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

时间:2023-12-05 作者:雅蕊

实施方案是针对某个具体问题或目标所制定的一套具体的行动计划,它可以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完成任务,实现目标。以下是一些实施方案的评估指标和方法,可以用来衡量实施的效果。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打好2020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关键战役,根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部署,聚焦2020年度重点工作,确定任务单、路线图、优先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着力开展以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打击行动,稳妥处置涉众型经济案件;有序压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防控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为全面完成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1.开展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作用,依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品牌项目,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抵制意识。(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加大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实施力度,持续推动举报奖励落地实施,扩大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县处非办、县公安局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3.深入开展陈案攻坚,持续推进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以陈案化解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按照“公安在侦”“检察院在诉”“法院在审”“资金清退”四个阶段,分阶段加快推进案件处置。(县处非办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全年持续推进)。

4.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配合主办地做好“e租宝”案金寨县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等后续处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有力、平稳有序。(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5.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及时防范和处置重大风险隐患。引导试点机构合理控制业务规模,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转型规范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二)完成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6.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全面完成行政核查,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退、以查促打”。持续推进行业风险清理,坚决遏制新增机构,对历史遗留停业机构进行清理退出,确保全县机构数量、业务规模、投资人数持续下降。(县金融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共同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7.监督地方法人银行严格落实p2p网络借贷机构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妥善化解机构资金集中存管风险,防范风险向银行传导。(县银保监组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8.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实施监管,主动承担地方负责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p2p网贷监管长效机制。(县金融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共同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三)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9.贯彻中央、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要求,严禁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各类交易场所在我县违规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清理整顿本地企业违规开展省外各类交易场所业务和违规开展类交易场所业务。(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0.贯彻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行动方案》,强化投资者教育,提倡理性投资,提升诉讼便利度,强化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四)集中整治各类金融乱象。

11.持续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套路贷”等涉黑涉恶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线索摸排、移送及查处力度,督促移送线索依法处置。加强金融行业乱象治理,健全长效机制,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2.综合各执法部门力量,对“放贷类”“投资理财类”等从事金融活动的非金融企业,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清理,依法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金融业务行为,打击假借“创新”“普惠”等名义乱办金融行为。(县金融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负责性质认定、依法取缔,县公安局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13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以外的实业、创业等投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前开展联合评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联合评估意见进行登记注册。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14.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持续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坚决打击违法虚假金融广告。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监管协调机制,推进我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妥善处理金融消费咨询投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行金寨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县金融监管局、县教育局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五)妥善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

15.开展农商行系统流动性、不良贷款尤其是隐性不良贷款等风险点全面排查,实施机构风险分类,完善防范化解风险预案。(县银保监组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6.高度关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对高风险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精准施策、确保稳定。压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确保到2020年底,全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率控制在5%以下。(县银保监组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17.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开辟金融债权诉讼案件绿色通道,提高案件执结效率,有序压降地方法人机构不良资产。健全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体系,坚决遏制、精准打击各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探索设立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流转平台,加快金融抵债资产处置。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机制,营造良好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县处非办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财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六)加强地方金融行业监管。

18.强化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风险拨备指标监管,支持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代偿资金追偿工作,加大政策性担保机构不良资产化解力度。(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各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9.督促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加强现场检查与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履行约谈、警告、责令整改、罚款、吊销经营许可等手段,规范各类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活动。(县金融监管局(县财政局)牵头、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0.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存量优化整合和补充资本,对停止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依规实施市场退出。严防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1.开展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专项清理排查行动。集中清理“空壳”“失联”“僵尸”企业,整治打击高利贷、“套路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七)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22.加强监测防控,对扶贫小额信贷尤其是“户贷企用”模式贷款逐笔建立台账,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及时予以提示,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县农商行等承办机构、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扶贫开发局共同牵头,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3.引导各乡镇、各经办银行严格把控风险,根据“户贷企用”企业实际,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回收扶贫小额信贷,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各类风险。(县金融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县扶贫开发局共同牵头,县农商行等承办机构、人行金寨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21年一季度对2020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落实工作责任,互相支持、协同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介和载体,以法律政策宣传、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金融风险相关舆情监测和管控,加强正面宣传,防止负面信息炒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三)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各领域监管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共享,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四)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依规制定化解风险的政策和方案,稳妥有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止矛盾激化。落地属地维稳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导入法治轨道,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打好20xx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关键战役,根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部署,聚焦20xx年度重点工作,确定任务单、路线图、优先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着力开展以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打击行动,稳妥处置涉众型经济案件;有序压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防控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为全面完成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1.开展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作用,依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品牌项目,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抵制意识。(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加大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实施力度,持续推动举报奖励落地实施,扩大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县处非办、县公安局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3.深入开展陈案攻坚,持续推进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以陈案化解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按照“公安在侦”“检察院在诉”“法院在审”“资金清退”四个阶段,分阶段加快推进案件处置。(县处非办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全年持续推进)。

4.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配合主办地做好“e租宝”案金寨县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等后续处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有力、平稳有序。(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5.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及时防范和处置重大风险隐患。引导试点机构合理控制业务规模,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转型规范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二)完成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6.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全面完成行政核查,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退、以查促打”。持续推进行业风险清理,坚决遏制新增机构,对历史遗留停业机构进行清理退出,确保全县机构数量、业务规模、投资人数持续下降。(县金融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共同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7.监督地方法人银行严格落实p2p网络借贷机构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妥善化解机构资金集中存管风险,防范风险向银行传导。(县银保监组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8.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实施监管,主动承担地方负责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p2p网贷监管长效机制。(县金融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共同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三)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9.贯彻中央、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要求,严禁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各类交易场所在我县违规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清理整顿本地企业违规开展省外各类交易场所业务和违规开展类交易场所业务。(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0.贯彻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行动方案》,强化投资者教育,提倡理性投资,提升诉讼便利度,强化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四)集中整治各类金融乱象。

11.持续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套路贷”等涉黑涉恶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线索摸排、移送及查处力度,督促移送线索依法处置。加强金融行业乱象治理,健全长效机制,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2.综合各执法部门力量,对“放贷类”“投资理财类”等从事金融活动的非金融企业,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清理,依法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金融业务行为,打击假借“创新”“普惠”等名义乱办金融行为。(县金融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负责性质认定、依法取缔,县公安局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13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以外的实业、创业等投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前开展联合评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联合评估意见进行登记注册。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14.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持续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坚决打击违法虚假金融广告。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监管协调机制,推进我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妥善处理金融消费咨询投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行金寨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县金融监管局、县教育局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五)妥善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

15.开展农商行系统流动性、不良贷款尤其是隐性不良贷款等风险点全面排查,实施机构风险分类,完善防范化解风险预案。(县银保监组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6.高度关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对高风险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精准施策、确保稳定。压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确保到20xx年底,全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率控制在5%以下。(县银保监组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

17.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开辟金融债权诉讼案件绿色通道,提高案件执结效率,有序压降地方法人机构不良资产。健全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体系,坚决遏制、精准打击各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探索设立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流转平台,加快金融抵债资产处置。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机制,营造良好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县处非办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财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六)加强地方金融行业监管。

18.强化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风险拨备指标监管,支持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代偿资金追偿工作,加大政策性担保机构不良资产化解力度。(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各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9.督促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加强现场检查与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履行约谈、警告、责令整改、罚款、吊销经营许可等手段,规范各类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活动。(县金融监管局(县财政局)牵头、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0.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存量优化整合和补充资本,对停止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依规实施市场退出。严防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1.开展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专项清理排查行动。集中清理“空壳”“失联”“僵尸”企业,整治打击高利贷、“套路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七)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22.加强监测防控,对扶贫小额信贷尤其是“户贷企用”模式贷款逐笔建立台账,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及时予以提示,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县农商行等承办机构、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扶贫开发局共同牵头,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3.引导各乡镇、各经办银行严格把控风险,根据“户贷企用”企业实际,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回收扶贫小额信贷,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各类风险。(县金融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县扶贫开发局共同牵头,县农商行等承办机构、人行金寨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xx年一季度对20xx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落实工作责任,互相支持、协同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介和载体,以法律政策宣传、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金融风险相关舆情监测和管控,加强正面宣传,防止负面信息炒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三)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各领域监管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共享,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四)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依规制定化解风险的政策和方案,稳妥有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止矛盾激化。落地属地维稳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导入法治轨道,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三

深入探讨金融改革开放进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研究如何有效进行甄别防范与应对,有助于使金融改革路径更加稳健。本文梳理了金融业改革创新进程中面临的一些已经发生和潜在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关制度性安排的建议。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各类新业务、新产品不断涌现,已对我国金融监管带来了实质性挑战。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上升以及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升级,预计在未来若干年我国的金融开放程度会继续显著提高,但金融开放与创新通常伴随着金融风险的积累和加剧,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在金融市场开放进程中遭遇了不同程度的金融风险的冲击,使经济快速增长进程因为各类金融风险冲击而遭受经济和金融震荡。因此,深入探讨在金融改革开放进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研究如何有效进行甄别防范与应对,有助于使金融改革路径更加稳健。

对当前各类金融风险的初步估计。

从近期看,我国金融领域的风险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地方政府性债务、产能过剩等领域形成的银行信用风险和影子银行风险;从中长期看,我国的金融风险点主要集中在各类金融创新和新业务替代,潜藏着多重风险,企业债务率过高、流动性结构失衡等问题。

各类金融创新引发的信用风险。金融创新的实质决定了银行的产品创新总是在业务实践中逐步成熟和规范。由于产品设计、交易制度、人员培训、交易对手、法律环境等方面的缺陷,如市场利率、汇率、股票、债券的行情变动,银行新产品上市后对客户的利益设定有可能无法全部兑现,从而客户不可避免地承受风险损失甚至引发流动性风险。近年来各类金融衍生产品、理财产品的迅猛发展在为客户带来收益的同时,也由于其业务复杂性和高杠杆性,或信息披露及市场流动性不足,而重创投资者信心,有可能放大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导致银行的经营风险呈点状发生。

金融产品操作流程不规范导致的操作风险。所谓金融创新是要创造出新的金融要素,或对金融要素进行重新配置和组合以提供新的金融服务功能。由于创新,产品设计难免存在漏洞,操作人员对产品和流程还不熟悉,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应用,金融创新越来越复杂,而目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对金融创新的科技支撑还力不能及,系统开发不规范或科技人员流动频繁也加剧了操作风险的可能。近年来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案件时有发生,已经造成了重大损失。

由于缺乏对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而引发的道德风险。任何金融创新都会有主观因素的影响,从风险的角度来看:一是主观故意带来高风险,即有些金融创新并不是为了规避金融风险,而是为了摆脱对其利润最大化的各种约束,追求高风险、高收益。二是主观过失带来的风险。即在创新过程中过失或运用、使用创新不当,不但没有减轻风险,反而放大了风险,特别是风险的内控者和监管者缺乏对金融创新中的风险进行恰当评估和预测,使风险防范和控制失去了最后的防线。这种由创新主体的主观因素而引致的道德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与其他风险交织在一起,加剧了风险的危害性。

监管政策与法律风险。由于金融新产品的开发和投入使用本身就意味着要打破原有的业务经营格局,所以有可能受到来自监管部门的管理约束,新业务或产品一时不能被批准使用,不能及时投入市场,使之失去了抢占市场先机的机会而影响到预期收益;或者是监管部门在批准时限制新产品的某些功能,使之达不到预期应有的市场规模和市场效益;或者是根本不予批准而把许可使用权给了其他竞争对手,造成不必要的开发损失。法律方面的风险是指金融新产品的开发、投入使用甚至是产品的设计形式、推广宣传方式等都有可能涉及违反某些法律、法规,包括民商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和商标、技术许可法等方面的风险。特别是在我国法律不健全、法制意识不强的当下,金融产品创新中基于成本考虑,模仿导入金融产品居多,侵权行为等法律与合规风险开始凸显。事实上法律风险造成的危机后果远远超出了其他金融风险,不仅会造成大量资金的损失,还会使金融机构信誉降低,甚至使金融机构倒闭。

由房地产市场引发的金融风险。房地产行业是最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产业链条众多,具有极强的金融关联属性,其风险不容忽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一项研究指出,近来50例系统性金融风险案例中,逾三分之二与房地产市场房价盛极而衰的波动相关。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化严重,总供给已大于总需求,面临拐点的部分城市和地区的房地产不良贷款正在加速暴露,可能引致的银行贷款风险不可小觑。

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当前我国宏观经济面临整体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而财政支出刚性较强,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2015年有3个省级、99个市级、195个县级、34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地方政府性债务使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相互交织,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则各种风险交叉传递,极易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严重影响我国金融和财政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产能过剩领域引发的风险。正规银行及影子银行体系大量资金流向产能过剩领域,国家“去过剩产能”调整过程,已经和继续形成银行不良贷款并影响经济增长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全国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船舶、光伏、工程机械等行业产能利用率最高仅为75%,这些领域的贷款已经成为银行业不良贷款的“重灾区”。一些向银行融资困难的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开始转向从影子银行体系获取资金,从而加大了金融系统面临的潜在风险。而各类影子银行由于不受监管或运作不规范、缺乏透明度等问题,给金融体系平稳运行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指出,中国影子银行规模已经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此外影子银行的资金链涉及银行,其风险有可能辐射到正规金融系统。

流动性错配的结构性风险。当前金融运行的突出问题是流动性总量富余但存在经济结构上的失衡,货币信贷存量推动经济增长的边际效率不断走低。2008—2012年,中国货币供应量激增50万亿元,几乎翻番。但由于金融资源严重错配,大量的超额货币在金融体系内“空转”,还没有完全形成有效的金融资本助推实体经济的制度框架。

建立金融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需要未雨绸缪。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加快,银行借贷利差大大缩小,各类金融机构利润会不断收缩,经营成本和风险会显著上升,金融机构经营失败的概率也会大为增加。与此同时,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和深度调整期,经济增速下行的压力依然很大,长期高速增长中积累的金融风险已开始暴露,需要有关监管部门提前做好应对风险的制度和规则准备。同时随着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推开,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将更为激烈,在增强金融体系活力与效率的同时,也要为可能出现的优胜劣汰做好准备,通过处置与退出机制建设以实现高风险金融机构在没有政府救助前提下的平稳、有序退出。我国持续的金融改革深化和金融资产规模的增长,使得过去完全靠政府和中央银行救助来应对金融风险的做法已难以为继。2015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170万亿元,是当年我国gdp总额的3倍左右。庞大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必须依靠自身的资本、拨备储备以及成熟可靠的处置与退出机制,方能使金融风险得到及时的隔离与化解。

现阶段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与退出机制建设已经不仅是纯学术问题,而是一个紧迫的实践问题。建立金融风险的处置机制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的传染与外溢,使单个有问题的金融机构的经营失败不致蔓延为全面的系统性危机。在隔离风险的基础上允许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避免金融体系陷入“一限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实现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的平衡。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的精神,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依法监管与化解金融风险就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市场化、法制化的市场退出机制。政府负有维护金融安全的职责,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在处置金融风险中的作用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市场纪律,防范道德风险,提高金融活力,意味着金融安全应由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处置与退出机制替代。而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与退出,政府救助只能是最后的防线,只有在严重影响金融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实施。

金融机构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完善我国金融体系、使其更富弹性和抵御风险冲击能力的重要前提。因为任何金融监管都不能保证金融机构只生不死,也不能避免部分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所以应该把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平稳有序退出机制作为金融体系优胜劣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自我清理、自我修复的机能建设,保持金融体系的生机与活力,这是成熟的大型经济体必须具备的重要金融制度安排。

2002年巴塞尔委员会在总结过去历次危机及各国应对实践的基础上,发布了《高风险金融机构识别与处置指引》,总结了有效处置与退出机制的一些关键特征,其中包括:一是要及时识别和发现高风险金融机构。各监管当局在日常监管中动态监测金融机构所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积累程度,分析判断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风险等级作为分类处置的依据。二是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处置手段。广义的处置包括早期纠正措施,如限制金融机构业务开展、要求股东注资、限制股东权利、整改内控制度、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般适用于风险等级不太高、问题不太严重的情形。对高风险金融机构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促其重组和撤销清算。两者的区别在于,促其重组需要获得金融机构股东尤其是主要股东的积极配合,愿意接受新股东或出售所持有的股权;撤销清算则无须股东同意,监管当局认为该金融机构已基本没有继续经营可能,而直接撤销其牌照,进入清算程序。最终的清算模式多会选择“购买与承接”方式,不同的是有的政府会在此之前安排由监管当局接管有关的金融机构,有的会成立过桥银行承接被撤销金融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其目的都是防止金融机构风险进一步恶化。三是运用存款保护机制。实践证明“购买与承接”方式是一种效率最高的清算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变现与兑付存款的缺口。但很多情况下还会出现缺口,因此需要额外的保护机制抵补缺口以维护存款人信心。20世纪30年代美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建立了类似的存款保险基金来抵补兑付存款的缺口,也有部分国家使用中央银行或财政资金来抵补缺口。这个“三位一体”的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与退出机制安排还是较为成功地遏制了金融风险的传染与外溢的,在单体金融机构风险与系统性危机之间竖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发生储贷机构危机期间,监管当局和存款保险公司共同处置退出了2000多家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较为成功地将这场中型危机控制在局部范围之内。

要认真总结和吸取国内外处置金融风险的经验和教训。当拥有的风险处置手段越多、机制越健全时,金融风险演变为金融危机的概率就越低,因此加快完善金融机构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需要未雨绸缪,越早推出越有利于金融安全,越有利于激发金融活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从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两方面入手,既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监管转型,又要巩固实体经济的坚实基础,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及时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实体经济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一般会沿两条路径扩散与积累,一条是通过银行体系快速传导,另外一条是通过影子银行领域的刚性兑付积累。化解当前面临的金融风险,首先应对各类金融机构面临的各项潜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建立规范的金融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披露并制止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高风险行为。其次要将影子银行纳入规范的监管框架,明确金融机构不同产品业务的法律关系和监管规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同类的金融产品归属于同一监管主体,执行相同的监管标准。

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监管和处置与退出。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将亚洲金融危机后处置金融风险过程中较为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2003年颁布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正式赋予了监管当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接管、促其重组和撤销的权力,两部法律法规与《商业银行法》共同奠定了我国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和退出的法律基石。但是现有法律法规与建立清晰、规范、市场化的处置退出机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首先我国现有法律体系还没有清晰地界定出高风险金融机构从早期发现、制订分类处置方案到清算退出、损失分担机制的完整架构,还缺乏整体性规划和顶层设计。其次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更高的监管标准和处置机制安排,包括资本和流动性要求、股东自救、债权人自救以及恢复与处置计划等要素缺乏法律支持。最后,关于金融机构处置与退出法律法规与上位法和相关法律的衔接配套不够,如《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监管当局的接管权力,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中没有相应的条文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处置效率,甚至带来诉讼风险,需要尽快在立法环节补充完善。

在已发现风险的早期实施相关金融风险的必要隔离。我国金融监管已经建立了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级体系,并探索建立了金融风险的预警体系,应在完善风险评级和预警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不同风险等级的早期干预措施。对于风险迅速恶化、接近资不抵债边缘的金融机构要果断采取处置措施,必要时进入退出程序。金融风险随时都有迅速恶化的可能,对监管机构的问责应集中在已发现高风险金融机构但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更高的处置代价上,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风险的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不至于酿成系统性风险与危机。

最大限度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经验表明,对高风险的问题机构采取“购买与承接”是处置成本、道德风险和市场冲击最小的处置手段之一,应积极借鉴使其成为常态化的高风险金融机构退出方式。一般来说,只有被撤销或解散进入清算环节的金融机构才能使用“购买与承接”处置方式,清算机构才获得处置资产与负债的权力。为减少对市场的冲击,监管方往往选择在周五营业期结束后宣布被处置金融机构的撤销关闭,指定清算机构启动清算程序,清算机构利用周末与购买方签订“购买与承接”的相关合约,以确保新买家接手后的各网点可以在周一重新营业。而在此之前的几个月的工作期里,监管当局需要与清算机构密切会商制订处置方案、进行尽职调查、确定潜在买家,确保迅速、平稳地退出。同时“购买与承接”处置方式还需要获得法律授权,明晰清算机构和监管当局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必要的处置流程和审核程序。

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广大小额存款人权益的保护。2015年5月国务院已发布了《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建立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这对于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填补了我国金融安全网的重要制度空白。从国际经验来看,存款保险基金在处置小型金融机构过程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而大中型金融机构的退出需要更为复杂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处置安排。同时存款保险制度还可以为推行利率市场化和银行业退出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提供重要制度基础,不仅能有效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增强存款人对金融安全的信心,还能避免银行风险扩散和转嫁到政府财政领域。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股东和债权人的自我救助作用,增强资本与债权的损失吸收能力。一旦危机发生后,对大中型金融机构或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资本和可处置要求,主要是建立股东和债权人自救机制:首先是股东自救,包括股东注资、主动的资产出售和分拆安排,即恢复机制;其次是减记和转债机制,即要求大中型金融机构发行清偿能力不足时能够吸收损失的债务工具,或者通过立法规定一般债权人在危机时刻承担损失的机制安排,建立大中型金融机构特有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防范道德风险。在我国五家大型商业银行都是国家作为主要股东,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中也多有地方政府的股权,因此有必要界定政府作为股东的救助责任与防止动用公共资金救助的具体边界。

推进金融监管的转型,形成有效的市场风险约束机制。当前金融体系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就是部分金融活动游离于体制外而监管不到位。体制外金融过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管体制的过度管制,必须通过改革实现监管转型,防止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对跨市场、交叉性的产品要加强协调和改革,逐步建立“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监管转型重在构建市场化的风险约束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退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等一系列市场化风险约束机制。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则需要通过有序打破“刚性兑付”的手段给予投资人警示,使投资人逐步建立正确的风险观,正确应对投资风险。

规范地方政府举债机制,防止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和蔓延。短期看我国部分地区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有关地方政府应主动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防止风险继续积累,积极化解现存的风险隐患。要通过设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订应急预案等手段为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准备,将风险控制在有限的、可控的范围内,避免风险跨区域跨领域蔓延。从长期看要构建起以债券为主的地方政府负债融资机制。一要制定严格规则,构建行政控制与规则管理相结合的地方债务管理体制;二要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的地方政府债务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三要防范因企业融资贵引发的实体经济空心化的潜在风险,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改变金融背离实体经济的局面,使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构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对高风险金融机构及早发现、及早干预,在威胁到金融体系安全稳定时中央银行才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二是设计和建设金融体系自主的风险处置与隔离机制,即没有政府救助前提下的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与退出机制安排,实现金融体系正常的新陈代谢,求得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的平衡。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四

 为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重要行业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发〔x〕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金融工作开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控增去存,多方联动,守住底线,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尽快处置化解我县金融系统存量不良资产,严控新增不良资产,促进主要监管指标逐步提升,有效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全面改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多方协同作用,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筑牢市场准入、早期干预、行为监管和化解处置四道防线,把好风险防控的每道关口,努力提高我县金融系统自身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健全金融风险责任担当机制,保障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积极稳妥推进去杠杆,深化企业改革,把降低重点企业和行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有效处置金融风险点,防范道德风险,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工作措施及分工。

强化源头治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一般工商登记注册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必须严格遵守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和高管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全面实施金融机构及业务持牌经营,开展金融业务必须持有金融牌照,严厉打击无牌照、超范围经营活动。规范全县投资公司注册登记,强化监管,促其合法合规经营。(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人行x支行负责)。

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细化完善内控体系,严守审慎合规经营理念,优化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员工在内控管理中的定位和职责,强化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债权人的自我救助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人行x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加强地方监管的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快推进公共信用数据采集工作,健全公共信用采集机制,将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非银机构的信贷数据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引导企业、居民等社会成员将信用信息应用于日常经济社会中,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县信息中心牵头,县发改局、人行x支行配合)。

(二)加强风险研判和化解。各镇(办)、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以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体系,完善金融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金融风险事件的牵头处置或协调配合工作,及时处置和稳妥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各镇(办),人行x支行负责)。

着力化解银行不良资产风险,加强对全县重点行业及企业信贷风险排查防控,支持银行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呆账核销和债务重组,及时主动消化稀释风险。要建立信贷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依法维护金融债权,防范道德风险和逃废债行为。(人行x支行、各镇(办)负责)。

把国有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去杠杆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扩大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规模,支持引导暂时遇到困难的高负债优质企业开展债转股。引导企业主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加大股权融资力度,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负债水平,提高债务偿付能力。(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

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坚决制止变相举债。要将政府债务防范纳入政绩考核。加强政府性融资平台管理,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分类处置存量债务、严控增量债务,倒查责任、终身问责。(县财政局牵头,各镇(办)负责)。

(三)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禁止非法金融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积极稳妥做好案件处置工作。(各镇(办),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金融诈骗、地下保单、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严肃查处以财富管理、投资咨询、理财顾问、私募股权、融资担保、虚拟货币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民间借贷,坚决打击高利贷。(县公安局牵头,人行x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办)配合)。

加强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监管,强化预警监测,及时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各类交易场所交易行为,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人行x支行、各镇(办)负责)。

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与征信系统的互联共享,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县信息中心、县发改局、人行x支行负责)。

建立健全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和金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深入开展金融法治宣传,加强金融风险教育,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风险识别防范能力,推动形成普遍自觉守法局面,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人行x支行、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各镇(办)负责)。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打好风险防范工作是“三大攻坚战”首要战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要严防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县上建立了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乾政办机字〔x〕15号),主要职责是对全县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协调,研判金融风险情况,指导各镇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长要由各镇长(主任)担任,并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报县金融办。

(二)明确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要切实承担起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属地职责,不等不靠,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人行x支行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金融执法检查,监督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三)明确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各镇(办)、金融监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沟通衔接,凝聚工作合力,强力推进x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要求,通过本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坚决打击一批非法集资行为,全面整治一批互联网金融、交易场所等类金融平台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摸排和帮扶解困一批债务风险企业,有效遏制当前金融领域风险事件突发、高发的势头,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充分发挥“天罗地网”平台、监管机构渠道等优势,建立问题发现机制,落实属地排查责任,持续开展以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为重点的排查和巡查,切实摸清机构底数和风险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明确持牌经营是底线,无牌经营是非法金融活动的政策界限,严守法律和风险底线,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当前重点是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络借贷和企业债务风险,要针对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和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企业债务风险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已经立案或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依法从快处置;对于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的要依法取缔;对于暂时未出险的也要摸清底数、限期清退。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金融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县银监办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活动的行为监管,县经济商务局是企业债务风险防范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自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要坚持属地为主,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在压实责任和工作机制上切实做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三)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金融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对本次攻坚战工作负总责,负责对辖区内重大金融风险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处置等工作。要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区域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要全面落实源头稳控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做到问题不上交、责任不推诿。

(四)时间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处非工作。

集中排查坚持全面摸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各乡镇(街道)对所辖区域的相关主体,全面开展一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确保重大风险和应当发现的风险不遗漏。p2p网贷、房地产建筑非法集资高发领域,要重点部署。(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处非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定于7月-9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载体、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集中力量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整治,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净化市场环境,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推进重大案件和5年以上未办结案件的处置,列出重点案件清单,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明确处置进度和办结时限。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手段,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减轻投资人损失。(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

以案说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便于群众理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

要加快推进“天罗地网”系统的建设,加强人员保障。利用“天罗地网”系统对p2p网贷等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全网巡查,根据全市下达的8家注册地在xx的p2p机构名单和xx家域外分支机构名单,尽快组织力量,逐一进行甄别,摸清每家机构的业务性质、运行情况、存量风险、投资者人数等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p2p平台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已经立案或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依法从快处置;对于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的要依法取缔;对于疑似从事互联网业务企业的平台也要抓紧摸清底数、限期清退。(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公安局、县人行、县金融办)。

要根据当前的金融风险的形势,建立信访工作专班,要根据信访维稳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属地风险化解和稳控工作,要畅通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积极落实并回应诉求。要及时通报案件处置进展,强化投资者思想教育和情绪疏导,努力缓解矛盾。要根据金融风险事件及时制定统一政策答复口径。加强情报预警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公安局、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

进一步发挥“天罗地网”系统的作用,加强风险研判,筑好互联网金融“防火墙”。继续做好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金融”等16类字样。对于拟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新设企业,未取得准入许可的,不予电信业务许可或备案等。(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市通讯发展办xx工作组)。

(三)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

要全面。

对照。

《关于要求做好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回头看”后续工作的通知》(浙清整办〔2018〕3号)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切实做好“回头看”后续工作。(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四)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

要聚焦民企中的大型骨干、行业龙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母公司等重点企业,以及各授信集中度高的企业,瞄准债券兑付、两链风险、上市公司流动性等突出风险点位,细致梳理企业债务结构、融资结构、风险结构,真实准确的摸清存在重大风险的企业情况,对企业风险进行研判。风险排查工作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内紧外松,防止过度炒作。(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加强对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县经济商务局要会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等单位加强对企业的风险摸排和管理指导,引导企业适度融资、理性投资、做强主业;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协调;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为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属地责任,抓好重点企业风险摸排,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做好风险化解处置,并切实承担风险化解的主体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专班。本次攻坚战由县金融办牵头协调,组织指导全县的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实施。县政府要以项目为主体成立实体化运作专班,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四到位。

”制度,每月8日前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金融办汇总(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金融风险形势进行。

研判。

协调解决。

工作。

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加强考核问责。县金融办将会同县维稳办适时对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开展。

情况。

进行督查,对因工作部署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防范化解不到位而引发大要案或重大风险事件的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及省市区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打好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坚决维护好街道金融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区部署要求,结合街道风险程度、问题轻重、运作模式等,对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线下投融资机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甄别认定,分类处置,进一步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为建设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试验区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把不增加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作为开展金融风险整治的基本前提,绝不允许已排查出的机构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绝不允许外地机构迁至本辖区、绝不允许新增机构疏于监管整治。对前期已排查出的机构,应做到总量逐步化解、风险日益缓释,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引发的次生风险。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把握宣传口径,加强舆情监测。

边整边改,整章建制。对金融风险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必须重点监管、重点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属地负责,协调配合。各社区是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辖区内组织协调、风险处置、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职责。街道各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服从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共同守住不发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全面排查核实(2月1日前完成)。

各社区、各单位要按照社会治理“网格化”要求,健全风险排查网络,通过扫单、扫街、扫楼、扫网、扫校等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本社区、本部门牵头领域的从业机构和业务对象金融风险最新情况。对名单内投资理财机构做到家家到,已关停的机构及时做出相应说明,仍在开业的机构必须逐家登记入档。对新发现的机构动态添加到名单内,组织进行核查工作,逐家做出分析说明。对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网站进行排查,总部注册在本地的必须立即登记排查。1月25日前,以社区为单位,全面完成排查核实;1月31日前,各社区全面完成名单梳理核查工作,做到说明到位、登记汇总到位,现场照片留存到位。

(二)分类制定方案(3月30日前完成)。

街道打非工作暨互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排查核实情况,结合企业类型、风险状况等,分类制定完备的整治方案。要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扎实抓好方案制定。对区下发名单要求核查的机构、受理过投诉举报的机构、拒不配合的机构以及经会商分析违规情节严重的机构,均应列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强组织协调,逐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工作方案应充分考虑各方关联要素,包括风险评估、预案处理、责任落实、节奏把握等方面。要把线下投融资机构作为重点领域,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区域内机构的数量、分布、规模,从区级层面统一认定标准、统筹整改时点,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3月30日前,完成分类整治方案。

(三)稳步推进化解(12月30日前完成)。

街道各有关部门对牵头领域的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根据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务必年内有明显改进,力争走在全区前列。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没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照风险程度、处置难度逐批整治。要加强正面引导,积极稳妥工作,最大程度争取舆论、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务必以保证兑付为重点,风险处置方式灵活机动,分类施策,避免过多的企业“跑路”、“失联”,防止发生大面积的因处置风险形成的次生风险;对有重大非法集资嫌疑、有外逃苗头的被整治对象负责人,及时采取手段,防止其外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要做细做实维稳工作预案,切实承担防范处置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责任。

(一)统筹推进线下投融资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线下投融资机构是我街道金融风险整治的重点领域。各社区要把深入推进线下投融资机构的清理整顿作为防范非法集资的重中之重,统筹组织,协同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1.突出重点抓整改。对于线下投融资机构,要按照风险程度、处置难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逐一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确定分批次推进整治的名单。

2.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前期排查发现,线下投融资机构有的在街道布点,有的超范围经营,有的不注册直接挂牌经营。各社区要在3月底前安排网格员协同驻地派出所开展全面排查,对前期排查中新发现的疑似机构逐一核实。同时,市场监管办对申请设立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的或涉及上述金融业务活动的企业,一律暂停注册。对于信息咨询类企业,注册登记要审慎,加强对申请注册企业的真实性了解,摸清其注册真实意图。对符合我街道产业发展政策的,需经会商具后方可给予注册。市场监管办要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确保人人知晓,以免失职追责。

3.重视抓好日常监管。各社区综治主任、信息员及网格员要加强日常监测,对辖区内线下投融资机构,按周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规模较大、问题较严重的机构,立即报告街道打非办,街道应立即向区金融办汇报并联合多部门立即处置;对新发现的互联网金融业态或相关从业机构,纳入风险监测。对超范围经营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或无照经营的企业,由街道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坚决予以取缔。

(二)深入开展现金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江苏省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现金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规范发展。

1.切实把握“现金贷”整治对象的主要标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各类机构开展或参与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利率畸高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重点整治利率畸高的“现金贷”业务,凡借款人平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24%或单笔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的,予以重点整治,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明确重点整治对象。(1)省、市、区下发疑似重点机构。对省、市、区整治办下发的我街道涉嫌开展“现金贷”疑似机构,各社区要摆上重要位置,逐一开展现场检查,据实提出初步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机构实际控制人、业务开展情况、后续整改计划及督查责任人等。(2)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街道综治办协调上级部门开展。(3)区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或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由区监管或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对典当行、担保公司、保理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在监管职能未明确调整之前,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加强整治。(4)无放贷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开展现金贷的。由综治办、派出所配合区整治办进行整治。各社区通过扫网、扫街、扫楼、扫校等方式以及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发现的“现金贷”机构和个人,要上门检查,专项整治。

3.加大处置力度。有监管主管部门的机构开展“现金贷”的,由其监管或主管部门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无放贷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开展“现金贷”的,依法予以打击和取缔;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协助“现金贷”开展宣传的媒体、网站、平台等,宣传、通信管理、网信等有关部门应立即叫停,如再宣传则追究相应责任;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每月26日前,各社区报送月度工作情况至街道打非办。

(三)扎实做好农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工作。

要加强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严格执行小贷公司监管员制度,认真落实《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

1.开展真实性检查。街道打非办配合区金融办开展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真实性检查,依托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结合现场检查,全面掌握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信息真实性情况,防止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高息的“现金贷”。

2.加强审计监督。街道打非办配合区金融办对辖区内小贷公司进行审计,核查小贷公司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金、冒名贷款、拆分贷款、账外经营等行为,全面了解小贷公司业务真实性和贷款利率真实水平,防止小贷公司出现虚假录入信贷数据、变相发放高利贷等行为。重点对小贷公司委托贷款业务进行穿透核查,防止小贷公司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甚至演变为高利贷。

3.强化结果运用。打非办配合区金融办根据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小额贷款公司督促整改并进行整改验收。

(四)切实强化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风险防范工作。

加强对辖区内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管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能吸收存款以及发放贷款的这种存在模式,极易造成安全隐患,因此要加强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风险排查和日常监管,有效防范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经营风险。

督促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严格执行行业会制度,联合监管各部门主动担责,形成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旦发现不符合主发起人要求和互助金规模限制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超边界、跨区域违规开展业务或发放高利贷,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立即向区金融办汇报督促其规范整改,依法进行注销登记。

(一)加强宣传引导。

街道打非办要主动发声、抢回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宣传主阵地,多形式、多渠道持续开展金融法律法规宣传和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宣传引导组要积极总结摸底排查和清理整顿工作经验,汇编典型案例和案情分析,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教育群众,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要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在报纸、微信、论坛等媒体上以及社区内宣传,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实现全民监测。

(二)用好技术手段。

街道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信息共享,派出所网侦部门要利用大数据,加快构建监测预警机制,共同推进全体化、社会化、信息化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以舆情监测、资金帐户监控等为切入点,加大对非法金融业务的监测力度,努力实现对金融风险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实现对未列入重点对象范围的从业机构的监测,切实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守土有责”,街道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就风险化解和分类处置问题进行讨论拿出措施同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把防范发生次生风险放在重要位置,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建立健全对话机制,积极回应因清理整顿造成的上访诉求,力争将各类不稳定因素控制、化解在本地。对应排查而没有排查的、应监测没有监测的、应检查没有检查的、应处置没有处置的,一旦发生风险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七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系统维稳工作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目标措施,保障我校的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我校的和谐稳定。

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件;防止发生涉及师生和社会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组织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罢教、罢工、静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的事件;防止发生各种非法传教活动;防止发生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有线电视插播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防止发生敏感时间节点舆论炒作事件;防止发生学生群体斗殴事件以及暴力恐怖重大事件,保障我校的安全稳定和教学秩序。

(一)政治安全方面风险

炒作及负面舆情。师生被蛊惑,发表不正当言论及游行事件。

防范目标:不发生师生聚集、不发生发表不正当言论。

防范措施:加强敏感时段的巡查及张贴广告处的检查,发动信息员、协防员、安全员、辅导员发现苗头及时上报。网上检查由信息技术中心和宣传部联合负责。

(二)意识形态方面风险

1、思想政治工作“失灵”

防范目标:不发生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情况。

防范措施: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加强教师教育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学检查,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检查、抽样检查并用,确保教学内容和形式规范;完善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机制,对各类涉及意识形态违规违纪情况做到认定有依据、处理有对策;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坚持学院领导人员、全体中层干部听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班级、联系师生制度。完善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审查机制,活动主办机构负初审和管理责任、党委宣传部负审查审批和监督责任、分管领导人员负具体把关和领导责任,坚持“事先审批”、“一会一报”、“一事一报”;下设各机构主办的'思想文化类活动,由宣传部具体负责审查。

2、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失控”情况。

防范措施:认真执行我院规章制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的暂行规定》。

(三)社会稳定方面风险

1、境内外宗教传播渗透校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讲经、传教事件。

防范措施:严格把关组织培训、学术交流、资助等活动,防止借此掩护,拉拢师生信教。严格管理审查外籍教师,聘任后进行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日常及教学的管理和监督。

2、少数民族学生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纠纷。

防范目标:不发生因民族习俗问题引发的学生群体矛盾事件。

防范措施: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关爱少数民族学生,尊重其习俗,加强学生思想工作。

(四)经济方面风险

建设工程欠款可能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防范目标:及时化解债务,严防出现施工队群体上访事件,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防范措施:学院开源节流,勤俭办学,并积极向主管部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妥当安排及协调工作。

(五)公共安全方面风险

1、学校重大传染疾病蔓延

防范目标:及时处置,严格控制。

防范措施:加强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了解学生因病请假情况。一旦发生疫情需采取停课、隔离等措施。

2、学校学生食物中毒

防范目标:不发生重大群体食物中毒事故。

防范措施: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员工健康体检、食品留样等制度。

3、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活动期间的拥挤踩踏、火灾、房屋倒塌等事件。

防范措施:落实活动备案审批,加强安保防范,一旦有突发事件,保证疏散通道顺畅,采取应急措施。

4、校内交通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学院内部重大交通事故。

防范措施:加强学院车辆的安全管理,门卫严格登记来访车辆,学院师生员工车辆备案。增加交通设施如减速带、反光镜等等。

5、大学生误入传销组织,失去自由

防范目标:不发生大学生参与传销事件。

防范措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关注贫困生为其尽可能提供勤工助学。加强学生的请假、休学的审批制度。

6、大学生网贷,陷入“套路贷”风险

防范目标:减少甚至杜绝网贷及“套路贷”。

防范措施:加强校园贷危害的安全教育,摸排学生网贷情况,一旦出现暴力催款及时报警。

7、大学生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防范目标:保障学生安全。

防范措施:落实校外住宿审批制度,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学校审批程序。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不失控。

8、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操作不当

防范目标:确保实验安全。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品购买、使用、回收、操作、贮存等登记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培训。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情况纳入考核。

(二)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到人,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确保落实。

(三)定期研究、研判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四)加强信息沟通,出现情况及时报告。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八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原则,规范推进校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萌芽状态,全面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促进全校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底。

(一)风险管控。

1.风险: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2.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在分析造成伤亡、影响健康、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3.风险点:指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进行的伴随风险的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4.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5.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研判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6.风险控制措施:学校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7.风险信息: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系列信息。

8.风险清单:学校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

(二)隐患治理。

1.安全隐患:简称隐患,又称事故隐患,是指学校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场所现场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问题或缺陷:资质证照(如民办学校是否有办学许可证,学校食堂是否有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档案;安全投入;应急管理;卫生基础管理;其他安全管理。

场所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问题或缺陷: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及应急设施;供配电设施;卫生防护设施;现场其他方面。

3.隐患排查:教育部门、学校组织安全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教职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学校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存在的安全风险对学校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4.隐患治理:即隐患整改,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5.隐患信息:即隐患基本情况,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

(三)分级。

1.分级范围:安全管理的分级包括对风险进行分级,对风险的管控分级负责,对隐患进行分级,对隐患的治理分级负责,对事故的分级,对突发事件的分级等。

2.风险分级:通过科学合理方法,对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一般分为1-4级,分别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风险分级是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

3.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管控层级进行管控。层级是指学校的组织管理架构。

4.隐患分级:根据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事故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课、搬离,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根据隐患分级情况确定整改的负责层级、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5.事故分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6.事件分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级。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应急预案中有具体分级标准,学校的应急预案应对应上级预案及其分级标准。

(四)其他。

1.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范,防控学校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师生行为,使学校各项制度和活动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并持续改进,建设平安校园。

2.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等。为防范学校安全事故,要将学校整体作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风险防控。

(一)风险与隐患的关联。即使防控到位,事物也存在风险;防控不到位,加大事物的风险;防控不到位既是风险也是隐患。

(二)风险与隐患的动态性。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不能一劳永逸,需要持续关注,定期进行。

2.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变化或更新,上级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因而工作标准、设施设备标准等发生变化。

4.事故事件的发生,包括外地外校和本地本校发生事故事件。对照事故事件研判本地本校是否有导致发生的同类因素,同类因素即是风险和隐患。

(三)隐患治理的资源。学校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包括隐患排查责任。此外,可借助有效资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1.学校自行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2.上级检查或上级安全的交叉检查;

3.公安、住建、卫生、消防、供电等部门到校检查指导;

4.消防维保、房屋建筑质量检测机构对学校安全评估;

5.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对学校的安全评估;

6.其他热心教育具有安全专业能力和个人的参与。

(四)重大隐患的确定。包括以下主要情形:

1.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

2.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3.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场所;

6.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

7.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五)隐患治理。各类隐患治理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时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7.防止隐患再次出现的机制完善措施。

(六)隐患排查周期的确定。学校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场所、部位、设施、设备、流程的特点特性,确定综合、专业、专项、季节、日常等隐患排查的周期和节点。

(七)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学校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教职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八)安全文档管理。

1.学校要建立自己的风险辩识、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形成“一校一册”台账。

2.学校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随时归类留存工作资料,形式包括纸质与电子资料,内容包括上级来文、本校来文、工作制度、工作图片、会议记录、隐患拓朴记录、整改通知、转办与整改记录、汇报材料、培训记录等。

3.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汇报材料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九)信息沟通。学校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隐患等信息,提高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效率。

(一)制度保障。健全完善保障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管理干部专职从事或主要精力用于安全工作。

(二)分级负责。从学校负责人到教职工都应当参与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各个岗位要从防范事故风险角度,审视、评估和改进自己所负责的工作。

(三)系统规范。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在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推进,贯穿于学校日常活动全过程,与学校总体制度和文化融合衔接。

(四)评价激励。要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纳入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客观评价引导责任落实。学校的风险辨识和制度建设要符合学校自身情况,以有效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生命安全为根本。

各单位应选树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典型,通过示范带动,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进展。工作中的典型做法、意见建议及工作总结,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学校保卫处综合治理科。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九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按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会议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支部纪检小组。

2.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根据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完善《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并细化工作,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晰责任,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学校将通过周工作安排和集中检查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落实。

1.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宣教总体安排,使学习有序推进。将党风廉政教育及时安排进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学习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开展确定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负责人的教育活动,使教育落到实处。

2.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作风教育,通过书记上党课,校长从教从政报告,组织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学习交流会、办好宣教平台,扎实开展依法依规从政从教教育活动。

3.继续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在教师队伍中开展“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专题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开展班级黑板报评比、“廉洁文化”道德讲堂,积极培育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品牌。

4.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条规宣传学习活动,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党纪条规意识。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与学校正思想、正能量保持统一。强化党员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努力解决思想上、作风上、管理上、效率上的问题。

5.完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细化师德行为规范,加强师德师风监督和考核,树立师德楷模,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学校发展的良好氛围。

2.完善纪检小组、工会经审小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项目公开进行招投标、基建维修项目、大宗物品和设备仪器实行政府采购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强化工作研判,继续排摸学校廉政防控风险点,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廉政防控长效机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校党、政、工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通气、多商量、要体现集体领导的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学校的重大事项向教代会报告,重大决策交教代会审议,并且做好备案报告工作。

4.做好信访工作,设立信访信箱,每周收集整理一次信访意见,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

1.加强党风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局党组规定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述职述廉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

2.加强行风建设。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力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学观念。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学校“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将学校的资金切实落实到学校发展上。围绕办学行为、招生工作、学校收费、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开展行风建设民主测评。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严肃纪律,提高服务教师、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以终身学习与敬业奉献为价值取向,以求真务实和创新发展为工作方法,深入第一线,密切联系群众,打造和谐共事和务实、清廉、高效的班子团队形象。

4.积极深化专项治理。严格遵守关于节假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要求,杜绝奢侈浪费、违规外出考察学习、收受贿赂等现象;严肃纪律,对党员干部个人廉洁自律、遵守财经纪律、杜绝有偿家教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十

 20xx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提出打好三大攻坚战之后,围绕着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x银行、各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行动方案,同时,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取得积极成效。

(一)有效控制宏观杠杆率。

一是宏观上管好货币总闸门。20xx年人民币贷款新增16.17万亿元,m2余额同比增长8.1%,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9.26万亿元,同比增长9.8%。

m2增速和社融增速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二是推动企业降杠杆。定向降低17家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释放500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目前债转股签约金额已超2万亿元,落地金额超6000亿元。三是严控居民部门杠杆过快增长。督促商业银行合理管控个人住房贷款增长,20xx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8万亿元,同比增长17.8%,增速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四是配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支持地方政府发行债券4.1万亿元,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总体看,各项政策措施成效逐步显现。

(二)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营造适宜货币金融环境。20xx年以来5次降准,累计置换mlf2.55万亿元,净释放1.45万亿元用于增加对民营、小微及创新型企业贷款。截至20xx年末,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9.36万亿元,同比增长21.79%;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6.16%,已连续5个月下降,累计下降0.39个百分点。二是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4000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工具、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适当扩大央行担保品范围。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已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63.2亿元,支持49家民营企业成功发行313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研究创设民营企业股权融资工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民营企业提供阶段性股权融资支持,将在报经批准后适时推出。相关措施发挥了引领市场预期、修复企业融资信心的作用,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总体下行。

(三)平稳有序处置高风险机构。

以风险已暴露、具有系统性影响的“安邦系”等重点机构风险处置为优先点,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既防范系统性风险,又防范道德风险。稳妥处置债券市场的重点企业违约风险,支持商业银行推出永续债,提高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和风险抵御能力。

(四)大力整顿金融秩序。

开展“断直连”和备付金集中交存工作。三是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及时查处大案要案,稳步推进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五)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

有序处置民营企业债券违约事件,逐步打破债券市场刚性兑付,股票市场虽然发生震荡调整,但在这一过程中,没有出现过激的市场恐慌情绪。外汇市场有效应对了几次大的跨境资本流动冲击,保持了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六)补齐监管制度短板。

出台资管新规及配套实施细则,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同业业务的套利空间和行业泡沫被挤压,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控制。发布《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防范实业风险与金融业风险交叉传递。研究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模拟监管试点。发布《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防范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风险。

总体来看,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和多措并举,我国金融风险由前几年的快速积累逐渐转向高位缓释,已经暴露的金融风险正得到有序处置,金融风险总体收敛,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金融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十一

根据省委和省教育厅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部署安排,及时有效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校园持续和谐稳定,根据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信心,敢于担当,负起责任,切实做好学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

进一步明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着力点,压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责任,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发现风险、认识风险、化解风险的本领,争取把各类风险问题化解在源头,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发生。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虽然我校安全形势一直总体稳定,但随着办学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学生心理健康、网络电信诈骗、意识形态等领域面临的风险隐患长期存在。为切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建设平安校园,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使全校教职工尤其是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部门党政负责人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控能力,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定不移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全面排查隐患,制定风险清单。为切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和部门要对自身风险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责任清单,完善防控机制,细化应对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由保卫处牵头,对全校风险点进行疏理、汇总,对风险点实施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建立好工作台账,制定好责任清单,明确好负责专人。

3、注重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和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矛盾,把工作做到平时,把功夫做到日常。经常深入师生,深入宿舍、食堂、教室、运动场,做重大风险的'防范者、化解者,做平安校园的守护者、推进者。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答和疏导工作,并及时把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党委层层反映,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4、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是要着力构建全员化、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建立起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辅导员、任课老师、宿舍管理员、安保员共同参与、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体系。二是要搭建宣传教育多维平台,通过大学生安全教育必修课,“平安安城”微信公众号,校园网,军训期间的国防教育和入学教育,各类安全主题宣传画册,安全主题班会,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三是要有的放矢,注重重点时段的安全教育。在新生入学、法定节假日前夕、寒暑假前夕、毕业生离校等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注重对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实训室等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是要安全教育内容全覆盖,要涵盖国家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实训室安全、网络安全、法律常识、心理健康、急救逃生等内容。

5、增强阵地意识,严防校园渗透。全方位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对敏感时期、重要时间节点的掌控,严防敌对势力和宗教势力的渗透和破坏,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入校园。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宗教法规,加强对信教学生的动态掌控。提升校园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校园网络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密切关注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提前预警,及早防范。果断处置有害信息,避免造成现实危害。加强对课堂教学、社科类教材和各类报告会、讲坛讲座的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实行“一会一报”。

6、加强校地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检查、分析、梳理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同属地党委政府以及公安、应急管理、城管、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学校主动对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建立风险研判、预警、防范、处置的联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风险隐患,提高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成效。

7、强化应急值守,提升处置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值班体系,增强值班力量。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控制局势、有效处置、及时上报,确保校园安全在任何时间都不失控。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要联合进行有效的实战演练,保证遇到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反应迅速、指挥得当、组织有序、处置有效,把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十二

摘要:从研究主题、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三个主要方面探讨了管理会计研究面临的关键性问题.

进而采用文献回顾对《会计研究》和jmar在xx到xx共发表的管理会计论文进行了统计分析,进一步验证了前述分析.

最后,为中国管理会计研究如何走向世界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管理会计;研究主题;理论基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关系的日趋复杂,而信息使用者很容易由于虚假的会计信息而在预测、判断分析甚至决策上出现各种偏差,而这对整个金融市场的方方面面都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有两个明显的特征对于金融会计存在着不确定、可能性的风险.

不可否认的是客观存在的金融会计风险,使得银行财务等相关的工作,每时每刻都在受到它的制约,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银行会计风险所产生的影响度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所以,对于目前金融企业来说金融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对金融会计风险进行发现、控制和化解,会计监管的加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这就要求银行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其监督的职能,改革传统的管理考核体制,建设法制会计,提高金融机构的监督范围及监督性能,从而起到防范金融会计风险、控制金融会计风险、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作用.

在我国会计体系之中金融会计是一种以货币为计量单位,以会计为基本原则、方法的一种体系,其对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别是为整个金融机构提高更完整、准确,综合的监督与核算的作用,同时通过金融会计不仅可及时衡量及财务信息,同时还可利用专业的方法对其进行加工和传送.

其对于促进经营管理者在经济活动中更准确的做好经营治理及及时的做出促进企业的决策具有关键的作用.

金融治理能否顺利进行与金融会计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且当金融得到越好的发展,其会金融会计的依赖性也会更高.

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准确的表现出其财务的准确信息,同时起到对整个经营活动的监督与核算的作用.

另外一方面人为因素、外围环境等因素也会使金融会计面临着各种形式的风险.

所谓风险指的是在某一特定的条件下,可能存在的客观上的疑虑,也就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其可能出现的损失及机率等情况.

“不确定发生的损失”是当前人们所定义的金融风险.

因此可以把会金融经营治理中由于各种因素引起的决策失误.

如会计信息出错、核算失误、相关工作人员的主观因素等因此使得整个决策出现失误的情况从而金融机构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情况.

2建立更符合时代需求的治理型金融会计体系。

在防范金融会计风险与化解金融会计时要结合商业化经营特点建立治理型金融会计体系,将现代会计理论与方法完美的结合起来,使其发挥出更好的治理优势.

确实做好跟踪与监控银行业务经营过程,从而融入到银行的经营决策中.

第一,做好金融会计的基础工作,在会计核算体系上要注意分极授权与统一治理相结合,从而保证整个会计工作的秩序井然.

特别是要做好防患“三假”现象,所谓三假现象指的是凭证、账薄、报表上做假的行为,从而提高其核算的准确性,要确实落实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相关性、可靠性等从而减少其金融会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提高银行经营治理能力.

第二,强化治理体制,当前,我国的银行业务还存在着诸多不足,特别是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的存在,也使银行金融会计遭受着更大的风险.

因此要注意避免账外经营、违规经营等问题,从而避免整个会计的职能受到影响.

如果金融会计工作中不能及时的获得准确的信息,就有可能失去了化解金融风险的最佳时机,另外一方面还有可能使其存在更大的危机.

结合各方面的因素,对于当前的金融机构而言,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账外经营等违规现象的产生的话,就要确实落实好会计治理体制,从而进一步提高其抗风险能力.

3强化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加强偿债能力考核。

能否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及控制金融风险与银行内外部能否获得及时准确相关的信息有关.

而这就要求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要具有完整、可靠、及时等特点.

首先考虑到当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信息失真、虚假报表等现象,因此建议银行要加强货款申请的批准流程,要求企业提高会计审计师验证过的报表,同时要求相关的会计师事物所要承担相应的无限连带责任.

其次除了要加强对企业的静态财务比率、企业利润指标等方面等方面的考核之外,更要企业财务比率的考核,特别是有与现金流理有关的财务比率指标等方面的考核.

最后一点,还要从体制上改善金融会计体系,避免信息含量过低、过于简化的会计报表等情况的产生,同时还要加强企业的偿债能力的考核,特别是在接受数额较大的货款申请时更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4充分发挥谨慎原则改善当前金融会计制度存在的诸多缺陷。

4.

1改进呆账预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

首先可以考虑呆账预备金计提方案,也就是说在提计呆账预备金时需要充分考虑其货款的风险程度.

用“一般呆账预备金”代替现行的呆账预备金的方法,也就是也就是计提呆账预备金时需要考虑到其每月实际发策的货款总额等因素;而对于那些已经存在问题的货款,则需要考虑到“非凡呆账预备金”,要充分考虑其发生呆账的可能性.

做到这两点,就可在不提叶酸账预备金的前提下化解可能产生的呆账风险.

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及银行要在税前扣创造呆账预备金.

二是放宽呆账预备金的范围,其呆账预备金范围除了包括信用货款,还应该包括存放的同业款、融资租赁、风险透支等相关的业务.

三在限制条件上要放宽,要废除改善呆账确认中过于苛刻的条件,确保发现的呆账可以及时的核销.

比如说把超过一定期限的货款,以呆账处理.

同时在核销呆账的自主权上还应该简化相关的流程,使其拥有一定的自主权.

4.

2改进现行坏账预备的计提方法。

当前我国的银行坏账预备还存在严重的`不足之处,比如其按期末应收的账款余额的3‰计提,事实上这种坏账预备处理制度就不能很明确的反应出发生坏账的损失与各期限、性质的应收利息之间的关系,从而影响到坏账预备与坏账损失的协调性.

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产生,建议银行要加大计提坏账预备金比例的计算,对不同性质,不同收账款账龄的性质进行分析.

同时为了减少其存在的运营风险,国家还应该强制要求银行每年在其净利润中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风险预备基金.

4.

3应答应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

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计价同时银行还要做好账面价值、公可变现净值、公允市价等的比较,特别是要在每个期末对各投资、货款项目资金的账面价值的整理.

当出现账面成本高于公允市价、变理净值时,这些都说明银行很有可能在某些方面存在损失,这个时候就需要马上调整其账面上的价值,同时把公允市价、账面价值的差接计入当期的损益当中.

5建立建全完善风险监督保障系统。

只有充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部分的监督工作才能期实落实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

所谓事前监督指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资产风险指标体系、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及货款对象的财务状况指标体系等方面.

其中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又包括企业备付金比率;企业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包括逾期货款率等等.

而货款对象财务状况则包括企业资产的收益率、产销率等各方面的因素.

事中监督:要求银行的决策部门要发挥出其监督控制银行经营动态的职能,确实落实到事前监督中所论述的金融风险指标.

同时落实到有关部门.

同时要求会计部分要连同其它职能部门一起建立可随时监督金融风险动态的机制,落实落实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与金融风险各指标的对此,同时及时的将相关的情况反馈给各部门.

从而保证各相关部门可以及时修正存在的问题,从而从最大程度上的降低金融风险的存在,最大程度的减少金融风险带来的损失.

另外还要确实落实监督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银行业务规范,确实保证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严厉性,从根本上避免因为违法违规等操作带来的风险.

事后监督:顾名思义就是在货款后对其所提供的各种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账薄、报表等进行再次检查与分析,对所涉及到的各项进行全面的审查与复审.

而执行的情况就是考核各单位的金融风险责任执行情况,同时根据这一情况做出相应的整改及建议,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另外对于银行而言,在稽核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上还要加强管理,要建立健全银行内部制度,从而避免银行在经营各环节中由于某些细节问题而引起的金融风险,从而形成天然的防治屏障.

6大力开展整顿金融会计秩序活动。

当前许多金融机构在借处会计手段的前提下存在违规经营的现象比如在账表上做假、乱用会计科目、私设账目等情况,而这也进一步加大了会计信息的失真现象.

因此在金融会计部展开制度化、经常化的活动如打“三假”活动.

创“三铁”洗动等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7积极推行责任会计和广泛运用会计电算化核算系统。

当前金融风险控制具有分散化的特点,因此要想确实将金融会计风险降到最低,加强责任会计制非常重要.

同时还要充分结合小范围内的责、权、利从而及时有效的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要真正使会计工作人员可以利用责任中心所生的报表信息、凭证等信息做好核算工工作、责任会计工作的话,没有计算机显然是不可能的.

因此,完善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从而建议更完整更全面的会计信息具有深远的意义.

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数据处理系统、业务处理系统、治理决策型系统的等电算化系统.

完善金融会计治事核算体系,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强化会计核算水平,从而提高其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能力,提高其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技术.

参考文献:

〔1〕漆江娜,陈慧霖,张阳.事务所规模、品牌、价格与审计质量四大中国审计市场收费与质量研究[j].审计研究,(3).

〔2〕李树华.上市公司境内外审计报告税后净利润差异之实证分析[j].会计研究,(12).

〔3〕李爽,吴溪.会计信息、独立审计与公共政策[m].北京:中国财政出版社,2004.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十三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邯郸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强大动力,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目标:

一是达到“三个提高”:即全面提高师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高学校重大风险隐患防范能力,全面提高依法治校的管理水平。

二是实现“四个到位”:学生教育管理到位;安全稳定风险和隐患排查处置到位;舆情监控和网络管控到位;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到位。

工作原则:立足于“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反应迅速、措施上积极稳妥、落实上不折不扣。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要求,把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责任人,发扬从严从实作风,确保各项措施落得实、落到位。要建立周报、月度、季度、年度调度通报机制,及时分析研究风险防范化解新情况,严密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完善防控措施,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万无一失。

1.政治安全领域:社会热点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负面舆情,新疆三股势力向高校渗透,邪教组织及人员进校干扰破坏等。

2.意识形态领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杂音噪音”侵蚀高校意识形态阵地,校园网络舆情领域风险网上错误思潮传播、网络安全风险。

3.社会稳定领域:校园传教渗透,学生参加宗教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的学生矛盾纠纷滋事。

4.经济领域:高校隐形债务风险,建设项目工程欠款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5.公共安全领域:重大传染病蔓延,食品安全事件,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件,校车安全事故、大学生传销、校园网贷、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6.外部环境领域:赴海外进修讲师、海外孔子学院教师和志愿者,因公临时出镜经教育团组、出国(境)留学生人身安全问题。

7.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风险、新技术研发应用带来的伦理安全、生命安全风险、科学技术失泄密风险。

8.党的建设领域: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1.学校成立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风险化解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暑要求,推动落实责任制,协商解决重大问题。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稳定的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

成  员:各处室、各教学教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安排,沟通协调日常工作,建立研判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主  任:党政办主任。

副主任:各行政处室、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部门责任分工:

党政办负责全校重大风险形势研判,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应急处突演练;遇有重大风险事件时,牵头成立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安全工作处负责反邪教、校园日常管理、消防治安、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应急事件的风险防范等。组织部负责全校党建领域、中层干部队伍的风险防范。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工作动态风险防范。工会负责师德师风方面风险防范。宣传部负责宗教、意识形态、校园舆情、对外宣传、统战工作、教工思想状况方面的风险防范。科研处负责讲学、学术报告、专家讲座审核把关风险防范。学工部负责学生方面的风险防范。教务处、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课堂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领域的风险防范。实训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对外文化交流中心负责涉外、外籍教师、留学生管理的风险防范。后勤处负责学校食堂、住宿、食品、公共卫生领域的风险防范。其他单位负责本部门分管领域的风险防范工作。

2.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重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压实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认真排查风险隐患。

1.定期研判维稳形势。学校党政办每周召开风险研判碰头会,除常规性工作外,就目前面临的风险防范形势进行研判,分析预测各类不稳定问题的发展走势及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工作对策与建议。坚持每周报告制度。

2.突出排查重点问题。突出抓好六项重点问题的排查:

一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可能危害校园政治稳定的活动苗头;

二是可能引发过激行为的重大矛盾纠纷;

三是学校周边交通、摊点摆放环境治理;

四是各类安全管理。校内的包括食堂、宿舍、公共卫生、实验室、消防设施管理、实习实训管理;学术交流中心、实训中心、机房、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师生重大群体集会活动;校外的包括校外住宿、实习实训、国内外进修考察学习等。

五是非法网贷校园贷,煽动破坏滋事活动和个别人的极端行为;

六是网络舆情的苗头和隐患。

3.及时做好调处化解工作。要着眼维稳大局,创新方法,在及时掌握预警性、动态性情况方面下功夫,把握主动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1.严格校园日常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各类消防设施,更换消防设备,检修电器线路,疏通消防通道,加强各类人员扑救技能训练。

二是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如教学楼、逸夫楼、图书馆、机房、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监管,防止食物中毒。

四是加强门卫管理,强化对进出校园人员、车辆管控。

五是加强学校集体活动特别是外出实习实训活动的管理。

六是加强课堂教学的管理。

七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危化品的管理。

2.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主动联系协调辖区政府、办事处,国保、公安、城管、交警等部门优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三)严密防范渗透。

1.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关注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针对校园活动情况,要加强学校内教学、学术交流、教研、科研工作的管理,防范利用上述活动实施传教。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应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学生的思想渗透。

2.强化反邪教工作。要严密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校园的渗透。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以防范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意外情况为重点,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2.落实措施。对排查疏理出来的涉稳问题和重点人员,明确包办领导和分工责任,对确定的重点人、重点事,要掌握行踪,了解动态,掌握工作主动权。

3.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在15分钟赶到现场,准确地判断事件性质,协调力量先期处置,并迅速上报,提供建议并全程参与。

(五)打击侵害校园的不法行为。

1.摸清情况。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对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人员,包括临时进入学校人员要摸清情况,掌握动向,并制定防范措施,特别要防范别可疑人进入校园滋事。

2.提升自身防范能力。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防火、防盗、防范各类诈骗能力。加强校园保安力量,完善安全设施。全体教职工要学会自我保护,各单位要演练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情况,能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

1.高度重视。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工作极端重要性,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系列安全教育,不断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责任和能力,营造有利于学校和谐发展的环境氛围。

2.落实主体责任。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重大风险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检查、整改制度,开展演练活动。坚持领导带班、值班、重大事件报告请示制度,做好节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工作,做好重点部位“三防”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工作台账、完善相关档案,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方案纸质版于4月4日报安全处监控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发到 。

[email protected]。

)。

3.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将重大风险防范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懈怠、工作拖沓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批评通报。对工作不负责任、麻痹大意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责。

4.继续实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值班和安全处24小时制度,所有中层干部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指挥畅通。中层干部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建立每周报告制度。全校各单位、各部门每周五上午10:00前上报《风险防范排查表》到安全处监控室,学校党政办每周五下午分别向市教育局高职处、法规处(电话:6269908、6269981)上报情况。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十四

面对多重金融风险,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无疑要提高警惕,做好相应的准备,应对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金融机构要加快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适当提高资产拨备率、资产充足率等方式增强应对风险能力。

第一、时间控制。

在金融市场中,不管你交易的品种风险的大小,只要你没进入交易,那么"空仓"是没有任何风险.而只要你入场交易,那么时刻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所以控制你入场交易的时间就变得尤为重要.这里我们举一个例子:大家可以想想,在一分钟内,黄金价格上升10美元或者下降10美元的概率大不大?答案肯定是:不大!至少在正常的交易中,几乎很少出现。除非是遇上一些突发事件,概率极低的。那么我们再想想,如果是在1个小时内,上升10美元或者下降10美元呢?我想这是经常发生的事。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当我们的持仓时间越短,面临的风险就越小;而持仓的时间越长,那么面临的风险也就是越大。要减小风险,那么要缩短持仓的时间,当你持仓时间缩短,随之你的获利目标也必须缩短。

第二、仓位控制。

一旦发现方向错了,要严格止损;趋势已经很明朗,短线重仓以60%-70%的仓位进场,快进快出)经常有人在问:什么样的仓位才算是合理的?很多专业人士给出的答案是三分之一。就是假设你的帐户里面拥有的总资金量是300万,那么则运用100万的资金建仓,剩下的200万作为后备资金。特别是在保证金交易中,这是作为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在实际的交易中,由于各个投资者的资金量和交易情况各不一样,如果都按三分之一仓位,墨守成规的话,显然不太合理。凯裕金银认为,因为每个人的投资经验和专业程度不同,所以对仓位的控制也应不同。如果是有丰富交易经验的人,在趋势已经很明朗,胜算比较高的时候,那么短线重仓以60%-70%的仓位进场,问题并不大,而且可能快速获利很多。但是这个前提是,并且一旦发现方向错了,要严格止损。(要结合个人情况,很多客户是玩模拟仓后做实仓的,但实仓与模拟是完全不一样的,新近投资的客户建议持仓量不要超过2手)。

第三、技术控制。

技术的控制指的是运用技术分析工具,对行情进行综合的研判后,设置科学的止损对风险进行控制。止损的目标,也就是要把每次的最大亏损锁定在一个能接受的范围之内。避免产生重大亏损。在交易市场中,任何专业的分析人士都可能会有判断错的时候,因为人毕竟不是神,不可能对未来进行百分百精确的预测。所以一旦发现方向判断错的时候,那么就应该及时平掉原来下错的单,虽然这样是亏损出局,但是至少不会再继续亏损,最后导致大幅亏损。这个市场不怕犯错,最怕拖!断臂很痛,但是命还在啊!特别是新手,下完单之后一定要养成跟着下止损的习惯。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十五

实施计划是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性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刻吸取国内外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我国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各项工作任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和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政企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安全风险大小程度,区分轻重缓急,以尾矿库“头顶库”(初期坝坡脚起至下游尾矿流经路径1公里范围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为重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进度计划,稳步推进。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地方特点,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推进工作;坚持“一库一策”,针对每座尾矿库安全风险状况,研究确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工作目标。

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到2022年年底,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完成所有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坚决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溃坝事故。

(一)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责任体系。

1.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有关成员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从产业规划、立项审批、用地审批、安全监管、林地草原征用、河道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机制,明确每一座尾矿库的监管责任主体。(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本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全面负责。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源头准入,严格控制尾矿库数量。

1.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要实行尾矿库基本情况公告制度,每年年初将上年度尾矿库数量、名称、地址、所属或管理单位等信息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网站以及当地其他主流媒体上公告,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格准入条件审查。鼓励新开发矿山项目优先利用现有尾矿库;确需配套新建尾矿库的,严格新建尾矿库项目立项、项目选址、河道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总体布局、国土空间规划、河道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控制加高扩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强化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工程勘察、安全评价、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凡不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禁审批“头顶库”、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有效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

1.全面评估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尾矿库企业要构建源头辨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强化尾矿库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实施,确保尾矿库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尽量降低库内水位,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始终满足设计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着力防范化解“头顶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头顶库”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对象,在2016年至2018年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要尽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要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原则上2021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头顶库”企业每年要对“头顶库”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设置居民区、工矿企业、集贸市场、休闲健身娱乐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因公路、铁路以及其他项目建设导致尾矿库成为“头顶库”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出资对尾矿库进行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到2022年6月底前,湿排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等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干式堆存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表面位移的在线监测。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与企业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互联互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相关信息要接入国家灾害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针对台风、暴雨、连续降雨等极端天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企业发出预警信息,并督促做好应急准备。(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完善尾矿库应急管理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切实完善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从业人员和下游居民公布,在下游居民区建立应急警报系统,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确保上坝道路、通信、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严格执行应急值班、专人巡查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与企业应急预案的合理衔接;定期组织尾矿库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下游居民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联动响应能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将尾矿库事故救援纳入重点设防范围,加强针对性训练和装备配备,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发生溃坝、漫顶等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强化综合施策,切实减少尾矿库存量。

1.加强尾矿库闭库治理和土地综合治理。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对已完成闭库治理的尾矿库,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实施销号,不得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应当报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尾矿库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及时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验收。利用闭库销号后尾矿库的土地建设其他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报经相关部门批准,依法依规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尾矿回采提取有价组分、利用尾矿生产建筑材料、充填采空区等尾矿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尾矿库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乃至消除尾矿库,从源头上消除尾矿库安全风险。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典型示范项目,在尾矿产生和堆存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尾矿回采再利用工程要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回采设计实施,确保安全。对尾矿库矿产资源的再利用,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采矿权人实施,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执法。将尾矿库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执法检查,以“头顶库”、停用库为重点,聚焦重大隐患加大专项执法力度。要加大汛期等关键时段尾矿库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各项防汛度汛措施落实到位。长江、黄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长江、黄河流域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尾矿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未批先建、恶意规避审批、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擅自加高坝体、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停用时间6个月以上尾矿库擅自启动使用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尾矿库企业,要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严防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未取得立项、环保、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用地等合法手续的尾矿库,以及非法占用河道的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予以取缔。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予以处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原行政许可文件规定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论证,采取改进措施,并依法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或备案,未报批或报备的,依法予以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向水库、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矿的行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抓好落实。应急部牵头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运用舆论宣传渠道,加大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组织“头顶库”企业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观看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增强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风险意识,了解风险知识,凝聚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的共识。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形成全社会共抓共治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资金投入。尾矿库企业必须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尾矿库作为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的重要内容,安排资金支持和引导尾矿库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特别是加大对“头顶库”企业搬迁下游居民、尾矿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对治理“头顶库”成效显著的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研究给予必要支持。

(四)强化监督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将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对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按期完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公众参与,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各党总支,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系统维稳工作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目标措施,保障我院的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院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我院的和谐稳定。

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件;防止发生涉及师生和社会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组织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罢教、罢工、静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各种非法传教活动;防止发生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有线电视插播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防止发生敏感时间节点舆论炒作事件;防止发生学生群体斗殴事件以及暴力恐怖重大事件,保障我院的安全稳定和教学秩序。

(一)政治安全方面风险。

1、炒作及负面舆情。师生被蛊惑,发表不正当言论及游行事件。

防范目标:不发生师生聚集、不发生发表不正当言论,不发生游行示威事件。

防范措施:加强敏感时段的巡查及张贴广告处的检查,发动信息员、协防员、安全员、辅导员发现苗头及时上报。网上检查由现代化教学中心和组宣部联合负责。

2、新疆“三股势力”渗透。在学生中传播民族分裂、极端恐怖思想。

防范目标: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讲台上防止出现政治性失误。

防范措施:关注少数民族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反恐演练。

3、邪教人员入校园宣传。典型的“法轮功”邪教分子,可能存在向大学生发放反宣传影碟等和蛊惑大学生退团退党,拉拢加入邪教组织的风险。

防范目标:不发生邪教组织在校园宣传事件。

防范措施:开展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开展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及抵制邪教的活动如征文、微视频征集评选。

(二)意识形态方面风险。

1、思想政治工作“失灵”

防范目标:不发生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情况。

防范措施: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加强教师教育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学检查,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检查、抽样检查并用,确保教学内容和形式规范;完善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机制,对各类涉及意识形态违规违纪情况做到认定有依据、处理有对策;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坚持学院领导人员、全体中层干部听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班级、联系师生制度。完善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审查机制,活动主办机构负初审和管理责任、党委宣传部负审查审批和监督责任、分管领导人员负具体把关和领导责任,坚持“事先审批”、“一会一报”、“一事一报”;下设各机构主办的思想文化类活动,由组宣部具体负责审查。

2、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失控”情况。

防范措施:认真执行我院规章制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的暂行规定》。

(三)社会稳定方面风险。

1、境内外宗教传播渗透校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讲经、传教事件。

防范措施:严格把关组织培训、学术交流、资助等活动,防止借此掩护,拉拢师生信教。严格管理审查外籍教师,聘任后进行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日常及教学的管理和监督。

2、少数民族学生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纠纷。

防范目标:不发生因民族习俗问题引发的学生群体矛盾事件。

防范措施: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关爱少数民族学生,尊重其习俗,加强学生思想工作。

(四)经济方面风险。

建设工程欠款可能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防范目标:及时化解债务,严防出现施工队群体上访事件,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防范措施:学院开源节流,勤俭办学,并积极向主管部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妥当安排及协调工作。

(五)公共安全方面风险。

1、学校重大传染疾病蔓延。

防范目标:及时处置,严格控制。

防范措施:加强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了解学生因病请假情况。一旦发生疫情需采取停课、隔离等措施。

2、学校学生食物中毒。

防范目标:不发生重大群体食物中毒事故。

防范措施: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员工健康体检、食品留样等制度。

3、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活动期间的拥挤踩踏、火灾、房屋倒塌等事件。

防范措施:落实活动备案审批,加强安保防范,一旦有突发事件,保证疏散通道顺畅,采取应急措施。

4、校内交通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学院内部重大交通事故。

防范措施:加强学院车辆的安全管理,门卫严格登记来访车辆,学院师生员工车辆备案。增加交通设施如减速带、反光镜等等。

5、大学生误入传销组织,失去自由。

防范目标:不发生大学生参与传销事件。

防范措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关注贫困生为其尽可能提供勤工助学。加强学生的请假、休学的审批制度。

6、大学生网贷,陷入“套路贷”风险。

防范目标:减少甚至杜绝网贷及“套路贷”。

防范措施:加强校园贷危害的安全教育,摸排学生网贷情况,一旦出现暴力催款及时报警。

7、大学生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防范目标:保障学生安全。

防范措施:落实校外住宿审批制度,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学校审批程序。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不失控。

8、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操作不当。

防范目标:确保实验安全。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品购买、使用、回收、操作、贮存等登记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培训。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情况纳入考核。

(二)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到人,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确保落实。

(三)定期研究、研判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四)加强信息沟通,出现情况及时报告。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为扎实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守好底线,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全力全方位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奋力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公路管理局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重要性,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预防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

3.御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监管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要达到100%。

4.实现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和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三个下降”。

1.道路交通。加大国省道路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检查,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2.施工工地。重点查处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3.特种设备。重点围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开展督查,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场所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

4.移动污染源。加强工程机械车辆管理,严格落实抑尘降尘措施,规范车辆通行时间和路线,切实减少重污染机械、车辆。

5.面污染源。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污染防治检查,严格落实“7个百分百”要求。

6.社会稳定。做好社会稳定排查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行动,从源头防范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长效机制,减少到省赴市进京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7.网络舆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网络舆情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唱响主旋律、筑牢主阵地、打好主动仗,切实维护好全县网络舆情环境。强化新闻舆情风险评估,排查施工点风险,对易被媒体关注的敏感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作台账并明确专职舆情责任人。

8.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各工作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党纪条规学习检查。加大《党章》《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学习检查力度,督促领导干部对照各级要求,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切实增强廉洁意识;强化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围绕人、事、权“三要素”在思想作风、制度机制、岗位职责、行为过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监督检查。

督导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工程、养护、路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靳民军任组长,总支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和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部门也要成立以责任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二)加强组织实施。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注重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局属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应急值守。局属各部门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五)强化督导考核。局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局属各部门各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曝光力度。并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纳入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奖优惩后。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实施意见》(***发〔20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合字〔2020〕79号)文件安排部署,***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决定从7月2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看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一)加强摸清底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同镇街摸排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使用账户,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合作社成员以外无特定群体存款并承诺对其还本付息或给与高额回报的行为;。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犯罪线索的侦办和查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类账户监测管理;财政局负责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季度调查、半年排查、年度核查”制度。每季度对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重点调查查,纠正违法行为,并实行动态监测;每半年对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合作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将发现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建立工作台账。年度核查,结合合作社年报,对合作进行全方位核查,对“空壳社”“僵尸社”、涉嫌非法集资的责令其停止营业,依法进行取缔。

(三)及时信息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及处置措施、工作成效等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每月15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邮箱。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为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主体责任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房地产泡沫,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切实承担起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二)坚持完善住房的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三)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要不断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

(四)坚持调结构、转方式,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

(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遏制不合理价格形成,防止出现泡沫;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覆盖,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技术支撑。

(一)开展房地产风险排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6月底前,全面普查在建、在售楼盘情况,排查梳理辖区内房地产项目风险点,建立防范房地产风险机制,建立问题台账。要对高价拿地的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财务成本过高的企业,有延期交房、逾期办证风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二)妥善处置“问题项目”

对已出现延期交房、资金断裂、项目停工等问题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问题项目”具体情况,厘清债权,引入资本,盘活存量,制定方案,提出具体解决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逐步化解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三)加快清理已供土地未开工项目。

7月底前完成对已实际具备开工条件但未到合同约定开工期限的宗地进行督查,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快建设进度;要对已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期限但未开工的宗地,逐宗梳理未动工原因,因企施策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对因征地拆迁、清场腾地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开发建设的宗地,尽快解决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给。

御东地区,随着行政东移和高铁建设,群众纷纷在御东地区置业,从而造成房源紧张,房价增长较快,房价高位运行。因此应适当增加商品住宅土地供应量,尤其是御东区,以平衡房地产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大力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要将房屋回归居住属性,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一是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提供金融支持;二是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均按居民标准执行;三是保障租售同权,居住五年以上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落户等公共服务权益;四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

一是扩大公租房保障服务对象范围。在我市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二是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效供应。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购买市场库存中小户型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七)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的通道。

我市目前商业地产库存量较大,可以通过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通道的方式,将商业用房转化为住宅用房。具体措施为:对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业用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对户型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商务居住复合式用房可享有与普通住宅相同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支持商业用房转型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可改为电商用房、教育培训、日间照料场所、养老院等用房,也可改造为酒店式公寓以及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八)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多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发企业必须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个工作日内到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将房屋信息全部录入智慧房产信息平台,出售的房屋及时网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开发企业楼盘信息,坚决遏制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九)规范商品住房价格销售行为。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协助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价格行为自我约束机制,有效制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售房过程中乱摊费用或借交房之机乱收费用等坑蒙消费者的行为。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当在其售房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明码标价牌和售房标价表,标明位置、户型、套内面积、价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禁止虚假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实行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合同价格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

强化智慧房产对政府决策的信息支撑作用,确保房地产政策牢牢把握市场需求、紧跟市场动态、更加科学合理,引导居民购买住房理性消费。(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风险防范工作的完成。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狠抓攻坚进度。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节点,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要每月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牵头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全程跟踪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方案落实的情况,督促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x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防范遇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息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加强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领导,x镇政府成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园区安办,由农业园区副主任杨小康兼办公室主任,张浩、刘传宝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一)防范化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风险。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程,督促企业编制并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强高风险作业风险管控;加强园区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配合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加强建筑电气设计图纸审核,严控建筑电气施工质量。全面开展城镇燃气、道路桥梁、污水和垃圾处理、风景管理区等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源头治理,配合做好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开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区域定量风险评估、整体性安全评价;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危化企业落实应急救援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大力推广智慧安全用电技术。

(四)防范化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订并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实施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十六

摘要:金融会计风险是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对金融会计风险定义、类型、成因的论述,对如何防范金融会计风险从微观方面进行了探讨。

金融会计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会计愈重要。

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绝对准确,符合客观实际。

但现实中,金融会计面临着复杂的外围环境和人为因素,会带来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会计风险。

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1.

会计权限不明,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

这类风险是指在银行组织内,由于会计操作上的失误带来的风险。

主要包括:会计、储蓄或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和法制观念淡薄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银行会计作为一项专业性较强而风险性又大的部门会计,面对大量结算票据、现金资产,以至密押、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一旦发生工作疏漏和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资产损失是巨大的,同时还会造成银行信誉受损。

虽然对各个会计岗位的权限和不同权限的职责都进行了划定,但是这种职责的划定是人为因素占有主导,传统固定划分模式占据主导。

这些职责划分,不能适应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具体要求。

2.

账外有账,监督乏力产生的风险。

因缺乏严格的会计管理,很多的金融机构,在大账之外设小账,搞几套账,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违规经营的风险。

《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专门法律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了严格的规制,但即使这样,在不正当利益驱动下,发放超规模贷款、违章拆借、账外投资、私设小金库、越权承兑、贴现银行汇票等违规情况屡禁不止,账外吸存,或开出存单不入账,以代企业融资而高息吸存,赚了钱通过各种方式分掉,亏了钱就是金融机构的损失,类似于这样的所为,都潜伏着巨大的风险。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十七

为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主体责任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房地产泡沫,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切实承担起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二)坚持完善住房的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三)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要不断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

(四)坚持调结构、转方式,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

(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遏制不合理价格形成,防止出现泡沫;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覆盖,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技术支撑。

(一)开展房地产风险排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6月底前,全面普查在建、在售楼盘情况,排查梳理辖区内房地产项目风险点,建立防范房地产风险机制,建立问题台账。要对高价拿地的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财务成本过高的企业,有延期交房、逾期办证风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二)妥善处置“问题项目”

对已出现延期交房、资金断裂、项目停工等问题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问题项目”具体情况,厘清债权,引入资本,盘活存量,制定方案,提出具体解决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逐步化解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三)加快清理已供土地未开工项目。

7月底前完成对已实际具备开工条件但未到合同约定开工期限的宗地进行督查,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快建设进度;要对已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期限但未开工的宗地,逐宗梳理未动工原因,因企施策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对因征地拆迁、清场腾地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开发建设的宗地,尽快解决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给。

御东地区,随着行政东移和高铁建设,群众纷纷在御东地区置业,从而造成房源紧张,房价增长较快,房价高位运行。因此应适当增加商品住宅土地供应量,尤其是御东区,以平衡房地产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大力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要将房屋回归居住属性,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一是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提供金融支持;二是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均按居民标准执行;三是保障租售同权,居住五年以上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落户等公共服务权益;四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

一是扩大公租房保障服务对象范围。在我市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二是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效供应。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购买市场库存中小户型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七)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的通道。

我市目前商业地产库存量较大,可以通过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通道的方式,将商业用房转化为住宅用房。具体措施为:对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业用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对户型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商务居住复合式用房可享有与普通住宅相同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支持商业用房转型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可改为电商用房、教育培训、日间照料场所、养老院等用房,也可改造为酒店式公寓以及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八)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多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发企业必须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个工作日内到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将房屋信息全部录入智慧房产信息平台,出售的房屋及时网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开发企业楼盘信息,坚决遏制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九)规范商品住房价格销售行为。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协助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价格行为自我约束机制,有效制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售房过程中乱摊费用或借交房之机乱收费用等坑蒙消费者的行为。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当在其售房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明码标价牌和售房标价表,标明位置、户型、套内面积、价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禁止虚假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实行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合同价格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

强化智慧房产对政府决策的信息支撑作用,确保房地产政策牢牢把握市场需求、紧跟市场动态、更加科学合理,引导居民购买住房理性消费。(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风险防范工作的完成。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狠抓攻坚进度。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节点,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要每月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牵头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全程跟踪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方案落实的情况,督促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十八

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____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代表____信用社作述职报告:

____信用社作为基层站所的一员,不忘宗旨,牢记使命。一年来,积极投身“优化环境,优质服务”活动之中。____信用社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全社员工始终坚持“信用为本,服务为先,文明存贷,开拓创新”,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建设做好信贷工作,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镇”这一主题,树立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营造诚信守法,科学管理,优质高效的经营氛围。完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通过不懈地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自我更新,与时俱进。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教育员工真正理解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立足岗位,服务群众。农村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金融企业作为服务型窗口行业,身系百业,情系万家,服务方向、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

肩负职责,身负重望。我们把本系统开展的________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及规范化文明服务活动结合起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使员工真正认识到:与时俱进,更新观念的时代性,文明守法,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优质服务的迫切性。自觉践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思想。

诚实守信是金融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为此,我社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为契机,以“创诚信站所,做诚信信合员工”为主题,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都有很大提高,增强了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小型企业服务、为外来投资者服务意识。农村信用社根植于农村,服务“三农”是永恒的主题,为“三农”服务就要有以苦为乐的工作作风,把农民当作自己的“衣食父母”,与广大农民建立长期的互利互信,共同发展的鱼水关系,为他们的快速致富办实事。

二、创新思想,自我完善。

公道自在人心,真办事假办事,广大的农民眼睛是最亮的。为民是宗旨,富民是根本。我们本着一切行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务实的作风,逐步完善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规范了单位工作行为。

把内部管理的重点突出在一个“严”字上,坚决响应联社提出的“宁听千声骂,不听一声哭”这一理念。利用每周一晚学习上级文件的同时,对法律、法规定期进行集中进行学习,使每名员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力争办理的每一笔业务都做到程序化、标准化、统一化、合法化。因而,我所带领的信用社无一人因违规、违纪受到任何处分。

三、诚信经营,服务社会。

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现代经济中心,他发展标示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____信用社实行商业化经营,防范金融风险是职责所系,实行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有效投放,协调发展是政策所限。

____信用社在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工作中,注重对硬件设施的资金投入,对营业场所、营业环境彻底地进行更新改造,有力地改变了“脏、乱、差”的营业环境。为了重塑信合人的形象,信用社工作人员全部订做了统一服装,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做到政务公开。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与广大客户之间建立起平等的相互尊重、明礼守信的关系。我们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还注重开拓创新,便民利民,积极办理中间业务,代理乡镇涉农资金发放,代征国税,代理保险等业务。

四、求真于事,务实为民。

____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肩负着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的神圣使命。只有加快发展,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才能有所奉献。在工作中,我们倡导“立足农信干农信”的服务格局,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在信贷支农工作中,引导全员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经营理念,把“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作为本份工作,找准信贷杠杆的支点,在政府规划、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只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资金问题就予以保证。

通过发放联保贷款、开展信用村、户评定活动,全力支持农民发展种植、饲养、收购等项目,在服务农村经济中求得发展,有力支持了我镇春耕、“三夏”、秋收秋种、冬季农田管理等工作。为培养个体工商户的守信意识,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建档立案,评定信用等级,使讲信用的工商户得到实惠,并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多方位服务。

20____年____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820万元,支持小型企业贷款累计发放410万元,占当年新增贷款发放余额86%以上。每年元月份是信用社放贷高峰期,我们社全体员工都做到勤政廉洁,不以权谋私,以贷谋私,按照诚守信的原则发放贷款,简化手续,不刁难客户,对信用程度好的农户做到一次核定,随到随办,对一般农户执行职保方式进行贷款,提高了贷款的透明度,我们还制订了贷款公开制度,设立了“贷款公开栏”,对贷款户进行按月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三农”服务方向,为建立“诚信____”而奋斗。

各位领导、同志们,____信用社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社会的发展伴随着信用社。我们要始终坚持立足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这一根本宗旨,把无形的竞争,变为有形的服务。____信用社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质量,更高的要求,来完善“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建设,把____信用社建成团结协作、勤政、务实、高效、优质文明的服务窗口,为加快发展,富民强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十九

1.轻仓: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油市似乎成了不少人暴富的希冀。很多人似乎只看见了原油市场的暴利,却没有看见市场中隐藏的巨大风险。因此在操作的额时候选择全仓交易,而实际上财富的累积是点点滴滴的。轻仓的目的是防止判断失误后造成大的损失而无法翻身或过度打击个人的心态造成胡乱下单。个人认为,原油交易首先要考虑的如何活下来,而不是一夜暴富。就好比人一样,先生活再生存。

2.顺势:

首先,要对趋势做出正确的判断。充分利用15.30.60分钟图的走势。你必须永远跟着趋势走。像这种抢反弹的情况尽量不要操作。永远不要逆市操作,希望可以触底反弹。如果你懂的势的形成后,也就明白任何一个转势的过程不可能造成均线起棱角的。都是先要让这根向下或向上的均线逐步趋平然后转向成另一个方向。因此,抢反弹个人认为很不好,不要做市场上的异类。

3.勿贪:

人生在世少不了贪、嗔、痴。而又以贪字为首。从小编的不少人的个人经历看。在炒油的过程中,常伴着贪念和后悔。盈利不平仓希望获得更大的收益,亏损不止损希望任听天由命。外汇真正的获利是:无数次小的损失换来一次大的胜利,而不是无数次小的胜利换来一次致命的损失。

4.信心:

原油操作中最重要的就是信心,信心来自于你对市场的正确判断。信息建立在自己的真正强大。想明白这样操作的概率是多少就需要对自己的操作模式进行测试。当你用经过测试的模式进行操作时,一些微小的损失你就很简单的理解为成本。因为天下任何生意都需要成本。即使亏损也要有输得起的勇气,这样才是成熟心态的标志。

5.复利:

复利的基础是勇气,而勇气有建立在资金的信心上。这也是配合轻仓的最佳组合。把握住趋势,做出自己的判断。坚定资金的信念。那么你将是投资市场的佼佼者。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二十

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市场的警示是深刻的、长远的。我国也是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在大量地吸收外资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我国也存在大量的外债,我国银行业受国家政府的控制程度也很高;同时权责发生制的执行也使得我国银行业在收入的确认上违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助长了泡-沫-经-济。尤其重要的是,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呆、坏账是我国金融危机产生的最大隐患。从金融会计的角度,我国银行业欠缺一个象西方那样“信息提供正确及时、问题反映客观公正、自我调节灵活机动、对策处理果断有效”的成熟会计核算监管机制,这是我国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根源所在。

金融会计具有核算和经营管理两项主要功能,一方面直接负责财务管理、损益计算和经济核算;另一方面通过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分析预测来实现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对整个银行业务经营进行控制和调节。因此在分析会计风险时,应将重点放在如何强化金融会计职能,也就是在分析金融会计风险类型和我国金融业会计风险的现状、原因及控制时,在会计职能的发挥上作出界定。

一、金融会计及金融会计风险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按照会计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治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的核算和监督,并对金融机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专业会计。它有助于信息的使用者在经营治理和其它经济活动中作出合理和有效的决策。

金融会计是金融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会计愈重要。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治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绝对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金融会计也面临着复杂的外围环境和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所谓风险,可以根据人们的不同理解有多种多样。风险是对特定情况下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风险是损失出现的机会或概率等。但是,目前最被人们接受的风险定义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治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逐步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治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

还轻易掩盖问题,延误分散与化解风险的时机。因此,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治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三、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

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首先,考虑到目前我国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实情况,银行在接受贷款申请时,应强制要求其报送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后的会计报表,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银行在接受企业贷款申请时,应要求所有的贷款企业必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并应将原先着重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的考核,转变为对现金流量指标以及与现金流量表有关的财务比率的考核上来。最后,鉴于我国企业编制与提供的会计报表过于简化、信息含量低的情况,银行在接受企业超过一定数额的贷款申请时,除要求企业报送主要会计报表以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能具体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

四、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制度,使之充分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

(一)改进呆账预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 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预备金,即将现行呆账预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全额计提“一般呆账预备金”;对出现的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非凡呆账预备金”。当这两项呆账预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预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预备金应答应其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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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二十一

近年来,在企业金融组织体系发展过程中,伴随着金融系统频繁的发生各类案件,人们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到企业金融会计风险问题上。在企业金融会计的业务工作中,金融会计风险是风险在其业务领域的一种表现。由于每个企业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金融会计风险也相应地分为表内会计处理风险、表外会计处理风险两种形式。因此,在企业金融会计风险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内,体现出不同的风险表现形式,也需要有不同的防范与化解办法,只有加强对企业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才能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通常所谓的风险,一般指的是具备一定条件,在一定的时期内,有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与变动程度。而单纯从财务角度来说,其风险主要涉及到预期的报酬可能无法按时兑现。而企业金融会计风险作为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是指在企业金融会计业务过程中,由于制度安排以及组织管理、技术方法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原因,导致金融会计业务有可能产生经济损失方面的风险,也就可能造成资金、财产、信誉等方面损失等等。

及时对银行业务进行真实、完整地核算是银行会计的主要基础性工作。而在企业会计实务中,因会计核算的许多环节失控带来的风险,集中体现在对凭证审查不严、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账务进行检查核对不力、对复核监管不力、没有健全的电脑制约机制以及采取不当的核算方法而造成的资金被截留、挪用、骗取、贪w、盗窃等一系列损失。

结算业务通过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支付结算的手段与工具来实现经济活动中客户的货币给付转移服务。在企业会计实务中,因复杂、不健全的结算管理,会造成结算资金借助结算凭证和结算渠道而进行套取、侵吞、挪用结算资金而产生的风险,这样的风险具有隐蔽多样的手段和涉及较大的金额等特点。

这一风险主要是因相对软弱的企业金融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对那些经营不合理或者不合法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而产生的风险。这一风险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影响很大。

(一)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

在金融业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中,少数企业受利益的驱动,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恶意竞争,这些手段有:高息揽储、低息放贷,或违背会计核算原则虚增虚减利润等,这样的违法手段不仅增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扰乱了“公平、公正、平等”的.竞争基本原则,不可避免地产生企业金融会计风险。

(二)内部管理模式的影响。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会计信息导致的风险。会计信息不真实可靠,导致金融资金被截留、贪w以及盗窃的风险。失真的会计信息将导致企业的经营活动无法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影响了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失真的会计信息也导致企业无法对自身进行市场定位,误导资金的流向,影响其竞争力,导致其面临淘汰的命运。另一方面,内控制度导致的风险。由于企业的领导重视和认识程度不够、内控制度建设不能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的会计监督和制约机制缺乏、对内控制度落实不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金融风险的加剧。

(三)会计行为主体的影响。

会计行为主体主要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受社会不良思潮影响,是产生金融会计风险的一个重要诱因;同时,现有些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也不够,使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层次没有及时更新,用人机制的缺乏,使会计人员素质在低层次上停留,这都为金融会计风险埋下了伏笔。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模板22篇)篇二十二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实施意见》(***发〔20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合字〔2020〕79号)文件安排部署,***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决定从7月2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看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一)加强摸清底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同镇街摸排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犯罪线索的侦办和查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类账户监测管理;财政局负责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季度调查、半年排查、年度核查”制度。每季度对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重点调查查,纠正违法行为,并实行动态监测;每半年对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合作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将发现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建立工作台账。年度核查,结合合作社年报,对合作进行全方位核查,对“空壳社”“僵尸社”、涉嫌非法集资的责令其停止营业,依法进行取缔。

(三)及时信息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及处置措施、工作成效等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每月15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邮箱。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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