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对高中的回忆 高中的回忆精品句子八篇(通用)

时间:2023-05-25 作者:储xy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高中的回忆对曾经的高中的回忆篇一

印象中家里没有一个人爱写作,所以家里的笔与纸都很少。虽然他们不爱写,但却总逼着我,让我写。我至今还记得奶奶拿出一本很厚的黄页纸的本子,不大,就差不及与手掌一般大小。纸很糙,但却并不影响书写。从此这个小本就伴了我很长的一段时间。奶奶让我把这本子随身带着,我本是不大乐意的,虽说这本子不大,但带在身上还是有些麻烦的,但最终磨不过奶奶,便带在身上了。那时乡下圆珠笔很少,孩子们都用的是黄铅笔。铅笔一家也不多,我家只有三根,我一根,表哥一根,还有一根被闲置了。

我那时小,还不懂怎样写作,只会写单个的字和我的名字。名字是从小练的,所以这仨字写的极为的大,好似在炫耀着什么。有时奶奶会用我的小本子记一些家常事,如:老李家借了什么东西,明天早上要买什么菜,今天又交了多钱的电费之类的,一些日常的琐事。所以,这个小本子是奶奶用的比较勤,而我有时就把小本子推脱给奶奶让他保管了。

言,我当时的内心很是震动。就如打开了一扇窗,开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我留下了这本杂志。我去摘抄里面让我魂牵梦绕的句子,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很慢,但却不是原来那样的涂鸦了。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开始学着去记录生活,记录身边的伙伴,记录今天的烦恼。那本子上的字一天天多了起来,字体也不似原来那样稚拙,而渐渐变得成熟起来。

直至如今,虽然那个黄色小本已不在我身旁,但每当我回想起那个本子,它总是能勾起我的回忆,让我想起阅读带给我那时快乐。

高中的回忆对曾经的高中的回忆篇二

我出生在1995年的秋天,刚刚呱呱落地的我,倒也是白白胖胖,耳聪目明,惹人喜爱,弹指十三年,我却早已成了一个肌肤微白的小伙子,此刻我和别的同学一样应该上初一,可是我现在却上六年级,留了一级。因为我经历了别人没有经历过的事情。

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放学回家出了车祸,被送往人民医院。妈妈下班回来听说我出了车祸差点晕了过去,而爸爸在银川出差听了我出车祸,开的警车,拉的警笛连忙往回赶,车都快飞了起来。就这样我眼睛下方缝了二十多针,住了一个星期的院。直到现在左眼下方还留着一道伤疤。

上五年级的时候又得了急性阑尾炎,有住了一个星期的院,这下可好上了一次手术台,肚子右下方挨了一刀子。

妈妈说我多灾多难我不信,但是这次我信了。

上六年级的时候,我得了过敏性紫癜后在古城医院给耽误了后转成了紫癜性肾炎,这下可好没完没了的住院,先到人民医院治疗没什么效果,又转到银川附属医院治疗住了两个月,妈妈又带我到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了两个月,后来找到当地的名医罗兴党爷爷那里,经过喝了过一年的中药终于起了效果,现在我的病情控制住了,这是我全家最高兴的事情。

怎么样听了我的故事后,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高中的回忆对曾经的高中的回忆篇三

追溯那记忆的往昔,回忆起那蠢蠢的纯真,我不经意地笑了,有时甚至无法相信曾经的那个傻姑娘居然就是我。

儿时的我可是妈妈的家务小“帮”手呢!为了体恤妈妈的辛苦,我可没少帮妈妈做家务。洗菜这种简单的事就不用妈妈操劳了!我热情地接过妈妈手中的菜篮子,转身就来到洗衣机前,“轰隆隆——轰隆隆”——大功告成啦!听到声响的妈妈飞快地来到我的身边,只见我正一脸得意地站在那儿看着我的“战利品”。好吧,菜洗得很“干净”,以至于那天午餐的“单一”让我久久难忘!

有一句话叫做“在书的海洋中畅游”,于是我用亲身经历验证了这句话。第一步要先造个“海”,于是乎,我在浴缸中放满了水;第二步要选畅游的书,我来到高出几个我的书架前左看右看,抱了一堆自己看不懂的书,想着游完泳就可以了解这些书,心里美滋滋的。就当我将书扔下“海”,让自己在“书海”中畅游时,爸爸出现了,看着爸爸阴沉的脸,我觉得大事不妙,于是选择了走为上计。这“书海”嘛,只能找机会以后再游了!

哥哥的成绩一向很好,家里人总是教导我要向哥哥好好学习,肚子里要有墨水。我人小不懂事,总想不清楚,像哥哥学习成绩这么好的人,是怎么喝墨水的呢?为了满足他们的再三教导,我找来了一瓶墨水。闻一闻,无法形容,尝了尝,似乎没有香味!可是人们为什么要喝墨水呢?或许是我打开方式不对吧?于是我取了一罐糖,加了许多在墨水里,可还是不对,这味道不香,我只得做罢。我想:我好好学习便是,至于墨水什么的也不强求了!事后我委屈地向妈妈投诉,妈妈看着我,摇摇头,无奈地笑了。

傻傻地我就这么长大了!还好,现在的那个傻姑娘身体健康,智力中等。但是我好珍惜那段独一无二的童真啊!

高中的回忆对曾经的高中的回忆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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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五猖会》所叙之事非常简单:在出发参加一次期待已久的赛会之际,鲁迅被父亲要求背诵《鉴略》,原本兴致勃勃的一桩趣事由此而变得索然无味。不少论者认为这是鲁迅对封建制度提出反抗的呼喊,这种解释也成为了入选中学语文课本的《五猖会》的主流释义。笔者认为,鲁迅在文章前半部分对赛会的描写并非闲笔,重新解读这部分内容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五猖会》;礼教;民俗;启蒙

作者简介:苏美华,暨南大学中文系2015级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一、“回忆”的意义

《五猖会》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六年六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一卷第十一期,后收录在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朝花夕拾》的创作从1926年2月开始,到11月结束。1927年7月,鲁迅在廣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1928年9月结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1],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创作《朝花夕拾》时鲁迅已是文坛举足轻重的作家。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鲁迅写了《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愤怒声讨反动政府的无耻行径,遭到反动政府的迫害,不得不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他曾经先后避居山本医院、德国医院等处。收于集中的《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三篇散文便是在此时所作。

《朝花夕拾·小引》中记录了作者写作这本散文集时的心境。“目前是那么离奇,心里是那么芜杂”,“前几天我离开中山大学的时候,便想起四个月以前的离开厦门大学;听到飞机在头上鸣叫,竟记得了一年前在北京城上日日旋绕的飞机。我那时还做了一篇短文,叫做《一觉》。现在是,连这‘一觉’也没有了。”这是1927年5月的鲁迅,这时候的鲁迅刚刚编订完《野草》,而这《一觉》正是《野草》的最后一篇。《一觉》写于1926年4月10日,文章中,鲁迅有这样一段话:“青年的魂灵屹立在我眼前,他们已经粗暴了,或者将要粗暴了。然而我爱这些流血和隐痛的魂灵,因为他使我觉得是在人间,是在人间活着。在编校中夕阳居然西下,灯火给我接续的光,各样的青春在眼前一一驰出了。身外但有昏黄环绕。我疲劳着,捏着纸烟,在无名的思绪中静静地合了眼睛。看见很长的梦,忽而惊觉,身外也还是环绕着昏黄。”对于这段话的理解,许多人用“梦醒之后还有路”来解释,试图对鲁迅的启蒙战斗精神加以强调。事实上,虽然鲁迅在文中明确地赞赏了青年人的反抗精神,然而,鲁迅对于这种反抗行为本身却是有着隐隐担忧的,“身外但有昏黄环绕”,黄昏之后呢?那便是无尽的长夜了。虽然有灯火接续着夕阳的光亮,但这微弱的光恐怕不足以抵挡无处不在的黑暗。但是鲁迅说自己向来是不主张把自己的绝望带给青年的,这一丝光亮是他留给青年也是留给他自己的一点信念。然而到了《朝花夕拾》,鲁迅却说“现在是,连这‘一觉’也没有了。”如果说,一年以前的鲁迅仍对青年的战斗抱有一丝希望的话,这时的鲁迅则是对这种“战斗”和“启蒙”生出了十分的疑惑。如果说之前的“一觉”还能给他一点“是在人间活着的感受”,那么如今无聊的生活却让鲁迅生出“虽生之日,尤死之年”的感慨。

童年记忆便是在这些百无聊赖的时刻偶然闪烁。“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唯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鲁迅曾坦言《朝花夕拾》的创作目的是“欲从纷扰中寻出宁静”“因为不愿想到目前,于是记忆便在心中出土了。”[2]可见,“记忆”是“目前”最有效的遮蔽物。通过回忆往事重新寻找生命的发源与意义,这种精神的“返乡”具有深刻内涵。

海德格尔说道:“诗人的天职是还乡,惟通过还乡,故乡才作为达乎本源的切近国度而得到准备。”他还强调惟有离开家乡而历尽沧桑后重返故乡的诗人才能真正领悟故乡的意义。鲁迅在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由“听将令”发文到重新审视这场“启蒙运动”的意义,在这时候,鲁迅选择重拾童年记忆,这种“精神”的还乡绝不仅仅只是单纯的逃避纷繁现实回到童年无忧的氛围之中,而是带着一种审视的目光重新发现隐含在自己文化生命血脉之中的渊源。

二、《五猖会》——对民俗文化的再审视

《五猖会》是鲁迅在“流离中所作,地点是医院和木匠房”,与接下来的一篇《无常》情况大体相近,内容也具有连贯性,可将两篇作为一个整体对照分析。迎神赛会是鲁迅儿时家乡的民俗活动,“五猖会”是其中一大盛会。据鲁迅在后记所言,迎神赛会和做目连戏兼有祷祈和娱乐的功能。虽然这赛会在鲁迅看来已经大不如明人所记的繁盛,然而我们在《五猖会》和《无常》两篇中仍然可以一窥其时的乡民对于赛会的重视。我们细看文章,可以发现鲁迅对于民俗的深入思考,而绝不仅仅是简单的批判。

迎神赛会的活动已经流传许久。根据鲁迅所记,明人张岱的《陶庵梦忆》中所描述的赛会“真是豪奢极了”,幼时的鲁迅也常常怀着希望,能看到比前次更繁盛些的赛会,然而结果却总是一个“差不多”。对于孩子们来说,比起背《鉴略》,赛会自然是有趣得多的。人到中年的鲁迅又是如何看待这存留在儿时记忆中的民俗的呢?鲁迅提到看《陶庵梦忆》所记载的赛会盛况,当时的人们不仅用十分隆重的办法祈祷,且还要扮《水浒》人物和故事,鲁迅问道:“这样的白描的活古人,谁能不动一看的雅兴呢?”言语中流露出对于这种盛举消灭的惋惜之情。与明人记载的盛大赛会相比,鲁迅幼时的赛会已有衰落之像,妇孺不许看,士子不屑于看,只有游手好闲的“闲人”才会去看热闹,而“我”关于赛会的知识也多半是从这些人的叙述中得来。相比明朝时期令人“雅兴”大作的赛会,这时候的赛会作为一种旧俗已经失去了它被“士子”重视的地位,只有下层民众仍将其当做一种精神寄托。

士子们对于民俗的态度何以发生了这样的变化?《五猖会》记载,当时县里有两座特别的庙,一是“梅姑庙”,一是“五猖庙”,其中所供奉之神像都与“礼教”相悖。

《聊斋志异》在卷十四《金姑父》中也记载了会稽梅姑祠。相传庙中所供奉梅姑原型为一马姓女子,自小便许配了婆家,但未及出嫁对方便暴毙身亡,这马姓女子坚决不再嫁,守节至三十岁亡故。族人及当地官府将其作为恪守封建礼教的典范上报并为其立祠塑像,以供世人效仿。不想,成神的梅姑却一反在世时的忠贞。一赶考书生路过梅姑庙,为梅姑的美貌所打动,于是为其作诗一首以示爱慕。当晚,书生于旅店暴毙身亡,与此同时马氏族人得到梅姑托梦,称其已将书生招为夫婿,并要求信众为书生立一塑像于梅姑像旁。马氏族长为保族人名声百般阻扰,结果族长与其家人相继得病,求医无果之下只得去梅姑庙立誓,以病愈换书生塑像。许愿不久,得病的馬氏族人纷纷痊愈,于是方圆百里乡人纷纷出资翻修梅姑庙,从此信众日多,香火繁盛。

鲁迅称此梅姑庙“特别”,是因为这梅姑神灵与“封建礼教”的格格不入。按照“礼教”的传统,女子遵从三从四德,贞烈守节才是符合道德规范的,也只有这样的女子才能在死后享受世人供奉和敬仰。梅姑在生前赢得了贞洁的美名,这美名的得来是由于封建世俗的强大压力抑或是出自梅姑本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死后的梅姑终于有了为自己的感情做主的客观自由。据传,到这梅姑庙里祈祷的信众多为青年男女,梅姑勇于为自己的爱情斗争的精神无疑感动了这些信众,神庙香火的鼎盛也来源于民众对于现世高压的封建礼教下的追求自由爱情的向往。在这种意义之下,梅姑庙自然是“碍于礼教”的,而“士子”的不屑也事出有因。

再看五猖庙。关于五猖庙的起源有不同的说法,但大致都认可人们修筑五猖庙的动机是为了祈求一方太平。据载,东关五猖庙始建于雍正年间,每年农历四月十五五猖庙会以及其他时节,为了祈求太平村民们循例在此演戏敬神娱神。所演之戏便是《无常》一篇所载的目连戏,无常便是戏中最令人关注的角色。庙中的五个神像及其太太并未按照“礼教”约束,谨遵“男女之大防”,按“士子”们的看法,这乡俗于“礼”不合,但其既长期流传,他们只得将其“另作别论”加以搪塞。这两座遭到“士子”鄙夷的庙却是乡民们的精神寄托,每年的赛会好比乡民们的短期狂欢,这种情形引起了鲁迅的思考。在《无常》中,这种思考更见清晰。无常是民间传说中的形象,他的可爱可亲在于理而情、鬼而人。无常的出场一扫之前剧情的阴霾,并使台下的观众“突然高兴而且紧张起来”:无常在台上的夸张滑稽的表演使他拉近了与台下观众的时空距离,他的七情六欲说明他不过是个普通人,同时他的刚正不阿的品格又满足了观众惩奸除恶的民间理想,使观众暂时超离了处身的黑暗痛苦的现实世界。

将《五猖会》与《无常》两篇看作一个整体加以观照,我们可以发现,鲁迅对所谓的“礼教”中不能兼顾人情的“公理”产生了怀疑,这种怀疑带来的不是全面的“反礼教”。一方面,鲁迅反对“礼教”中压抑人性的夫权与父权,但是另一方面,鲁迅对于这种包含着底层民众的心愿与精神寄托的民俗形式表示了理解,并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礼教”二字成为一个可疑的对象,鲁迅在文章中着意提到梅姑庙与五猖庙的“于礼不合”,然而,这在“士子”“君子”眼中的“礼”站在了“蒙昧”的乡民们的对立面,乡民们无权也无力表达自己精神的需求,这些“沉默的大多数”只能依靠庙里的塑像、赛会的狂欢来寄予内心对于公平正义的世界的期盼。当现实世界的话语空间遭到无限挤压,这种精神的向往只能延伸到死后的世界,这是民众对于强大的“礼教”仅能做到的反抗。鲁迅作为新旧两个阵营的“中间物”,他不同于一般“君子”们一味鼓吹西化与启蒙,强烈的批判精神又使他能用锐利的眼光洞察被话语蒙蔽的真相。回到历史现场,许多已被认可的观念会被颠倒过来理解,从而使看似“不言自明”的地方反而成了重新思考的出发地。从旧经验中获取新认知,他比同时代的启蒙者看得更远更深刻。在“君子”们一味反对的“旧俗”之中,他发现了其中饱含了底层百姓无限的精神寄托,同时也蕴含着无限的民间智慧,现代化启蒙话语的渗透使得这些古老的传统被边缘化,被误解,“士子”们不再是传统价值的守护者,他们试图斩断旧筋脉,以西方的血液来“重塑”民族的灵魂。鲁迅发现了这其中的矛盾所在,他甚至花费了极大的心力去对“旧俗”进行了一番考究,并且用他自己的考究来对这些“士子”的无知嘲笑了一番。

“故乡的风景,对于寂寞时代的鲁迅,给予了丰富的粮食,给予了忍耐和超脱混迷的现状的力量。”[3]鲁迅在《五猖会》中所传达的正是这种对于故乡逝去的淳朴民俗的追溯与怀念,是对于底层民众的深沉凝视与理解,是对于虚伪现实之下被压抑的人性与正义的呼喊,也是对于高潮之中的“启蒙”运动的一个颇有深意的追问。

注释:

[1]《三闲集·〈自选集〉自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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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回忆对曾经的高中的回忆篇五

花生米粑是家乡特有的一种食物。米粑并不太难做,可裹满在米粑上的花生碎,却极难寻得。春季的凌晨六点,月色尚未隐去、晨曦又已微露头角,正是在这样的时间花生才最壮实,我随爷爷来到花生地前挖花生。这花生,也像那古时的刘子骥,隐居于山林深处,它把自己隐藏在几尺深的土壤里。手握一把小铁铲,掘入松软的土中,掘至极深的地方,都尚未掘到。在看似无果之时,铲子头上又像触到了些什么,如几个硬疙瘩。刚挖出来的花生,全身裹满了泥土,又微微带点清露的湿润。

思念于劳作看似发现不了你那种无奈,而不久后,又发现你就在我们身边的那种惊喜。

挖完花生回到那座红砖房时,已是正午了。草草结束中饭,全家人便坐在院子里,帮花生剥出去外壳,花生的外壳就像河底的一块块坑洼的小石子,甚至可以说它是那么的丑陋,伴着不时的鸟鸣和剥壳的“嗒嗒”声,一粒粒饱满圆润的果实很快就在瓷盘上堆成一座小山。可不一会儿,坑洼坚硬的外皮就将大家的手磨出了一个个血泡,扎心般的痛!可大家都忍着,怕扰到其他人的工作。约莫一个时辰后,外壳已然全褪去。

思念于将你褪壳时,手指上被磨出血泡的劳苦以及褪完所有壳时,心里隐泛起的欣慰和欢喜。

为了使花生更加香脆,当然还需对花生进行烹任炒制,炒制花生是一门技术活:若炒制过程中细盐撒多了,花生便会过于入味;若火候没有把控到位,花生就会穿上“华贵的黑西服”。我站上小木椅,学着爷爷的样子想把花生翻动。沉重的锅铲在我的手中不断颤动,最终倒是连花生的身子都没碰到。爷爷笑得乐呵呵的,从我手中接过锅铲,只轻轻一翻,花生便在锅中跳起舞来。没一会儿,花生就炒制完毕了。我不顾花生的滚烫,便往嘴里塞。花生在嘴里炸开,浓烈的香气在舌尖萦绕。若将米粑添上,甜与香咸相结合,构成了独制特的风味——故土的味道。

思念于享受你时,那种强烈的满足感。

出来城市后,是愈发怀念故土,更怀念那花生米粑。市面上售卖的花生,吃着便总少了一种“先苦后甜”的意味,就似乎无滋无味。故乡的水土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在那儿种出来的花生,才有乡土的情啊!

你,令我如此思念!思念于你带给我的满足感,更思念于你那浓厚的乡情啊!

高中的回忆对曾经的高中的回忆篇六

当年离开家乡时,我才八岁。记忆中,没有铺张的道别仪式,没有痛哭流涕的不舍,没有频繁回眸的眷恋。一切步骤都是有条不紊地遵循着计划中的轨道进行的。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深深地沉醉在上海的新奇、繁华和绚丽中,逐步淡忘了当年在家乡的日子。

有一天,在语文课上我读到牛汉的《滹沱河和我》,而滹沱河恰巧就在我的家乡!我几近啜泣地默读完这篇文章,犹如醍醐灌顶。原来,我一直是个北方人,我的周身缭绕的是浓郁的北方气息。无论上海如何迷人,也无法泯灭家乡在我心中的位置。

让多啦a梦用时光机将时间回流,同时让记忆倒带,倒回我在华北的那些时光。

那年的我常邀几个邻家孩子一起做游戏。当时,我们只是一群癫狂的孩子,湛蓝的长空时时被我们纯粹的笑声填充。后来,我与他们还未来得及说句“再见”,就已天各一方。

他没有再说下去,我隐约听到抽泣的声响。我心里非常难过,难以想象远在千里之外曾经的居所现在到底怎样。愈是缅怀曾经的过往,心中的乡思愈是久久不能平息。

以前仰望苍穹,我能轻易看到抖着翅膀滑翔的苍鹰。现在想来,鹰恰好蕴涵了北方人豪放的性格!那种固若金汤的坚毅是令每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所自豪的!

书中说:“凡是故乡之外的地域,都可以叫做异乡。在故乡与异乡之间,有一道肉眼几乎看不到的界限。但游子的心灵,恰恰是触摸着这道界限而成长的。”只有远离家乡的人们,才能真正感受到这句话的分量。

对故乡的思念,不需要任何浮华的粉饰。只是在静寂的环境里脑海中闪现很多年前的某一幕景象,心中为之一颤,然后莞尔一笑,了却悲戚之情,留下温馨的画面。

“北方”一词深深地镌刻在记忆的石碑上,偶用手指轻触这个词汇,仍能感动得哭泣。回顾那些孩提时代稚气的事情,发现自己真的长大了不少。盘桓在记忆里的家乡始终占据着心中一大片位置,绵延无尽头。

要记住这篇文章哦:盘桓在记忆里的家乡800字,如果喜欢,可以经常来找我,我是你的“秀秀姐”。

高中的回忆对曾经的高中的回忆篇七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长故事,每一个人从出生后,就不断的在成长,身体逐渐的由小变大,行为也由幼稚无知,变为成熟懂事,在一连串的蜕变过程中,有冒险,也有惊喜,彷佛青苹果的味道,酸中带甜,甜中带酸,这种成长的滋味,格外让人难忘。其实成长代表著一连串的改变,过程虽然苦涩,但结果却是甜美的。

记得放暑假期间,我无意中打开以前的相簿,竟然发现有一张自己刚出生模样的照片,小小的手,眯眯的眼睛,看起来像个小傻蛋,妈妈告诉我:那时的我,什麼都不会,只会吃喝拉撒睡。慢慢的,我开始翻,坐,爬,并且长出牙齿,吃著美味的食物。不久,在摇摇摆摆中,我跨出了人生中的第一步,从此世界变得更加辽阔,可以自由自在的到处游走。

后来,我开始牙牙学语,知道喊饿饿就会有东西吃,要车车就会有玩具玩,不想洗澡就说:不要!懂得用语言和人沟通,世界变得更不一样了,这种成长的喜悦,是笔墨所难以形容的。

而现在的我,不只是会走,还会跑,会跳:不仅会说,还会写,会画,会交朋友,头脑里的知识更是愈来愈丰富,上自天文,下至地理,无所不包;待人处事也愈来愈成熟,知道待人要诚心诚意,做事要勇敢负责。

在不久的将来,我会进入青春期,外表上,声音会变粗,会长喉结,会长青春痘;心理上,会变得更为成熟,更加稳重,而经过这一连串的改变后,我就会像毛毛虫破茧而出,成为美丽的蝴蝶,迎向新的未来。

成长是每个人必经的过程,只要以平常心面对,将会发现过程虽然有点惊心动魄,但也处处充满惊喜,成长是美好的!

高中的回忆对曾经的高中的回忆篇八

有没有这样一种时候,青春里追寻,时光里想念,前程里遗憾。那时候,阳光都是温暖的,笑容都是甜的。

——题记

在爸爸妈妈的怀抱里成长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他们是你成长的支柱。是见证你成长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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