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 芳华原著读后感(优秀8篇)

时间:2023-10-15 作者:紫薇儿2023年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 芳华原著读后感(优秀8篇)

通过培训心得的书写,我们可以对自己的培训成果进行整理和归纳。接下来,请大家共同阅读几篇感人的军训心得,一同回忆起那段难忘的军训时光。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一

读完小说《芳华》,一直耿耿于怀的是,好人终究没能得到好报,刘峰最终因为癌症去世,这样悲剧的结尾令人唏嘘不已。

好人刘峰以爱之名的表白加拥抱却因林丁丁的一句“救命”而意外演变成了“触摸事件”,这简单的两个字以摧古拉朽之势催毁了刘峰的一生。而曾经受惠于刘峰的文工团众人们,因这一事件否定了刘峰之前的千好万好,对刘峰更是无情的背叛和唾骂。

极度自卑、缺爱的何小曼以为逃离了那个视她为“拖油瓶”的“家”,等待她的将是温暖有爱的新生,却不曾想命运给予她的却是歧视和嘲笑。

当她对命运不抱任何幻想时,竟阴差阳错的成了女英雄。她那颗遭受压迫太久的脆弱心灵,因着这突如其来的荣誉,一时无法接受。强烈的差异并没有给她缓和的时间,最终精神分裂。

1、该不该善良

善良,似乎是今年提到的最多的一个词儿;而该不该善良,也是今年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从“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到“江歌遇害案”,再到“杭州保姆纵火案”,再回到刘峰身上,围绕着的都是都关于善良的话题。

人人都喜欢善良的刘峰,可是对待他却从来不走心。书中写到:以至于不管我们曾经如何在同一个列队里出操,在同一个练功房踢腿下腰,在同一栋红楼里学文件、搬是非,都休想记住他长什么样。

或许善良的人有时得不到公平对待,还或许偶尔的善举会被人嘲笑,讽刺。但是我以为善良是一种修养,一种美德,一种本能,更是从良知上开出的温暖之花。它是属于我们自己内在的一种品质,而不是由别人的态度和对待所左右。

严歌苓在书中写到:“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是啊,人们往往内心所向往的,便是自身所欠缺的。

就好像何小曼,自从父亲死后,她便成了“拖油瓶”,她内心极度渴望被善待,被关怀,被奉为掌上明珠。可是命运总喜欢和她各种开玩笑,让她经历了那么多的苦和难,所以她才会那么懂得刘峰的善良,也才会那么坚定的爱着刘峰。活着让我们重拾善良,继续善良吧,因为善良不是作秀给别人看的,而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善良,无关别人,只为自己!

2、人性的丑恶

何小曼初来文工团,其他人总是疑惑她为何一直戴着军帽,在好奇心驱使的情况下,她们设计何小曼,以满足自己的私欲。

在私底下,她们也总是嘲笑她,笑她出汗多,笑她油腻,笑她臭。甚至在排练舞蹈时,朱克嫌弃她馊,不肯触碰她一下,让她当众下不来台。这样的事情我们可以看作是捉弄,是戏耍,无伤大雅。因为人的本性就是对于不寻常的事或物总存有一份好奇和探索,平凡生活中也总是找个“对象”来消遣时光。

对于何小曼来说最多也只是让她难堪而已,这只是人性中的一丁点小恶。而在刘峰身上的恶就不同了。刘峰是模范标兵,修得了手表,做得了沙发,愿意吃破皮的饺子,就连猪跑了也找他。这样一个忠厚老实,乐于助人的全能型人才,脾气好性格也好,所以被评为活雷锋。

就是这乐此不疲、日复一日的随叫随到,无形中让人们把刘峰奉为神坛上无欲无求只一心奉献的人。

这样的刘峰并不是真实的刘峰,而是他们在心中幻想勾勒出来的。她们对刘峰倾注了过高的期望,以至于在“触摸事件”发生后,所有人接受不了。于是这些曾经受过刘峰恩惠的众人,他们毫不犹豫地背叛了刘峰,甚至用极其恶劣的言语去攻击他,否定他。

可是她们却独独忘了,刘峰也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热血男儿,也会爱,也会怨。严歌苓在书中这样写到:其实,做好人不是错,错就错在周围人的过度要求。刘峰的善良和众人的背叛,将人性的恶与善演绎到极致,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更突出人性的丑陋和凉薄。

也许众人的集体背叛还有另一层意思:见不得身边的人比自己好。

当你越爬越高时,离你越远的人越羡慕你,离你越近的人则越嫉妒你。乞丐不会嫉妒比尔盖茨比他有钱,却会嫉妒收入比自己高的乞丐,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所以才会有“触摸事件”发生后,众人们急不可耐地对昔日的好人落井下石,似乎只有这样做,彼此的心里才能找到一丁点儿的平衡和慰籍。

3、写作手法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着实震撼不已,且惊喜不断。她写何小曼与母亲的拥抱,用细腻且丰富的文笔叙述小曼那一刻的感官、触觉以及内心波动。

比如这句:

那个拥抱持续很久,似乎母亲比她更抱得垂死,似乎要把她融入腹内,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让她在这个家里有个新名分,去除她拖油瓶的识相谦卑,在这个上海新主人的家里长成一个真正的大小姐。

她也让自己成了一个放大的胎儿,在母亲体外被孕育着。严歌苓对人物内心也刻画的入木三分,对于文字的拿捏更是恰到好处:我们那时多年轻啊,谁的身体里没有一条青春的虫在拱动?谁不被那虫拱得心底作痒?一旦我们身体里那条青春虫子拱得紧了,男女间哪怕以眼神触碰一下都是好的。

刘峰千里迢迢带来了我的大翻身,刹那间贫民成了土豪,让所有人开我的仓分我的粮,我头脑里响着狂欢的唢呐,动作里全是秧歌。

读完全小说,佩服之余多了敬仰,也终于懂得了那么多人喜欢她书的原因了。她很擅用文字,将人和事刨析地如此准确,到位。犀利的语言将人性的丑陋写到极致: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正是人性魅力所在。小说和电影有稍许的出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可能基于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

清一色的文字,凭借一个接一个的字,让读者自己去品味书中所描述的世界。那一刻,感觉、触觉、视觉全部合为一体,只为作者所构造的世界增添一份力量和情感;而电影以影像,声音,气氛等组成,将人的注意力分为:视觉,听觉,触觉。而每种感觉则会带给人不同的体验。

也许80后的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不懂那个年代的青春芳华,所以没去看电影,只是读了原著。觉到的更多的是刘峰和何小曼朴实善良的背后,人性的凉薄,而非青春美好。也许韶光易逝,刹那芳华。但人性中的善良却是伴随我们一辈子的,愿世间所有的善良都能得到最公平的对待。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二

看完《芳华》,感悟极深。

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三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yue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四

看完心里久久无法平静,薄薄的一本书写尽了几个人的一生。命运中的转折点来的那么平淡,让我们以为那只是生命的一个小小的插曲,却不知道那一件事却会影响我们的一生。

刘峰的一生经历了巨大的起落,经历过“触摸事件”后,可以说过的相当潦倒。他的一生都没什么污点,就算自己人生惨淡也会在有限的能力下帮助他人,他永远是“雷又峰”,让人心疼让人感慨。

何小曼没体会过人性之暖,从小时候在家里受尽白眼到去文工团后受尽排挤,直到去战地医院突然变身女英雄,突来人生的大反转反而使她精神分裂住进了精神病院,数年后,在刘峰人生的最后时光,是她一直陪着他,因为刘峰在她受尽排挤时给了她唯一的温暖。两个因为时代、因为乌合之众导致生命残缺的人,最终还是以朋友的方式在一起相互取暖,也算是文中唯一的光明了。

郝淑雯在几十年后才向萧穗子承认,自己主动勾引萧穗子男友,才导致萧穗子成为众矢之的,然而郝淑雯以为自己早对萧说过了并取得了萧的原谅。原来记忆力真的会骗人,它让一个人相信自己做过自己不敢做的`事,相信自己没做过不该做的事。

书真的很棒,人的一生那么长,我们看不到未来我们的样子,然而在看书的过程中也给了我们更多的想象力,人的一生也不长,其实也就是那么几件事会决定我们的去向。活好当下吧!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五

严歌苓的《芳华》道尽了一个个人生故事,一个个感动人心泪满眶的故事,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读严歌苓《芳华》》。

曾经有人把严歌苓和张爱玲做对比。张爱玲笔下的女人,是美中带着疲倦的,疲倦缘于逃不出人生苍凉的底色。

相较而言,我更喜欢严歌苓,喜欢她的作品,更喜欢她作品中塑造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因为在她的作品中,总能捕捉到一种女性的柔美,柔美中又带着坚韧的那种味道,是的,柔软却有力量!不论是少女小渔、小姨多鹤,还是《一个女人的史诗》中的苏菲,无论遭遇了什么,都要爱下去,活下去,她们骨子里的那种韧劲儿让人感佩。

这骨子韧劲儿又被她带进了《芳华》。

小说原本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导演看完小说后建议重起名字,严歌苓想了几个名字:《好儿好女》《青春作伴》《芳华》,最后用了《芳华》。

小说写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芽。质朴、谦卑、平凡、善良的“好人”刘峰,因不良习气被集体歧视的何小曼以及林丁丁、郝淑雯、萧穗子等情感的缠绕、交集,小说用四十多年的跨度,追踪着她们命运的变迁,他们最后的人生归宿大相径庭又出人意料。

著名作家刘震云这样评价严歌苓,“她是个独特的作家,她是一位擦亮过去的作家。她专注于那些被遗忘的世界和人物,被遗忘的生活片段,被遗忘的精神,她不断打捞被遗忘的碎片,这一点和很多作家非常不同。”

小说中的两次“触摸”事件是人物命运的分水岭。面对异性的触碰,一个视之为毒药,一个视之为蜜糖。你不珍惜的爱,也许是别人求而不得的礼物呢。

“林丁丁突然挣扎得猛烈,并哇地哭出声……刘峰抱着这个哇哇哭的女子,完全乱了,不知正发生的是什么事,事情的性质是什么。他连掏出那一团糟的手帕都想不起来了,展开巴掌就去给丁丁抹泪。那该是多滑稽的场面!刘峰一只手紧搂着林丁丁,生怕她跑了,另一只手那么眉毛胡子一把抓地给他心爱的小林抹泪……刘峰继续说错话,我对你是真心的,爱你……林丁丁突然破口大喊——救命啊!”

“他怎么敢?!他怎么敢?!……他怎么敢爱我!”面对刘峰情不自禁的告白和触碰,对林丁丁来说是惊吓的、恶心的,甚至是配不上她的。而这次“触摸”让刘峰的人生急转直下,因为好事者,因为是那个年代,刘峰背上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下放伐木连当兵,后奔赴战场,用一只手臂换回了一条命。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互相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我们那群可怜虫,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多少年以后,当“我们”明白了这些道理,刘峰却已经因病告别了这个世界。其实,在那种社会大背景下,人性的扭曲是必然的,只是这种扭曲改变了很多刘峰这样善良的小人物的一生。

“朱克站起身,脸上的痛苦更深刻,‘您老的嗅觉没事吧,闻不出来呀?让我托举她?多不卫生啊!您自个闻闻,她整个是馊的。’”

“太不像话了!怎么能这样说自己的同志呢?还是个女同志!那你告诉我,朱克,是不是换个人你就愿意举了?”

就在这时,何小曼的新搭档出现了,从男舞者队伍的尾巴尖上走出一个人来,走到何小曼身边,说:“杨老师,我跟朱克换位置吧。”

刘峰,我们的好刘峰。每次缺德家伙们偷吃了包子馅,刘峰都会把空空的包子皮夹到自己碗里。他两手轻轻搭在何小曼的腰上,等着杨老师下达“开始”的命令。从排练厅的窗口,能看见刘峰把何小曼高举起来。

小说写到刘峰为何小曼解围做她的舞蹈搭档,双手放在少女腰间的托举,这也是触碰。对于小曼来说,刘峰的碰触却成了照亮她心底的阳光。让她甘愿在上百号尸体袋里挨个翻找刘峰的名牌,只为确认他安好。让她甘愿以朋友的身份陪他经历病痛,送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也许小曼是这群人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

严歌苓把这个特殊的群体,把每个人都写得活灵活现,人性的弱点就那样赤裸裸地晾晒在大众面前。我很难说喜欢谁,不喜欢谁,但我很心疼何小曼,从小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连亲妈都不善待她,好不容易走出那个“牢笼”,新的环境里,因为她的“另类”,更是处处遭受嘲讽和打击。走过那段扭曲的岁月,唯有小曼,是最有韧劲儿,最懂得珍惜,最温暖的那个人。因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严歌苓说,《芳华》是她最诚实的一本书。以前她的故事里总在写别人,这一次,她“触摸”自己。透过萧穗子的视角,我们看到了很多她对那个时代的自责、反思。

唉!

这是我读完小说后的感受——因为那个特殊的年代,那群少男少女,面对他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我唯有一声叹息。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六

《芳华》是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七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

“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平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

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

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

“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

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国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八

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影院里中老年观众占了一大部分,当《芳华》开篇出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标志及背景音乐,便知晓这部电影中所谓的芳华与青春是属于他们的。中国七十年代的几个重要历史元素贯穿影片的始终,十年动荡制造史无前例冤假错案的文革、毛主席、朱司令、周总理相继去世举国悲容的1976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唐山大地震。而他们的青春,便在这样的土壤里恣意生长,然后又各自蔓延,或顺风向、或向阳光,但最终又全部堙没在时光里。

何为芳华?汉语词汇中的释义:“美好的年华”。是呵,美好的年华非青春莫属,正如《芳华》片尾曲中的歌词“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但偏偏时光易逝,芳华难觅。此时,当我们到了只摸到青春尾巴的年纪,读起来也别有一番深意。

谈谈《芳华》,书中别的人物设定都能理解,沈小曼的人物线也很清晰有理由。唯独刘峰,这个人物在新时代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失落,也许我也和剧中人物一样,把他推向了圣坛,期待他的反转和翻身。但没有,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忙碌着,渺小着,也活着。

原著中不只一次提到,当刘峰笑的比较开的时候,会笑的露出牙龈,隐隐约约带着邪恶的味道,作者其实在处理他对丁丁的爱情时也做了很多铺垫,包括给她做略有些土气的甜点,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刘峰并非像银幕上展现的“雷锋”成分那么单一,隐隐地,会有平凡的,普通的,甚至一点点狎昵的成分。这样也使得后来的“触摸事件”不那么突然,文本也忠实于倒叙写作手法,在行文之前多次预告后来要上演的“触摸事件”。

致命的是在原著中,触摸事件是确实发生了的,青春年纪,男男女女处在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封闭文工团,别的人都可以干些墙根底下偷偷接吻暧昧的勾当,但这事儿发生在充满光辉岁月的刘峰身上,就是不行。银幕上,把刘峰的真实触摸给抹去了,留下的,仅仅剩下一个简单的拥抱,和审讯室里歇斯底里的纯洁刘峰,这样得处理,黄轩所饰演的人物就有些单薄和说不太通了。

另外,原著中交代了刘峰被标兵之前的历程。他所做的好人好事并非人们所在乎的,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热心人罢了。但在荧幕上,刘峰和雷锋握手归来的场面被渲染的异常热烈,从一开始就给刘峰打上了光辉人物的基调,而忽视了他土生土长,甚至有些土气的人物背景,原著中提到的人们开始一一和刘峰握手,是不知哪个二百五带的头。

导演改变这一原初的意义,也许是为了把电影中的褒贬调和一下吧。把原著看完,可能会对刘峰的人物形象了解的更加圆满一些,也就能接受他最后的没落和所谓的知足了吧,我总觉得,他和沈小曼的知足有些牵强,有些无奈和不尽人意,甚至有一丝苦楚。可能处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心平气和的接受目前流行的。佛系青年一说吧,不忍看到纯真人物境遇的凄凉。

总之,还是看到了冯导惊鸿一瞥的赤诚之心,时间和荧幕毕竟都有所局限,谁也不能把一个时代囊括其中,一步美好的作品总是和遗憾同时产生,它也基本普罗大众的让观众的心随之荡漾和幻灭。从《夜宴》到《1942》、《老炮儿》到现在热映的《芳华》,我看到了一个有理想和像我们的老师所说的知识分子一样“他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当他到达一定的高度,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贡献,而是在推动文化、国民精神走向的一鼎大拿了。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妓女)”,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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