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标识制作合同篇一
甲方:
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7日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标识制作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
依据《xxx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_________为其公司设计标志_________个,公司产品商标_________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5%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3.如有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标志通过即付总项目费用的50%,余款在相关设计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标志设计,标志通过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标识制作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xxx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二、项目设计时间
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预付款之日起协议生效,协议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初稿。
三、费用结算
1.此项目设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设计预付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_________元整。
2.当甲方确认最终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企业标志设计的矢量电子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四、作品提交形式
甲方定稿并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标志(或商标)设计电子文档一份。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协议中甲方所要求制作的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甲、乙双方指派专人代表负责此标志设计的联络协调工作。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与此标志设计相关的背景资料。
3.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标志设计初稿。
4.甲方收到乙方设计的初稿后,及时向乙方反馈修改建议,乙方收到建议后及时调整修改。
5.甲方确认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矢量电子文件一份;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需另外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 ;但乙方享有署名权并保留用于参展,评选,展示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不得把此设计方案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乙方有权依据《xxx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已经展开设计工作,如甲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不退还;如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退还给甲方。
(2)在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初稿得到甲方认可后的时间里,乙方已经全面展开印刷应用的设计制作工作,甲方如提出终止协议,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全额的设计费用。
八、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可由一方提交该方住所地法院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进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识制作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xxx经济合同法》《xxx建筑安装工程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依据政府对广告装饰行业管理的有关条例、政策、法规之规定,在甲方认可乙方《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的基础上,为保护双方利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1、工程地址:甲方愿意将位于市标识标牌工程交给乙
方,具体信息如下:
2、工程类别
本工程采取:合同价款内所施工项目以乙方提交的预算为准进行包工包料的承包形式,包干结算。乙方提交的《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预算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样本(板)甲方审核后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无争议。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项目及材料不在包干范围内工程项目,结帐方式同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乙方预算书中没有的项目,甲方不得在没有下达相应变更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施工。结帐方式与总合同付款同步。
根据《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经甲乙双方进行友好洽谈,确定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不含税造价元无争议。
如果工程中发生预算包干外签证,施工工程结束后一星期内根据甲方代表签署的《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等凭据结算包干外的变更费用。
乙方提交的变更方案甲方不同意的,乙方不得变更;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在满足工期、工程造价、已经采购的材料损失的条件后,乙方必须进行变更。施工中如有增减项目,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增、减项目,甲、乙双方协商议定、没有《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施工方将不予变更。
本工程从年月日到年月日结束。如果施工期间发生项目增减和材料变更时工期顺延,停电累计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甲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可以停工,停工工期顺延。以及甲方与相关配套工程影响乙方施工的,工期顺延。
工程款采取三期付款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即人民币元;
第二期:工程完工,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65%即人民币元;
第三期:一年保修期满后,甲方付工程总价5%质保金即人民币元;
甲方工地负责人:甲方财务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乙方财务负责人:
8、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只承担施工部分保修责任。
9、2甲方负责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并缴纳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管理费用;
9、5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协助乙方保障工地施工顺利进行。所有需要变更的材料和施工项目,必须由甲方全权代表提出,下达《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签字认可后才能变更,否则乙方不予变更。由乙方提出变更的,乙方向甲方发出《变更申请单》,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对乙方的变更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10、2乙方不得在现场使用非施工用途的大功率电器(生活用电除外);
10、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维护公司形象;
10、4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原材料,防止碰伤、划伤;
10、5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11、1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材料样板的`变更,均需要取得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及附件。
11、2在施工中,如需对装饰项目进行变更,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对方,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发生费用的增减,施工工期也应提前或顺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变更申请单》、或者不发《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有权中止施工并工期顺延。
11、3在施工中,若因工程需要和其它原因更换合同中选定的材料,需经双方同意认可,并由要求更换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运输费、搬运费、退料损失费)并签字认可。
11、4合同签订后,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则按合同价格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在施工过程要求终止合同,需对已完成的半成品和成品工程进行决算后,按上述约定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1、5本合同执行完毕、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完后合同失效。
12、1《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乙方提交的材料样本等将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2甲方发出的《甲方指令变更通知单》、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工程竣工验收单》、需要甲方确认的,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3工程完工后壹周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逾期不予验收的,则视工程合格;甲方应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尾款,逾期不能支付的,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另将承担该工程总价的2%作为每天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12、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三、会签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标识制作合同篇五
甲方:遵义天华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新概念广告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xxx合同法》、《xxx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维也纳小区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制作
1、规格、数量:页
2、材质:所有边框材质见附图标明(涉及不锈钢制作的必须采用长城牌的)
3、要求:所有安装、制作的标识标牌等保修3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其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广告安装
安装地点:宁波路维也纳小区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xxx元,大写:xxx。
2、支付方式:
制作安装完成,经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合格后,在完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19545、00元大写:壹万玖仟伍佰肆拾伍圆整。
后13个月内付清、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
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
标识制作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根据《^v^民法典》等相关法规为甲方制作标识工程项目,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制作内容、工艺、质量要求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小区标识系统。
二、工程(项目)实施地点:_________。
三、制作内容及规格数量:_________。
四、工艺及质量标准:
1、采用材料要求:详见《环境标识及指向系统》
2、质量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环境标识及指向系统》及行业相关工艺要求制作施工。乙方应提供样品交甲方保存并验收。
第二条:工程(项目)制作工期
工期:以收到预付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完成门栋号、单元号、门牌号、信报箱制作安装完工,户外20__年3月18日制作安装完工。若因甲方付款、文字稿件、安装地点确认延误等(如遇停电、停水及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工期可顺延)
第三条:工程(项目)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项目)总造价
1、本合同暂定总价为_________(大写金额为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包设计包材料包安装包运输包售后等一切相关费用,具体单价及材料规格、款式、材质等要求见本合同附件《环境标识及指向系统》。
3、决算方式: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实际决算总价为各项目单价乘以各项目数量的总和,所发生的工程量以现场签字为准。
二、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标识项目工程暂定总价5%作为预付款。
2、乙方按合同附件要求及暂定数量制作完毕后,通知甲方到乙方工厂对产品进行产品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十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暂定总价的45%,款至乙方银行帐户后,乙方即打包运往甲方指定安装地点进行安装。
3、乙方安装完毕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对安装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内办理本合同决算并按本合同决算金额支付至本合同决算金额的95%。
4、本合同决算金额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
第四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负责在工程确认图上签字确定,一经签字,不得随意更改其形体、材料、颜色、文字及尺寸,若甲方需变更应根据改动工作量,应按本合同决算办法相应增加或减少相关费用。
二、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提供水、电义务,并负责协调现场,确保乙方施工 场地要求。
三、甲方负责满足乙方现场施工畅通,不发生影响施工现象,若应现场影响施工工期,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工期可予以顺延。
四、乙方负责严格按甲方签定的图纸及提供的样品施工,不得更改其形体、材料、颜色、文字及尺寸,若乙方自行变更,或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修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若经乙方修改二次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安装点组织施工,一经安装完毕,立即通报甲方验收。
六、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负责爱护甲方设施、设备及提供的物品,若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负责确保对甲方外部环境安防措施,若因施工造成对甲方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乙方负责在甲方施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对必须破坏施工所造成的原貌进行修复工作。
第五条:验收、保修与维修
本工程(项目)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负责终身维修,收取成本费。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24小时内响应,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若甲方不按期付款,应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承担逾期付款滞纳金,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应按日支付工程总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含《广告标识制作合同附件1》及《环境标识及指向系统》,壹式捌份,甲方执柒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申请裁决。
乙方:_________ __
日期:_________
标识制作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v^经济合同法》《^v^建筑安装工程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依据政府对广告装饰行业管理的有关条例、政策、法规之规定,在甲方认可乙方《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的基础上,为保护双方利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1、工程地址:甲方愿意将位于市标识标牌工程交给乙
方,具体信息如下:
2、工程类别
本工程采取:合同价款内所施工项目以乙方提交的预算为准进行包工包料的承包形式,包干结算。乙方提交的《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预算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样本(板)甲方审核后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无争议。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项目及材料不在包干范围内工程项目,结帐方式同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乙方预算书中没有的项目,甲方不得在没有下达相应变更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施工。结帐方式与总合同付款同步。
根据《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经甲乙双方进行友好洽谈,确定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不含税造价元无争议。
如果工程中发生预算包干外签证,施工工程结束后一星期内根据甲方代表签署的《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等凭据结算包干外的变更费用。
乙方提交的变更方案甲方不同意的,乙方不得变更;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在满足工期、工程造价、已经采购的材料损失的条件后,乙方必须进行变更。施工中如有增减项目,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增、减项目,甲、乙双方协商议定、没有《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施工方将不予变更。
本工程从年月日到年月日结束。如果施工期间发生项目增减和材料变更时工期顺延,停电累计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甲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可以停工,停工工期顺延。以及甲方与相关配套工程影响乙方施工的,工期顺延。
工程款采取三期付款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即人民币元;
第二期:工程完工,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65%即人民币元;
第三期:一年保修期满后,甲方付工程总价5%质保金即人民币元;
甲方工地负责人:甲方财务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乙方财务负责人:
8、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只承担施工部分保修责任。
9、2甲方负责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并缴纳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管理费用;
9、5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协助乙方保障工地施工顺利进行。所有需要变更的材料和施工项目,必须由甲方全权代表提出,下达《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签字认可后才能变更,否则乙方不予变更。由乙方提出变更的,乙方向甲方发出《变更申请单》,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对乙方的变更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10、2乙方不得在现场使用非施工用途的大功率电器(生活用电除外);
10、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维护公司形象;
10、4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原材料,防止碰伤、划伤;
10、5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11、1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材料样板的`变更,均需要取得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及附件。
11、2在施工中,如需对装饰项目进行变更,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对方,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发生费用的增减,施工工期也应提前或顺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变更申请单》、或者不发《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有权中止施工并工期顺延。
11、3在施工中,若因工程需要和其它原因更换合同中选定的材料,需经双方同意认可,并由要求更换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运输费、搬运费、退料损失费)并签字认可。
11、4合同签订后,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则按合同价格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在施工过程要求终止合同,需对已完成的半成品和成品工程进行决算后,按上述约定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1、5本合同执行完毕、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完后合同失效。
12、1《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乙方提交的材料样本等将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2甲方发出的《甲方指令变更通知单》、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工程竣工验收单》、需要甲方确认的,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3工程完工后壹周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逾期不予验收的,则视工程合格;甲方应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尾款,逾期不能支付的,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另将承担该工程总价的2%作为每天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12、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三、会签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标识制作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v^民法典》、《^v^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晋宁县人民医院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标识标牌制作
1、规格、数量:见: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谈判文件一览表技术要求。
2、材质与投标时所提供小样材质相同,若材质不一样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标识标牌的颜色选择必须按的要求完成。
二:标识标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合同总价款:共
2、支付方式:
进场安装7天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全部完工后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20%,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四: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25天,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力、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2)乙方权力、义务: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书面通知甲方,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在标识标牌安装期间,乙方要严把质量关,保证标识标牌的安装安全、牢固,不存在安全隐患。
4、安装标识标牌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5、在安装标识标牌过程中不得损坏主体工程墙面及屋顶,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恢复。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售后服务
2、标识标牌上的颜色在6年内不褪色、不变形若出现褪色、变形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20xx元,工期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时间完工,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20xx元。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九、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合同书
标识制作合同篇九
甲方(买方): 签订日期: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食品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买卖标的:
质量要求: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未协商确定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甲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5)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方指定。
第二条包装:包装材料及规格: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乙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因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价款:产品的价格按每批次订单确认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质量保证金与货款结算:
1.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合同期届满后10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2.货款的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送货清单及本条第4款约定的凭证,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2)实行提货的,由甲方事先通知乙方做好供货准备,甲方届时前往提货。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乙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或导致食物中毒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5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1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无法直接检验出质量
第七条 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食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食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30%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四个小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当批订单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通知:各方通讯地址见本合同首页。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章) 乙方: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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