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

时间:2023-12-04 作者:MJ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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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一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二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平,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平,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三

每当我失落时,我会想起他温暖的微笑;每当我想放弃时,我会想起他积极的话语;每当我虚度光阴时,我会想起他辛劳的身影……他影响着我的一言一行,永远激励着我,成为我成长的动力。他,就是何炅。

初识何炅,是一部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在这档节目里,何炅担任的是主要主持人,每当有人不小心失误时,他总会想方设法,巧妙又不尴尬地救场,他主持功底深厚,又聪明机敏,他的一举一动,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充满快乐,真不愧是《快乐大本营》的主力担当。他似乎有股魔法,总能用快乐的情绪感染别人,从此,每周一次的见面都能让我精神焕发,笑尽一周的疲惫与不开心。

在演艺圈,何炅是一个神话。《向往的生活》中在一次吃饭时,黄磊说过:“跟何老师搭档是轻松的,因为你不用担心失误,他总能帮你捡起来。”在演艺圈中,何炅被大家亲切地称为“何老师”,无论什么困难都不能将他打倒。他以身作则,道德高尚,人格魅力十足,这才是“何老师”的本色!

在手机上,我经常能刷到写何炅的.文章,或是批评,或是赞许,但演艺人不就是这样吗?多少会有褒有贬,他不可能总是满足所有人的期待。但这并不会影响他,相反,他会真诚地说:“这些文章不仅不是黑我的,而是促进我改正的动力。”

对人生的态度应该像何炅一样,积极阳光,对时间视若珍宝,对同学热心帮助,对困难无所畏惧,化之为动力。何炅在我童年里留下了一道绚烂的影子,相信在我之后的生活里,我也能一直践行他所给我的启迪!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四

偶像,榜样也,谓之“榜样”,其身必有长所取也。所以说,偶像,之所以成为偶像,必然有它的价值。

话说三国,无数英雄集于一世,各有千秋,惟一人,能使我敬佩万分,这便是绝世英雄------曹操。

他,拥有“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宽广心胸;他,拥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壮志。曹操之所以胜于诸葛亮,正是因为那份挥毫泼墨的洒脱及那份容纳天地的壮志满怀。亮为刘备“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了一生,而操是为自己的信念活了一生。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我觉得,不愧对自己,才不枉此生。或许,这就是我爱上操的另一原因吧!

操,永远洒脱,永远真实,永远,屹立在我心中!

总能在干涸的沙漠中茁壮成长.总是默默地奉献自己,为别人带来生的希望,最后又安静的死去.总被人忽略甚至一味地憎恶它.可是,却依然生长着,蔓延着,殊不知,那一粒粒饱满的种子早已深埋在我心的土壤上.

一点点发芽,一点点成长起来,那形越发的像它的母亲.手掌一般大小,绿油油的叶片,最后,浑身长满了刺.终于,长成了一个茂盛的仙人掌.何以谓它?因为它就是我的偶像,一个看似可笑但有确实的偶像.

曾几何时,你被人看轻,曾几何时,你被人厌恶,但你依然不羁,依然高傲的抬起你的头,仰望天穹,努力成长.终我明白,你是怀揣着一颗高尚的心,你知:只有善良的人,热爱生活的人,乐观的人才能发现你.虽然你身披尖刺,促使人类不能接近你,但我知道一但你卸下你的外装,你的那颗赤裸裸的真心将会被人践踏.所以,你拥有一道坚实的墙,有一道保护你真心的屏障.因为你知道,拥有真心的人不会怕你那道刺墙,拥有真心的人才会好好对待你的心.我欣赏你的不羁,赞美你的高傲,更品位你的真心.

你喜欢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下,因为你知:越是经历过挫折,越是美好.所以,你也被誉为“沙漠的绿洲”.你常为沙漠中的行人提供自己的生命.总是无怨无悔.你那坚硬的背后竟然隐藏着如此温柔的一面,让我更敬佩你.

你总用甘甜的乳汁哺育着人,教化着人.你总是默默奉献自己!啊,仙人掌,你确如其名.似仙人下凡一般.我心中的那颗种子正在成长,正在深根扎蒂.或许,我应该这样做,默默地活在世上做一个微不足道的仙人掌,默默地为世上增添上那一笔或有或无的色彩!

爱因斯坦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可他的聪明才智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据说,他以前并不是一个杰出的学生,甚至还被人认为是一个“笨家伙”。可为什么他会从这样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呢?原因就在于他的一个成功公式:a=x+y+z(成功=勤奋+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

以前,爱因斯坦特别特别笨,连话都讲不好,前言不搭后语,发应很迟钝,经常被老师呵斥,罚站。教师和校长都认为他永远成不了才。一次工艺课上,老师拿出一张做得很不像样的木凳对大家说:“我想,世界上也许不会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了!”在哄堂大笑中爱因斯坦红着脸说:“我想,这种凳子是有的。”说着,他从课桌里拿出两个更加不像样的凳子说:“这是我前两次做的,交给您的是第三次做的,虽然不太行,缺比这两个好得多!”一口气讲了这么多,连他自己也很吃惊,老师更是目瞪口呆。

爱因斯坦长大后,凭借着他的成功公式,使他从一个笨头笨脑的家伙变成了一个世界瞩目的科学巨人。

我觉得,一个人不聪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先泄了自己的气,只要能肯为目标付出艰辛的劳动,并配合正确的方法,一定会得到成功女神的酬劳。

她,参加“超级女声”荣获总决赛第五名。

她就是超级女生纪敏佳。

纪敏佳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爱好音乐的父母使纪敏佳也喜欢上了音乐。在“超级级女声”的舞台上,她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登上pk台的样子。纪敏佳没有李宇春酷酷的外型,也没有黄雅莉可爱的模样,却有着一股不可阻挡的实力。每次歌声响起时,纪敏佳就生动的唱起来,她的声音不是甜美的,但却有独特的魅力,让听众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她的歌声,好象被灌了迷魂汤药。每当纪敏佳因票数最低走上pk台时,我就会感到惋惜,难道这一切都取决于外表吗?但她始终保持不变的微笑,信心百倍地走上pk台,用自己的歌声去打动大众的心,去征服所有的人。到最后纪敏佳总是有惊无险地通过了,很幸运的留在了这个舞台上,直到五进四的那场比赛中,纪敏佳以一票之差败给了何洁,成为20“超级女声”的第五名。所有支持她的人都哭了,只有她自己笑容依然灿烂。

在她离开“超级女声”的舞台前,她说:“虽然我离开了这个舞台,但我的心却永远留在了这儿,我会通过此次教训吸取经验,好好努力,丰富我的人生!”台下的掌声久久不息,我也为她竖起了大拇指。纪敏佳的自信、乐观的形象深深地刻入了人们心中,她在我心中的地位从一名普通的歌手直窜向“偶像”的宝座。一个其貌不扬的女子,竟能以她坚持不懈地精神、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的决心,博得亿万观众的喜爱,真是让我佩服地五体投地。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她一定回成为演艺界一颗闪亮的新星!

我也开始追星了,不过追的是名副其实的“星”。

我心中的偶像——中国登山队的健儿:刘连满。

当你从中国境内登上珠穆朗玛峰,平了世界纪录时,我视你为心中的偶像。我真想对你说:“登山队的健儿们,你们真棒!”

在珠穆朗玛峰上插上国旗时,全国人民都在为你所取得的骄傲成绩所欢呼。在鲜花掌声的环绕下人们看到了你的成绩,却不知道你背后那多少感人的故事。比如说:在1960年中国登山队从北路攀登珠穆朗玛峰时,到达不可逾越的“第二台阶”,刘连满看到其他队员从岩壁上滑下来,于是让其他队员踩在他的肩上,攀上了绝壁。

你很小时就开始登山,多少痛苦,多少辛酸,你都毫无怨言地受着。

我二年级时是数学课代表,数学要比别的同学成绩好,也就是因为这样,我的学习压力比较大,如果数学考得比别人差,那还怎么当数学课代表。二年级下个学期数学考卷发了下来,我竟只考了88分,这对自尊心强的我,无疑是一个沉痛的打击。“怎么办呢,以后同学们还会正视我这个数学课代表吗?”正当我迷茫的时候,我想起了中国登山队的刘连满,他也是经历了多少困难才有今天这骄傲的成绩。对,我一定不能放弃,应该要自信的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在刚过去的一个学期里,我每天做练习、周末出去上奥数课,在期末考试中考出了97分的成绩。

现在,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小学生,也无法感受到中国登山队的健儿所经历的困难,但中国登山队的健儿那坚强、积极、有理想、有追求的精神永远印在我的心中。而这些精神,将是我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刘连满,我永远支持你、向你致敬!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五

每个人都有失败的时候,也有成功的时候,我也不例外,从我四年纪的时候我就开始想学骑自行车,可是,每次就是学不会,那天正好有琪琪找我下楼学自行车,琪琪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可是很什么都会,就像个“甲小子”。

我和琪琪到了楼下,琪琪也很认真的教我,我也很认真的学。我还对她发火,我不学了,你看我都学了一下午都没学会,还得我手脚都是伤。

我看到琪琪把我的把我的自行车扶起来,我的在想又不是琪琪的'错我干嘛这样对她发脾气,琪琪向我走来对我说;“你不要灰心,每个人都要失败的时候,你有听过一句失败是成功之母,相信我,你这次一定可以的。

听了琪琪这句话我拿起自行车我一边学,一边想琪琪说的失败是成功之母,心想我一定可以的,突然,我大叫“琪琪”我学会了,你看我真的学会了。

我终于知道琪琪说的失败是成功之母,每个都有失败的时候。不一定人人都有成功的时候。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六

在我心中,也有这么一位人。她用她的歌声吸引了我;她用她却挫越勇的精神,震撼了我;她用她的才华征服了我。她就是我的偶像——taylorswift。

她有着皙白的皮肤,高挑的眉毛,高挺的鼻子,一双清澈而又深邃的蓝眼,那鲜烈的红唇。再加上一米八的身高,配上一双大长腿,简直是美绝了。

在她小时候,她曾因自己热爱乡村音乐被同学孤立。她为练好吉他,每天坚持练四个小时,有次还将手指弹破流血了,都还不是很想放下吉他。终于她学好自己弹唱,她开始在咖啡厅里独自演唱,她希望关注,希望有人能发现她的才华。她还被登上了报刊,因此她的同学们就开始孤立她了。当她在获得歌唱比赛的奖是,约同学出去玩,都没有人愿意。可她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她熬过来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被人签约了,开始发行自己的专辑,开始了她的音乐之旅。

一路走来,尽力了多少的苦难,可她坚持下来了,她的每件事都在激励我,让我一天天变得更加的强大;她的歌陪我走过最难熬的路;她的行,一点一滴的感染着我,让我也变得更加好。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七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近。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

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近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习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习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习习惯和学习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习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八

我喜欢生活,生命亦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前进,走自己的路,心无所惧,走好脚下,大胆向前,永无止境。

我喜欢坚持,不甘平庸碌碌终身,好景常在好花常开。

我喜欢在春日的羊肠小路上奔跑,洒脱、欢愉,感受着大地复苏,新一轮的热情生命之花放肆不羁。微风吹过,吹来了小草的清香和鲜花的甜美,让我感觉仿佛置身于烟雨江南,朦朦胧胧,淡泊素雅。抬起头,好好享受这日光,看那树梢上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似乎想展示什么,想奉献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会我一些美好的真理。春光无限好。

我喜欢在夏日的大街上,手中拿着不断融化的冰棍,脚步不停。路上行人压低帽檐,戴上口罩,而我偏偏不一样,夏日的烈阳有何不好?黄昏,安静地倚在窗台前,享受着夏日的风,还有吹来的暖意,夕阳依旧炙热,沉沉地将红色笔墨描上天空。不远处的田间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喜欢夏,喜欢生如夏花。

我喜欢在秋高气爽之际,去看那成片的火红。“停车生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枫树虽不像青松那样苍翠挺拔,也不像秋菊那样五彩斑斓,但它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性格,火热豪放。凉雨初霁的秋,就让红枫留下了火烈灿烂,光彩夺目。枫叶荻花秋瑟瑟。

我喜欢在冬天的清晨,拉开窗帘,在结满雾气的玻璃窗上给自己画上一个大大的笑脸,当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独享那份宁静淡远、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我是在冬天出生的孩子,爱那一片雪白、落英缤纷的景象,虽然是四季轮回的结束,但也预示着新一轮的开始。在冬天里,总会有一种原始、纯朴的感觉。白雪纷纷何所似?撒盐空中差可拟。未若柳絮因风起。

喜欢的,且行且珍惜……。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九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平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十

是的,诚信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最喜欢的成语就是“一诺千金”!

时间倒流回四年级的一天,蝉在头顶的浓荫里撕心裂肺的高歌,让本就燥热的夏天变得更加烦躁,妈妈给了我五块钱让我自己解决吃饭问题。我瞟了一眼钟表,我去,还有十五分钟迟到!我像泥鳅一样溜到楼下的“拉面王”面馆,面馆的阿姨做的面既好吃,又实惠,三块钱就能吃个大饱,我直勾勾的盯着阿姨做拉面时那上下翻飞的双手,快点!快点!我焦急的想,时不时的低头看看分针和秒针的竞赛,还有十分钟!我急似热锅上的蚂蚁,但却没有丝毫办法。终于,香气冲天的拉面来到了我的面前,我恨不得将整个脸埋进碗里,只求能吃得快点。

当我重新抬起头时,表带给我的准确信息还有五分钟,终于赶上了!我抹了把嘴,刚准备起身走人,一个吃面阿姨很不合时宜的来到我面前,我纳闷的盯着她,她说了一句话让我从天堂滚到了地狱,“小朋友,我出去有点事,你帮我看一下包吧!”说罢,便跑出了面馆。哎呀,我勒个去,咋偏偏挑这时候让我看包呢?!看了看表……四分钟!着急也没用,我干脆坐在凳子上等,三分钟……二……一……我感觉豆大的汗珠从我额头划过,啪,掉在了桌面上,我似乎听到了校园里传来了悠扬的铃声,感受到老班那怒火中烧的面孔。

终于,在迟到十分钟后,那个阿姨终于满头大汗的跑进了面馆。“对不起啊,我一个家人生病住院了,耽误你上学了吧?”我本来到口的话语,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冲阿姨摇了摇头。阿姨感激的对我说“真是太感谢你了,真是个好学生!”本来我一肚子的怨气被一扫而空,原来遵守承诺的感觉是这么好啊!回想起自己以前的种种“恶”行,我忽然觉得很对不起自己,如果人生是一首乐曲,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谱出优美的旋律;如果人生是一座高山,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一览它的雄浑!

讲诚信既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还是连接友谊的五彩纽带。“一诺千金”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想从现在做起,拉起身边一个个朋友的手,建起诚信的桥梁;而在不久的将来,去牵起更多他人的手,在我们社会的每个角落,亲手种植出诚信的森林!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十一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十二

偶像像阳光一样照耀在贫瘠的土地上,偶像似灯塔,指引我向前航行的方向,偶像像雨后的彩虹在我心中留下万千灿烂。我也有偶像,他就是成龙。

成龙是一名功夫巨星,他出生于1954年,从小辍学,7岁拜师学武,1971年进入影坛,1980年他自导自演、编导了《师弟出马》因此名噪香港,到后来演了《红番区》打入了好莱坞,1998年凭借主演《尖峰时刻》奠定了在好莱坞的地位,20xx年获得了亚太影展杰出电影成就奖。20xx年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终身成就奖。他不仅仅是一个影星,还是一位歌星、慈善家,他用自己的努力成就了一生最大的梦想。

当然,成龙取得这样的成绩是不容易的,他身上因拍戏受的伤不计其数,1975年他演戏被打得失去了知觉,1978年他的眉骨、眼角被踢爆,1980年鼻骨撞裂,1995年脚骨受伤,导致脚变形。这些苦换做平常人肯定早就放弃,可成龙没有放弃,反而愈挫愈勇,因为在他的心中有个梦想一直鼓励他。“你知道我为什么还活着吗?你要为你所做的事承担后果”。

成龙受了那么多的苦都没放弃,还能坚持自己的梦想。而我呢?我每天只想着怎么少听课、玩手机。遇到困难不敢面对,只会逃避。马上就要毕业了,可我还以为离我很远,还在消磨时光,“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于是我总是一次次地品尝失败的痛苦,在生活上我甚至不敢尝试新事物,安排的事总是推诿。与成龙相比,我还差很多。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成龙像一颗恒星闪耀在天空,指引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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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十三

大家的偶像可能是你的爸爸妈妈,或平时常见的熟人。但是我却不一样,我的偶像并不是爸爸妈妈之类的,他是一位卖菜的老爷爷。

那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像往常一样,我们来到蔬菜区,妈妈准备买一些有营养的蔬菜,到了那里,妈妈选中了几样维生素比较高的蔬菜,正在准备砍价。卖菜的老爷爷头上戴着一顶破草帽,露在帽沿外边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肩上搭着一件灰不灰、黄不黄的褂子。整个脊背,又黑又亮,闪闪发光,好像涂上了一层油。下面的裤腿卷过膝盖,毛茸茸的小腿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连着。脚上没有穿鞋,脚板上的老皮怕有一指厚,……腰上插着旱烟袋,烟荷包搭拉在屁股上,像钟摆似的两边摆动着。我一看这是个非常老的老人,就劝妈妈不要砍价了,但是妈妈不听,偏要少下他个2,3块来,我生气的跑掉了,一不小心把书包掉在了卖菜的老爷爷那里,妈妈为了追我,连忙把钱给了卖菜的老爷爷,跑上来追我,也没有注意到我的书包……。。过了很久,妈妈追上了我,我哭着对妈妈说:“妈妈,我的书包不见了,里面还有今天的家庭作业呢!怎么办啊?”妈妈说道:“女儿,你可能是把书包丢在那个卖菜的老爷爷那儿了,我们快去那儿吧!“我又说道:“这么晚了看,人家肯定已经回家了!”妈妈点点头说:“也对哦!”忽然莫名奇妙的下起了雨,我和妈妈连忙回家,在回家的路程中,我模模糊糊的看见了一个身影,他正站在菜市场那里,东张西望,好像在看什么东西或等什么人,啊,他的手里正提着我的书包,我连忙叫妈妈停下急忙的脚步,直奔到菜市场去……。。过了一会儿,到了菜市场,我问那个老爷爷:“爷爷,你怎么还不回家呢?”老爷爷说:“你这个闺女,怎么走时忘了拿书包呢?快回家吧!早点写作业!快,把这个拿着.”说着,递给我一把雨伞,我的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

以后,妈妈再也不和这个老爷爷砍价了,我每天回家的时候都会和他打招呼。

老爷爷,你是我的永久偶像,如果每个人都要像你一样,那么在世间那得有多少好人呀!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十四

我的偶像是偶像练习生出道的蔡徐坤。

蔡徐坤,一个如神一般存在的阳光男孩。他的笑容让多少少女迷醉,他的出现让多少娱乐圈大咖处心积虑,可他不忘初心,不受外界干扰,坚持做最好的自己。

博大!蔡徐坤因偶像练习生一炮走红,他的个人技术绝对一流,无论唱功,舞蹈,颜值还是其他各个方面,都有他的过人之处。但蔡徐坤并不专横,一旦出现机会,他便会豪不吝啬的把舞台上展现自己的.机会,交给范丞丞和陈立农,送队友到光辉中央。

战斗!舞台如战场,在舞台上要想生存下来,唯一所能做的就是战斗。蔡徐坤那低沉慵散的嗓音如天籁一般,巅峰造极的武技使蔡徐坤在舞台上游刃有余,独步天下,高山仰止,无与争锋。真巧,蔡徐坤的嗓子被天使吻过,我的嗓子被狗啃过。

宽宏!蔡徐坤走红后,许多媒体挖出了许多蔡徐坤的陈年旧事,导致许多网友对蔡徐坤指指点点,对这个承载着另外九十一个梦想努力着的九人团队品头论足。但蔡徐坤并没有斤斤计较,而是对媒体的不良影响表示原谅。这是一个心胸如此宽宏的人呢!许多网友也总是骂蔡徐坤娘炮,但蔡徐坤也对粉丝的不良行为表示谅解。比海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广阔的是蔡徐坤的胸怀。

如果蔡徐坤是雨,我愿意去淋;如果蔡徐坤是电,我愿意被劈;如果蔡徐坤是毒,我愿意去吸;如果蔡徐坤是罪,我愿意去犯。

全世界最好的,最优秀的男孩蔡徐坤。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十五

说到这里,估计大家都会好奇了,我说了这么多,仿佛都是在说别人,那我现在就来说说自己。我的偶像呢,他的名字几乎是家喻户晓,可谓是妇孺皆知,他就是一代音乐大师——贝多芬。

贝多芬8岁开始登台演出,10岁开始作曲,13岁任宫廷乐队大键琴手,14岁任宫廷管风琴师,18岁起任歌剧乐队中提琴手,25岁首次在维也纳以作曲家及钢琴家的身份登台。德国作曲家、钢琴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虽然双耳失聪,但还是热情地继续他的音乐创作。他不仅以他优秀的作品感染人,更以他惊人的毅力感动人。

音乐有使人痴迷的功效,贝多芬的音乐尤为如此。在他双耳失聪之后,仍创作了许多不朽的经典,在维也纳音乐史上划下了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单论这一点,试问我们之中又有谁能做到。有许多人,他们先天性残疾固然可怜,但他们就是要将自己努力变得更惨,然后出卖人格和灵魂上街乞讨。更有甚者,有着一副完整的躯体,有手有脚却整日游手好闲,浑浑噩噩无所事事,这种人才真正值得鄙夷。

而贝多芬呢?身残志坚,即使身体上有缺陷,但也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熄灭心中信念的火把。“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贝多芬这一句感人肺腑的名言又在我们耳边回响。他致“不朽的爱人”信中有言:“当我有所克服的的时候,我总是很快乐的。”他1811月16日致韦格勒信中又言:“我愿把生命活上千百次,因为我并非生来过恬静日子的。”都让我们看到一个不愿屈服于命运,与命运顽强抗争的贝多芬。说到这,我又想起贝多芬的一句名言:“竭力为善,爱自由甚于一切,即使为了王座,也永勿欺妄真理。”这句话也表现了贝多芬的善良真诚与对自由和真理都非常渴望的纯真心理。在成年后仍能保持孩提时代心灵的纯洁,尤为难能可贵,这也是贝多芬的最大闪光点。

贝多芬的音乐,可以给人以如痴如醉的感觉,仿佛能将人带入一个神秘的境界之中,这种古典音乐独有的美,是现代音乐的嘈杂和浮夸所无法比拟的。

就是这样一代音乐大师,我的偶像——贝多芬。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十六

我本是不追星的,直到我遇到了他们——exo。

自从在电视上看到他们的mv,我就被他们深深的吸引了,开始频繁的上网去查找他们的信息,去听他们的歌,慢慢了解他们,哦,原来还有这样的一个团体啊!

随着exo这个团体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不喜欢exo的人也慢慢多了。

于是……“exo有什么好的!?都是花瓶,说不定都整过容。一群娘炮,有什么好看的?你喜欢他们,他们连认都不认识你!……”等等的话语都随之而来。你们说exo有什么好的,是因为你们没看到过他们的好;你们说他们都是花瓶,是因为你们没看到过他们的实力;你们说他们整容,那是因为,你们没看到过他们没顾及形象时的大笑,你们见过有谁整过容还敢不顾形象的做幅度大的表情吗?没有!因为整过容的都不敢做幅度大的表情,那样会导致面部神经抽搐,严重的`还会破相;你们说他们是娘炮,是因为你们不知道他们有多man。你们说你喜欢他们,他们连认都不认识你。是我承认他们是不认识我,但是他们知道行星饭,知道e家的人喜欢他们,这样就可以了。

他们都不过是比我们大不了几岁的孩子,却付出了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的辛苦,也比处于叛逆期的我们懂得很多,更比我们明白生活的艰辛。

我不敢说,他们在每个人眼中是最好最棒的,但他们在我眼中却是第一偶像。

最后我想说,不管看这篇作文的人感受如何?是喜欢exo的,还是不喜欢exo的?都请别伤害他们!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十七

你最崇拜的人是谁?他们可能是领袖、科学家、艺术家、歌星,也可能是生活在你身边的普通人。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的妈妈。虽然她很平凡,但是她十分聪明、心细手巧。还常常给我做漂亮的'新衣服呢!她有一双明亮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平时,穿着朴素的衣服,不爱打扮自己,但我却十分崇拜她,因为她的手很巧。

有的时候,我会看着妈妈给我做衣服,只见她噼哩叭啦的做着,一下子就做好了,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于是,我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做了起来,不一会儿,线就断了,妈妈十分耐心的把线穿好,我又做了起来,线又扯到了一起,我没有耐心了,不做了。妈妈安慰我说:“不做算了,你要好好学习!”我点了点头。没有想到做衣服这么难,妈妈却做得这么好,这么快就在那个时候,我开始崇拜她了。后来,我穿着妈妈给我做的衣服去了学校,同学们都说我的衣服漂亮,我十分开心,因为这衣服是我妈妈做的嘛!当同学问我是在哪里买的时候,我开心地说:“是我妈妈做的啊!不是买的。”同学们听了,露出不相信的眼神说:“不会吧!李敏,你就不要骗我们了!”我急切的反驳道:“本来就是我妈妈做的啊,我没有骗你们!”同学们终于相信了我说的话,满口夸奖我的妈妈,听着,听着,我十分开心呢!

这就是我崇拜的偶像——我的妈妈,她真是一个手巧的人啊!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十八

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以为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己养己的父母……而我的偶像则是坚强不屈的残疾人。

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的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她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得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了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它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的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

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中午回到家中会给猫狗做中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会画几幅画。去小巷里去卖,又是幸运的话可以多卖几幅画,不幸运的话一副也卖不出去。有时回到家时都没有吃的了,他把自己的那一份给了猫、狗吃,宁愿自己饿着,都不会让动物们饿着。

看,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残疾人,他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爱护小动物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十九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二十

我喜欢夏日的荷花池。当碧波荡漾的水面上铺上一层厚厚的荷花叶,几朵白色与红色的荷花相间的点缀在一张巨大的绿毯之上,好似天上的仙女一样,在这绿色的大舞台上与微风慢慢的扬裙起舞着。

我喜欢夏日阳光曝晒下火红怒放的太阳花。在夏日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早已偃旗息鼓,美人蕉庸倦无力了,富贵的牡丹也早已失去了神采。只有太阳花,阳光越是炙热,太阳花开得更加热情,更加奔放。

我喜欢夏日的小河。我和小伙伴在河畔边尽情的玩耍,小河在那轻轻地唱着歌谣,小鱼、小虾在河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有些小伙伴喜欢在水里去抓小鱼小虾。我不会游泳,所以我只好和剩下的小伙伴在岸边给他们加油打气,正在抓鱼的小伙伴发出的欢声笑语让我仿佛都在小河中“奋战”了,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始终让我难以忘记。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草丛。草丛中不知道哪儿不是的传出蛐蛐的叫声,我和小伙伴拿着自己制作的小网去捕捉蛐蛐,我们偶尔有时也会抓到两三只,我们有时侯就玩起了斗蛐蛐。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天空。我坐在大门前傻傻的数着星星,星星像无数个天真的婴儿的眼睛一样,向我眨着眼睛,还变化着不同的颜色。还有那弯似镰刀的明月,它好像一轮初升的太阳,大地都好像被它照地亮了,玩五项被铺上了一层白白的霜。

我喜欢夏天绿树上那喋喋不休的知了。我从小就纳闷,它为什么叫知了,我观察时间长了也就发现了原因:它在树上就不停的叫“知了,知了……”小伙伴们有时候问,我就会这样说,小伙伴们都夸我风趣。这种让我看起来像特大号的苍蝇的东西让我很好奇,就与其他小伙去捉,我总是捉不到,每次小伙伴捉到后都会给我,我害怕都会放开手,这时狡猾的知了就飞走了,好长时间的功夫就白费了。

……。

我喜欢,喜欢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充实!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二十一

今天是农历的腊月初八,是传统的腊八节,这一天我最喜欢了,因为我可以吃的我最喜欢喝的腊八粥。

腊八粥是一道简简单单的粥,叫做腊八粥,不要看粥简单,其实腊八粥做起来是很讲究的。

腊八粥是一种很讲究的食品。我国喝腊八粥的历史,已有一千多年。最早开始于宋代。家家户户都要制作。传说有的寺院于腊月初八以前由僧人手持钵盂,沿街化缘,将收集来的米、栗、枣、果仁等材料煮成腊八粥散发给穷人。传说吃了以后可以得到佛祖的保佑,所以也有穷人把它叫做“佛粥”。怪不得这种粥材料五花八门,十分好吃了!前一天,奶奶就为这顿粥忙活起来。用凉水泡起了黄米、黑豆、红枣、花生等谷物。光看着就让人联想到了美味。

清晨一早,奶奶就用木材点起火炉,架起大祸,加好了水,轻轻放进了准备好的谷物,锅中马上变成了五彩世界,花花绿绿的,散发着微微的清香。奶奶用大勺柔柔的搅和了一下,锅中马上就翻腾了起来。奶奶满意的盖上锅盖,去看电视去了,可是我依旧对这十分感兴趣,细细的等待着,我现在终于懂了奶奶用木炭的道理,木炭染出的火柔柔的,轻轻的烘托着锅底,如此做出的粥才会更加香甜可口。木炭一点点向下延伸,我便把它往前推一下,那条坚实的木头为了我们的一顿美味,变成了灰烬。

过了一个多小时,锅盖沿冒出了白气,锅中也发出了咕咚咕咚的声音,我兴奋的大喊,奶奶走来拍拍我的脑袋,“等等,就来了,你这个小馋猫!”她揭开锅盖,里面的水几乎消失待尽了,缠和在一起的米粒间不时有一个个小气泡,仿佛一个个喷发的火山。膨大的红枣们漂浮在上面,像一群可爱的胖娃娃。我和奶奶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好了!”话音未落,我就捧出了碗筷,叫唤起了家人们。

一家人围坐在一桌,每个人前面都是一碗火红的腊八粥,我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口,哇!这粥米糯糯的,十分可口!还透着一丝滑爽,仿佛吃亲亲果冻时的浅唱。诱人的红枣更是香甜美味……一碗粥下肚,整个人都暖融融了,冬日的寒冷一扫而光。神话故事说:“腊八粥既可口有营养,还能增福增寿。”

真希望天天都是腊八节该多好,就可以天天都能吃到我喜欢喝的腊八粥了!

同学们,你们喜欢喝腊八粥吗?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二十二

四季之美,独喜欢秋之美,秋之类,不比夏之美热烈而粗犷,不比冬之美寒冷而刺看。

秋季,一个果实丰收的季节,一个个绿中偏的桔子商高地接在树上,风一吹来,桔子们便摇来摇去,像是在推销自己,讲自己很可口一般。树顶正的两三个桔可能“不幸”地被飞翔后休息的鸟给啄烂了。你在位置中等偏上的地方,挑选一个颜色好的,剥开皮,顿时你会感受到一段清香扑鼻而来,一个个桔肉被塞进口里美味极了!

秋季,一个稻谷丰收的季节。一粒粒水稻种子被农民伯伯撒在水田里,现在已进化成了一束束的谷穗。等到了一定的时期,就会有收谷机把它们运到一个新地方一一晒答坪。在晒谷的过程中,你先要把稻谷里的不明物体给挑出来,接着就是最辛苦的时间了,你可能会要在太阳的强光照射下,一遍又一遍的地翻捣这些稻谷,这些程序虽累,但夹带着一些的'欣喜和在吃时的苦尽甘来的感觉,当在品尝这美味时,想着以前做的那些,想想也值了。

每至夏末秋初,你就会顿一下觉得这是个芬芳四溢的季节。为什么呢?因为啊,有一种花出这个时节开放——桂花。桂花,很常见。没有玫瑰那般的鲜艳,没有梅花那样的精神,但它也有它的好,桂花虽小,香味十足。在我家附近有两个品种的桂花:一种是很常见的黄色,另一种就是比较稀少的金黄色。在你心情烦躁时,你就闻闻这桂花香,顿时心情就畅快了。你也可以剪一小束桂花插在瓶子里点缀房间,点缀心情。

秋季,虽不比其他三个季节,但它有它的优点。它,果实丰收的;它稻谷丰收的;它,芳香四溢的。我喜欢秋季,喜欢这个美丽的秋季!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二十三

我觉得“偶像”这两个词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一定不陌生吧?在这个快速发展着的社会。网络,新闻,娱乐头条的时代“偶像”这两个词变成我们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点了。

在这个发展发展的社会上我们每一个人多多少少有一些休闲娱乐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内我们偶尔说一些我们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和爱好。还会说一些明星八卦,说一些娱乐圈发生的一些事情。这些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做人的本性,我们每一个人有我们自己喜欢的明星,也有我们崇拜的明星。包括我也有我自己崇拜的人,可是她不是什么大明星,不是什么伟人。她只是是一个普普通的人。

我崇拜的人也就是我的偶像是一个眼睛大大的,头发长长的一个柯尔克孜姑娘,这个柯尔克孜姑娘就是我表姐,她是一个学霸我表姐在各个方面都成了天才比如说;跳舞,还是唱歌我表姐都能做,她最擅长的就是芭蕾舞,她跳起芭蕾舞的话我表姐就变成一个仙子在天空中飞翔一样。

我的偶像也是我表姐非常爱学习我常常叫她书呆子。我表姐也是一个对父母,对亲人非常孝顺,对朋友也有一样的忠诚。我表姐是家里人的掌上明珠,像公主一样我表姐是家里小孩们第一个崇拜的人,我也在内我也非常崇拜我表姐,我崇拜我表姐的才能,崇拜她的能干。

我表姐在我眼里是天上的月亮,夜空中的星星,白天里的太阳,在我眼里我表姐是高亮风节,聪睿过人,待人宽和有耐心仁心爱人。

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我们每一个人心里觉得当明星很好,如果当明星会有我们的粉丝如果我们当演员,歌手我们就成名变成人们的偶像。我们个人觉得当明星很容易,不用受苦。但我们永远不知道他们在背后经历了多少苦以后才成功的。

在社会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一个成功者,都要穿过不为人知的黑暗,强者不是没有眼泪只是能含着眼泪向前跑。所以我们要知道成功者,明星背后经历的困难!当一名明星难,做一个好人也难可是我们努力,尽力一定要做到。我们崇拜的明星背后也有很多困难,坎坷他们受这些困难,走这些坎坷的路以后才成为鲜为人知的明星的。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通用24篇)篇二十四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它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

这句格言给我很大的启发,天才固然重要,但勤奋做好任何事情的根本,是知识和智慧的基础;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勤奋是我们做想成功的重要基石,他会帮助我们再前进中获得更多的经验知识,在不断总结和吸取中获得进步。

于是每天早起30分钟背英语单词,天天坚持,用了半个学期的时间练习,掌握了近千个单词,背单词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背起来也越来越有方法了,这还多亏了“勤奋”这个好老师呀!

现在我们出去玩时,可以给爸爸妈妈讲马路上许多英文路牌的意思,害了一告诉爸爸妈妈电视上所出现过的英文单词都是什么意思,甚至还可以听英语广播呢。因为勤奋攻克了英语难关,我深深尝到了勤奋的甜头,从此,在学习上更加勤奋。由于勤奋,还成就了我学圆号。

我是学校的管乐团的首席圆号手,开始老师留的去既简单又好吹。随着年级的增高,曲子愈来愈难,20xx年11月练的《莫扎特第四圆号协奏曲》我一下子感到好难啊!节奏难、音太高、谱子太长。

开始我非常努力的吹,可是提高的并不快,怎么练不好,于是起了放弃的念头,这句格言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于是我就比别人多下功夫练习,别人吹以便我吹十遍,一段一段地吹,把节奏、音符不准的地方分开来吹,直到练习吹熟练为止。

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达到了老师的要求,并且还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任务,收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勤奋让我的学习更优秀,勤奋使我的生活更充实!勤奋把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踏实……我都要选择勤奋,勤奋带来的收获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一样,秋天一定会有丰硕的果实。让我再一次说,我的一生都要选择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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