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

时间:2023-12-05 作者:字海

会计师的角色不仅限于数字处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沟通和分析能力,以便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下面是一些会计人员需掌握的财务报表分析方法,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篇一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六、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政策。

1、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情节严重者,由省财政厅取消其考试成绩,且两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省财政厅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在吉林省会计网予以公告”。

(二)考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其中50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考试,不再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现就2010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在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网上编排考场等工作,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取消手工报名,实行全省范围的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1.2009年9月2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0年度考试使用新考试大纲。

2.2009年10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

3.2010年2月19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4.2010年3月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5.2010年4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6.2010年5月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7.2010年5月14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9.2010年5月22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评卷(含网上评卷试点)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10年度将继续扩大网上评卷试点工作,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申请参加2010年度网上评卷试点的报告于2009年10月30日前报送全国会计考办并抄送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10.2010年6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考试评卷工作,向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下列文件:

(1)成绩数据(光盘);

(2)评卷工作书面报告;

(3)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检查验收意见。

11.2010年7月9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完成考试的检查验收工作。

12.2010年7月14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向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下发成绩数据(光盘),各地收到后即可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实行网上评卷试点的地区,可向提出疑义的考生提供相关科目题分的具体分值。

13.2010年7月16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公布考试合格标准。

14.2010年9月10日前,各地完成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发证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不得强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条件。

15.2010年9月30日前,对存在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有误需要更正考试成绩的,应由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并附上试卷原件,报全国会计考办。

16.2010年12月1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考试身份证号、档案号错误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成的,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17.2010年12月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0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0年度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辅导招生】。

2010年中国大学网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篇三

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11号)执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考试用书。

年度考试继续使用考试大纲、考试用书。

1、月15日前,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04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04年度考试继续使用考试大纲、考试用书。

2、年12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04年度考试报名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3、2003年12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报名基本情况及考试用书征订情况。

4、2004年3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

5、2004年4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6、2004年5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7、2004年5月2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及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8、2004年5月29、30日举行考试。

9、2004年6月7日前,全国会计考办印发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10、2004年7月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考试评卷登分工作,各地人事(职改)部门完成对本地区考试检查验收,考试验收报告人事部,考试成绩光盘报送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11、2004年7月27日前,人事部向各地下发考试合格标准并对各地考试工作进行抽查。

12、2004年8月10日前,人事部向各地核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3、2004年8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04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五、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04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在考试报名等考试考务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报告,不得自作主张,各行其是。

六、跨省报名的考生仍按原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七、各地在报送2004年度考试成绩光盘时,必须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编码和统一要求上报。

二oo三年九月十六日。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篇四

(九财会考[2004]2号)。

各县(市、区、山)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市直各主管部门:

根据赣财会考[2004]4号文件精神,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5月21日、22日举行。现就我市年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必须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赣财会考[2004]4号文的精神执行。

二、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和考试科目衔接。

(一)考试科目。

20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上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衔接。

根据《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衡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的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04年度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三、考试大纲。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

2、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1、2004年10月11日至10月29日,为我市考试报名时间,同时组织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2、2004年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送考试报名基本情况。

3、2005年5月10日至20日,为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

4、2005年5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财务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经济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二)。

5、考试报名地点: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九江市人才市场七楼,马狮商厦对面)。

五、其他事项。

1、市直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均采取考生现场数码照相,个别有特殊情况的考生不能自己来现场报名时,在委托他人报名的同时要提供一张近期彩照进行扫描(一寸免冠)。县(市、区、山)报名考生进行数码照相具体办法附后。

2、各县(市、区、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及时做好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不得延迟。

3、各县(市、区、山)考生填写报名点代码时,均填写本县(市、区、山)代码。

4、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赣价费字91号和赣财会考字[2000]32号文件执行。

5、跨省报名的考生仍按原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各县(市、区、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不得以证书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篇五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考生可在“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需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提交成功后打印出《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于2014年3月26日至4月30日的工作日内,到报考所在地财政局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大学专科和中专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和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延边州财政局。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篇六

各省辖市会考办、省直及中央驻郑各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人事部决定,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定于2005年5月21、22日举行。考试报名条件不变,仍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

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含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的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衔接。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有关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

3.根据《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四、考试大纲。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

2.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五、各市会计考办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及时组织考试报名工作,不得延迟报名,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报名时间的,须报经省会计考办批准。

六、各市会计考办在组织报名时,务必要将今年中级考生档案库人员名单公布,要求考生将自己的准考证与公布名单上的档案号仔细核对,若有错误以公布名单上的档案号为准。

七、各市会计考办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对于跨年度、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的,报省会计考办,由省会计考办出具成绩合格证明。

对于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

八、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考务工作,各市要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规则执行。考点原则上设置在高考定点学校,确有困难的地区,所选用的学校应报省会计考办批准。对年度考场纪律较差的考点,坚决取消其考点资格。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的生成由省会计考办负责。

九、各市会计考办应本着以考养考、以收抵支、合理收费,的原则,按豫财会[]8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篇七

(一)凡符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考试报名”栏目进行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我市任一行政区划进行报名,网上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现场确认点(附件1)并预约现场确认日期。根据机位数量、考场配备等情况,每期考试均设有报名名额限制,我市所有行政区划报名额满后该期考试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考时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姓名及身份证件号不能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将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按照预约日期到现场确认点审核报名资格及缴费。考生集中的学校、单位需集体确认的,代办人员可与现场确认点联系预约受理时间。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考生来源为在职人员的,应当在表格“单位信息”栏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考生来源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应当在表格“学校信息”栏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考生来源为待业人员的,表格不需要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若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2)军人考生使用军官证或军人身份证明;。

(3)香港、澳门及台湾户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

(4)外国户籍考生使用护照。

3.非广州市户籍考生的有效居住证或全日制在校学生有效学生证原件。

(三)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打印准考证”栏目打印准考证。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负。

(四)参加考试。考生考试时间由系统随机生成,原则上不予调整。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前须经过身份证读卡等验证环节,以确定考生身份。

(五)确认成绩。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考生点击交卷后,电脑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当场显示考试成绩,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成绩一经确认不再提供复查服务。

(六)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25日后登陆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分数。

(七)考试结果公告及领取证书。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25日后,依现场确认点告知的方式查阅考试结果公告。公告考试结果通过的人员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登录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证书领取”栏目,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按照有关流程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篇八

(一)强化组织领导。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考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解责任,按照考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考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做好培训工作。各考区特别是定州市、辛集市要加强对系统管理员的培训,使其熟悉软件功能,掌握操作规范,按规定完成各环节、各步骤的工作;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把握相关各项考试规定,保障考场良好秩序,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三)严格执行纪律。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考试制度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重点要保障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安全运行,强化考试试题的保密管理,防止考题泄露事件的发生。

(四)提高服务意识。各考区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提供人性化服务,包括增设服务用机、增加工作人员、扩建报名场地、简化工作流程、开通咨询电话、设置医疗服务站等,把考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加强政策宣传。各考区要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财会﹝2013﹞19号)和《关于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3﹞68号)的要求,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宣传,使考生在考前充分了解考试方式、考试步骤、考试内容和相关变化,切实提高考生备考效率,提升备考效果,确保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顺利进行。

省财政厅。

2013年12月27日。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篇九

由于考试资源有限,为合理保证考试计划顺利实施,2016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报名额度限制。报名额度由各地州市根据本地考试资源情况确定,但不得突破批次计划。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已注册未缴费报名名额和未使用报名名额在第二阶段报名时再次开放。

为鼓励考生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2016年第一季度考试开始,同一名考生不能连续2次报名。

新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个小时,三科连续考试。新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与题型如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篇十

1、属地报名管理,如报名考生无法提供在锦州的户籍(身份证)、学习(学生证)、居住(暂住证)的有效证明,禁止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2、考生身份证丢失或消磁无法读取(临时身份证无效),禁止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3、发生意外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情况致使考试无法进行的,另外安排考试,报名费不重新收取,成绩不保留。

4、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5、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1个星期内,到财政局319房间开具发票。逾期不予办理。

6、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锦州市财政局。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篇十一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为准。如财政部发布新考试大纲,以最新发布大纲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报考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试时长。

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休息时间。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操作题两部分组成,两部分不分考试顺序,考生可任意切换,两部分题目合并计算分数。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采用财政部建设的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软件。

4.《珠算》:由理论题和操作题两部分组成,考试顺序为先作答理论题再作答操作题,两部分合并计算分数。理论题考试时长为20分钟,20分钟后不能作答理论题。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操作题在作答理论题20分钟后方能开始。操作题有加减题、乘法题、除法题。报考《珠算》科目的,第一科考试系统设定的是《珠算》,第二科和第三科考试顺序随机生成。考试用算盘由考生自备。

(五)考试收费。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有关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收费。考试费统一使用广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进行缴费。

考试费按规定市本级与区、县级市3.5:6.5分成。

(六)成绩合格标准。

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模板12篇)篇十二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财会〔2013〕19号)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鄂财会规〔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腐、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6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行无纸化考试。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下简称“各地”)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级以上城市,考点设置应满足无纸化考试要求,考点与上年度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提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

三、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24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4日20:00);下半年报考时间:2016年9月19日—28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8日20:00)。上述时段内(含双休日)每天8:00-22:00接受报名。

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方式为:

(一)报名准备。

1.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格式,例如:;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额头,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因照片不符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2.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报名网站。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流程谨慎操作。报名网址:

1.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http://);

2.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1.232.128.77/hbwsbm/)。

(三)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应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报考行政区域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电子相片。不允许中介机构和他人代理报名;不允许跨省、市(州)、县(区)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所有考生直接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不办理退考退费。需要发票的考生,在报名时间结束后15日内到所在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登记并领取发票。

(五)报名成功确认。网上缴费成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结束1个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向所在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六)错误信息更正。报名成功后发现填报信息有误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属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更正,逾期不予办理。考试采用二代身份证激活考试系统,因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者,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221.232.128.77/hbwsbm/,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验证码进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确保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清晰无误,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

上半年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6日9:00至5月25日17:00;下半年为11月7日9:00至16日17:00。

上述时段以外,系统关闭,考生将不能打印准考证。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三个科目实行连续考试、分别计时,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上一科目考试完毕,交卷后进入下一科目考试。

上半年考试时间:5月28日至6月5日; 下半年考试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7日。

具体考试时间、场次安排由各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结合实际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选择。

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变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

1.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20日内,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考场预测、考场编排、准考证生成等工作。

2.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开始前2天从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考生信息,在考试开始前1天从省级试卷下发服务器中接收考试试卷信息;在每天考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向省财政厅报送考生考试信息。

3.省财政厅于全省考试结束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和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http://221.232.128.78:8899/)查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财政部题库和标准答案,全省统一判分,实行无纸化考试后,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4.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起6个月内,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参考书目:《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由省会计学会按照财政部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需要网上订购的考生请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并留下有效联系电话,网上订购成功后将尽快送达。相关信息可登陆湖北省会计学会网站()查询。省会计学会联系电话:027-87891576。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财会发[2015]24号)精神,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标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3科共150元。

(一)加强考务组织领导。各市、州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强化保障,制定预案,积极预防集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按照有关规定,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县(市、区)暂不设考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属地考生考试合格后的发证工作。报名、考试期间,各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省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7313587。

(二)加大考试宣传力度。为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集中到市、州考点考试的办法,制证、领证仍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考试采用的财政部题库为国家秘密,各地要加强宣传,提示考生考试系统随机出题,不存在所谓的考试原题、真题和答案,避免上当受骗。要防止不法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销售盗版教材、购买辅导用书以及违反政策搭车收费等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规范考试工作秩序。要按规定程序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要加强考场巡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未经省会计考办同意,不得改变考试时间、地点,不得随意合并考场。

(四)明确考试工作责任。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对发生考试事故、考风考纪存在突出问题的考试管理机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考务人员法纪教育,做好考务培训,确保2016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任务圆满完成。

2016年1月5日

相关范文推荐

    家乡中学生大全(22篇)

    优秀作文不仅仅是内容上的出色,还需要在语言运用上有独到之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我们家乡铅山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这里山

    捉蝴蝶捉蝴蝶初中(通用16篇)

    通过写一篇优秀作文,可以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的佳句,供大家欣赏和学习。梦见白色蝴蝶:会嫁给一个富有如意的男子。男人

    高考搞笑句子迷(优秀19篇)

    笑声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我们需要一些让人发笑的事情。幽默和幸福是伴随我们一生的好朋友,让我们每天都笑着迎接新的挑战。亲爱的妈妈:。您好!最近,女儿有许多心里话想

    拒绝乱丢乱扔倡议书(精选17篇)

    作文是一项重要的语文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独特范文范本,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力有所帮助。1.想说爱你(吸烟)并不

    初一班务安排工作计划(优质20篇)

    通过撰写工作计划书,我们可以明确工作重点和关键节点,提前制定解决方案和预案。在下面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中,您可以看到一些实用的工具和方法,以及如何解决常见的工作挑战

    难忘的经历难忘(汇总14篇)

    优秀的作文可以通过生动的描写和精彩的表达,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每个人都有自我,我也不例外,那次的经历

    六一的歌音乐教案(热门13篇)

    教学工作计划在教师教学过程中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以下是一些精选的教学工作计划示范,供各位教师参考和借鉴。知识能力目标:一、指导学生用轻快而有弹性

    大学生入党后思想汇报字参考(实用14篇)

    大学生入党是推动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的重要途径。提供一些大学生入党的注意事项和必备材料清单,帮助大家更好地准备入党申请。

    生活一年级写人(优秀14篇)

    优秀作文常常展现出作者独特的观点、深入的思考和独到的见解。现在,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欣赏下面这些优秀作文的范例,相信它们能够给大家带来不少的启示和启发。

    认识安全标志安全教案范文(20篇)

    在制定安全教案时,我们需要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和特点,制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几篇优秀的安全教案,供大家参考。幼儿期的孩子们好奇心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