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汇总9篇)

时间:2023-10-17 作者:笔尘最新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汇总9篇)

征文是一种展示个人才艺和见解的机会,它能够让作者得到他人的认可和赞赏。写一篇成功的征文需要我们有清晰的思路和合理的结构,同时要注重语言的准确和精炼。【标题】《平凡的伟大》 【内容简介】这篇征文通过对平凡人的故事和感悟,展示了平凡人的伟大,激励了读者追求真善美的人生。

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篇一

各位学生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客车不再等候。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安全负责人举报: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工作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xxx

20xx年x月x日

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篇二

1、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职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相关人员要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学校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教师作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具体人员和时间见安排表)。

3、明确责任,安全第一,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是乘车学生往返途中学生人身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4、随车照管人员负责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5、学生上下学前随车照管人员要提前到位,配合司机做好出车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6、每次上下车随车照管人员要亲自点名并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遗漏任何一名乘车学生。返校后把接送学生的记录交校车管理人员。

7、车辆行驶过程中,随车照管人员要维持好学生的乘车秩序。

8、每周接送学生随车照管人员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会同校车司机将车辆停放到学校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

9、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随车照管人员未尽到管理责职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随车照管人员负责。

10、如因随车照管人员未跟车或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随车照管人员负责。

11、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12、随车照管人员同时应当履行《校车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下列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员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应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时,应制止校车运行,并及时上报学校校车管理人员。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打闹、离开座位等一切危险行为。(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随车返校。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各执一份。

校长(签名)xxx

随车照管人员(签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篇三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篇四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交运平安校车,您选择接送孩子校车运行线是________,您选择接送孩子的校车停靠点是________,根据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以及学校、家长要求,本线路校车上学、放学发车时间依照学校和校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制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孩子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惠民县平安校车工程试点方案》等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因各种原因学生上学不坐校车时,家长应向校车护导员请假,放学不坐校车时学生(或家长)应向交接老师请假。

二、家长必须在学校的放学时间点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孩子,由于家长原因学生不能按时与校车方交接的,校车不再等待。家长同意让学生自己下车的,必须与校车护导员联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学生签字后自己下车。家长不按时接孩子又不联系或无法联系、联系不上的,由校车将学生拉回学校,由学校处理,确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现的后果家长自负。

三、家长送孩子上学必须在起始点发车时间前到达自己选择的停靠点等待校车,不能让校车等待学生,耽误坐车结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规,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听从随车护导员的管理和指挥,乘车时不得打闹、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损坏校车设施,不得乘车期间吃零食,乱扔垃圾,保持车内卫生。

五、学生上车前、下车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学校、家长负责,行车途中学生的安全问题由校车公司负责。

六、家长有权监督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对驾驶人违章行为向学校、校车公司举报。

____交运集团有限公司____公交分公司 管理负责人:

乘坐校车的学生:________ 学生家长: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篇五

乙方:

为确保校车安全行驶,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

1、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行政领导为组员。

2、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制度。甲方负责校车的维护保养及经费开支;甲方负责定期召开校车驾驶人安全会议,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校车安全上路,校车驾驶人安全出行;甲方负责配备校车照管员,并每天随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甲方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车内安全,认真填写随车记录,确保车内没学生滞留而发生事故。

二、乙方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文明行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严格按照接送时间和规定的路线出车,不得私自随意提前或延后接送时间。若遇特殊情况,在接送学生途中不能及时返回学校时,要提前电话报告主管领导,听候领导调度。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进行维护,并报告相关领导,确保安全出行。出车回来后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4.行车时精神要高度集中,切实做到不超速、不开小差、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注意避让过往车辆,不开情绪车,不开霸王车,不随意停车上落学生。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维护和保养车辆。

6.工作时间严禁喝酒,更不准酒后开车。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5公里、不能打喇叭,注意避让学生;接送学生的过程中,切忌超速行驶。

8.行车途中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要先救人,同时要报警,并报告学校领导。

9.除学生和护送教师之外,司机不得私自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更不能随意将校车交给其他人驾驶接送学生。

10.要协助好跟车教师做好学生下车后的车厢检查工作,一定要确保没有学生滞留在车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篇六

为了加强对学校校园车辆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协议。

一、驾驶校园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由有合法驾驶手续,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二、驾驶员在接送幼儿、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坚决不带“病”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时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必须在60公里/小时以下),上下幼儿一律停靠在安全、宽阔的地点。

四、严禁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五 、坚决不准超速行驶(时速必须在60公里以下)。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六、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自负,坚决不准请人代驾。

七、幼儿、学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机负责,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幼儿、学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要特别注意行驶安全。

九、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

违反上述协议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校方签字:

司机签字:

××县××乡××学校

××××年××月××日

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篇七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学生的乘车安全,让学生安全到校返家,经我园研究决定,特制订xxxx-xxxx学年校车随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1、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随车教师要每天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幼儿园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明确责任,安全第一,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教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车随车教师是校车接送学生来回途中学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1、随车教师每次随车时要对学生进行一次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2、随车教师每天要按幼儿园规定时间到校并全程随车(时间视季节而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人车分离,或者坐在驾驶室内随车。

3、每次上下车随车教师要亲自点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车学生。

4、校车在行驶的过程中,随车教师要与学生一起,管理到位。要教育学生头、手等身体部位不得伸出窗外,不推搡不拥挤不吵闹。上下车有序排队,照顾礼让小同学,等车停稳后随车教师要亲自打开车门,扶送学生上下车。

5、每天放学随车教师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而造成乘车学生无人管理。

1、强化安全意识,实施责任追究制。

(1)如因随车教师未亲自点名而造成个别乘车学生步行返回,途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2)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或学生上下车时,随车教师未尽到管理职责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3)如因随车教师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性质特别恶劣,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2、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园方和随车教师各执一份。

责任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篇八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司机、照管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学生上下车时,需照管员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六)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七)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八)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九)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照管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十)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如遇下雪天气,应对车辆加装防滑链等。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司机:xxx照管员:xxx

时间:20xx年12月13日

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篇九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您的孩子乘坐的是滨州交运平安校车,您选择接送孩子校车运行线是 ,您选择接送孩子的校车停靠点是,根据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以及学校、家长要求,本线路校车上学、放学发车时间依照学校和校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制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孩子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惠民县平安校车工程试点方案》等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因各种原因学生上学不坐校车时,家长应向校车护导员请假,放学不坐校车时学生(或家长)应向交接老师请假。

二、家长必须在学校的放学时间点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孩子,由于家长原因学生不能按时与校车方交接的,校车不再等待。家长同意让学生自己下车的,必须与校车护导员联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学生签字后自己下车。家长不按时接孩子又不联系或无法联系、联系不上的,由校车将学生拉回学校,由学校处理,确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现的后果家长自负。

三、家长送孩子上学必须在起始点发车时间前到达自己选择的停靠点等待校车,不能让校车等待学生,耽误坐车结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规,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听从随车护导员的管理和指挥,乘车时不得打闹、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损坏校车设施,不得乘车期间吃零食,乱扔垃圾,保持车内卫生。

五、学生上车前、下车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学校、家长负责,行车途中学生的安全问题由校车公司负责。

六、家长有权监督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对驾驶人违章行为向学校、校车公司举报。

联系电话: 公司管理人员: 驾驶员: 护导员:

滨州交运集团有限公司惠民公交分公司 管理负责人: 乘坐校车的学生: 学生家长: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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