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股东协议 股东合作协议(精选6篇)

时间:2023-09-23 作者:飞雪合作股东协议 股东合作协议(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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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股东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名为准

2、住 所: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____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个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注册资本和启动资金两部分,其中:

1、注册资本_   _元

(1)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__ 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

(2)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__ 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 ;

(3)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2、启动资金_ __元

(1)甲方出资_  _元,乙方出资__  元;

(2)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启动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 该启动资金在公司设立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分三年度无息偿还股东的启动资金。

3、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指派一名人员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共同管理公司财务。

3、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4、甲方按月领取工资,工资金额为      元。

四、资金、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      % ,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3)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2、退股: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增资:

(1)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2)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合作股东协议篇二

甲,乙双方因共同目的,投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_____元

5、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_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_________________元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2、注册资金(本) _________________元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_________________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合作股东协议篇三

合伙人:甲,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合伙人:乙,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合伙人:丙,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乙出资万元,占%股份;

丙出资万元,占%股份。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若后期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由甲负责。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相关手续,但必须召开股东会议,举手表决。

第四条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经营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组织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不得歧视他人或随意脱离组织、出卖组织,如发现有故意危害集体利益行为者,视为自动放弃股份。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必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合伙人在合作期内不得在经营状况不好或亏损时提出退股,若提出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任何合伙人不得不经所有合伙人同意擅自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组织相竞争的业务,如发现视为自动放弃股权。放弃股权者其名下股份将均分给其他合伙人即股东。

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合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体资金状况。

第九条任何成员不得聘请其亲戚和家庭成员负责公司(集体内)重要职务,如财务、人事等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未提到的约定,全部按照《合伙企业法》最新办执行。

其它事项:

1、违约与责任:甲乙丙方宣誓恪守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要依法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解决不成时,则由经济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文本为中文。

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三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6、本合同有效期为合伙经营期限。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xx月xx日

合作股东协议篇四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个体经营

二、各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三、追加投资及注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的股权比例缴纳出资。

四、资金、财务管理

1、所有资金将由四共同指定的公司开立的对私、对公账户统一收支,短信提示。

2、对私账户(开户行:)

3、对公账户(开户行:)

账号:

户名:

4、财务统一交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

公司账目应做到每月结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次大清帐,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所有支付流程做到有申请,有签字批准,再付款。

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管理好,业务做大、做强。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税后利润,在合理保证下月度费用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

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月度底分取上个月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根据上个月度剩余利润的实际情况分配,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取。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4、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入股、退股和股权转让的约定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该股东向公司借款等);(2)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4)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股权转让

股份可以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股东的义务和权利

1、股东的义务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随着公司的发展,若半数以上股东人数提出此股东不能胜任现任职位,公司将考虑调离岗位;若经过2~3次平调后,亦不能胜任所调岗位,需退居二线,不得有异议。

(3)股东不得以公司名义谋取私利、暗箱操作或以虚假借口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4)公司因发展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所有股东均要服从合理安排与调度。

(5)所有股东均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的重要机密,严重者将按国家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6)公司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自然灾害需要出资时,所有股东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能按所持股权比例出资,公司有权收购其部分股权。

2、股东的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的权。

(3)按照股权占有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5)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报告。

(6)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7)公司条件成熟后,公司有义务为股东交纳一切保险。

(8)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九、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全体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1万元;

(2)新服务的推出;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需股东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股东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按票数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该决策致使公司出现损失或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时,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股东会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十、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同及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名(按手印)后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全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全体股东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4、本协议一式六份,除留一份在法律公证处备查外,每个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股东协议篇五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方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1、公司名称:       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万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即注册资本金,为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的登记及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对产品的运输和销售。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三年  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执行董事兼经理由乙方担任,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组建业务团队;

(3)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但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4)审批日常事项,但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4、5款处理;

(6)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具体负责:

(1)对乙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乙方委派的执行董事兼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由占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 季度 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6、甲方或其书面委派的人员有权在提前通知公司后,随时检查公司的资产、验核报表、复印财务账簿、财务凭证等相关文件,并与政府、核心员工沟通公司事务,有权聘请审计师及律师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尽职调查。

1、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2、公司账户的u盾两个,由甲乙方各控制一个,对支出进行审核,甲乙双方均可授权专人管理。

3、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须于次月15日前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提交给股东。

4、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执行董事于每年2月28日之前将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5、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现金流量表;

(5)财务状况说明书;

(6)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7)亏损原因说明书。

1、鉴于甲方负责设备的生产、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乙方负责独家销售、售后技术团队组建,因此利润和亏损,按照如下约定的比例进行分享和承担。

(1)在公司成立后半年内,乙方完成销售及技术团队组建、设备展厅布置,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售后技术团队的培训、设备技术升级。

(2)公司如出现亏损,甲乙双方按实际分红比例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并且留足三个月的运营开支,方可进行股东分红,分红的时间为每半年下一个月的25日前分取上半年利润。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

1、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以退出公司经营为目的而转让股权,且转让份额不得超过该方所持股权的20%。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该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且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100万 元。

3、除本协议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1、如因公司需扩大经营规模或公司储备资金不足,乙方承诺以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有偿提供资金给公司使用,提供资金上限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倍。

2、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甲、乙方应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通过引进第三方投资人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3、如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可要求解除本协议:(1)公司亏损额达到      元;(2)乙方有自行或与第三方制造、仿制公司所销售的设备;(3)乙方未达到本协议所约定的销售业绩且低于50%。

3、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实际分红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实际分红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实际分红比例偿还。

1、除非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要求,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保密信息,或者允许其董事、职员、代理、顾问和律师披露或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保密信息:

(1)本协议及本次合作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事宜;

(3)任何一方在与其他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进行协商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关于其他方或其关联企业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

2、本协议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的违反将构成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启动法律程序要求停止此类侵害或采取其他救济,以防止进一步的侵害。

3、本协议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对协议双方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且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未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5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且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0万元。

2、守约股东有权要求违约方将股权转让给守约方,转让价款在当时违约方已实缴的注册资本金或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中,取价高者。

1、协议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以书面方式送达方为有效。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快递、邮件、电子邮件。上述通知应被视为在下列时间送达:以传真发送,在该传真成功发送并由收件方收到之日;以快递或专人发送,在收件人收到该通知之日;以挂号邮件发出,在发出之后7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在电子邮件成功发出之后即为送达。

2、通知送达下列地点或传至下列传真号码或发至下列电子信箱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及指定联系人:

地址:

电子信箱:

乙方及指定联系人:

地址:

电子信箱: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正文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捺印):

日期:

合作股东协议篇六

股东: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瑜伽及健身服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性质:个体经营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的股权比例缴纳出资。

1、所有资金将由四共同指定的公司开立的对私、对公账户统一收支,短信提示。

2、对私账户(开户行:)

3、对公账户(开户行:;账号:户名:)

4、财务统一交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每月结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次大清帐,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所有支付流程做到有申请,有签字批准,再付款。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管理好,业务做大、做强。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税后利润,在合理保证下月度费用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月度底分取上个月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根据上个月度剩余利润的实际情况分配,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取。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4、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

(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该股东向公司借款等);

(3)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股权转让

股份可以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1、股东的义务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随着公司的发展,若半数以上股东人数提出此股东不能胜任现任职位,公司将考虑调离岗位;若经过2~3次平调后,亦不能胜任所调岗位,需退居二线,不得有异议。

(3)股东不得以公司名义谋取私利、暗箱操作或以虚假借口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4)公司因发展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所有股东均要服从合理安排与调度。

(5)所有股东均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的重要机密,严重者将按国家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6)公司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自然灾害需要出资时,所有股东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能按所持股权比例出资,公司有权收购其部分股权。

2、股东的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的权。

(3)按照股权占有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5)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报告。

(6)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7)公司条件成熟后,公司有义务为股东交纳一切保险。

(8)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xxx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全体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1万元;

(2)新服务的推出;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需股东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股东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按票数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该决策致使公司出现损失或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时,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股东会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同及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1、本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名(按手印)后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全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全体股东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4、本协议一式六份,除留一份在法律公证处备查外,每个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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