检查,主持整改四防隐患。

三、安全四防的责任人,负责落实各自的.安全四防工作,主要职责为贯彻消防规章制度;进行防火检查和防火宣传教育;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四、为将安全四防工作切实落实到位,社区的主要负责人率领社区巡防员,自觉对本社区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安全检查。

五、建立义务消-防-队,一旦发生火情,义务消-防-队应立即扑灭火源,防止火势漫延。

六、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妥善管理。

七、任何人发现火险、盗情及各种自然险情都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一、   要深入群众认真做好“四防”安全宣传检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要切实加强防范措施,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依靠群众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防范于未然,严防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   对楼群院落散居民,必须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任务落实,奖惩落实,使辖区群防群治网络形成体系。

三、   治保会要定期对本居进行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加强对重大节日的值班,严格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值班防范工作的落实,认真实行治保主任包面、治保组长包片、治安积极分子包院制度,预防和消除各种治安隐患。

四、   治保会协助派出所对单位,租赁房屋户签订责、权、利三者挂钩的治安责任书。

五、   治保会监督、检查警卫室的工作,指导值班人员做好居民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小区安全。

六、   了解和掌握小区治安防范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十二

    1.听指挥。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确保防控及时有力;一手抓运行保障,确保机关运行稳定顺畅。

    2.作表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一线,打头阵、作表率,为夺取疫情防控战全面胜利体现担当、彰显价值。加强宣传引导,消除恐慌情绪,传递全党全国决战决胜最强音。

    3.严排查。严格摸排登记本单位职工近期市外旅居史,每日统计职工流动情况及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全面实时准确掌握动态,遇异常情况及时。

报告。

职工要服从相关部门要求开展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村(社区)筛查如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就诊。

    5.勤消毒。每日开展办公区域清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卫生间、电梯间、门把手等重点区域做好消毒。会议保障部门要做好参会人员体温检测,强化会议环境、设备用品清洁消毒。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切实做好餐具消毒。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和餐厨垃圾容器,定时收集处理。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定期清洗空调及通风设备滤网。

   6.严值守。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无缝衔接值班值守,严禁擅离职守、消极应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合理轮换值班备勤人员,确保人员保持战备状态。

   7.转方式。积极推行网络理政,加大线上办、预约办力度,减少窗口单位人员聚集。严格精简非紧要会议、活动、调研、考察,提倡电话、视频会议,大力推行无纸化、信息化办公,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确保运转有序高效。

    8.守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履职担当。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添堵、不添乱,切实减轻一线和基层负担。发扬斗争精神,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坚决抵制错误言论、虚假信息,带头维护舆论环境和社会秩序。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十三

根据省委保密委员会和区保密委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人员保管。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打印、校对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准将文件私自带出传阅或送给他人;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内容向外传播、扩散。

1、机要通信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在保密、安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机要信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登记,收件人有签字手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3、机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须交文书机要室投送,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投送。

4、投送机要信件,必须由机要通信人员亲自投送,不准委托其他人员捎带,不准携带信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

5、不准使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谈论和传输秘密事项。

6、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文件、信息时,必须采取技术上的保密措施。

7、司机听到领导同志谈论的机密事项,不准向他人传播。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人摘抄秘密文件;不准将秘密文件私自带出或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进行清理登记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经技术检查的进口保密通讯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5、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部属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9、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人员会谈、交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1、及时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

1、己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电、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微机。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单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删除,并对该机进行技术处理,否则不得与系统网络进行连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身携带。存储过涉密文件的媒体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3、严禁在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微机中处理公文,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网微机不办公,办公微机不上网的规定。

4、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定期对自己输入微机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查看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的要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纪录,如果是重要文、电、资料的,必须告知有关人员。

5、联网微机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6、各处室、直属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1、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十四

2016年xx局的健康教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有关部门的有力配合下,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2016年健康教育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深入宣传发动围绕创卫工作的实施,结合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健康意识,使单位、家庭、个人都行动起来,成为创建主力军。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营造xx行政系统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行动”办公室的成员督导和走访了坚实的基础。

三、开展多种活动。

1、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和《吴桥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健康教育知识手册》为重点,开展健康素养与健康促进系列宣传活动。

2、宣传普及创卫工作涉及的基本知识以及文明行为、环境卫生、除害灭病、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基本知识。

3、开展了合理膳食、清淡饮食、戒烟限酒、控制体重、适量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和常见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戒毒、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

4、开展了禁烟、控烟活动与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5、组织举办了一次以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健康专题讲课活动,重点宣讲创卫知识与公民健康素养66条以及重点疾病防治知识为主要内容。

6、建立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机关办公区域每天打扫清理,公共清洁责任区定期大扫除,确保生活、办公环境干净、整洁,为群众作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加强单位职工的良好卫生习惯教育,引导身边的人爱护环境卫生,为长期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打下基础。

四、工作成效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系列活动,我局的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系统健康教育工作覆盖率达100%;干部职工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参与率达98%以上;干部职工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干部职工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75%以上;干部职工健康基本技能掌握率达75%以上。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十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我单位在内网中计算机都属于涉密计算机必须具有能接受省__部门统一监管的连接互联网违规报警功能粘贴由省__部门统一制发的密级标识并做好登记备案。

二、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由科室、单位指定专人管理。

三、涉密计算机使用及保管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防护设施的安全可靠。绝密级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机密级以下的便携式计算机要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四、涉密计算机只能在本单位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的需填写“涉密计算机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局__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涉密计算机内的涉密信息。返回时__机构对其携带的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以确保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五、涉密计算机的传递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的要求管理。

六、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连入国际互联网等非涉密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格一机两用操作程序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

七、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人员是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的责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职责如下:。

1、应设置8位数以上的开机密码以防止他人盗用和破译开机密码应定期更改。

2、应在涉密计算机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安全保密查杀病毒、木马等的国产杀毒软件。配备的安全产品需经省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检测和安装、维护。

九、涉密计算机使用的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按涉密计算机的同等级别进行管理不得与其他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及通讯网络连接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功能的信息设备。

十、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原则上由信息中心负责。需外送维修的维修前应进行登记将涉密信息备份后彻底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储介质到__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并有保密人员在场。维修完毕后进行核对、技术测试和审查符合有关标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十一、涉密计算机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对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应按相关规定归档。

十二、不再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__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计算机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三、责任人每半年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__部门报告。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具有能够接受省__部门统一监管的违规连接互联网报警功能。

二、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省__部门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三、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由单位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并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机密级以下移动存储介质由使用人保管并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四、高密级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低密级的计算机或设备上使用严。

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的涉密计算机或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需填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局__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涉密存储移动介质内的涉密信息。

六、复制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赋予不同编号。

七、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传递应按《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八、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外送维修或数据恢复必须到__部门指定的维修点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九、移动存储介质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连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按时归档。

十、不再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__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一、责任人每半年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__部门报告。

涉密网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网络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使用涉密网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该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反动、色情、邪教等有害信息。

第三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对涉密网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并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其工作同时接受相关公安、保密等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

第四条坚持“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信息网络的日常管理注意加强对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硬盘、软盘、光盘、磁带等的管理特别是对涉密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五条加强对涉密网上网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法规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杜绝网上泄密事件发生。

第六条接入涉密网的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要求设有符合要求的开机启动密码、系统帐号、屏幕保护、资源共享保护等严格的保护措施涉密系统只能安装涉密操作所必需的软硬件设施。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必须由专人操作管理必要时只与专网相连且在工作完成后立即脱离网络。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配置必要的安全策略。

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是指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提供给国际互联网站或其他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第二条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并应该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

第三条除新闻媒体已公开发表的信息外本单位各科室及相关单位提。

供的上网信息应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

第四条本单位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网站、网页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论坛等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事项进行管理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第六条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基本范围。

一、标有密级的国家秘密。

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三、未经制文单位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四、本部门或单位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第七条提供信息发布的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一、对拟发布信息即将向网络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

二、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定期地保密检查发现涉密信息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__领导小组报告。

三、接受上级机关和__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单位分管领导应履行的职责。

一、定期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法规、保密纪律、保密常识教育增强信息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并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二、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三、发现国家秘密网上发布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__部门通报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情况。

第九条__小组组长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一、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网上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二、协助参与涉及多个部门拟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

三、向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中的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网上发布信息进行经常性保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

补救措施查明原因并及时向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

五、协助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造成网上泄密的事件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条违反本规定对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十六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2017年xx局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依托,坚持以人为本,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17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健教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

2017年,综合办公室制订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成立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分工,明确了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使健康教育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健康教育的发展。

二、加强健教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综合办公室十分注重健教宣传阵地的建设,设立了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个季度更换宣传栏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设健康专栏,主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母婴保健、常见慢性病防治、饮食卫生及根据季节变化的疾病防治等。举办了健康知识讲座4期,进行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提高机关干部的健康知识水平,增强人们健康意识及行为,促进不良健康行为转变,推动了健康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深入开展控烟工作,成效显著。

我们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落实了创建任务,通过加强领导责任,建全各项控烟制度,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各项控烟措施,使全机关禁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举办了专题控烟教育讲座,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的控烟能力。并在各局、办创建无烟办公室。在机关院内开展禁烟宣传,展示健康教育、控烟知识展板。

各部门都认真的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健康教育网络还有待完善,缺少专业健康人员,经费不足,阵地和基础设施简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宣教阵地的扩展延伸不够等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强对健康教育工作的探索,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而努力。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健康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科技系统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局主要领导把健康教育做为日常重要工作来抓,经常深入第一线,了解情况,督促工作,解决问题。各位分管领导也不辞辛劳,齐心协力,任劳任怨,为健康教育尽心尽力。由于全系统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使各项健康教育得以顺利进行。

二、制定计划,分解责任。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对健康教育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制定了周密计划,对各项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到人。为保证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加强了检查和督促,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在办公区域高标准设置了健康教育专栏,每月定期更换一次,重点宣传常见病、多发病预防知识和健康常识,坚持从教育入手,把加强对群众的健康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大家的文明素质,强化大家的城市意识、公德意识、健康意识、卫生意识,培养大家的文明卫生习惯。二是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单位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控制吸烟工作,局领导带头不吸烟,认真落实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每个科室都印发了《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规定》,1使员工都了解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制定了控制吸烟的制度,要求单位员工不吸烟,接待客人不敬烟,并劝阻到单位办事的人不吸烟。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我们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到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从而提高了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创卫意识、健康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了科技部门良好的对外形象。

以上是我们在健康教育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为我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十七

健康教育是增强卫生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的重要手段,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对于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培养大家的良好的卫生习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档案局(馆)作为一个服务行业窗口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制定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今年我们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调整充实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明确健康教育宣传员的工作职责,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县、街道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宣传员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加强健康教育管理基础工作,定期召开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资料和工作台帐;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计划,加强各类人员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我局成立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罗萍、徐华德、钟世林、彭芳、李明、魏国柱、张敏等同志组成,罗萍同志任组长,徐华德同志任副组长。魏国柱同志为兼职健康教育宣传员。同时成立了档案局控制吸烟领导小组,由罗萍同志任组长,徐华德同志任副组长,成员贺贵芳。贺贵芳同志为禁烟劝导员。

三、结合重点防治卫生日,认真开展防病健康教育工作。

以“3.24世界结核病防治日”、“4.7世界卫生日”、“12.1世界艾滋病防治日”以及健康教育主题月为主线,认真组织全年的防病及应急性健康教育工作。开展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肝炎、地方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为载体,突出健康教育的地位,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全体职工及查档群众的健康行为及卫生意识。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局(馆)健康教育宣传栏及时张贴各种宣传画,每季度更换一次。组织大家学习《中国居民健康素养66条》及相关知识并完成问卷调查。普及科学健康知识,提高居民群众“两率”。

一是利用“爱卫月”、“科普宣传周”、“学习日”进行卫生法规、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正确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职工把被动的“为疾病花钱”转变为主动的“为健康投资”,从根本上提高职工自身的健康知识水平和保健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本单位的电子显示屏、标语、专栏、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卫生常识、各种疾病的防治等知识,普及与健康相关的知识。

三是利用活动室等健身场地,鼓励、引导职工积极开展健身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是对群众广泛开展控烟教育,做到查阅大厅、办公室、会议室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努力落实禁烟制度。同时把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群众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努力使我局职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上一个新台阶。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日月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大卫生工作的先导和基础。为了切实做好经贸委机关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基本任务。

动员和协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借助各种有效传播途径,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降低发病率、伤残率、死亡率,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全民族的健康素质。

二、组织网络建设与管理。

健康教育工作在自治县爱卫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经贸委创建州级红旗卫生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协调。由许凤梅同志兼任机关健康教育工作专干。

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一)经常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1、内容。

--国家及区州县有关卫生法则宣传;

--各项卫生宣传活动日(周、月)的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法定节假日及民俗节日,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实施宣传教育;

--针对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行为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

2、方法。

--制订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

--开展健康促进,争取政府的支持和广泛的社会合作;

--利用传媒传播卫生保健信息;

--对健康教育活动进行效果评价和过程评价。

(二)应急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灾害、疾病暴发期。

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有关知识,制作必要的宣传资料,及时分发给机关干部;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救护常识、传染病预防及饮食、饮水、环境卫生知识和消毒、杀虫方法。

--灾害、疫情持续期。

针对本地出现的灾情、疫情,将切合实际的有关自救互救、卫生防病知识反复向群众宣传;指导群众做好饮食、饮水、环境卫生,管理好人、畜粪便,控制蚊、蝇孳生和杀灭病媒昆虫。

--灾后恢复期或疫情控制期。

普及环境卫生知识,宣传预防疾病的长期性、全面彻底治理环境、修建公共卫生设施的重要性,针对可能暴发流行的传染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等;在灾区倡导有利于健康的行为,树立健康信念,提高群众抗灾防病的意识和能力。

(三)控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内容。

--促进和指导机关开展预防吸烟的健康教育;

--组织开展创建"无烟单位"的工作和活动;

--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相关活动。

2、方法。

以社会动员和大众传播为主。

(一)内容。

--健康教育传播材料要根据机关需求,按照单位工作计划结合本地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重大卫生事件,确定传播内容和开展。

--配合主管部门的中心任务及健康教育活动项目的内容制作相关材料。

--根据经常性及应急性工作和各类单项健康教育活动,编写培训教材及其它种类的健康教育传播材料。

(二)方法。

按照健康教育材料制作的程序和方法,科学有效的制作传播材料。即:

--收集有关资料和素材,并根据机关干部职工的需求,确定资料制作的内容和形式;

--拟定初稿和小样,多方征求意见;

--修改、审定、交付印刷或制作、发放。

一、主要工作任务。

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围绕甲型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肿瘤、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积极开展"世界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根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

》,开展群众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建设,促进健康教育网络信息规范化。加强健康教育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201x年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加强健康教育志愿者培训;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区、疾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计划,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

计划201x年购置新的照相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印制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

每季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4次。依据居民需求、季节多发病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性传染病的内容。聘请临床经验相对丰富、表达能力较强的医生作为主讲人。每次讲座前认真组织、安排、通知,在讲座后接受咨询、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尽可能将健康知识传递给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2、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根据主题发放宣传资料。

3、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

计划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居民喜欢的健康知识竞赛,专干提前认真组织,设计试题、配备奖品,让居民在娱乐的同时学习到日常所需的健康知识。

按季度定期对机关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内容。将季节多发病、常见病及居民感兴趣的健康常识列入其中,丰富多彩的宣传健康知识。

(四)健康教育效果评估。

对辖区1%的人口科学规范的进行一次健康知识知晓、技能掌握、行为形成情况和健康需求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效果评估。健康教育专干主要负责设计调查方案、调查问卷、评估总结等工作。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十八

单位,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体的各个部门;指数学方面或物理方面计量事物的标准量的名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集合3篇,欢迎品鉴!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若干规定》,增强保密法制观念和做好保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同各种失、泄密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普通邮件中传达秘密事项和寄发秘密文件。

10、不携带秘密以上材料参观、游览、探亲和出入公共场所。

(一)文件保密。

保密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的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保密法》为依据,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1)保密工作人员在接收有关文件后,要进行认真的清点、登记,并履行签收手续。登记的内容包括收发时间、发文字号、标题、密级及份数等。

(2)保密工作人员分发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均应严格履行签收手续,确实掌握每份秘密以上文件的收发情况和去向。发给各专委会的文件,由各专委会兼职保密员负责签收,组织传阅、保管和清退。密码电报原则上随送随阅随收,坚持按《密码电报管理制度》执行。保密工作人员传阅秘密文件,要严格按照拟办意见传送阅文人。未经制发机关或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传达范围。确因工作需要,需有关人员阅办时,应由主管领导批示。送阅的机要文件不横传,当天送阅,当天收回。机要文件、收文登记本、分发记录本应放入专门文件柜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拍照、复印、抄传、借阅保密文件。借阅文件要严格履行手续,用后及时送还。复制绝密级文件,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文件,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复制机要文件,应当履行登记手续,且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印的文件份数要从严控制,多余份数和散页要及时销毁;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4)禁止携带机要文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及带入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携带机要文件外出时,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保密措施。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国际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除应放在采取保密措施的环境中外,还应设置开机密码、屏幕保护等措施并限制文件共享。

(5)保密工作人员和专委会兼职保密员要对秘密以上文件定期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抓紧处理。年终清退后,应当留存的文件按机关档案工作制度由机要室移交档案室及时立卷、归档;该销毁的应逐件填好清单,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由两名以上党员干部负责监销。严禁将机要文件、资料作废纸出售。

(6)密传和明传电报与文件管理办法相同。

(二)会议保密。

(1)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保密制度。对市政协党组会、主席会、主席办公会和秘书长办公会的重要会议内容,不得擅自泄漏。

(2)严格会议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市政协党组会、主席会、主席办公会和秘书长办公会会场。列席会议的人员,研究完议题后应立刻退场。会议所发资料、文件未带走的,清理会场时应由保密工作人员收集并处理。

(3)要认真保管好会议记录,无关人员不得翻阅查看、转抄、复制。

(4)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应交保密工作人员或专委会兼职保密员集中保存,工作需要时再办理借用手续。

(三)档案保密。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保密规定和纪律。凡存档标识属密级文件(上级规定解密的除外)、电报、资料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转抄。

(2)查阅干部、职工人事档案,需经分管政工人事领导批准。

(3)加强档案柜管理。及时搞好防潮、防虫蛀、防火、防泄密工作。如发生问题要立即报告。

(四)资料保密。

(1)文书资料保密。对有关资料中涉及保密内容的,未经批准不得外传,不得转抄。清理时要集中销毁,不得作废纸出售。

(2)计算机信息资料保密。对计算机软盘要加强保管,不得丢失;非共享信息资料不得入网;不得将有密件的磁盘带出或将载有密件的磁盘外借;参加学习或到外单位复制软件或带机外出维修时,均应用新盘,无特殊情况不得携带使用过的磁盘;在涉及密级文件、资料的打印、传送过程中,要采取保密措施并安装防护墙;对有关软盘和硬盘资料要定期检查是否有病毒,防止有关资料受到干扰破坏;磁盘管理应视同公文管理,按规定保管、传递、销毁。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保证我镇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党委、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措施,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使所有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人员发现国家秘密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当及时制止,举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六条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党委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明确一名主任分工负责。配备专职保密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保密工作由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同时设兼职保密干事。各级保密组织的成员和各单位的保密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增补,使之健全。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对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保密委和同级党委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规定。

(二)、制定修订学院的保密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督促、指导所属各单位的保密工作。

(三)、开展保密宣传和保密检查,及时总结和借鉴保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事件者,根据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批评通报,直至报请惩处。

(四)、负责审定我镇的定密、调密范围和项目,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五)、负责指导、检查本单位的涉外、科技、机要、通信、宣传报道、会议、文书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密。

第九条国家秘密的确定。

(一)、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另发、以下简称“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二)、镇党委、政府依照规定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知悉人员,同时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四)、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请示上级保密部门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的变化即时变更。

第十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延长或缩短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也可以由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一条定密工作的承办、审核、批准密级的确定由涉及秘密的相关业务部室制定人员具体承办,部室负责人审核,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保密办公室应建立台帐制度,及时纪录各处室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十五条所有秘密载体,均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据为私有。工作需要,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涉密人员工作变动或退休时,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属于绝密事项的秘密载体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限定直接需要部门的有关人员或专人使用。

第十七条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十九条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保密办负责人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镇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第二十条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复制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二)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三)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二条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确因工作需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第二十三条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第二十四条销毁秘密载体,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后,送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场所集中监销。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涉密人员必须符合保密工作基本要求,上岗前由办公室对其进行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涉密人员在岗期间,要对其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定期考察,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要及时调离。

第六章涉密会议保密规定。

第二十七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应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明确规定出席、列席范围,并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会议主持人在会前要向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与会者要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各种工作会议,凡讨论、决定的问题属需要保密的,在未传达或正式发文和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九条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会议期间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件应注明密级、统一编号,并予以登记。会议结束前,要把应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妥善处理;准许带回的文件,要附文件目录单,并要求与会者将带回的文件和目录登记、保管。

第三十条会议传达涉密内容,应规定传达的内定、范围、时间,与会者不得违反。

第三十一条有涉密内容的会议,与会者要记在保密手册或专用的记录本上,会后要严格保管,需要收回的按会议要求办理。

第七章失泄密报告制度。

第三十二条如发生、发现泄密事件,镇保密委员会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机关。

第三十三条镇保密委员会对职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教育教职工自觉学习,遵守保密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

第九章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三十四条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

第三十五条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问题,年终向上一级保密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十六条镇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保密办负责人对镇保密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部署,负责监督检查机关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七条保密工作实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主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所分管各业务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把保密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管理之中,在研究和部署业务工作时,要对与之相关的保密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

第三十八条领导干部要对发展保密技术负起领导责任。要制定规划,加大投入,积极促进保密工作现代化。

第三十九条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职工保密纪律教育,对失泄密案件要严查处,绝不能徇情袒护,姑息养奸。

第四十条领导干部要支持保密部门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制度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

第十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第四十二条计算机联网系统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不得联网。

第四十三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四十四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四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保密委员会负责我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岗前保密培训和严格审查,并进行定期考核,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十六条秘密文件的阅读、传阅、保管。

(一)密秘密文件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慎重、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对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等,都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和保密制度,保证不丢失,不泄露,绝密文件,在传阅过程中,应制定专人负责,尽量减少接触人员。

(三)秘密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需经领导批准。

(四)对于秘密文件,不经上级制文机关的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翻印、复制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五)保管秘密文件的办公室应有必要的保密措施,门窗、卷柜应保证“三铁”。

第四十七条秘密文件的清理、移交、归档、销毁。

(一)密秘密文件要实行定期清理、归档、销毁制度,一般文件每季度清理一次,归档每年进行一次,销毁每年进行一次。

(二)管理秘密文件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理文件,按收文登记簿开具详细目录,向接替的同志办理移交签字手续。领导干部调动工作时,应把手中文件全部交给办公室文书,如有欠交的文件,文书有权提出限期交回。

(三)销毁秘密文件和内部资料、刊物等,必须登记造册。经保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上级保密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理。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第四十八条秘密文件的传送。

(一)传送秘密文件,须妥善包装密封,表明密级。

(二)机要员递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阅,不得离开文件,不得带着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当面交收件人查点清楚后签字。

(三)外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许携带秘密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经保密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其进行保密教育,确保文件绝对安全。

(四)秘密文件不准用明码拍发,传达密级事项(包括数字)不得用普通电话。

第十二章领导干部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条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的规定》精神,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保证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五十条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中,不要积压,不要横传,阅后及时还交文书。确因工作需要,在家中阅办文件的领导同志,必须具有坚固的保密设施,不许给无关的人中阅看。

第五十一条不要随便将秘密文件堆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锁好户门。

第五十二条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五十三条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交文书登记,不得擅自留存,需要传达时,须履行借阅手续。

第五十四条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追查处理。

第十三章文书人员保密制度。

第五十五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严格遵守《保密法》,坚决做到“十不”,牢固树立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

第五十六条负责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清点、归档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文件管理等保密工作。对领导参加各种具体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登记,妥善管理。

第五十七条对领导传阅、借阅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主动地办理好传、借阅手续,避免横传、积压、防止带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如发现文件遗失,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八条经常提醒领导办公室是否做到人离门锁,桌上无秘密文件等;在收缴领导办公室的报纸、杂志时,要进行检查,防止夹有秘密文件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提醒领导注意。

第五十九条发现有泄密问题,及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十四章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保密制度。

第六十条严格遵守《保密法》,坚决做到“十不”。

第六十一条不准泄露计算机处理和存贮的各种秘密信息,不准泄露计算机联网的软、硬件加密措施。

第六十二条不准擅自复制系统文件和变更软件及应用程序。

第六十三条处理秘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泄密。

第六十四条接待外来参观人员,要做到“三定”:定参观项目、定接待人员、定介绍内容和口径。

第十五章保密守则。

第六十五条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第六十六条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第六十七条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第六十八条不该记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

第六十九条不在私人通迅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七十条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第七十一条不向家属、子女、亲友泄露国家秘密。

第七十二条不带密级文件、材料游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第七十三条不以任何形式向国外亲友和任何外国人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七十四条发现窃密、出卖秘密的,要敢于斗争,坚决揭露。

第七十五条被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单位,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负责保密工作的同志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六条被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镇党委、政府将比照其他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七条对保密工作出现下列事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一)违反保密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丢失或泄露党和国家秘密造成后果的。

(二)对属于国家秘密,因工作不慎未“定密”并造成后果的。

(三)擅自拆阅、抄录、翻印、携带和隐藏扩散国家秘密的。

(四)对盗窃、出卖国家秘密人员或行为知情不报或谎报的。

(五)在危机情况下,只顾个人安危,使党和国家秘密遭受损失的。

(六)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全机关保密工作,年终进行保密,对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办案保密工作纪律及其责任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用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手机的管理。

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个人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示件。

4、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况和案件情况;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况。

1、所有秘密文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形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样保管。

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无关人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人拆阅。

3、秘密文件传阅由专人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大。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人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

4、严格秘密文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文件阅知范围,特别是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批准。

5、下发、批转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示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

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

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4、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

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文不得分离。

6、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同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7、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

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监督。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

1、文印室属委局机关保密重地,应控制进入文印室人员。室内工作人员要谨慎处理各类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计算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轻印刷设备维修人员进入文印室要进行严格监督。

2、密码机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总控室报告,由省纪委负责解决;与密码机相接的计算机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一定要将密码机取下,移出另存并删除带有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单独请人维修。

3、非工作时间或机房内无人时,报警器要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密码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下班、节假日要做好密码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的完好、到位。

委局所有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要求登记备案。纪委、监察局印章、纪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审批。纠风办印章由纠风室保管。县纪委、监察局(含纠风办)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项的报书记签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驻室负责。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十九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全机关保密工作,年终进行保密,对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办案保密工作纪律及其责任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用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手机的管理。

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个人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示件。

4、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况和案件情况;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况。

1、所有秘密文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形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样保管。

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无关人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人拆阅。

3、秘密文件传阅由专人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大。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人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

4、严格秘密文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文件阅知范围,特别是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批准。

5、下发、批转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示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

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

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4、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

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文不得分离。

6、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同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7、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

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监督。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

1、文印室属委局机关保密重地,应控制进入文印室人员。室内工作人员要谨慎处理各类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计算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轻印刷设备维修人员进入文印室要进行严格监督。

2、密码机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总控室报告,由省纪委负责解决;与密码机相接的计算机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一定要将密码机取下,移出另存并删除带有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单独请人维修。

3、非工作时间或机房内无人时,报警器要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密码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下班、节假日要做好密码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的完好、到位。

委局所有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要求登记备案。纪委、监察局印章、纪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审批。纠风办印章由纠风室保管。县纪委、监察局(含纠风办)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项的报书记签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驻室负责。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保证我镇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党委、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措施,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使所有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人员发现国家秘密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当及时制止,举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六条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党委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明确一名主任分工负责。配备专职保密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保密工作由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同时设兼职保密干事。各级保密组织的成员和各单位的保密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增补,使之健全。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对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保密委和同级党委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规定。

(二)、制定修订学院的保密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督促、指导所属各单位的保密工作。

(三)、开展保密宣传和保密检查,及时总结和借鉴保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事件者,根据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批评通报,直至报请惩处。

(四)、负责审定我镇的定密、调密范围和项目,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五)、负责指导、检查本单位的涉外、科技、机要、通信、宣传报道、会议、文书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密。

第九条国家秘密的确定。

(一)、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另发、以下简称“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二)、镇党委、政府依照规定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知悉人员,同时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四)、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请示上级保密部门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的变化即时变更。

第十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延长或缩短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也可以由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一条定密工作的承办、审核、批准密级的确定由涉及秘密的相关业务部室制定人员具体承办,部室负责人审核,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保密办公室应建立台帐制度,及时纪录各处室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十五条所有秘密载体,均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据为私有。工作需要,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涉密人员工作变动或退休时,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属于绝密事项的秘密载体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限定直接需要部门的有关人员或专人使用。

第十七条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十九条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保密办负责人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镇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第二十条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复制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二)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三)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二条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确因工作需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第二十三条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第二十四条销毁秘密载体,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后,送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场所集中监销。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涉密人员必须符合保密工作基本要求,上岗前由办公室对其进行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涉密人员在岗期间,要对其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定期考察,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要及时调离。

第六章涉密会议保密规定。

第二十七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应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明确规定出席、列席范围,并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会议主持人在会前要向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与会者要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各种工作会议,凡讨论、决定的问题属需要保密的,在未传达或正式发文和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九条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会议期间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件应注明密级、统一编号,并予以登记。会议结束前,要把应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妥善处理;准许带回的文件,要附文件目录单,并要求与会者将带回的文件和目录登记、保管。

第三十条会议传达涉密内容,应规定传达的内定、范围、时间,与会者不得违反。

第三十一条有涉密内容的会议,与会者要记在保密手册或专用的记录本上,会后要严格保管,需要收回的按会议要求办理。

第七章失泄密报告制度。

第三十二条如发生、发现泄密事件,镇保密委员会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机关。

第三十三条镇保密委员会对职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教育教职工自觉学习,遵守保密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

第三十四条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

第三十五条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问题,年终向上一级保密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十六条镇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保密办负责人对镇保密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部署,负责监督检查机关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七条保密工作实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主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所分管各业务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把保密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管理之中,在研究和部署业务工作时,要对与之相关的保密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

第三十八条领导干部要对发展保密技术负起领导责任。要制定规划,加大投入,积极促进保密工作现代化。

第三十九条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职工保密纪律教育,对失泄密案件要严查处,绝不能徇情袒护,姑息养奸。

第四十条领导干部要支持保密部门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制度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

第十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第四十二条计算机联网系统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不得联网。

第四十三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四十四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四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保密委员会负责我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岗前保密培训和严格审查,并进行定期考核,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十六条秘密文件的阅读、传阅、保管。

(一)密秘密文件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慎重、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对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等,都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和保密制度,保证不丢失,不泄露,绝密文件,在传阅过程中,应制定专人负责,尽量减少接触人员。

(三)秘密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需经领导批准。

(四)对于秘密文件,不经上级制文机关的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翻印、复制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五)保管秘密文件的办公室应有必要的保密措施,门窗、卷柜应保证“三铁”。

第四十七条秘密文件的清理、移交、归档、销毁。

(一)密秘密文件要实行定期清理、归档、销毁制度,一般文件每季度清理一次,归档每年进行一次,销毁每年进行一次。

(二)管理秘密文件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理文件,按收文登记簿开具详细目录,向接替的同志办理移交签字手续。领导干部调动工作时,应把手中文件全部交给办公室文书,如有欠交的文件,文书有权提出限期交回。

(三)销毁秘密文件和内部资料、刊物等,必须登记造册。经保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上级保密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理。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第四十八条秘密文件的传送。

(一)传送秘密文件,须妥善包装密封,表明密级。

(二)机要员递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阅,不得离开文件,不得带着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当面交收件人查点清楚后签字。

(三)外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许携带秘密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经保密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其进行保密教育,确保文件绝对安全。

(四)秘密文件不准用明码拍发,传达密级事项(包括数字)不得用普通电话。

第四十九条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的规定》精神,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保证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五十条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中,不要积压,不要横传,阅后及时还交文书。确因工作需要,在家中阅办文件的领导同志,必须具有坚固的保密设施,不许给无关的人中阅看。

第五十一条不要随便将秘密文件堆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锁好户门。

第五十二条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五十三条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交文书登记,不得擅自留存,需要传达时,须履行借阅手续。

第五十四条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追查处理。

第五十五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严格遵守《保密法》,坚决做到“十不”,牢固树立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

第五十六条负责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清点、归档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文件管理等保密工作。对领导参加各种具体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登记,妥善管理。

第五十七条对领导传阅、借阅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主动地办理好传、借阅手续,避免横传、积压、防止带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如发现文件遗失,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八条经常提醒领导办公室是否做到人离门锁,桌上无秘密文件等;在收缴领导办公室的报纸、杂志时,要进行检查,防止夹有秘密文件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提醒领导注意。

第五十九条发现有泄密问题,及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条严格遵守《保密法》,坚决做到“十不”。

第六十一条不准泄露计算机处理和存贮的各种秘密信息,不准泄露计算机联网的软、硬件加密措施。

第六十二条不准擅自复制系统文件和变更软件及应用程序。

第六十三条处理秘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泄密。

第六十四条接待外来参观人员,要做到“三定”:定参观项目、定接待人员、定介绍内容和口径。

第六十五条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第六十六条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第六十七条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第六十八条不该记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

第六十九条不在私人通迅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七十条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第七十一条不向家属、子女、亲友泄露国家秘密。

第七十二条不带密级文件、材料游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第七十三条不以任何形式向国外亲友和任何外国人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七十四条发现窃密、出卖秘密的,要敢于斗争,坚决揭露。

第七十五条被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单位,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负责保密工作的同志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六条被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镇党委、政府将比照其他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七条对保密工作出现下列事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一)违反保密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丢失或泄露党和国家秘密造成后果的。

(二)对属于国家秘密,因工作不慎未“定密”并造成后果的。

(三)擅自拆阅、抄录、翻印、携带和隐藏扩散国家秘密的。

(四)对盗窃、出卖国家秘密人员或行为知情不报或谎报的。

(五)在危机情况下,只顾个人安危,使党和国家秘密遭受损失的。

(六)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单位的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在市委、市政府保密工作委员会和保密局的指导下,依照国家保密法规、省市保密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负责检查、督促我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保密工作要贯彻党中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确保安全,便利工作的方针,该保密的坚决保住,该公开的坚决公开,发挥保密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秘密等级。

第四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单位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一)上级保密部门或上级其它部门下发的国家秘密载体;。

(二)其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应该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密级划分。根据秘密事项的重要程度、接触范围和失密后的危害大小,将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二)机密级。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范围,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作为内部事项妥善管理。

第七条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扩散:

(二)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内部文件、资料及印章;。

(三)单位主要领导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及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保密领导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指导我单位保密工作。第九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

(五)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做好保密宣传和教育工作;。

(六)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位及涉密计算机系统,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七)监督和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并组织追查失、泄密事件;。

(八)研究和改进保密工作,努力解决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

(九)向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局汇报我单位保密工作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

第十条单位配备专(兼)职保密员,主要任务是:

第四章各项保密规定。

第十一条全体干部职工应遵守的保密规定。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

(八)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

(九)不在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明码电报及普通邮件中传递或谈论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一)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公文、会议记录、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的定密、变更、解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查。审查工作必须定期进行,将重点涉密部门的文件资料列为重点审查对象,发现有漏定或错定密级的必须及时加以提醒和纠正,情况较重、屡教不改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必要的处分。

(二)公文拟稿时要依法定密。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要根据“谁发文、谁定密”的原则,确定工作中产生的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交由单位办公室审核。

(三)单位办公室必须确定专人对拟定的公文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在文稿审批单密级栏内拟定密级,如属国家秘密事项,则按所需保密等级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并依据《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如系公开事项,则定“无密”;如属内部事项,则定“内部”,不得使之处于空白。区分的标准和依据是《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五)文件密级一经确立,其传递、核稿、签发、盖印、封发、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必须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级别、范围进行传递。

第十三条载体和密品管理制度。

(一)各类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的管理必须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二)查阅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查阅时原则上不能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原制发机关、保密局和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专人复制。复制后的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必须严格登记,标明复制单位、份数和日期。复制件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阅办后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清退。

(三)传阅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须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阅读涉密文件要在办公室进行;外出递送涉密文件过程中,不准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且必须两人同行,必要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借用涉密文件、资料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于借用当天退回。

(四)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不准用普通邮件邮寄,不准用没有加密设施的办公设备传输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必须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并经常检查保密情况;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退休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全部移交,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六)各类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应当定期清查、清退。如有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除制发机关规定清退时限的须按时清退外,其它的一般每季度向保密局清退一次。需销毁的废旧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须由单位办公室统一送到上级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销毁,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制度。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规定,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严禁涉密软件、光盘、u盘、移动存储介质等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三)计算机应用、管理人员使用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当发现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信息网络中有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时,应当立即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要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专用光盘、硬盘、u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五)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六)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七)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的机房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与境外机构驻地、人员住所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并定期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八)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一般不允许他人参观和提供对外服务,因特殊情况接待外来人员,要履行审批手续,并明确接触的范围和内容,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九)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十)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由本单位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并确保涉密信息在维修过程中不被泄露;不具备自行维修涉密计算机的,应当委托保密部门认定的涉密计算机维修定点单位进行维修。

(十一)涉密计算机在维修过程中,不得随意下载、复制或自行处理涉密文件、资料;因维修必须下载、复制或其他方式处理的,须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擅自保存和扩大涉密信息知悉范围。

(十二)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原则上不送定点单位维修,应请定点单位派专人到本单位维修,并指定专人全程监督,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三)需要更换、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彻底清除涉密信息,不能自行清除涉密信息的,应当委托定点单位清除,没有彻底清除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处理和另作他用。

(十四)需购置涉密计算机,必须满足国产标准,同时是国家保密局、公安部、安全部认定的产品。

(十五)涉密计算机委托给非定点单位维修,由此导致泄密事件的,将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公开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四)在无密级的报刊、资料、书籍中不得转载秘密文件、资料;。

(五)出国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接受境外新闻媒介的采访、邀请等各种旨在获取我国情报信息的活动;在非自愿的情况下,遇到国外新闻记者或有关人员的采访时,应以外交辞令应对或婉拒。

(四)与会人员一律关闭所携通讯工具;。

(九)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住所进行保密检查,不得有文件、笔记本等遗漏。

第五章奖励与惩处。

第十七条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或个人由上级保密部门或本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或表扬:

(一)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者;。

(二)对泄露或盗取国家秘密的行为进行斗争或及时检举者;。

(三)发现他人泄密或可能泄密时,立即采取措施,从而避免或减轻损害程度者;。

(四)在保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者;。

(五)一贯尽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事迹突出者。

第十八条凡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一)泄露国家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者;。

(三)虽然泄密情节较轻,但多次泄密或泄密数量较大者;。

(四)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从而造成损害国家利益者。

第二十条泄露国家秘密,情节轻微,认错态度好的,可以酌情从轻或免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若干规定》,增强保密法制观念和做好保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同各种失、泄密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普通邮件中传达秘密事项和寄发秘密文件。

10、不携带秘密以上材料参观、游览、探亲和出入公共场所。

(一)文件保密。

保密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的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保密法》为依据,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1)保密工作人员在接收有关文件后,要进行认真的清点、登记,并履行签收手续。登记的内容包括收发时间、发文字号、标题、密级及份数等。

(2)保密工作人员分发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均应严格履行签收手续,确实掌握每份秘密以上文件的收发情况和去向。发给各专委会的文件,由各专委会兼职保密员负责签收,组织传阅、保管和清退。密码电报原则上随送随阅随收,坚持按《密码电报管理制度》执行。保密工作人员传阅秘密文件,要严格按照拟办意见传送阅文人。未经制发机关或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传达范围。确因工作需要,需有关人员阅办时,应由主管领导批示。送阅的机要文件不横传,当天送阅,当天收回。机要文件、收文登记本、分发记录本应放入专门文件柜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拍照、复印、抄传、借阅保密文件。借阅文件要严格履行手续,用后及时送还。复制绝密级文件,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文件,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复制机要文件,应当履行登记手续,且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印的文件份数要从严控制,多余份数和散页要及时销毁;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4)禁止携带机要文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及带入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携带机要文件外出时,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保密措施。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国际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除应放在采取保密措施的环境中外,还应设置开机密码、屏幕保护等措施并限制文件共享。

(5)保密工作人员和专委会兼职保密员要对秘密以上文件定期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抓紧处理。年终清退后,应当留存的文件按机关档案工作制度由机要室移交档案室及时立卷、归档;该销毁的应逐件填好清单,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由两名以上党员干部负责监销。严禁将机要文件、资料作废纸出售。

(6)密传和明传电报与文件管理办法相同。

(二)会议保密。

(1)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保密制度。对市政协党组会、主席会、主席办公会和秘书长办公会的重要会议内容,不得擅自泄漏。

(2)严格会议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市政协党组会、主席会、主席办公会和秘书长办公会会场。列席会议的人员,研究完议题后应立刻退场。会议所发资料、文件未带走的,清理会场时应由保密工作人员收集并处理。

(3)要认真保管好会议记录,无关人员不得翻阅查看、转抄、复制。

(4)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应交保密工作人员或专委会兼职保密员集中保存,工作需要时再办理借用手续。

(三)档案保密。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保密规定和纪律。凡存档标识属密级文件(上级规定解密的除外)、电报、资料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转抄。

(2)查阅干部、职工人事档案,需经分管政工人事领导批准。

(3)加强档案柜管理。及时搞好防潮、防虫蛀、防火、防泄密工作。如发生问题要立即报告。

(四)资料保密。

(1)文书资料保密。对有关资料中涉及保密内容的,未经批准不得外传,不得转抄。清理时要集中销毁,不得作废纸出售。

(2)计算机信息资料保密。对计算机软盘要加强保管,不得丢失;非共享信息资料不得入网;不得将有密件的磁盘带出或将载有密件的磁盘外借;参加学习或到外单位复制软件或带机外出维修时,均应用新盘,无特殊情况不得携带使用过的磁盘;在涉及密级文件、资料的打印、传送过程中,要采取保密措施并安装防护墙;对有关软盘和硬盘资料要定期检查是否有病毒,防止有关资料受到干扰破坏;磁盘管理应视同公文管理,按规定保管、传递、销毁。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二十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湖南省实施若干规定》,增强保密法制观念和做好保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同各种失、泄密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普通邮件中传达秘密事项和寄发秘密文件。

10、不携带秘密以上材料参观、游览、探亲和出入公共场所。

(一)文件保密。

保密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的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保密法》为依据,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1)保密工作人员在接收有关文件后,要进行认真的清点、登记,并履行签收手续。登记的内容包括收发时间、发文字号、标题、密级及份数等。

(2)保密工作人员分发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均应严格履行签收手续,确实掌握每份秘密以上文件的收发情况和去向。发给各专委会的文件,由各专委会兼职保密员负责签收,组织传阅、保管和清退。密码电报原则上随送随阅随收,坚持按《密码电报管理制度》执行。保密工作人员传阅秘密文件,要严格按照拟办意见传送阅文人。未经制发机关或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传达范围。确因工作需要,需有关人员阅办时,应由主管领导批示。送阅的机要文件不横传,当天送阅,当天收回。机要文件、收文登记本、分发记录本应放入专门文件柜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拍照、复印、抄传、借阅保密文件。借阅文件要严格履行手续,用后及时送还。复制绝密级文件,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文件,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复制机要文件,应当履行登记手续,且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印的文件份数要从严控制,多余份数和散页要及时销毁;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4)禁止携带机要文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及带入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携带机要文件外出时,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保密措施。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国际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除应放在采取保密措施的环境中外,还应设置开机密码、屏幕保护等措施并限制文件共享。

(5)保密工作人员和专委会兼职保密员要对秘密以上文件定期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抓紧处理。年终清退后,应当留存的文件按机关档案工作制度由机要室移交档案室及时立卷、归档;该销毁的应逐件填好清单,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由两名以上党员干部负责监销。严禁将机要文件、资料作废纸出售。

(6)密传和明传电报与文件管理办法相同。

(二)会议保密。

(1)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保密制度。对市政协党组会、主席会、主席办公会和秘书长办公会的重要会议内容,不得擅自泄漏。

(2)严格会议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市政协党组会、主席会、主席办公会和秘书长办公会会场。列席会议的人员,研究完议题后应立刻退场。会议所发资料、文件未带走的,清理会场时应由保密工作人员收集并处理。

(3)要认真保管好会议记录,无关人员不得翻阅查看、转抄、复制。

(4)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应交保密工作人员或专委会兼职保密员集中保存,工作需要时再办理借用手续。

(三)档案保密。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保密规定和纪律。凡存档标识属密级文件(上级规定解密的除外)、电报、资料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转抄。

(2)查阅干部、职工人事档案,需经分管政工人事领导批准。

(3)加强档案柜管理。及时搞好防潮、防虫蛀、防火、防泄密工作。如发生问题要立即报告。

(四)资料保密。

(1)文书资料保密。对有关资料中涉及保密内容的,未经批准不得外传,不得转抄。清理时要集中销毁,不得作废纸出售。

(2)计算机信息资料保密。对计算机软盘要加强保管,不得丢失;非共享信息资料不得入网;不得将有密件的磁盘带出或将载有密件的磁盘外借;参加学习或到外单位复制软件或带机外出维修时,均应用新盘,无特殊情况不得携带使用过的磁盘;在涉及密级文件、资料的打印、传送过程中,要采取保密措施并安装防护墙;对有关软盘和硬盘资料要定期检查是否有病毒,防止有关资料受到干扰破坏;磁盘管理应视同公文管理,按规定保管、传递、销毁。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模板21篇)篇二十一

本条是关于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规定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实行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有利于加强保密工作组织领导,明确相关人员保密工作职责,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在保密工作责任制中,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尤为重要。党中央对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历来高度重视,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干部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担负起领导和管理的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全面领导的责任,重视、关心和支持保密工作;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要担负起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管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由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政绩考核内容。《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规定,对不认真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疏于保密管理或在保密工作方面失职的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一是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是对单位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者发生失泄密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三是对玩忽职守、拒不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职责,造成严重失泄密后果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是指机关、单位依据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机关、本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制度。主要包括: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制度,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制度,保密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等。

“完善保密防护措施”,是指机关、单位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包括人防、物防、技防等。如对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采取技术防护措施等。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是指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以增强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加强保密检查”,是指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保密责任、采取保密防护措施及其效果等进行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查促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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